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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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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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分析题(认真阅读案例,并根据案例回答所附问题,本部分共2题,每题5分,共10分。

)1.张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刑满释放后无业谋生,遂纠集李大、李二、李三组成“自由帮”经常进行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

一日张强与李大、李二商量抢劫生意兴隆的千里马鞋店。

李三知道后不想去,张强便骗他说,大家只是挑两双鞋穿罢了,出了事由张强一人顶着。

四人在抢劫时被片警和附近老百姓抓获。

请问:(1)“自由帮”属于何种性质?为什么?(2)李三是否具有法定减轻情节?为什么?(3)对张强应如何量刑?2.某市工商局和卫生局根据群众举报及调查,以出售变质食品为由,对某餐厅予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

该店店主王某不服,以工商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1)本案是行政诉讼案件还是民事案件?(2)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应把卫生局列为共同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该如何处理?(3)如果原告起诉后,工商局和卫生局改为对餐馆罚款800元,并退还了700元罚款,原告表示同意,但未申请撤诉,法院应如何处理?如果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应如何处理?1.【要点】(1)属于犯罪集团。

其符合犯罪集团特征:①三人以上;②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犯罪活动;③重要的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④都是有预谋的实施犯罪;⑤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所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

(2)李三不具有法定减轻情节。

李三不是胁从犯,因为他不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被欺骗参加犯罪的,新刑法规定不属于胁从犯的情形。

(3)对张强应按照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张强同时构成累犯,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要点】(1)本案是行政诉讼案件,因其是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诉讼。

(2)法院只能以工商局为被告进行审理。

(3)原告未申请撤诉的,法院应继续审理,此时被诉讼行为仍为改变前的行为。

如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应进行审查,确定被告的改变是合法的则裁定准许撤诉,若确认违法则裁定不许撤诉,继续审理,依法判决。

事业单位考试案例分析题(5篇)

事业单位考试案例分析题(5篇)

事业单位考试案例分析题(5篇)第一篇:事业单位考试案例分析题1.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厅、局同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从几年前就开始实行“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而且主要领导互相兼职。

对此一些人很是想不通,认为这是党政不分、党的权力过度集中的表现,会影响行政监察的作用谈谈你的看法。

2.今年1997年,北京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的支持下,面向社会招考副司局高级公务员。

此项举措引起社会轰动,应考者不绝。

而且许多是中央政府机关干部和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的应考者。

试问:北京市采取的是何种方式的干部录用制度?有何优点?3.郭某,男,42岁,某村党支部书记。

该村有两户村民的羊被盗,怀疑是本村两名村民所为,便报告给村党支部书记郭某。

郭某命治保主任把其中的一名村民叫到村部询问,并派人向乡里报告。

当晚,郭某对这名村民辱骂、踢打、刑讯逼供。

这个村民交待了偷羊的过程。

为追查其他户失羊的事,又将这个村民捆绑起来,威胁说:“不老实就把你吊到梁上去!”时已深夜,郭某见这个村民不承认再有偷羊的事,便将他锁在小屋里。

次日,郭某与支部副书记提绳持棍对这名村民威胁逼供。

但该村民仍不承认再有偷羊的事,于是继续被关在磨房内;下午2时,这个社员自缢身亡。

当地法院依法追究了郭某的刑事责任。

问:郭某违反了宪法的哪些规定?4.A市某公司业务员甲某和本公司另一名业务员乙某代表公司按合同接受4万打进口某产品时,两人发现有溢袋现象,即港商多发了200打。

甲某让乙某不要把这一情况告诉别人。

几天后,甲某将200打该产品卖给B市个体商经营者丙某,单价为200元,并要丙将货款4万元汇到C市甲原工作过的C市外贸公司帐上。

然后,甲经多方疏通关系,从C市外贸公司帐户上提走了4万元现金,甲与乙二人平分了4万元。

后港方发现多发了货,找到A市光明公司,遂案发。

案发后,甲与乙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问:①如果光明公司是国有公司,则甲与乙构成了什么罪?②如果光明公司全部股东均为私人,则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5.赵某接到某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后,立即提出复议申请。

事业单位法律题案例分析(3篇)

事业单位法律题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图书馆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是一家集图书借阅、文献检索、学术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图书馆。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图书馆的藏书量不断增加,服务范围也不断扩大。

