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开展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实施方案
2024年供热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2篇)

2024年供热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____年供热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一、前言供热公司作为燃煤、燃气等能源的供应和分配单位,其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广大用户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做好____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供热业务的正常运营,我们制定了以下供热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全面排查和消除可能存在的供热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供热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任务:a) 制订供热公司____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b) 开展供热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c) 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消除安全隐患;d)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e) 引入新技术、新设备,提升供热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排查计划1. 项目划分: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划分为供热生产、输配设施、设备设施、人员管理四个项目,分别进行排查。
2. 排查范围:全面排查供热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发电、锅炉、输配管道、阀门、压力容器等设施的现场运行情况和设备的工艺参数,以及员工的安全操作情况等。
四、排查方法与措施1. 制定排查表格:根据排查计划制定相应的排查表格,明确排查的内容和标准。
2. 现场排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排查,针对已列出的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并记录存在的隐患。
3. 数据分析:对所排查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
4. 整改措施:根据分析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和时间要求,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5. 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 引入新技术、新设备: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入更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升供热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督查与考核1. 督查机制:建立供热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督查机制,定期查看排查结果和整改进展情况,并进行记录备查。
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

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为加强供热管理,积极推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规范供热用热行为,合理利用资源,推动节能减排,制定了保定市供暖管理办法。
下文是收集的相关全文,仅供参考!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热管理,积极推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规范供热用热行为,合理利用资源,推动节能减排,维护热用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供热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河北省政府令〔2013〕第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设施保护和用热活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供热事业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节能环保、保障安全、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局是全市供热主管部门,对市区城市供热用热实行统一规划,负责城市供热用热的指导、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用热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供热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导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发改、规划、住建、环保、工信、财政、国土、质监、人社、安监、物价、电力、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供热用热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和大型区域锅炉等集中供热方式,保障城市供热;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据供热专项规划制定城市供热管网建设计划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并分步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供热应急保障制度,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应急预案,设置供热应急专项资金,提高供热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应对供热突发事件。
出现供热中断等突发事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供热,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保定市供热管理实施办法.doc

保定市供热管理实施办法《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7月1日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
下文是我收集的关于保定市供热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保定市供热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热管理,积极推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规范供热用热行为,合理利用资源,推动节能减排,维护热用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供热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河北省政府令〔20xx〕第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设施保护和用热活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供热事业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节能环保、保障安全、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局是全市供热主管部门,对市区城市供热用热实行统一规划,负责城市供热用热的指导、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用热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供热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导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发改、规划、住建、环保、工信、财政、国土、质监、人社、安监、物价、电力、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供热用热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和大型区域锅炉等集中供热方式,保障城市供热;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据供热专项规划制定城市供热管网建设计划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并分步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供热应急保障制度,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应急预案,设置供热应急专项资金,提高供热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应对供热突发事件。
出现供热中断等突发事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供热,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环保方案】保定市清苑区2018-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环保方案】保定市清苑区2018-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保定市清苑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保定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切实做好我区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区整体空气质量较年初持续改善,但与去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较差的现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特别是秋冬季采暖期容易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且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
面对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转差的不利局面,我们必须在落实现有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更加科学、精准和有效的强化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降低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努力提高秋冬季取暖期PM2.5下降比率。
各乡镇政府(城区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勇于担当、强化攻坚,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抓好各项治理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和任务。
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城区秋冬季取暖期细颗粒物浓度比2016年-2017年同期下降22%以上,重污染天数比2016年-2017年同期下降20%以上。
基本思路:针对秋冬季污染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弱项,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电厂20242024年度供暖运行方案

电厂20242024年度供暖运行方案一、供暖目标与原则1.确保供暖区域内所有用户温暖过冬,供暖质量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坚持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3.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供暖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供暖安全。
二、供暖设施检查与维护1.对供暖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对供暖管道进行清洗、保温处理,减少热量损失。
3.对供暖系统进行调试,确保供暖效果达到预期。
三、供暖运行策略1.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供暖参数,保证供暖温度稳定。
2.实行分时供暖,白天供暖温度保持在18-22℃,晚上调整为16-20℃。
3.针对特殊区域,如幼儿园、敬老院等,适当提高供暖温度。
四、节能减排措施1.优化供暖设备运行,降低能耗。
2.加强供暖管道保温,减少热量损失。
3.利用余热回收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五、供暖服务与保障1.建立供暖服务,及时解答用户疑问,解决供暖问题。
2.定期对供暖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运行稳定。
3.遇到突发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供暖不间断。
六、供暖费用与补贴1.根据供暖面积、供暖时间等因素,合理制定供暖费用标准。
2.对低收入家庭实行供暖补贴政策,减轻生活负担。
3.加强供暖费用监管,确保费用合理、透明。
七、供暖安全与环保1.严格执行供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运行安全。
2.加强供暖系统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定期开展供暖系统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八、供暖运行监测与评估1.建立供暖运行监测系统,实时掌握供暖情况。
2.定期对供暖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运行策略。
3.加强与用户的沟通,了解用户需求,提高供暖服务质量。
2.针对不足之处,制定改进措施,为下一年度供暖做好准备。
3.不断完善供暖运行方案,提高供暖服务质量。
十、供暖运行宣传与推广1.加强供暖运行宣传,提高用户对供暖政策的了解。
2.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提高供暖行业整体水平。
3.与其他供暖企业交流经验,共同提高供暖服务质量。
这份方案旨在确保电厂20242024年度供暖运行的高效、安全、环保,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供暖服务。
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开展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实施方案

