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电补偿问题协商函

关于停电申请费用补偿函

关于停电申请费用补偿的函

我司承建的贵司的工程,从2011年6月30日下午4:00时开始停电,(非我方原因造成停电),于2011年7月20日凌晨恢复通电,停电时间较长,由于停电持续时间长原因,给我司施工管理带来极大的影响,经济受到一定的损失。根据我司实际情况申请相关补偿费用如下:

1、施工人员最低生活补助费:30.元/天·人(锚杆施工队组人员数量为人)。

合计施工人工最低生活补助费:900元×天= 元

2、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现有管理人员共人,按平均工资元/月*人合计,合计元/月.

3、机械停滞台班费用:

喷浆机规格型号:5立方PZ-6型定额台班费:110.88元/台班

空压机规格型号:12立方定额台班费:361.51元/台班

注浆机规格型号:150型定额台班费:228.5元/台班

钻机规格型号:WJ-50 定额台班费:1915.95元/台班

浅孔钻机规格型号:4.5KW 定额台班费:1915.95元/台班

抽水机规格型号:4.5KW 定额台班费:110元/台班

调直机规格型号:2.5KW 定额台班费:34.38元/台班

切割机规格型号:2.2KW 定额台班费:37.57元/台班

小型搅拌机规格型号:2.2KW 定额台班费:51.31元/台班

大电焊机规格型号:8X6-400A定额台班费:100元/台班

小电焊机规格型号:BX1-400 定额台班费:85.32元/台班

以上合计台班费:4951.37元/台班×天= 元

总合计补偿费用:元

以上申请补偿费用望贵公司尽快给予审批为盼!!

谢谢!!此致!!

2011年9月7日

解除合同确认书的范本

解除合同确认书的范本 热门城市:肇源县律师武邑县律师巴林右旗律师林甸县律师武强县律师林西县律师伊春区律师饶阳县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适用协商解除)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解除一事确认如下: 1、甲乙双方于签订劳动合同(未到期),双方将于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为人民币元,代通知金为人民币元,补回扣除工资元,合计支付补偿金额未休年假补偿以及月份工资将于年月 日前支付。 3、乙方将工作、公司物品、资产、客户明细、应收账款、发票、押金、备用金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于年月 前交接给甲方指定人员,并经双方确认公司物品、资产无丢失、损坏后,甲方将如期支付乙方本协议第一条所指的经济补偿金及相关工资等。如公司物品、资产发生丢失、损坏,或由于工作未交接清楚,使公司遭受损失,公司将按资产帐面价值或承受损失从上述支付总额中扣除。 4、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等,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因此所造成的违约责任。

5、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到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完成离职工作交接。 6、由于工作交接未能符合公司离职签交表要求的,甲方有权于乙方交接情况符合要求后,再行发放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而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离职后有义务严格遵守公司《员工手册》、《保密协议》中相关保密规定,对公司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薪酬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途径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关于离职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补偿金额及协商条件等信息。如因乙方违反该款项约定,应向甲方全额退还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赔金或赔偿金,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乙方离职时在甲方领取的前三个月的平均月工资的10倍。同时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该条款于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有效。 8、乙方同意今后不会以口头、书面或任何其它形式向不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发表诽谤、批评或否定甲方的任何言论或采取任何有损于甲方商誉和利益的行为。 9、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已经履行了其在劳动合同项下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一切义务。 10、本确认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承认其已经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并且他们达成本协议是自愿而非强迫的。 甲方:乙方:(签字)

