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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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土地估价师《估价实务》题型分析(四)

2008年土地估价师《估价实务》题型分析(四)

2008年土地估价师《估价实务》题型分析(四)在答题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熟练掌握土地估价报告的规范格式,这是报告改错的前提应试者不仅要熟记土地估价报告格式的总体框架结构和组成部分,还需要熟练掌握对报告中每一部分的具体要求。

这样才能在审核报告时,对不符合报告格式的以及不符合报告格式中每一部分要求的,迅速发现错误并能说明原因。

2.认真理解土地估价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就可以抓住报告改错的重点报告中第三部分关于土地估价方法的选用、每种方法的测算分析过程是土地估价报告的主要内容,也是报告中最容易出错的地方。

如对估价方法选用的依据、每种方法的计算公式、具体测算过程、每一中间步骤的计算结果、最终结果的确定、估价结果的表述等等都有可能出现错误。

3.注意掌握答题的技巧(1)在具体查找错误时,首先应通过对报告进行快速浏览,查找报告中的格式错误、文字描述错误、前后不一致的错误等,对一时无法确定的,可先查找其他错误,不要将时间放在一处或几处错误上面。

(2)在答题时,除抓住容易出错的第三部分外,不要遗漏报告的其他部分,这部分内容也容易出错,如报告中对估价依据的描述不完整、不规范或不适用;对地价的定义不准确;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没有说明清楚;土地估价师没有签字;估价对象描述不准确;附件不全等等,都需要进行认真审查,如本题的估价依据中,就有三处错误;而附件中也出现了两处错误。

(3)由于本题得分为40分,找出一处错误并将原因表述正确的得3分,而一般情况下,报告中的错误都大于13处,如本题共有错误26处。

这样就要求应试者不要只将重点放在发现多少错误方面,还需要将错误的原因描述清楚,发现的错误不在于多,而在于发现错误的同时,将原因说明清楚。

总之,土地估价实务考试,要求应试者要具备扎实的土地管理基础知识,掌握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及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并能灵活运用于土地估价过程中。

而几种主要的估价方法作为考试的重中之重,贯穿于土地估价实务考题的始终。

2008-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真题

2008-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真题

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题试卷一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总分100分)一、判断题(10题,题号1-10,共10分。

请判断下列各题说法的正确或错误,并将答题卡上相同题号对应的符号涂黑,认为正确的涂“√”,认为错误的涂“×”。

评分说明:每题1分,判断错误不得分并倒扣1分,最多扣至判断题总分为0) 1.土地包括地下层、地表层以及地上空间。

( )答案:√解析:《土地基本术语》(GB/T19231—2003)规定,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具有一定范围的地段,包含垂直于它上下的生物圈的所有属性,是由近地表气候、地貌、表层地质、水文、土壤、动植物以及过去和现在人类活动的结果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物质系统。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土地包括地下层、地表层以及地上空间。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

( )答案:√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3.根据当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我国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都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 )答案:√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4.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

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不能分别申请登记。

( )答案:×解析: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可以分别申请土地登记。

5.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土地用益物权,所以使用宅基地的用益物权人对宅基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 )答案:×解析:《物权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6.《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

2008年土地估价实务应试指导(一)

2008年土地估价实务应试指导(一)

2008年土地估价实务应试指导(一)好的报告主要表现为:第一、报告内容全面,正文内容和附件资料齐全、配套;第二、公正客观,估价方法的选用及评估思路、过程合理、依据充分;第三、用词准确,报告文字表述严谨、逻辑性较强;第四、评估结果基本准确,符合市场行情;第五、报告装订整齐、美观、统一。

在实际工作中,审查报告的重点除了产权状况外,还有通过对估价对象客观的分析,对偏离正常价值的过高或过低估价结果提出调整建议,以避免国家或当事人的重大损失。

报告审查的主要内容:1、审查估价对象,其中包括权属、估价时点、估价作业日期和有关证明材料;2、审查估价目的,包括价格定义、价值类型;3、审查估价数据,包括估价报告定性、定量数据的来源及获取方式是否可靠?估价结论是否得到相关数据的支持?4、审查估价方法,采用的方法是否合理,数据分析是否科学?5、审查估价条件,包括是否考虑得出估价结论的必要性,以及应用估价结论的限制条件,对房地产使用评价的结论及其使用建议是否合理?风险分析是否恰当?估价方法要点之一:市场比较法应用市场比较法估价,要按照《规程》规定,选择具有替代性的、估价时点近期的,市场上交易的类似比较实例,进行因素比较作适当修正后,确定待估宗地的土地价格,要求比较实例不得少于三个。

