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双高计划_中共天津职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双高计划_中共天津职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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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职业大学委员会文

津职大党〔2019〕68号

关于印发《天津职业大学关于开展“双高计划”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我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方案》的部署安排,现将《天津职业大学关于开展“双高计划”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职业大学关于开展“双高计划”建设大学习、

大讨论、大推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9年9月20日附件

天津职业大学关于开展“双高计划”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我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方案》的部署安排,现就开展“双高计划”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力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聚焦国家职业教育改革任务和“双高计划”建设任务,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委专项巡视整改、我校第五次党代会、校级领导干部任期全职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在全校范围广泛深入开展“双高计划”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组织发动全体教职工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查找学校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破除与新时代要求、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思维定势,坚定改革创新的勇气和信心,找到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方法路径,使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的过程成为全体教职工解放思想、形成共识、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过程,共同为加快建成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高职院校,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而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方法步骤

本次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坚持校院两级联动,面向全校教职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底—9月上旬)。一是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精心策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拉开工作序幕。二是举办讲座。通过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入校指导、开展“双高计划”工作组汇报交流等形式,积极引导全体教职工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双高计划”建设的重要意义与实践要求。三是舆论先导。充分利用我校各级各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在我校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动员教职工广泛参与。(教工部、教务处、组织部、宣传部)

(二)学习讨论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一是抓好学习。通过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工,联系工作实际,全面学、深入学、系统学、反复学《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我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真正学懂弄通、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并及时推出一批学习研究成果。二是组织研讨。各单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会、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对我校“双高计划”建设的宝贵意见,围绕具体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对策建议,共同研究讨论推动落实“双高计划”建设目标任务的创新思路、措施方法和长效机制。三是完善方案。各单位应认真梳理汇总研讨交流成果,并报送至“双高计划”工作组,由工作组牵头,将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及时纳入我校“双高计划”建设方案的修改完善和任务书的细化优化之中。(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教务处、各单位)

(三)实践转化阶段(10月下旬—12月底)。各单位要聚焦国家职业教育改革重点任务,将大学习、大讨论工作贯穿我校“双高计划”建设全过程。要把形成的共识性意见建议,切实转化为谋求高质量发展的办法、措施,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同时立足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紧密围绕我校“双高计划”建设十大改革发展任务,做好相关任务落实的总体规划及阶段性工作部署,既要抓好当前,又要谋好长远,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任务落实落细。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全力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及高水平双师队伍,着力打造2个国家级、5个市级、3个校级高水平专业群,全面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服务发展水平、学校治理水平、信息化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模式、制度、标准和经验,推进学校办学水平、育人成效、服务贡献、国际影响等各项指标进入全国顶尖高职院校行列,加快建成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高职院校。(各单位)

三、研讨主题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紧密围绕我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方案》中的十大改革发展任务设定具体研讨主题,要把坚持问题导向贯穿大讨论始终,积极引导全体教职工把大讨论的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做到发现问题要准、解决问题要实。

1.坚持高质量党建引领,推进高水平改革发展;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3.创新产教融合机制,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

4.以眼视光和包装为引领,打造高水平专业群;

5.以“四有”为标准,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

6.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

7.提升服务发展水平,主动支撑国家战略;

8.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9.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高水平智慧校园;

10.提升国际化水平,创建职教国际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校级层面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为双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教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高计划”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各基层党

委、党总支要分别成立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把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把从严从实的要求和态度贯穿始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一般化部署和走过场。要把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转化成一场思想解放、拓展新局的学习实践,引导全体教职工以积极向上的干劲、敢闯敢试的拼劲、不懈奋斗的韧劲,在全校来一场学习的革命、思想的革命、工作的革命,来一次理念的大提升、本领的大提升、作风的大提升,确保“双高计划”建设高起点开局、高质量实施。

