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13∕T 2940-2019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13∕T 2940-2019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13∕T 2940-2019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的术语、要求、检测方法以及火灾隐患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1000V及以下的建筑电气防火检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井地下、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建筑电气防火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1395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T 16895.6 低压电气装置第5-52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布线系统(IEC 60364-5-52)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故障electric trouble

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短路、过载、局部过热、火花放电、过电压、欠电压等故障的统称。3.2

电气火灾 electric fire

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电气故障而引发的火灾。

3.3

接地 grounded

在系统、装置或设备的给定点与局部地之间做电连接。

[GB/T 50065-2011,2.0.1]

3.4

(电力)系统接地(power)system earthing

电力系统的一点或多点的功能性接地。

[GB/T 50065-2011,2.0.2]

3.5

保护接地 protective earthing

为电气安全,将系统、装置或设备的一点或多点接地。

[GB/T 50065-2011,2.0.3]

3.6

接地导体 earth conductor

在系统、装置或设备的给定点与接地极或接地网之间提供导电通路或部分导电通路的导体。

[GB/T 50065-2011,2.0.7]

3.7

接地极 earth electrode

埋入土壤或特定的导电介质(如混凝土或焦炭)中与大地有电接触的可导电部分。

[GB/T 50065-2011,2.0.6]

3.8

接地装置 grounding connection

接地导体(线)和接地极的总和。

[GB/T 50065-2011,2.0.9]

3.9

接地电阻 ground resistance

接地阻抗的实部。

[GB/T 50065-2011,2.0.13]

3.10

中性导体 neutral conductor

电气上与中性点连接并能用于配电的导体。

[GB/T 50065-2011,2.0.24]

3.11

保护导体 protective conductor

为了安全目的设置的导体。

[GB/T 50065-2011,2.0.25]

3.12

保护中性导体 PEN conductor

具有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两种功能的导体。

[GB/T 50065-2011,2.0.26]

3.13

等电位联结 equipotential bonding

为达到等电位,多个可导电部分间的电连接。

[GB/T 50065-2011,2.0.27]

3.14

接地故障电流 earth fault current

由于绝缘失效而流向大地的电流。

[GB/T 2900.70-2008,定义 442-01-23]

3.15

对地泄漏电流 earth leakage current

无绝缘失效的情况下,从装置的带电部分流向大地的电流。

[GB/T 2900.70-2008,定义 442-01-24]

3.16

剩余电流 residual current

同一时刻,在电气装置中的电气回路给定点处的所有带电体电流矢量和的有效值。

注:改写GB/T 2900.1-2008,定义 3.5.89

3.17

剩余动作电流 residual operating current

在规定条件下,使剩余电流保护器动作的剩余电流。

[GB/T 2900.18-2008,定义 6.1.45]

3.18

剩余电流装置 residual current protective device;RCD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以及在规定条件下当剩余电流达到规定值时能使触头断开的机械开关器件。

[GB/T 2900.70-2008,定义 442-05-02]

4 基本要求

4.1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应在电气设备和线路经过1h以上时间的正常运行,进入正常热稳定工作状态后进行。

4.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具有合格证和检验(测)证书。

4.3 实行生产许可、安全认证或 3C 认证的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安全认证或3C认证标志。

4.4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铭牌标志应齐全、清晰、易见。

4.5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相适应,不得过负荷使用。4.6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5 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器

5.1 一般要求

5.1.1 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并满足下列要求:

a)绝缘导线穿越金属构件时,应有不被损伤的保护措施;

b)连接到发热元件(如管形电阻)上的绝缘导线,应采取阻燃材料的隔热措施;

c)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d)接线应采用有金属防锈层或铜质的螺栓和螺钉,并应有配套的防松装置,连接时应拧紧。

5.1.2 低压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器在柜、屏、台、箱(盘)或建筑墙(柱)上,应采用金属支架、卡轨、绝缘板固定平整、

牢固可靠;

b)柜、屏、台、箱(盘)的固定支架、金属框架和箱体外壳应接地(PE);装有电器的可开门

和金属框架接地端子间,连接的编织铜线不应断裂松脱;

c)抽出式配电柜,抽屉抽推灵活,动、静触头接触紧密;

d)有防震要求电器的减震装置,其紧固螺栓应采用防松措施。

5.1.3 低压电器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接线应排列整齐,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

b)电源线应接在电器固定触头端,不应反接在可动触头端,且电器不得上下倒置安装;

c)电器端子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层的防锈螺栓和螺钉压接牢固,防松弹簧垫圈无缺

损;

d)与电器连接的电线端部应绞紧,无松散、断股缺陷;

e)电器外露可导电外壳接地连接可靠,完好无损。

5.2 直观检查

5.2.1 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仪表指示应正常;

b)导线绝缘应无老化、腐蚀和损伤痕迹;

c)各部位连接接点应无过热、锈蚀、烧伤、熔接等痕迹;

d)套管、绝缘子应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

e)灭弧装置,如灭弧栅、灭弧触头、灭弧罩、灭弧用的绝缘板应完好无损;

f)电磁式电器应无异常声响。

5.2.2 电器发热元件周围应散热良好,与导线间应有隔热措施。

5.2.3 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低压断路器的整定值电流应与导体截面相匹配,动作可靠。一般在由过负荷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的物质造成损害前,就应切断负荷电流。

5.2.4 电器端子安装牢固,端子规格与所连接的导线截面大小适配。

5.2.5 电磁型电器不应有异常电磁振动声音。

5.2.6 负荷开关、隔离电器和控制电器的灭弧罩、触头间隔板应完好,无缺损。

5.2.7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应安装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或配电干线分支处,其应动作于信

号或切断电源,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

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0mA;

b)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负载侧的中性线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

——不应将PEN线穿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零序电流互感器;

——不应用导线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电源侧与负荷侧接线端子直接跨接;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所保护的线路及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5.2.8 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使用了低于B1级装修材料的房间内,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其壳体

和底板应采用A级材料;

b)配电箱(盘)和开关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含B1级)的装饰材料上;否则应采用岩棉、

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

c)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周边0.3m内,不应有可燃物;箱门操作方便,不得被它物遮挡;箱

体内和下方,不得搁置和堆放可燃物;

d)可燃材料仓库的配电箱(盘)和开关宜设置在库房外,并有防湿和防雨、雪措施;

e)配电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无断股,绝缘良好;垫

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相同,同一端子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f)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接触良好,触头无烧蚀现象;

g)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配电回路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动作时间

不大于0.1s,且动作可靠;

h)熔断器不得随意更换原配熔体规格,并不应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体;

i)照明配电箱(盘)内,应分别设置中性线(N线)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标识清晰,

零线和保护地线应分别经各自的汇流排配出,不得铰接或交错混配。

5.2.9 测听柜、屏、台、箱(盘)内,开关电器的打火放电声响。

5.2.10 查验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的运行记录,从剩余电流的变化中,判断火灾隐患趋势。

5.3 仪器检测

5.3.1 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器仪器检测项目:

a)测量母线的连接点、分支接点、接线端子的温度,允许温升值应不大于表1和表2中的规定;

b)测量刀开关触头、熔断器触头、电缆终端头的温度,允许温升值应不大于表1和表2中的规

定;

c)测量配电回路各相相线电流、中性线(N线)和保护地线(PE线)电流;测量频繁故障或绝

缘不良回路的剩余电流值,排除绝缘水平降低的潜在危险;

d)测量配电回路电流的真有效值,对非线性装置多、容量大的回路,应测量高次谐波含量;

e)测量柜、屏、台、箱(盘)内母排连接、分支点,开关电器接线端子的温度,其允许温度应

符合表1的规定要求。同相上下端子的相对温差值,宜小于10℃;

f)测量自动开关负荷出线导线规格与截面,其允许载流量应大于热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值;

g)测试剩余电流保护电器(RCD)动作的可靠性;

h)测量导线绝缘电阻,用兆欧表现场抽测导线绝缘电阻,并予以记录。

表1 低压电器与外部连接的连接端子的允许温升值

表2 交流低压母线装置各部位的允许温升值

6 低压配电线路

6.1 一般要求

6.1.1 低压配电导体及其绝缘类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电线可选用铜芯或铝芯,民用建筑宜采用铜芯电缆或电线;下列场所应选用铜芯电缆

或电线:

——易燃、易爆场所;

——重要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特别潮湿场所和对铝有腐蚀的场所;

——人员聚集较多的场所;

——重要的资料室、计算机房、重要的库房;

——移动设备或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有特殊规定的其他场所。

b)在一般工程的室内正常条件下,可选用聚氯乙烯绝缘导线或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的电

