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行业合同管理中的四个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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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同管理规范的主要措施

农村合同管理规范的主要措施

农村合同管理规范的主要措施随着农村要素市场化进程逐步推进,合同已经成为维系各类经济主体关系的主要方式,与此同时,在农村领域,由于社会信用体系、法治进程等基础性制度的缺失与不完善,一些乡村社会问题开始显露出来,其中很多源于农村合同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和不完善。

因此,建立规范合同管理机制已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分析农村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规范农村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问题分析(一)合同缺失由于农村区域的经济因素较为单一,许多土地是由农民私有的,土地流转、土地抵押等常见的农村合同缺失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缺乏完整的合同,农村土地的流转、抵押等交易无法依法成立,会伴随着多种风险因素,如产权纠纷,合同交易不能按计划完成等。

(二)合同不规范不规范的合同往往由于内容不全、表述不明、约束不明晰等问题而导致合约效力难以实现。

如在土地流转合同中,合同方在面积、期限、价格、保证金、流转对象等方面的规定不周全甚或没明白规定,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双方较难达成共识,甚至发生违约事件。

(三)合同风险一些农村合同的效力与合法性常常难以得到保障,因设定过于复杂或实践操作中的不完善而导致违约事件频繁发生。

部分乡村的交易后期调整问题,如土地流转合同中,当出现并未明确在合同中规划的情况时,在合同双方之间的真实交易投资的风险较高。

此外,对农村的合同持久时间也存在限制,当合同持久时间过短时,双方难以落地实施合同规定,影响合法性及合同的效力。

(一)加强法规建设应设定科学、实效的农村合同类法规,构建与市场化农村经济管理相适应的法律体系。

同时,也要完善权力机制,弥补空白,充实实践,使合同的权威性和适法性有更加优越的保障,从而引导乡村合同安全健康地进行。

(二)加强农村合同网上公开服部分农村合同未遵守完整实施,不符合基本的法治建设和市场化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利用信息化技术,将农村的合同公开标准化,并提高信息透明度的程度,更多居民、合同开境可查询每一个公开的合同,既使农村合同的实施成为可能,也方便了社会公众的调查取证,提高农村合同的资信度与约束力。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基层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不对称:由于农民对农资市场了解有限,容易受到不完全或不准确的信息影响。

在此情况下,一些不良商家存在夸大农资功效、掺假农资等行为,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

2. 售后服务不到位:一些农资商家为了赚取暂时的利益,忽视了产品的售后服务。

这导致了一旦农民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遇到问题,无法及时得到商家的解答和帮助,从而降低了农民购买农资的积极性。

3. 包装标识不规范:农资产品的包装标识不规范或不够明确,容易给农民造成困惑。

农民对于产品的使用方法、用量等往往没有详细的说明,导致了农民在使用时容易出现错误或浪费。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建议:1. 加强农技培训:加大对农民的农技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对农资市场的认知和辨别能力。

政府可以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培训课程,向农民介绍农资的选择、使用方法、存储等知识,帮助农民更好地选择农资。

2. 建立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检测机构和监管体系。

加大对农资商家的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 推进农资电商发展:鼓励农资电商平台的发展,提供农资产品的推荐和购买服务。

通过电商平台,农民可以更方便地获取到农资产品的信息,了解产品的性能和效果,选择到质量可靠的农资。

4. 加强农资市场信息共享:建立农资市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专家的合作,及时向农民推送最新的农资信息。

同时,鼓励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防止农民因为包装标识不规范而误用农资。

通过以上对策的实施,可以逐步解决基层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提高农民对农资市场的认知和辨识能力,保护农民的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

继续改进基层农资市场,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努力。

以下是进一步的对策建议:5. 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控制:建立农资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农资产品的质量把关。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红盾护农工作的重点,也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通过不断地探索与执法实践,对当前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见解。

一、当前农资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

一是无证无照经营。

在农村,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为了方便周边群众,采购农资进行销售,但缺乏办理营业执照的意识,由此出现无照经营。

主渠道优质化肥货源严重不足,受利益驱动,经营户多头分散进货,走乡串巷无照经营,使执法人员难以监管。

二是挂靠经营。

一些本无经营权的个人以挂靠、承包为名,在缴纳一定的“承包费、挂靠费”后,成立“分店、连锁店”经营农资,名为集体,实为个人。

三是超范围经营。

一些商业经营户,主要经营食品、百货,但在农资销售旺季时又经销农资,扰乱市场秩序。

2、农资市场发育不健全。

一是经营主体“弱”。

由于农资经营户多为个体经营,资金、技术、规模都不足,管理能力和整体实力较弱。

二是经营布局“散”,由于农村地域广博,农资经营网点星罗棋布,既形不成规模,布局也不尽合理。

三是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

3、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顺畅。

一是多头管理。

农资监管涉及面广,主管农资市场有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由于监管联动机制尚未建立,部门间各自为政,重复检查,表面宣传做得多,深入实际少,阶段性和季节性的整治多,持续性和系统性的监管少,分散的监管体系,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导致监管工作滞后,部门打假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二是政务不透明。

