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知识}如何进行合同修订.

{合同知识}如何进行合同

修订

领会客户的意图和解决客户的忧虑,具体一点就是你需要明白客户需要什么和不需要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

1、审查合同法律关系

对于合同法律关系,应当分别审查法律关系当中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内容,有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之处,具体如下:

a主体

主要是审查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等文件,自然人主要审查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身份证明;审查合同的授权代表和合同各方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例如授权委托书,公司委托的应当由公司出具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港澳台企业或外国企业还需提供经中国司法部认可的中国公证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证明或经中国驻当地领使馆公证证明。对于授权不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向客户明确提示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b客体

主要审查权属证明,例如房产证、发票、提单等;权利义务主要审查有无违反《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如我国《合同法》第132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因此,在起草合同之前,应当审查合同标的所有权有关文件,例如所有权证书、债权公证文书以及生效的法律文书等,以证实合同标的合法性。

c内容

注意审查条款的有效性尤其是格式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指违反《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条款,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对于合同主要内容条款,表述是否真实、合法和完整,这个问题一般采取在签订合同前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方法以及在合同当中由合同一方提供保证和承诺的方式解决。

2、审查合同履行程序

例如国有土地出让,一般必须履行“招-拍-挂”程序;建筑工程需要到当地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心”;国有资产转让,需要到当地的国有产权交易所“进场交易”;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需要获得原审批机关批准;我国企业对外国企业提供担保的,需要经过外汇管理局批准等。这些程序都将影响合同生效条件和履行程序,因此均应在合同当中作出相应规定。

3、审查合同生效条件

注意审查不同的生效条件,签署生效、约定条件生效还是批准生效,这是影响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之处,要明确向客户作出提示。例如:国有资产转让的,出售方是否已经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共有财产转让的,是否已经征得共有权人同意并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1]有承租人的房地产转让的,承租人是否已经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2]

对于前述问题,要求合同各方出具相应的批准或声明文件。对于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转让方公司、被转让公司以及受让方公司的股东会和

董事会分别签署决议,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

1、首部和必备条款

对于合同首部,除了格式调整外,很重要的工作就是修订鉴于部分的内容。鉴于部分主要是陈述合同目的,如果能够在鉴于部分将甲乙双方的合同目的陈述清楚,能够起到很好的风险控制或充分认定违约赔偿范围的效果,如在一份《物料采购合同》当中,“在采购合同的鉴于内容中说明了工程工期紧,则在日后的诉讼中将有助于法院认定逾期供货为重大违约。在不存在约定解除权的情形下,是否为重大违约是法院判定非违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决定性因素。”[2]

其次,审查合同当中的八个必备条款有无缺失,《合同法》第62条明确规定,当合同中部分条款约定不明、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可以采取推定等方式进行判断,但这种推定往往与客户达成交易的目标有差距,尤其是对于优势方而言,这种落差会更明显,为了避免产生上述不利情况,起草合同时候应当对相应部分的条款仔细推敲,包括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等条款,务必规定细致和明确。

2、标的条款常见错误

作为合同当中最基本的条款,但也经常会出错,以下是常见问题:不动产作标的,经常在审查所有权证、抵押权、租赁权、优先购买权等权益上有所遗漏;动产为标的,除了在数量、质量、包装等常见问题上遗漏外,还会在审查动产的所有权凭证有所遗漏,例如仓单或提单等审查不细致不认真,遗漏重要条款等;在权利为标的的合同当中,经常

出现遗漏权利登记证书和标的权利与描述不清等问题。

一般而言,标的条款写得越简洁越好,比较保险的方法是将标的权利证书作为附件列在合同后面,这样能够尽量避免歧义。

3、标的交付条款有所遗漏

通常是对交割方式和标准不明确和有遗漏,例如:不动产交付,必须考虑租赁关系如何移交的问题,包括:租赁关系是否可以结束或必须延续、已经预收的房屋租金是否要退给买受人?不动产如果有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由哪一方承担等;又如某些需要经过试用和运营阶段才能测试出有无质量问题的动产,例如设备或货物等,需要在合同当中规定验收标准以及验收运行过程当中质量问题如何划分责任等;对于无形财产的交付,例如股权或知识产权等,均需要经过政府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取得相应的权利证书方为有效;有些不需要登记的无形财产,例如债权,必须对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这些内容也应当在合同当中规定清楚。

4、付款条款常见错误

第一,不恰当地增加付款方的风险,如某合同当中关于付款方法写明:在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全部货款划至甲方账号。这个条款看起来没问题,但其实是错的,首先是它不恰当地限制了乙方付款方式的自由度,规定必须采取“划款”这一特定方式,无形中排除了乙方可能交现金、委托第三人付款等其他选择,在实践当中如果乙方稍有不慎即构成违约;其次是该条款规定支付时间为货物交付之后,这种规定也有风险。因为实践当中,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之

后,乙方还需要一个检验是否合格的过程。根据这一条款,即使甲方货物不合格,但只要甲方一交付,乙方就必须付款,这显然也不合理。因此应当修正为:在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第二,遗漏考虑第三方代为收付款的情况。在交易当中,有时会出现第三方代为收付款项的问题,对于此类行为,虽然我国法律有规定委托代理制度,允许第三人代为履行。但鉴于收付款是合同履行的基础性和实质性行为,是合同是否有效或已经得到实际履行的重要标志,一般应当由合同双方亲自履行更为稳妥。当然,不排除当事人出于某种合理原因,例如流动资金不够、同一集团内部资金调剂或者是其他客观情况需要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此时,最好在合同中写明,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由第三人代为收付款,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委托第三人的合同一方与该第三人自行解决。

5、如何写好付款条款?

