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原则司法适用的限制
法律的适用和法律适用原则的适用限制

法律的适用和法律适用原则的适用限制在社会生活中,法律的适用是至关重要的,它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了基础。
然而,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它需要根据不同情境和具体案件的特点进行适用。
法律适用的过程中,法官和相关法律实施机构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适用原则,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判决。
然而,法律适用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它受到一定的限制和条件的约束。
本文将探讨法律的适用和法律适用原则的适用限制。
一、法律的适用法律的适用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将法律规则运用到具体案件中的过程。
法律适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正、保护权益、惩罚违法行为等。
在法律适用中,法官和相关法律实施机构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决策。
他们需要在相关的法律依据下,将法律规则准确地应用于案件,以实现公正和合理的判决。
因此,法律适用需要依据法律适用原则进行。
二、法律适用原则法律适用原则是指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和相关法律实施机构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原则。
这些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公众权益原则等。
通过遵守这些原则,可以保障司法公正,并依法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法律适用原则中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法律适用的过程中,所有当事人都应该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论其社会地位、身份、财富等差异。
法官在进行判决时,不能因为个人偏见或私利而对当事人有所偏袒或歧视。
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公正和合理的法律适用。
2.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法律适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官在进行案件审理和判决时,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法规,确保判决的合法性。
法官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也不得违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进行法律适用。
只有依法处理案件,才能保证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法律适用的核心原则之一。
公正原则要求法官在进行判决时,应该站在中立、公正的立场上,不偏不倚地对待各方当事人。
法官需要完全排除个人偏见和利益关系,仅凭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决策。
法律的适用和法律适用条件的适用规则

法律的适用和法律适用条件的适用规则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的基石,它的适用是司法实践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
在处理案件和解决争议的过程中,法律适用的准确定义和适用规则的运用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法律的适用和法律适用条件的适用规则,旨在加深对法律运行机制的理解。
一、法律的适用法律的适用是指将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规定应用到具体案件中,以解决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纠纷。
法律的适用是一个细致入微的过程,需要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以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则。
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最基本的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是个人、团体还是组织,都应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此外,法律的适用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不能有任何歧视和偏袒。
二、法律适用条件的适用规则法律适用条件是指适用某项法律的前提条件或限制条件。
在处理案件和解决争议时,法律适用条件的适用规则对于正确认定法律适用范围具有重要作用。
1.法律适用条件的适用规则一:明确法律适用的范围和条件在适用法律时,必须明确法律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
只有当案件的事实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条件时,才能适用相应的法律。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才能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法律适用条件的适用规则二:考虑具体情况的变化法律适用条件的适用规则需要考虑具体情况的变化和法律的发展。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灵活运用法律规则,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例如,在紧急情况下,法律规定的限制条款可以适度放宽,以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3.法律适用条件的适用规则三:平衡公平和效率法律适用条件的适用规则需求在公平和效率之间进行平衡。
在实践中,应权衡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避免个别案件的过度延时或过度简化。
要确保公平原则得到尊重,同时保证司法程序的高效进行。
4.法律适用条件的适用规则四:注重司法解释的引导在适用法律适用条件的过程中,司法解释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充分发挥司法解释的权威和稳定性,可以对复杂情况、模糊条款等进行解释和判断,为法律适用提供明确的指导。
法律的适用与司法裁量的原则

