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3篇)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我公司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一、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1、GPS监控系统由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使用、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分配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使用GPS监控系统。
2、GPS车辆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由安全科GPS监控室安排监控管-理-员管理。
使用参照《GPS系统使用手册》,因操作不当所引起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3、GPS监控系统的数据涉及公司的运营机密,任何人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不能以打印、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等方式将数据携带出公司。
4、GPS监控系统的数据特别是车辆超速、超界线行驶等车辆违章行驶数据要及时、迅捷传递到车辆安全管理部门。
5、车辆限速规定:(1)、高速公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2)、一级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3)、二级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4)、城市道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5)、夜间(22.00-凌晨6.00)车辆速度为白天的____%6、疲劳驾驶的限值:客运驾驶员____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____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____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____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____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____分钟。
7、监控处理程序(1)、报警车辆的监控和处理:①当发现车辆超速行驶时,即向该车发出警告指令,若有车辆经警告不减速且持续行驶。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②当发现有车辆向中心发出紧急报警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查询,若查实车辆确实发生意外的,根据情况类型立即向公安或交-警大队报告,并提供车辆位臵、行驶方向、行驶速度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③值班人员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值班日记上做好记录,并且在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上给予点名批评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制度1、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安装新购置的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车辆动态监控设备。
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线路连接正确、信号稳定。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调试和测试,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准确采集和传输车辆动态信息。
2、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维护设立专门的维护岗位,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外观、接口、天线等,确保设备无损坏、松动等情况。
定期对监控系统的软件进行升级,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功能的完善性。
建立维护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
3、故障处理当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对于无法在短时间内修复的故障,应及时更换备用设备,以保证车辆动态监控的连续性。
对故障设备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析,找出故障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故障的再次发生。
二、车辆动态监控值班制度1、值班安排设立专门的监控值班岗位,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时间。
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监控系统,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2、值班职责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路线等。
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
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人员。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包括监控时间、车辆信息、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3、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聊天等。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车辆动态监控的相关信息。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处理及分析制度1、数据采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实时采集车辆的运行数据,包括位置、速度、行驶时间、里程等。
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初步的筛选和整理,去除无效数据。
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提高运输车辆运行安全和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以道路为主要交通方式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运输车辆运行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应与道路交通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章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系统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具备合理、准确、可靠、高效的特点。
第六条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能力,能够获取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路线等信息,并能够迅速处理相关数据。
第七条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应配备专业管理员,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营和维护。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应确保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性,保护车辆和运输信息的隐私。
第三章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设备第九条运输车辆应装配符合国家标准的GPS定位装置,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运输车辆GPS定位装置应能提供准确的车辆位置信息,定时上报至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GPS定位装置应具备抗干扰、抗篡改的能力,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四章GPS动态监控管理流程第十二条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应包括车辆的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和异常处理等环节。
第十三条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应通过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系统进行,确保对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路线等信息进行实时获取和跟踪。
第十四条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数据应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车辆安全运行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五条对于存在异常情况的运输车辆,应及时通过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系统进行预警,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第五章监控数据记录与保存第十六条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应能对车辆的运行数据进行定期的记录和保存。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提高运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运营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
第三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应当遵循实时监控、及时预警、有效处置、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监控职责与分工第四条设立车辆动态监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车辆动态监控工作。
第五条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监控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速、行驶路线、停车时间等。
2、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
3、对监控数据进行记录、整理和分析,为车辆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章监控设备管理第七条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动态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如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监控数据管理第十条监控数据应保存至少_____个月,重要数据应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对监控数据进行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篡改或删除。
