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及案例分析
货物运输案例与分析

【例 1】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故,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
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导致船底划破海水渗入船内,造成船货部份损失。
之后,船长将船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
先后花了 10 天,共支出修理费 5000 美元,增加各项开支(包括员工工资)共 3000 美元。
次日,又遇恶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部份货物受损,试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在投保了安全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就哪些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为什么?分析:1. 船底划破,导致海水渗入货仓,造成的船货的部份损失,以及遇到恶天气,导致的某货主的部份损失属于单独海损;因修理船只花费的修理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属于共同海损。
2. 根据 1981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安全险的规定:对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了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先后又在海上遭受恶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赋予赔偿。
3. 本案例中,被保险人有权就上述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
【例 2】某货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中航船货物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遂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000 货物被烧毁;②600 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份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的工资。
从上述情况和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单独海损,哪些属共同海损,为什么?分析:1. 以上各项损失,属于单独海损的有①③;属于共同海损的有②④⑤。
2. 本案例涉及海上损失中部份损失的问题,部份损失分两种,一种是单独海损,一种是共同海损。
所谓单独海损,指损失仅属于特定方面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一、最大诚信原则案例。
1. 案例情况。
有个做外贸的小李,他要把一批价值不菲的电子产品从中国运往美国。
在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的时候呢,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货物的情况,包括货物的性质、包装、运输方式等。
小李心里想,要是把货物包装有点小瑕疵的情况说出来,可能保费就会高,或者保险公司干脆就不保了。
于是,他就隐瞒了这个事实,说货物包装非常完美。
2. 处理结果。
结果呢,在运输途中,由于包装的小瑕疵,货物受到了颠簸,很多电子产品都出现了损坏。
当小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了他隐瞒包装情况的事实。
根据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
小李没有做到这一点,所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小李这下可傻了眼,本来想省点保费,结果却损失惨重。
二、可保利益原则案例。
1. 案例情况。
小王是个中间商,他从中国的供应商那里订购了一批丝绸,准备转手卖给法国的客户。
他在丝绸还在中国仓库的时候就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
但是呢,在货物还没装船运往法国之前,小王的法国客户突然破产了,小王也就没有了这批丝绸的销售渠道。
这时候,他就想把这批丝绸转卖给另一个德国客户。
可是在转运过程中,丝绸被火灾烧毁了一部分。
2. 处理结果。
当小王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拒绝了。
为什么呢?因为根据可保利益原则,在货物转运的时候,小王已经失去了对原来卖给法国客户那批丝绸的可保利益。
他改变了货物的销售对象,就相当于货物的经济利益关系发生了变化。
只有在对货物具有可保利益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小王只能自己承担这部分损失了。
三、近因原则案例。
1. 案例情况。
老张有一批新鲜水果要从东南亚运往欧洲。
在运输途中,轮船先是遇到了一场小风暴,虽然风暴没有直接对水果造成太大破坏,但是导致轮船的制冷设备出现了故障。
由于制冷设备故障,水果在高温下开始腐烂变质。
2. 处理结果。
老张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分解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分解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往往面临着各种风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则成为了保障贸易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某外贸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服装,货物由集装箱运输。
在运输途中,由于船舶遭遇恶劣天气,导致部分集装箱坠入海中,货物损失惨重。
该外贸公司在货物出运前投保了一切险。
首先,我们来分析保险责任的范围。
一切险除了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这个案例中,船舶遭遇恶劣天气属于自然灾害,是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其次,关于损失的认定。
坠入海中的集装箱及其中的货物属于实际全损,因为货物已经完全灭失,无法再挽回。
然后,是索赔的程序。
外贸公司应在货物出险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现场勘查和相关证据来确定赔偿金额。
最后,赔偿金额的计算。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金额通常是以货物的实际价值为基础,并扣除一定的免赔额。
如果货物在运输前进行了足额投保,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货物的损失价值进行赔偿。
案例二:一家进口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电子设备,货物由航空运输。
在卸货时发现部分设备有明显的碰撞痕迹,无法正常使用。
该进口公司投保了航空运输一切险。
对于这个案例,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保险责任的起讫。
航空运输一切险的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开始,到卸离运输工具为止。
在卸货过程中发现的货物损失,只要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分析损失的原因。
设备的碰撞痕迹表明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受到了意外的撞击,这属于航空运输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在索赔方面,进口公司应迅速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调查。
同时,要保留好受损货物的原状,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关于赔偿金额,同样是以货物的实际价值为依据,并考虑折旧等因素进行计算。
案例三:某企业出口一批化工产品到欧洲,货物通过海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分解

• 案例四: •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 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 火很快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雇 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造成 的损失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被水浇 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 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问:(1)从损失的性质看,上 述损失各属何种损失?为什么?(2)根据CIC条款规定,在投 保何种险别时(最小险别)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上述损失?