法律的适用与司法裁量的原则法律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用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的适用是指将法律规定应用于具体案件,而司法裁量则是法官在适用法律时所行使的权力。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的适用与司法裁量的原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适用法律的原则1.1 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指法律的适用应以法律规定为依据,不能随意扩大或限制法律适用的范围。
根据法定原则,法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文本来解释和适用法律,不能凭个人喜好或主观意愿进行裁判。
这保障了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确保了法律的统一适用。
1.2 合理解释原则合理解释原则是指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应该注重对法律规定的合理解释。
法律文字可能存在歧义或不足之处,需要法官通过合理的解释来填补或理解法律规定的意图。
但合理解释不能背离法律的宗旨和价值,必须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1.3 利益平衡原则利益平衡原则是指在适用法律时,法官需要权衡各方的利益,依法公正地做出裁决。
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要维护社会大众的利益,寻求公平和谐。
利益平衡原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平衡性,使得法律适用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共秩序。
二、司法裁量的原则2.1 自由裁量原则自由裁量原则是指法官根据自己的判断和理解,在适用法律时具有一定的自由度。
法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案件特点,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灵活地进行适当裁决,以实现法律的目的和原则。
然而,自由裁量并不意味着法官可以任意做出决定,他们仍然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监督。
2.2 公正裁量原则公正裁量原则要求法官在司法裁量中要客观公正,不受个人情感、偏见或其他不正当因素的影响。
法官必须依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判断,不能凭主观臆测或个人立场进行裁决。
公正裁量保证了司法活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地位。
2.3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要求法官在裁量时考虑社会公共利益,优先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法官需要考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因素,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法律适用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

法律适用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法律适用法是一项关键法理学原则,它规定了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应遵循的范围和原则。
法律适用法是确保公正、一致和可预见的司法决策的基石。
本文将讨论法律适用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
一、法律适用法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法适用于所有法律案件,不论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它适用于各级法院,包括各个国家的最高法院。
无论案件的性质如何,法律适用法要求法官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则来作出决策。
法律适用法也适用于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冲突。
在涉外案件中,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法官必须遵循适用范围的法律适用法原则来确定应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这确保了国际诉讼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二、法律适用法的原则1. 法律适用法的主体原则法律适用法的主体原则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判断案件。
法官在决策过程中必须仔细研究案件的事实,并根据适用法律来做出判断。
这确保了司法决策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法律适用法的公正原则法律适用法要求法官在决策过程中保持公正。
法官不能受到外界的压力或个人偏见的影响,必须独立、中立地判断案件。
这保证了司法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 法律适用法的一致原则法律适用法要求法官在类似案件中保持一致的判断。
相似的法律案件应得到相似的判断结果,以确保司法决策的一致性和可预见性。
这也有助于建立司法权威和信任。
4. 法律适用法的权威原则法律适用法的权威原则是通过合适的法律权威来解决法律争议。
法官在决策过程中应参考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律解释或先例判例来作出决策。
这确保了司法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 法律适用法的合理原则法律适用法的合理原则要求法官在决策过程中作出合理的判断。
法官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公共利益和法律的精神来作出判断。
这确保了司法决策的合理性和灵活性。
结论法律适用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是确保司法决策的公正、一致和可预见的重要规定。
它适用于所有法律案件,并在涉外案件中解决不同法律体系的冲突。
法律适用法的原则包括主体原则、公正原则、一致原则、权威原则和合理原则。
法律原则在司法裁判中的适用

法律原则在司法裁判中的适用作者:赵涵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9年第04期摘要:在所有法律要素中,法律原则被视为法律的灵魂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但是在具体的司法裁判中,法律原则能否直接适用依然存在着广泛的争议。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法律规范的滞后性与复杂多变的社会事实之间的矛盾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逐步显现,解决法律原则的适用问题,增强司法裁判中法律规范的弹性,进而有效地处理纠纷,成为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法律原则;司法裁判;限制一、法律原则的适用规则在司法审判中,除了疑难案件之外,几乎所有的案件都以法律规则为依据。
