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箱港口卸作安全程》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范本(二篇)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安全,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港口作业的有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危险货物在港口进行集装箱作业的过程中,包括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港口作业的安全和环保。
第四条港口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第五条港口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六条港口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经常检查和维护其完好性。
第七条港口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道路标示,保证工作区域和通道的清晰可见。
第八条港口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第九条港口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港口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倡导安全文化,强化安全管理。
第二章港口作业场地第十一条港口应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按照调度任务合理布置作业场地。
第十二条港口作业场地应保证坚实平整,无明显障碍物和污染物,通风良好,无明火,无爆炸源。
第十三条港口作业场地应设置防火器材和灭火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其完好性。
第十四条港口作业场地应设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作业区域的照明条件。
第十五条港口作业场地应设有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
第三章港口作业设备第十六条港口作业设备应经过国家认证,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港口作业设备应放置在稳定的基础上,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指标正常。
第十八条港口作业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持有相关岗位的操作证书,且应经过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港口作业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港口集装箱装卸操作规程

港口集装箱装卸操作规程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港口的货物吞吐量也逐年攀升。
作为货物进出口的重要通道,港口的高效运作至关重要。
而集装箱装卸作为港口运营的关键环节,其规范化操作尤为重要。
本文就港口集装箱装卸操作规程进行探讨。
首先,集装箱装卸前的准备工作非常关键。
在货物到达港口之前,港口管理部门应当事先与货主、货代等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货物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信息,确保装卸作业的顺利进行。
此外,港口也应提供充足的装卸设备和工作人员,以保证作业的高效性。
在货物抵达港口后,应及时安排装卸计划,并通知相关方,确保各方协同作业。
第二,集装箱装卸作业中应做好货物的确认和记录。
在装卸时,相关人员应与业务人员一同共同勘验货物,并签署相关文件,以确认货物的数量和状况。
如果发现货物有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方,并做好记录。
这样可以防止货物在装卸过程中遭到损坏或丢失,确保货物安全。
第三,集装箱装卸作业中应注重人员的安全。
装卸作业通常需要操作人员在高空和狭小空间中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港口管理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等,以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同时,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也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第四,集装箱装卸作业中应合理利用空间。
集装箱装卸时,需要设计合理的堆场布局和操作流程,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港口的空间资源。
例如,可以采用堆高机等设备,将集装箱堆放到合理的高度,增加堆场的存储容量。
同时,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的目的地和类型,合理安排集装箱的堆放顺序,以便在后续运输中提高效率。
第五,集装箱装卸作业中应注重环境保护。
港口装卸作业通常会产生噪音、震动和粉尘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此,港口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安装噪音屏障、封闭装卸区域等,降低噪音和震动的传播。
同时,使用低污染的设备和工艺,并加强粉尘的防护,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港口集装箱装卸操作规程是确保港口装卸作业顺利进行和提高作业效率的重要依据。
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1. 引言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是指在港口进行集装箱的装卸、堆存、运输等操作的工作。
由于集装箱的特殊性,这项工作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以规范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靠。