估价中,除要求选择的实例与估价对象属于同一供应圈、用途一致,在地域上属近邻区域或类似区域外,对比较实例选择、比较因素选择、因素条件的比较及因素修正有以下的具体要求:1、比较实例选择所选实例应是实际交易实例,并说明案例的具体坐落(门牌号和宗地号)。

比较案例选择(大于或等于三个)要求:①与待估宗地属同一供应圈(即尽量在同区域、同级别,且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相近。

如同区域无案例,可选择邻近区域或同一级土地内的类似区域的交易案例,但选择案例的交易价格不能相差太大,根据经验不能超过25%)。

②与待估宗地用途应相同或相似(按用地类型细类),如无用途相同案例,可选择用途相近。

2008年土地估价师考试《估价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

2008年土地估价师考试《估价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20题,题号1- 20,共10分。

请判断各题说法正确或错误.并将答题卡相同题号对应的符号涂黑,正确涂“√”,错误涂“×”。

评分说明:每题0.5分,判断错误不得分并倒扣0.5分,最多扣至判断题总分为0)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范围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的土地。

()2.房主把房屋出租所获得的租金和自己居住所形成的虚拟租金均应计人GDP。

()3.国家对于房地产企业已使用但未售出的商品房,暂不征收房产税。

()4.外汇必须以外国货币来表示是外汇的基本特点。

()5.保险除了具有分担风险和组织经济补偿的基本职能以外,还具有融资、防灾防损及分配等派生职能。

()6.上市公司采取定向增发方式发行的有价证券属于私募证券()7.会计主体一定都具有法人资格。

()8.我国房产税实行定额税率。

()9.企业的应付账款确实无法支付,经批准确认后转入营业外收入。

()10.按照我国《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定义,狭义的城市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工程性基础设施与社会性基础设施两大类。

()11.资本公积是由企业形成的利润转化而来的。

()12.住宅建筑是消费者的耐用品,在国民收入账户中,被作为消费支出处理。

()13.用当年实现的利润弥补去年发生的亏损,不需要编制会计分录。

()14.一般来讲,提高利率,用于投机的货币则会减少。

()15.银行汇票只适用于异地之间各种款项的结算。

()16.西方经济学生产论中,各种生产要素增加的比例大于产量增加的比例,称之为规模报酬递增。

()17.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城乡规划体系由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

()18.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不能随意变更。

()19.房地产投资的系统风险包括通胀风险、市场供求风险、周期风险、变现风险、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等。

()20.城镇土地使用税收缴必须严格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无权制定实施细则。

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班第1讲课件讲义

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班第1讲课件讲义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班第1讲讲义前言一、2009年考试大纲变化情况(一) 《土地管理基础》考试大纲变化情况1、土地的分类中,删去了“建设用地的主要特征”内容,增加了“主要类别土地的特征”内容;2、土地实体特征中增加了“地下空间及特征”内容;3、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中,增加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和“开发区用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内容;4、在土地市场交易与监管中,将土地市场管理与土地市场供需调控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合并。

(二) 《土地管理法规》考试大纲变化情况1、2009年新增政策、法规(1)土地管理法规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相关法律法规1)《企业国有资产法》;2)《保险法》;3)《仲裁法》;4)《企业破产法》;5)《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规范性文件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3)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4)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等。

(4)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2)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银发【2008】214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5)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7)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和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6号);8)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9)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4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改进建设用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326号);12)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73);1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14)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15)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关于发布和实施《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2号);16)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8号);17)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等。