法律规则的可操作性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结构上的逻辑性以及形式上的确定性。
而在将法律原则运用到司法裁判的过程中,出于对其抽象性的特征考虑,适用时往往依赖于司法者的解释和裁量,这样就在某种意义上削弱了法律的确定性,而扩大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出于对法律的维护和对权利的限制,在适用法律原则时需要遵循严格的规则。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只有在出现法律漏洞时,即在具体的个案中,确实没有规定相关的规则或原则,或者是没有具体的规则适用但存在法律规定的原则的情形下适用。
这种“规则不足”或是“规则谬误”的情况下,法律原则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起到了补充和补救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成文法的不足。
2.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在一般的司法审判中,当然直接适用法律规则。
只有在个案中适用法律规则会产生与法律本来的目的相违背的结果或是违反法律精神作出极端不公正的裁判结果,才能适用法律原则。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在存在已有规则的前提下适用法律原则,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官的法律论证。
在追求个案正义的过程中,法官需要进行充分的说理,适用法律原则必须具有比在适用原法律规则更强的理由,否则,适用法律原则就没有逻辑证明力和说服力。
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在司法考试中,法理学是重要的一门考试科目。
其中,掌握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是关键的考点之一。
本文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讨论:1.法律原则的概念和特点2.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一、法律原则的概念和特点法律原则是指指导法律规范制定和选择的基本标准和基本理念。
它不具有具体性,但是具有普遍性和基础性。
它不像法律规范那样具有强制力,但它影响着法律规范的适用。
法律原则的主要特点包括:1.普遍性:法律原则具有普遍性,适用于所有的法律规范。
2.基础性:法律原则是指导法律规范制定和选择的基本标准和基本理念。
3.不可抗拒性:法律原则不像法律规范那样具有强制力,但它影响着法律规范的适用。
4.相互关联性:法律原则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印证和补充。
5.稳定性:法律原则具有稳定性,不容易随着时间、地点、社会环境发生变化而改变。
二、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包括:1. 法律原则的适用对象必须是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是指导法律规范制定和选择的基本标准和基本理念。
因此,法律原则的适用对象必须是法律规范。
2. 法律原则的适用必须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法律原则是具有普遍性的基本标准和基本理念,因此,法律原则的适用必须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3. 法律原则的适用必须具有具体的应用对象法律原则的适用必须具有具体的应用对象。
这意味着,法律原则的适用不是纯粹的理论论述,而是具有针对性的。
4. 法律原则的适用必须具有时效性法律原则的适用必须具有时效性。
法律原则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是适用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可能会发生变化。
5. 法律原则的适用必须尊重法律规范的立法意图法律原则的适用必须尊重法律规范的立法意图。
法律的制定是经过了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的,法律原则的适用必须尊重立法意图。
结论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是司法考试《法理学》中的重要考点。
掌握了这些条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提高我们的法理学水平,提高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的能力。
法律原则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

法律原则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摘要:这篇论文探讨了法律原则在司法裁判中的重要性与应用。
法律原则的定义与分类被介绍,并强调了其在维护法治、确保公平与正义方面的核心作用。
具体案例与证据揭示了法律原则在司法裁判中的实际应用,以及其对判决和刑罚决定的影响。
同时也涵盖了法律原则的限制与可能引发的争议。
关键词:法律原则;司法裁判;法律运用1.引言法律原则在司法裁判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些原则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如何指导和塑造司法系统的运作。
法律原则是法律体系的基石,它们代表了社会的价值观念、伦理准则以及公平正义的追求。
这些原则有助于确保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可预测性,从而增强了法律体系的稳定性。
在司法裁判中,法官依赖法律原则来解释法律、评估证据和作出判决。
这些原则为法律决策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此外,法律原则还在案件解决、争议调解和法律解释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2.法律原则的概述2.1定义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指一组普遍适用的法律准则和价值观念,它们构成了法律体系的核心。
这些原则在司法裁判中起着指导和约束的作用。
法律原则反映了社会的价值观,包括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和法治。
它们通常是经过长期法律发展和社会演变形成的,具有广泛的法律和伦理意义。
2.2法律原则的分类法治原则:法治原则强调法律的至上性和公民的法律权利。
它要求政府和法院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遵守法定程序,并确保法律的平等适用。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强调司法裁判中的公正和平等。
它要求法院对所有当事人平等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并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
正义原则:正义原则强调判决应该符合道德和伦理标准。
它要求法院在裁判中考虑社会正义、道德价值观和公众利益。