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开展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实施方案(完整正式规范)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开展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实施方案为确保全区“气代煤”安全稳定运营、保障供暖运行安全, 规范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 明确监管职责, 构建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领导小组, 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拴宝任组长, 副区长赵永建、区政府党组成员魏洪海任副组长, 发改局、住建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质监局和相关乡镇(城区)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立在住建局, 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长张宏伟同志兼任, 负责统筹协调我区“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的具体事宜。
要推行包联责任制, 实行区领导包供热、燃气企业, 乡镇干部包村、街道干部包小区, 村委会和居委会干部包户, 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二、责任分工(一)乡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 各有关股所站、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辖区内“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
各乡镇安监所负责对本辖区内“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工作进行监管, 并结合燃气公司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培训和宣传品发放、张贴, 确保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乡镇、村安全协管员巡查制度。
每天开展安全巡查, 协调解决辖区内燃气使用安全问题, 建立日检查台账, 发现问题, 及时处置, 及时报告。
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各有关乡镇、村要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应急消防队, 村要建立微型消防站。
结合季节特点, 定期开展综合演练, 确保一旦发生事故, 响应及时, 救援有效。
取暖安全运行实施方案

取暖安全运行实施方案
一、设备检查与维护。
1. 定期检查取暖设备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确保其完好无损,避免短路和漏
电现象的发生。
2. 清洁取暖设备的滤网和散热片,防止灰尘堵塞影响散热效果,减少火灾隐患。
3. 定期清洁取暖设备的燃烧室和排烟道,防止积灰导致燃烧不完全,产生一氧
化碳等有害气体。
二、使用注意事项。
1. 在使用取暖设备时,要保持通风良好,避免一氧化碳积聚,造成中毒事故。
2. 使用电暖器时,不要使用劣质插座和电源线,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3. 使用燃气取暖设备时,要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和阀门,确保不漏气,避免爆炸
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用电。
1. 使用电暖器时,要避免大功率电器同时使用,以免电路过载引发火灾。
2. 避免使用过度老化的电源线和插头,以免发生短路和漏电事故。
四、灭火设备准备。
1. 在取暖设备周围放置灭火器和火灾报警器,以备不时之需。
2. 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和压力,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定期安全演练。
1. 定期组织取暖设备使用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取暖安全的重
视程度。
2.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和中毒事故的处理流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
时有效地处置。
六、监测与反馈。
1. 安装烟雾报警器和一氧化碳报警器,定期检查其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使用。
2. 建立取暖设备安全运行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以上就是我们制定的取暖安全运行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重视和遵守。
只有做好取暖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才能确保冬季取暖的安全和舒适。
【环保方案】保定市清苑区12月份中、下旬空气质量超常应急保障措施

