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公司
经检验,你单位设备名称:,设备代码:,单位内部编号:,使用地点:,存在以下问题,请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
问题:
检验结论意见:□不合格项整改□复检不合格□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在整改合格之前,严禁使用。
检验员:受检单位接受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受检单位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处理结果:
□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本单位对整改结果和设备安全运行负责。
□其他:
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如涉及):受检单位负责人:
(维护保养单位公章)(受检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本通知书用于电梯、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专用机动车辆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注:本通知书只用于检验结论不存在问题,或者虽然存在问题但不需要受检单位回复意见,是在检验报告出具前对检验结果出具的有效结论意见,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受检单位各一份,本通知在有效期内有效。
编号:
(填写受检单位名称):
经检验,你单位(填写设备种类)(设备名称:,设备品种:设备代码:单位内编号:),存在以下问题,请于年月日前将处理结果
注:本通知书是作为检验中发现问题,需要受检单位进行处理而出具,一式三份,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返回给检验机构。
当发现严重隐患时,可以增加一份报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关。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7016-2008)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7016-2008)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Crane Installation, Modernization & General overhaul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8年8月7日TSG Q7016,200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前言2007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书。
2007年3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起草组,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草案。
2007年8月,中国特检院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征求意见稿。
2007年9月29日,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7〕44 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其公民的意见。
2007年11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7年12月,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08年8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目的、性质、依据、适用范围、方式方法、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规定了对监督检验机构、监督检验人员和被检单位的职责要求,并根据现实情况适当调整了监督检验的项目,以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李向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尚洪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董尚元国家电力公司郑州机械设计研究所司健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检中心李曙光大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邱洪伟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检中心李岳伟西南交通大学程文明上海竟力机电工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乐竟辉徐工集团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刘木南太原重工起重机分公司张莉茹上海振华港机股份有限公司田沛清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俞中建吴峰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葛翔TSG Q7016,200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目录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1)附件A 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7) 附件B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大纲……………………………………(9) 附件C 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表…………………………………(16) 附件D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20) 附件E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21) 附件F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证书.......................................(22) 附件G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 (2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

表A.1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
表B.1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续)
表B.1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续)
表A.2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
表B.2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续)
表B.2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续)
表A.3 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
表B.3 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续)
表B .4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
表B.4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续)
表B.5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
表B.5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续)
表B.6 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
表B.6 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续)
表B.7 客运索道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
表B.7 客运索道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续)
表B.8 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
表B.9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效果评价记录表评价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表B.9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效果评价记录表(续)
表B.9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效果评价记录表(续)
表B.9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效果评价记录表(续)
表B.9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效果评价记录表(续)
表B.9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效果评价记录表(续)。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4.16•【字号】青市监特〔2019〕90号•【施行日期】201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的通知青市监特〔2019〕9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责任、措施,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隐患的排查、检验、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等。
本规定不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特种设备隐患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等。
第四条特种设备隐患按产生的原因分为管理隐患、人员隐患、设备隐患三个类别,按隐患严重程度分为严重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三个级别(见附件1《严重隐患、较大隐患分类项目表》)。
第五条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采用不同途径和方式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隐患的行为。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包括公司、子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下同),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
特种设备中止检验通知书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单位地址
使用地点
出厂编号
设备自编号
检验性质
检验日期
在检验过程中,由于存在以下问题(在方框内打“√”者):导致中止检验。请按照本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处理。
(一)存在问题
1、受检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
2、检验现场环境空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尘埃□
3、检验现场不具备检验条件,检验工作未准备好□
4、受检设备产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
5、在检验过程中,检验条件发生了变化导致不符合检验条件□
6、安装(维保)单位不能配合正常检验工作□
7、其他□
(二)处理意见
受检单位(安装□使用□)应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确认符合检验条件后及时与检验人员联□安装□)
受检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接受人:日期:年月日
使用单位处理情况:
负责人(签字):使用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TSG Z7005-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5-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Rules on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genci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正文 (1)附件1 约请函 (4)附件2 现场审查通知函 (5)附件3 备忘录 (6)附件4 不符合项目通知书 (7)附件5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8)附件6 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1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核准规则》范围内,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以下简称“鉴定评审”)。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核准规则》和本规则的要求制定包括现场审查具体内容与审查方法的鉴定评审指南和审查记录表格,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指南应当报受理机构备案。
第四条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其基本程序为:鉴定评审约请-确认申请材料-成立鉴定评审组-现场审查-整改确认(必要时)-级别核定-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条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申请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且出具每个项目不少于两份的试检验检测报告(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客运架空索道可以只出具一份)。
试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当有一名在现场监督指导的具有申请项目检验师(或者无损检测Ⅲ级)资格的人员签署的对申请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的评价意见。
评价意见应当包括申请机构的申请项目检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信息。
特种设备强制检验通知书

特种设备强制检验通知书
()质监特检[ ]号
:
你单位产品编号:注册登记:,经我局确认,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存在事故隐患),请你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条规定,在天内到单位办相关报检手续,逾期未履行报检手续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条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设备检验情况:□首次检定□生产环节检定
□超期未检□存在事故隐患
□其他)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印章)
年月日
正本(副本)
1.本文书一式三份。
正本交强检设备的使用单位,副本一份抄送检验检测机构,一份由安全监察部门存档。
2.若未检设备较多的,可另附设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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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J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
编号:
注:本通知书是在检验报告出具前对检验结果出具的初步结论意见,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受检单位各一份,本通知在有效期内有效。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
编号:
(填写受检单位名称) :
经检验,你单位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设备类别:,设备名称:,型号与规格:,设备代码:,使用登记证编号:,产品编号: )存在不合格项,严禁使用。
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本通知书一式四份,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一份报设备使用登记机关,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将一份返回检验机构;
(2)受检单位代表拒绝签字,本通知书仍有效。
(3)允许整改但使用单位逾期不申报复检的,在原意见通知书“不合格”方框内打钩,直接报送当地使用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