意外人身伤害处理流程

意外人身伤害处理流程 1.当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件时,视具体情况与受伤游客和园区医护人员沟通,判断是否需要外出就医,如需要就医进入第2步,如不需要就医则进入第4步。 2.如需要就医,则向财务部申请备用金,以用作外出就医之资;需要填写《请款单》,需请款人部门领导、财务部领导审批签字,如情况紧急,或不在园区,可电话沟通无误后先行领款,《请款单》的签字稍后补上。 3.带受伤游客出园区就医,产生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以及交通费、饭费等发票保留妥当,并在就医完毕后根据游客意愿将其送回市内指定地点; 4.外出就医完毕,视具体情况,以及游客的意愿,判断是否需要赔偿,如需要赔偿进入第5步;如不需要赔偿,则进入第12步; 5.填写《赔偿金审批表》,需简单写明意外人身伤害事件的时间、地点、大致处理过程,以及所需支付的赔偿金额;审批权限如下: A)500元以下含500元,运营部部长; B)超过500元,主管领导; 6.判断第2步中申请的备用金是否有剩余并足够支付赔偿金,如足够进入第7步;如不够,则进入第8步(无需就医而没有申请备用金的情况直接进入第8步); 7.支付游客赔偿金,并要求游客填写《赔偿金确认函》,进入第9步; 8.填写《请款单2》,从财务部支取备用金2,返回第7步; 9.领取现金; 10.归还财务全部备用金; 11.意外人身伤害事件归档、留存,填写《意外人身伤害处理备忘录》;流程完结。 12.如无需赔偿,则判断是否需要小礼品,如药物、赠票、园区LOGO的纪念物等,如需要进入第13步;如不需要进入第11步; 13.领用礼品,并记录,进入第11步。 注:1.本流程适用于处理因园区设备、设施、动物、电瓶车等因素造成的意外人身伤害事件; 2.应以游客安全为重,同时尽量减少园区的赔偿损失。

总经理薪酬确认书

总经理薪酬确认书 公司:上海XX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劳动者: 鉴于:公司与劳动者已经就聘用其担任总经理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且签署了《劳动合同》。现,就总经理岗位的薪酬事宜,双方确认如下: 一、总经理岗位的薪酬组成: (一)合同工资为人民币10000元/月,基本工资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发薪日发放; (二)年度可分配利润 1、年度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及模式 公司决定:公司以当年年度(每年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一个财务年度)净利润的20%奖励给管理团队,其中10%奖励给总经理,剩余10%的利润由董事长和总经理根据华钲投资管理中心和总经理领导的团队为公司的考核指标的达成所做出的业绩大小来决定总经理领导的团队与XX投资管理中心对该利润分配的比例。其中分配给xx投资管理中心的利润部分为管理费,不受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限制,其他部分的利润奖励必须是公司业绩达到xx投资管理中心考核的指标后,才能分配相应的利润奖励。公司授权总经理对总经理领导的团队的利润奖励部分拟订分配方案。 该利润奖励的核算按照以下方式核定: (1)公司年度净利润以公司财务部核算且经xx投资管理中心核定的净利润为准。 (2)总经理在实际招聘中给予员工的实际岗位工资超过核定岗位工资的部分应

当在公司当年净利润20%中予以扣除。 (说明: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会核定各岗位及各人员的月工资,公司所聘员工的实际岗位工资不得超过核定岗位工资的三分之一。但外籍员工的核定岗位工资最高可以为同岗位中国籍员工核定岗位工资的180%+获得政府奖励的年薪补贴。) 2、年度可分配利润(团队)计算方式 A=净利润*20%-B A:年度可分配利润(团队)。不得为负。 B:员工实际工资高于核定岗位工资的,该部分员工实际岗位工资与核定岗位工资全年度差额的总和。但不得为负。 3、年度可分配利润(团队)发放时间 公司财务部于次年2月底之前向xx投资管理中心提交上年度财务报表(含年度净利润总额)稽核,年度净利润总额以xx投资管理中心稽核并确认的数额为准。 年度可分配利润(团队)的具体分配方案,由总经理(试用期内的总经理需董事长授权)负责制定并报xx投资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执行。 年度可分配利润(团队)应分期发放:在次年4月底前发放50%;剩余50%在次年8月底之前发放,每月发放10%。发放前已离职员工,未发放部分不再发放。 4、年度可分配利润包含按劳动法赔偿标准的赔偿的年度经济补偿金,具体见当年的经济补偿金发放单,以后如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已付经济补偿金自法律规定应付的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如届时公司依法无须支付的,劳动者亦无须返还。 5、总经理及其他可享受利润分配人员对该利润的分配与本人到岗时间(必须是转正后)直接相关联的,也就是与到岗时间(必须是转正后)成正比例。 6、年度可分配利润方案对试用期未满的员工(含总经理)不适用,也就是员工在试用期内不享受年度可分配利润,除非另有约定。 7、鉴于乙方试用期为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5月15日,经双方协商,20xx年度可分配利润从20xx年5月1日算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也就是如果乙方在试用期结束评定合格,乙方可享受从20xx年5月1日算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的利润分配,当然其分配的前提是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具体考核指标另行商定;如果在试用期内离职(不论是辞职还是辞退),乙方不享受年度利润分配。