由于农资市场管理由多个部门负责,一个农资经营户需要办理多个证照,而每个证照的办理手续又各不相同,并且不同证照的办理还存在着程序上的先后,对于一个知识有限、规模不大、收益不多的农资经营户,不仅门坎高,而且也确实感到不便,往往是一头雾水。

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合同管理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

然而,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全面评估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的困境,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的改进提供参考和启示。

一、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不规范的合同文本农村经济合同的文本常常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例如语言模糊、用词不准确等。

这导致农民很难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理解和把握,容易引发双方在执行过程中的纠纷。

2.缺乏权威监管机构当前,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缺乏有效的权威监管机构。

虽然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但实际执行中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和执法,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可以肆意违约或欺诈行为。

3.信息不对称农村经济合同的签订往往是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进行的。

农民对市场信息、合同法律知识等了解不足,容易受到不公平对待;另一些商家、中介机构掌握市场信息、利益链条等,对农民处于更有利的位置,使其很难在合同谈判中取得平等地位。

二、对策建议1.完善合同文本和标准针对农村经济合同的不规范问题,应加强合同文本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

具体而言,可以制定统一的农村经济合同模板,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文本准确、明确,以便农民能够更好地理解合同内容。

2.设立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机构为了加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机构。

该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农村经济合同的监督、评估和执法工作,确保合同的公平执行,并及时处理合同纠纷。

3.提高农民的合同意识和知识水平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合同意识和知识水平的培养。

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农民普及合同法律知识,提高其在合同谈判中的主动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4.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公开为了防止不法商家和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欺诈,应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公开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摘要:近几年,人们逐渐提高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度。

机械化生产将更多便利带给农业,随着外出务工人员数量的不断增加,开始出现集中流转土地情况。

在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过程中,有必要以相关法律政策为依据,将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好。

基于此,本文通过分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问题,提出一系列行之有效对策,希望给有关机构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问题;解决建议引言: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促进承包化与规模化农业的出现。

在此过程中,首要任务是提高流转严谨性与规范性,自从出台土地集中流转种植政策后,极大促进了农业种植的持续健康发展。

然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合同承包管理工作。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一)土地经营权流转缺少规范性近几年,城乡经济差距仍然在持续扩大,受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大部分农民进城务工,他们的土地在流转过程中,通常不签订法律合同,往往只是口头进行约定,还有一些人放弃耕地。

一些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地区,还没有将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构建出来,导致不能从政策层面有效监督土地承包行为。

大多数农民具有相对较低的文化水平,不能明确土地承包中自己和对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导致无法有效落实到位实际管理工作,进而将更多隐患埋藏在土地政策中。

1.农民具有较低合同意识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往往通过租金收取方式转让自身原有土地使用权给土地承包人员,最终获取相应回报费用。

但是,在形成此种关系过程中,由于农民缺少合同意识,导致有一定安全隐患产生。

有些时候,双方商议过程中仅仅口头描述或回答,缺少书面形式的合同。

虽然签订协议,但这种协议具有简单内容,相比标准合同,具有很显著差异。

如果后期有问题产生,就会导致双方互相指责,进而受到违约影响,产生十分严重的纠纷[1]。

(三)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较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过程中,需要到政府机构确立和执行的工作比较多。

市场监管所“合同帮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市场监管所“合同帮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市场监管所“合同帮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市场监管所“合同帮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我所大力实施合同帮农工程,不断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户合同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积极履行合同监管与服务职能,强化合同行政指导,成效十分显著。

同时“合同帮农”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予以重视并妥善解决。

一、发展现状随着订单农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兴起和土地流转在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中的广泛运用,农民与市场的关系日趋密切,涉农市场主体数量不断提升,市场意识逐渐增强,签订合同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现辖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x家,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发展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等良好态势,尤其是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形式,将产、种、养、销诸环节有机衔接,解决了农户与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推动了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这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有多家涉农企业以订单的形式,解决了辖区内蔬菜、瓜果、禽蛋加工、水产的销路问题,订单农业的产品不断创新,从产品买卖到跟踪服务,订单农业中有市场价收购、保证价收购、保护价收购。

