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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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宣誓实施方案

国家宪法宣誓实施方案

国家宪法宣誓实施方案国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遵守的最高法律。

宪法宣誓是对国家宪法的一种庄严承诺和表达,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肯定和尊重。

为了加强对国家宪法的宣誓实施,特制定以下方案:一、宣誓对象范围。

宪法宣誓适用于所有在国家机关、法院、检察院、军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工作和学习的人员。

无论职务高低、地位贵贱,都应当接受宪法宣誓。

二、宣誓形式。

1. 个人宣誓,在国家机关、法院、检察院、军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每个人员都应当面向国旗或者宪法,庄严宣誓。

2. 集体宣誓,在重要场合,可以组织集体宣誓,由一名代表人员代表全体人员进行宣誓。

三、宣誓内容。

宪法宣誓内容主要包括对国家宪法的忠诚承诺和法律权威的尊重。

宣誓者应当郑重宣誓,“我宣誓,忠诚于国家宪法,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恪守法律职责,不私自篡改、违背宪法和法律。

”。

四、宣誓时间。

1. 新入职人员,新入职的人员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宪法宣誓。

2. 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宪法宣誓,以提醒和约束自己,保持对国家宪法的尊重和忠诚。

五、宣誓监督。

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法院、检察院、军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应当建立健全宪法宣誓监督机制,加强对宪法宣誓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宪法宣誓的严肃性和庄严性。

六、宣誓教育。

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法院、检察院、军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应当加强宪法宣誓教育,通过宪法宣誓教育,增强人们对国家宪法的认识和尊重,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宪法意识。

七、宣誓处罚。

对拒绝宪法宣誓或者宣誓内容不真诚的人员,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严肃处理违反宪法宣誓规定的行为。

八、宣誓效果。

宪法宣誓是一种庄严承诺和表达,是对国家宪法的尊重和肯定。

宣誓者应当自觉遵守宪法宣誓内容,将宪法精神融入工作和学习中,为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权威贡献力量。

总之,国家宪法宣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加强对国家宪法的尊重和忠诚,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宪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宪法宣誓仪式实施方案

宪法宣誓仪式实施方案

宪法宣誓仪式实施方案一、宪法宣誓仪式的目的和意义。

宪法宣誓仪式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在就职、晋升、调动等重要场合,对宪法进行庄严宣誓的仪式。

宪法宣誓是对国家法律权威和国家根本法的庄严承诺,是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环节。

宪法宣誓仪式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国家法治意识,提高国家法律权威,促进全社会对宪法的尊重和遵守,有利于维护国家宪法权威和国家根本法的尊严,有利于增强国家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二、宪法宣誓仪式的对象和范围。

宪法宣誓仪式适用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在就职、晋升、调动等重要场合的宪法宣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人民警察、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人民法院法官、国家工作人员等。

宪法宣誓仪式的对象和范围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界定。

三、宪法宣誓仪式的程序和要求。

1. 宣誓对象应当面向国旗或者宪法,庄严宣誓。

2. 宣誓内容应当忠诚于宪法,诚挚宣誓。

3. 宣誓仪式应当庄严隆重,严肃认真。

4. 宣誓仪式应当公开进行,遵守程序规定。

5. 宣誓仪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

四、宪法宣誓仪式的具体安排。

1. 宣誓仪式的时间、地点、形式、程序等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2. 宣誓仪式的主持人应当是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

3. 宣誓仪式的参与人员应当是宣誓对象的上级领导、同事、家人等。

4. 宣誓仪式的仪式物品应当包括国旗、宪法等。

5. 宣誓仪式的内容应当包括宣誓对象的个人信息介绍、宣誓内容、宣誓仪式等。

五、宪法宣誓仪式的监督和检查。

1. 宣誓仪式的实施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 宣誓仪式的实施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3. 宣誓仪式的实施应当及时公开,接受舆论监督。

