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课时津贴及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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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2023年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2023年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一、引言中学教师是培养未来社会人才的重要群体,为进一步激发他们的教学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我校特制定了2023年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津贴发放的对象和标准,确保津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二、对象范围1.中学教师:指在我校中学部门担任正式教学工作的全日制教师。

三、课时津贴发放标准1.课时津贴发放标准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确定。

2.校内课时津贴:校内课时津贴按照每节课50分钟计算,根据教师在校内的授课时数给予相应津贴。

具体标准如下:(1)高中教师:每月在校内授课时数在16节及以上的,按照每节课25元计算;13节至15节的,按照每节课20元计算;12节及以下的,不发放校内课时津贴。

(2)初中教师:每月在校内授课时数在18节及以上的,按照每节课20元计算;14节至17节的,按照每节课15元计算;13节及以下的,不发放校内课时津贴。

3.校外课时津贴:校外课时津贴是指教师参与校外教学活动所发放的津贴。

校外课时津贴的标准如下:(1)高中教师:每月参与校外教学活动的课时数在5节及以上的,按照每节课30元计算;4节及以下的,不发放校外课时津贴。

(2)初中教师:每月参与校外教学活动的课时数在5节及以上的,按照每节课25元计算;4节及以下的,不发放校外课时津贴。

四、岗位津贴发放标准1.岗位津贴是指教师因担任特殊岗位而享受的津贴。

我校特设立以下岗位津贴:(1)教研组长:每个教研组长享受每月200元的岗位津贴。

(2)年级组长:每个年级组长享受每月150元的岗位津贴。

(3)班主任:每个班主任享受每月100元的岗位津贴。

(4)其他特殊岗位:其他特殊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发放标准由学校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2.岗位津贴的发放原则是岗位和责任对等、公平公正。

教师担任多个岗位时,只能享受其中一个岗位的津贴,不叠加发放。

五、津贴发放及管理1.津贴发放周期:津贴每月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一)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

根据河北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新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制度。

激励教师爱岗敬业。

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有效推动学校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时间考核对象:在编在岗已聘的正式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考核内容1、校级领导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保定市中小学校长职业行为规范》、师德建设、学校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落实“一比两率”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3、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范文(三篇)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范文(三篇)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职工的激励机制,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教职工工资及津贴发放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适用于中学教职工中享受课时津贴、岗位津贴的教职工。

第三条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由所在中学根据教职工工作情况、岗位特点以及学校教职工收入水平制定并实施。

第四条课时津贴由教职工的课时工作数量以及课时工作内容来确定;岗位津贴由教职工所担任的岗位以及岗位级别来确定。

第五条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应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发放,不得有任何歧视性和随意性。

第六条课时津贴、岗位津贴的发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社会保险、税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中学教职工对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所在中学的人事部门提出申诉,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二章课时津贴的发放第八条课时津贴按照每节课时的工作、工作时长和工作内容来确定。

第九条中学应当结合教职工的教学工作、实验工作、学术研究等情况,合理划分各项工作的课时津贴标准。

第十条中学应当根据课时津贴标准,统一制定课时津贴计算表,明确各级教师的课时津贴标准。

第十一条中学应当明确教职工课时津贴的发放周期和发放方式,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二条课时津贴应当根据教职工完成课时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核算,不得存在抄袭、作弊等行为。

第十三条中学应当建立健全课时津贴发放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将课时津贴作为绩效工资的一部分。

第三章岗位津贴的发放第十四条岗位津贴按照教职工所担任的岗位和岗位级别来确定。

第十五条中学应当根据岗位津贴标准,明确各级教师的岗位津贴标准。

第十六条中学应当明确教职工岗位津贴的发放周期和发放方式,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七条岗位津贴应当根据教职工担任的岗位的级别和职责进行核算,不得存在不实报告、虚报等行为。

第十八条岗位津贴的发放应当与教职工的岗位级别评定、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相结合,确保公正、客观。