【环保方案】保定市清苑区12月份中、下旬空气质量超常应急保障措施保定市清苑区12月份中、下旬空气质量超常应急保障措施为有效应对2017年冬季采暖期燃煤排放污染和重污染天气过程,确保完成国家和省、市定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目标,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补齐工作短板,打赢蓝天保卫战,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自12月11日起至12月31日,在城区实行空气质量超常应急保障措施,全力做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城区办、清苑镇及区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建立工作专档,全面推进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一)全力推进散煤管控。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畅通举报渠道,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处罚;城区办、清苑镇负责,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在城区、南大冉一、二、三、四村、北大冉村、中冉村(以下简称“三冉”)建立巡逻员制度,严防死守,继续开展“四清”行动,保持散煤“归零”,防止散煤复烧;区农业局负责,积极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严禁燃烧散煤。
(二)减少移动污染源排放。
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负责,严格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狠抓禁限行;经城区的黄牌货车要疏导走绕行;严格落实黄牌照货车24小时禁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城区以内禁行;加强驾校车辆管控;加大对加油站(点)及油罐车进行全覆盖排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力度,对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点),立即查封取缔;视重污染天气程度适时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三)强化企业监管。
区环保局、区工信局负责,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继续以高压的态势,防止“散乱污”企业发生反弹;区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涉VOCS企业的监管,确保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达标排放;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管控。
(四)严格控制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
区委农工委、清苑镇负责,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三冉”秸秆和垃圾工作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区执法局负责严查城区焚烧垃圾行为,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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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开展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实施方
案
为确保全区“气代煤”安全稳定运营、保障供暖运行安全,规范操
作流程和技术规范,明确监管职责,构建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领导小组,由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拴宝任组长,副区长赵永建、区政府党组
成员魏洪海任副组长,发改局、住建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质监
局和相关乡镇(城区)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长张宏伟同志兼任,负责统
筹协调我区“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的具体事宜。
要推行包联责任制,实行区领导包供热、燃气企业,乡镇干部包村、街道干部包小区,村委会和居委会干部包户,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二、责任分工
(一)乡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各有关
股所站、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
各乡镇安监所负责对本辖区内
“气代煤”安全运行和保障供暖运行安全工作进行监管,并结合燃气公司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培训和宣传品发放、张贴,确保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乡镇、村安全协管员巡查制度。
每天开展安全巡查,协调解决辖区内燃气使用安全问题,建立日检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各有关乡镇、村要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消防队,村要建立微型消防站。
结合季节特点,定期开展综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响应及时,救援有效。
4.建立宣传培训机制。
各有关乡镇要定期组织安全监管人员、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乡村安全协管员,开展全方位的教育培训;通过村喇叭广播、发放明白纸、宣传册、悬挂条幅、粉刷标语等多种形式,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
5.检查巡查内容
(1)燃气设备、设施建设和使用场所符合安全标准,管理到位,燃气企业合法合规、安全运营。
(2)农村“气代煤”工程建设手续规范合法,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整理到位,竣工验收和工程管理资料归档并完成移交。
(3)农村“气代煤”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乡村安全协管员
工作到位,管理有效。
(4)燃气管线标志牌、警示标志、架空跨越管线限高标志牌设置到位,道路两侧燃气竖管及燃气调压箱设置防撞保护装置。
(5)架空燃气管线与供电线路不得搭接缠绕,防护措施到位。
燃气
管线下面无堆放木材、柴草等易燃杂物,燃气管线上无悬挂、捆绑
物品、晾晒衣服等行为。
(6)巡线、巡查、入户检查到位,记录完整。
燃气软管使用防鼠咬
软管,安装使用规范,不存在使用双气源问题。
燃气壁挂炉质量合格,售后服务及时到位,无私接私改燃气管线及偷盗气行为。
(7)农村燃气企业经营运行无违法违规行为,对加臭剂加注使用等
环节管理规范,检查维修及时。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应急预案,并
适时演练。
(二)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做好
督导检查。
1.双代办:及时完善建设手续,整理工程竣工图,制定“气代煤”
工程管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逐村逐户登记,并及时整改验收;
组织燃气企业和基层组织,深入持久地开展用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让大喇叭响起来、文化墙画起来、明白纸贴出来、公众号讲出来、
手机微信聊起来,让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用一切可以利用的
手段,强化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用气能力。
2.住建局:强化行业监管,督促各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3.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天然气管道建设施工、运行过程中
安全进行全程监督,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气代煤”工程的安全运行和设施进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居民安全
用气手册,做好安全宣传工作;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
管理。
4.质监局:负责门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天然
气压力管件、计量器具和生产领域壁挂炉、灶具等燃气用具进行质
量监管。
5.市场监管局:会同质监局、公安局和有关乡镇,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集中行动,对流通领域壁挂炉、灶具等燃气用具进行质量监管,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消除使用安全隐患。
6.消防大队:逐村开展天然气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居民消防意识。
7.农业局:负责做好农村实用燃气取暖政策的宣传。
住建局、安监局、消防大队在采暖季至少进行两次拉网式检查,督
导燃气企业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帮助农户养成良好的安全用
气习惯。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各司其职,各
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气代煤”安全管理,保障安全有效
运行。
“煤改气”分包乡镇工作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对所分包乡镇
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运行。
1.燃气企业要切实履行设施防护和供气运行安全的主体责任。
要保
质保量配备齐全安全防护装置,设置各类提示、警示标志。
扎实做
好场站、管线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完善应急预案,落
实驻村安全员制度,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提高供气安全运行
能力。
在确保气源稳定供应的同时,严防供气运行安全事故。
2.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人员值班、巡线巡检、抢险抢修等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管网及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要完善应急
预案体系和应急抢险组织体系,储备抢险抢修物资、设备,开展应
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速度,杜绝重大停暖事故发生。
3.以《河北省农村气代煤标准化手册》为基础依据,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辖区内“气代煤”工程安全评估
验收工作,坚决做到不验收不投入使用、不安全不投入使用(燃气公司、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第三方
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验收)。
4.对留守家庭及孤寡老人,要手把手传授燃气具使用方法,避免因使用不当发生事故。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着力解决重点、难点和隐患点。
要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二)细化责任。
各燃气企业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要求,把各项工作分点、分线、分片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坚持网格化治理,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突出治理,确保落到实处。
(三)强化问责。
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实行“零容忍”。
对工作不力、简单应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严肃问责、追责。
将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和乡镇将严格处罚。
(四)加强宣传。
要广泛宣传,尤其要把从业人员、留守人员、散居人员做为安全教育重点,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的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