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就业规则(案)不)
我国居民就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稳定之基。
为了保障我国居民的就业权益,维护就业市场的公平正义,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促进就业、规范就业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我国居民就业的法律规定出发,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意义。
二、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我国就业领域的基本法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旨在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促进就业机会的公平分配,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1. 平等就业权《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为由拒绝录用或者给予歧视。
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条件。
2. 就业援助《就业促进法》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服务。
对于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政府应当优先提供就业援助。
3. 就业培训《就业促进法》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为劳动者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培训服务。
4. 劳动合同制度《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
该法旨在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 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 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就业平等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就业平等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就业平等权法律规定了公民在就业过程中享有的平等权利,旨在消除就业歧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从就业平等权的概念、法律依据、具体规定、实施与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就业平等权的概念就业平等权是指公民在就业过程中,不受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残疾、婚姻家庭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平等的工作条件和平等的发展机会的权利。
三、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依据1.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是我国宪法对就业平等权的基本规定。
2.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3. 雇佣与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雇佣与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就业歧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也对就业平等权进行了规定。
四、就业平等权的规定1. 招聘与录用(1)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设置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残疾、婚姻家庭状况等歧视性条件。
(2)用人单位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当一视同仁。
(3)用人单位应当对残疾、妇女等特殊群体给予适当照顾。
2. 工作条件(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
(3)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3. 工资福利(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岗位、技能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
就业规则(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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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需要早退时,应事先获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批准,并立即向总务会计部提交早退申请。 三、 迟到不提交申请,或未得到批准的早退,以及不按照<附则-A>规定刷考勤卡的(职员休假
第三章 任用
第九条 员工的募集 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募集员工。但是,不录用 16 岁以下的员工。
第十条 应聘须提交的资料 在应聘时,应聘者应提交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资料:
(1)履历书 (2)最终学历证明书(原件)
(3)资格证明书(具特殊技能者、原件)
(4)身份证(原件) (5)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资料
3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在选拔后归还给应聘者。
带去。 十、 不得在公司内进行赌博、打扑克、吵架及败坏风纪的行为。 十一 上班时间内需要穿公司制定的制服。
为考虑安全安全性,无论在那里工作,职员不得穿牛仔裤,短裙。 详见附件《广州特兰富力运输有限公司服装规定》 十二、不得以对方不期盼的性言行损害他人利益等,扰乱工作岗位的风纪,环境,秩序。 十二、 注意个人着装整洁,保持公司内的清洁。另,要经常整理工作环境。 十三、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工作场所吃东西。 十四、结婚、生子、亲人去世及改换住所时要按规定格式报告公司。本人重病或受到刑事起诉 及自身发生其他重大事件时要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 第八条 进公司的限制 对属于下述情形之一者,可拒绝员工进入出公司或要求其离开公司。 (1) 酒后上班或搅乱公司秩序者; (2) 携带被认为在工作上不需要的火种、利器及其他危险品、禁止品者; (3) 被确认为对安全卫生有危害者 ; (4) 带有或被怀疑带有法定传染病病毒者; (5) 已受到停止出勤处理,但仍欲进入公司者; (6) 其他类似前项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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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X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策支持第三章公平就业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六章就业援助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八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就业规则部分1

就业规则部分1在现代社会中,就业规则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就业规则,并提供相关建议。
一、平等机会就业平等机会就业是一个公平竞争环境的基本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应该避免对性别、种族、宗教等因素进行歧视。
雇主应该仅根据个人的能力、技能和资历来选拔最合适的候选人。
