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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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区域财务管理探析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区域财务管理探析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区域财务管理探析徐立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绍兴202006)摘要:从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区域财务管理模式入手,阐述采取的思路和方法,建议运用完善、有效、灵活的财务管理方式来管理各分支机构,并对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提出改进方向,以期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区域财务管理;完善制度;证券公司;分支机构0引言随着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我国资本市场开启了新的发展征程。

证券公司作为主要参与者,历经30多年的发展,经历了从初创、成长到创新、转型的不同阶段,实现了业务由单一到综合、服务由坐商到行商、管理由宽泛到精细的转变。

行业竞争日趋激励,证券公司一方面为了夯实基础与争取赛道,另一方面为了形象展示与文化宣传,通过在各地布局分支机构来争取规模和市场份额。

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5月,105家券商共有12150家分支机构,包括1602家分公司和10548家营业部,平均每家证券公司有上百家分支机构[1]。

财务管理部门作为证券公司的核心管理部门,面对分散各地的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存在的盲点,必须采用完善、有效、灵活的财务管理方法,顺应行业和业务发展的特性并支持和匹配其管理,区域财务管理模式不失为一个良策。

1区域财务管理的思路和方法1.1采取区域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证券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一方面受人力影响,不能经常对分支机构财务进行督促检查,缺少全面性和及时性;另一方面,分支机构分散的财务部门存在财务人员岗位缺乏制衡、自身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财务人员在工作中缺少独立性和有效性。

因此,分支机构在审计中的财务问题层出不穷,出现突破制度、规避审批的现象,如预算不全面、拆分资金审批、业务立项不严谨、费用列支不规范等。

为防范和规避风险,取消分散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合并组建设置区域财务集中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域财务管理”),通过区域化财务管理的模式,对分散各地的分支机构形成集中规范管理[2]o证券公司通过区域的设置进行财务管理,区域可以从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角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划分来设置,区域以分公司或中心营业部形式架构,并成立区域管理层,区域财务部门作为区域管理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公司 分支机构 管理

证券公司 分支机构 管理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管理
【实用版】
目录
1.证券公司的概述
2.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分类和管理方式
3.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对证券公司的重要性
4.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策略
5.结论
正文
证券公司是金融行业中的一种重要机构,其主要业务包括证券交易、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的规模和业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这使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范围和规模分为营业部、分公司和子公司。

营业部是证券公司最小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证券经纪业务;分公司则是在业务范围和规模上比营业部大一级的分支机构,可以负责多种业务;子公司则是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但在业务和管理上受到母公司控制的机构。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对证券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分支机构是证券公司与客户直接接触的一线,其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直接影响到证券公司的声誉和业务量。

同时,分支机构也是证券公司实现业务拓展和市场占有的重要途径。

因此,证券公司必须对分支机构进行有效的管理。

有效的管理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分支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在业务操作中的合规性;其次,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分支机构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再次,实施科学的绩效考核,激发分支机构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最后,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对分
支机构的远程管理和监控,提高管理效率。

总的来说,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是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

证券公司 分支机构 管理

证券公司 分支机构 管理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摘要:。

从文本中,我可以看到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问题,包括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定义、证券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以及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转型的问题。

因此,我认为可以是: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1.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定义和作用2.证券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3.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4.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转型的问题接下来,我将按照,详细具体地写一篇文章。

正文: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在境内设立的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

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扩大业务范围。

在我国,证券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集中统一管理,另一种是分布式管理。

在集中统一管理方式下,证券公司总部负责制定统一的战略和政策,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控制。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管理效率高,能够保证证券公司整体的业务和管理的一致性。

但是,缺点是容易忽视分支机构的差异性,无法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在分布式管理方式下,证券公司将权力下放给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自主决策。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够提高分支机构的灵活性和创新能力,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但是,缺点是容易造成管理混乱,无法保证证券公司整体的业务和管理的一致性。

无论是集中统一管理还是分布式管理,证券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都需要考虑到税收管理的问题。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需要独立核算,并就地缴纳流转税。