2. 装卸作业前的准备工作2.1 安全培训和教育所有参与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集装箱的基本知识和特点;•装卸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法;•火灾事故预防和扑救知识。
2.2 装卸设备检查在进行任何一次装卸作业之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吊机、起重机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操作正常,并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2.3 工作区域清理在装卸作业前,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清理,确保没有杂物、障碍物或其他可能导致意外事故的因素存在。
3. 装卸作业操作规范3.1 装卸顺序在进行装卸作业时,应按照预定的顺序进行操作,遵循以下原则:•先装后卸,避免集装箱交叉叠放;•按照集装箱的尺寸、重量和目的地进行分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3.2 装卸设备操作在使用吊机、起重机等装卸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注意以下事项:•确保吊具牢固可靠,不能超载使用;•在操作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与指挥员保持良好的沟通;•遵守信号标志和手势指示,确保作业安全。
3.3 集装箱堆放规范在堆放集装箱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堆放,并注意以下事项:•集装箱应垂直堆放,不得倾斜或侧倒;•不同尺寸、重量的集装箱应分别堆放,避免混乱;•集装箱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
3.4 安全防护措施在进行装卸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工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灭火器材和急救设备必须随时准备就绪。
4.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4.1 应急预案在进行装卸作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演练和培训。
港口集装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港口集装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港口集装箱作业是货物装卸和运输中不可避免的一环,是实现现代物流运输的重要环节。
但是,由于集装箱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且操作人员数量众多,安全风险较高。
为减少安全风险,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执行港口集装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势在必行。
一、作业前准备工作1.1 工作前的人员准备1.1.1 人员配备在作业前,必须确定人员的数量和岗位,按照规定进行配备。
并确保每位员工都明确其岗位职责和职业风险。
1.1.2 岗前培训为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够熟悉操作规程,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必须对每位员工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强化安全意识,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
1.1.3 着装要求港口集装箱作业环境较为复杂,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劳保用品,如安全鞋、头盔、手套、口罩等。
此外,还需穿上红、黄、橙等显眼的标志性颜色的工作服,以便快速识别身份。
1.2 工作前的设备准备1.2.1 设备检查提前检查和维修集装箱、卡车、起重机等设备,使其在作业过程中保持正常运转状态。
1.2.2 安全设备准备在工作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设备,比如安全标志、警示灯、防护网等,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集装箱装卸操作规范2.1 防止机具碰撞在反复重复的集装箱装卸作业过程中,机具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停车间隔,以避免相撞发生。
此外,操作人员还需根据作业流程,协调好机具之间的距离,以方便作业。
2.2 防止集装箱侧倾在将集装箱起吊或卸下时,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保证集装箱平稳下降,避免侧倾。
在作业前,还需提前计算集装箱重心及其配重情况,合理分配重心,降低倾斜风险。
2.3 防止集装箱碰撞在将集装箱吊起、放下时,必须保证吊具的稳定性和力度,避免与集装箱发生碰撞,造成集装箱结构或货物的损坏。
2.4 集装箱空运作业规范在进行集装箱空运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确保集装箱固定牢靠,以避免空运过程中出现脱落或下滑现象。
陆港集装箱装卸作业规程

陆港集装箱装卸作业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陆港集装箱装卸的作业要求、作业规程以及资料整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陆港集装箱装卸作业。
其他集装箱装卸作业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602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GB/T13145冷藏集装箱堆场技术管理要求GB16994.3港口作业安全要求第3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GB/T17382系列1集装箱装卸和栓固GB/T18354—2023物流术语GB/T35551港口集装箱箱区安全作业规程3术语和定义GB/T18354—20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陆港建立在经济环境、对外贸易、交通运输条件良好、具有比较优势的内陆城城市,具备报关、报验、签发提单等集装箱货物综合服务等口岸服务功能,具备提升内内陆地区的开发开放水平、便利外向型经济产业的集聚、提高货物的国际流通能力、据广大沿海港口吸引辐射能力的现代综合物流枢纽。