• 案例二: • 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号轮在4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 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 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一部分货物并 组织人员抢修裂缝。船只修复以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船舱 失火,船长下令灌水灭火。在火被扑灭后发现2000箱货物中一 部分被火烧毁,一部分被水浸湿。在船抵达目的港后清点共有 以下损失:(1)抛入海中的200箱货物;(2)组织抢修船只而 外支付的人员工资;(3)被火烧毁的500箱货物;(4)船只部 分船体被火烧毁;(5)被水浸湿的100箱货物。试问: • (1)以上的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说明原因。 • (2)投保什么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为什么? (指CIC的最小险别)
Case Studies
International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April 1st, 2012 English Department Wuhan Media and Communication College
一、责任起讫
• 案例一 • 外贸公司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公司投保海运一切险。 货抵目的港后,全部卸至港务公司仓库。在卸货过程中,外贸 公司与装卸公司签订了一份灌装协议,并立即开始灌装。某日, 由装卸公司根据协议将已灌装成包的半数货物堆放在港区内铁 路边堆场,等待铁路转运至他地以交付不同买主。另一半留在 仓库尚待灌装的散货,因受台风袭击,遭受严重湿损。外贸企 业逐就遭受湿损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对此, 试予以评论。 • 要点评析:保险公司不需赔偿,因为根据保险责任起讫条 款,保险责任在货物到达目的地进入指定仓库时终止,而本案 中的货损发生在仓库内,所以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
物流保险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被告:某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第三人: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2019年3月,贸易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总价值100万元人民币。
贸易公司为确保货物安全,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由物流公司负责运输。
2019年4月,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贸易公司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保险公司认为,货物丢失是由于物流公司的责任,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贸易公司遂将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货物丢失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2. 物流公司是否应承担货物丢失的责任;3. 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审理过程1. 贸易公司主张贸易公司认为,其已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了保险费,货物丢失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货物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物流公司答辩物流公司认为,货物丢失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其已尽到运输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 保险公司答辩保险公司认为,货物丢失是由于物流公司的责任造成的,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法院判决1. 货物丢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法院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
本案中,货物丢失是由于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过错造成的,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2. 物流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货物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由于货物丢失是由于物流公司的责任造成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如下:1. 物流公司赔偿贸易公司货物损失100万元人民币;2.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物流保险法律关系,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保险合同的有效性本案中,贸易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

分析:
第一, A公司尽管是保单的被保险人,但对涉案货物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首先应根据申请人(卖方)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而定。A公司以CIF的 价格出售货物并将保单背书转让给买方,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运输途中的 风险仍由卖方承担,表明受让保单的买方从货物越过船舷那一刻起便承 担货物的风险因而具有保险利益; 第二,涉案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凭正本提单提取了货物,表明买方 不仅承担货物的风险,而且还取得了货物的所有权,因此买方具有保险 利益; 第三,货物从卸货港运至最后仓库途中发生事故时,涉案货物为买方所 有并由买方承担风险; 第四,保单可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A公司在保单背面背书,把保单转 让给了买方,保单不同于提单,持有保单的人并不一定对保单上的货物 具有保险利益,而必须是对保单上的货物承担风险的人才具有保险利益, 因此,尽管A公司持有保单,但由于具有保险利益的买方并没有把保单通 过背书的方式,再次转让给申请人,对涉案货物无保险利益的申请人即 使持有涉案货物的保单,仍然对涉案货物无保险利益。 因此,A公司无权向被申请人索赔保险赔偿金,保险公司也无义务向其 支付该保险赔偿金。
分析:
A公司虽然出示了装柜前的图片,但是货物是由A公司 自装柜的,A公司应按运输标准做好长途运输的防护措施。 首先机器应有外包装,其次机器为中型设备,应在机器的 四角都做好固定装置,降低机器在运输途中因颠簸致损。 而A公司机器在起运前为裸装,且固定措置只做了一面, 根据PICC一切险条款保险除外责任第二条‘ 属于发货人 责任所引起的损失。’因此本案保险公司做拒赔处理。
案例二
某A公司按CIF条件向欧洲B进口商出口某种货物,合同 规定采用信用证的方式支付。A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海 运一切险,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将符合规定的货 物装船完毕然后凭提单等合格的单据向银行结算了贷款。 结款后第二天,接到B进口商来电称:因装货的海轮在海 上失火,出口货物全部烧毁。故其要求A公司向保险公司 索赔,否则要求其退还全部货款。 问题一:B进口商要求是否合理? 问题二:请提出解决方案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原则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日益频繁,货物运输成为连接各国经济的重要纽带。