(二)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群体教职工、不同岗位教职工的特点,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方式方法,分类施策、有的放矢地推动工作。将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推进,精心组织实施;聚焦“双高计划”建设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发展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担当为荣、避事为耻的理念,在“双高计划”建设中始终坚持担在关键、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把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广大教职工要立足本职岗位,大力提振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精气神,做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热情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学校“两微一端”、校报、橱窗、电子屏等宣传阵地的积极作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发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坚持开门搞大讨论,鼓励教职工踊跃建言献策,认真听取教职工的“金点子”。在校内外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学习讨论动态、交流学习成果、推出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大学习、大讨论、大推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我校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

天津职业大学办公室2019年9月20日印发

2019-2020学年教学督导与教育研究工作总结

2019-2020学年,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引,围绕学院重点工作,督研所全体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督与导相结合,“以导为主、以督为辅”的工作方针,本着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的基本思想,坚持在常规管理中抓规范,在规范管理中求创新,对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现将一学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1、教科研各环节检查情况

⑴开学前准备工作检查。分别对教学设施、教学场地、课堂教学秩序、教师到课情况、学生到课率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

⑵严格考试检查制度。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在期未考试及毕业班的毕业考试时,对考场进行巡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每学期期末考试卷进行检查,保证考试试卷质量。考试卷检查情况详见附件1。

⑶教学计划进度的制定情况检查。教学计划进度制定情况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教师都能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学计划,教研室主任按要求对本教研室老师的教学计划进度表制定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⑷对教师教案编写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大部分教师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备课,但个别教师教案填写不完整,备课量不足,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各教师反馈。

⑸教学活动检查。检查老师课件制作、教学信息化水平、“线上教学”形式实训实验及实践教学等情况;检查外聘教师、兼职教师的教学过程。

(6)专项教学检查按计划完成。专项检查有:期中教学检查、期末考试检查、毕业实习环节执行结果检查等等。

2、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听课评课活动、教学示范课及观摩课

为全面掌握我院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研督处的老师们在我院范围内进行听课、评课活动。此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位授课教师,听好、评好每节课,对授课教师好的方面予以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人及教务处进行反馈。督促教研室进行教学工作自查,同时教研室也开展了教师相互听课、老带新等活动。听课及巡课情况详见附件2.

3、召开学生座谈会、开展网上评教活动

2019年4月份,各系部均召开了学生代表座谈会,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以及学生的学习情况,在座谈会上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答复,并及时向相关教师和相关部门反映解决。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对教师工作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依据,本学年每个学期期末还对所有在校教学班级的学生开展了网上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的活动。

4、疫情期间特殊的线上教学检查

为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确保在线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院系两级教学督导充分利用“督查+互联网”形式,按照“课程不少、学时不减、标准不降、质量不低”和“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原则,实施多层面、多环节、多形式的教学督导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管理。

(一)2020年1月30日与教务处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网络课程建设的通知》,并开始准备检查基础工作。部门负责人参与制定学院层面的线上教学资源检查方案,确定检查内容及检查表格,积极做好线上教学资源建设的检查,保证线上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二)2月13—15日根据检查计划,对各系部线上教学资源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并及时汇总通报,给系部开课前留下整改完善的建议、意见和时间。此次检查建设资源,我处组织学生信息员全覆盖检查一次,与教务处、网络中心联合抽查一次。抽查样本150份,本处负责30份抽查样本检查工作。

(三)“上课”1-19周的教学督查的情况

2月17日开始组织教师通过中国大学MOOC平台、超星智慧教学平台、智慧职教等专业平台,以及钉钉、微信群和QQ群等多种渠道开展教学活动,采取直播互动、视频点播、自主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线上教学,总体运行良好。“线上课堂”教学检查主要通过巡课、听课方式进行教学资源建设及“上课”秩序检查。从2月17日上课以来,院系两级督导安排每日督导现场值班,对各系部进行线上教学巡课检查和教学资源检查,每周进行督导情况总结及通报,截止目前18周时间,已经发布“线上教学”检查通报14期(次)。

5、“双高”建设工作及成效

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中,本部门双高建设任务是:建设一流的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围绕这一任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人员配置及工作计划制定,并按照任务分解表制定了工作时间。“双高”建设任务正在推进。