缆;也可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和导线;

c)绝缘导体的工作电压,对室内敷设的塑料绝缘导线不应低于0.45/0.75kV,对电力电缆不应低

于0.6/1.0kV;

d)对一类高层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防火要求高的建筑物,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

烯绝缘电力电缆、电线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线;

e)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

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6.1.2 配电线路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且每一相导体截面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

表3 导体最小允许截面积

6.1.3 当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当有困难时,也可敷设在其上面。相互间的净距宜符合下列规定:

a)当电线管路平行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净距不宜小于200mm;当电线管路平行敷设在热水管上

面时,净距不宜小于300mm;交叉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lOOmm;

b)当电线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净距不宜小于500mm;当电线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上面时,净距

不宜小于1000mm;交叉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300mm;

c)当不能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当蒸汽管有保温措施时,电线管与蒸汽管间的净

距可减至200mm;

d)电线管与其他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lOOmm;交叉

净距不应小于50mm。

6.1.4 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水平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

6.1.5 电线相与相以及相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导体绝缘层不应有机械损伤痕迹、变色、脆裂、炭化现象。

6.1.6 配电线路应根据不同故障类别和具体工程要求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接地故障保护等,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6.1.7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釆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1.8 两相三线或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中,中性线(N线)或保护中性线(PEN线)截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a)当用电负荷大部分为单相负荷或三相电流严重不平衡时,其N线或PEN线截面不宜小于相线

截面;

b)主要供给含有谐波源(如LED灯)灯具的三相配电线路,其中性线截面应满足不平衡电流及

谐波电流的要求,且不应小于相线截面。当3次谐波电流超过基波电流的33%时,应按中性线电流选择线路截面,并应符合GB 50054的有关规定;

c)向可控硅调光或计算机负荷供电的两相三线或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其N线或PEN线截面不

应小于相线截面的两倍。

6.1.9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外壁敷设。

6.1.10 明敷线路的导线与导线、导线与其他管线交叉或穿越建筑物时,均应穿套管。

6.1.11 导线芯线、导线连接点、导线与接线端子连接处的长期工作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导线芯线长期工作最高允许温度

6.1.12 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且连接点和接线端子不应有打火放电现象。

6.1.13 配电线路及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建筑物内导电体(如水管等)的等电位联结,应连接牢固可靠,接触良好。

6.1.14 当配电系统的管道、电缆盒(槽)、母线、绝缘母线槽穿过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建筑构件(如地板、墙壁、屋顶、天花板、隔墙)留下的孔穴,应按建筑构件原有防火等级进行封堵。

6.1.15 电力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井内明敷时,不应采用有易延燃外护层的电缆,对带有麻护层的

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进行防腐处理;

b)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用1000V摇表摇测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0MΩ;

c)电缆通过易受机械损伤、过热、腐蚀等危害的地段时,应采取相应的穿绝缘、耐高温、防腐

蚀的保护管;

d)电缆终端和中间接头的接头连接应牢固可靠,绝缘良好;

e)表面允许温升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电力电缆最高允许温度和表面允许温升值

6.2 直观检查

6.2.1 金属导管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

b)电线穿入金属导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

线后,管口应密封;

c)在严重腐蚀性的场所(如酸、碱和具有腐蚀性的化学气体),不宜采用金属导管配线;

d)金属导管进入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等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明敷金属导管应加锁母和护口,多尘、潮湿场所外侧并加橡皮垫圈;

——有震动的地方和有人进入的木结构闷顶内的管路,入盒时应加锁母,防止管口脱离损伤电线;

——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的敲落孔,除对实装管孔敲落外,其它备用的不应敲掉;

——金属导管应有可靠接地。

6.2.2 刚性塑料导管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闷顶内无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可穿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

b)塑料导管具有防酸碱腐蚀性能,但不宜明敷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c)穿入塑料导管绝缘电线(除两根外)的包括外护层在一起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导管内总面

积的40%,以利散热;不得有受硬拉和挤压损坏绝缘现象;

d)塑料导管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插入连接处,接口牢固密封,导线不

得有外露现象。

6.2.3 护套绝缘电线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护套绝缘电线不应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及其抹灰层、灰幔角落和墙体、保温层及装饰面

板内;

b)护套绝缘电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紧贴交叉处,应加绝缘保护导管;

c)护套绝缘电线进入接线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护套层应引入接线盒(箱)或设备、

器具内;

d)柜台、货架和展柜等处的配线宜用护套绝缘电线明敷,但应平直、固定牢固,护套层不得破

损;

e)护套绝缘电线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应采用刚性阻燃塑料导管、塑料槽板或金属导

管保护。

6.2.4 金属(塑料)线槽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金属线槽宜敷设在正常环境的室内;当敷设在有腐蚀气体、热力管道上方以及腐蚀性液体管

道下方时,应采取防腐、隔热措施;

b)金属线槽在建筑顶棚内敷设时,应采用具有槽盖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c)电线、电缆在金属(塑料)线槽内,应留一定余量,绑扎牢固,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处绝

缘导线的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大于该点盒(箱)内截面面积的75%;

d)塑料线槽应具有阻燃性能;

e)线槽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体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连接;

f)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但金属外壳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线。

6.2.5 瓷(塑料)夹、瓷柱、瓷瓶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瓷(塑料)夹配线一般适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和挑檐下室外场所;瓷柱、瓷瓶配线一般

适用于室内外场所;

b)在闷顶内,不应采用瓷(塑料)夹、瓷柱、瓷瓶配线;

c)绝缘导线交叉时,交叉点应穿绝缘管并加支持物予以固定;

d)绝缘导线的绑扎线应有绝缘层,绑扎时不得损伤绝缘导线的绝缘层;

e)瓷(塑料)夹、瓷柱或瓷瓶应完好无损,表面清洁,安装牢固可靠;

f)绝缘电线明敷在高温辐射或对绝缘有腐蚀的场所时,电线间及电线至建筑物表面最小净距,应

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高温或腐蚀性场所,电线间及电线至建筑物表面最小净距

6.2.6 可挠性金属电线保护套管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可挠性金属电线保护套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严实;

b)可挠性金属导管在有可能乘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冲击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c)可挠性金属导管或柔性金属管与管、盒(箱)、器具连接时,应采用其专用卡箍连接;

d)可挠性金属导管、盒(箱)连接处,应采用专用接地夹,其他地线是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

铜线且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e)可挠性金属导管与盒(箱)连接时,无电气连接的两端应跨接地线,其接地线应是截面不小

于4mm2的多股铜线;

f)在闷顶内从接线盒引向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可挠性金属管或柔性金属管等保护,导线不

应有裸露部分;

g)可挠性金属管和柔性金属管都不能作为接地的接续导体。

6.2.7 装饰工程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装饰工程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导线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接头应焊接;

b)装饰场所或装修部位的配电线路,每条支路均应单独设置带有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的断路器

进行保护;

c)动力设备和照明装置的配电线路,穿越可燃、难燃装饰材料时,除配电线路应穿保护管外,

尚应采用玻璃棉、岩棉等非燃材料做隔热阻燃保护;

d)配电线路设置在可燃装饰夹层时,应穿金属导管保护,若受装饰构造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

属管时,应采用金属软管,其长度不宜大于2m,导线不得裸露;

e)装饰装修工程中,不应破损原建筑暗敷在墙体内的管线,将电线和接头穿塑料或玻璃丝软管

埋在墙体或楼板的灰浆内;电线分支加接线盒,暗敷穿硬质塑料导管。

6.2.8 导线与导线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导线接头应设在密封式不燃烧体盒(箱)或器具内,盒(箱)配件齐全,固定牢固;在多尘

和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式不燃烧体盒(箱);

b)铜、铝导线连接处,应采取铜铝过渡接续措施;

c)绝缘导线接头,应包扎绝缘,其绝缘水平不应低于导线本身的绝缘强度;

d)明敷配电干线的分支线连接,干线不应受到支线的横向拉力;

e)临时移动电气线路的接头包扎绝缘后,应采用机械保护措施,不得被可燃物覆盖。

6.2.9 导线与设备、器具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截面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b)截面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应先将芯线拧紧搪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

子连接;

c)截面大于2.5 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将芯线端部拧紧搪锡压接端子

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d)设备和器具的端子上,压接的电线不得多于两根;

e)导线与接线端子连接的根部绝缘应良好,对裸露线芯应采用绝缘带严密包缠。

6.2.10 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单独设置的保护地线(PE线)应靠近电缆敷设。

6.2.11 电缆构筑物中的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1.0m,交叉时不应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6.2.12 电缆明敷设时,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宜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热措施。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宜小于0.5m。

