《环境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课后测试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课后测试单选题1、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环境保护法》,共7章70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于()起正式实施。
7(10分)A2014年12月1日B2015年1月1日C2015年2月1日D2025年1月1日正确答案:B试题解析:多选题1、新《环保法》的出台背景是()(10分)A适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B顺应社会各界期待的需要C行政监管部门的需要D解决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的需要正确答案:ABD2、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环境保护行为有哪些()(10分)A及时关闭不使用的电器,使用节能灯,调整空调温度至节能模式B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C刷牙时关闭水龙头,采用节水型器具D设置分类垃圾筐,正确分类投放垃圾E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减少私家车使用F购买包装简单的产品,减少过度包装产生的垃圾G不露天焚烧垃圾,少用化学洗涤剂,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正确答案:ABCDEFG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守法的义务是()(10分)A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B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C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D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正确答案:ABCD4、我们可以采用的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包括()(10分)A填埋处理B焚烧处理C堆肥处理D销毁和化制E厌氧消化和好氧发酵F干化焚烧G土地利用和建材利用正确答案:ABCDEFG5、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包括以下哪些类型()(10分)A大气污染防治设施B水体污染防治设施C噪声污染防治设施D固体废物处理设施E空气污染控制设备正确答案:ABCDE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对重点排污单位的要求是()(10分)A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逐步实现全国联网B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联网C取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
《环境保护法》名词解释

一、常用有关环境的名词解释环境环境通常是指围绕人群的空间和作用于人类这一对象的所有外界影响与力量的总和。
环境保护法所保护的环境与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环境有所不同,它是有一定范围的,是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的环境。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给环境所下的定义为:“本法所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这一定义把环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天然的自然因素总体”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环境,其特点是天然形成,无人工干预;一类是“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即在天然的自然因素基础上,人类经过有意识地劳动而构造出的有别于原有自然环境的新环境。
如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我国环境保护法对这两类环境均予以保护。
环境科学广义:环境质量及其保护的科学。
狭义:它是探索全球环境演化的规律, 揭示人类活动同自然生态之间关系,探索环境变化对人类的影响和研究区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及管理和措施的科学。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其内容主要有:(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废液、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第四十条第三款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
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 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强调推广清洁生产,打造循环经济是企业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 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 置。
1.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2.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加大未批先建的违法责任 4.完善跨行政区域的联合防治机制 5.完善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制度 6.完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 7.明确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8.增加生态保护红线规定
Page 23
(七)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应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信
Page 16
Page 17
Page 18
Page 19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法释〔2013〕 15号“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Page 20
(五)强化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保责任。 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总体上既应当
贷、保险等经济手段,将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险、生 态保护补偿等法定化,推动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 发展。 (八)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提 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Page 24
(九)明确环境公益诉讼。 结合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订,《环境保护法》
(四)强化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1.规定各级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 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对污染 防治和资源保护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及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及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一部综合性环境法。
该法律为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解读,并介绍其中的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要由总则、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限值、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噪声与振动环境保护、放射性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等十一个章节构成。
首先,该法律明确了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强调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总则中规定了环境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污染者负责、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经济适度等原则。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遵守环境法规的义务和环境保护的权利,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环境保护。
这些总体要求和原则为后续章节的内容提供了指导。
其次,该法律对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限值进行了明确规定。
环境质量标准是环境保护的基础,该法律明确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监测要求。
同时,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该法律还规定了排放标准,并要求相关企业和机构建立相应的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并向社会公开相关数据。
此外,该法律还重点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项目建设等活动可能引发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的过程。
该法律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评价程序、评价报告的审查和公众参与等要求。
这一条款的出现,强化了环境保护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性,有助于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再次,该法律重视噪声与振动环境保护。
噪声和振动是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环境因素。
该法律规定了噪声和振动的限制标准,并要求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减少噪声和振动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此外,该法律还规定了噪声和振动的监测和测量要求,以确保相关标准的执行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一、概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于2014年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
二、主要内容(一)引入了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新法明确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的新理念。
(二)明确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基本原则。
新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 增加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
”(三)完善了环境管理基本制度。
一是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新法在第17条规定: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要求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测范围;明确了监察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是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加大了未批先建的违法责任,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不得开工,新法在第19条增加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三是完善了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
新法第20条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
强化了联合防治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四是完善了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制度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补充了总量控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一、立法概述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我国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
《环保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主要规定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解决共性问题。
《环保法》的实施,提高了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境意识,推动了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加强了环境管理,促进了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对保护与改善我国的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深刻的变化,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越发暴露出与时代不相适应的缺陷。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施行。
修订后的《环保法》,充分体现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是目前现行法律中最严格的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是针对目前我国严峻环境现实的一记重拳,是在环境保护领域内的重大制度建设,对于环保工作以及整个环境质量的提升都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二、亮点解读修订后的《环保法》共七章七十条,具有很多突出亮点。
(一)强化了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新《环保法》增加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
另外,新《环保法》在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增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定,并进一步明确“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这些规定进一步了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二)突出强调了政府监督管理责任原《环保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新《环保法》将其扩展增加为“监督管理”一章,突出强调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
环境保护法解读