应当至少包括两个内容:(1)所有权保留。这个条款的作用是能够在对方没有付清对价的前提下保存标的所有权,从而有效控制合同风险,这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条款,虽然不起眼,但能够有效防止对方履约风险,在关键时刻为客户挽回巨额损失。但从目前实践情况来看,很多客户对这一条款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这一条款实际发挥的作用有限。

(2)发票税收承担。如果合同当中约定了以“不含税”方式进行交易,这是违法的,应当将交易价格具体规定为不含税价格和税款,分别予以规定。

6、防止陈述和保证被滥用

在陈述和保证条款当中,要特别注意审核条款的合理性,防止该条款被滥用,

例子写法:出售方保证已取得并保持其拥有、租赁、经营其资产及从事其业务所需的完全有效的所有证照、许可、批准和其他文书文件。前述证照、许可、批准和其他文书文件均不会因为本次交易进行或完成而被撤销、中止、注销、变更、终止或不得续展。但为了进行或完成本次交易为目的而需要撤销、注销、变更或终止的证照、许可、批准和其他文书文件除外。

7、遗漏审查担保有效性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各种担保手段必须办理相应批准和登记手续,如: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股权质押必须制作股东名册和股东会决议;三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必须征得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在工商局办妥质押登记;抵押或质押的是国有资产的,还需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等等,这些注意事项都是在审查合同当中必须掌握的。

8、附随义务当中通常遗漏的条款有二:

一是知识产权条款。在现代交易当中,随着产品责任的日渐严格和产品高科技含量的不断增加,产品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和第三人诉讼等问题日益增加,所以律师在起草合同当中应当注重知识产权条款的约定,对于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侵权责任的分担等问题,应当在合同当中增加相应的条款予以明确;

二是通知条款。这个条款的作用是防止合同双方在交易过程当中因为

地址变更等问题出现信息沟通障碍等问题,对区分各方责任有重要作用,尤其是采用英美法系的“送达主义”原则,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来送达合同通知,方法简捷而明确,但国内合同对于这一条款的作用经常忽视。

9、违约责任的写作方法可以归纳为如下的“1-3-4规则”,“1”——代表一种事实——违约事实,即合同当中是否明确规定什么情形属于违约事实?违约事实所覆盖的具体情形很多,大致包括如下三类:(1)一方或双方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不符

a标的不符主要包括标的不一致、质量、品种、数量、规格等不符; b交货方式不符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移交实物方式、验收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时间不符;

c权利移交方式不符主要包括产权登记、出租权、担保权益、抵押权、知识产权等不符;

d配件和说明资料不符主要包括附件、备品、专用工具、专用软件、清单、文件、说明资料不符;

e售后服务不符主要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和收费标准不符;

f付款方式不符如未按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付款等。

(2)一方或双方履行合同辅助义务不符

a合同担保的种类、范围、期限等内容不符;

b通知、送达、异议、签收方式不符;

c开具的发票或收据不符;

d一方违反保证和承诺、保密、知识产权和其他约定义务等。(3)一方或双方对于违反合同之后的补救措施不符

a发生不可抗力时如何处理;

b发生市场急剧变化等情势变更情形时如何处理;

c如合同被中止、解除或终止时的条件、方式和处理方式;

d合同无效时的损失计算范围和公式。

“3”——指三种不同表现形式的侵权行为,包括了单方行为侵权、双方混合侵权或第三人侵权,合同当中应当对这三种行为造成违约结果规定不同的处理方式。要强调的是,如果你是合同优势方,可以采取“客观归罪”的方式,即在合同当中约定无论基于任何原因,只要发生了违约事实,则义务方将无条件地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本书下册的“债权转让案之冰棒效应”当中的《债权包转让合同》即采取了这种做法;而如果你是合同劣势方,则应当在合同当中加入强调义务方在有主观过错的前提下方才承担违约责任。

“4”——代表四种不同形式的违约原因,包括:单方过错、双方过错(混合过错)、第三方过错或不可抗力,合同当中应当分别规定,当出现上述四种情形时候,责任如何认定、损失如何计算和分担等。10、优势方和劣势方合同技巧

基于合同双方的优势方和劣势方地位不同,所采用的方法有“唯结果论”和“唯原因论”两种。唯结果论的实质就是国际通行和我国《合同法》所采取的严格责任原则,为防止合同双方就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原因和过错等方面引起争议,合同当中可以明确规定采取严格责任原

则,只要发生违约事件,无论违约方是否有过错,更无论存在任何原因,违反义务一方均需要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这种写法多为优势方乐于采用,具体条款写法如下: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更多种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持续发生的,无论该事件起因系基于违约一方的过错还是第三人原因;或者基于违约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原因;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者根据任何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均构成本合同所称的违约事件,违约一方均应当向另一方承担本合同所述的违约责任。唯原因论的原因是合同劣势方为了控制合同风险,防止对方滥用违约责任条款追究己方责任,对优势方起草的合同尤其是关于违约行为认定的部分,往往修改非常多,但优势方很难接受大幅度的修改或删除,比较简单实用的方法是将违约责任认定这匹“脱缰的野马”拴上一条坚实的“笼头”,即在长长的违约责任认定条款后面加上一条短短的尾巴,注明非乙方过错的乙方不负责,具体条款写法如下:当发生如下事实或行为之一者,视为乙方违约:……,但非乙方过错造成的除外。