第十二条利用监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车辆调度、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三条对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驾驶员发出警告,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对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驾驶员,按照单位内部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批评教育、罚款、停职等。
第十五条定期对违规行为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制定车辆动态监控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如遇突发紧急情况,监控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
第十八条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定期对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监控,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和监控工作。
第三条公司车辆指挥部是车辆管理和监控的主要机构,负责制定车辆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车辆配备和规范管理第四条公司为保障正常运行需求,按照业务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车辆,并依据车辆使用情况调整车辆数量。
第五条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号牌等。
第六条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必须及时整改或淘汰,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八条公司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车辆使用应按照实际需求和路况,合理规划线路,减少不必要的行驶。
第十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附带相关证件和备品备件,确保临时需求时能够及时处理。
第三章车辆监控系统建设和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监控系统,包括GPS定位、视频监控、远程控制等设备。
第十二条车辆监控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保障监控效果和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监控系统必须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监控系统应该定期更新和升级,以适应新的监控需求和技术发展。
第十五条公司驾驶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车辆监控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第十六条公司车辆监控系统的数据必须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阅和分析。
第十七条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处理,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规定。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和监控第十八条公司车辆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或途经路线。
第十九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载客数量进行,不得超员或超载。
第二十条公司车辆不得擅自停靠或在非法地点停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车辆动态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为了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监控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和使用,认真履行监控职责。
2、负责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对监控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发现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立即通知驾驶员进行纠正,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为车辆管理和安全评估提供依据。
5、协助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车辆运行信息。
6、保守车辆运行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监控数据和相关信息。
7、保持监控室的清洁和卫生,爱护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8、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维护与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监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维护与管理制度。
1、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和认证。
2、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的硬件、软件、通信线路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对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无法自行解决的应及时联系设备供应商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建立设备维护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包括维护时间、维护人员、故障原因、维修结果等。
5、对新购置的设备应进行验收和调试,确保设备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更新和升级,提高设备的性能和功能。
7、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与分析制度为了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安全运营能力,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与分析制度。
1、监控系统应具备准确、实时采集车辆运行数据的功能,包括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时间、里程等。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监控设备管理 (2)2.1 监控设备种类 (4)2.1.1 GPS定位器 (6)2.1.2 视频监控系统 (7)2.1.3 车辆行驶记录仪 (8)2.2 设备安装与维护 (10)2.2.1 安装要求 (11)2.2.2 维护保养 (11)2.3 设备更新与升级 (13)三、车辆动态监控 (15)3.1 实时监控 (16)3.1.1 监控平台 (18)3.1.2 监控终端 (19)3.2 数据处理与分析 (20)3.2.1 数据收集 (21)3.2.2 数据分析与处理 (22)3.3 信息发布与反馈 (24)四、驾驶员行为监管 (24)4.1 驾驶员行为规范 (25)4.2 违章行为处理 (26)4.2.1 举报制度 (27)4.2.2 处理流程 (28)4.3 驾驶员培训与教育 (29)五、应急响应与处置 (30)5.1 应急预案 (30)5.2 应急响应流程 (32)5.3 处置措施 (34)六、监督与考核 (35)6.1 监督检查 (36)6.2 考核评价 (37)6.3 奖惩机制 (38)七、附则 (40)7.1 解释权 (40)7.2 修订日期 (41)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是指利用卫星定位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动态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分析和应用的管理活动。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制度为了加强车辆运行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实时监控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制度。
1、安装范围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均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2、设备选型(1)选择具有资质认证、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监控设备供应商。
(2)设备应具备实时定位、行驶轨迹记录、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提醒等功能。
3、安装流程(1)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线路连接正确。
(2)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调试和测试,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4、维护责任(1)指定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硬件设备的完好性、软件系统的更新等。
5、故障处理(1)当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记录并上报。
(2)尽快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6、数据备份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二、车辆动态监控值班制度为确保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车辆运行中的异常情况,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1、值班安排(1)设立专门的监控值班岗位,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时间。
(2)实行 24 小时轮流值班制度,确保监控工作不间断。
2、值班职责(1)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辆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
(2)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异常情况。
(3)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车辆、问题类型等。
3、应急处理(1)在遇到紧急情况,如车辆事故、重大故障等,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4、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应按时进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
(2)交接班时应详细交接监控情况、未处理事项等。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统计分析制度为了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提高车辆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数据统计分析制度。
