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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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乡村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乡村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乡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乡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乡村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乡村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1. 乡村两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乡村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 乡村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生产经费。

4. 乡村两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乡村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1. 企业是乡村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5.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6. 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四、乡村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乡镇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

乡镇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

尚湖镇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一、尚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是镇政府下设的非常设机构,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协调本辖区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督促辖区内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任务是:(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向镇政府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意见及建议。

(二)督促、检查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包括个私企业、三资企业)和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贯彻镇政府及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按规定组织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将调查结果及应采取的措施,向镇政府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其他安全生产活动。

(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分析、布置、检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六)完成镇政府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1、镇长安全生产领导职责(1)镇长是本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负责检查并督促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乡镇车船、乡村建筑、农村用电、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定期听取安委会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6)督促、检查本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

镇安全生产制度

镇安全生产制度

镇安全生产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安全生产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在这个背景下,制定一份镇安全生产制度范本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份范本的内容,希望能为各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参考。

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镇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镇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3. 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

2.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

三、安全生产投入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用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建设和维护。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确保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得到及时救治和赔偿。

四、安全生产培训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练等活动,检验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五、安全生产检查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基本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基本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基本制度第一部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一)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同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纳入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将安全生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接受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四)定期向县安委办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县安委办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乡镇、村(居)委、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安全监督管理网络,选好配强安监办工作人员并专职使用,依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信息。

(六)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七)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九)建立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救援程序。

(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执行有关事故处理决定;接到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十一)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积极落实整改。

乡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13篇)

乡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13篇)

乡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13篇)乡镇安全生产篇1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

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

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 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 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 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乡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第四条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应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级组织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镇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应依托现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应注重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和处理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第七条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科学评估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

第八条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第二章领导责任第九条乡镇领导是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乡镇领导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乡镇领导应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二条乡镇领导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巡查组组成。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乡镇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确定乡镇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方向和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办公室是乡镇安全生产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乡镇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巡查组是乡镇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机构,负责对重点行业、企业、工厂等进行安全生产巡查。

第四章责任第十七条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本乡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保证目标实现。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要有书面记录,形成纪要,并根据会议决定,及时督促有关站所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手段。

四、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乡镇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与辖区的村、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认真组织考核、奖惩。

五、制定本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乡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县政府审批和有关部门备案。

六、组织有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管理台账。

七、负责及时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资金,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八、及时督促各行政村及乡政府各站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后,应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学习会议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乡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议制度。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3、汇报会议制度。

安监站定期向乡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乡镇安全⽣产⼯作制度乡镇安全⽣产⼯作制度(通⽤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都会使⽤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作、劳动、学习、⽣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和各项⼯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的应⽤⽂。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的呢?下⾯是⼩编帮⼤家整理的乡镇安全⽣产⼯作制度(通⽤7篇),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乡镇安全⽣产⼯作制度1 ⼀、建⽴健全组织机构⽣产经营单位是安全⽣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或实际控制⼈是安全⽣产第⼀责任⼈,对安全⽣产全⾯负责。

⽣产经营单位应依法依规履⾏安全⽣产职责,取得安全⽣产许可,设置安全⽣产管理机构,配⾜安全管理⼈员,层层签订安全⽣产责任状,将安全⽣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建⽴安全⽣产会议制度⽣产经营单位每半个⽉召开⼀次安全⽣产会议,乡安监站每个⽉召开⼀次矿⼭企业安全⽣产⼯作会议,通报当⽉的安全⽣产情况,布置安排下个⽉的安全⽣产。

三、建⽴安全⽣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准⼊。

⽣产经营单位对新招员⼯必须先进⾏体检、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上岗。

特殊⼯种持证上岗。

严禁未培训就上岗或先上岗后培训。

新招员⼯必须实⾏⼯伤保险。

1、严格培训。

⽣产经营单位每年开⼯复产前,要组织员⼯集中培训三天,每⽉集中培训⼀天,使安全⽣产教育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2、严格管理。