陆港是外向型经济产业的集聚区,是依照有关国际运输法规、条约和惯例设立的对外开放的国际商港。
装卸在运输工具间或运输工具与存放场地(仓库)间,以人力或机械方式对物品进行载上载入或卸下卸出的作业过程。
托盘在运输、搬运和存储过程中,将物品规整为货物单元时,作为承载面并包括承载面上辅助结构件的装置。
集装箱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的适于多种运输工具且容积在1m3以上(含1m')的集装单元器具。
3.1 要求4.1 管理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内容:a)应根据现场情况,结合陆港集装箱要求制定装卸、单证、场地等相关管理制度;b)应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C)应制定装卸作业相关人员值班表;d)应建立装卸作业相关人员岗位规范,应制定场所卫生治理的工作计划和卫生区域划分,责任到人,并定期开展督查;e)应从人员行为举止、主观态度、操作规范、安全质量和服务意识等方面建立考核与奖惩机制。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3篇)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人员和财产的损失,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适用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所有环节,包括装卸、储存和运输等。
第三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规范和标准。
第四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二章作业管理第六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设立作业管理机构,明确作业组织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专业作业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作业技能和资质。
第八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机构应建立作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保证作业人员的合法资格和能力。
第九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机构应定期开展作业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机构应建立作业记录和档案,对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作业设备第十一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正常工作和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备。
第十四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证书,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设备的管理机构应建立设备档案和维修记录,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十六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建立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流程,指导作业操作和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超速、超高等违规操作。
第十九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定期进行作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一般要求、作业前要求、装卸作业要求、堆存作业要求、拆装箱作业要求、应急要求以及作业信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11602 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GB 15603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6993 防止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18265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T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XXXXX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危险货物集装箱从装入危险货物起,至该箱经拆箱、清扫或清洗干净止,交付港口作业的集装箱;包括危险货物和危害性未被清除,仍带有危险货物标志的集装箱。
3.2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在港区范围内码头、库、场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堆存等作业。
3.3直装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运进港内装船而不在码头或港区堆场存放的作业方式。
3.4直取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从船上卸下装运出港而不在码头或港区堆场存放的作业方式。
3.5易燃易爆危险货物GB6944中1类爆炸品、2.1项易燃气体和2.3项中毒性气体中兼有易燃气体、3类包装类别Ⅰ和Ⅱ的易燃液体及液态退敏爆炸品、4.1项包装类别Ⅰ的易燃固体和自反应物质及固态退敏爆炸品、4.2项易自燃物质、4.3项中包装类别Ⅰ的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5.1项中包装类别Ⅰ的氧化物质、5.2项有机过氧化物等。
4 一般要求4.1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应依法取得危险货物作业资质。
4.2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并有效实施。
集装箱装卸船作业流程及要点
集装箱装卸船作业流程及要点一、卸船作业流程:1、进口卸船为了使集装箱船舶在短时间内完成卸货工作,防止卸船计划发生差错,防止货箱在码头滞留时间过长造成码头生产的混乱和延迟交货,集装箱码头需随时同船公司、收货人及其它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作好向收货人交货的准备。