2008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真题及答案:估价理论与方法

2008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真题及答案:估价理论与方法

相关推荐: | | | | ⼀、判断题(10题,题号1—10,共10分。

请判断各题说法正确或错误,并将答题卡相同题号对应的符号涂⿊,正确涂“√”,错误涂“×”。

评分说明:每题1分,判断错误不得分并倒扣1分,最多扣⾄判断题总分为0) 1.⼟地还原利率⼤⼩与待估宗地的⼟地权利、⼟地⽤途相关。

( ) 2.采⽤市场⽐较法评估宗地价格时,⽐准案例应处于同⼀供需圈,也就是“区域因素”所描述的范围。

( ) 3.⼟地估价是为交易双⽅进⾏⼟地交易提供价值参考。

( ) 4.采⽤成本逼近法评估城镇待拆迁国有⼟地使⽤权价格时,⼟地取得费可按拆迁安置费计算。

拆迁安置费主要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及拆迁安置补助费。

( ) 5.采⽤剩余法估价时,应该把握好开发利⽤⽅式的分析、开发总价值的预测,以及开发成本、开发期、利润等项的估算。

( ) 6.⼟地评估价格的⾼低与⼟地估价⼈员的⽔平关系很⼤,估价师⽔平越⾼,评估价格越⾼。

( ) 7.在规划限定的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单位地价与⼟地容积率呈正相关。

( ) 8.某待估宗地设定有他项权利后,会适当提⾼该宗地的市场价值。

( ) 9.相对于⼟地⾯积、⼟地形状等条件,交通条件对地价⽔平的影响。

( ) 10.在采⽤收益还原法计算附着有建筑物的⼟地价格时,需要遵循最有效使⽤原则,将⼟地收益从房地收益中分离出来。

( ) ⼆、单项选择题(45题,题号11—55,共45分。

每题有A、B、C、D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个最符合题意,请选择并将答题卡相同题号对应的字母涂⿊。

评分说明:每题1分,选错不得分,不倒扣分) 11.⼯业区位理论的核⼼就是对运输、劳⼒及( )相互作⽤的分析和计算。

A.道路因素 B.区位因素 C.集聚因素 D.资⾦因素 12.某城市⼆级住宅⽤地平均容积率为2.0,以楼⾯地价为标准的基准地价为1200元/平⽅⽶。

现有⼀宗住宅⽤地位于⼆级地,其容积率为4.0,除容积率外⽆须进⾏其他修正,则该宗住宅⽤地楼⾯地价最可能为( )元/平⽅⽶。

房地产估价2008c10

房地产估价2008c10


(3)无定量环境质量资料时,只能用定性判别方法确定 环境质量优劣度作用分值。一般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分析污染程度与功能分区的相关系。 第二步,根据城市环境污染状况,分析污染源与各功 能区相对位置及风向、水流向等,将功能区按环境质量 优劣排序 第三步,将具有两种或多种功能的混合功能区插在 两个相似区域之间,按环境质量从优至劣,按100~0 分赋值,就得到城市地域空间上环境质量作用分值。




十、成果表达方式与应用 (一)成果表达方式 土地定级成果一般以文字和图件形式为主要表达方式。 成果的文字表达方式主要是土地定级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和土地 级别表。土地定级技术报告主要包括定级技术工作的具体内容、 程序、方法、测算公式以及定级成果。如城市概况、定级技术路 线、因素选择与权重确定、资料收集与调查、定级因素作用分值 计算、单元划分,土地定级单元总分值计算、土地级别的划分与 确定、定级成果窥用建议和应用方案等等。 土地定级工作报告则主要从定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分工方面编写, 同时还应包括定级工作程序、定级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途径以及 成果应用情况等。 土地级别表则包括级别边界的详细文字说明。 成果的图件表达方式分为两类,即土地定级工作图和土地定级 成果图。土地定级工作图包括资料图和作用分值图。 (二)土地定级成果的应用 1。为制定合理的税费标准提供依据 2.定级成果为土地估价提供依据 3.为城市规划提供基础资料


第三节 土地定级因素指标体系及权重确定 一、定级因素指标体系 (一)影响土地级别的主要因素



1.商服繁华程度 它主要是指商服繁华影响度因素。 是土地定级工作中涉及的主要 因素,是反映土地经济区位最重要的指标。衡量繁华程度有多项 指标,如人口密度、商业繁华程度等,其中商业、服务业繁华程 度相对易测,便于衡量,也较直观,是衡量繁华程度的重要指标。 2.交通条件 它主要包括道路通达度,公交便捷度、对外交通 便利度等因素 3.基本设施状况 城市的含义之一就是城市型基础设施通过的区 域,可用生活设施完善度、公用设施完备度两个因素来表示。生 活设施指居民生活、生产所必不可少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 供热、电汛等设施,而公用设施则指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 众共同使用的服务设施,如中学、小学、幼儿园、菜场、医院、 邮电局(所)、银行(储蓄所)、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体育场 馆、公园等设施。 4.环境条件 一般可选择自然条件优越度、环境质量优劣度、 绿地覆盖率等因素。 5.人口状况 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工作 人口等。 6.集聚效益 集聚效益是对工业用地效益影响较大的因素。工 业区规模和协作条件可以反映集聚效益大小。

08年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大纲.doc

08年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大纲.doc

08年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大纲第四科目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一、考试目的考察应考人员综合运用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登记专业知识,办理土地登记代理事务,分析解决土地登记代理疑难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一)土地登记部分1.掌握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效力、特点及法律责任。

2.熟练应用《土地登记办法》,分析土地总登记、土地初始登记、土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的内容及相互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确定土地权属性质与、土地权利的主体和客体、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和土地登记机关。