6.2.13 在下列地点,电缆应采用金属(塑料)管、罩进行机械保护:

a)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或墙壁处;

b)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在地面高度2.0m以下的一段;

c)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6.2.14 电缆沟内应无杂物,无积水、渗水现象;盖板齐全,且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电缆隧道内应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等消防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完好无缺。

6.2.15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或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6.2.16 电缆沟道、竖井的电缆应排列整齐,固定敷设在支架上,不得交错放置在沟道底面;垂直敷设于沟道、竖井、桥架上的电缆应固定良好,防止重力拉伤电缆绝缘。

6.2.17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6.2.18 电缆防火涂料无脱落,裸铅包电缆的铅皮无龟裂、腐蚀现象。

6.2.19 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6.2.20 电缆终端和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终端头和接头绝缘良好;

b)电缆终端头的绝缘套管应完整清洁;绝缘胶应无塌陷无软化现象;电缆终端头应无漏油;铅

包及封铅应无龟裂现象。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

c)电缆终端引线及其接线端子的接触应良好,无过热现象;

d)接地线应无松动断股现象。

6.2.21 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应选择不同结

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b)落地插座应采用专用产品,保护盖板固定牢靠,密封严实;

c)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接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d)插座、开关靠近可燃物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暗装插座、

开关应采用专用接线盒,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

e)安装在B1级以下(含B1级)装修材料内的插座、开关,应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具有良好隔

热性能的A级材料隔绝;

f)导线与插座、开关连接处应牢固可靠,螺丝压紧无松动,面板完好无损;

g)额定电压低的插头不能插入额定电压高的插座,额定电流高的插头不能插入额定电流低的插

座,插头不应与带电极数不同的插座相互插合(如单相与三相插头插座);

h)用于0类设备的插头(不带接地极的插头),不能插入带接地插套的插座。Ⅰ类设备的插头(带

接地极的插头),不能插入为Ⅱ类设备专用的插座(不带接地极,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制作的插座);

i)插头与插套接触良好,无松动现象。接地触头无劣化,能保证正常接地;

j)插头插销或插座插套没有熔焊痕迹;插销或插套周围的绝缘材料没有烧焦炭化的迹象;插销或插套没有妨碍插拔的受热变形等损坏现象;插销孔光滑无损。

k)移动式插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多功能移动插座电源线应采用铜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软缆或软线的截面积,应与插座额定值相匹配。绝缘无磨损,导线无外露现象。其长度不宜超过2m;

——应具有保护导体;

——不应放置在可燃物上或被可燃物覆盖;

——不应串接使用;

——不应超载电流使用。

6.3 仪器检测

6.3.1 测量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接线端子的温度,其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表4和表1的规定;

6.3.2 探测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接线端子处的打火放电现象;

6.3.3 测量配电线路的相线电流、中性线电流和PE线电流;

6.3.4 测量配电线路电源侧的电流真有效值,当非线性装置多、容量大时,应对高次谐波含量进行测量。

6.3.5 测量电缆绝缘电阻并做好测试记录,试验结果应符合技术规定。

6.3.6 测量电缆负荷电流,电缆线芯和绝缘表面温度。

6.3.7 电缆终端和接头仪器检测项目:

a)测量电缆及电缆终端的外表最高允许温升应符合表5的规定。电缆终端和接头的温度场分布

正常,无局部过热现象;

b)检测电缆终端和接头,不应有打火放电现象;

c)测量电缆头引线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6.3.8 插座、开关仪器检测项目如下:

a)插座接线应符合GB50303-2015中20.1.3的规定;

b)测量插头、插座和开关各端子处的温升值,其在负荷状态下不得超过45K。

7 照明装置

7.1 一般要求

7.1.1 照明灯具(含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当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除不燃性(A级)以外的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如用玻璃丝、石膏板、石棉板等加以隔热防护)、散热(如在灯具上增加散热空隙或加强顶棚内通风降温,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难燃性(B1级)等级。

7.1.2 嵌入式灯具、贴顶灯具以及光檐(槽灯)照明,当采用卤钨灯以及单灯功率不小于100W的白炽灯时,灯具(或灯)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引入线应选用105℃~250℃耐热绝缘电线。

7.1.3 库房内照明灯具下方不应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m,不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7.1.4 聚光灯、回光灯、炭精灯不应安装在可燃基座上,灯头的尾线应用耐高温线或瓷套管保护。配线接点应设在金属接线盒内。

7.1.5 照明灯具及其附件应无异常高温和火花放电现象。

7.1.6 碘钨灯、卤钨灯、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不应在库房内装设。

7.2 直观检查

7.2.1 照明灯具上所装的光源容量,不应超过灯具的额定功率。

7.2.2 灯具各部件应无松动、脱落和损坏。

7.2.3 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a)普通灯具不应小于0.3m;

b)当容量为100W~5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5m;

c)当容量为500W~20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7m;

d)当容量为2000W以上的灯具不应小于1.2m。

7.2.4 霓虹灯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灯管应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应牢固可靠。固定后的灯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最

小距离不宜小于20mm;

b)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导线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

c)霓虹灯高压导线应采用高压绝缘线;高压导线相互间、高压导线与敷设面之间的距离均不应

小于50mm;

d)高压导线穿越建筑物时,应穿双层玻璃管加强绝缘,玻璃管两端须露出建筑物两侧,长度各

为50~80mm;

e)霓虹灯专用变压器不应安装在可燃构件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变压器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f)灯管的电极与导体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并应安装在绝缘材料上。

7.2.5 节日彩灯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装在建筑物轮廓线上的彩灯应由低压配电柜单独回路供电,并在配电柜处加装避雷器保护;

配电线路应穿钢管敷设,不应挂在避雷带上;

b)彩灯线路应采用绝缘铜线,导线的最小截面除应满足载流量要求外,不应小于 2.5mm2,灯头

线不应小于1.0mm2;

c)彩灯电源除统一控制外,每个支路应有单独控制开关和熔断器保护,导线的支持物应安装牢

固;

d)悬挂式彩灯应采用防水灯头,灯头线与干线的连接应牢固,绝缘包扎紧密。彩灯导线应采用

橡胶软铜导线,截面不应小于4.0m2。垂直敷设时,对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0m。

7.3 仪器检测

7.3.1 荧光灯电感镇流器外壳的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给定tw值,如没有标注tw值时,其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内有衬纸)95℃和(内无衬纸)85℃。电子镇流器外壳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tc 值,如没有标注tc值时,其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50℃。

7.3.2 霓虹灯专用变压器外壳温度,当环境温度为40℃时,其最大允许温升为50K。

7.3.3 检测带电体对地(外壳)火花放电现象。

8 电动机

8.1 一般要求

8.1.1 电动机应安装在牢固的机座上,机座周围应有适当的通道,与其它低压带电体、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8.1.2 电动机各部分的最高允许温度和允许温升不应超过制造厂的规定。如制造厂无规定时可参照表7的规定。

表7 电动机最高允许温度(t)与温升值(k)(环境温度te=35℃)

8.1.3 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装设过载保护,断相保护和低电压保护。

8.1.4 电动机控制设备与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气元器件外观应整洁,外壳应无破裂,零部件应齐全,各接线端子及紧固件应无缺损、锈

蚀等现象;

b)电气元器件的触头应无熔焊粘连变形和严重氧化锈蚀等现象;

c)端子上的所有接线压接应牢固,接触应良好,不应有松动、脱落现象;

d)电气元器件的触头,接线端子等的温度,允许温升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8.2 直观检查

8.2.1 电动机电源电压应在额定电压-5%~l0%范围内运行。相间电压不平衡度不应大于5%。

8.2.2 轴承应润滑,对使用滑动轴承的设施,油环应滑动,油腔内的油面应到油面计所指示的位置。

8.2.3 电动机空气冷却装置运转应正常。

8.2.4 电动机运行时电刷应无异常打火放电现象。

8.2.5 电动机运行时应无异常声响和气味。

8.2.6 电动机下不宜敷设线路,敷设时应做密闭绝缘保护。

8.2.7 电动机和附属设备应清洁和附近不应堆放可燃物和其他杂品。

8.2.8 电动机外壳接地应牢固可靠,完好无损。

8.3 仪器检测

8.3.1 电动机的工作电流,在正常情况下不应超过额定值,三相电流应平衡,任意两相间的电流差值不应大于额定电流的10%。

8.3.2 测量电动机定子绕组滑环的温度。

8.3.3 测量轴承部位外壳温度不应超过80℃。

8.3.4 测量绝缘电阻,常温下电动机、配电设备和配电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MΩ。注:电动机主要是指100kW及以下异步电动机。

