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三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怎么解决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怎么解决
一、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处理施工纠纷的首选方式,也是最常见的解决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可以
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包括工程质量、工期延误、付款问题等。
通过协商解决
能够减少双方的损失,保持合作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协商解决的特点是快速有效,能够在出现问题时及时处理,避免问题扩大化。
二、调解解决
调解解决是除协商外的另一种解决方法。
调解是由第三方机构或组织进行的,通过调解员
的引导和协助,双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调解解决的特点是公正客观,调解员能够对双
方的利益进行平衡,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保持合作关系的同时解决问题。
三、仲裁解决
仲裁是通过由具有独立资格的仲裁员进行的,对施工纠纷进行仲裁判决。
仲裁解决的特点
是程序性强,解决效果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仲裁裁决执行。
仲裁解决能够确保争议
的公正处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诉讼解决
诉讼是将施工纠纷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解决的一种方式。
诉讼解决的特点是程序复杂,时
间周期长,成本较高。
但在一些复杂的施工纠纷中,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公正判决,维护双
方的权益。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多种途径,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
解决方式。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协商,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
同时,合同约
定也是双方之间解决纠纷的依据,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最终,通过各种解决方式,保持合作关系,维护双方的利益,确保工程的质量与进度。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特点与处理措施

LI LUN SHI JIAN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特点与处理措施◎赵智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整个建筑施工行业出现日趋激列的竞争态势。
为了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许多建筑施工企业不惜采用低价竞标等不利竞争方式来获得工程项目。
在合同的审核签订上存在不完善之处,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合同纠纷问题,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如何快速高效地处理、应对合同纠纷,成为建筑施工企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整个行业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处理措施,加强对建筑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善与创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以确保建筑施工进程的顺利推进。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内涵及纠纷形成原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隶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指的是工程项目发包人通过支付工程建设款项的方式将项目工程委托给承包人进行施工管理而签订的明确工程项目目标要求及建设效果、约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施工合同。
在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施工合同纠纷时有发生,集中体现在工程款支付拖延、工程质量不达标、建筑工程竣工交付逾期等方面⑴。
这些合同纠纷大都通过走法律程序得到最终解决,涉及到的众多的法律应用问题。
例如诉讼主体的确定、合同效力的明确、举证责任的分配、工程款数目及工期时长的确定、工程质量问题的检测、违约责任的划分等。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过更改设计图纸及变更工艺要求等问题的话,就会在费用追加、工艺达标及工期延期等方面产生更多的纠纷诱发因素。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全面分析研究,认真制定防范处理措施,才能有效解决合同纠纷问题,为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保驾护航。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表现特点1.纠纷主体关联众多、诉讼标的额度大。
由于工程项目承包方在竞标成功以后,往往会将工程建设任务进行转包或分包操作。
由于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在认定其建设资质属于总包单位分包还是建设单位硬件的配合与发展,在应用阶段显现出了无与伦比的优势。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法律诉讼服务方案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法律诉讼服务方案背景介绍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是在建筑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而解决这些纠纷通常需要借助法律诉讼。
为了帮助客户有效解决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我们提供以下法律诉讼服务方案。