此外,证券公司还需要对分支机构的税收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分支机构遵守税收法规。

近年来,随着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也面临着转型的问题。

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深入,证券经营机构需要从大规模铺设营业网点的跑马圈地式揽客向提供精细化、特色化的综合金融服务转变。

在这个过程中,证券公司需要对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一方面降本增效撤销部分分支机构,另一方面,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创设营业网点。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目录1.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5)2.关于业绩承诺及披露问题 (14)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何理解? (16)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对“主要成员”的规定,是指投资者的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还是指投资者的董事中的主要成员、监事中的主要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 17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文化企业的,行政许可中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18)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中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问题如何关注? (19)7.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10名还是不超过200名? (20)8.《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219.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3)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未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导致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无法提交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理? (24)11.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哪些资产评估信息? (25)12.上市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事项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咨询有何要求? (27)1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 (28)1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29)1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 (30)1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8 号 (31)17.《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 (32)1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的规定,对于“事实发生之日”怎么理解? (33)19.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 (34)20.《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中的“无偿”怎么理解? (36)21.上市公司收购中,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37)2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哪些反垄断的要求? (38)2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准入有什么特别要求? (40)24.证监会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42)25.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时有何要求? (43)2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委否决后该怎么办? (44)27.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锁定12个月吗? (45)28.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军品信息是否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46)29.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盈利预测的规定? (47)30.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 (48)31.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规定? (49)32.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50)33.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规定? (51)34.上市公司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3)35.对并购重组中相关人员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有什么要求? (54)36.BVI公司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注意什么? (55)37.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 (56)38.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 (57)39.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58)40.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 (59)41.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 (60)42.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61)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 (62)4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 (63)45.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64)46.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 (65)1.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4年04月18日来源: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中,如何认定标的资产进行了股权激励安排?应否按照会计准则将股份支付确认为费用?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计量?答:1.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参照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年171号)、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等有关规定判断标的资产发生的相关股权变动行为是否构成股权激励。

证券知识百问百答

证券知识百问百答

证券知识百问百答2011-07-18 12:34:501、在交易前须要做些什么?答:开户手续解决完后,经由过程自助托付、德律风托付、网上银行等方法把银行卡里的资金划转到资金账户内,深圳证券账户开立当日就能够买入股票,上海证券账户开立后须要在第二日做指定交易才可买入股票。

2.什么是配股?配股是上市公司依照公司成长的须要,依照有关规定和响应法度榜样,旨在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动。

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派,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3.什么是股息与红利?送红股和转增股本有什么差别?股息和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的两种全然情势。

股息是指股东按期按必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

红利则是指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或章程规定向股东分派的残剩利润送红股、配股以及转赠股本是有区其余: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转化为股本,公司总股本是以而增大年夜、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

配股属于发行新股再筹资的手段。

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公积金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不改变股东权益,但增长股本范畴。

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差别在于,红股来自于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而转增股本来自于本钱公积金,是以从严格意义上说,转增股本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4、若何运算除权、除息价格?上市证券产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交易地点股权挂号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运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畅股份更换比例]÷(1+流畅股份更换比例)。

除权、除息日即时行情中显示的该证券的前收盘价为除权、除息参考价。

5、什么是债券?什么是国债?什么是企业债券?债券是当局、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截了当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必定利率付出利钱并按商定前提了偿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证券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证券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证券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证券分支机构是指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下设立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承接和处理与证券交易、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等相关的业务。

证券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是指其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活动。

证券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证券交易业务:证券分支机构可以接受客户的证券买卖委托,并通过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

这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的交易。

证券分支机构还可以进行证券承销、代销等业务,帮助企业融资和发行证券。

2. 投资咨询业务:证券分支机构可以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包括投资建议、投资组合管理等。

通过分析市场行情、研究公司基本面等方法,证券分支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投资决策的参考意见。