与违反责任认定有关的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条款是双刃剑,因为合同双方均可运用同一条款规定予以免责,不可抗力有狭义或广义两种定义可供选择,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主要指地震、山洪爆发等自然因素,后者将定义涵盖范围扩展至罢工、政府法令改变等社会因素,选择那一种主要依据该定义是否有利于己方抗辩违约责任来判断。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中的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博弈为例,开发商为了逃避逾期交楼、逾期办理房产证等违约责任,往往喜欢选择广义的定义,在不可抗力条款当中加入“非甲方(开发商)所能控制或克服

的因素”等范围;购房者当然喜欢选择狭义的定义,理由是非开发商所能控制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也包括了政府依职权对开发商的违法建设和销售进行查处以及第三方责任等其他因素,例如开发商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就属于第三方责任,而根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由此可见,第三方责任是不属于不可抗力,而上述写法除了涵盖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外,还将另外两种因素包括进去作为不可抗力予以免责,上述规定实属不当。

如何准确认定不可抗力呢?仍然以《商品房预售合同》为例,为防止开发商滥用不可抗力条款,购房者应当要求在合同中加入如下条款:甲方(开发商)因不可抗力逾期交房的,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乙方(购房者)并向乙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不可抗力证明后方可凭此免责。因为我国《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这里所说的政府部门必须是能够对不可抗力事件作出说明或证明的政府机关。如:天气由气象站证明、地震由地震局证明、火灾由消防局证明等。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双务合同中的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等三种权利,但能够在合同履行当中运用这三种权利还必须依赖于明确的合同规定。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结合违约责任的约定注意审查双方义务的履行顺序问题,通过规定双方的履行期

限来明确双方履行的先后顺序,其次应当审查合同当中是否有约定合同一方不不履行前一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中止履行的相应规定。一般而言,双方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比较少见的,因为双方同时履行时,不容易分清双方的违约责任。解决方法是即使是同时或需要双方共同履行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将其分拆成若干个环节或步骤,分别明确合同各方在每一环节或步骤当中的权利义务,这就能够分清合同各方的各自责任。

11、充分的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损失的范围包括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其中直接损失主要指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和为此支出的费用,间接损失主要包括了守约方预期利润。合同优势方一般希望将损失范围尽量扩大和模糊化,涵盖预期利润,给予对方一定的心理压力,也保证对方一旦违约,自己可以获得足够的经济补偿。而合同劣势方则希望将损失范围尽量界定清晰和明确化,有时候会要求界定损失的上限等,使违约责任控制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12、灵活的控制

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应当在合同当中明确如下风险控制手段:

a补救过错

制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发生时间认定方法、发生违约行为时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通知以及给予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的补救时间,这样一个对双方都适用的违约责任认定程序,符合合同双方控制合同风险的共同愿望。具体内容可参见本书下册的“债权转让案之冰棒效应”当中的

《债权包转让合同》关于违约责任认定方法的相应条款。

b运用合同解除和终止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两个并不完全等同的法律概念,审查合同时应掌握《合同法》第六章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相关规定,尤其注意如下问题:

首先,我国《合同法》的93条规定了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这些条件的设置往往与一方违约行为相联系,在审查合同时,应当注意解除合同与判断一方违约行为的标准是否明确等问题。

其次,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当注意这种解除权是一种单方任意解除权而非法定解除权,适用该条款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的明确约定,因此应当仔细审查相应合同内容。第三,这种解除需要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通知对方,且在通知到达对方时发生解除的效力。这也是在合同审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一方迟延履行时,只有这种迟延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时,另一方才享有单方解除权,否则应给予违约方合理期限令其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解除合同。

第四,审查时还要注意的是合同当中是否约定了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也没有规定的,则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必须行使,否则会导致该权利的丧失。合同法分则许多条款都有关于法定解除的特别规定,如赠与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委托合同、货运合同、保险合同等,这要求审查时掌握合同法分则对各类合同的具体规定。

c选择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途径一般体现在合同当中的法律适用和纠纷解决条款当中,法律适用主要是指明合同所适用的程序和实体法律;纠纷解决条款主要是指明通过仲裁还是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实践当中,对于纠纷解决条款常见错误是“亦裁亦仲”,即规定合同双方有争议,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方式解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前提必须约定明确,也就是说,只能是“或裁或仲”,二者选一,前述规定实践当中的结果只能是选择法院诉讼。

如果你将争议解决条款写成“亦裁亦仲”的方式,会让行家笑话,让客户风险增加。

13、实战技巧

优势方一般会采取如下方法加强己方优势地位,取得尽量多的经济利益:

a宽以律己

对于己方的违约行为作从宽处理,一般会采取合同条款当中少加或不加优势方的义务内容、设定违约责任通知、追究违约行为前的补救期限、对违约行为的抗辩权以及设定赔偿限额,b严以待人

对于对方的违约行为作从严认定,包括:以行为结果判断是否构成违约行为而不考虑是否有过错、对方一旦违约己方即可单方解除合同等。c保留单方解除权

对出现不可抗力时,由己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下,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对于劣势方,就优势方起草的合同条款的攻防策略常用方法有三:

a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立法原则,主张优势方起草的某些条款不合法;

b不符合交易惯例根据行业内或双方以往的交易惯例,主张优势方起草的某些条款不符合交易惯例;

c不符合公平对等原则对于优势方起草的某些条款,主张应当同时适用于双方,而不仅仅限制劣势方。

劣势方如何修订优势方起草的合同条款

首先,以交易条件应当对双方公平为由,主张免责条款对双方同时适用,即“我们可以坚持该免责条款对双方均有效力,即它既保护硅谷又保护长城免予承担利润损失的责任”;