3.按照土地登记的一般程序与要求,分析不同土地登记类型的申请人、申请方式、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申请书的填写要点,掌握土地登记申请受理条件与不予受理的原因。

4.分析土地权属审核的标准和依据,掌握土地登记审批表与土地登记簿、土地归户卡、土地权利证书的构成、法律效力及相互关系,土地证书种类及发放对象,土地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

5.分析土地总登记的特点和土地总登记通告、公告的主要内容,确定土地总登记公告异议和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机关。

6.掌握土地初始登记、土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的类型、法律依据和土地供应的相关规定,分析各类土地登记的权属审核内容及审核依据。

(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部分1.根据土地登记代理的范围和要求,分析承接的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代理纠纷的规避办法,确定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和土地登记代理合同的内容,签订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和土地登记代理合同。

2.分析判断代理的土地登记类型,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并向所属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土地登记申请书。

3.根据土地总登记、土地初始登记、土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其他登记的相关规定,收集、整理并核实土地登记申请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独立完成资料分析。

4.通过实地查勘土地的权属状况,分析代理登记宗地的权属、权属变更、土地登记和土地边界等情况,判断土地权属的性质和确定土地权属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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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组织编写并由地质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以下简称大纲)即将发行。

该大纲是根据《关于组织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35号)文件精神,在2007年大纲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纵观大纲,有以下特点:
一是大纲真正具有了土地估价资格考试知识体系的“龙头”地位。

2006年以前,考试大纲基本上是以某一种教材为依据进行编制,或者说,大纲与指定教材混为一体,本末不分。

这样带来了两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由于教材本身必须涉及到知识的详细阐述和分析,过于具体,特别是一些教材研究色彩过重,很难保证每一部分都具有较高公认程度并是权威;其次是,由于一些教材并不完全是为土地估价师考试而编写,其内容并不一定充分反映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水平。

采取新的做法后,先有大纲,再有教材,并且不指定教材,大纲真正成为考试的龙头,避免了大纲与指定教材之间的冲突,也减少了因教材缺陷形成的不良影响。

二是大纲按照土地估价知识体系的逻辑关系编制考试内容,打破了原有的以科目结构定内容的惯例。

考试科目的设定只是考试的具体形式,可能会因为考试的条件变化有一定的变化,但是考试的内容是基本稳定的,新的做法有利于考试大纲基本结构的稳定,每年的调整也只是局部性的。

另一方面,在考试的各科目中,考试内容其实是有很多交叉的地方,比如估价实务和估价理论,在原理和理论上就存在很多交叉部分,但是不能在考试大纲的内容中进行重复编制。

这种结构,不仅有利于引导应试人员的学习,更重要的是,也有利于土地估价知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三是,大纲将考试内容基本上分为三大板块,即基础知识板块、估价知识板块、估价相关知识板块,突出了估价知识在考试内容中的重要位置。

大纲共十三部分,其中,属于基础知识板块的内容有土地基础知识、土地管理知识;属于估价知识板块地价理论、土地估价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财产评估知识等;属于估价相关知识板块的有税收知识、金融知识、会计与统计知识、土地与房屋测绘知识、城市经济与城市规划知识、地产开发与工程造价知识、土地估价行业管理知识等。

一般情况下,应试人员如果围绕这三大板块学习,能够构建自己的土地估价知识体系,就会有利于考试的基本要求。

四是,强化了大纲是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命题和制订标准答案的根本依据,规定试题及标准答案依照已有的知识体系和现行法规、标准客观产生,并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认定和解释。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相关的推荐书籍只是学习的参考而不是考试的依据。

实际上在过去的考试命题中,由于过分依赖制定教材,无论是对于命题还是对于应考人员对知识点的判读与发挥具有很大的限制性,甚至出现争议。

举例说,某试题的答案依据教材是正确答案,但是可能不是最佳答案,如果应考人员选择了最佳答案,很有可能得不到满意的分数,这就造成了不公平。

五是,按照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要求,为适应土地估价对新知识的需求,对考试内容进行了一定的修订和完善。

例如增加了土壤、地质、土地污染等方面的知识;为适应政府开展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需求,增加了相关的内容;另外对土地估价实物部分进行了完善。

六是,新的大纲增加了试题式样,能够增加应考人员对命题的了解。

试题分为判断、单选、多选、情景分析、计算、案例分析、报告判读等类型,并附上了题样、答题要求及答题样式。

这些情况让应考人员提前知道和熟悉,可以增加透明度,也使考试更加规范。

考试大纲是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组织专家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制订并修订完
成的,充分反映了目前土地估价对知识的基本需求,能够准确指导应考人员了解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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