法律安全原则:法律安全原则强调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它要求法律规则应该明确、一致,并且不容易改变,以确保公众知道如何遵守法律。
3.法律原则的功能3.1法律原则的作用和意义法律原则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和意义非常显著。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法律适用是指在具体案件中,法官通过运用法律进行维权和判决的过程。
法律适用是司法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法律的解释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判决结果和司法公正。
为了确保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司法机关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文将就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展开论述。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法律适用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根据平等原则,法律应当对待所有人一视同仁,不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
法律的适用不能因个人的身份或特殊背景而产生差别对待,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守法律的平等原则,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法律权益。
二、适用现有法律原则适用现有法律原则是指法官在判决案件时,应当以已经存在的法律规定为基础,依法进行裁判。
法官不得随意改变或创造法律,而是根据现有法律对案件进行合理解释和运用。
适用现有法律原则要求法官紧密结合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的确定性和稳定性,确保司法裁决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法律的直接适用原则法律的直接适用原则强调法律的具体条文和规定直接适用于具体案件的原则。
根据该原则,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应当首先参考法律的明文规定,并将其准确应用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法律的直接适用原则保证了司法裁判的确定性和一致性,也便于公众了解和遵守法律。
四、法律解释的适用原则法律解释的适用原则是指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律解释的适用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解释文件进行。
法律解释文件可以是由立法机关颁布的解释性文件,也可以是由最高法院等司法机关发布的司法解释。
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应当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解释文件,确保在法律适用中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五、适用优先法律原则适用优先法律原则是指在法律适用中,当存在多个矛盾或冲突的法律规定时,应当以优先法律为依据进行适用。
优先法律可以是宪法、法律、法定条文等,它们的地位优先于其他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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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司法适用的限制摘要:相对于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原理或真理,具有高度抽象性、普遍适用性、相对稳定性等特性。
法律原则司法适用是弥补法律漏洞或法律缺陷的重要手段。
法律规则无法涵盖具体实务之时,援引法律原则作为判决依据,需要满足一定的限制条件,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泛滥。
关键词: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原则适用四川省泸州市闻名全国的遗赠案随着时间流逝已淡出公众视野,但是其中涉及的法学讨论并未随着终审判决而尘埃落定。
“泸州遗赠案”在我国法学界引起广泛的争论,法院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时而直接援引法律原则裁判,从而引发两种对立的观点。
有学者肯定优先适用法律原则,理由是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基础,法律原则效力高于法律规则,本案的两审判决都采纳了公序良俗原则在法律适用效力上高于法律具体规则的观点;而有学者反对优先适用法律原则,认为法律原则模糊而不确定,法律规则具有确定性和具体性,应优先适用法律规则。
本文试图浅析法律原则如何适用于司法之中。
一、可适用于裁判的法律原则的范围德沃金认为,法律原则并不以立法或判例的方式确立,它有时见诸于判例或制定法的序言中,有时可以从判例、制定法或宪法中推论出来,有时还可以直接来自政治或道德理论。
[1]在国内法学界,无论人们对德沃金的学说是拥护还是反对,在理论上,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同属法律要素之一的说法已为大多数法学家接受,成为一种普遍的观点。
然而,德沃金的“法律原则”并不等同于我国法律界所理解的“法律原则”。
德沃金的“法律原则”并不以成文的方式直接规定在制定法之中,而是法官在对疑难案件的审理中由法律的精神和目的推导出来的,能否作为“原则”并被援引为疑难案件的裁判根据在于它能否解释过去的一切判例,即整个法治实践的传统。
而我国学者所认识的“法律原则”,不是由法官根据法律之目的和精神、立法之旨趣推导出来的,而是以成文化的条文方式在实在法中明确规定的,它不再需要适用法律者的寻找和推导,只需要他们以特定的法律方法对其内容加以具体化。
葛洪义教授撰文指出,我国法学界一般是在两种意义上使用和讨论法律原则问题:一种是在立法政策上,即现行立法是原则一点还是具体一点为好,反映在立法上,就是长期以来我们所遵循的“立法宜粗不宜细”的观念和做法; 一种是我国几乎在所有的立法中通常都会以总则的方式对相关法律的所谓“基本原则”作出的规定。
[2]这后一类“原则”,也正是被本起“泸州遗赠案”中法官直接援引用于裁判中的法律原则。
我国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认为法律原则存在三种样态:(1)作为法律明文规定的原则,是指直接存在于宪法、其他制定法甚至习惯法之中的原则规定;(2)作为法律基础的原则,这类法律原则并不以原则的形态已经被宪法或其他法律所明确规定,而是宪法或其他法律规定的规范基础;(3)作为法哲学基本价值的法律原则,这些原则既不在宪法或其他法律的明文规定之中, 也不能从宪法或其他法律规定中推导而出。
这些原则高居于法律之上,基于现代法治国家对于法律基本价值的要求而具有了规范上的意义,诸如正义、自由、公平、秩序等。
[3]本文认为,隶属于大陆法系的我国,可直接适用于裁判的法律原则应属于第一类。