3. 理财服务:证券分支机构可以提供各类理财产品的销售和管理服务。

这些理财产品包括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

证券分支机构还可以提供资产配置、风险评估等理财规划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

4. 期货交易业务:证券分支机构可以进行期货交易业务,包括期货合约的买卖、交割等活动。

期货交易是一种风险较高的投资方式,证券分支机构需要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供相关的风险管理建议。

5. 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分支机构可以承接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证券投资组合的管理、资产配置等。

通过风险分散和资产配置的方法,证券分支机构可以帮助客户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6. 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分支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即客户可以通过质押证券获得资金融资,也可以借入证券进行融券交易。

这种业务可以提高客户的投资杠杆,但也增加了投资风险。

7.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证券分支机构可以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帮助客户制定投资策略、选择投资标的等。

证券投资顾问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投资建议。

8. 证券信息咨询业务:证券分支机构可以向客户提供证券市场的信息咨询服务,包括市场行情、公司研究报告等。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陈会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310018)摘要: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是其生命线,不容忽视,近年来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内外部监管缺失、未能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等较大问题,通过加强监管、构建全面的风险控制机制能够有效化解风险。

关键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控制措施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 (2018)09-0089-02收稿日期:2018-06-05作者简介:陈会明(1986-),男,哈尔滨人,会计师,硕士,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一、引言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之一,在资源配置、宏观调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金融行业的复杂性、多样性特点,风险管理已成为证券公司直接关系到生死存亡的核心因素。

随着2018年资管新规的出台,对风险防控的要求更加严格,券商必须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由于外部监管往往成本较高且监管滞后、没有针对性,证券公司只有加强自身内部控制方面的风险控制才是根本途径。

外部监管部门依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

证券公司分为A (AAA 、AA 、A )、B (BBB 、BB 、B )、C (CCC 、CC 、C )、D 、E 等5大类11个级别。

A 、B 、C 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管理水平的相对水平。

D 类、E 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具体看,2017年获得AA 级的券商只有11家,相比129家证券公司来说,显得单薄,此外未出现AAA 级的券商。

通过上述说明能够看出,虽然证券行业风险管理相比之前有较大提高,但证券行业绝大多数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还是存在不少问题。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合规风险控制及管理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合规风险控制及管理作者:李爽来源:《时代金融》2019年第25期摘要:《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细则》是证券公司内部合规风险管理体系的法规依据;加强合规风险管理理念,是保证证券公司健康规范发展的基石。

证券公司必须建立人人合规的合规意识,其分支机构必须树立合规风控无小事的合规理念。

本文从监管案例的分析到合规风险性专项考核及“一票否决”论述了合规风险的重要性,解析了行业内分支机构的风险点及解决方法。

一、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体系的法规依据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所称合规,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

2017年10月1日人实施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中证协发[2017]208号)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合规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指引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有效行使重大决策和监督功能,确保监事会有效行使监督职能;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重视公司经营的合规性,承担有效管理公司合规风险的责任,积极践行并推广合规文化,促进公司合规经营。

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包括合规管理的目标、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履职保障、合规考核以及违规事项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证券公司应当结合本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指导经营活动依法合规开展的具体管理制度或操作流程,切实加强对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风险管理。

证券公司 分支机构 管理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摘要:一、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概述二、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规定三、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转型的原因与趋势四、提升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效率的方法五、结论与建议正文:一、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概述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在境内设立的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

这些分支机构在业务开展、税收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独立性。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有关资料,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则在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自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及其副本。

二、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分支机构遵守公司制度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在管理上需遵循以下规定:1.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2.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三、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转型的原因与趋势随着证券行业数字化转型逐步深入,证券经营机构服务模式从大规模铺设营业网点的“跑马圈地”式揽客向提供精细化、特色化的综合金融服务转变。

在这一过程中,证券经营机构积极谋变,一方面降本增效撤销部分分支机构;另一方面,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创设营业网点。

四、提升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效率的方法1.优化分支机构布局: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和优化分支机构布局,实现资源合理分配。

2.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对分支机构员工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完善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分支机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4.加强风险管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管和风险控制,确保业务稳健发展。