9 电热器具

9.1 一般要求

9.1.1 电热器具应采用专用插座和单独回路供电。

9.1.2 电源线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过载及接地故障保护电器。

9.1.3 导线和热元件的接线应紧固,电热器具引入线处应采用石棉、瓷管等耐高温的绝缘材料予以保护。

9.1.4 电热器具的外露导体应接地。

9.1.5 各种电气设备应无打火、放电现象。

9.2 直观检查

9.2.1 3kW及以上的固定式电热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热器具周围0.5m以内不应放置可燃物;

b)电热器具的电源线,装设刀开关和短路保护电器处,其可触及的外露导电部分应接地。

9.2.2 低于3kW的可移动式电热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热器具应放在不燃材料制作的工作台上,与周围可燃物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b)电热器具应采用专用插座,引出线应采用石棉、瓷管等耐高温绝缘套管保护。

9.3 仪器检测

9.3.1 电源线的温升不应超过表4中规定的数值。

9.3.2 电源插座、开关电器触点温升不应超过表1中规定的数值。

9.3.3 电源线电流不应超过允许载流量。

10 空调器具

10.1 一般要求

10.1.1 空调器应单独供电,电源线应设置短路、过载保护,其电源插头的容量不应大于插座的容量且匹配。

10.1.2 分体式空调穿墙管路应选择不燃或难燃材料套管保护,室内机体接线端子板处接线牢固、整齐、正确。

10.2 直观检查

10.2.1 空调器不应安装在可燃结构上,其设备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10.2.2 空调器具压缩机、风扇电机应无异常声响,空调内无火花电弧放电现象。

10.2.3 空调单独供电线路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应动作灵活可靠,无拒动现象。

10.3 仪器检测

空调电源线插头和插座接触良好,温度不超过表1中的规定。

11 其它小型用电设备(如饮水机、电磁炉、电风扇等)

11.1 一般要求

用电设备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饰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其下方不应堆放可燃物品,控制开关应装设在相线上。

11.2 直观检查

用电设备的供电回路应有预防短路的保护措施。

11.3 仪器检测

11.3.1 电源插座、开关电器触点温升不应超过表1中规定的数值。

11.3.2 电源线电流不应超过允许载流量。

12 接地和等电位联结

12.1 一般要求

12.1.1 具有基本绝缘和外露导电部分的电气设备,除用隔离变压器供电者外,均应连接保护接地线(PE线)接地。

12.1.2 电气装置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作保护接地的接地极。

12.1.3 新建的建筑物内应有等电位联结,即将电气装置的保护接地线(PE线)和各类金属管道、结构件互相联结起来,使其电位相等或接近。

12.1.4 当建筑物基础钢筋和金属管道等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阻值已满足要求时,不需另设接地装置。

12.1.5 低压供电系统无总等电位联结的建筑物内的TN保护接地系统的PE线或PEN线应作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阻值不应大于10Ω。

12.1.6 建筑物内一般电气装置的保护接地系统宜采用TN-C-S、TN-S或TT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火灾危险场所不应采用TN-C系统;

b)附设有变电所的建筑物内应采用TN-S系统。

12.2 直观检查

12.2.1 对于TN系统,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如有自然接地体,宜利用其做重复接地的接地极,不需另做人工的重复接地。

12.2.2 TN-C-S系统的保护中性线(PEN线)应在进入总配电箱内即将保护地线(PE线)和中性线(N 线)分开,分别接入PE线母排和N线母排,分开后不应再连通。

12.2.3 保护地线(PE线)、保护中性线(PEN线)、等电位联结线和接地极引入线不应接入刀开关或熔断器。

12.2.4 保护地线(PE线)、保护中性线(PEN线),按机械强度要求,最小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单根铜线不应小于4mm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不应小于2.5mm2。

a)采用保护套管或槽盒敷线;

b)采用其他等效的机械保护措施敷线。

12.2.5 保护导体截面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表8的要求;

b)电缆外的保护导体或不与相导体共处于同一外护物内的保护导体,其截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有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2.5mm2,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

——无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4mm2,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

——永久性连接的用电设备的保护导体预期电流超过10mA时,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按下列条件之一确定。

c)铜导体不应小于10mm2或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

——当保护导体小于本款第1项规定时,应为用电设备敷设第二根保护导体,其截面积不应

小于第一根保护导体的截面积。第二根保护导体应一直敷设到截面积大于等于10mm2铜保护

导体或16mm2铝导体保护处,并应为用电设备的第二根保护导体设置单独的接线端子;

——当铜保护导体与铜相导体在一根多芯电缆中时,电缆中所有铜导体截面积的总和不应小

于10mm2。

——当保护导体安装在金属导管内与金属导管并接时,应采用截面积大于等于2.5mm2的铜导

体。

表8 保护导体的截面积

12.2.6 总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进线回路中PE(PEN)线截面1/2,但最大不超过25mm2铜线,最小不小于6 mm2铜线。可采用相同导电率的其他材质导线。

12.2.7 保护接地线应防止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在可能遭到机械损伤处,均应用管子或角钢加以保护。接地线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管,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12.2.8 每台电气设备均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台电气设备。

12.2.9 接地干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无虚焊。有色金属接地干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采用螺栓连接。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

12.2.10 等电位联结中各联结点应牢固连接,可靠导电。

12.3 仪器检测

采用钩式电阻计法或三接地极法测量接地电阻。其阻值应符合12.1.5中的规定。

13 电气火灾隐患检测与判定

13.1 一般要求

13.1.1 实施电气防火检测时,应首先由人为感观辅助相应技术手段检查各项目的“一般要求”和“直观检查”内容,随后再利用相应仪器设备检查“仪器检测”内容。

13.1.2 电气防火检测宜综合采用红外测温、超声波探测等技术结合电工测量技术进行,当发现被检查项目相关参数不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时,判定为电气火灾隐患。

13.1.3 应正确选用技术性能满足检测要求的红外测温仪器、超声波探测仪器和电工测量仪器。

13.1.4 各种检测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校准或检定,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13.1.5 检测人员使用检测仪器时,应与被检测目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遵守带电作业安全规定。

13.1.6 检测人员应能正确掌握检测仪器使用操作方法和电气火灾隐患评判方法。

13.2 抽样原则

13.2.1 低压配电装置、低压大型电气设备等应全部检测。

13.2.2 照明装置、开关、插座和其它用电电器应按防火分区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30%。

13.2.3 在电缆沟、竖井、电缆隧道等成束敷设的电气线路应全部检测,分支线路应按防火分区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20%。

13.3 检测仪器要求

检测仪器的基本配置和主要技术参数应以附录A为基本配置要求执行。

13.4 温度检测与过热型电气火灾隐患判定

13.4.1 对于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红外热像仪进行全面扫描和普遍检测,查找异常发热部位。然后,使用红外测温仪对异常发热部位进行测温。

13.4.2 使用红外热像仪对重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发热部位摄取热像图,并经电脑对热像图的温度场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13.4.3 使用红外测温仪测温前,应做下列准备:

a) 正确选择被测物体的表面发射率,可参照附录B 执行;

b) 根据不同的检测对象选择适当的参照物,用其实测温度来确定环境温度; c) 键入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测量距离等补偿参数,并选适当的温度范围。 13.4.4 使用红外测温仪时,应遵循下列方法:

a) 使用同一仪器相继测量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正常发热部位、异常发热部位和环境温度参照体的

温度;

b) 对同一检测对象,应从不同方位进行测量,找出最高发热点的温度值; c) 对各检点测量温度时,红外测温仪与各检测点应保持距离一致,方位一致。 13.4.5 记录异常发热设备的实际负载电流、发热部位的表面温度以及环境温度。 13.4.6 过热型电气火灾隐患判定。

利用上述测得数据,运用表面温度判断法、比较判断法、热图像判断法等进行过热型电气火灾隐患判断。

13.4.6.1 表面温度判断法

表面温度判断法是根据红外测温仪测得电气装置发热部位的表面温度,同时考虑负载率和连接部分接触电阻对表面温度的影响,判断过热型电气火灾隐患。判断方法如下:

a) 受检电气线路和设备在满载的情况下,使用红外测温仪测得电气装置相关发热部位的表面温

度,凡是温度(或温升)较高,接近甚至超过表1、表2、表4、表5、表7的规定均可判断存在过热型电气火灾隐患。

b) 在低负载率的情况下,使用红外测温仪测得电气装置相关发热部位的表面温度,如果导体连

接部位出现较高的表面温度,可以判定是由接触电阻过大而引起的火灾隐患。必要时,可以按照以下公式将实测表面温度(或温升)折合到满载情况下的温度(或温升),与表1、表2、表4、表5、表7规定的温度(温升)加以比较和判断:

Te=(T-To ′)(

I

Ie )2

+ To …………………………………………(1) 式中:

Te —折合到满载情况下的表面温度计算值,℃; T —实测表面温度,℃; To ′—实测环境温度,℃; Ie —额定电流,A ; I —实测电流,A ;

To —最高环境温度,一般取40℃。 应符合下列要求:

——低压电器与外部连接的连接端子的允许温升值见表1; ——交流低压母线装置各部位的允许温升值见表2;

电气防火检测内容(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7003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电气防火检测内容(正式 版)

电气防火检测内容(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电气防火检测的基本条件 1、应在电气设施和线路经1n以上的有载运行, 在进入热稳定状态下进行检测和测量。 2、应在受检方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合下进 行。 二、电气防火检测的主要手段 使用现代高科技仪器设备,如采用红外测温仪测 温、红外热电视扫描、红外热像仪拍热谱图以及采用 超声探测仪测量异常高温、火花放电等现象及使用常 规电工仪器、仪表如,电压表、电流表、验电器、接 地电阻测试仪、真有效值电流表等,对运行中的电气

设施的各项运行参数进行测量,并运用直观方法,对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运行中的高低压电气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等情况进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 三、检查(测)内容 1、变压器室 ①直观检查变压器室的设置位置、防火等级及孔洞封堵等;变压器的设置、外观质量、组件完整性及防火措施等;高低压电缆(线)的敷设等。 ②用红外系列仪器检测变压器绕组和高低电缆(线)各接点的温度并拍热谱图。 2、高(低)压配电装置 ①直观检查高(低)压配电装置的设置、安装质量、柜内配线、高(低)压电缆(线)接头、接地、配件的完整及防火措施等。

浅析建筑电气防火及安全设计

浅析建筑电气防火及安全设计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的用电量在不断的上升,电器火灾的隐患也在不断的增加。由于建筑结构以及功能复杂性的上升,建筑内部的用电设备数量在不断的上升,对于电气防火设计的需要也在不断的上升。所以开展电气防火设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主要是针对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的问题进行的研究工作论文。 标签:高层建筑;电气;防火设计 由于高层建筑数量在不断的增加,火灾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特别是进入到新时代之后,建筑的外形以及结构也存在不同,用电设备及装置在不断的增加,对于电气防火的设计要求越来越高,因为导致火灾的原因比较多,设计不够合理的话就会产生火灾,在严重的情况下就会出现电气事故,对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1、一般电气线路防火设计 1.1电线电缆截面的选择 在相关的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中,要在选择电线电缆的时候导体搭载流量要高于负荷的电流量,在对电缆的截面选择的时候,要了解电缆的铺设方法以及环境温度。因为电缆铺设的方式不一样,所以不同温度下会出现不同的载流量。电力电缆可以承受的故障电流,特别是短路电流的作用。所以选择一种低压配电线,要考虑到用电量增加的可能性。因为人们的说话水平在不断的提升,建筑内出现了一些新的用电设备,导致了建筑用电的负荷量不断的上升,这可能会导致线路截然以及出现火灾,所以电线电缆选择的时候要充分的认识到这一点,而且要考虑到电线电缆的经济性。 1.2线路敷设方式的选择 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对于各种铺设方法的规定,主要是以防火角度为立场出发的,线路一般使用了暗铺的方法,如果需要用到明铺的时候,要注意到电线电缆的铺设方法,这样才能避免防火区域被破坏;在穿过防火墙的时候,用到了防火隔离措施,而且在楼层间的预埋钢管要做好密封隔离措施。对于吊顶内部的线路铺设来说,需要通过金属管以及塑料管保护,才能够和灯具保持一定的水平和距离。 1.3电线、电缆的选型 在电线以及电脑选择的过程中有三个方面的问题要充分的注意:首先要选择铜线,不能够使用铝线;二是要根据电气防火的要求,选择一种耐火型以及矿物绝缘型的电线。第三,要保证经济运行。

电气防火检测方案

电气防火检测方案 公司高级工程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使用性能先进的高科技检测仪器,主要设备为红外测温仪、红外热电视、超声波探测仪、真有效值电流表、数码照相机、可燃气体测试仪和多种现代电工仪器。可对运行中的电气装置进行不停电、非接触式检测,能够快速准确地发现过热和打火放电等电气火险隐患。 一、提供电气防火检测内容如下: a)变压器接线点的温度、铁芯温度; b)高低压开关柜运行母线温度、连接点温度; c)低压柜内断路器、互感器、电容器等运行接点温度、 导线温度; d)变电室高低压电缆运行温度、电缆进出线的防护; e)配电小间开关柜、配电箱设备接点温度及电缆进出 线的防护; f)电缆孔洞及过线孔洞(穿越楼板)、竖井是否封堵; g)开关电气上下级的整定值是否匹配; h)明敷、暗敷及闷顶内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i)临时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j)电气线路中电缆、电线的保护情况检查; k)电缆桥架是否完整盖板齐全进出线口是否防护到位; l)电气线路与供热管线、燃气管线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m)照明灯具、开关、插座。 二、根据上述检测内容我方特制定以下检测方案: 为保证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和可靠,我公司采用现代化科技仪器设备进行即时性电气防火检测,提供检测报告,指出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以及消除这些隐患的整改建议,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 (一)、配电设备:变压器、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盘)、开关箱(盘)、电控柜(盘)等: 变、配电室 1、干式电力变压器 直观检查 电压、电流指示值应正常; 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过热迹象;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分析

编号:AQ-JS-08182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分 析 Application analysis of electrical fire safety detection technology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分析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电量不断增加,但电气火灾也随之剧增,从而也给国家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据《中国火灾统计年鉴》统计,自1993年—2002年全国范围内共发生电气火灾203780起,占火灾总数近30%,电气火灾造成人身伤亡的数字也是惊人的,仅2000—2002年,就造成3215人的伤亡。特别是在重、特大火灾中,电气火灾所占比例更大。 日本1978年在其《内线规程》(JEAC8001—1978)第190条明确要求建筑面积在150㎡以上的旅馆、饭店、公寓、集体宿舍、家庭公寓、公共住宅、公共浴室等地必须安装能自动报警的漏电火灾报警器。此规程为日本电气火灾的控制起了重要作用,电气火灾只占火灾的2%~3%(其人均用电量为我国的8倍)。IEC国际电工委员会1200—531994—10中594.4条明确要求采用二级或三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防止由于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和人身触电事故。