在这个过程中,货物运输保险作为保障货物安全、维护贸易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案例将围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三个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分析一个具体的案例。
二、案例描述某年,我国某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公司”)与国外一家进口公司(以下简称“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出口公司向进口公司出口一批货物。
为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出口公司为其货物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从我国港口出发,经海路运往进口公司所在地。
在运输途中,由于遭遇暴风雨,船舶发生严重倾斜,导致部分货物受损。
事故发生后,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
三、案例分析1.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即保险利益的存在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
在本案例中,出口公司作为货物的所有权人,对货物具有明显的经济利益,因此其有权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在货物受损后,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符合保险利益原则。
2.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事故的发生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在本案例中,货物受损的直接原因是暴风雨,而暴风雨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因此暴风雨是导致货物受损的近因。
根据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约定,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弥补其损失。
在本案例中,由于暴风雨导致货物受损,出口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对出口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实现损失补偿原则。
四、案例启示本案例反映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三个基本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的运用。
以下是一些启示:1. 投保人应充分了解保险条款:投保人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限额等,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案例9 3 16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

案例9 3 16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保障海上运输中货物的安全和货物所有者的利益。
在实际的保险案例中,我们选择了案例9、3和16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运作和应用。
案例9:某公司C向国外购买了一批原材料,但在运输途中,货船遇到了台风袭击,导致货物严重受损。
货主C为自己的货物购买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因此,该公司即使遭受了重大损失,也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在这个案例中,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为货物所有者提供了一种经济上的保障,以应对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意外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货主C成功获得了赔偿,可以更好地维护其经济利益。
案例3:某公司A在跨国贸易中需要将商品从国外运送回国内进行销售。
为了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该公司购买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然而,在运输途中,货船不幸遭遇海盗袭击,货物被劫持。
公司A通过提供相关证据和保险合同,成功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了货物的全额赔偿。
这个案例再次证明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重要性和保护货主利益的优势。
案例16:某公司B从国外进口了一批高价值的设备,并为这些设备购买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在货物到达之前,货船发生了机械故障,导致货物被迫滞留在海上。
该公司B通过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提供的费用,用于赔偿因滞留造成的额外费用和损失。
通过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公司B能够减少其经济损失,并更好地应对这种突发情况。
综上所述,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在现代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这种保险产品,货物所有者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以应对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损失。
无论是自然灾害、海盗袭击还是运输延误,保险公司都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从而帮助货主降低损失,并维护他们的利益。
因此,对于参与海运贸易的企业来说,购买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1)全部损失(Total Loss ),简称全损,是指 在运输过程中,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 货物的全部灭失或等价全部灭失。分为实际 全损和推定全损。
7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 根据“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 的损失。
(二)水渍险 责任范围: 水渍险 = 平安险 +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责任范围: 一切险 = 水渍险 + 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 分损失。
说明:
1 责任范围的大小顺序: 一切险 > 水渍险 > 平安险 2 投保人可根据货物的特点、运输路线等情况选择投 保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险别中的任一种。