二、存在问题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逐步规范,并朝着“品种多样化、大棚立体化、生产机械化、产品品牌化、服务统一化和产业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但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二是产业链不长。

事实表明,“订单农业”是发展农村经济,规避市场风险,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措施,但一些农民参与“订单农业”的积极性却不高,订单农业发展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订单合同的签订不规范。

从订单文本看,仍有一些企业使用自制合同文本,内容不全面,格式不规范,标准不具体,责权不明确,容易发生合同纠纷。

合同中限制农户的条款太多,而对企业的约束很少,所定条款不公平现象时有所见,霸王条款使农民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致使订单毁约的情况屡屡发生;二是涉农合同双方法律意识薄弱。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红盾护农工作的重点,也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通过不断地探索与执法实践,对当前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见解。

一、当前农资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

一是无证无照经营。

在农村,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为了方便周边群众,采购农资进行销售,但缺乏办理营业执照的意识,由此出现无照经营。

主渠道优质化肥货源严重不足,受利益驱动,经营户多头分散进货,走乡串巷无照经营,使执法人员难以监管。

二是挂靠经营。

一些本无经营权的个人以挂靠、承包为名,在缴纳一定的“承包费、挂靠费”后,成立“分店、连锁店”经营农资,名为集体,实为个人。

三是超范围经营。

一些商业经营户,主要经营食品、百货,但在农资销售旺季时又经销农资,扰乱市场秩序。

2、农资市场发育不健全。

一是经营主体“弱”。

由于农资经营户多为个体经营,资金、技术、规模都不足,管理能力和整体实力较弱。

二是经营布局“散”,由于农村地域广博,农资经营网点星罗棋布,既形不成规模,布局也不尽合理。

三是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

3、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顺畅。

一是多头管理。

农资监管涉及面广,主管农资市场有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由于监管联动机制尚未建立,部门间各自为政,重复检查,表面宣传做得多,深入实际少,阶段性和季节性的整治多,持续性和系统性的监管少,分散的监管体系,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导致监管工作滞后,部门打假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二是政务不透明。

由于农资市场管理由多个部门负责,一个农资经营户需要办理多个证照,而每个证照的办理手续又各不相同,并且不同证照的办理还存在着程序上的先后,对于一个知识有限、规模不大、收益不多的农资经营户,不仅门坎高,而且也确实感到不便,往往是一头雾水。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合同管理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本文将对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 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企业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导致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流程,容易出现合同纠纷和风险。

2.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合同管理人员是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者,但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难以保证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3. 合同签订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如合同主体不明确、权责不对等、条款不完善等,这些问题容易导致合同纠纷和风险。

4. 合同履行监控不到位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导致合同履行不到位,甚至出现违约情况。

5. 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足部分企业对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未能及时识别和评估合同风险,导致企业在合同纠纷中处于被动地位。

6. 合同归档和查询不便捷由于合同归档和查询系统不完善,导致企业难以快速、准确地查找和利用合同信息,影响合同管理的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1.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 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规范合同签订流程企业应加强对合同签订流程的规范,确保合同主体明确、权责对等、条款完善,降低合同纠纷和风险。

4. 强化合同履行监控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控机制,确保合同履行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违约问题。

5. 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应加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开展合同风险评估、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企业合同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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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行业合 同管理 中的四个 问题及对策
文I 宁波东方进 出口有 限公 司 邓洪娟
任 何 一 个成 功 的 农 资企 业 , 曾经 历 由小 到 都 大、 集腋成裘 、 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随着我 国加入 WT 按 国际标准办事成为企业 的生存环境 , O, 国内市 场融入全球经济 , 国内企业更广泛地参与到 国际市场 竞争 中。所以现在的农资企业不仅和国内的客户做 生意 , 还要和来 自国外的企业做生意 , 但是我们发现 , 合同不能较好地履行 , 甚至很 多时候仅仅是以 口头协 议来处理 问题的现象还 比较突 , 对于企业的发展非
有政策 、 下有对策”的非典型案例。某知名农 资生产企业 , 内部有明确的《 合同管
理办法》《 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 、合 等规范管理合 同的制度 , 明确了不与个体工商 户签订合 同, 但下属分公 司业务员为追求业绩任务 的完成 , 与个体工商户签订合 同, 冠以个体工商户登记名称 , 然后加上有限公司 , 也没有相应 的公章 , 便草草地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农 资 企 业 的合 同 管理 规范 欠 缺