服务内容1. 案件评估和咨询:通过对纠纷案件的评估和分析,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客户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案件评估和咨询:通过对纠纷案件的评估和分析,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客户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2. 纠纷调解:积极推动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争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减少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纠纷调解:积极推动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争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减少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3. 诉讼代理:在必要时,我们提供代理客户进行法律诉讼的服务,代表客户参与诉讼程序,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诉讼代理:在必要时,我们提供代理客户进行法律诉讼的服务,代表客户参与诉讼程序,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4. 证据收集与整理:协助客户收集、整理和分析与纠纷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确保案件的证据力度和可信度。
证据收集与整理:协助客户收集、整理和分析与纠纷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确保案件的证据力度和可信度。
5. 法律文书起草:根据客户需求,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文书起草服务,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等,保证法律文书的规范和准确性。
法律文书起草:根据客户需求,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文书起草服务,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等,保证法律文书的规范和准确性。
6. 庭审辩护:代表客户参与庭审过程,进行有效的辩护,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庭审辩护:代表客户参与庭审过程,进行有效的辩护,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7. 执行与申请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协助客户进行判决的执行和申请执行程序,确保客户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执行与申请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协助客户进行判决的执行和申请执行程序,确保客户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服务优势1. 专业团队: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能力卓越的法律团队,熟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
建筑工程合同不规范的认定

建筑工程合同不规范的认定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在这些纠纷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建筑工程合同不规范引起的。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合同不规范的认定、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筑工程合同不规范的认定建筑工程合同不规范,是指合同的内容、程序、形式等方面不符合法律法规、合同规范标准的要求。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内容不规范:合同内容缺乏完整性、明确性,对工程项目的范围、质量、进度、价款、验收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模糊不清,容易引发争议。
2. 合同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范要求,如未进行招投标、未办理审批手续、未进行备案等。
3. 合同形式不规范:合同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范要求,如未采用书面形式、未加盖公章、未签字等。
4. 合同主体不规范: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或者主体身份不明确,如未进行工商注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等。
二、建筑工程合同不规范产生的原因1. 法律法规不完善: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合同规范的要求不够明确,导致合同签订时容易忽视规范要求。
2. 市场监管不到位:建筑市场监管不到位,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合同纠纷的产生。
3. 合同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合同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对合同规范要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合同不规范。
4. 经济利益驱动:部分合同当事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故意采取不规范行为,如规避税收、逃避监管等。
三、解决建筑工程合同不规范的的办法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合同规范要求,为合同签订和履行提供法律依据。
2. 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 提高合同当事人法律意识:加强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合同规范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及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摘要: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所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从中发现漏洞和不足,有的放矢地制定相应的对策,积极预防纠纷的发生。