然而,在2018年,图书馆因一次图书采购活动引发了一起著作权纠纷案。

2018年3月,某市图书馆计划采购一批新书,以丰富馆藏。

在采购过程中,图书馆工作人员通过网络书店了解到一套名为《世界文学名著大全》的图书。

该套图书由国内某知名出版社出版,包含了世界范围内广受欢迎的文学作品。

图书馆认为这套图书内容丰富,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普及价值,决定采购。

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图书馆工作人员发现《世界文学名著大全》的出版社并未取得所有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

其中,有部分作品的原著作权人已经去世,但出版社并未提供相应的继承证明。

图书馆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停止了该套图书的采购,并向出版社提出了质疑。

出版社对此表示,虽然部分作品著作权存在争议,但图书馆已经支付了书款,且图书已经入库。

出版社认为,图书馆应承担相应的风险,继续履行合同。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出版社是否已取得《世界文学名著大全》中所有作品的著作权授权?2. 图书馆在采购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审查义务?3. 图书馆是否应当继续履行采购合同?三、案例分析1. 出版社著作权授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本案中,出版社未能提供所有作品的著作权授权证明,特别是对于已故作者的作品,未能提供继承证明,因此出版社未能完全履行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

2. 图书馆审查义务问题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采购图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

在采购过程中,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对图书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案中,图书馆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未能充分尽到审查义务,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出版社著作权授权问题。

事业单位考试案例分析(三)

事业单位考试案例分析(三)

案例分析题详解1. 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田里吃麦苗,便将此牛牵回进行喂养,过了10天,乙发现自家走失的牛在甲家牛圈,向甲要牛。

甲让乙将牛牵回,但提出了一些要求,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请问:甲可以提出什么要求,乙是否应该满足甲的要求,为什么?答案1. 答:甲可以要求乙支付麦苗损失费、饲料费和误工损失费。

乙应该满足甲的要求。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甲乙之间构成无因管理之债,乙应当承担甲的损失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2条规定:“管理人或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的实际损失。

”可见,甲的要求完全是合法的,乙应满足甲的要求。

2.孙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决,要求孙某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

孙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孙认为法院处理有错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被法院拘留15日。

问:孙某是否可以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所谓行政诉讼是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这就是说:首先,只有行政机关才能作为被告,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在行政机关的范围之内;第二,法院对案件依法做出裁判,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行为;第三,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机关而不是个人。

所以说,任何人都不能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出行政诉讼。

如果孙某认为法院的处理不当,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法院决定进行再审之前,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

3. 王某于某日清晨使用月票在市公园内露天舞池旁学习跳舞时,突然被自己旁边一棵树上坠落的枯枝砸在后脖颈上,随即他人将王某送进医院,诊断为颈椎过伸性损伤,王某为此花费医药费若干,因损害赔偿与公园发生纠纷,王某诉至法院。

事业编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事业编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三,男,198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7月毕业于某知名法学院,同年8月进入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工作,担任法律顾问。

张三在市人社局工作期间,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突出,深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2018年5月,张三与市人社局签订了一份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三的岗位为法律顾问,月薪8000元。

2019年11月,市人社局因工作需要,决定对张三的岗位进行调整,将其从法律顾问调整为人事管理岗位。

张三对此表示反对,认为调整岗位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市人社局则认为,岗位调整是基于工作需要,不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张三的要求。

双方协商未果,张三遂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争议焦点1. 市人社局调整张三岗位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2. 张三是否有权要求市人社局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三、案例分析(一)市人社局调整张三岗位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案中,市人社局与张三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张三的岗位为法律顾问,月薪8000元。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市人社局单方面调整张三的岗位,并未与张三协商一致,也未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因此,市人社局调整张三岗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二)张三是否有权要求市人社局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事业编考试法律案例题(3篇)

事业编考试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某市文化局下属的一所图书馆,为了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增强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决定对图书馆进行一次全面的改革。

改革内容包括:优化图书资源结构,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改善图书馆的硬件设施等。

在改革过程中,图书馆与一位具有丰富图书管理经验的张先生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张先生担任图书馆馆长一职。

案例经过:1. 签订劳动合同:张先生与图书馆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先生担任馆长,月薪为8000元,同时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2. 改革实施:图书馆开始实施改革,包括优化图书资源结构、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改善硬件设施等。

在改革过程中,图书馆对张先生的领导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张先生离职:由于改革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张先生感到压力巨大。

他认为图书馆的改革方向与其个人职业规划不符,遂向图书馆提出辞职。

4. 图书馆拒绝:图书馆认为张先生的辞职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张先生继续履行合同。