实⾏员⼯统⼀编号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出⼊井销号制度,严禁混岗、替岗、⽆证上岗,员⼯与单位签订安全⽣产责任状,员⼯离开单位时,需进⾏体检,体检表交乡⼯业办备案。

3、建⽴档案。

⽣产经营单位应建⽴员⼯档案,实⾏⼀⼈⼀档,将员⼯的培训资料、编号、⼯伤保险⾦、养⽼保险⾦、⾝份证复印件、体检表、上岗证、安全⽣产责任状等资料,统⼀整理归档。

4、严格落实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长必须每⽉亲⾃下井带班8次以上。

四、建⽴安全⽣产现场管理制度、实⾏值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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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农镇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乡镇主要领导人是本乡镇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对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承担分管领导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签定责任状,定期进行考核,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益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三、组织制定本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

四、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限期整改。

五、完成上级安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益农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成员单位为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各职能办公室、相关部门。

二、党委政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监办及时收集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当好党委政府参谋。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和规上企业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五、搞好会议筹备工作,所有与会成员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请假。

六、认真督查安全生产会议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益农镇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一、所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水平。

二、按时参加上级各单位、各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班和讲座,任何人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请假。

三、党委、政府每年举办2—3期企业法人、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培训班。

四、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必须举办2期以上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安全整体工作水平。

五、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建立相应的企业内部处罚制约机制,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对违反国家法律的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益农镇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必须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杜绝安全生产隐患。

三、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的原则,当地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同等重要的责任。

四、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制订详细的方案,辖区内安全生产的全面检查由党委、政府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检查一般由其主管部门组织。

五、安全生产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重点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安全生产潜在隐患。

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必须下达整改文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查整改。

益农镇安全生产告诫制度一、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本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定本制度。

二、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比较严重,但不构成违纪违法的,由镇安监办发出告诫书,由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1.无故不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培训的;2.不重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的;3.对所辖范围内存在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4.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5.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6.拒绝、阻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阻挠、干涉事故调查的;7.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者逾期未改正的。

三、告诫书由镇安委办存档,报镇纪委备案,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四、经告诫后仍不改正的,镇党委政府将对其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

益农镇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一、根据辖区内各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的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及早发现事故隐患。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照《安全生产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要及时上报区安监局,给予行政处罚。

三、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纪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益农镇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档案和台账。

二、加强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以及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四、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五、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期限等。

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七、不认真履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益农镇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当地村委会。

二、单位负责人或村委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安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镇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区安委办,并通报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账。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虚报或迟报伤亡事故。

考核内容分“安全检查、基本普查、日常事务、活动会议”四大块,计12小项。

考核将每月开展安全检查的次数、方式、隐患整改治理期限、文书归档、ABC分级普查、完成阶段性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参加活动会议等情况分别进行细化,考核分值量化到各工作小项。

办法规定,每月为村级安全员补贴300元,每月一次百分考核,分值3元每分,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采取倒扣分的形式进行,即因主观原因未能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工作职责的,并被责扣考核分的,如果当月百分数不足责扣的,不足部分分值在次月的百分数中续扣,直至扣足为止;对于不履行工作职责,敷衍塞职,月百分考核分数在75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二个月在75分以下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益农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特制定本制度:1、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2、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部门,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量化,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基层、业主、人头。

3、各村(社区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

4、各村(社区、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并纳入镇党委、政府总目标考核分值中扣分计算。

凡发生事故的单位,在年度各项目标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等次,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对连续三年未发生伤亡事故的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第一、二责任人,镇政府授予安全生产模范单位(企业或安全生产管理模范工作者,并予以奖励。

益农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

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2、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有组织地进行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3、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每季度对所属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所属单位、企事业、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和检查。

4、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益农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管理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或业主,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益农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为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正常有序和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特制定本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1、镇属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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