本文分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探讨了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和装饰装修市场的发展,各级法院及仲裁机构受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案情也愈加复杂。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极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在中国的《合同法》和《建筑法》中都有明文规定。
《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从这些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1、合同权利不平等从目前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数只强调承包方的义务,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发包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够具体,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罚方法。
在实施施工合同时,为了避免自己的利益蒙受损失,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违法转包,遗患无穷,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纠纷的发生。
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直是建筑行业中的热点问题。
在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
在这些纠纷案件中,涉及到合同履行、质量安全、工程款支付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从案例分析入手,对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进行探讨。
一、案例分析【案例1】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A公司承担B公司开发的一个住宅小区的施工任务。
合同中约定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条款。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B公司资金紧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A公司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不自行垫付部分工程款。
工程竣工后,A公司向B公司提出了工程款结算申请,但B公司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
双方因此发生纠纷,A公司诉至法院。
【案例2】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与某办公楼开发商(以下简称D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合同,约定C公司承担D公司开发的办公楼的室内装饰施工任务。
合同中约定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等条款。
在施工过程中,D公司对工程进行了多次调整,导致工程进度延误。
C公司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不增加人力和物力投入。
工程竣工后,C公司向D公司提出了工程款结算申请,但D公司以工程进度延误为由拒绝支付。
双方因此发生纠纷,C公司诉至法院。
二、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1. 工程款支付纠纷在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款的支付是双方关注的重要问题。
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发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方不得不自行垫付;工程验收不合格或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工程款支付受到影响;合同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条款不明确,导致双方产生分歧。
2. 工程质量纠纷工程质量是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核心问题。
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承包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发包方要求擅自改变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工程验收不合格,双方对验收结果产生分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实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实务一、背景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实施建筑项目的重要法律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发生合同纠纷。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实务,旨在帮助相关当事人解决纠纷,并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合同纠纷预防1.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详细阐明各项权责,并将其写入合同。
涉及工程款、工期、质量要求等重要条款,应尽量具体明确,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2.仔细审核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涉及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应进行全面审查,避免出现瑕疵合同。
3.合同培训及解释:在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培训,确保各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并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如果对合同条款有不同解释,应及时协商解决,并避免对合同的改动。
4.履约监督:对各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对不履约行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合同纠纷处理实务1.协商解决:在发现合同纠纷时,首先应当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寻求共识。