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范本

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范本

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激励中学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我校特制定本《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依据《职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学教师。

三、课时津贴的定义课时津贴是指根据教师课时数和岗位等级,向中学教师发放的一种绩效奖励。

四、课时津贴的发放标准1.课时津贴的等级划分根据教师的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结果,将教师分为A级、B级、C 级三个等级。

2.课时津贴的计算方法课时津贴的计算公式为:课时津贴=课时数× 课时单价。

其中,课时数为教师的实际授课课时数,课时单价根据教师的岗位等级确定。

3.课时单价的确定根据教师的岗位等级确定课时单价,具体如下:A级教师:每课时津贴80元;B级教师:每课时津贴60元;C级教师:每课时津贴40元。

四、课时津贴的发放程序1.绩效考核和岗位等级评定每学期末,学校将进行绩效考核和岗位等级评定,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课堂教学效果等因素,评定教师的岗位等级。

2.课时津贴的申报每学期开始前,教师需向学校提出申报课时津贴的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课时津贴的审批学校将按照教师申报的课时数和等级,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发放通知。

4.课时津贴的发放经审批通过的教师,将在每学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课时津贴发放到教师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事项1.课时津贴的税收和保险课时津贴将按照国家税收和保险政策执行。

2.课时津贴的变动如果发现教师的岗位等级变动,学校将根据新的等级重新计算课时津贴。

3.违规行为处理如果教师在课时津贴申报和发放中存在违规行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追回已发放的课时津贴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学校有权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及时通知教职工。

以上即为《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范本》,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

教师课时津贴绩效考核办法

教师课时津贴绩效考核办法

教师课时津贴绩效考核办法教师课时津贴(指考试科目任课教师,非考试科目任课教师以课时计)分为固定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

一、固定津贴(每人每节计):占课时津贴总额的60%初中:初一、二 12元;初三:高中:高一、二 21元;高三:24元二、绩效考核津贴(每人每节计),占课时津贴总额的40%初中:初一、二 8元;初三:高中:高一、二 14元;高三:16元三、绩效津贴考核内容及分值:(一)考核内容1、任课班级人数2、作业3、学生测评4、考试成绩(二)分值及权重1、以年级组各班平均人数为基数,多一人加10分;少一人减5分。

权重为10%。

2、作业:权重为25%3、学生测评:权重为15%4、考试成绩:占50%四、考核细则:(一)作业:每月检查一次。

放月假时由教务处和年级组共同对每位教师的各类作业进行检查。

具体为:1、作业数量分量及难度:符合学生实际和教学常规要求。

(20分)2、批改认真。

作文要有眉批、边批和总评语;要指出错别字、错用标点符号和病句,并要指出文章立意、构思、结构、语言表达等方面的优缺点。

其他各科作业也要有正、错的批判,必要时有评语。

(40分)3、作业后要有讲评,做出“有布置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

(20分)4、让学生建立错题本,及时订正总结。

(20分)(二)学生测评:每月一次,组织全体学生参加,对各科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测评分为A、B、C、D四类,以项最高为结果。

A:80----100分 B:60----80分C:40----60分 D:40分以下(三)考试成绩1、每月举行一次统一考试(含期中考试)。

各年级各科按同类班级平均分数排名次,分为A、B、C(或A、B)档次,分别记80---100分,60---80分,40---60分。

2、优秀生加分A:单科成绩及格1人,加5分;优秀1人,加10分;B:进入年级前10名,每人加10分;进入前30名,每人加8分;进入前50名,每人加6分;进入前100名,每人加4分。

教师课时津贴及绩效考核办法

教师课时津贴及绩效考核办法

教师课时津贴和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一、考核项目将教师考核分为月考核,阶段性考核和高考绩效考核三部分。

二、具体考核办法1、月考核(课时津贴)1)考核项目包括:教案(20%),作业(20%),学生评价(20%),巡教(20%)和月考质量系数(20%)说明:月考质量系数,将根据《系学生月考教师教学质量检测系数考核方案》进行核定。