些 中小型 的农 资企业 , 其是基层农 资经销 尤
严公司就在双方合 同条款 中有意设置有关合同履行
地陷阱, 致使合同履行和诉讼均在不正常的情况下进 行 , 院作出明显不利于盛达的民事判决。后 由于盛 法 达 另案提起行政诉讼 , 明华严 是一违法设立公司 , 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其营业执照, 才使得案情 柳 暗花 明。如果没有认真细致的调查查 明这样一个 违法设立公 司的事实 , 仅凭签订的不明确 和不利于盛 达 的合 同, 同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 合 只能受既判法律
稍微有点波动 , 一方就会 因为利益 问题而不承认所定 下的 口头合 同, 一旦一方失信 , 纠缠不清 , 便 引发合同 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 很多农 资企业仅凭对方 的电报 、
6O 中国农资精英读本 HN G IU T R LM A SO R D C IN I C IAA RC L U A E N FP O U TO
常 不利 , 要 引起 行 业 的重 视 。 需
电话 、 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 , 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 。
分析双方不签订合 同的原 因既有 出于信任对方
的可 能 , 有 图省事 的可 能 。虽 然 现行 合 同 法对 签 订 也
书面合 同没有 了以往经济合 同法 中对书面合同的严 格要求 , 但作为一份证明当事人当初合意主张的重要 证据 , 有这样一份含义明确的证据肯定 比没有要好。
明确企业合同签订中的授权制度是依法规范合同管 理的一个起始点 , 并且明确普通授权 、 特别授权 、 转授 权代理 、 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和使用等 , 对企业实施 财 务、 物资采购等集 中有效 管理也提供 了明确的前提法
律依 据 。 二 、 签 书 面合 同现 象还 比较 突 出 不
三 、 同 签 订 行 为 不规 范 、 定 不 明确 合 约
随着行业的不断深入 , 越来越多农资企业开始意 识到合 同的重要性 , 但是 在具体 的合 同制定上 , 却存
在 签 订 行 为不 规 范 , 约定 不 明 确 的现 象 。需 要 知道 的
农 资企业合 同管理的四大问题
合 同的作用是通过书 面的规范来规定双方的义 务和权利 , 而保证 双方的利益能 够得到较好 的维 从 护, 现在很多农资企业在遇到问题的时候 , 由于拿 不 出相应的合 同, 往往会吃哑巴亏 , 具体来说 , 目前农资
企 业 在 合 同管 理方 面 有 以下 四大 问题 。

是, 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 的实践经验基础上 起草 的, 对双方 的权利 义务约定 比较平衡和均匀, 因 此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 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 济往来 。 在签订合 同的时候 , 双方要对 做指 向的标 的物 进行明确 , 免得纠缠不清。比如在一起辽宁抚顺盛达 农机公 司诉湖北华严水产养殖公司的诉讼中, 湖北华
目前在农资企业 , 了一些大型农资企业或外企 除
企业外 , 很少有企业设立专 门的部门对企业合 同进行 相应的监管 , 而缺乏有效的监管, 会让企 业签订一些
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 , 最终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 笔者去 年了解到 的一起经 济纠纷就是一个 “ 上
芭 大 堂髑 田讲 I
m台了一 份合 同, 这样也就 回避 了公司的相关规定 。以这样一家实际不存在 的
公司来与 已方履行合 同, 自然无法能很好的履行合 同, 而且 当诉讼成为不可避免
时, 合同的效力都会受到拷问的。
完 善合 同管理 的 四个 建议
合 同管理直接关 系到企业运作 的稳定性 , 虽然合同在农资行业一直没有给 予太多的重视, 是随着经营主体的不管增 多及行业的不断升级 。 但 实现规范化运
文书的约束 , 承受合法的 “ 不法”侵害 。因此 , 在合同
中对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条款作出明确的约定 , 无论
对方的诚信如何 , 自己风险降低到最低线, 使 这也是
经济活动中必要的一种风险防范意识 。
四 、 同签 订 履 行 监 控 制 度不 完善 合
相信对于不签合同而吃哑巴亏是很 多农资人都 曾遇到 的现象 , 尤其最近两年农资价格波动 比较大 ,
商, 不熟悉合 同法 的一般规定 , 基本上没有把合 同管 理纳入经营管理之 中, 同法律意识差 , 合 导致 因为对 合 同管理不规范而使得授权较 为混乱。其 中较为突 出的一个表现就是企业的公章 、 介绍信和空 白合 同等 重要的法律文书被人盗用 、 借用 , 另外对联系业务的
人 员 的相 关 授权 不 明 也 是容 易 引 发纠 纷 的原 因之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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