各方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就纠纷进行充分的沟通,通过协商寻找共同的解决方案。
2.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来解决合同纠纷。
可以向地方的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申请调解,由专业人员协助双方进行调解,寻找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3.仲裁解决:如果调解无效,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有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不服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诉讼解决:当事人在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确保法院能够正确判决并解决合同纠纷。
法院将根据合同、法律和相关证据进行审理,并做出公正的判决。
四、纠纷处理案例分析以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中,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延误、款项支付等问题较为常见。
举例来说,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工程建设,导致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业主方可能会要求返工或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解决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解决措施一、争议的识别与通知当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出现了争议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通知应包括争议的详细描述、所依据的合同条款以及预期的解决方案。
二、友好协商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协商应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通常不超过30天。
如果双方在此期间达成一致,应将解决方案书面化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三、调解如果友好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可以同意采用调解方式。
调解是一种非正式的争议解决过程,其中由第三方中立人(调解员)帮助双方达成协议。
调解员的选择应得到双方的认可。
四、仲裁若调解未能成功解决争议,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或后续协议,同意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
仲裁是一种更正式的争议解决过程,仲裁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五、诉讼如果争议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最终的解决途径是将争议提交给法院。
诉讼可能会涉及更长的时间和更高的成本,因此通常被视为最后的选择。
六、争议解决期间的履约义务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非争议的性质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否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不得以争议为由停止或延迟工程进度。
七、费用分担除非另有规定,争议解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双方各有过错,费用应按责任比例分担。
八、最终解决一旦争议通过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得到解决,双方应遵守解决方案,并放弃就该争议事项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九、合同修改如果争议解决结果要求对合同进行修改,双方应及时书面修改合同,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十、预防措施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争议,双方应审查并改进合同管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加强沟通、明确责任分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等。
工程项目矛盾纠纷调解方案
工程项目矛盾纠纷调解方案一、前言工程项目矛盾纠纷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难免出现的问题,其严重性和影响力不容忽视。
一旦出现矛盾纠纷,不但会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产生重大影响,还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因此,如何有效地调解工程项目矛盾纠纷,是企业和各方利益相关者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二、矛盾纠纷调解方案的必要性1. 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工程项目矛盾纠纷的存在,可能会导致相关责任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合作的情况,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及时有效地调解矛盾纠纷,可以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2. 维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参与者都有各自的合法权益,在出现矛盾纠纷时,必须确保各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通过调解,可以维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达到共赢的结果。