“薪资确认单”的效力分析

“薪资确认单”的效力分析 导读:本文是关于“薪资确认单”的效力分析,希望能帮助到您! “薪资确认单”的效力分析 宋晓锋 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风险,往往定期就薪资发放情况与员工进行确认,但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制作的薪资确认单与实际支付情况不符,员工如果不签确认单,可能面临不被重用甚至被辞退的风险,出于无奈,只能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确认。那么在用人单位发出的薪资确认函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员工在确认函上的效力如何?员工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本文结合案例就薪资确认单的效力进行分析,并对员工合法维权提供一些建议。 申诉人:李某 被申诉人:北京A公司 一、案情 李某系农业户口,于2004年5月到北京A公司工作,工资通过银行划拨或现金形式支付,每月领取额数额不等。2008年1月1日双方签订了终止期限至2010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起,李某向A公司确认当月及之前的所有工资、福利已经支付完毕;并于当年5月起确认此前所有工资、加班费及福利已经支付完毕。但实际上公司并未为李某缴纳保险,未依法支付加班费。2008年12月16日,李某填写了《A公司离职人员审批表》其本人写明的

离职原因是因为公司分流,12月18日,A公司在该表中填写意见:同意离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2009年11月27日,李某提起仲裁,要求1.A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22500元;2.支付加班费及25%的经济补偿金共计50103原;3支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经济补偿6195元。 A公司辩称:1、李某离职时其基于自身的发展前景提出的离职,是李某主动离职的意思表示,不属于应当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范畴。2、李某自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26日止,均向我公司当月及以前所有的工资、福利已经支付完毕。2004年5月至2008年4月的社会保险当然涵盖在内,我公司当然不应当承担该笔补偿责任。 审理情况: 仲裁经审理认为,对于李某主张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李某填写《A公司离职人员审批表后》,A公司总经理予以同意,表明A公司认可李某的离职原因为公司分流,固A公司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按李某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资标准以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李某主张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应于支持。 对于李某主张的加班工资和拖欠加班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李某自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26日,李某已明确所有工资、加班薪金支付完毕,李某虽提出确认函是被迫签字的,但未提供

员工录用条件确认函

员工录用条件确认函 先生/女士: 鉴于您与我司签署劳动合同(身份证号:),拟录用岗位 ,约定试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试用期是您与公司相互了解、相互增进的时间。因我公司的录用条件以员工的学识、能力、品格、经验适合其所从事的工作需要为准,为便于您了解我公司的录用条件,现特向您出具本确认函,将相关录用条件予以告知和说明。 在试用期内,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机会与你的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决定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按公司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同样,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存在如下情形的,将视为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均视为不符合该岗位的录用条件,请仔细阅读: 1、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2、无法提供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的; 3、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4、患有精神病或者按法律规定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或者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 求的; 5、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6、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内的; 7、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8、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到岗的; 9、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或者不按公司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 10、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事实的; 11、试用期内请假超过5天或迟到超过3次、或者有旷工现象的; 12、向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有虚假或有隐瞒的。 专门条件 13、不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14、试用期考核在分以下的; 15、不能完成试用期工作任务的。 ---------------------------------------------------------------------------------------------------------------------- 签收栏:员工录用条件确认函我已收取,内容已知悉。 签收人: 日期:

劳动人事争议形成仲裁相关文件资料仲裁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日民族: 身份证地址: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第二被申请人/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仲裁请求: 1. 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资元。 2. 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加班费元(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元;休息日加班费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元)。 3.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元。 4.工伤待遇元(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伤残津贴元(仅限1-4级伤残);医疗费元;住院伙食费元;其他元)。 5.非因工死亡待遇元(包括丧葬补助元;供养直系亲

属一次性救济金元;一次性抚恤金元)。 6.其它 以上合计:元事实与理由: 其它需说明情况: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份。 注:1.仲裁申请书应用黑色钢笔、毛笔书写或A4纸打印,打印件需由申请人用黑色钢笔签名; 2.除提交申请书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及第三人数目提交相应份数的申请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3.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续加中页; 4.申请人应当提供给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作为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如地址变更的,须及时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因申请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机构、申请人本人或者申请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申请人: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范本

134.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 (适用于员工提前通知单方解除的情形) 先生/女士: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您于年月日提出解除此前××公司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您说明的解除理由是:预告解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您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 2.此种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2.; 3.。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有限公司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 (适用于员工随时通知单方解除的情形) 先生/女士: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您于年月日提出解除此前××公司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您说明的解除理由是:过失性解除(考虑到对员工的引导性,此项可根据企业需要去除)。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您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 2.此种情形下,公司需要支付给您相当于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元。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2.; 3.。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有限公司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书 (适用于员工协议协商解除的情形) 先生/女士: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您于年月日与××公司提出协商解除此前××公司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月 日至年月日),公司予以同意。 经协商一致后,您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 2.此种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确认书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确认书 甲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现就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事宜确认如下: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年月日(下称“离职日”)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保证自离职之日起,不得再以甲方及/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并将任何可以表明乙方曾经为甲方员工的文件、资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胸卡、门卡、钥匙、名片、盖有甲方公章的文件或空白合同等)全部交还甲方。 2、乙方确认,甲方已经足额、按时向其支付工资、奖金、经济补偿金及各项保险福利,且乙方均已收到并对该金额无任何异议。 3、乙方应在离职一个月内将其个人档案及保险关系从甲方转出。自离职日起,甲方停止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截止到离职日,双方未结清的全部财物内容为: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税前离职工资¥元,(社保、公积金及个税代扣代缴,以实际为准),以银行转账方式于年月日前支付。 双方应在约定的日期之前结清及/或归还上述财物。除上述财物外,双方不存在任何其他的财物纠纷。至此,双方对劳动关系的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 5、乙方保证不对甲方及/或甲方关联公司提出任何劳动相关仲裁、诉讼或举报(除非甲方未及时履行以上规定)。 6、乙方确认,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后,乙方在劳动合同中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乙方仍需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及本确认书第一条保证义务,直到甲方书面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承担离职前 12个月工资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 7、本确认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1

录用条件确认函

录用条件确认函 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 员工: 身份证号: 录用条件 1、未满16周岁的; 2、未按公司要求的报到日期到岗上班的; 3、试用期内累计旷工3日的,或连续缺勤天数达5日的,或累计缺勤天数达10日的; 4、一个考勤周期内迟到或早退连续达3次或累计达5次的; 5、未在入职之日起日内向公司提供所属工作岗位所需的执业资质证件的; 6、未在入职之日起日内向公司提供办理社会保险、意外险手续、档案转移手续等用工登记手续、入职手续所需的资料的; 7、未在入职之日起日内向公司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 8、入职后拒不同意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意外险的; 9、健康检查结果不符合任职工作岗位要求的健康标准的; 10、患有精神病的; 11、患有按国家法律规定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 12、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13、与原用人单位签有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且本公司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14、故意或过失泄露本公司秘密的; 15、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从事兼职、营利性工作的; 16、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17、不能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内容的; 18、试用期考核结果在分以下或不合格的; 19、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假身份证、假护照等个人重要证件;对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有重大出入的; 20、有酗酒、赌博、吸毒、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21、受行政拘留处罚的;或隐瞒曾经受到刑事处罚事实的; 22、通缉在案的,或被依法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的; 23、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特殊岗位的特别录用条件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录用条件等情形。 本人确认 1、本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即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公司有权据此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人接受公司在试用期内对本人进行考核,该考核需要参考上级或同事意见,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主观因素,本人知悉并认可公司作出的考核结果。 员工签字确认: 年月日