二、取得成绩

1、较好地完成教学督导任务,保证了教学质量

本学年教学督导的重点是年轻教师、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教师以及部分外聘教师。督研所合理的安排了听课的具体时间、顺序,较好的完成了听课任务,听课团的督导老师们不辞辛苦、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听课后还及时地对被督导的教师毫无保留的提出建议和意见,尤其是对新分配来的年轻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都提出了中肯、宝贵的意见,有效的促进了教学工作的进步与发展。

2、通过教学督导,教师整体的教学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最近几年学院的年轻老师教多,在教学经验上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教学督导可以使各种问题暴露无遗的展现在我们面前,从而有的放矢的去加以解决,这样就能有针对性的去进行下一步的“导”,加快了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水平的速度。作为督导老师能够做到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毫无保留的评课、打分。事实证明,部分教师在接受了督导老师的建议后,在教学水平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3、通过教学督导工作,系部的教学管理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

系部主要领导、教学干事、教研室主任都作为系二级督导的成员,参与了教学督导的全过程。这样,就使其对全系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便于从整体上把握全系的教学现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各位教师在被督查的过程中,听取多方意见、接受学院研督处的指导,从而促进了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4、教育研究工作初步展开

本部门教育研究工作能够结合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及提出合理建议。本学年以教学信息及教学简报的形式对教学进行指导。共编发教学信息10册,教学简报2期。

5、“线上课堂”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

督研所认真分析梳理了本年度的主要教学工作,做好线上教学的督导工作,严格执行网络教学情况日报和周报制度,严格执行听课、查课制度,及时解决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课堂教学效果。督研所制定了“做到疫情防控和教学质量保证两不误”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认真做好线上教学督查工作。院系两级教学督导依据疫情情况及时调整本学期巡课听课计划,加强对线上教学过程管理,确保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同质等效。2019-2020下半学年,本部门对疫情期间的教学工作提出了详细要求,高质量完成了本学期教学督导任务;同时,在巡课期间,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教师提升自身的信息化教学能力,跟上“互联网+教育”发展的步伐,学院

全体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大幅度提升。

6、“双高”建设任务按计划推进

学院“双高计划”建设工作已经启动。“双高计划”建设工作作为学院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本部门将以此为抓手,全体人员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学院实际,找准督研所未来工作的发展路径和突破口,服务学院“双高”建设。

三、下一步计划及努力方向

1、教学督导工作是保障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各院系、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督研所今后要通过合适方式向全体教师传达督导并重的理念;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优化教学督导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不断提高教学组织与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扎实提高教学工作质量,为学院“双高”建设做好基础性工作。

2、今后教学督导要更加有关注侧重点,集中力量协助做好学院“双高”建设及保障教学质量。一是加快强化保障教学新机制的建立;二是抓细抓实督导措施。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除共性问题外,个别问题涉及的人、涉及的事及时指出及时整改;三是加强教学督导结果的运用。重视督导工作总结会议,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督导工作总结会;四是及时反馈问题。做到认真梳理信息,建立台账,将整改通知及时下达至相关学院;五是形成信息反馈与整改闭环,做到“四不放过”,强调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效果即整改未完成责任人不放过,建立良好的整改机制与追责问责机制。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研督材料的收集、保存和信息反馈,形成自身的信息体系,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以引起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关注度,尤其是造成大家重视教学质量提高的氛围和舆论,真正使教学中心地位的意识得到巩固。

4、进一步认识到“双高计划”建设工作就是学院事业发展重点工作,是学院推进内涵发展的重要机遇,全院各部门要紧密配合,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做到工作保障有力、责任落实到人;全力做好“双高计划”建设的本部门任务,强化质量,对标

文件精神内涵,高水平完成“双高计划”建设工作。

附件1:2019-2020-1学期期末试卷检查消结果统计

附件2:2019-2020-2学期二级督导工作情况汇总

教学督导与教育研究所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

2019-2020-1学期期末试卷检查消结果统计

附件2:

2019-2020-2学期二级督导工作情况汇总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文

青科字〔2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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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高新区科技局,保税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快高新技术高端产业发展的意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和发展,根据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现将《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主题词:科技产业技术联盟△申报办法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8日印发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构建与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和发展,根据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契约形式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三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重要载体。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技术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围绕本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基地建设需求,构建各种形式的联盟。到2015年,建设50个左右的青岛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推荐条件较好、绩效较优的联盟成为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

第五条联盟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

(二)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

(三)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支撑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第二章原则与条件

第六条联盟的构建主要以《青岛市高新技术高端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双高”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市级研发中心所在企业和转制院所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进本市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七条联盟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市场经济规则。要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需求和联盟各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在一定时期内,建立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对联盟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

利益保护。

(二)满足产业发展需求。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三)促进技术转移辐射。要发挥联盟的技术转移作用,加强对产业链中中小企业的服务,适时向联盟外的企业转移和辐射先进技术,带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形成技术成果扩散机制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要创新科技管理方式,发挥协调引导作用,通过营造政策环境、组织重大科技专项等方式,合理配置创新资源,推动重点领域联盟的构建。

第八条联盟构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若干独立法人组成。其中,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先进水平。其他有关组织机构也可成为联盟成员。

(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联盟协议应当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三)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主要任务应当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应当符合《“双高”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需求,研究开发能力应当能够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四)设立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等决策、咨询和执行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理事会为联盟的决策机构,专家委员会为联盟理事会的咨询机构,秘书处(或办公室)为联盟常设执行机构。秘书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五)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建立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七)建立开放发展机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应当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外单位扩散的义务。

第三章申报与确认

第九条联盟的申报实行自愿申报与主动设计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条件的联盟成立后,由牵头单位根据行业领域向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提出申报,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联盟协议文本(参考附件2);

(三)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材料(参考附件3)。

第十条市科技局业务处室负责对联盟组建的必要性和技术性进行审核;综合处室负责对联盟的组织形式进行复核,并形成审核意见(详见附件4)。经审核通过的联盟,由市科技

局会同相关部门予以确认,并报科技部备案。联盟审核采取成熟一个审核一个的方式进行。

符合国家级联盟试点条件的,由市科技局向科技部推荐申报。

第十一条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联盟技术创新目标应结合我市发展目标,体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双高”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主要用于推动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二)联盟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应具备所在产业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有利于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产业核心技术专利和标准,支撑和引领相关产业的技术创新。

(三)联盟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应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有利于集聚创新资源,带动相关配套企业的发展,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和相关的产业集群。

第十二条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必要性与技术性审核后,应将联盟评估建议、审核意见以及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送交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会同综合计划处、条件财务处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联盟进行复核。

复核的主要内容:

(一)联盟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联盟协议是否明确近期、远期技术创新目标和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

(三)是否符合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第十三条通过复核的联盟,由市科技局研究确认为市级联盟并发文公布名单。市科技局常年受理联盟申报工作,一般每年集中公布1-2批联盟名单。

第四章责任与义务

第十四条联盟应明确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由联盟各方共同约定,委托授权后可代表联盟签署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文件。委托授权书应约定授权范围、内部责任分担方式和超出授权范围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

第十五条联盟协议约定的对外承担责任主体单位是联盟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负总责,承担项目组织实施的法律责任。联盟内部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联盟对外承担责任主体单位据此向课题承担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联盟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管理,遵守以下规定:(一)联盟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依法取得。

(二)联盟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应依据联盟协议在项目申请书和任务书中约定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许可实施以及利益分配,以及联盟解散或成员退出的知识产权处理方案。对于知识产权约定不明确的项目不予立项,违反成果和知识产权权益分配约定的项目参与单位,5年内不得参与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组织实施。

(三)联盟对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有向青岛市内其他单位有偿或无偿许可实施的义务。

(四)联盟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向境外转让或许可独占实施的,须报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科技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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