3. 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一旦工程项目矛盾纠纷升级为法律纠纷,将给各方参与者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因此,必须通过调解的方式,尽量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三、矛盾纠纷调解方案的基本原则在进行工程项目矛盾纠纷调解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调解方案必须在公正和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必须尊重各方的利益诉求。
2. 自愿、协商原则调解必须是自愿的,并且是在各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不能强制性地对各方进行调解。
3. 知情、公开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必须对各方参与者进行充分的知情告知,并且保持调解过程的公开透明。
4. 快速、廉价原则调解必须以快速、廉价的方式进行,以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减少经济和时间成本。
四、矛盾纠纷调解方案的具体步骤1. 调解协议的签署首先,各方参与者必须签署调解协议,确认同意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工程项目矛盾纠纷,并确定调解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2. 调解组织的成立在确定调解协议后,需要成立专门的调解组织,负责具体的调解工作。
调解组织应当由专业能力强、公正中立的专家和调解人员组成。
工程合同纠纷案例与分析与处理
工程合同纠纷案例与分析与处理一、案例背景。
就说有这么个工程,甲方是个房地产开发商,想盖一片高档住宅小区。
乙方呢,是个建筑工程公司。
双方签了个工程合同,合同里约定了工程的范围、工期、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等等。
这个工程啊,从一开始就有点小波折。
按照合同,乙方得在12个月内把主体工程完工。
乙方信心满满就开工了,可是没想到,施工到一半,遇到了地下溶洞。
这溶洞可把乙方整懵了,之前勘探的时候可没发现这个情况啊。
二、纠纷分析。
1. 工期延误方面。
乙方觉得这溶洞是不可抗力因素,毕竟谁能想到地底下突然冒出来这么个东西。
按照合同里对不可抗力的定义,如果是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应该免责。
乙方就想延长工期,重新调整施工计划。
甲方就不乐意了,甲方觉得乙方在勘探的时候可能没做到位。
甲方认为虽然有溶洞这个意外情况,但乙方应该有能力预见这种地质风险,所以不同意延长工期,还威胁说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工就要扣工程款。
2. 工程款支付方面。
因为这个溶洞的出现,乙方说要增加额外的工程成本,比如要灌注特殊的混凝土来填补溶洞,还得加固周围的地基。
所以乙方要求甲方增加工程款。
甲方一看要多掏钱,心里就犯嘀咕了。
甲方觉得乙方可能是想趁机抬价,认为这些额外工程成本不应该这么高,说不定有虚报的成分。
三、处理过程。
1. 协商解决。
刚开始,双方还是想坐下来好好谈谈的。
乙方带着详细的溶洞处理方案和成本预算去找甲方。
乙方的项目经理苦口婆心跟甲方说:“您看啊,这溶洞就像突然在路中间出现的一个大坑,我们得先把坑填平了才能继续往前走啊,这肯定得多花点钱和时间。
”甲方这边也派出了自己的工程团队去核实乙方的方案和预算。
经过一番讨论,甲方同意给乙方适当延长工期,但是对于增加工程款这个事儿,双方还是有很大的分歧。
甲方只愿意出一小部分额外的钱,觉得乙方的预算里有些项目太贵了。
2. 引入第三方鉴定。
协商不成,乙方就提出找个第三方的工程鉴定机构来评估这个溶洞处理到底需要多少钱。
甲方一开始有点犹豫,担心这个第三方机构会偏向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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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广联达的用户你们好,现在开始讲合同纠纷第三个段落,重点是在合同谈判的阶段,我们如何处理合同纠纷的问题。
跟我们刚才讲的那个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纠纷有一些不一样,因为在投标报价的阶段,合同纠纷大部分都是和界面、工程的一些风险分摊的原则,总价封顶,乃至我们所讲到的大量的设计还没有敲定,外部的环境的改变,按照当时的判断,就需要做一个界面,所以刚才讲的界面不纯粹是一个硬件方面的界面,更重要是软件方面的界面。
在这一个段落里面我们需要谈的就刚才我反复强调的,在合同纠纷里面需要有事实的罗列,可是更需要有一个观点的陈述,在合同谈判阶段的合同纠纷,我们所处理的观点,我用一个很简单的话来概括一下,就是”上要封顶下保底”。
怎么样理解这句话呢,就是说我做总包,做这个工作,我承担的那个责任是有上限的,就是我们英文讲的limitation of liability,责任的上限。
下要保底,就是说业主你给我钱,我买保险。
除了保险以外我们合同还有不可抗力,包括大自然的和人为的一些灾难,罢工啊,地震啊,合同里面我们还需要有一个叫excused delay可原谅的延误。
比如说业主审批图纸给晚了,比如说政府他的一些场地的移交有保留意见,让我们不能如期开工。
类似事件都是作为一个保底的工具,所以保底就是提供一个安全网,掉下来,作为承包商不可以出大问题。
所以作为一个合同纠纷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说在谈判的阶段必须要给业主作为总包要承担责任的区间,要有一个很清楚明了的一个描述。
因为如果没有一个很清楚明了的描述,可以误导业主,误导业主的代价是很沉重的,因为在英美前年有一个判例,就是说有一个英国的承包商他们在给业主报价谈判的时候,他们许诺了一个非常短的工期,也许诺了一个非常低的价格,中标了,做不下去。
按照我们传统的思维通过索赔、变更,将这部分的钱变回来。
可是在一个成熟环境里面,那个是不可行的,也是不可靠的一个方法。
因为一旦有了许诺,业主能证明它相信的许诺造成的后果是有一个他们来负责。
所以我们看那个条款里面很清楚的就写的很清楚了,就是说有一条投标当天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未能预见的事情,当然那个条款在国内广泛被很多公司引用,跑到国外的时候也是跟业主说我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我也不能预见。
如果证明你有经验,证明你不能预见,举证的责任就是在你身上的。
举证我们需要做大量的文档的工作,举证是要证明你清楚告诉业主,你负责哪一个区间的风险。
条款里面还有一个说法,就是业主提供给承包商他可能获得有关于现场的、地下的还有水文的资料,那个是很关键。
就是说标书的里面,大量的施工设计的资料都是来自于业主,特别是我们地勘的资料都是来自于业主,现有的埋在地下的管线都是来自于业主。
在怎么样一个情况的底下,我们对业主是有要求的,都说你只要有的,你就给我,不能不给。
你给我的资料当然我要核实它的准确的利用程度,我记得我们在南非做过一个项目,当时我们做一个750个公里的一段的光缆的通信的项目,然后一个项目要通过大量的岩石,岩层很厚的一个地区,因为在岩石上面要爆破,要做大量的爆破,还要大量的比较困难的开槽的工作。
有大量我们的工作因为中标的时候情况是非常的匆忙,来不及复核上面的情况,后来我们就引用怎么样一个条款,就说业主拥有很多当时地下的资料,你没有给我,而导致到我的报价不准确。