解除合同确认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解除合同确认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 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 甲方:北京安河清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年月曰至年月曰止,现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表示同意;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年月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权利的要求,同时乙方遵守《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变更条款。 三、自签订本协议后,甲、乙双方不再有任何法律权利义务关系,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本协议没有约定的事项,均视为放弃。 四、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五、本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即双方签章生效,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安河清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日期: 篇二:合同解除确认书

合同解除确认书 卖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买卖双方及第三方(佛山市合富置业房地产顾问有限公 司)于20XX年月日签订的,关于卖方向买方出售卖方位于的物业的《房屋买卖合约》(合同号:F0250,以下简 称“合约”),于201年月日解除。 特此确认。 买方(签章): 年月日 卖方(签章): 年月日 篇三: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员工入职录用条件确认函

员工入职录用条件确认函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录用条件确认函 先生/女士: 鉴于您与我公司已经签署劳动合同(身份证号:),拟录用岗位,约定试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试用期是您与公司相互了解、相互增进的时间。因我公司的录用条件系以员工的学识、能力、品格、体格适合其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要为准,为便于您了解我公司的录用条件,现特向您出具本确认函,将相关录用条件予以告知和说明。 在试用期间,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你的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决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同样,如果你在试用期存在如下情形的,将视为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均被视为不符合该岗位的录用条件,请仔细阅读: 通用条件: 1.未满16周岁的; 2.不符合招聘时公示的招聘条件的; 3.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4.无法提供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的; 5.患有精神病、不可治愈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或者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6.向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内容有虚假或有隐瞒的; 7.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或者不按公司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 8.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9.试用期内请假超过5天或迟到超过3次,或者有旷工现象的; 10.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11.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12.曾经被相关单位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 13.与其他用人单位有未了结的诉讼等纠纷的; 14.无故拖欠其他企业或单位公、私款尚未清偿的; 15.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16.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的; 17.违反公司亲属回避政策未事先说明的; 18.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情形。 专门条件:

员工录用条件确认书

员工录用条件确认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您与我司签署劳动合同,拟录用岗位,约定试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试用期是您与公司相互了解、相互增进的时间。因我公司的录用条件以员工的学识、能力、品德、经验适合其所从事的工作需要为准,为便于您了解我公司的录用条件,现特向您出具本确认书,将相关录用条件予以告知和说明。 在试用期内,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机会与你的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决定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前3 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按公司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同样,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存在如下情形的,将视为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均视为不符合该岗位的录用条件,请仔细阅读: 1、向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内容有虚假或隐瞒的; 2、在试用期满前,无法按照甲方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办理入职手续的; 3、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4、患有精神病或者按法律规定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或者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5、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6、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内的; 7、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到岗的; 8、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或者不按公司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 9、拒绝接受领导交办任务的; 10、试用期内请假超过3 天或迟到超过3 次、或者有旷工现象的; 11、不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12、不能完成试用期工作任务的; 13、试用期内存在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情形或有被警告处分的情形。 签收栏:本人已详细阅读并收到员工录用条件确认书,内容已完全理解并知悉,特此确认。 签收人: 日期:

速裁程序告知、选择确认书

南华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小额速裁程序告知及选择确认书 ( )南民初字第号 一、人民法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以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为前提,并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二、当事人起诉的案件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下列给付之诉案件,且当事人均选择小额速裁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 (一)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贷、买卖、租赁、借用、服务、劳务、委托、运输合同案件;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 (三)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四)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拖欠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纠纷案件; (五)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

(六)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普通侵权、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三、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采用打电话、捎口信、发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司法专递、电脑网络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 四、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案件需要为当事人指定答辩期、举证期,但期限不迢过七日。当事人放弃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可以当即开庭审理。 五、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开庭审理时,简化庭审程序,但保障当事人有充分的陈述权,并自立案之日起二十日内审结。二十日内不能审结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六、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七、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以判决方式结案的,可以当庭宣判。 八、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对于判决不服的,不可以上诉,但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书之日起十

