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第24期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鲁人社办字[2017]24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7.06.25
【实施日期】2017.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作风
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人社办字〔2017〕2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
为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如下调整:
组长:韩金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夏鲁青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李伯平厅巡视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梁永军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
成员:潘文勇厅办公室主任
于向东厅人事处副处长
梁万里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崔艳平厅政策研究处处长
刘玉亮。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
理结果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8.05.16
•【字号】济人社发〔2018〕66号
•【施行日期】2018.05.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的决定
济人社发〔2018〕66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8年2月28日前发布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实施的75件,废止的1件,需修改的2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6日附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1.04.02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通知》(鲁人办普发﹝2010﹞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28号)中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厅对以厅(含原省人事局、省劳动局、省人事厅、省劳动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名义制定下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869件。
现将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已经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附件: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2.24•【字号】鲁人社字〔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各大企业(集团):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9〕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在试点工作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起,从我省规模以上企业开始,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主评价范围(一)自主评价企业范围。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二)自主评价人员范围。
企业自主评价对象包括本企业在岗职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业务外包人员、开展校企合作的院校学生。
评价工作组织规范、评价结果质量高、符合规定条件的自主评价企业可承接其他同类企业在岗职工委托评价服务。
委托评价双方应签订委托评价协议,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委托评价协议和评价实施方案报双方所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省级备案的企业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后实施。
(三)自主评价职业(工种)范围。
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对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原则上都允许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企业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术规程》开发企业评价规范,条件成熟的,可申请上升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企业自主评价的职业(工种)、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产业形态变化要求和实际生产需要增加或减少自主评价职业(工种)、等级范围,调整的职业(工种)、等级应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后实施。
新质生产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AI+RPA数字员工

新质生产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AI+RPA数字员工作者:王金川来源:《职业》2024年第11期“通过我们新研发的AI+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数字员工,可以准确快速调取服务对象的参保信息、工商注册信息、就业信息,实时智能化审核,实现了‘闪批’,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
”山东省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葛龙江说。
早上一上班,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援助科王建军熟练地打开电脑,依次点入智能机器人程序、就业系统、社保系统,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AI+RPA数字员工——就业数字机器人,有条不紊地开展失业登记审核。
现在数字技术发展迅猛,并被越来越多的领域使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被群众广泛认可。
如何利用数字化技术更好地为全市就业服务,解决当下就业工作不能全天候24小时服务、人工审批服务工作量大、易出现差错等问题,摆在了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面前。
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局党组决定引入AI+RPA技术,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AI+RPA数字员工,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数字机器人24小时不间断工作,可以让我们将精力用在处理复杂的和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上,大大减轻了我们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业务经办人员少跑腿”,就业援助科张萍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AI+RPA智能审核以数字化信息化为基础,实现了审批模式创新,达到了简约化的目的。
实施“业务融合”流程再造,办结空间再压缩,时间再缩短。
依托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综合支撑平台,在“一窗通办”模式基础上,推进“业务融合、集中审批”改革,提供无差别受理、跨板块审核、一站式服务。
实施全市通办,打破属地办理限制,首批推行91项业务全市通办,满足企业、群众就近跨区域无差别同标准办理业务。
创新“闪批”服务模式,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与“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集成对接,实现秒审秒批。
科研人员正在进行药物实验“在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AI+RPA数字员工的过程中,我们深入梳理和分析相关业务,明确哪些业务和环节可以通过自动化来完成,实现了精准对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选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12.17•【字号】鲁人社字〔2019〕216号•【施行日期】2019.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选结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16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博士后工作的安排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山东博新计划”)的遴选工作。
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10名获选人员和2名备选人员(见附件)。
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帮助获选人员尽快进站开展工作根据“山东博新计划”“入选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资助人选名单公布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的规定,获选人员尚未进站的,须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申报时报送的拟进站单位、一级学科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设站单位须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拨付经费,由备选人员递补。
已入站工作的获选人员无需重新办理进站手续。
二、保障获选人员待遇落实(一)省财政为获选人员提供每人两年40万元的资助,包括30万元博士后日常经费和10万元博士后科研经费资助,本年度按照20万元/人的标准拨付,剩余经费于下年度拨付。
博士后设站单位给予每人两年不低于20万元的配套资助,其中至少1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10万元为科研经费资助,应于3个月内将本年度经费拨付到位,剩余经费于第二个资助年度内拨付。
