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纺织安全生产总则标准范本
纺织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纺织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纺织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4. 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纺织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纺织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2. 安全生产检查应覆盖生产现场、消防设施、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各个方面。
3.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2. 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
3. 依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安全生产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3.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事故频发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纺织厂全体员工。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生产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场所整洁、有序,无杂物堆积,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5篇)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公司领导安全职责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总则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总则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总则为了确保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以及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总则。
本总则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生产环节,是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
一、安全生产责任1. 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首先由企业的领导层负责。
企业领导层应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政策,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落实。
2. 各级管理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 部门和班组负有监督本部门或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4. 所有员工都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应当积极配合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得违章操作,不得私自更改或拆卸设备。
二、安全生产管理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并执行这些制度。
2. 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闭环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 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操作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稳定性,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和更换。
三、安全生产措施1. 严格执行生产作业安全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避免因个人安全防护不到位而造成伤害。
2. 加强设备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提高设备的自动化程度,避免操作人员过度劳动和高风险环境下工作。
3. 组织安全生产演练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能力,确保员工在危险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适当措施。
四、安全监督和奖惩机制1.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2. 对于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教育和警示,严禁以任何形式奖励安全事故。
丝绸纺织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丝绸纺织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工作场所安全1.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干燥,维护灯光明亮,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2.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查电线、插座和电器设备,如发现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
3.车间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确保员工能够随时注意到安全提醒。
4.车间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应急疏散通道,并且常年保持畅通。
5.车间内应分类存放化学品和危险品,并设置密闭存放区域。
二、操作安全1.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并且通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在操作设备之前,要确保设备安全开关和紧急停止装置的正常工作。
3.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机器设备,必要时应设置过程锁定装置。
4.操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包括佩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
5.在更换设备部件和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步骤。
三、化学品和危险品安全1.操作人员应统一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服,并佩戴绝缘手套、口罩和耳塞等个人防护装备。
2.操作人员需要经过化学品危害培训,并熟悉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
3.化学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储存柜中,且定期检查其密封性和有效期。
4.使用化学品时应注意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进入呼吸道,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受影响的部位。
四、用电安全1.所有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具备合格证明,确保电气设备的可靠性。
2.严禁在用电设备周围放置易燃物品,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3.用电设备和线路应定期检查维修,及时处理电线插座和开关的老化、松动或其他异常情况。
五、突发情况处理1.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突发情况的培训和演练,了解应急疏散路线和避险区域。
2.发生火灾、漏电等突发情况时,应第一时间按照应急计划执行,迅速疏散人员并通知消防、急救和相关部门。
3.突发情况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个人安全责任1.所有员工应自觉履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4篇)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纺织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纺织生产加工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纺织行业,包括纺织原料生产、纺织品生产、纺织品印染加工、纺织机械制造与销售等相关行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纺织行业企业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要承担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第六条纺织行业企业应当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岗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纺织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纺织行业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加强安全意识。
第九条纺织行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第十条纺织行业企业应当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纺织行业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理事故,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纺织行业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设施第十三条纺织行业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和安全要求,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纺织行业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七条纺织行业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能源管理制度,确保能源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第十八条纺织行业企业应当进行事故隐患排查,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纺织行业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纺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纺织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纺织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第四条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如下:1. 零死亡事故:杜绝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死亡事故。
2. 零重伤事故:确保生产过程中重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0%。
3. 零火灾事故: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4. 零中毒事故:确保生产过程中无中毒事故发生。
5. 零交通事故:确保生产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
6. 零职业卫生伤害事故:确保员工职业卫生得到有效保护。
7. 年轻员工伤事故率控制在1%以内。