为了实现平等机会就业,招聘广告和面试问题应避免与法定歧视因素相关。
针对雇主:1.审查招聘流程,确保其中不包含任何歧视性要素。
2.提供培训课程,帮助雇主了解和遵守平等机会就业的规则。
3.了解当地的雇佣法律法规,并与法律专业人士合作,以确保招聘流程合法合规。
针对求职者:1.寻求法律咨询,以了解自己在面试过程中的权益和保护措施。
2.在面试前准备充分,了解公司文化和价值观,以便更好地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优势。
二、薪酬与福利公司应确保薪酬体系公正合理,并给予员工足够的福利。
薪酬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个人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估。
此外,员工还享有合理的工作休假、健康保险和退休计划等福利。
针对雇主:1.审查薪酬体系,确保薪酬公平合理,并避免性别或种族薪酬差异。
2.提供丰富的福利,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3.定期评估员工绩效,奖励优秀表现,激励员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针对员工:1.了解自己的权益,与雇主积极沟通,争取公平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2.关注公司提供的福利计划,并合理利用相关福利。
三、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公司应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
员工应该有平等竞争的机会,通过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技能来实现职业成长。
针对雇主:1.建立完善的培训和发展计划,为员工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2.提供晋升的平等竞争机会,根据员工的绩效和能力来评估晋升资格。
针对员工:1.积极参与公司的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与上级领导保持有效的沟通,争取晋升的机会。
结论:就业规则是为了保障公平竞争和个人权益而制定的。
雇主和员工都应该了解和遵守就业规则,以创造一个和谐和稳定的工作环境。
就业规则

就业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规范员工的行为,明确员工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派遣员工、非全日制员工。
但是,非全日制员工并不适用于本规则的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一十五条、第一十八条、第一十九条、第二十条以及第二十一条。
第三条本规则的效力(一)本规则之规定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需要另行规定。
除非公司作出相反说明,公司另行制订并在适当范围公布的规章、规定等为本规则的组成部分,与本规则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人事第四条员工的录用(一)招聘员工时,公司可要求应聘者提交下列材料,并在必要时通过考试及/或面试决定是否予以录用。
未满18 周岁者不予录用。
1.履历书(附带照片);2.最终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提供复印件但需要出示原件);3.特殊技能的资格证书(仅限于持有特殊技能资格证书人员;提供复印件但需要出示原件);4.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5.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二)新录用的员工在入职之日提交以下各项材料:1.原单位的退工通知单、辞职证明或其他与原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2.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3.最终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提供复印件但需要出示原件);4.特殊技能的资格证书(仅限于持有特殊技能资格证书人员;提供复印件但需要出示原件);5.劳动手册及养老手册;6.照片2张(应聘前3个月内拍摄);7.必要时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8.填写后的个人情况表(公司制定);9.公司指定的医院或同等级别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或接受公司安排的体检);10.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员工必须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并在上述资料记载的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七天内书面报告公司。
就业规则部分1

就业规则部分1在当今社会,就业问题是关系到每个人生计和发展的重要议题。
而就业规则,则是规范和引导就业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因素。
首先,我们来谈谈招聘环节的规则。
招聘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企业在招聘时,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年龄等因素对求职者进行歧视。
这是保障每一个有能力、有意愿工作的人都能获得平等机会的基础。
同时,招聘信息应当准确、清晰、完整,不得存在虚假宣传或误导求职者的内容。
比如,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和地点等关键信息,让求职者能够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做出选择。
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也有自己应当遵守的规则。
诚实守信是首要的原则。
提供真实的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不得伪造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
因为一旦被发现造假,不仅会失去当前的求职机会,还可能对今后的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求职者在面试过程中应当尊重面试官和其他求职者,遵守面试的时间和流程安排,展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当求职者成功入职后,就进入了劳动合同的范畴。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其中的约定。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而企业则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在工作时间方面,就业规则也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法定上限,加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同时,企业应当保障劳动者有合理的休息时间,包括每周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这不仅是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保护,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措施。
薪资待遇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就业规则要求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工资的计算方式应当明确、透明,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各项组成部分。
此外,企业还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权益。
职业培训也是就业规则中的重要内容。
就业规则