双方就此发生争议。

5. 争议解决:张先生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图书馆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案例分析:1. 劳动合同的效力:张先生与图书馆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辞职与解除合同:张先生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张先生已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符合法律规定。

3.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图书馆要求张先生继续履行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因此,图书馆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4. 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事业案例分析题法律(3篇)

事业案例分析题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8年,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成立之初,张三出资400万元,占股40%;李四出资300万元,占股30%;王五出资300万元,占股30%。

公司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业务。

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张三、李四、王五三人的合作关系逐渐出现裂痕。

主要矛盾集中在公司经营决策和利润分配上。

张三认为,李四和王五在公司决策中过于保守,导致公司发展缓慢,利润增长乏力。

而李四和王五则认为,张三过于激进,多次提出的项目投资风险较大,对公司发展不利。

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不断激化,最终导致公司陷入股权纠纷。

张三要求李四和王五按照原始出资比例购买其持有的股份,退出公司。

李四和王五则认为,张三的股权退出要求违反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拒绝购买其股份。

双方协商不成,遂将纠纷诉至法院。

二、案例分析1.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张三的股权退出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法院应如何处理双方的股权纠纷。

2. 法律依据(1)公司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退出的条款如下:“第十七条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股东会作出转让决议;(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三)受让方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

”“第十八条股东转让股权,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转让款,受让方应当在收到转让款后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3. 案件分析(1)张三的股权退出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七条的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股东会作出转让决议、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受让方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

考试案例分析题60题(含答案解析)

考试案例分析题60题(含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考试案例分析题30套共60题(含答案解析)1. 测试(案例分析题)1.郭甲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交通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向郭甲走过来,递给了郭甲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20块钱再走。

”郭甲接过处罚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

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市交通大队的印章。

郭甲对宋丙说:“为什么要罚我?”宋丙说:“你超载。

”郭甲辩称:“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丙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

”郭甲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

”这时,宋丙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20块。

”郭甲怕争辩不下,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块钱离去,宋丙未出具收据。

问:本案中的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D市某汽车修配厂私自拼装一辆汽车,欲将其出售,但惧怕该行为被发现,便委托D市邻区农民张某代为推销,答应事成后给一笔数目可观的好处费。

张某隐瞒汽车真象,与C市郊区农民王某签订了买卖汽车合同,并收取人民币35000 元。

王某接到汽车后,发现该车是私自组装的,便向D市某汽车修配厂提出退货还款要求,即被汽车修配厂拒绝。

王某便向法院起诉。

经法院调查,认为此汽车确为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

两被告欺骗原告,属于违法行为。

故依法判决: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买卖汽车合同无效。

收缴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的汽车。

被告退回原告货款35000元及其利息。

被告张某与被告某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

问:本案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是否正确?答案1.本案中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丙对司机郭甲所实施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罚款决定没有事实根据。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是以当事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的,违法行为的构成又以存在违法事实为条件。