11sw_建筑电气防火

第二篇建筑防火——第七章建筑电气防火 学习要求: 了解电线电缆选择的一般要求和常用的电气线路保护措施。 掌握照明器具、电气装置和电动机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预防措施。 第一节电气线路防火 知识点:电线电缆的选择 (一)电线电缆选择的一般要求 根据使用场所的湿度、化学腐蚀性、温度等环境因素及额定电压要求,选择适宜的电线电缆。同时根据系统的载荷情况,合理地选择导线截面面积,在经计算所需导线截面面积基础上留出适当增加负荷的裕量 (二)电线电缆导体材料的选择 固定敷设的供电线路宜选用铜芯电线电缆;重要电源、重要的操作回路及二次回路、电机的励磁回路等需要确保长期运行在连接可靠的回路,移动设备的线路及振动场所的线路,对铝有腐蚀的环境,高温环境、潮湿环境、爆炸及火灾危险环境,应选择铜芯电线电缆。 非熟练人员容易接触的线路(如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线芯截面面积为6mm2及以下电线电缆不宜选用铝芯电线电缆;工业及市政工程等场所不应选用铝芯电线电缆。对铜有腐蚀而对铝腐蚀相对较轻的环境、氨压缩机房等场所应选用铝芯电线电缆。 (三)电线电缆绝缘材料及护套的选择 1.普通电线电缆 普通聚氯乙烯电线电缆的适用温度范围为-15℃~60℃,使用场所的环境温度超出该范围时,应采用特种聚氯乙烯电线电缆;普通聚氯乙烯电线电缆在燃烧时会散发有毒烟气,不适用于地下客运设施、地下商业区、高层建筑和重要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 交联聚氯乙烯电线电缆不具备阻燃性能,但燃烧时不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适用于有“清洁”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橡胶电线电缆的弯曲性能较好,能够在严寒气候下敷设,适用于水平高差大和垂直敷设的场所,橡胶电线电缆适用于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 2.阻燃电线电缆 阻燃电缆是指在规定试验条件下被燃烧,能使火焰仅在限定范围内蔓延,撤去火源后,残焰和残灼能在限定时间内自行熄灭的电缆阻燃电缆按燃烧性能分为阻燃1级电缆和阻燃2级电缆两大类。电线电缆成束敷设时,应采用阻燃型电线电缆。当电缆在桥架内敷设时,应考虑在将来增加电缆时,也能符合阻燃等级,宜按近期敷设电缆的非金属材料体积预留20%裕量。 电线在槽盒内敷设时,也宜按此原则来选择阻燃等级。在同一通道中敷设的电缆应选用同一阻燃等级的电缆。阻燃和非阻燃电缆也不宜在同一通道内敷设。非同一设备的电力与控制电缆若在同一通道敷设时,宜互相隔离直埋地电缆、直埋入建筑孔洞或砌体的电缆及穿管敷设的电线电缆,可选用普通型电线电缆。敷设在有盖槽盒、有盖板的电缆沟中的电缆若已采取封堵、阻水、隔离等防止延燃的措施,可降低一级阻燃要求。 3.耐火电线电缆 耐火电线电缆是指规定试验条件下,在火焰中被燃烧一定时间内能保持正常运行特性的电缆。 耐火电缆按绝缘材质可分为有机型和无机型两种。有机型主要是采用耐800℃高温的云母带以50%的重叠搭盖率包覆两层作为耐火层;外部采用聚氯乙烯或交联聚乙烯为绝缘,若同时要求阻燃,只要绝缘材料选用阻燃型材料即可。 有机型耐火电缆加入隔氧层后,可以耐受950℃高温。无机型是矿物绝缘电缆。它是采用氧化镁作为绝缘材料,铜管作为护套的电缆,国际上称为Ml电缆。 耐火电缆主要适用于在火灾时仍需要保持正常运行的线路,如工业及民用建筑的消防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救生系统,报警及重要的监测回路等。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电量不断增加,但电气火灾也随之剧增,从而也给国家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据《中国火灾统计年鉴》统计,自1993年—2002年全国范围内共发生电气火灾203780起,占火灾总数近30%,电气火灾造成人身伤亡的数字也是惊人的,仅2000—2002年,就造成3215人的伤亡。特别是在重、特大火灾中,电气火灾所占比例更大。 日本1978年在其《内线规程》(JEAC8001—1978)第190条明确要求建筑面积在150㎡以上的旅馆、饭店、公寓、集体宿舍、家庭公寓、公共住宅、公共浴室等地必须安装能自动报警的漏电火灾报警器。此规程为日本电气火灾的控制起了重要作用,电气火灾只占火灾的2%-3%(其人均用电量为我国的8倍)。IEC国际电工委员会1200-53 1994-10中594.4条明确要求采用二级或三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防止由于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和人身触电事故。我国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一些电气规范中对接地故障火灾作出防范规定。例如《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T/T16)。 以2005年为例,十大火灾中死亡人数最多的两起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大火灾、汕头华南宾馆特大火灾,均为电气火灾,有关专家积极呼吁尽快采取有效的技术防范措施,遏制电气火灾的上升势头,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相继制订或修改了有关标准规范,要

求在建筑中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局部修订条文9.5.1条、强制性国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都强调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在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引起的电气火灾的防护作用,要求在建筑物内安装剩余电流动作火灾监控系统。预防建筑电气火灾,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已经基本齐全(还有有关的其他规范正在报批中),今后有关场所设计、应用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将越来越多。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属于新型报警设备,根据2005年11月发布的“高规”修订条文要求,并结合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有关产品标准和安装使用标准的升级,针对目前,工程中设计、安装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尚无统一规定,这一新型电气防火装置遇到的新问题,进行统一规范。 一、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定义 (一)应具有检测过电流、漏电电流、过电压、欠电压等信号,发出声光报警,准确显示其故障状态,并动作切断电源。 (二)可监视各故障点的变化,各故障点应能自动记录当前状态。 (三)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存储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 (四)显示系统电源状态。 (五)应采用总线制方式,实现“遥调、遥测、遥控、遥讯”,通信距离1.2km以上、总线可采用1平方毫米铜芯导线。 (六)各故障点应具有可现场地址编码功能

XJJ—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完整

DB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J12835—2014 XJJ068—2014 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 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electric in civil buildings 2014-10-13 发布2014-11-1 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 总则 1.0.1 为使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并确保火灾时消防设备可靠运行,从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 1.0.3 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消防联动控制器centralizing equipment for fire automatic control 能够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其他触发器件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根据设定的控制逻辑关系发出信号,控制各类消防设备实现相应功能的控制器。 2.0.2 应急配电(控制)箱power distribution (control) box for fire protection 通过自动或手动方式对消防水泵、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

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各类消防设备配电或控制的配电箱。 2.0.3 应急电源(安全设施电源)electric source for safety services 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 2.0.4 备用电源stand-by electric source 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 2.0.5 空气采样烟雾报警系统air sampling smoke detection system 由空气采样管网、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及显示控制单元组成, 通过分布在探测区域空气采样管网上的采样孔, 将空气样品抽吸到探测报警器内进行烟雾分析, 并显示出所保护区域烟雾浓度、报警和故障状态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采样管sampling pipe 安装于探测区域内, 用于传送空气样品的管道。 2 采样点sampling point 在采样管上的开孔,用于对探测区域内的空气进行采样, 也称采样孔。 3 毛细管采样点capillary sampling point 在采样孔位置加装毛细软管以进行空气采样并输送到探测器的延伸采样点。 4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aspirating smoke detector 即空气采样火灾探测器、管道式烟雾探测报警器,探测灵敏度较高。 5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灵敏度sensitivity 探测报警器对烟雾浓度变化的有效反应灵敏程度,其测量单位为遮光度/米(obs/m)。 6 回风采样探测return air detection 将采样点布置在回风口气流集中处的探测方式。 7 天花板采样探测ceiling detection 采样点的设计和布置等同于常规点型感烟探测器的探测方式。 2.0.6 图像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video-based fire detection system 采用双波段探测器、光截面探测器、可视烟雾图像探测器等图像采集设备,基于高度集成的图像处理技术进行火灾探测、分析、判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双波段探测器double wave band fire detector(简称为DWB) 采用红外CCD和彩色CCD传感器作为探测器件,获取监控现场的红外图像和彩色图像,通过对序列图像的亮度、颜色、纹理和运动等特性进行分析而确认火灾的感光型火灾探测器。 2 光截面探测器light beam image fire detector(简称为LBI) 采用高强度红外发光点阵作为发射器,以高分辨率红外CCD作为接收器,通过分析发射器光斑图像的强度、形状、纹理等特征的变化来探测火灾烟雾的感烟火灾探测器。 3 可视烟雾图像探测器video fire detector(简称为VFD) 采用高清摄像机作为探测器件,获取监控现场的彩色或者灰度图像,利用图像处理单元对获取图像序列的颜色、灰度、纹理、边界和运动特性进行分析,从而实现对火灾的早期(阴燃期)探测,并按预设逻辑输出方式和图形界面方式进行报警。 2.0.7 线型光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line fiber detection fire alarm system 采用分布式感温光纤或光纤光栅感温传感器等可恢复使用的温度感知设备,根据探测点环境温度变化而进行火灾探测、分析和判断并确认火灾位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温度与光纤纤芯折射率之间的内在规律,采用光纤光栅作为感温敏感元件探测环境温度并进行报警的感温探测器。 1 分布式感温光纤火灾探测器optical fiber distributed temperature detector 将感温光纤封装在具有一定机械强度和密封性能的热敏感材料中,作为热敏元件探测环境温度并可多点、并行、网络化进行报警的感温探测器。

电气防火检测方案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 气 防 火 检 测 方 案 编制单位:辽宁广盛消防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公司高级工程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使用性能先进的高科技检测仪器,主要设备为红外测温仪、真有效值电流表、数码照相机、可燃气体测试仪和多种现代电工仪器。可对运行中的电气装置进行不停电、非接触式检测,能够快速准确地发现过热和打火放电等电气火险隐患。 一、提供电气防火检测内容如下: a)变压器接线点的温度、铁芯温度; b)高低压开关柜运行母线温度、连接点温度; c)低压柜内断路器、互感器、电容器等运行接点温度、导线温度; d)变电室高低压电缆运行温度、电缆进出线的防护; e)配电小间开关柜、配电箱设备接点温度及电缆进出线的防护; f)电缆孔洞及过线孔洞(穿越楼板)、竖井是否封堵; g)开关电气上下级的整定值是否匹配; h)明敷、暗敷及闷顶内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i)临时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j)电气线路中电缆、电线的保护情况检查; k)电缆桥架是否完整盖板齐全进出线口是否防护到位; l)电气线路与供热管线、燃气管线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m)照明灯具、开关、插座。 二、根据上述检测内容我方特制定以下检测方案: 为保证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和可靠,我公司采用现代化科技仪器设备进行即时性电气防火检测,提供检测报告,指出存在