就业规则****************有限公司2011年1月20日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规则第三章:人事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假日第五章:工资第六章:福利第七章:安全和卫生第一节:安全第二节:卫生第八章:教育第九章:表彰和处罚前言本就业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在劳资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予以制定公布。
劳资双方应对此规则具有诚意并共同加以遵守,以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1条:制定的目的:本就业规则(以下简称本则)规定了浙江节尔绿洲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就业事项。
除了本则所规定的事项以外,其他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公司规定为本则的附件,与本则具有同等效力。
第2条:遵守本则的义务公司和公司员工不仅都应遵守本则,还应忠实遵守并执行公司制定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行动准则、命令以及措施。
员工应相互协力、共同努力、积极工作,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第3条:公司员工的定义本则中所讲的公司员工是指已办理了第三章第六条规定的手续,被公司正式录用,并有正式员工身份者。
除正式员工以外的其他员工均适用本则,但公司另有规定的,则按规定办理。
第二章工作规则第4条:工作基本原则员工应对自己在公司的使命和应遵守的诺言有良好的认识,自觉地提高参与公司工作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在公司和领导的指示、计划下,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亲密合作,有序地完成工作。
领导应充分尊重公司员工的人格和自主性,并起表率作用,并必须完成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5条:必须遵守事项公司员工必须遵守下列事项:1、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专心自己的本职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扰乱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
2、不得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对抗上级领导,不得无视工作上的指示和计划。
3、未经公司和领导的同意,不得将外人带入公司内。
4、在公司内不得加工私物或以公带私。
5、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明火、电热器等带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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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化成分离膜装臵(杭州)有限公司就业规则第1章总则第1条(主旨)本就业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由旭化成分离膜装臵(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及浙江省杭州市的劳动相关法规所制定的规则。
公司本着尊重公司员工人格的原则,员工也应尽职尽则使本规则得以顺利的运用。
第2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对临时雇佣者及试用期员工除遵守特别规定外还要遵守本规定。
第3条(法律・法规的遵守)本规则及其他劳动规定的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强行规定相抵触的情况下以有关法律法・法规为准。
第4条(本规则的运用・解释、追加规定)1.本规则及其他劳动规定的日常运用及解释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责任人负责。
总经理或者总经理授权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的运行本规定并对本规则负责解释。
2.本规则没有规定的事项在必要时另行制定。
第5条(本规则的公开性)公司将本规则及其他劳动规定进行公告使全体员工周知。
员工在触犯本规定及其他劳动规定时,不得以不知本规则及其他劳动规定为由来推卸自己的责任。
第2章人事第6条(员工的招聘・录用)1.进行员工招聘时,公司在对应聘者(按其上交的资料)进行初步筛选的基础上进行笔试及面试录用优胜者。
但是,不录用16岁未满者。
2.公司在举行选拔测试时要求应试者所应提交的资料可在每次招聘时决定。
第7条(被录用者资料的提交)1.被录用者应在公司指定期限内上交公司认为必交的个人资料。
2.前项的必交资料上所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应马上向公司汇报。
第8条(劳动合同)1.公司和被录用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另行编制。
2.公司和被录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在签订日开始的1个月内上报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的鉴定。
第9条(试用期)1.公司在录用新员工时可以设定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
具体的试用期限在劳动合同上规定。
公司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对试用员工的能力(专业、业务内容、尽职能力及体力等各因素当然不仅限于上述各因素,以下相同)等进行评价,按评价的结果可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延长或缩短。
2.试用期间,公司如认为试用者的能力及其他方面不满足录用条件时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试用者。
3.试用期过后正式被录用的录用日是从试用开始日(劳动合同的缔结日)起计算。
试用期的基本工资及正式后的基本工资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
4.公司在更新劳动合同之际如该员工岗位及业务内容发生变更时公司根据更新过的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增设适用期。
试用期限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10条(职务)1.员工根据公司的指示按劳动合同上所规定的职务进行工作。
2.公司根据业务的需求及综合考虑员工的能力、经验、健康状况和其他因素,本着合理性原则可进行员工的任免・人事移动。
员工在无正当理由的前提下,不允许拒绝。
3.劳动合同上所规定的职位、部门还有工作内容如发生任免・人事移动时,在任命下达后需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第11条(经书面通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下列各项事由之一时,公司可经书面方式通知员工即刻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 受到公司辞退处分的第12条(经事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下列各项事由之一时,公司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作以外的原因得病或负伤时,在本规则的第41条1款规定的病假期满后仍未能回归岗位,并且无法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2.公司认为该员工无法胜任合同规定的职务,并在进行训练或换岗位后仍无法胜任时。
3.劳动合同缔结时因客观因素发生巨大变化,造成合同如约无法履行,并且就公司和员工间的协议变更无法达到共识时。
4.在以员工拥有特定技能或资格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如失去该项特定技能或资格时。
第13条(劳动合同的其他解除)因公司破产进行法定清算期时,或者经营陷入困境不得不削减员工时,以及因生产效率上升造成人员过剩时。
公司须在30天前向员工说明整体情况,在听取员工的意见,上报相关行政部门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14条(由员工提出的劳动合同即刻解除)下发生下列各项事由之一时,员工可书面通知公司,进行劳动合同的即刻解除。
但是,员工需按公司的指示,完成工作的交接。
1.试用期间。
2.公司使用暴力,威胁及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进行强迫劳动时。