2、进口集装箱生产管理任务(1)、核对计划:船舶到港前,业务员(配载)向船公司接收资料,包括船图、船单,并在船舶到港后向船方了解有关箱、货位的实载情况,如果实载情况与原始资料有出入,应迅速修改资料信息,并通报给值班主任以调整卸船计划,及时更改相应的堆场计划。
(2)、开工准备:业务员(配载)在开工前将卸船清单、船图各一份交中控室、船边交接员、生产指导员和外轮理货员。
卸船作业开始前半小时,装卸工折除船上的绑扎,并协助船边交接员、外轮理货员(船方人员)检查箱子的外表情况。
如发现集装箱有残损,船边交接员和外轮理货员(船方人员)要做好残损集装箱记录,双方认可后,各持一份。
(3)、卸船作业:卸船作业开始,船边交接员操作手持终端,核对桥吊(门机)下的集装箱箱号,检查箱体外表及铅封的完好。
如果箱号及封号有误或箱体外表及铅封有损,应该在清单上该集装箱箱号后注明异常情况,并立即会同外轮理货员向船方提出,请船方确认,封志缺失或断裂由外轮理货员加封,并做好加封记录。
集装箱如在装卸过程中发生工残,应认真填制集装箱设备残损报告单,并由负责人签字。
如进口空箱发现原残并做好交接记录后,应在手持终端上操作去破箱区操作。
如在装卸过程中手持终端发生故障,交接员要及时通知中控室,然后由值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采用手工交接。
(4)、移入指定箱位:桥吊司机将集装箱吊到等在码头前沿的集装箱拖车上,交接员根据终端显示的计划场区通知拖车司机,司机按船边交接员指令将集装箱移至指定箱位。
如是需场内检验的空箱进场,堆场验箱员在接箱时,应严格按卸船清单核对箱号,并检查箱体情况,经查检核对无误后,方可由场内机械司机按指定的箱位堆放。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1. 简介危险货物的运输和处理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危险货物的集装箱港口作业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港口作业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必须制定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相关的安全规程。
2. 危险货物的定义和分类危险货物是指那些可能对人员、设备或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物质。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规则》,危险货物分为9个分类,每个分类下又有不同的类别。
了解和正确识别危险货物的分类是港口作业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3.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体系为保障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安全性,港口管理者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以下是港口作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管理者还应与相关部门和组织,如海关、运输部门等合作,共同维护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安全。
4. 港口作业安全措施为减少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中的风险,港口管理者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4.1 货物装卸区域安全控制•严格控制进入货物装卸区域的人员和车辆;•安装监控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提供专门的危险货物处理设施和设备。
4.2 货物存放和堆放安全管理•设定合理的存放和堆放区域;•对不同类别的危险货物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危险货物存放区域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4.3 港口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港口设备和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火设施、泄漏应急装置等。
4.4 人员安全管理•为参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制定必要的操作规程,明确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规范。
5. 应急预案和演练港口管理者应制定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危险货物泄漏或事故处理流程;•人员疏散和救援措施;•各类应急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024年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2024年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一、引言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是指对携带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进行码头装卸、仓储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与操作。
为了保障港口作业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二、港口作业人员安全管理1. 港口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危险货物知识的培训和考核,熟悉并遵守危险货物的分类和特性。
2. 港口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安全鞋等。
3. 港口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并及时报告相关健康状况变化。
4. 港口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违反规定的行为,如吸烟、闲谈、饮食等。
5. 港口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熟悉应对危险货物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三、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安全管理1. 港口应建立严格的装卸作业计划,确保操作安全和效率,合理规划集装箱的存放位置。