其次,以我国《合同法》53条规定为由,收窄免责条款的适用范围,即“应当规定任何故意的违法行为或重大过失给财产带来的损失以及人身伤害不能设定责任上限或者予以排除”;

其三,以国际惯例为由,规定免责条款的例外情况,即“可以主张他们在知识产权赔偿条款下的义务也是不能以任何方式设定上限或加以限制。这是因为这些责任产生于硅谷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犯,只有硅谷为其不当行为承担完全责任才是公平的。这在国外是普遍的做法。”

14、平衡利益

合同应该实现的目标绝对不是实现交易双方的权利平等,而是利益平衡。尽管现代法学强调的是建立有限契约自由理念,注重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形式及其公平价值,但无论如何,以追求商业利润为目标所达成的合同,重点不在于追求所谓形式或实质上的公平和正义,而在于通过交换获得利益上的平衡。所以,在修订合同当中,应当放弃给客户追求绝对的权利平等,例如对于某些不公平条款,仅仅出于公平理念坚决不同意接受不是好事,而应当将注意力集中到假设放弃这种权利平等是否能够换取相应的商业利益上来。所以,对于合同表述或写法上的差异,通常作为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的博弈:

a写法上的差异

就甲方向乙方付款这一环节,在合同当中可以有两种表述方法,一是收款人(乙方)为主的写法:“在乙方收齐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之日起,……”,二是付款人(甲方)为主的写法:“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两者其实没有差别,但效果不同。如果合同优势方是乙方,你作为乙方的律师,却采用了第二种写法,那只能代表你缺乏经验,不善于使用优势地位。

b语气上的差异

有些合同初学者在写作合同时,为强调规定的重要性,喜欢使用“必须、不得、严禁”之类的语气强硬的词语,实际上,这种写法唯一可能的好处是讨好客户,有时候还会“拍马屁拍到马腿上”,更多时候会引起相对方的反感,得不偿失。其实,使用“应当、有权、如果、不应”等词语能够达到同样的法律效果,但语气较为温和,实现的效果

更好。例如:在一份购销合同当中,有如下约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移交货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如果合同当中已经明确约定了交货时间和地点,上述内容已经作为甲方义务写入合同,再作上述约定就纯属多余。如果非要加上一条以示强调,可以在“乙方和承诺和保证”条款当中作如下补充约定:乙方承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移交货物。

c篇幅和内容上的差异

由于合同双方的关注重点和势力地位不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在篇幅和重点上往往有所差异,作为优势方,要求合同篇幅冗长和权利责任规定详尽,几乎是必然之义。而作为劣势方,不要太在意篇幅上的差异,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技巧,尽量为自己争取利益,例如合同当中规定某些特定情况下,优势方应当免责的,那么就应当争取在同样或类似情况下,劣势方也应当免责。劣势方修订合同有一个很简单而很实用的技巧:优势方限制劣势方的责任和义务不变,将双方名字掉换过来即可。

以上内容就是由赢了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怎么修订合同的一些相关内容,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详情咨询我们赢了网的专业律师们。

来源:(如何进行合同修订s.14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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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篇一: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与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逾期损失)问题鉴于,欠款纠纷的买卖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除返还欠款外,当事人的金钱孳息损失,是以“逾期违约金” 提起还是应以“欠款利息”提起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案例及法条后,就如何准确定位该诉讼请求,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也为今后该类型的诉讼案件提供一些思路。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所谓“违约金” ,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逾期利息(逾期损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 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 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

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 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 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利息; 3、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 4、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损失。四、针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诉讼模式。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合同中出现的欠款情形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合同法》对此情形的基本规定是支付违约金,如总则部分和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设工 程合同等,则规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没有规定应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应支付利息。 根据上述不同类型的合同约定,我总结出以下四种向对 方主张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和逾期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严格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主张违约金或利息(除非此类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不论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还是欠款利息,两种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引起歧义,也不

买卖合同侵犯知识产权

买卖合同侵犯知识产权 篇一: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 篇一:知识产权转让合同范本 知识 产权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买家): 乙方(卖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关于任务的规定 1、甲方在**发布任务征集新闻稿2篇 任务,任务金额为:100元,任务号为:1038606 ,任务时间从xx-09-07 至xx-09-10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发布任务期间,确定乙方稿件为中标稿件,乙方有义务将稿件的源文件及生成效果 图及时转交给xx,xx收到源文件后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源文件后,通知xx将悬赏任 务赏金的80%,即元支付给乙方。 2、甲方选中乙方的 中标稿件并在xx向乙方支付任务赏金后,即拥有该稿

件的知识产权。 3、甲方有权对已支付任务赏金的中标稿件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 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侵犯甲方上述权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利向国家知识产权部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如果中标稿件被采用投产,获奖者将 有优先权进行产品的细化设计,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5、甲方在xx向乙方支付任务赏金后,可以要求乙方对中标稿件进行适当修改,修改报酬 由甲乙双方自由商定。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在任务中确定的乙方中标稿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由乙方承担该稿件引起的任何法 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1、中标稿件不得违反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中标稿件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稿件; 3、中标稿件应明显区别于中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或

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知识讲解

合同编号:保密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2010 年 05 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电话: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一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 1.技术服务的目标:乙方针对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乙方为甲方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2.技术服务的内容:按照国家、省、市安监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等;根据甲方的项目具体情况,对现场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分析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评价;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和结论;编制评价报告。 3.技术服务的质量: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基础上,保证高质量符合和实现合同要求。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范围: 2.技术服务进度:报告启始后天完成报告。 报告启始时间是在甲方提供有关评价报告所需资料齐全有效及预付款到帐