❖ D、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 牲具有特殊性。所谓有意识的,是指共同海损的发 生必须是人为的、经过人的周密计划的,不是意外 的;所谓合理的,是指在采取共同海损行为时,必 须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在节约的情况下 能较好地解除危及船、货双方的危险。例如,为了 使搁浅船只浮起,应该抛出较重的、价值较低的、 便于抛出的货物。
❖ 2)意外事故
❖ 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是指由于偶然 原因造成的损失,例如船舶搁浅、触礁、碰 撞、爆炸等。
❖ 2 外来风险
❖ 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是由海上风险以外 的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外来风险包括一般外来 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 1)一般外来风险:由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称为一般外来风险,如,偷盗、破碎、雨淋、受潮 、受热、发霉、串味、玷污、短量、渗漏、钩损、 锈损等。
东南大学远程教育
国际贸易实务
第 十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简称为P·A·),
❖ 是指船舶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仅仅涉及到 船或货单方面利益的损失。例如,由于触礁 使船体部分撞坏,但船仍可航行。又如,由 于暴风雨使海水入舱,机器设备严重锈蚀。 单独海损仅涉及某一方面利益,因此,由损 失方单独负责。
❖ 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的一部 分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和灭失。部分损失可以 分成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二类。
❖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简称为G.A.) 指载货船只在航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发生 了威胁到船、货和其他财产等方面共同安全的 风险时,船方为了维护船舶、货物的共同安全 ,使航行得以完成,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 施,所造成的特殊损失或支付的额外费用。造 成共同海损最主要的原因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 故。还有其他原因,例如船员不适于途中某地 气候而生病,使船无法继续航行。
2 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而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 有在投保某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附加险。
一、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的基本险别与条款
(一)平安险
责任范围:
1 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或推定全损; 2 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 意外事故(前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4 装卸或转运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 被保险人的施救费用; 6 在避难港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卸货港所产 生的特别费用;
❖ 2)特殊外来风险: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法 令、政策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 的风险称为特殊外来风险。例如战争、罢工 、取不到货等。
❖ 综上所述,海上运输货物风险主要是指海上 所发生的风险,但又不局限于海上所发生的 风险。
(二)损失和费用
❖ 1 海上损失和费用 ❖ 海上损失和费用是指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和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 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
❖ 一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 A 风险 ❖ B 损失和费用
(一)风险
❖ 包括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 1 海上风险 ❖ 海上风险又称海难(Perils of the sea),是指船舶
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 灾害和意外事故。 ❖ 1)自然灾害 ❖ 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 转移的、人类不可抗拒的非一般自然力量所造成的 灾害,例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
❖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者受 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
❖ 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
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 已经不可避免; 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 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 之和超过保险价值.
二 其他运输方式下货运 保险的承保范围
❖ 陆运保险限于火车和汽车 ❖ 空运保险限于飞机 ❖ 邮运保险限于邮包 ❖ 承保范围: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外来原因造
成的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和费用。
第二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 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1 我国的货物运输保险险别,按照能否 单独投保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
❖ E、共同海损所做的牺牲必须是有效的,即经过抢 救之后,船或货的全部或部分应该安全抵达目的港。
❖ 共同海损分摊:
❖ 由于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是为了使船、货免于遭 受损失而做出或支付的,因此,应该由船方、货方 及运费方按解救共同危险最后结算的价值共同按比 例 分 摊 。 这 种 分 摊 一 般 都 称 为 共 同 海 损 分 摊 ( G.A. Contribution)。
❖ 共同海损成立的必要条件
❖ A、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 只凭主观臆测可能会有危险发生而采取某些 措施或可以预测的常见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不 能构成共同海损。
❖ B、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双方共同的 。例如船在航行中搁浅,涉及到船主和货主的 共同利益。
❖ C、 所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即支付的费 用是船舶运营所应支付费用以外的费用。是为 了解除危险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