录用条件确认函

录用条件确认函 员工姓名:身份证号: 工作岗位:入职时间: 试用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先生/女士: 试用期是您与公司相互了解的时间。为便于您了解我公司的录用条件,现特向您出具本确认函,将相关录用条件予以告知和说明。如果你在试用期存在如下情形的,将视为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均被视为不符合该岗位的录用条件,请仔细阅读: 1.在入职后一个月内拒不签定《劳动合同》的; 2.不符合招聘时公示的招聘条件的; 3.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4.无法提供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材料的; 5.患有精神病、不可治愈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或者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6.向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内容有虚假或有隐瞒的; 7.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或者不按公司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 同的; 8.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9.试用期内请假超过3天或迟到超过5次,或者有旷工现象的; 10.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11.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12.曾经被相关单位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 13.与其他用人单位有未了结的诉讼等纠纷的; 14.无故拖欠其他企业或单位公、私款尚未清偿的;

15.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16.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的; 17.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情形的。 18.试用期内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在分以下的。 19.拒绝接受领导交办工作任务的。 20.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规定的岗位职责又拒绝接受重新安排工作的。 21.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试用期内工作任务的。其工作任务如下: 特此说明! (公司盖章) 年月日 签收栏 本人已经收到并详细阅读《录用条件确认函》,已完全知悉和理解该说明书的内容及其法律含义,并同意遵守其中规定的内容。 特此确认。 确认人: 年月日

试用期录用条件说明书

试用期录用条件说明书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双方已经签署劳动合同(编号:),约定试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试用期是甲方与乙方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时期。甲方录用条件系以员工的学识、能力、品格、体格适合其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要为准,为便于乙方了解甲方的录用条件,现特向乙方出具本说明书,将相关录用条件予以告知和说明。 在此期间,如果乙方认为公司的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乙方的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决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同样,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甲方的录用条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为不符合该岗位的录用条件,请仔细阅读: (1)向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内容有虚假或有隐瞒的; (2)在试用期满之前,无法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或备齐相关文件的; (3)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或者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或填写虚假体检信息的; (4)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5)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6)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试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7)拒绝接受领导交办工作任务的;

(8)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拒绝接受重新安排工作者; (9)试用期内连续请假超过 3 天或迟到超过 2 次,或者有旷工现象的; (10)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11)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的; (12)曾经被相关单位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 (1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14)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情形的; (15)拖欠其他企业或单位公款尚未清偿的; (16)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情形的; (17)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情形的。 特此说明! (甲方盖章) 年月日 试用期录用条件确认函 本人已经收到并详细阅读有限公司出具的《试用期录用条件说明书》,并完全知悉和理解该说明书的内容及其法律含义。 特此确认! 确认人(乙方): 日期:年月日

员工入职录用条件确认函

录用条件确认函 先生/女士: 鉴于您与我公司已经签署劳动合同(身份证号:),拟录用岗位,约定试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试用期是您与公司相互了解、相互增进的时间。因我公司的录用条件系以员工的学识、能力、品格、体格适合其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要为准,为便于您了解我公司的录用条件,现特向您出具本确认函,将相关录用条件予以告知和说明。 在试用期间,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你的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决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同样,如果你在试用期存在如下情形的,将视为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均被视为不符合该岗位的录用条件,请仔细阅读: 通用条件: 1.未满16周岁的; 2.不符合招聘时公示的招聘条件的; 3.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4.无法提供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的; 5.患有精神病、不可治愈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或者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6.向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内容有虚假或有隐瞒的; 7.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或者不按公司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 8.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9.试用期内请假超过 5 天或迟到超过 3 次,或者有旷工现象的; 10.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11.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12.曾经被相关单位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 13.与其他用人单位有未了结的诉讼等纠纷的; 14.无故拖欠其他企业或单位公、私款尚未清偿的; 15.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16.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的; 17.违反公司亲属回避政策未事先说明的; 18.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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