3.公司未能按照本规则或其他劳动规定支付报酬,且不提供劳动条件时。
第15条(经双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的解除)1.公司方就本规则第11条、第12条、第13条规定以外的理由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征得员工同意后,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就本规则第14条所规定的以外理由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16条(劳动合同的自动解除)发生下列各项事由之一时、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1.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布解散或者被宣告解散时。
2.员工死亡时。
3.员工伏兵役时。
第17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员工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时,本规则第12条及第13条的规定不发生作用,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因天灾人祸及不可抗力事业无法继续的情况除外。
1.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力的。
2.生病或负伤但仍在第41条1款规定的病假期间的。
3.员工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则,其他劳动规则所规定的妊娠、分娩、哺乳期内的。
4.存在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事由的。
但是、就算是符合第1项,公司可和员工进行商谈征求员工的同意,按公司的规定支付该员工伤病补助金的情况下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18条(劳动合同的续订等)1.劳动合同满期30天前,公司和员工达成合同更新协议时。
公司和员工以书面形式缔结更新合同。
劳动合同续订时原则上与原合同内容一致。
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公司和员工应在更新合同中规定该变更的内容。
2.员工如享用公费去海外研修的情况下,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海外研修合同上规定的服务年限。
第19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发生下列各项事由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合同期满前已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到退休年龄。
第20条(退休)员工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员工满60岁、女性员工满50岁(管理层满55岁)。
退休日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该月末为止。
但是,即使员工已退休如公司有需要本人也有就职愿望时公司可另行签约雇佣。
第21条(违约责任)1.员工如违反劳动合同、本规则、其他劳动规定及及中国的相关劳动法,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公司可参照相关法规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2.本规则的第11条2款、3款、4款、5款、第12条4款(但是、只是针对因员工的原因造成技能、资格的丧失)及按第15条2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按员工未履行的年数,赔偿违约金。
计算方法为月平均工资乘以未履行年数。
第22条(借用品的返还义务)员工在劳动合同终了(合同期满或解除)时,应在合同终了日前返还公司发放的员工证及其他公司借给的物品。
且应偿还欠公司的一切债务。
第3章工作第23条(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1.公司规定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为1天8小时。
1周40小时。
2.公司通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如下:(1)长白班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30休息时间:12:00~13:00(1小时)(2)2班倒日班夜班上班时间:8:3020:30下班时间:20:308:30休息时间:各班60分钟(包括吃饭时间),具体的时间另行规定。
工作时间是指实际工作的开始时间到结束时间。
工作开始以换好规定的工作服为准。
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更衣完毕视为迟到。
第24条(工作时间的变更)前条规定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在不超过1周平均40个小时的范围内变动。
第25条(相关工作规定的例外)处于管理监督职位及负有机密事项责任的人员,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不适用上述工作时间相关规定的情况。
第26条(加班时间及休息日工作)1.公司根据需要可延长本规则第23条规定的工作时间(提早上班、加班、临时召集)或休息日工作。
2.公司令员工加班及休息日工作时,员工有正当理由(以公司和员工就正当理由达成一致为条件)是可拒绝。
3.基于第1款休息日工作的员工,可与其他工作日取得补假。
4.对基于第1款加班或休息日工作工作的报酬另行规定。
5.员工在履行自己的职务时认为需要加班及在休息日工作的,应事先书面向部门负责人申报需要加班及在休息日工作的理由,并取得其许可。
对于在休息日工作的,在实施后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的休息日工作表上填写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等必要事项,提交部门负责人,取得其确认。
员工未按照上述手续而加班及在休息日工作的,公司可不视为加班或休息日工作。
第27条(紧急情况的加班工作)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并公司视为必要时,公司可延长本规则第23条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或令员工在休息日工作。
第28条(女员工的工作)对女员工的工作,优先适用女员工工作的相关法律。
第29条(出差)1.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要求员工出差。
2.员工出差时,必须按照出差旅费规定办理手续。
3.对出差时的工作时间,除去公司有特别指示的情况外,适用本规则第23条所规定的日班工作时间。
出差期间被认为再此时间内工作。
第30条(上下班、公用外出)1.员工应经由规定的场所上下班,并亲自将出勤卡放入打卡机记录上下班时间。
2.员工须适当提早上班,以保证按工作时间开始工作,并作好工作前的准备。
3.员工应在工作结束时间后,整理清扫工作场及周围地方,为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须保持清洁的卫生状态。
注意火源及门锁、文件柜锁、抽屉锁、电脑电源的。
除业务需要或事先得到许可者以外,员工须在工作结束后立即离开公司。
4.员工因公外出时须办理公司规定的手续。
第31条(迟到、早退)1.员工因工作以外的原因在工作开始时间后上班或工作结束前下班的,作为迟到、早退处理。
2.员工迟到或早退时,应事先向部门责任人提出迟到、早退申请书并取得其承认后向公司提交报告。
如因故不能事先取得许可时,应在事后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取得其承认。
即未取得事前承认也未取得事后承认的公司可作为当日无故缺勤处理。
3.未工作时间以30分钟为单位(未满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
第32条(因私外出)1.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段内(休息时间除外)因私外出或会面。
2.员工因伤病或其他不得已的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因私外出时,应事先在规定用纸上登记并取得部门责任人的承认后向公司报告。
未得到许可因私外出时公司以当日无故缺勤处理。
3.不工作时间以30分钟为单位计算(未满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