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转科流程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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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科流程及制度

流程

转诊、转科制度

1.患者入院时根据病情收治专科病区治疗,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科,但在下列情况下患者需转科治疗:(1)入院后主要诊断改变,如以精神疾病入院,需内科治疗。

(2)有特殊需要,如感染控制问题。

(3)重症患者、专科疾病的患者。

2.病员转科需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经主治医师批准后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写好转出记录。

3.由护士通知转入科并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室派人陪送病员到转入科,向当班护士交班,当班护士应及时通知接受科医师。

4.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危重病人转科时必须有医师、护士陪送,同时必须有完善的病情与资料交接及登记,转出科医护人员必须向转入科负责床位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病员情况及有关事项,保障患者得到连贯抢救,并写转入记录。

5.转科小结由转出科室医生在患者转出前完成,内容包括:患者住院及转科原因、症状体征及重要的阳性发现、诊断及其它操作、病情进展、药物及其它治疗情况及当前患者健康状况等;转出科室负责完成患者转出前的所有医疗记录并由上级医生审核修改签名,如没有及时完成,转入科室有权拒绝转入(危重患者除外)。接收科室的医生必须重开医嘱,并在班内完成接科小结。

宁洱县人民医院

2013年3有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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