的电气火灾隐患以及消除这些隐患的整改建议,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 (一)、配电设备:变压器、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盘)、开关箱(盘)、电控柜(盘)等: 变、配电室 1、干式电力变压器 1.1 直观检查 1.1.1 电压、电流指示值应正常; 1.1.2 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过热迹象; 1.1.3 测温装置应齐全、完好; 1.1.4 变压器声响应正常; 1.1.5 风冷装置运行应正常; 1.1.6 变压器的线圈浇注体应无裂纹和附着脏物,铁芯、套管表面应无严重积污现象; 1.1.7 各部位的接地应完好无损。 1.2 仪器检测 1.2.1 测量各部连接点(含端子)、引线接头、电缆终端头的温度; 1.2.2 探测各种电气连接点、绝缘子、套管、电缆终端头的放电现象。 1.2.3 检查变压器低压侧各相电流和测量中性线电流。 2、低压配电装置

DB11_065-2010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ICS29.020 P 16 27899-2010DB11 DB11/ 0652010 DB11/0652000 Code for inspection and test on electrical fire prevention

DB11/ 0652010 .................................................................................II 1 (1) 2 (1) 3 (1) 4 (1) 5 (7) 6 (16) 7 (20) 8 (22) 9 (24) A IP (26) B (27) C (28) D (31) E (32) F (33) (38) I

DB11/ 0652010 GB/T 1.12009 DB11/0652000 4.1.1 4.1.3e) 4.3.1 4.3. 5.1 4.3.5.3b) 4.4.1 c) 3 5.1 5.5.1 5.6.1 5.6.6.1 6.1.1 6.1.2.6 6.2.1 6.3.1 7.18 DB11/ 0652000 220002 4,2000 420004 20001 4.1.1.3 4.1.3 e) 4.3. 5.3 b) 4.4.3 c) 3 200058 5.2.1.1 5.2.1.12000 5.1.7 5.5.2.6 5.5.2.62000 5.1.12 TN-S TN-C-S 5.2.1.7 5.2.1.72000 5.1.14 5.3.2 5.3.22000 5. 6.1.3 5.6.1.4 6.4 6.42000 6.4.1.1 6.4.1.2 8.2 D 8.5.120009.3.3.1 F 20008 DB11/ 0652000 II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分析(最新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分 析(最新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分析(最新版)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电量不断增加,但电气火灾也随之剧增,从而也给国家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据《中国火灾统计年鉴》统计,自1993年—2002年全国范围内共发生电气火灾203780起,占火灾总数近30%,电气火灾造成人身伤亡的数字也是惊人的,仅2000—2002年,就造成3215人的伤亡。特别是在重、特大火灾中,电气火灾所占比例更大。 日本1978年在其《内线规程》(JEAC8001—1978)第190条明确要求建筑面积在150㎡以上的旅馆、饭店、公寓、集体宿舍、家庭公寓、公共住宅、公共浴室等地必须安装能自动报警的漏电火灾报警器。此规程为日本电气火灾的控制起了重要作用,电气火灾只占火灾的2%~3%(其人均用电量为我国的8倍)。IEC国际电工委员会1200—531994—10中594.4条明确要求采用二级或三级剩余电流

保护装置,防止由于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和人身触电事故。我国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一些电气规范中对接地故障火灾作出防范规定。例如《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T/T16)。 以2005年为例,十大火灾中死亡人数最多的两起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大火灾、汕头华南宾馆特大火灾,均为电气火灾,有关专家积极呼吁尽快采取有效的技术防范措施,遏制电气火灾的上升势头,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相继制订或修改了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建筑中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局部修订条文9.5.1条、强制性国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都强调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在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引起的电气火灾的防护作用,要求在建筑物内安装剩余电流动作火灾监控系统。预防建筑电气火灾,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已经基本齐全(还有有关的其他规范正在报批中),今后有关场所设计、应用漏电火灾报

建筑电气防火规范

电气 第一节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第10.1.1条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其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二、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L/s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 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三、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 四、除一、二款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等的消防用电设备,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第10.1.2条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第10.1.3条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第10.1.4条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当暗敷时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明敷时必须穿金属管,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绝缘和护套为 非延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采取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沟内。 v 第二节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 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第10.2.1条甲类厂房、库房,易燃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1.2倍。但35kV以上的电力架空线与储量超过200m3的液化石油气单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第10.2.2条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风管内腔或敷设在风管外壁上,穿金属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风管外壁敷设。 第10.2.3条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保护。 第10.2.4条照明器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为100W及100W以上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石棉、玻璃丝等非燃烧材料作隔热保护。 第10.2.5条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 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第10.2.6条公共建筑和乙、丙类高层厂房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 一、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二、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 三、观众厅,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 四、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第10.2.7条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方案

XXXX公司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方案广东亿信消防电气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方案 为能切实保证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和可靠,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电气防火管理规范,按照深圳消防监督管理局《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采用现代化科技仪器设备进行即时性电气防火检测,提供检测报告,指出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通报受检单位整改。从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 一、检测工作程序 (一)检测安排 委托方向我方提出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系统检测工作,我方接受委托,根据物价局收费标准,我方对委托方申请所要检测项目和设备数量核定好检测费用,与委托方签订检测合同书并安排检测日期,我方必须经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鉴定合格,检测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保证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二) 现场检测 我方委派检测人员到现场召开联席会议勘察是否具备检测条件,委托方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自检,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委托方需在检测前通知下列各个消防设施系统的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到现场,配合我方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工作。 (三) 完工确认 现场检测完毕后,委托方现场陪同人员及我方检测人员签名,并确认现场数据表格(仅证明数据表格是现场采集即可)。 (四) 出具检测数据报告 主检员组织检测员根据各系统检测的原始记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编写《检测报告》,经检测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签发《检测报告》,并在规定的工期内我公司会出具检测报告,委托方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领取检测报告。在委托方取得检测报告后,如对我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我公司提出复核。 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范围 1、变配电系统(低压) 2、动力、照明系统 3、电气设备 4、电气线路系统 5、接地装置 6、临时用电的电气装置及其他电气设备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项目.doc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项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 系统布线中保护接地导线截面积、信号传输导线截面积、信号传输线路保护、控制通信警报线路保护;火灾探测器外观质量、安装牢固程度、设置位置、安装间距、设置状况、安装倾斜角、确认灯、报警功能;手动报警按钮安装牢固程度、外观质量、设置状况、报警功能确认、报警功能;集中报警控制器安装牢固程度及安装尺寸、区域报警控制器安装牢固程度及安装尺寸、柜内配线、导线编号、接线端接线根数、接线余量、导线的绑扎、工作接地保护接地的区分、控制器的保护接地及标志、控制器电源的连接及标志、主电源容量、备用电源容量、备电的欠压过压报警功能、主备电的转换、控制器电压稳定度、负载稳定度、控制器报警自检、故障报警、火灾报警优先、二次报警、消音复位、报警记忆功能;消防设备控制盘安装尺寸、柜内布线、备用电源、电压稳定度、负载稳定度、盘面控制及显示信号、手动直接控制装置;电梯迫降、消防电梯功能;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着火层灯光显示装置功能;控制室与设备间通讯功能、电话插孔通话功能、控制室与“119”台通话功能;火灾应急广播音响功能、手动选层、自动广播功能;合用广播系统遥控开启扩音机及强行切换功能、备用扩音机;火灾警报装置;消防控制室位置及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的门及标志、双回路电源自动切换功能、送回风管穿墙处应设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的照度、应急照明转换时间;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疏散指示图形符号、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 消火栓系统检测

室内消火栓外观质量、组件材料及完整性、栓口安装尺寸、栓口出水方向、栓口口径、消火栓标志、消火栓箱安装质量;水枪、水带、消防卷盘;消火栓最大布置间距;屋顶消火栓;消火栓管网安装情况;最不利点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出水压力;首层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出水压力;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室内消防出水量、减压措施;手动按钮设置及功能; 室外消火栓外观质量及组件、栓口口径、防冻措施;室外消火栓管道直径、消火栓及其管网布置、消火栓间距、保护半径;室外消火栓栓口压力、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箱、水枪、水带、消火栓标志。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测 管道及附件安装情况、减压及节流措施、管路末端试水装置、预作用和干式系统末端排气阀、管道颜色;水流指示器安装情况及其功能、信号阀安装及功能;报警阀设置位置、安装及功能;延迟器、水力警铃、供水总控制阀门的安装及功能;干式报警阀及雨淋阀的安装及功能;报警阀控制喷头数量;喷头外观质量、喷头安装最大间距及其保护面积、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喷头与梁边及风道距离、喷头与邻近障碍物的距离、喷头与不至顶隔断墙、障碍物的水平距离;局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相邻连通走道或开口的喷头设置;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工作压力;边墙型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障碍物、顶板及背墙的距离;报警阀功能、喷淋系统联动功能。 气体灭火系统检测