2. 港口应配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起重设备和装卸工具,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3. 港口作业人员应确认集装箱上的危险货物标识是否完好,并按照标识进行作业。
4. 港口作业人员在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低温作业应配备保暖装备,易燃品集装箱应避免明火。
5. 港口应建立完善的危险货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
四、危险货物集装箱仓储安全管理1. 港口仓库应配备适合存储危险货物的设施,如通风设备、防火器材等。
2. 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存放在划定的区域内,离可燃物和易燃品应有一定安全距离。
3. 港口仓库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港口仓库应实行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危险货物的准确数量和质量。
5. 港口应定期对危险货物的存储环境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环境安全。
五、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安全管理1. 港口运输车辆应具备合法运输危险货物的资质和装备,如安全防护装置、液压制动系统等。
2. 港口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相关证照和操作经验,熟悉危险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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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GB11602-2007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11602-1989《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11602-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和第3章术语和定义,其他章号后推;——第4章一般要求:a)增加了相应的集装箱箱型、载重和所载货物特性应采取的措施(见4.4);b)将原标准2.8和2.9合并,增加了箱顶作业安全措施的具体要求(见4.6);c)增加了安全指示装置的基本要求(见4.7);d)修改及增加了运输车辆在港区内转弯及箱区、主干道的最高行驶速度要求(见4.8);e)修改及增加了大风天气装卸作业要求,并对防风装置的配置、风速警报仪的配置提出了具体要求(见4.9、4.10)。
——第5章船舶装卸作业:a)增加了船舶集装箱栓固的基本要求(见5.1);b)增加了小船型可采取海陆侧交替装卸载的方法(见5.3)。
——第6章吊运:a)增加了微起稳钩制动,集装箱在下降过程中不能突然停止,平稳着落等要求(见6.1);b)修改并明确了集装箱吊运作业应专人指挥的场合(见6.3);c)增加了舱内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要求[见6.4c)];d)分别提出吊具吊顶、吊索吊顶、吊索吊底的要求,并对吊索吊顶和吊索吊底提出了更详细的安全作业要求(见6.5);e)删除了原标准中4.11.2有关安全吊钩允许由外向里勾挂的内容;f)删除了原标准4.14中抓臂起吊的作业方式。
——第7章叉运:a)叉运要求按顶举、侧举和叉举分别提出要求(见7.1);b)删除了各种叉运方式的受力图。
——原标准“第6章拖运”和“第7章货场堆码”的内容进行了交换;——第8章货场堆码,增加了不同尺寸的集装箱一起堆码时的要求(见8.6);——第9章拖运,修正了40ft集装箱卡车装一只20ft集装箱的装车位置要求(见9.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起帆、倪志平、朱祖福、闻君、葛中雄、冯惠、张敬轩、李仁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1602-1989。
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的一般要求,以及集装箱在船舶装卸、吊运,货场堆码、拖运和拆装箱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装箱专用码头的装卸作业,非专用码头和集装箱中转站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92 集装箱术语(GB/T1992-2006,ISO 830:1999,MOD)GB/T3220 集装箱吊具的尺寸和起重量系列GB/T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1985,neq NF E52-122:1975) GB/T8487 港口装卸术语GB/T11577 船用集装箱紧固件GB/T13145 机械式冷藏集装箱堆场技术管理要求GB14735 港口装卸用吊钩使用技术条件GB14737 港口装卸用链式吊索使用技术条件GB14738 港口装卸用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GB/T14783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5361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6956 船用集装箱绑扎件GB/T17382 系列1集装箱装卸和拴固(GB/T17382-1998,eqv ISO 3874:1988)GB17992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安全规程(GB17992-1999,neq ISO 3691:1980 FEM sect.1:1987)JT397 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安全管理规程JT/T557 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及其测量方法JT/T566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安全规程3 术语和定义GB/T1992、GB/T8487和GB/T17382中所确立的和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栓固装置securing device用于栓固集装箱的直接与集装箱角件连接或连接于运输工具的装置。