的前提下;报告完成时间是在甲方按时提供齐全资料和对乙方提出的经现场检查出的有关问题整改完成的情况后,否则应以甲方提供资料齐全和现场问题整改完成之日起顺延30个工作日。 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合同要求。 第三条甲方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应当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助事项。 1.按乙方的清单要求及时提供有效技术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 (1)按时提供相关资料; (2)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乙方评价组成员进行现场勘察、调研; (3)为专家及评价人员勘察现场、核对资料时提供交通、食宿的便利。 3.资料提供的时间及方式:在达成协议时现场按乙方要求提供资料;或在达成协议后十天内按资料清单提供评价资料;提供方式自选。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2.分期支付:预付额为技术服务费总额60%,预付金额元(大写金额:)。预付款到帐乙方开户行后,评价项目工作开始实施;评价工作完成后,甲方在付清余款后取得技术服务成果(评价报告);乙方提供税务发票。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双方的技术服务合同;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有关生产工艺及技术资料;乙方的技术成果(报告书)等,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2. 涉密人员范围:参加该项目技术服务的双方人员。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按国家合同法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6e6075452.html, 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 生活中,不少朋友为了不断提高自己常常会选择参加一些培训会或者培训班。但是,培训进行到一半就不能继续的情况却是时常发生的。今天,赢了网小编就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这个问题为您搜集了如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合同期与服务期,该以哪个为准? 有签定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的支付额度 企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的界定也有明确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或假设推测。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

聘请知识产权顾问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 聘请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顾问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顾问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及知识产权培训服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有关条款处理。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配合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工作;在涉及有关案件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资料和情况;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有关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背景材料, 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能从事有背于甲方利益的民事行为。 2、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乙方的顾问工作范围: 1、全面监控所有涉及甲方商标权益的商标注册情况,并为所有商标等知识产权建立档案,全程 对商标进行监测等事宜。对与甲方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所有标记(无论其使用在任何产品或服务上)

的商标公告、商标注册等情况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紧急的在24 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2、向甲方提供有关商标设计、申请注册、使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甲方现有商标的申请注册情况进行内部查询,并将查询情况及时向甲方通报; 4、协助甲方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及规划,必要时可出席甲方的品牌研讨会议,了解甲方知识产权的使用及发展; 5、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一份行业发展的信息调查报告,并根据更新信息对企业发展提供可执行参考方案; 6、若出现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法律案件时,乙方协助甲方律师为其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证据材料,并为案件的解决提供可执行方案; 7、代理甲方进行商标申请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等业务。 8、代理甲方处理商标异议、争议事务;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第四条1-6 项服务时作为给甲方提供的顾问服务,甲方付予乙方相应的顾问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第四条7-8 项服务时,相关费用按上海市统一物价标准收取。 第六条乙方为甲方工作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鉴定、翻译等费用,由乙方提出费用单,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支付。对于数额较大的费用,如专项公关费用、调查研究费用等,由乙方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支付该项费用后乙方方可实施有关行为。 第七条甲方指定________ 先生(女士)与乙方保持联系,负责双方的联络工作。 第八条乙方代理行为的原则: 对于重大的商标事务,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做出决定,对于情况紧急必须尽快处理的重大商标事务,乙方可以先采取行动,然后再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 第九条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通报生产发展、广告宣传等情况,以便于乙方考虑商标的使用以及及时制定今后的商标策略。乙方应当出席甲方有关商标及商标宣传工作的会议。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例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例 买卖纠纷怎么写?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1 答辩人:xxxx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xx县东新乡小洲村委会胡家村 法定代表人:黄xx,联系电话:1xxxxxxxxxxx8 委托代理人:万xx,xx市为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因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厂(以下简称东光厂)诉答辩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252条之: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东光厂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写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席泉林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图纸、验收标准等事项,东光厂提供的所谓定作成品实际上是东光厂自己生产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东光厂与席泉林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他们之间发生纠纷的案由应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纵观本案东光厂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条,上面没有答辩人的

公章,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于东光厂与席泉林买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三、东光厂提供的产品夸大宣传,是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首先,东光厂只不过是东光县的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他在企业介绍时宣传是河北省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号称重质量、讲信誉,却连一个完整的企业产品标准都没有。 其次,像东光厂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纸板水性印刷轮转模切开槽机、圆压圆模切机、薄刀分纸机、网纹线等产品,根本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产品既没有出厂合格证,也没有使用说明书,产品也没有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更没有。 最后,答辩人,保留向东光厂追偿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对答辩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权利。

软件买卖知识产权合同范本(最新篇)

软件买卖知识产权合同范本 软件买卖知识产权合同范本 软件买卖知识产权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______商业网络版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费用构成与付款方式 1、费用构成: 甲方购买_________商业网络版本_________套,每套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一次付清程序费用_________元整。 2、付款及交货方式: 甲方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货款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付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本系统的压缩包发送给甲方,同时将本合同、发票一同寄给甲方。 第二条乙方服务内容 1、提供_________商业网络版本1套。