环境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以下是对该法的一些解读:
1.立法目的: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法明确规定,环境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达到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
2.适用范围:环境保护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这意味着,无论是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个人,都有义务遵守环境保护法,履行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
3.基本原则: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这些原则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强调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性,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并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4.监管制度:环境保护法建立了全面的监管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等。
这些制度旨在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
5.法律责任: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
责任。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如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对于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法 解读

环境保护法解读摘要:1.环境保护法的概述2.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3.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和意义4.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和监管5.环境保护法的未来发展正文:一、环境保护法的概述环境保护法是我国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制定的一部综合性法律。
自1989 年颁布实施以来,环境保护法在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即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等。
2.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目标,即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3.确定了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体制,即由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规定了各类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
5.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项目实施预防性管理。
6.设立了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三、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和意义环境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环境保护法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2.环境保护法推动了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3.环境保护法引导和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环境保护法提高了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环保行动。
四、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和监管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和监管主要依赖于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1.政府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对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环保执法能力。
2.企业要遵守环保法规,加强自律,实现绿色发展。
3.公众要积极参与环保,提高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五、环境保护法的未来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变化,环境保护法也将不断完善和发展:1.加强对新污染物的监管,提高环保标准。
2.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3.加强环境法治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4.强化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五大变化
三.新主体——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
新法第五十八条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凡依法在设区的市 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 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大变化
四.新处罚标准_按日计罚无上限
修订后的环保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事 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 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 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环境保护的义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
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 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 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 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 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
、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前款 规定以外的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 防治,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或者由有关地 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
政府部门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企业
环保部门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环境保护法》解读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
次会议修订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 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全 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当前环境 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 问题,着重健全保护环境的 体制机制,完善防治污染的 法律规范,对环境保护法进 行了全面修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 的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应当将环境保护工 作纳入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 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 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中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 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 法记录。
政府部门的权利与义务
政府部门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 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教育 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 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 行舆论监督。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 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 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 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境 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 法接受监督。
❖顶层设计 ❖回应期盼 ❖汇聚共识 ❖史上最严
基本定位
五大变化
一.新举措--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 国家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
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 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五大变化 二.新制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五大变化
五.新职责——明确政府管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 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 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第六十九条,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
出现环境违法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 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 环境的保护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 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 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 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 ,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 使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 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 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 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 线,实行严格保护。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 度。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 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 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 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 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 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发条解读
立法目的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 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1
环境的概念——增加了要素“湿地”
基本国策
2-4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
20字原则
保护优先,生态保护划红线 预防为主,内外管理有制度 综合治理,要素手段联合管 公众参与,监督环保行义务 损害担责,严惩违法要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