因此,作出行政处罚,必须首先查明当事人是否有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法第30条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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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能脱离法制和谐,而是要依靠法制和谐,让法律为建 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2020/4/8
6
制定规范养犬的好法规,立法者的智慧、魄力和韧劲从哪里来?
①法律是民意的体现,立法者的智慧、魄力和韧劲首先来自人民群众的意见。群 众意见体现了不同主体的利益和需求,同时也包含了群众的智慧。本案中立 法者应集思广益,充分聆听和借鉴赞成者和反对者的意见。
2020/4/8
1
案例分析题
①案例分析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它对应着一定的理论知识或职业技能 有直接的联系。案例分析题可能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发生或者是普遍关注 的问题;也可能是工作中经常发生的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或者是需要 采取必要的措施和策略,今后尽可能避免使其不能再次发生的问题;或 者是对现实生活具有指导、借鉴或引起人们思考,给大家带来某些启示 的问题。
为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制度执行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方面,制度执行者要具备较高的素质。执行者应具备法律意识,即能够依法 执行,公正执行;应具备较高的贯彻执行能力,即能够正确理解制度的精髓 与内涵,能够结合具体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应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 制度的目的是保证民众关心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因此,执行者要能够辨别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
另一方面,制度执行过程要规范透明。制度执行前,应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推 广;执行过程中要公开透明,及时听取相关意见;执行后要及时反馈执行的 效果,总结经验和不足。
②立法者需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过硬的立法技术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只有这样 才能更好的平衡不同主体的利益,防止出现立法上的缺陷,得到群众的认同 和遵守,才能达到立法的目的。
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同时也是顺应民意的需求。对于规范养犬管理, 有多名人大的书面意见,并且有900多名的市民联名上书,民意调查一致要求 加快立法步伐,这就使立法具有紧迫性和现实需求性。
④国家的支持,领导的重视。养犬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为了更好的解决 该问题,市人大委员会进行立法课题研究,为立法活动提供保障。
2020/4/8
7
《社会科学报》2010年3月25日刊登署名文章说,当今社会尽管反腐败的政策 不断出台,腐败依然屡禁不止,甚至更加猖獗。究其原因,除了制度本身的 制订外,关键是要提高制度执行力。
矛盾在哪里?反对者说:狗屎遍地,污染环境;狗吠扰人,举家不宁;无证养的, 随意弃狗;恶狗伤人,犬病难防。赞成者则说:全世界都知道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 友,狗的动人故事几天都讲不完。至于流浪狗咬伤人,固然该管,可这条狗也许是因为 别人伤害过才报复的,虐狗的人又有谁在管呢?种种“狗患”问题,通过立法规范养犬, 都是可以避免的。
②此处的“糟糕”是指:一项好的制度,如果不去落实,就形同虚设;落实不 到位,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将严重削弱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进而 也会威胁到人民对国家的信任和支持,也动摇了社会和谐和稳定的根基,这 将比制度缺失所带来的危害更大。Βιβλιοθήκη 2020/4/89
制度本身是需要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目的明确性,制度执行需要具备哪 些条件?
在一次会议上,一位领导同志提出:再好的制度不落实,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其结果比没有制度更糟糕。这个“不落实”实际上就是不执行的另一种说法, 很精辟、到位。
所以如果制度不是“贵在身体力行”不是“重在狠抓落实”,不是“重在执 行”,那么反腐败的形式就会更加严峻。
1.材料中提出“‘不落实’,地没有制度更糟糕”,请问“糟糕”在哪里? 2.制度本身需要是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目的明确性,制度执行需要具
②法律可以平衡各方利益,从根本上解决建设和谐社会所面临的多元利益矛盾。本案中, 赞成养犬和反对养犬的人从不同的立场提出了各自的理由,体现了不同主体利益,但 是他们一致认为应该加快立法,规范城市家庭养犬。通过立法,可以平衡赞成者和反 对养犬者的利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双发的矛盾。
③法律的制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体现了民意,法律能够更好的执行,为建设和谐社会提 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建设和谐社会思想可以是多元的,但是行为必须是统一的。只 有群众发自内心地认可法律,才能更有效地根据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为建设和谐社 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备哪些条件?
2020/4/8
8
材料中提出“‘不落实’”比没有制度更糟糕”,请问“糟糕”在哪里?
①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反腐工作中,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创新不行, 但制度执行不力更不行。
在某种意义上说,执行力即“落实制度”是制度的核心,它是一种对制度的高 度认同,一种忠诚与敬畏,代表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软实力。有了制度执 行力的强大,才会有制度创新生命力的强大。
②案例分析类试题采用文字描述的方式,对一些典型问题进行简单的叙 述,然后再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问题。
③积累作答案例分析题的经验、掌握基本的做题技巧,培养正确的做题 方法、养成分析案例分析题的正确思路,是非常关键的。知识、经验和 方法,正是提高案例分析题得分的重要因素,是三位一体的致胜武器。
2020/4/8
文章认为,要制订一个规范养犬的好法规,立法者需要智慧、魄力和韧劲。
1.法律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那些方面? 2.制定规范养犬的好法规,立法者的智慧、魄力和韧劲从哪里来?
2020/4/8
5
法律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①法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依据,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法可依。有法 可依,才能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做到法制健全、能够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 矛盾,才能保障安定有序、富足安康的“和谐社会”由理想变为现实。
2
2020/4/8
3
2020/4/8
4
《文汇报》2009年10月14日刊登的一篇文章说,关于规范养犬管理,曾有多位市人 大代表写了书面意见,还有900多位市民联民上书人大,呼吁为此立法。市人大委员顺 应民意,正在抓紧立法课题调研。
民意调查发现,约有50%的调查者赞成城市家庭养犬,另有50%左右极力反对。然 而出奇一致的是,他们都一致要求加快地方立法步伐,规范城市家庭养犬。当然侧重有 所不同:或保护养犬人得权益,或维护养犬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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