4. 宣誓仪式的实施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宣誓仪式的管理和规范。

六、宪法宣誓仪式的宣传和教育。

1. 宣誓仪式的实施应当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宪法宣誓仪式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国家工作人员宣誓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宣誓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宣誓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宣誓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是一个旨在维护国家法律和尊重公众利益的公开承诺。

这个宣誓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我宣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尊严,保守国家机密,履行职责,不徇私情、不搞特权,勤勉尽责,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人民利益而努力工作。

这个宣誓不仅仅是一个仪式,也是国家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重要保证。

它既是国家工作人员对专职行使公共权力的承诺,也是国家机关的权威象征。

在每个国家机关人员上岗时进行宣誓,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在公众面前告诉大家他们的行为守则和原则,让人们认清他们应该代表哪些利益,以及如何诠释国家权力的本质。

宣誓不仅是对国家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的明确表述,也对这个国家的执政方向和治理方式予以肯定。

因此,每个国家工作人员都应该把宣誓作为自己职业生涯的重要起点,在各自岗位上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为建设美好和谐的社会做出贡献。

总之,在认真宣誓之后,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职业操守、道德标准和科学精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宗旨,为全国人民的福祉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国家工作人员宣誓誓词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宣誓誓词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宣誓誓词内容近日,国家发布了《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条例》,要求全国各级工作人员必须在法定办公场所宣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忠诚于宪法和人民。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阐述国家工作人员宣誓的内容和意义。

一、宣誓对象国家工作人员宣誓的对象主要是国家所有在编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构、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以及廉政监察机关等。

国家工作人员宣誓的目的在于使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坚定贯彻落实宪法、法律、责任,做忠诚的国家公务员。

二、宣誓内容宣誓的内容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宣誓对象自报姓名、职务、宣誓时间和地点。

第二部分:宣誓对象照本宣誓,诵读如下宣誓誓词:“我宣誓:拥护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严格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忠诚于人民,赢得人民信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支持、不包庇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为了人民利益而奋斗终身,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第三部分:宣誓对象传达祝福。

三、宣誓的意义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它体现了现代公务员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举措。

宣誓以铿锵声起始,是国家工作人员践行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的行为宣言和心灵承诺,具有崇高的政治价值。

宣誓是权力授权与责任担当相统一的标志,是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全面深入发展的动力源泉。

总之,国家工作人员宣誓仪式是一项重要的仪式,彰显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的深刻变革,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和时代价值。

作为一个国家的工作人员,我们更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只有坚守自己的知识、职业操守,才能不断地提升自己的修养和形象,进而在社会公共领域中大显身手,为维护国家尊严、和谐社会作出更加优秀的贡献。

向宪法宣誓活动方案

向宪法宣誓活动方案

向宪法宣誓活动方案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职人员进行“向宪法宣誓”活动,这不仅是一项仪式,更是一种行动,一种道德和法律的担当。

宣誓活动的方案应该受到高度重视,下面我将就这个话题做一些简要的介绍和探讨。

一、宣誓活动的意义宣誓活动是在宪法日普及宪法,推行法制教育的背景下,为全体公职人员、新兵入伍成为一项民族建设以及培养公民责任感、宪法意识、法制观念的精神活动。

向宪法宣誓,既是一种法律责任,更是一种道德担当和民族担当,代表着对国家的忠诚和信仰。

二、宣誓活动的方案(一)宣誓活动应该定期开展。

宣誓活动的时间可参考国家制定的法律日期,如恩格斯诞辰、国庆等,也可以结合当地的情况来进行调整。

定期开展宣誓活动,有助于加强公职人员和新兵入伍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公民责任感。

(二)宣誓活动应该尽可能全员参加。

除少数特殊情况外,所有的公职人员、新兵都应参加宣誓活动。

这有助于建立全民宪法意识和法制意识,促进公民的政治参与和民族建设。

(三)宣誓活动应该注重仪式感。

宣誓活动不仅是一种法律责任,更是一种道德担当和民族担当。

因此,在活动中应注重仪式感,可以请党和政府领导等嘉宾出席,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进行庄严的仪式和盛大的庆典。