二、适用法律原则的价值及缺陷司法过程中能否直接适用法律原则作为案件裁判的依据, 我国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 全国各省立足本地区司法实践, 颁布了指导本地区有关裁判中使用法律规范的指导性文件。
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 年颁布的《关于深化裁判文书改革的意见( 试行) 》( 苏高法审委1200427 号) 第11 条规定, 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 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应根据立法精神、法学理论和相关政策文件的法理基础, 对法律原则和精神及其与案件事实的内在联系进行阐释。
[4]法律原则司法适用的直接原因是因为法律漏洞或法律缺陷无法避免。
指法律规则本身存在不确定性, 具有哈特所论断的“空缺结构”。
“所有的规则都带有把特殊情况承认或划分为一般规定的实例。
就我们准备称其为一个规则的每种情况来说, 都可能区分出规则肯定适用于其中的明确的主导情况和既有理由主张又有理由否定规则适用于其中的其他情况。
当我们把特殊情况纳入一般规则时, 任何东西都不能消除这种确定性核心和非确定性边缘的两重性。
”[5]另外,法律原则能有效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法律原则的适用可能会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这同法律原则能有效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似乎有所冲突,但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
法律原则的运用也包含着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认可与规范。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范围不仅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罪与非罪、侵权责任成立与否、定罪量刑幅度与赔偿金额大小的确定等方面, 而且还应该包括对于裁判依据的选择。
这个选择的范围不应仅仅限于明确的、已知的法律规则或法律条文, 在某种程度上还应当包括法律原则的理解与使用。
立法者通过拟定法律原则等模糊条款, 将自由裁量权赋予法官,一定程度上认可了司法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虽然有人担心法院适用法律原则的倾向会导致法律道德化、司法者不适当运用司法权力, 但是我们更应当看到, 司法者此时并不能任意解释法律原则, 这是因为法律原则本身具有社会的普遍认可度。
较技术性的法律规则而言, 内容抽象的法律原则因为其自身与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社会共识的普遍联系程度较密切, 普通公众也可熟知法律原则的要求, 因为许多法律原则就是社会通行的公共道德, 并且对于一个法律原则, 社会上至少在法律界一般都有一种支配性的解释, 因此, 适用法律原则时可能会达成一致性共识。
法官在运用法律原则时, 如不受这种支配性解释的约束, 就会招致社会的的否定性的评价, 认为法官不是在依法办事, 而是在曲解法律。
三、法律原则的适用限制在大陆法系国家, 法典化的法律决定了法律原则不是通过法院的司法判决具体确定而是明确地规定在法典当中的。
因此, 法律原则看上去就更为豁显明了。
这同样为法律原则效力的发挥提供了更具可操作性的条件。
但是适用法律原则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1、适用法律原则的一般限制前提:“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在通常情况下,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有规则依规则,只有不存在规则的情况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发生作用。
所以,从技术层面上看,如果不穷尽规则就不应当适用原则。
这可以表述为一个条件规则:"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这是与"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的裁判准则相吻合的。
"穷尽规则"的论证基础在于"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的裁判准则,而后者又建立在法的安定性和可预测性等基本法治要求之上。
因而,法的安定性和可预测性是支持"穷尽规则"的价值基础。
"2、适用法律原则的特别限制前提:“规则不能”规则不能在实践中存在几种形态:一是规则模糊,既虽有法律规则的规定,但存在模糊不清或有歧义的情况;二是规则缺失,即对相关问题没有相关规则的规定;三是规则冲突,既对同一事件存在不同的法律规定且相互冲突。
[6]规则模糊出现时,法官利用法律原则对法律规则进行解释,通过法律原则探寻立法者意志作为文意解释的突破口;通过法律原则承载的法律价值,全面认识法律的目的,最终依据法律原则为法官创造性和能动性的法律原则对于解释的指导作用。
规则缺失,即为一种“法律漏洞”,当出现规则缺失之时,法官同样可以利用法律原则弥补法律漏洞。
规则冲突,正如在“泸州遗赠案”中,当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和继承法的法律规则发生冲突这样。
这是法律原则在适用中最为复杂也最为争议性的。
在个案中可适用规则,但该规则会与原则冲突。
如果直接适用规则会导致个案的处理结果极不公正。
“当规则违背正义达到不可容忍的程度以至事实上称为‘非法的法律’时,它必须向正义作出让步。
”[7]法官实质是根据原则创设既有规则的限制性例外。
这是“预先设计的法律对特殊案件个别性的让步”,[8]而其关键在于“原则所起的一种作用应该是证明违反规则为正当”[9]此种情况下,裁判着的自由裁量有无限扩大的可能,因此必须严格限制原则对规则创设例外的条件。
从法的正义观念来看, 当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在适用时发生冲突, 优先适用原则的正当性论证结果应当具有可接受性。
若要优先适用法律原则需符合严格条件, 应当通过法益衡量来决定优先适用问题, 使判决论证具有正当性和可接受性。
[10]3、适用法律原则的形式前提无论是规则模糊、规则缺失或是规则冲突时,裁判者在司法中援引了法律原则作为判决依据之后应当有严密而充分的论证。
这不仅仅是为了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也会实现司法公正的题中应有之义。
结论,可以适用法律原则,当法律规则无法涵盖具体实务之时,援引法律原则作为判决依据;但是当有法律规则的存在之时,若需要以法律原则排斥法律规则的适用,应当经过严密的论证。
法理原则是法律规则背后的支撑,是规则不能之时的填充剂和纠偏器。
适用法律原则可以成为法官解决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的重要依据, 在个案中不仅仅具有同具体规则一样的定纷止争的功能, 而且还能弥法律漏洞, 克服具体条文的局限性, 使司法能动地适应社会发展。
但是, 由此也有可能会带来随意司法、曲解原则, 以个人好恶代替主流价值评判等种种弊端。
可见, 在进行是否构成违反善良风俗的价值判断时, 运用的法律中表达或体现的社会伦理,而非个人或群体情感。
同样,泸州遗赠案也可通过价值判断来进行法益衡量,在相互冲突的原则之间寻找优先条件,从而建立起优先关系,确定优先适用法律规则还是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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