设站单位应对获选人员的资助经费单独立账,专款专用。
博士后日常经费应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设站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鲁人社办发[2017]81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7.10.16【实施日期】2017.10.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7〕81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2号)、《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175号)有关规定,组织了推荐、函评工作。
8月25日,成立了山东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了评审,宋协娜等166人通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并于11月15日前将《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报我厅备案。
附件:201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10月16日附件:201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审通过人员名单(166人)工作单位推荐单位1宋协娜山东省委党校山东省委党校2郑晓势山东省人大办公厅信息中心山东省人大办公厅3洪飞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4卢巍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教育厅5吕宁江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水利厅6马吉刚山东省胶东调水局山东省水利厅7赵洪亮山东省果茶技术推广站山东省农业厅8郭文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9吴德军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林业厅10焦黎山东省吕剧院山东省文化厅11孔维克山东画院山东省文化厅12郭思克山东博物馆山东省文物局13崔树玉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4李传亭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5夏立建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6常晓天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7孙青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8闫素华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9段瑞生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邹承伟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1樊兆民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2李乐平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3王一兵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4张东升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5傅志俭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6杜怡峰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7彭忠民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8司国民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9王谢桐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0谢刚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山东省环境保护厅31高旭来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体育局32鲁新光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33祝建华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4卜华山东省地勘局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35唐好生山东省地勘局第五地质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36白杰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37涂可国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山东省社会科学院38赵汝松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山东省科学院39刘岩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山东省科学院40王昌山东省科学院激光研究所山东省科学院41刘孟德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省科学院42周广芳山东省果树研究所山东省农科院43江丽华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山东省农科院44郭洪海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山东省农科院45秦卓明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山东省农科院46万书波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山东省农科院47王晓静山东省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山东省医科院48宋现让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5.25•【字号】鲁人社函〔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人社部门公共服务水平,理顺工作职责和流程,切实提高证书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证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证书发放工作(一)新版证书发放各市须统一使用“山东省人事考试证书管理系统”发放新版证书,为考生提供邮寄与现场发放两种方式。
考生申请邮寄的,要及时推送EMS(邮政特快专递)安排投递;考生现场领取的,要积极利用省厅配发的高拍仪、电子签名板、身份证阅读器等硬件设备留存领证电子材料。
通过该系统实现证书发放信息化管理,确保证书去向可查、可追溯。
(二)旧版证书发放各市要严格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旧版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45号)要求,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材料报送,有序开展旧版证书发放工作,在审核、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时,要确保表格中关键字段填写完整、内容准确无误、印章规范清晰。
二、证书补换工作(一)规范工作流程1.及时上报申请。
为更好地服务考生补换证书、缩短补办等待时间,证书补换申请由按季度报送改为按月报送。
各市要及时整理、汇总受理的考生补换证申请,审核无误后于每月末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2.严格审核信息。
对提出证书补换申请的考生,要认真核对其姓名、证件号码、级别、专业、批准日期等信息是否与证书数据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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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第二十四期(总第83期)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5月16日工作动态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5月4日至5日在我省青岛市召开。
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作重要讲话,郭兆信副省长致辞,董国勋厅长出席会议,山东、辽宁、上海、贵州、宁夏、青岛5省、区、市人社厅(局)负责同志作典型发言。
杨志明副部长强调,“十二五”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线,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院基本建设为重点,努力提升调解仲裁服务社会的能力,逐步建立起预防功能健全、调解方式有效、仲裁公正权威、队伍充实专业的统一的劳动人事— 1 —争议处理体制。
今年要加快制定法律配套规章,进一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政策体系;要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将多数争议案件用柔性化方式及时处理;要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基本建设力度,提升争议处理效能;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同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要加快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
(调解仲裁管理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财务座谈会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会5月11日在临沂沂水召开。
会议总结了“十一五”时期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财务及平台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了“十二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财务工作,并就推进全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出了动员部署。