(四)宣誓活动应该实行一定的制度。

在宣誓活动中,可以制定一套完整的纪律和规定,从筹备、组织、管理等各个方面规范宣誓活动,确保宣誓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宣誓活动的意义与价值宣誓活动对于国家建设、社会稳定和民族复兴都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促进宪法意识和法制意识的提升。

宣誓活动不仅要求公职人员和新兵入伍宣誓忠诚于宪法,更为重要的是使他们在宣誓成为法定义务后,能够深刻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制约和保护作用,使他们在实践中坚守宪法意识,在工作中恪守法制良知,做到砥砺奋进,鞠躬尽瘁,以忠诚、敬业、担当、奉献的精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营造全民法治的氛围。

宣誓活动有助于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为全国人民遵守法纪、维护社会秩序创造良好氛围,注重人与法律的关系,让全国主人翁在法制面前受敬,自觉尊重法律,去掉一些不良现象,推动全民法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宪法宣誓的9个知识点

宪法宣誓的9个知识点

宪法宣誓的9个知识点宪法宣誓的9个知识点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是治理国家、保障人民权利的基石。

作为中国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下面将介绍宪法宣誓的9个知识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宪法和宪法宣誓。

1. 什么是宪法宣誓?宪法宣誓是一项法律程序,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公职人员在就职、晋升、转岗等重要场合,必须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内容主要是宣誓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保障公民权利。

2. 宪法宣誓的历史起源宪法宣誓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当时的美国领袖们发誓保卫国家独立和民主自由。

随着宪法的发展和完善,宪法宣誓也成为常见的法律制度。

在中国,宪法宣誓是在1994年作为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正式实行的。

3. 宣誓哪些条款?宣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履行职责、不接受贿赂、不泄露国家机密、履行法定职责、勤勉工作、廉洁奉公、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保障公民权利。

4. 宣誓方式宪法宣誓可以以个人宣誓和团体宣誓的形式进行。

个人宣誓通常是在就职、晋升、转岗等场合进行,而团体宣誓通常是在各种重要场合,如国庆、新年等节日,举行政治宣传和集体活动时进行。

5. 宣誓对象进行宪法宣誓的对象一般是公职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教师、医生等职业人员,以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党政干部等。

6. 宣誓的法律效力宪法宣誓是一种法律程序,在法律上具有很高的效力。

既是一种道德约束力,也是一种法律约束力。

宣誓者必须履行宣誓承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7. 为什么要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旨在倡导公职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宪法和法律、为人民服务。

宣誓不仅是一种法律制度,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公民素质的体现。

宣誓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规范公共行为、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8. 宪法宣誓的意义宪法宣誓是一种仪式,但也是一种重要的文化符号,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和文化意蕴。

宪法宣誓誓词是什么

宪法宣誓誓词是什么

宪法宣誓誓词是什么导言:宪法宣誓是一项庄严的仪式,由国家官员、公职人员和其他宪法规定的人群,在就任或就职前,公开宣读并宣誓忠诚于国家宪法。

这一仪式的目的是加强国家宪法的权威性,确保公职人员遵守宪法,并严守职责和行为准则。

本文将介绍什么是宪法宣誓,宪法宣誓的重要性,并对一些国家宪法宣誓誓词进行简要分析。

一、什么是宪法宣誓:宪法宣誓是指公职人员在就职或就任的时候,公开宣读并宣誓忠诚于国家宪法的仪式。

宪法宣誓肯定了宪法的权威性,并强调了公职人员对国家宪法遵守的义务。

通过这一仪式,公职人员表明他们将忠诚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宪法,维护国家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二、宪法宣誓的重要性:1. 增强国家宪法的权威:宪法是一国的基本法律,确立了国家的制度和原则,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通过宣读和宣誓忠诚于国家宪法,公职人员可以加强人们对宪法权威性的认同和尊重,提醒公民宪法的重要性,并促使他们自觉遵守宪法的规定。