1、数据采集(1)确保监控系统能够准确、完整地采集车辆运行数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我司营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规车辆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GPS 监控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有效防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市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渝交委安〔2011〕4号)、公运集团公司《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装有GPS、3G摄像系统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
3 容
3.1 平台安装要求: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3.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3.1.2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3.1.3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3.2 平台监控容
3.2.1车辆运行速度是否超过设定速度;
3.2.2车辆的运行区域线路是否超出核定的运行区域线路;
3.2.3是否疲劳驾驶,驾驶员驾车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
3.3 公司平台监管职责:
3.3.1 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对车管部监控平台的日常监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及时掌控车辆的运行状态。
3.3.2 根据实时监控情况,发现车辆恶性超速、单车多次超速等情况及时报告,对所有报警信息及时处警,同时向车管部平台发送气象、道路环境等相关安全信息。
3.3.3 负责对车管部平台营运监控系统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备份、查阅、分析和处置,做好运行日志、数据抽查工作记录,并将上线率、定位率、处警率、处罚情况等相关数据填报月报表,上报集团安全保卫处。
3.3.4 协助系统营运商做好监控系统的安装、升级、检修、调试、系统维护、终端转户等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良好。
3.4 车管部平台监控职责:
3.4.1 车管部平台对运营车辆在监控中发现的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时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报警,及时处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3.4.2 车管部平台应将规定的数据格式将车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通讯地址、营运车辆号牌及类型、载重吨(座)位、营运线路及起讫站点、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号等基础信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
3.4.3 做好每日运行日志及运行数据抽查记录,确保对所有监控车辆在一个月度周期的运行轨迹进行全部抽查,检查的容主要包括:车辆终端信号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线路运行;是否存在超速、超时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运行轨迹异常等。
对终端信号中断的车辆,要及时查明原因,恢复终端信号传递;对运行轨迹异常的车辆,要在排除技术原因的情况下,根据异常数据对其进行直接处罚;对需维修的车载终端应及时在迅捷公司报修系统上进行报修(维修:62764681),并做好登记。
3.4.4 营运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采集肇事车辆行驶数据并备份保存。
3.4.5 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车载终端及时向所属营运车辆提供包括气象、道路环境等容的安全信息服务。
3.4.6 每月22日前及时将当月本单位所属车辆监控的违规记录、处理情况、分析报表上报公司平台汇总。
3.5 监控设备管理
3.5.1 加强对车载监控终端的检查,教育广大驾驶员爱护和正确使用。
3.5.2 除专业维修人员外,禁止私自打开终端主机机盖,将SIM卡取出挪作他用;未经许可不得将SIM卡进行更换;禁止私自打开终端主机机盖和终端显示屏进行装卸、改装、修理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等。
3.5.3 车载终端的日常使用中,连接线应妥善保管,细致处理,不得将连接线进行拖拽,而导致接口脱落乃至损坏,影响正常使用。
3.5.4 在日常工作中,驾驶员应保护好车载终端显示屏,避免直接曝晒于太阳光之下;驾驶员应保持驾驶室环境整洁、干燥,避免显示屏、车载终端等设备接触到水、油等液体。
3.5.5 车管部平台要对在监控中发现的超速等各种违法行为要进行及时处理,坚持“超速必处,上90必罚”的原则,采取“第一次超速罚款50元,第二次超速罚款100元,第三次超速罚款200元,第四次超速罚款1000元,第五次超速清退出单位”的处罚措施,执行到位。
同时每月要对连续超速达三次以上的驾驶员组织专题学习,写出书面保证。
3.5.6 对超速报警中漂移情况的认定,应着重关注隧道出口、山区路段等区域,以及速度值陡升陡降或断点时间较长的现象。
对速度值匀速上升且有连续轨迹点的超速报警应认定为正确报警。
3.5.7 禁止故意损坏终端、安装开关,挪动、屏蔽、干扰终端天线等消极对抗正常监控的行为;严禁车辆私自改变营运线路,越线行驶;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2000元,对情节恶劣者予以清退。
3.6 考核
3.6.1 每月结束后,公司平台将根据当月安全监控的违章处罚率、处警率、上线率、定位率等数据对车管部平台进行考核。
其中违章处罚率必须达100%,处警率、上线率、定位率必须达95%以上(含95%)。
每月的月度考核结果将纳入每月及年度考核容之一。
3.6.2 车管部平台监控人员在日常监控中应及时发现故意损坏终端、安装开关、屏蔽干扰天线、严重超速等违规行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车辆或驾驶员要采取措施,执行到位。
凡因上级部门发现车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车管部平台未及时发现或未采取措施的,将对车管部平台监控人员处罚50元—500元。
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值班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车辆运行安全,监督本公司车辆的服务质量及保障乘客驾驶人员出行安全,公司对GPS平台实施24小时监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值班管理。
3 容
3.1 公司实行GPS监控人员值班进行监控,坚持谁值班,谁监控,谁记录,谁负责原则。
3.2 严禁将监控设备让无关人员操作,禁止上网聊天,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
3.3 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平台发送管理信息,严禁发送与监控管理无关的信息。
发送信息时应用语规、简单、明确并做好相关记录。
3.4 掌控不在线车辆,查明原因,及时查处屏蔽信号,干扰信号,损坏设备等违规车辆。
3.5 在特控制天气(气候)、特控路段、特控驾驶员、特控车辆有特别要求时要进行告诫。
3.6 发现监控车辆超速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发送短信警示和纠正,要求马上消除违章行为。
有其他报警或不正常时,立即向驾驶员询问情况,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报警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包括车号、时间、路段。
3.7 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或报告,公司监控平台应根据情况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
3.8 监控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监控日志记录,做好违规违章车辆记录、处理工作;重要事项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和领导。
卫星定位装置检查、维护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GPS车载终端的信息传输畅通,实现GPS车辆监控平台对车辆的实时监管,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行驶,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卫星定位装置定期检查、适用情况及日常维护的管理。
3 容
3.1公司
3.1.1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使驾乘人员认识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对于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企业的管控。
3.1.2认真执行GPS安全监控各项规章制度、监管职责,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1.3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三)《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3.1.4定期对本企业的道路运输GPS监控情况组织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对违反GPS管理的,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1.5车载GPS终端出现故障时及时汇总登记,联系GPS运营商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车辆监控的畅通。
3.2 驾驶员
3.2.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严禁私自拆除、改变或改装车载终端结构。
车载终端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公司反映,进行更换或维护。
3.2.2严禁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保持终端信息畅通。
3.2.3严禁恶意屏蔽或干扰车载GPS终端信号,致使车辆无法监控。
3.2.4严禁车辆终端不在线时,营运车辆。
待车载终端工作正常后方可恢复营运。
3.2.5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和运营规定,对监控平台提醒的违章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3.3 维护人员
3.3.1对新入户车辆安装规定要求的GPS车载终端设备和回收报废车辆的GPS车载终端设备
3.3.2定期对车载GPS终端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3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进行计划检修和处理日常故障,力求使所修设备尽快恢复原有功能,并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3.3.4认真详细地做好维修记录。
3.3.5爱惜检修工具、设备、仪器仪表,不浪费检修消耗性物料。
3.3.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3.7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刻苦钻研维修技能,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及系统情况,注意总结实际经验,不断提高维修水平。
3.3.8、尊重领导,服从调度和工作安排,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