2、乙方对本软件提供二年的升级服务。自购买之日起,两年内若乙方开发出本软件的升级版本后,甲方可以升级至相应版本。升级服务到期后,甲方可以优惠价格购买新版本,具体优惠价格以乙方官方网站中公布的为准。 3、乙方对提供本软件当前所购买版本的小范围修改定制服务。若改动量较大,则为收费服务,具体的功能需求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甲方升级到新版本时,乙方不再提供的修改定制服务。 4、乙方对甲方提供必要的软件安装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论坛、qq聊天及其他方式向乙方寻求技术支持。 第三条限制条款 1、本软件产品的所有版权都归乙方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及国际条约与惯例的保护。甲方通过本合同获得本软件的使用权。 2、甲方不得将一份商业网络版本授权安装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拷贝使用。 3、未经乙方的书面授权,甲方不能以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和媒介复制、转载和传播_________商业网络版提供给第三人或公众使用。 4、甲方禁止以任何形式的重新分发,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发获利。也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出租、租借、发放许可证、出售或抵押。 5、如果甲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甲方的授权将被终止及收回。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授权,责令甲方停止损害,并保留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四条免责条款

安全托管服务合同模板(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3255 安全托管服务合同模板(合同

安全托管服务合同模板(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企业安全生产托管技术服务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和《***市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提供托管技术服务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要求如下: 1.安全托管服务主要内容: (1)对委托企业进行安全评估,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开展危险源点的辨识,掌握其安全生产现状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方案; (2)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和促进委托企业达到安全标准; (3)建立和完善委托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4)掌握委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演练、落实; (5)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委托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督促委托企业落实整改; (6)协助委托企业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7)指导和督促委托企业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8)指导和协助委托企业及时报告其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9)指导和协助委托企业开展张贴安全画报、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 2.安全托管服务方式: (1)现场安全检查; (2)安全教育培训; (3)不定期现场办公(每月不少于三次); (4)电话咨询交流; (5)其它方式。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1、服务地点: 2、服务进度:(见托管服务方案)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合同

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合同 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合同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甲方经营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下列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为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其经营管理的顺利进行,甲方聘请乙方为知识产权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出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负责甲方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处理。第二条乙方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提供知识产权事务咨询,为甲方的经营管理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2.协助甲方起草、审查、修改涉及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协议; 3.协助甲方起草、审查、修改有关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 4.为甲方产品/项目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策略和实施规划;5.根据甲方经营情况,有针对性的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内部宣传与培训; 6.必要时,应邀列席甲方的重要会议,参与重大涉及知识产权的谈判,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7.针对甲方产品/项目中实施专利发掘,

实施专利保护;8.受托代理甲方办理专利申请、商标申请、版权登记及相关的海关备案、无效、复审、异议、专题检索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9.受托代理甲方参加有关知识产权的调解、仲裁、行政调处、诉讼等法律活动;10.接受甲方的委托,就专门事项出具知识产权法律意见书或提供专项服务; 11. 申请科技项目(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 1 11.办理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第三条属于上列范围的各项事务,甲方可在办公时间内随时与乙方指定代理人联系。若需要乙方代理人离开本所外办理业务,甲方可提前预约,乙方代理人应妥善安排时间,认真履行知识产权顾问的职责。第四条乙方的权利: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向甲方经营管理或决策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之请求,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与乙方业务有关的规章、制度、帐册、报表及其他资料或向与乙方业务有关的人员了解、调取有关资料; 3.如有需要,乙方代理人可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并得到充分的准备时间; 4.甲方授予的其他权利。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严格依甲方的授权履行职责,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2.严守甲方及甲方相关单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1 . 一房二卖,后手买受人虽办登记,因恶意串通无效 出卖人一房二卖,后手买受人虽办理登记,但不能证明其系支付合理对价的善意受让人的,应认定构成恶意串通。 案情简介:2009年,邹某与孔某签订商品房认购权转让协议,约定后者支付86万余元受让前者认购的商品房。2011年,孔某诉请继续履行,一审判决支持。邹某上诉期间,将诉争房屋作价125万元转让给陈某并办理登记。孔某遂提起撤销权诉讼。法院认为:①一审判决确认邹某有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因该判决未生效,孔某与邹某之间尚未形成到期的、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故本案不适用《合同法》第74条关于撤销权的规定。②对合同效力认定,属法院应主动审查范围,无需当事人明确提出要求确认合同效力的主张,且孔某亦提出过邹某与陈某转让诉争房屋行为无效的意思表示,故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法院对邹某与陈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进行认定。③结合邹某与陈某交易时间、涉案房屋所处区位,成交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从购房款支付情况看,除转账50万元外,对于剩余75万元付款方式,陈某陈述为现金,但并不能提供该现金系通过取款或其他人借款的来源凭据,故对陈某主张其支付合理对价的主张不予确认。另外,邹某称2009年即交钥匙给陈某,陈某在签购房协议前不对该房状况进行了解,交易后亦未按双方合同关于在全部房款付清当日交房的约定,要求邹某交房,这些情况与一般正常房屋买卖市场交易行为惯例不符。陈某各项客观表现均不能证明其系一个支付合理对价的善意受让人,其与邹某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属《合同法》第52条第(二)项规定的恶意串通,故判决确认无效。

实务要点:出卖人一房二卖,后手买受人虽办理登记,但各项客观表现均不能证明其系支付合理对价的善意受让人的,应认定恶意串通。 案例索引:云南昆明中院(2012)昆民一终字第35号“孔某与邹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见《孔祥文、刘彦诉邹叔芳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房屋买卖合同中恶意串通行为的认定》(郑会利),载《人民法院案例选》(201304/86:135)。 2 . 违章建筑所有权及使用权确认纠纷,不属法院管辖 违章建筑所有权及使用权确认纠纷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但权利人对建筑的占有应作为一种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案情简介:2012年,冯某父母以儿子去世后,媳妇张某所居住房屋所有权为原告所有为由,提起确权之诉。诉讼中变更诉请为使用权确认。诉争房屋系未取得产权登记的自建房。 法院认为: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违法建筑的认可和处理,按照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国家有关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应避免通过民事审判变相为违法建筑确权。当事人请求确认违法建筑权利归属及内容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本案诉争房屋所在土地为国有土地,无论房屋由谁出资建造,只要建造人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建造行为均系违法,所建房屋亦无法取得产权证明,在未经主管部门处理并补办合法手