五、结论与建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和转型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证券公司 分支机构 管理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管理
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管理是指对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分支机构的运营和业务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的战略目标。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分支机构建设:证券公司需要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业务需要,在各个地区或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在建设分支机构时,需要考虑人员安排、场地选址、设施建设等各个方面的问题。

2. 分支机构管理制度:证券公司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包括分支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人员管理、业务流程等内容。

这样可以确保分支机构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并且符合公司的整体要求。

3. 人员管理:对于分支机构的人员管理非常重要。

证券公司需要对分支机构的人员进行招聘、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业务素质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能力。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 业务管理:证券公司需要对分支机构的业务进行管理,包括营销、交易、风险控制等方面。

公司可以通过定期报表、业务审核、风险评估等手段,监督和管理分支机构的业务运作,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5. 监督与检查:证券公司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对
分支机构的运营和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这可以通过定期巡查、随机抽查、业务外包审查等方式实施。

如果发现分支机构存在严重问题,公司需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改。

综上所述,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管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公司在制度、人员、业务和监督等方面都下功夫,以确保分支机构的良好运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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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常见问题解答一、证券分支机构设立、收购和撤销备案事项1问:证券分支机构设立、收购和撤销许可转备案依据是什么?答:根据《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3)18号),自2023年3月1日起,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其中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收购和撤销事项由许可转备案管理。

2.问: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境内分支机构备案有什么要求?答: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境内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完成工商设立(或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并抄报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1)备案情况说明,包括营业场所基本情况、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含从业经历)、制度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公司内部决策文件及授权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文件;(3)分支机构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的证明;(4)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5)合规总监出具的公司符合相关要求的意见(对照分支机构设立要求,对公司符合要求的情况逐一发表意见)。

证券公司收购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交:(1)收购分支机构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收购协议;(3)最近3年合规运行情况及经营管理情况说明;(4)收购分支机构客户处理、员工安置、系统衔接等方面的说明;(5)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的公告证明。

3.问:证券公司撤销境内分支机构备案有什么要求?答:证券公司应当妥善处理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分支机构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并自完成上述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并抄报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1)备案情况说明;(2)公司内部决策文件;(3)关于处理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证券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情况的说明(至少包括:撤销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业务范围、客户数量、主要财务数据等;现有客户、员工安置情况;分支机构业务了结情况;如对客户和员工安置、业务了结中出现诉讼、纠纷或者风险,说明处置情况、是否存在遗留问题);(4)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的公告证明;(5)合规总监出具的公司符合相关要求的意见。

4.问:如何报送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撤销境内分支机构的备案?答:证券公司需登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办事服务平台”,网址:)报送相关文件,具体路径为:首页-文件上报-证券基金机构文件上报-新建文件上报。

各机构通过办事服务平台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资料。

5.问:证券公司撤销分支机构申请注销许可证以及现场核查有什么要求?答:证券公司需在注销营业执照后向我局提交注销许可证申请。

撤销分支机构现场核查,纳入日常监管,不再出具现场核查意见,可根据监管需要开展现场核查。

二、许可证事项(一)申(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6.问:许可证材料通过什么方式报送?答:各机构先通过广东证监局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信息平台”,网址::8888∕csrjbiz)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待我局通知领取许可证后报送纸质版材料。

(注:除许可证相关材料仍通过“监管信息平台”报送外,其他事项报备文件均通过“办事服务平台”报送。

后续如证监会调整许可证报送路径,将及时更新通知。

)7.问:如何查询许可证申(换)领进度及反馈情况?答:通过监管信息平台-许可备案-我的申请项,可查询进展(待接收、已接收、已退回等)情况以及反馈情况(涉及退回原因、需补充事项等)。

8.问:如何查收许可证发证通知?答:通过监管信息平台-许可备案(会有弹窗通知领取)。

9.问:领取许可证时需现场提交哪些资料?答:分支机构领取新《许可证》,需提交原许可证正副本及其他申请材料盖章版原件。

如同一公司同期涉及多家分支机构许可证换领的,可由其中一家分支机构代为领取。

(二)许可证申(换)领其他相关事项10.问:许可证申(换)领还有哪些注意事项?答:需注意以下几点:(1)基本表单监管信息平台列示了申(换)领许可证类型,申请人根据具体类型选择申请项目并完整填写表单所有项目。