2)课时津贴基数:高考课程15元/课时,普通话10元/课时,其他课程12元/课时,早自习5元/节,晚自习10元/节2、阶段行考核(绩效奖励)一学期进行两次奖励,分别是期中和期末,具体奖励办法见《教师绩效阶段性考核办法》3、高考绩效考核将根据系学生成绩并结合历年高考录取分数,制定我校《高考绩效考核办法》,在高二学期末进行公布。

三、附件1、系学生月考教师教学质量检测系数考核方案2、教师绩效阶段性考核办法附件一系学生月考教师教学质量检测系数考核方案一、教学教师质量系数1、月考教学质量系数基数为0。

9,满分为1。

2、及格率系数:按百分制计算,单科及格率达60%,加0。

3,低于60%,减0.3,如果是教两个及以上班级的都达60%,系数加0。

3+0.1(多一个班加0.1),如果都没达到60%,系数减0。

3-0。

1(多一班减0。

1);3、优生率系数:按单科成绩,按全系人数的30%计算优生人数(即总分前70名),在计算班级进入前70名的人数,如超过本班人数的30%,加0.3,达到的加0.2,低于的不加分;如只有一人教一个班一科的,按上90分人数的30%计算优生率加分;4、平均分系数:全系第一名,加0.5,第二名加0。

3,第三名加0.2,第四名加0。

1 ,第五名不加分,如果教两个班及以上的按名次叠加算平均数加分;5、对于单科一人教通的科目,不参加第4项的名次加分,但是如果第2、3项都达到最高加分的教师再加0.3;二、班主任教学质量系数1、优生率系数:按总分计算,按全系人数的30%计算优生人数(即总分前70名),按进入前70名的个数排名,第一名,加0。

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办法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发放办法(第五届教职工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为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而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及办学效益,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绩效工资发放对象:除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交流、支教教师)二、绩效工资发放时间:教职工绩效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

每学期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三、绩效工资构成及发放办法:教师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其具体发放如下:(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岗位职责等因素。

对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反之,视具体情况相应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

其中,对长期病假人员可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规定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数额。

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工作由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发放下一个学期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时实施。

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部分核入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过程奖励、多代课奖励、测试成绩奖励、获奖情况奖励、访万家工作情况奖励、出勤考核奖励、人均奖等,具体奖励办法如下:教职工个人奖励绩效工资(元)=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过程奖励+多代课奖励+测试成绩奖励+获奖情况奖励+访万家工作情况奖励+出勤考核奖励+基本任务完成奖(人均奖)。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1、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

2023年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2023年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2023年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2023年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项目老师年度绩效工资考核表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结合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及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1、岗位量化:按照岗位工作量,兼顾教学、管理、后勤等各个方面人员的利益,向教学一线、担任重点管理工作的教职工倾斜,做到岗变薪变,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

2、聚焦绩效:逐步转变平均福利为考核激励,向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拉开差距,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3、考核发放:完善岗位考核制度,实施科学的过程管理,履行岗位职责方能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阳光操作,按制度考核,按原则操作,实事求是,严格审批,及时公开。

二、绩效考核经费的根据区教育局规定与学校实际,本次用于岗位考核及绩效考核的经费不涉及个人原有档案工资,暂由以下部分组成:⑴教师每月岗位责任奖250元(每人每年3000元);⑵学校预算外收入经区教育局按规定统筹以后,剩余部分的.30%;此外,将学校原有每学期用来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以及对教育教学成果考核的专项经费有机纳入。

三、绩效考核工资的构成:学校自主确定分配方案,在保证基数的前提下,通过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的岗位系数工资、课时津贴、专项津贴、绩效考核等,采取月考核发放、学期末考核发放、年终考核发放等形式兑现。

一月考核发放项目及标准:每学期以5个工作月考核发放,主要针对岗位工作量与平时的教育教学常规与参与学校日常管理的情况,每月考核发放的项目有:岗位(课时)津贴,年段部综合考核奖,代课补贴等。