案例6软件侵权引发的产品买卖合同责任二

案例6:软件侵权引发的产品买卖合同责任(二) A公司与B公司买卖合同设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仲裁案 案例综述1: 本案涉及A公司与B公司在因买卖的产品设备软件侵权导致买卖合同被解除后所引发的责任承担问题。 申请人A公司与被申请人B公司签订了销售检测仪的《合同》,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购买检测仪。《合同》履行后,C公司以被申请人所使用检测仪的软件侵害其软件为理由而将被申请人告上法庭,法院裁定侵权成立,并要求停止使用相关侵权软件。被申请人在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并且因诉讼而蒙受巨大损失的情况下,首先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申请人返还货款、赔偿利息及相应损失。该案仲裁庭最终裁定解除《合同》,并裁决申请人返还货款并赔偿利息及相应损失给被申请人。在裁决生效后,申请人以合同解除后产生的相关费用为理由,另行提起仲裁。 申请人认为,检测仪自交付起至法院判令停止使用之日止,被申请人一直在正常使用检测仪,在《合同》被裁定解除后,申请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退还检测仪,并支付相应费用以及赔偿机器损坏的损失。被申请人则认为申请人的仲裁申请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且申请人作为违约方和合同解除的过错方,无权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检测仪的使用费和赔偿损失。仲裁庭认为,两案仲裁请求事项背景与理 1本案责任编辑: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朱梓琪女士。

由不同,申请人并非针对已经裁决的相同的请求提出仲裁请求,本案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合同》解除后,在申请人返还货款及赔偿相应利息损失后有权要求被申请人返还检测仪并支付正常使用检测仪期间的合理使用费,对于申请人主张的损坏赔偿等,由于缺乏证据,仲裁庭不予支持。 本案仲裁程序上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本案申请人并未在之前的仲裁程序中提出反请求而是在裁决书作出后另案提起仲裁程序,这属于申请人的程序权利,并不必然涉及“一事不再理”的问题。 一、案情回顾 2010年2月4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合同》,根据该合同,被申请人B公司向申请人A公司购买一台检测仪。《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依约向申请人分期支付了全部货款,申请人亦依约向被申请人交付了检测仪。 2010年,C公司以检测仪侵犯其依法享有著作权的操作软件合法权益为由,向某市区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提起诉讼,要求被申请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后追加本案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2011年3月,检测仪因X光管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工作,需进行光管更换等维修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故障责任等方面产生分歧,致使维修、更换工作没有进行。 2011年4月,被申请人向C公司另行采购了一台X射线检测设备。 2012年9月,人民法院作出终审民事判决书,确认申请人出售

安全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合同协议:_________安全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9 页

安全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乙方: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xx项目部的伤患者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和任务 1、甲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尽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甲方负责给在场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3、甲方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对患者进行临时紧急救援(如止血,简单包扎等)后将伤患者送往乙方方向。 4、伤患者住院期间,甲方必须根据乙方要求派出陪护人员照顾伤患者。 5、甲方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伤患者病情有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6、甲方必须成立临时紧急救援队伍。 7、甲方负责进行医疗结算和提供伤患者的基本信息。 二、乙方职责和任务 1、乙方负责免押金为甲方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不得拒绝为甲方任一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乙方必须设立24小时急救服务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 3、乙方必须派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 第 2 页共 9 页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之内派出急救车赶往甲方方向,甲乙双方救援人员必须保持联系,在相遇时将伤患者交接,进行急救。 5、甲方伤患者病情有变化时,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若乙方现有设备不能满足伤患者治疗时,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6、伤患者出院或转院后,负责立即跟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办理,并提供伤患都住院期间的一切手续和清单。 7、有计划地组织甲方临时紧急救援队人员进行医疗培训。 三、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至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工程全部结束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盖章) 安全托管服务合同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和《xx 市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第 3 页共 9 页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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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单位编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电务公司合同管理采用()的合同管理体制。 A综合管理 B科学管理 C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 D专项管理 2、()是工程类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工程类合同管理台帐,对工程类合同进行归档。并组织对工程类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等事宜,对工程类合同进行交底。 A经营开发中心 B项目成本管理中心 C施工技术部 D法律事务部

3、施工技术部是()专项管理部门和合同履行监督的主责部门,并负责对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组织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A劳动合同 B劳务分包合同 C工程施工合同 D劳务用工合同 4、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在检查结束后的()内向被检查单 位送达检查意见书,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内,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小组。 A 10日 15日 B 5日 10日 C 10日 5日 D 15日 5日 5、因合同纠纷被起诉而需应诉的,合同执行部门(单位)必须 在接到法庭应诉通知起()内将合同相关资料报公司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准备应诉。 A 1日 B 2日 C 3日 D4日 6、对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的物资、设备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 A 1万 B 2万 C 3万 D4万 7、内部设备无法调剂或租赁的,方可批准项目部外租。项目部计 划外租设备时(),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 组织评审并签订租赁合同。 A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1个月的 B 单台价值大于4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098-23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请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 受聘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 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 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 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 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 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 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 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

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样本(2011)