2. 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宪法宣誓要求公职人员以国家宪法为准绳,坚决维护宪法的忠诚、民主、法治原则。

这种规定可以确保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遵循法律和规章,并杜绝任意行事、滥用职权的行为。

3. 加强公职人员的责任感:宣读和宣誓忠诚于国家宪法可以提高公职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他们真正明白自己的职责是为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福祉服务,不得背离宪法规定的原则和价值观。

三、国家宪法宣誓誓词的分析:1. 美国宣誓誓词:美国宪法宣誓誓词被描述为“总统宣誓”。

它是由美国宪法的第二段和第三段组成的,通常在总统任期开始时公开宣读。

宣誓的内容是:“我在担任美国总统期间,庄严宣誓,忠诚于美国宪法,保障其原则的忠诚,行使我的职权,保护、维护和捍卫宪法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

”2. 德国宣誓誓词:德国的宪法宣誓誓词强调了宪法价值观的重要性。

它要求公职人员宣誓:“我在担任职务期间,将以宪法权威为准绳,忠诚于德国民主和社会基本秩序,为人民福祉服务,尊重和保护个人权利和人民民主自由。

宪法宣誓制度条款

宪法宣誓制度条款

宪法宣誓制度条款
宪法宣誓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担任或即将担任国家公职人员或特定职务的人进行宪法宣誓的制度。

宪法宣誓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职人员忠于宪法和法律,遵守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具体条款可能根据不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的宣誓要求和规定:
1. 宣誓时必须面对国旗或宪法,并根据规定内容进行宣誓。

2. 表达忠诚于宪法及其价值观,承诺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律的尊严。

3. 表示尊重和恪守职责,以公正、廉洁和透明的方式履行工作职责。

4. 承诺捍卫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5. 表达对人民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6. 对在担任职务期间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等方面做出特定承诺。

7. 宣誓的内容和形式可以根据不同职务或职位的特性进行相应的调整。

宪法宣誓制度的存在意味着公职人员在就职之前承诺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以及对国家和人民的服务忠诚。

通过这一制度,能够确保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坚守公正、廉洁和透明的原则,维护国家法制和稳定,保障人民权利和社会利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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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
宪法宣誓制度之实在于宪法,是宪法实施的一种重要方式;宪法宣誓制度之名在于仪式,是认真对待宪法的一种公开表达。

下文是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欢迎阅读!
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三条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第四条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通过的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二)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三)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四)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

宣誓仪式由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通过的下列国家
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二)市长、副市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三)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四)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

宣誓仪式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经批准任命的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通过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以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第五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一)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研究室主任,工作委员会主任,派出的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四)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五)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六)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

宣誓仪式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
员,大兴安岭地区、农垦、林区、铁路运输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法职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委托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宣誓仪式,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委托相关部门负责人见证宣誓。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工作委员会主任;(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四)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五)本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六)本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宣誓仪式也可以委托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

第六条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宣誓人员应当着正装,面向国旗或者国徽宣誓。

宣誓仪式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

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诵读誓词后报宣誓人姓名。

集体宣誓时,在宣誓人中确定一人领誓。


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诵读誓词后,领誓人先报姓名,其他宣誓人同时或者依次自报姓名。

因故未能参加宪法宣誓的任职人员,应当另行安排。

第七条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组织的宣誓仪式,应当向社会公开报道。

第八条全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和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产生后,宣誓时可根据场地情况,按人大会和专门委员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的顺序分别组织进行。

第九条全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

第十条有关负责组织宣誓的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宣誓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设区的市人大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宪法宣誓的情况
20xx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提出,把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凡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20xx年6月24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在作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说明时表示,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xx年7月1日,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全国人大会20xx年7月1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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