董国勋厅长在会上指出,“十二五”时期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仍将处在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规划财务工作要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十二五”规划实施为统领,做实规划,统筹谋划事业发展全局;做准统计,客观反映事业发展现状;做好预算,有力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曹可元副厅长重点就加快推进全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讲了重要意见。
(规划财务处)— 2 —重要信息我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呈现四个新特点。
41个省直部门和12家省直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初级岗位1499人,报名参加笔试人员60313人,招聘比例平均达40:1。
呈现四大特点:一是报名应聘人员范围广。
其中应届和择业期内毕业生占51.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占5.4%,在职工作人员占29.5%,农民占0.1%,其他人员占13.2%。
二是报考人员学历层次较高。
应聘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86人,占0.1%;硕士学位15423人,占25.6%;大学学士及双学士人员42072人,占69.8%。
三是服务基层项目人数大幅增加。
符合加分人员由2010年1920人增加到今年3287人,增长了42%。
四是报考岗位冷热不均。
省地税局所属5市基层单位、省立医院护理、中医高专辅导员及旅游学院综合管理等8个招聘岗位,因专业条件限制较少,学历要求不高,报名人数超过千人;而部分院校及地矿、国土资源系统的23个招聘岗位,因岗位条件要求高、专业性强或条件艰苦无人应聘。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我省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为加快推进“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省人社、财政、国资、监察四部门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工作目标协议书,中央、省财政分别拨付一定补助资金。
各市政府对企业“老— 3 —工伤”人员纳入统筹工作负总责,通过统筹基金调剂、企业缴纳部分费用、政府财政补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推进力度。
截至4月底,全省65372名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工伤保险处)山东省失业预警指标体系研究课题成果获我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该课题由我厅和省社会科学院联合研发,旨在结合山东实际,着眼于治理失业的长期目标,准确掌握我省失业状况和失业风险,探索建立一套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失业预警指标体系,预测失业率和就业形势,应对失业率上升。
课题报告在对国内外失业及其预警理论较为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对于建立我省宏观失业预警指标体系理论框架进行了探索,提出了宏观失业预警的基本理论模型,确定了反映失业水平的宏观失业预警指数,并对2009-2015年我省宏观失业警情做出了预测,提出了失业应急预案建设方案和失业治理长效机制。
该项课题成果在国内同类研究中居领先水平。
(失业保险处)青岛市多渠道服务中小企业人力资源需求。
一是建立用工监测制度。
在各区市分别建立用工监测点,每月对中小企业进行监测,分析企业用工特点和就业走势,为岗位开发、资源配臵、技能培训提供即时信息。
二是建立岗位收集制度。
对中小企业实行重点岗位开发,纳入“一卡通”信息系统管理,建立岗位信息库,— 4 —向社会发布中小企业用工信息,提高岗位信息覆盖率,今年以来已收集发布岗位信息21.2万个。
三是提供岗位分类服务。
对中小企业需求岗位按层次分类,建立高端人才资源库解决高端人才招聘难题,开发劳务合作基地解决低端岗位招聘不足问题。
四是搞好招聘洽谈服务。
结合中小企业用工需求和招聘季节变化特点,每年举办中小企业招聘会600场次以上,年均对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需求20万人。
五是加强招聘指导服务。
指导中小招聘企业准确描述招聘岗位,合理界定招聘条件、数量和形式;引导长期缺工岗位提高福利待遇,帮助调整招聘方案。
目前全市中小企业长期招聘不足岗位1.6万个左右,缺工情况处于较低水平。
六是跟进人力资源储备服务。
联合驻青大中专院校、对口省市、专门培训机构建立人力资源储备基地和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式、职业化等人力资源储备与培训,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人力资源需求。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莱芜市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星级管理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审内容和标准进行评审,对星级和谐企业创建实行“一票否决”。
获“莱芜市劳动关系和谐星级企业”称号的单位,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模范集体”或“五一劳动奖状”评选;企业领导人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同时作为各级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未达到星级和谐企业标准的企业,不得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不得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 5 —评选活动把职工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的重要条件,着重解决职工密切关注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问题。
(莱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临沂市实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推进再就业培训工作。
政府购买培训成果主要面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以及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由政府出资,通过招投标确定培训机构,采取订单式、定向式和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对困难群体免费进行培训。
今年共开设面点糕点、美容美发、电气焊、中式烹调、汽车维修等11个工种,计划培训1000人。
自2009年临沂市启动政府购买培训成果以来,已累计免费培训1300人,有力地促进了困难群体再就业。
(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菏泽市突出五项重点促进城乡就业。
一是重点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营造转移就业的良好环境。
二是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实施“全科医师”培训计划等基层就业工程,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确保总体就业率达到80%。
三是重点做好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建立大项目就业跟踪管理服务制度,组织各县区人社局长与大项目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召开大— 6 —项目就业调度会,推进工作平衡开展。
全市357个大项目吸纳就业总量达11万多人。
四是重点做好政策引导鼓励自主创业。
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抓手,以大学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务工人员为重点,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全市通过创业带动就业2.1万人。
五是重点做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助推就业。
加快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度,完善规范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体系,健全乡镇社区和村级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服务平台促进统筹城乡就业的重要作用。
(菏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市任城区加快推进新农保试点。
区政府与各镇街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村级协办员兑现奖励政策,利用宣传车、宣传横幅、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新农保制度。
加大财政倾斜力度,区财政每年将投入近3000万元用于各项新农保补贴,为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区财政还投入195万元,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任城区自今年4月启动新农保试点,截至目前,参保率达到85.84%,提前完成了全年80%的目标任务。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简讯】省人才服务中心公益服务月活动效果显著。
由省人社厅主办,省人才服务中心承办的人才交流公益服务月活动自4月初开— 7 —展以来受到招聘企业和求职人员广泛关注,取得良好效果。
此次活动根据企业对某些特殊人才需求量大的特点,专门到驻济高校进行针对性宣传,动员相关专业大学毕业生参加交流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省就业供需矛盾。
活动期间共举办了3期大型人才交流会,参会企业与求职人员全部免费入场,来自全省的400余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岗位超过3000个,求职人数累计超过一万余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2600多人。
(省人才服务中心)我省调整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经省政府同意,我省确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月人均分别增加165.5元、116元、65元,5月20日前将全部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
(工伤保险处)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各处室、直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研究处印发本期编辑:周佳晓电话:86101062 E-mail:sdrszyc @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