我们当时是用条款入手取得我们的赔偿,而不是用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谓能预见的来得到补偿,所以合同是一个百科全书一样的东西。
它的应用必须有选择性的,所有选择性的应用就说我们要从一个事件的发展,我们要回溯去推论,整个过程包括它的源头,在我们当中做一个判断,提出一个观点。
我们做一个承包商我们是不是需要负100%的责任。
从这个道理来讲合同纠纷无所谓一面倒的说法,合同纠纷最大的隐患就是施工企业以为自己无所不能。
业主也被说服了,他是无所不能的。
在这么样的情况底下,一种误解造成的合同纠纷损失信息很大的。
所以我们一般在海外合同的谈判的阶段我们都会有几个条款是坚定不移的,不放松。
我们讲这个合同附件不一样,合同附件所提到很多的验收标准,很多验收的时间点,还有包括很多回款的一些流程,再包括有很多替代的产品,或者是参数的差异,我们都可以通过一些举证达到同样的功能,做替代产品,满足业主的要求。
可是在绝对的风险的情况的底下,在合同谈判的时候,都必须要提前的告诉业主,当然国际合同招投标往往是采取无差异的这么一个说法,所谓一个无差异就是说业主开什么条件,你要接受什么样的条件。
尽管是面临怎么样一种情况,如果风险是极大的,可以在报价里面可以覆盖一部分的风险,风险是覆盖不住,费用是覆盖不住,那末就只能放弃。
因为按我个人的以往的经验像欧美的公司他们一般已经不做总包,也不做EPC 了,因为那个责任是无限大的,他们只能做EPCM,M是什么,M就是管理。
就是说我作为总包有一套流程,有一套程序,帮助业主去识别风险,帮助你业主控制风险,帮助你业主规避这个风险。
那个是透明的,所以我们今天就讲的合同纠纷,其实他本身是一个伪的命题,为什么说这个合同纠纷是一个伪的命题,因为什么都没有做,当然什么问题都有纠纷。
那假如我们在合同谈判的阶段,将大量的隐患都告诉业主,要我们可以提前来给业主有一个很明朗的一个澄清,就不导致业主的期望过度的提高。
因为国际合同里面有一个这么样的说法,不能让业主来去自如,因为自助餐费用是固定的。
进了里面以后那个用餐的时候,可以极端的浪费,我们往往就告诉业主那个不是自助餐,在很多种情况的底下你是要负责任的。
所以我们按照我们的以往也是在海外做工程的时候,我们看合同我们非常注意的几个条款,第一个indirect loss间接的损失,我们是很看重的。
就是说假如我们做一个项目,做砸了,做不好了,延误了,因为本身就没收保函了。
没收保函以后call bond它那个业主,他会将那个项目重新找一个施工单位进来,重新做这个项目。
新单位它报的价格跟现有的报价是有一个差距的,业主的要求一个价差,price difference,也是由你们来承担,那个就是我们所讲的间接的损失。
我们一般是在合同里面我们谈判是limitation of liability,国际惯例里面也是limitation of liability。
还有做工程的时候我们大量的情况会出现侵权的行为,现场会产生扬尘,现场会产生噪音,现场会产生大量的滋扰事件,是我们在美国波士顿做工程的时候都是老城区拆老房子的时候有大量的寄生在老房的老鼠,跑到边上邻居的家里面去,造成很大的困扰。
那个时候就是我们所讲的侵权,那个是做国际工程里面是非常大的一个风险。
除了我们讲间接的风险以外,我们侵权的风险,我们也要很好的去控制住。
还有保险,保险是我们”上要封顶下保底”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工具。
保险当然包括我们工程的一切险,也包括我们的运输,特别我们在泰国做项目的时候,最困难不是在工地,也不是在一个海运的时候,最困难就是从码头到工地那一段的保险,因为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敲诈、勒索的事件。
我们在孟加拉做项目的时候,从港口到现场很多的道路是无法走的,特别是下完雨以后,满地的泥泞,都给运输造成很大的困难。
所以保险是我们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工具。
因为西方的合同里面对保险条款的描述非常详尽,比如对人身的损害,每一单的事件,最高的赔偿额有多高,还有每年的赔偿的次数,他们都有一个很好的说明。
我们还有一个说法就是不可抗力,因为“上要封顶下保底”。
无论我们做EPC、EPCM、总包、PMC,无论我们挂任何的帽子到业主的现场,我们永远永远只是一个管理方。
大量的时候我们都告诉业主,我们不是来赌博,要赌博它带有很浓厚随机的因素,我们来是帮你管概率。
施工管理产生的概率是有的,每年雨水,降水什么情况,每年夏天最高的温度什么情况,冬天最低温度有统计,它的土地出现塌方的个案有统计。
乃至他们社会上面发生很多的动荡,罢工、示威、游行有统计,有概率。
像在印度,每一个邦常常有选举,也有统计。
将所有的统计我们都归纳好以后,我们就可以给业主讲,面对某一些事件,我们不能按项目的合同价格还有合同的工期给你提供服务。
对不起,因为是有不可抗力发生,当然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不是自动会给承包商补价差,而是一些情况就只有延期,没有补价差的。
有个别的案件我看见过是给钱,给工期的,大部分都是只给工期。
可是在这个道理上我们要形成一个相当良好的一个统计,我们叫跟踪报告。
这个跟踪报告大概是需要对不同的事件,像我们在巴基斯坦工作的时候,07年正好是社会最动荡的时候,要被迫返回中国,有社会上很大党派的动荡,产生了一种动荡我们很多的站点都给民众收掉了,也是给抢走了。
我们怎么办,我们当时是按照银行假期bank holiday,统计我们的工期的损失。
我们那个现场的损失我们基本上都是靠保险公司,所以在整个“上要封顶下保底”那句话那种观点来理解合同,跟我刚才所讲的一个”敢提要求不怕难”,其实两个都是非常重要的观点。
”敢提要求不怕难”就是说我报价可以给你一个说明,可是我有权通过我市场的询查,给你一个我觉得对工程有好处的方案。
”上要封顶下保底”就告诉业主,工程是多灾多难的,我们出现了有一些灾难性的事件,必须要在合同里面有相应我们所讲的方法,我们来处理。
我记得我在埃及做了一个合同,业主就将合同里的所有不可抗力,所有工期延误的条款删掉了,删掉有一个什么后果,删掉的后果不见得能保护业主,我们都告诉业主,删掉,出现类似的事件以后合同没有相应处理的方法,到了最后为了敲定一个解决方案,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更大。
所以合同大概有相当的篇幅,用来处理大量的一个不可见的一种情况,当然以现在我们全球经济的情况,业主巴不得工期还有工程的价格都全给抛弃了,他就可以安枕无忧。
可是我们在管理上我们必须要常规性能产生的是风险,我们要如实报告给业主,让业主可以很清醒的判断,可以在他们那头做好预防的工作,认为如果业主他打风险费用,他打的risk premium是不足的话,假定那个工程它当中产生有一些不愉快的事件发生,没有一个快速的合同里面所认可的一个通道,那风险会慢慢的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到对后产生一个不可收拾的情况。
工程里面的“上要封顶下保底”刚才讲了间接的损失,侵权的责任,保险,不可抗力,可原谅的延误都是我们去处理一些事件我们常用的一些手段。
很多时候合同的纠纷都是因为我们没有在合同里面有很清楚明了的约定,当然合同的本身也不可能是百科全书一样,就是所有的问题罗列出来,所有的问题都能有一个很有效的解决方法。
我听过一个以前的同事跟我讲,假如合同签好了,以后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那个是不可能的。
合同永远不能是100%的滴水不漏的情况来签,因为合同的本身它只是一个工具,要在乎我们怎么去使用这个工具,要在乎我们怎么样去与时俱进的用这个工具,我在公司写这个文章一样,我在文章里面来针对我们目前用很多的FIDIC, 我是没有太好的评论的,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