具体项目与标准为:1.岗位(课时)津贴:(1)岗位(课时)津贴的核算:基本计算公式:每月工作量(周工作折算课时数4)5元说明:①在教学岗位上的:如果满或者超工作量的,月岗位(课时)津贴为:每月工作量(周工作折算课时数4)51;如果未满工作量的:月岗位(课时)津贴则为:每月工作量(周工作折算课时数4)5(周工作折算课时数16)1②在教辅后勤岗位上的:如果满或者超工作量的,月岗位(课时)津贴为:每月工作量(周工作折算课时数4)50.8;如果未满工作量的:月岗位(课时)津贴则为:每月工作量(周工作折算课时数4)5(周工作折算课时数16)0.8③岗位(课时)津贴的发放:岗位(课时)津贴每月按照实际工作折算课时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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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时津贴和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考核项目
将教师考核分为月考核,阶段性考核和高考绩效考核三部分。

二、具体考核办法
1、月考核(课时津贴)
1)考核项目包括:教案(20%),作业(20%),学生评价(20%),巡教(20%)和月考质量系数(20%)
说明:月考质量系数,将根据《系学生月考教师教学质量检测系数考核方案》进行核定。

2)课时津贴基数:高考课程15元/课时,普通话10元/课时,其他课程12元/课时,早自习5元/节,晚自习10元/节
2、阶段行考核(绩效奖励)
一学期进行两次奖励,分别是期中和期末,具体奖励办法见《教师绩效阶段性考核办法》
3、高考绩效考核
将根据系学生成绩并结合历年高考录取分数,制定我校《高考绩效考核办法》,在高二学期末进行公布。

三、附件
1、系学生月考教师教学质量检测系数考核方案
2、教师绩效阶段性考核办法
附件一系学生月考教师教学质量检测系数考核方案
一、教学教师质量系数
1、月考教学质量系数基数为0.9,满分为1。

2、及格率系数:按百分制计算,单科及格率达60%,加0.3,
低于60%,减0.3,如果是教两个及以上班级的都达60%,系数
加0.3+0.1(多一个班加0.1),如果都没达到60%,系数减
0.3-0.1(多一班减0.1);
3、优生率系数:按单科成绩,按全系人数的30%计算优生人
数(即总分前70名),在计算班级进入前70名的人数,如超
过本班人数的30%,加0.3,达到的加0.2,低于的不加分;如
只有一人教一个班一科的,按上90分人数的30%计算优生率加
分;
4、平均分系数:全系第一名,加0.5,第二名加0.3,第三名
加0.2,第四名加0.1 , 第五名不加分,如果教两个班及以上
的按名次叠加算平均数加分;
5、对于单科一人教通的科目,不参加第4项的名次加分,但
是如果第2、3项都达到最高加分的教师再加0.3;
二、班主任教学质量系数
1、优生率系数:按总分计算,按全系人数的30%计算优生人
数(即总分前70名),按进入前70名的个数排名,第一名,
加0.5,第二名加0.3,第三名加0.2,第四名加0.1
2、单科名次分系数:按个数加分取平均数;第一名,加0.5,
第二名加0.3,第三名加0.2,第四名加0.1
3、如只有一人教一个班一科的,无法排名,按上90分人数的
30%计算优生率加分;
附件二、教师绩效阶段性考核办法
一、阶段性考核时段和考核对象
阶段性考核为每期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考核。

二、阶段性考核形式
德阳校区和平昌校区相同科目拉通评比,不同科目按成绩比例评比。

三、考核基数
按2013年和2014年绩效平均值270元/人作为参照,按期中和期末成绩考核。

期中考试考核基数为200(暂定),发放2个月,期末考核基数为260元,发放3个月。

(享受月份按教学月9个月加补课月1个月测算)。

四、考核系数
参照月考核教师质量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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