4 一般要求4.1 从事集装箱装卸作业的人员应接受专业技术培训,特别是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的培训,并应经考核合格。
4.2 作业前应检查所用集装箱装卸机械及其工属具,确保其装卸能力与所装卸的集装箱的状态(箱型、重量)及装卸载的船型相适应。
并应满足GB/T6067、GB/T 3220、GB/T14783、GB/T15361规定的相关要求。
4.3 在作业前和作业中,应对所装卸的集装箱外形结构、可活动的零部件和箱上货物的栓固情况等进行检查,避免集装箱在移动时由于箱结构损坏、零部件移动或跌落、货物栓固不牢引发各种意外。
4.4 作业前应明确集装箱的类型、载重和所载货物特性,并采取以下相关措施:a)区分空箱和重箱,如无法查明,则应按重箱处理,并通过称重等手段对货载超过箱体允许载荷的情况进行限制;b)对箱上货物超长、超宽、超高的平台式或台架式集装箱以及其他有特殊装卸要求的集装箱,应制定相应的装卸作业方案;c)危险货物集装箱应按JT397和其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保管等规则进行装卸和储存。
4.5 集装箱装卸作业时,照明照度应符合JT/T557的要求。
4.6 作业人员应注意作业时的人身安全,根据作业环境采取安全措施:a)在指挥和配合机械作业时,应注意作业机械的动态,站位应选择安全的位置,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避让。
b)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车辆不准进入作业区域。
c)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避免在箱顶和船舶船舷、船艉等危险位置上进行栓固件装拆作业,可采用连接于起重机吊具下的作业吊篮,使作业人员能在篮内对危险位置上的栓固件进行装拆。
受作业条件限制,需在箱顶和船舶船舷、船艉等危险位置上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跌落措施和设施,其包括:1)上下箱顶时,不应徒手攀爬登高,应使用符合载入安全的吊具、吊笼和其他登高设施;2)在箱顶使用敲杆拨动转锁,或/和在船舷、船艉进行装拆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并符合“上挂低用或平挂平用”安全系挂的要求,箱顶作业安全带系挂可使用“箱顶作业安全带系杆”等装置。
d)人员和车辆不应在吊起的集装箱下方作业、停留和穿行。
e)不应从高处摔抛各种栓固件。
f)应严格按安全指示和警示运作。
g)雨雪天作业时,应注意防滑。
4.7 作业现场应标设和配置安全运作的指示和装置,其包括;a)码头和箱区应设定安全合理的车、人行走路线,标划明显的车道线,人道线和行车方向、车速、禁停等标记,设置分隔箱区与通道的隔离设施(隔离条石、隔离栏等);b)装卸机械应设置行车声光警示装置,如各类集装箱起重机整机行走蜂鸣警示、水平机械倒车语音警示等;c)相关装卸机械上推荐设置显示安全操作指示的装置和标设相关的警示标记,如集装箱装卸桥明显位置处安装集卡通行指示装置,在无人箱区作业的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上安装行走方向指示装置,在叉车上标贴安全作业区域标记等;d)事故多发点和立体交叉作业处设置警示标牌;e)在司机驾驶室张贴安全操作等提示。
4.8 集卡等运输车辆应在车道线内按规定的行车方向行驶,按规定的位置停车,出入大门按规定的通道通过检查口。
运输车辆出入大门、过铁路道口时的速度不大于5km/h,在转弯、箱区、主干道最高行驶速度分别为15km/h,20km/h,35km/h。
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9 大型集装箱起重机械应设置有效的防风装置。
工作状态下的防风装置,其整机的抗风能力应不小于35m/s;锚定装置、系缆装置等非工作状态下的防风装置,其整机的抗风能力应不小于55m/s。
应定期和适时检查、维护防风装置。
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4.10 在集装箱起重机械受到风的影响时,应根据风速采取相应的防御和报警措施:a)在风速达到15m/s时,起重机械可有条件地作业,但应做好停止作业或移机锚定的准备。
b)在气象部门发出风速大于17m/s,或根据起重机械抗风能力,并经相关设计和安全机构验证,确定的停止作业风速警报时,集装箱起重机械应停止作业,行至锚定位置,并按机械锚定要求进行锚定。
c)遇大于20m/s突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就地锚定。
d)应配备具有显示瞬间风速和平均风速(可调)功能的风速警报仪,且应至少具有两级报警功能:1)在风速达到15m/s时,能用灯光显示提示司机;2)在风速大于17.1m/s,或根据起重机械抗风能力所确定的停止作业风速时,能同时用灯光和声响警示司机停止作业。
5 船舶装卸作业5.1 卸船前,应按卸载顺序或区域拆除集装箱栓固装置,被拆除的装置应汇集于船方所提供的容器或指定的堆放处,并检查所有对集装箱栓固的装置是否被解除,包括拉杆的拆除、箱间转锁的打开等;装船后,所有集装箱应固定牢靠,特别是甲板上或舱内无格槽堆装的集装箱应予栓固,其方法及采用栓固装置的种类和质量要求,应符合GB/T17382、GB/T11577和GB/T16956的有关要求。
5.2 应根据船舶作业方式,按下列顺序进行船舶装卸作业:a)使用码头前沿集装箱装卸机械进行“吊上一吊下”船舶装卸作业时,装船作业一般应由海侧向陆侧逐位逐层(即一箱高度)进行,卸船作业一般应由陆侧向海侧逐位逐层进行;b)使用集装箱拖挂车、叉车等装卸机械进行“滚上一滚下”,即经滚装式集装箱船的跳板的装卸通道,船舶装卸作业时,应逐位逐层进行,装船作业时主拖甲板、近跳板处和通往上甲板坡道处的集装箱应后装;卸船作业应先卸主拖甲板、近跳板处和通往上甲板坡道处的集装箱。
5.3 船舶装卸作业过程中,应保持船体平衡,船舶纵倾和横倾的角度应不大于船舶的允许倾角3°。
遇到船型较小(如驳船等)或局部位(BAY)需单边装卸,按5.2装卸船顺序可能会导致船舶横倾时,可酌情采用陆、海侧交替装卸船的方法,以保持船体的平衡。
5.4 装卸机械在船舱内作业时,应有足够的作业通道。
5.5 滚装式集装箱船的跳板坡度大于机械的爬坡能力时,不得作业。
6 吊运6.1 每工班作业前,起重机械应经空载运转、重载微起吊运和制动试验,确认机具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后,方可进行作业。
6.2 起重机械各运行机构的工作速度,应根据其机械性能和所吊集装箱的类型以及操作环境等情况确定。
6.3 集装箱吊运作业遇视线不清(如吊运船舱内集装箱),或吊具与集装箱的连接需人工配合操作(如使用手控集装箱吊具)时,应有专人指挥。
吊运机械司机应按指挥员的指令进行操作。
6.4 在集装箱吊运过程中,各操作环节应按下列要求进行:a)应垂直起吊集装箱,起吊时不应出现在地面或下层箱顶上拖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