建筑电气防火-电气线路防火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电气防火-电气线路 防火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158-76 建筑电气防火-电气线路防火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电气线路是用于传输电能、传递信息和宏观电磁能量转换的载体,电气线路火灾除了由外部的火源或火种直接引燃外,主要是由于自身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以及漏电等故障产生电弧、电火花或电线、电缆过热,引燃电线、电缆及其周围的可燃物而引发的火灾。通过对电气线路火灾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电气线路的防火措施主要应从电线电缆的选择、线路的敷设及连接、在线路上采取保护措施等方面入手。 一、电线电缆的选择 (一)电线电缆选择的一般要求 根据使用场所的潮湿、化学腐蚀、高温等环境因素及额定电压要求,选择适宜的电线电缆。同时根据系统的载荷情况,合理地选择导线截面,在经计算所

需导线截面基础上留出适当增加负荷的余量。 (二)电线电缆导体材料的选择 固定敷设的供电线路宜选用铜芯线缆。 重要电源、重要的操作回路及二次回路、电机的励磁回路等需要确保长期运行在连接可靠的回路;移动设备的线路及振动场所的线路;对铝有腐蚀的环境;高温环境、潮湿环境、爆炸及火灾危险环境;工业及市政工程等场所不应选用铝芯线缆。 非熟练人员容易接触的线路,如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线芯截面为6m㎡及以下的线缆不宜选用铝芯线缆。 对铜有腐蚀而对铝腐蚀相对较轻的环境、氨压缩机房等场所应选用铝芯线缆。 (三)电线电缆绝缘材料及护套的选择 1.普通电线电缆 普通聚氯乙烯电线电缆适用温度范围为-15℃~60℃,使用场所的环境温度超出该范围时,应采用特种聚氯乙烯电线电缆;普通聚氯乙烯电线电缆在燃烧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电量不断增加,但电气火灾也随之剧增,从而也给国家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据《中国火灾统计年鉴》统计,自1993年—2002年全国范围内共发生电气火灾203780起,占火灾总数近30%,电气火灾造成人身伤亡的数字也是惊人的,仅2000—2002年,就造成3215人的伤亡。特别是在重、特大火灾中,电气火灾所占比例更大。 日本1978年在其《内线规程》(JEAC8001—1978)第190条明确要求建筑面积在150㎡以上的旅馆、饭店、公寓、集体宿舍、家庭公寓、公共住宅、公共浴室等地必须安装能自动报警的漏电火灾报警器。此规程为日本电气火灾的控制起了重要作用,电气火灾只占火灾的2%-3%(其人均用电量为我国的8倍)。IEC国际电工委员会1200-531994-10中594.4条明确要求采用二级或三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防止由于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和人身触电事故。我国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一些电气规范中对接地故障火灾作出防范规定。例如《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T/T16)。 一、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定义 (一)应具有检测过电流、漏电电流、过电压、欠电压等信号,发出声光报警,准确显示其故障状态,并动作切断电源。

(二)可监视各故障点的变化,各故障点应能自动记录当前状态。 (三)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存储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 (四)显示系统电源状态。 (五)应采用总线制方式,实现“遥调、遥测、遥控、遥讯”,通信距离1.2km以上、总线可采用1平方毫米铜芯导线。 (六)各故障点应具有可现场地址编码功能 (七)监控主机应采用工业控制机或与火灾报警系统共用一台监控主机

消防电气检测收费标准(20200521120712)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收费标准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收费配套项目与标准 I单项检测报价 1、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2.2元/米2;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2 元/米2; 3、防雷设施安全检测: 1.5元/米2; II综合检测报价 1、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3.5元/米2; 2、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防雷设施检测:3元/米2; 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防雷设施检测:3元/米2; 4、电气消防检测消防设施检测防雷设施检测:5元/米2 III工业生产线安全检测报价:130元/小时。 IV防暴风防暴雨设施、抗洪能力及地下管道的检测:130/小时。 V 防灾安全检测项目部分检测报价:130/小时。 附:电气消防检测分类收费价目表 序号检查检测场所分类收费标准 一类夜总会、歌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厅、按 摩中心、茶楼、餐厅、超市、商场、移动通讯、电信公司、宾馆、饭店、培 训中心、计算机房、银行 2.5元/米2 二类科技机构、影视台站、摄影棚、演播场所、文物古建、写字楼、展览场所、 旅社、招待所、录像厅、文化馆、礼堂、保龄球馆、室内市场、机场、车站、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医院、邮政局所、易燃易爆场所 2.2元/米2 三类工矿企业、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书店(书城)、实验 室、人防工程、地下场所 1.8元/ 米2 四类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库房、托幼园所、公园、室外市场、住宅楼 1.2元/米2五类福利企事业0.6元/米2六类加油站、加汽站、小型可燃气体储配站(贮量50立方米以下)1200元 七类100平米以下的场所300 元 备注100平米以下的场所 1、以上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2、检测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后须复检的,根据工作量初检费用的30%-50%计算。 3、用电密度系数是以二类检测场所即系数为1,用密度大的场所有一类各项;用电密度小的 场所的三、四类各项。 4、二类场所的易燃易爆场所包括:可燃气体储配库、八台加油机以上的加油站、贮量50立方米的可燃气体储配站。 5、五类场所的收费包括:发政部门审定的非营利性福利企业、事业单位。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方案

公司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方案 广东亿信消防电气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方案 为能切实保证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和可靠,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电气防火管

理规范,按照深圳消防监督管理局《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采用现代化科技仪器设备进行即时性电气防火检测,提供检测报告,指出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通报受检单位整改。从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 、检测工作程序 (一)检测安排委托方向我方提出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系统检测工作,我方接受委托,根据物价局收费标准,我方对委托方申请所要检测项目和设备数量核定好检测费用,与委托方签订检测合同书并安排检测日期,我方必须经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鉴定合格,检测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保证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二)现场检测我方委派检测人员到现场召开联席会议勘察是否具备检测条件,委托方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自检,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委托方需在检测前通知下列各个消防设施系统的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到现场,配合我方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工作。 (三)完工确认现场检测完毕后,委托方现场陪同人员及我方检测人员签名,并确认现场数据表格(仅证明数据表格是现场采集即可)。 (四)出具检测数据报告主检员组织检测员根据各系统检测的原始记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编写 《检测报告》,经检测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签发《检测报告》,并在规定的工期内我公司会出具检测报告,委托方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领取检测报告。在委托方取得检测报告后,如对我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有异议,可在15 日内向我公司提出复核。 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范围 1、变配电系统(低压) 2、动力、照明系统 3、电气设备 4、电气线路系统 5、接地装置 6、临时用电的电气装置及其他电气设备 三、电气检测的内容 1、电气系统的带电设备红外诊断 使用红外测温仪872D红外热像仪25对变配电装置、低压配电线路、照明装置和低压用电设备的温度进行检测。主要有: 1)母线间相互连接点的温度; 2)开关和断路器动静触头温度;

江苏省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管理规定

江苏省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管理规定 江苏省公安厅(通知) 苏公厅[2000]292号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公安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省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精神,制定了《江苏省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证贯彻执行。 近年来,电气火灾形势日趋严峻。1999年,全省发生火灾3799起,损失6845.2万元,其中电气火灾1189起,损失2225.7万元,分别占总数的31.3%。电气隐患成为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实行电气消防安全专业技术检测制度,是确保电气设施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特别是?制群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多发势头的重要措施之一。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实行电气消防安全专业技术检测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电气设施消防安全专业技术检测制度,把它同加强日常性的消防监督检查、建筑使用或开业前、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结合起来,确保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制度在全省顺利实行。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专业从事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单位的监督指导,规范电气安全技术检测行为,逐步形成有序的安全服务体系。各地执行《规定》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消防局。 江苏省公安厅 二○○○年七月二十日 江苏省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积极预防电气火灾、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对电气线路、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并有检查测试记录。电气线路、电器设备不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进行整改。 第三条下列建筑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使用或者开业后的每12个月必须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一)影剧院、录象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及其它公共娱乐场所; (三)保龄馆、室内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四)宾馆、饭店、商场、室内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 (五)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厂房和库房; (六)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认定需要进行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检测的其它场所。 第四条举办灯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必须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第五条无自行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能力的单位,可委托取得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服务资格的单位,按照规定检测周期的要求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 第六条本规定第三条所列场所的单位除应定期对电气线路、电器设备进行自查维护外,还必须委托具有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资格的单位进行技术检测。 第七条从事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服务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条件,申领《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按《许可证》核准的范围从事技术服务工作。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服务工作。 第八条申领《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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