其中,申请单位填写法人公司名称;换领份数指需换领的许可证原件数量;变更经营范围需提供公司授权文件及公司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变更后营业范围不得超出公司许可证范围及公司授权范围,且表述需一致。

(2)上传完整申请材料根据广东证监局官网办事指南广东辖区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换领许可证材料清单(202301)文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相关备案报告事项(一)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备案I1问: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备案依据及报送材料有哪些要求?答: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聘任分支机构负责人前,应当考察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并自作出聘任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送备案材料。

分支机构应通过办事服务平台董监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备案报告栏目下“任职备案”入口提供以下资料:(1)备案(报告)情况说明(标题注明拟任负责人及分支机构名称,并抄送法人公司所在地证监局);(2)任职情况备案登记表(简历需连续,示范文本见证监会官网公示的行政许可改备案管理服务指南);(3)聘任决定文件及相关决议;(4)聘任单位对受聘人的考察意见(应当对报备人是否符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至(四)项、第十五条规定在任职条件以及是否存在第七条所列举的情形作出说明,并对其个人品行、遵纪守法、从业经历、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等发表明确的考察意见);(5)相关工作经历、诚信状况等证明其符合任职条件的文件(诚信状况信息可通过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6)受聘人员签署的诚信经营承诺书(示范文本见证监会官网公示的行政许可改备案管理服务指南);(7)近3年曾任职单位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离任审查报告、鉴定意见或者聘任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任职调查报告(工作鉴定需曾任职单位盖章或其授权的人力资源部盖章,不认可原任职部门、分公司、营业部等盖章);(8)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12.问: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备案时间起算日是哪天?答: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第40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聘任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自作出聘任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送备案材料,自作出有关聘任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一般以决定日的次日作为第一个工作日。

(二)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免职备案13.R: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免职是否需要备案?答:需要备案。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免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的,应当自作出免职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备案,并通过办事服务平台董监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备案报告栏目下“免职备案”入口提交下列材料:(1)记载免职原因的免职决定文件;(2)相关会议的决议;(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代履职备案14.问: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代履职是否需要报送?答: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合规负责人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由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务,相关人员代为履行职务应当谨慎勤勉尽责,且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自按照前款规定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同时,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2023年修订)》第14条规定,分支机构负责人因故缺位5个工作日以上的,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代为履行职务,并在指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证监局报告。

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应当熟悉相关监管规定,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且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请各机构落实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代履职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要求。

分支机构负责人强制离岗、休假等非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各分支机构自行做好工作安排,不需报送。

(四)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兼职要求15.问: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兼职有什么要求?答: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得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以外的营利性机构兼职;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股的公司仅可兼任董事、监事,且数量不得超过2家,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控股子公司兼职的,不受前述限制。

分支机构负责人兼职的,应当及时通知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在知悉有关情况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五)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改任报告16.问: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改任辖区内本公司其他分支机构负责人是否需要报告?答:需要报告。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规定,辖区内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改任本公司其他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分支机构应通过办事服务平台董监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备案报告栏目下“分支机构负责人改任报告”入口提供以下资料:(1)备案(报告)情况说明(标题注明拟任负责人及分支机构名称,并抄送法人公司所在地证监局);(2)任职情况备案登记表。

(六)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强制离岗报告17.问: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情况和强制离岗稽核报告是否需要报送?答:不需要。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2023修订)第14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分支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与强制离岗制度,确保分支机构负责人至少每3年强制离岗一次,每次离岗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证券公司应当在分支机构负责人强制离岗期间,对分支机构进行现场稽核。

证券公司对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情况和离岗稽核报告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保存。

(七)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18.问: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离任审计有哪些要求?答:《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离任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2个月内将离任审计报告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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