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样本(201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浦民一(民)初字第8237号 原告周xx,男,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 委托代理人岑xx,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xx,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xx,女,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楼xx,女,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周xx诉被告黄xx、楼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xx的委托代理人徐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黄xx、楼xx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xx诉称,被告黄xx与案外人楼xx系夫妻关系,被告楼xx系黄xx 与楼xx之女。2008年3月,楼xx向原告购买电梯配件,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75,000元。原告依约向楼xx交付货物后,楼xx陆续支付货款147,500元。2009年12月20日,楼xx出具欠条一张,确认欠原告127,500元货款未付。2010年11月2日,楼xx死亡。现认为,该笔欠款发生在楼xx与被告黄xx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其生意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故该笔欠款系夫妻共同债务,被告黄xx应予归还;被告楼xx系楼xx的法定继承人,应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支付欠款。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黄xx支付原告货款127,500元;被告楼xx在继承楼xx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黄xx、楼xx未到庭应诉,亦未书面答辩。 经审理查明,被告黄xx与案外人楼xx系夫妻关系,被告楼xx系双方婚生女儿。2009年12月20日,楼xx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称:欠周xx127,500元,注:其余货款已清。2010年11月2日,楼xx报死亡。2011年2月23日,原告起诉来院,要求判如所请。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欠条、户籍信息等证据及原告当庭陈述,在案佐证。

典型知识产权合同条款的审查技巧

典型知识产权合同条款的审查技巧 文刘进然 知识产权合同是指主要标的为知识产权的产生、许可及转让的合同。典型而常见的知识产权合同可以分为为技术类、著作权类和商标类等。技术类主要包括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著作权类主要包括合作创作合同、委托创作合同、授权许可合同和著作权转让合同。商标类主要包括商标许可和转让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审查过程与普通的合同审查并无实质性区别,但鉴于知识产权具有区域性、法定时间性、无形性、可复制性和可分割性等特点,知识产权合同审查过程中应根据上述特点有针对性的审查和修改,以下将以知识产权合同中典型条款为例介绍知识产权合同审查的重点和修 改技巧。 (一)权利归属条款 权利归属条款在所有可能产生新知识产权的合同中都应当予以约定,比如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劳动合同、合作创作合同和委托创作合同等。因为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特点,且多数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均是以申请或登记作为成立要件,或者以登记后权利行使的更为方便(比如著作权),

所以如果对此约定不明,则新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权属可能会产生争议从而引发合同风险。 典型的权利归属条款应约定权利归属、申请权利、使用权利、利益分配和权利转让等内容。 权利归属主要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原则,归属原则尤其要根据当事人的交易目的来约定,例如,某委托人和受托人签署《委托创作商标标识合同》,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的归属原则,如果合同未约定权利归属,则著作权属于受委托人,但如果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则受托人难以达到将委托创作的商标标识申请为商标的交易目的,因此,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著作权属于委托人,或者约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应免费且无限制的许可委托人将该标识作为商标申请并使用的权利。 申请权利主要约定由谁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权或登记权。通常,对于共同享有的知识产权,就需要进一步约定由谁进行申请或登记,并相应的约定申请费及维护费的承担。还应约定申请前披露程序,比如申请前披露程序,当约定任意一方单独申请时,应当向其余方披露,以避免任意一方将共有知识产权申请为单方所有的情况或将技术秘密披露的情况发生,一方声明放弃申请权时,其余方可以单独申请,但放弃一方有专

劳动合同法-违约

篇一:《劳动合同法》规定两种情况辞职要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两种情况辞职要付违约金 作者:祝健 入库时间:2007年12月20日 李先生大学毕业后到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李先生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如果李先生提前终止合同,应一次性赔偿公司违约金2万元以及公司为其支付的各种培训费用。李先生工作3年后,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批准了他的辞职要求,但要求他按照合同的要求支付违约金及 培训费用,而李先生认为自己开发的软件为公司赚取了巨额利润,因此不同意支付违约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李先生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鉴于李先生在工作期间为公司作出了很大贡献,所以法院判决李先生支付违约金3000元、赔偿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2万元。 「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解读」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除了像上述案例中劳动者接受过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有竞业限制的协议外,违反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径自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责任,约定无效,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必须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要炒老板鱿鱼要记得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而且一定要保留好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读者咨询」 小王于2006年6月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6年6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 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即违反服务期约定及竞业限制义务,小王于是向本报劳动合同法专栏咨询如下问题:1、他与公司约定的违约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违约条款是否自动失效?2、他在2008年1月份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他是否需支付公司20000元违约金?「解答」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理论,《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订立时的法律法规,应当视为有效,应当继续履行。 小王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小王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后仍继续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小王如未与公司协商一致,在2008年1月

知识产权代理协议

知识产权律师代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聘请乙方作为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乙方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为专利保护策略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2、负责知识产权贸易谈判、合同起草与审查; 3、负责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4、负责专利申请代理、专利权的维持、许可和转让; 5、负责专利复审、行政诉讼专利侵权诉讼; 6、对商标专利进行文献检索、调查和监视。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一)知识产权专项顾问 1、审查、制定知识产权合同 2、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利用和管理知识产权信息,制定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4、发表律师声明与警告 (二)代理知识产权获权和确权

1、协助、指导或者直接代理个人或者企业申请专利、商标权登记 2、代理专利、商标无效宣告及异议程序 3、知识产权权属诉讼 (三)知识产权侵权调查 (四)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1、专利侵权诉讼 2、不正当竞争侵权诉讼 3、网络、新闻侵权诉讼 (五)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谈判、合同制定及审查 (六)知识产权行政及刑事诉讼 (七)、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2、乙方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5、乙方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6、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五、工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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