8.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9.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1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八条应急管理1.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一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本公司的各项工作都要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第二条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生产工作以及有关人员均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人人注重安全.第三条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积极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四条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圆满和超额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一、员工上班时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看书报、闲谈和私自换班,更不准将自己操作的机器、设备交给他人操作.二、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女员工应留短发或将长发卷入帽内,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准系围巾和赤脚上班.三、不准酒后上班或当班睡觉,上班时精力要集中,不准将小孩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带进生产车间,当班不准做私活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四、操作工必须熟悉机械设备性能,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不准违章指挥.五、对各种机电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全部穿戴整齐,严格贯彻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制度.正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不准乱动、乱搬,以免碰伤或触电.六、在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停机,无指令信号,任何人不得合闸.七、配电室、油库、材料库、原料库、成品库等要害部门,闲散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八、各种压力容器、车辆、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九、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消防规范化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装位置显眼,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十、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要及时处理.十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如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以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工作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清理场地,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二、一切操作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操作,必须持有合格证,才准上岗操作.三、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处理.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用手触转动的部位.四、必须钻研技术,熟悉自己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原理.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五、检修机械设备时,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检修,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验收,不准使用.六、严禁非电气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等安全设施.七、电气设备上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不准用湿手接触电气开关,不准用潮湿的工具洗刷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八、加强用火管理,禁火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要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九、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性的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有专人管理.十、对生产有害于人体的液体、气体、灰尘等必须隔离生产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治理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规划管理制度一、各车间、部门在编制月、季、年的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车间、部门的安全措施计划.二、安全措施计划内容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防火、防爆、防毒、防污染和防职业病等为目的的各项措施.三、各车间、部门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公司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全厂的生产、技术、财务计划中确定各项措施落实.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经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由财务部对此经费进行监督,保证资金到位.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由供销部按公司审批计划,保证供应.第六条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公司应设立一名值班员负责安全,每天佩戴标志值班,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七条值班员的任务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2、认真检查各种安全防护罩、装置、设施,对发现不安全因素的隐患要立即报告处理.3、检查员工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使用不当者立即纠正.4、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第八条安全员职责1、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对违章操作、危险作业的,有权提出批评和劝阻,劝阻不听的有权停止工作,情况严重者,报告公司严肃处理.2、对当班发现的隐患需查明情况,如处于紧急状态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操作,并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处理.3、有权制止长头发、系围巾、高跟鞋、拖鞋人员进入车间.第九条各类事故的管理制度一、各类事故的定义:1、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违反工艺指标和岗位操作规程,指挥有误,造成原料半成品、产品报废、影响了减产或停车事故.2、生产质量事故:凡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半成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直接影响生产和检修计划的完成.3、交通运输事故:凡是违反交通管理、事业心不强、操作不当发生翻车、碰车、伤人、伤车,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者.4、生产设备事故:企业所有的生产设备发生事故或损坏,直接造成损失或停产.5、火灾事故:无论何种原因,凡是发生了起火,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称为火灾事故.6、爆炸事故: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化学性、物理性爆炸事件,使财产遭受损失或停产、伤亡的.7、工伤事故: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存在危险因素,突然使人身受到损伤,或使人的某种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一切事故.8、人为故意损坏事故:心怀不满或故意泄愤,人为对物体或物资实施破坏或损毁者.9、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因素影响或客观上尚未认识掌握发生的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10、未遂事故:凡是操作不当或维修不彻底等因素,已够上事故条件,而及时发现抢救,避免了事故发生.二、各类事故发生应负责任1、生产事故,由生技部负责.2、生产设备事故,由管机械设备、动力的生产设备部负责.3、产品质量事故,由生技部所属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4、交通事故,由管理车辆的供销部负责.5、火灾事故,保卫部、生技部负责.6、爆炸事故,保卫部负责.7、人身伤亡事故,由保卫部、生技部负责.8、破坏事故,由保卫部负责.9、自然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各分工管理部门,按事故类别划分责任.10、各类事故发生情况,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情况应及时反映汇报生技部和保卫部.三、引起各类事故的原因1、违章操作.2、维修检查不彻底.3、缺乏安全知识和操作不当.4、设备配件、工具等不齐或质量不良.5、检查质量不良.6、检查计划不周.7、工作场地通道不畅通.8、照明不良.9、劳动组织不合理.10、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者规章制度不健全.11、对现场工作缺乏了解或指导失误.12、设计、安装、制造有缺陷.第十条机器设备安全检查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机械工业部颁布的设备管理及设备检查制度文件精神.二、生技部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设备维修保养教育.三、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厂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设备检修登记卡.四、对机械设备进行调查、测试、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原因,并研究防范措施.五、机械设备改善、维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技术要求.六、各车间、部门所属设备、除维修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任意拆装,各种设备不准带病运转.第十一条卫门制度为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人身安全,促进两个精神文明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公司内员工和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如在厂区不服从指挥,故意肇事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论处.二、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门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如带公司财产出厂门者,按照本人认识态度好坏和情节轻重酌情处理.除退还外,还必须按照财产折款的一至五倍处以罚款.三、凡外来人员必须先到门卫室登记、验证后经门卫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厂,在洽谈业务和会客时不得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如有违反者,给予10至30元罚款的处理.四、当班的门卫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详细情况记录,交接班时,同时做好交接班记录,方能离岗.五、门卫值班人员应着装整齐,坚守岗位,坚持原则,礼貌待人,以理服人.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教育制度一、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伤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地举办安全生产学习班,学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宣传,使干部、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二、凡是新工、代培工、实习人员、临时工以及工人工种交换,都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进入工作岗位.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揭露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组织力量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是贯彻执行领导、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原则,发动和依靠员工边学边改.在整改中做到人员、措施、完成日期三落实.二、公司、车间、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查领导为中心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三、三级安全检查:1、公司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以生技部、保卫部为主,设备、动力、基建等部门参加,每个季度对全厂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2、车间检查,由车间、科室领导参加,有关职能人员和班组长参加,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3、班组检查,由班长组织,组长参加,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四、专业性检查1、以设备、动力部门为主,定期对压力容器、电源、起重等设备、设施进行专业性检查,并对以上设备建立安全技术档案.2、以基建部门为主,定期对房屋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3、以供销部为主,定期对运输车辆、易燃、易爆、强腐蚀等物资仓库进行安全检查.五、对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登记,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生产的安全.第十四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规定制度一、各车间、部门在编制月、季、年度生产、技术、财产计划时,必须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防尘、防毒、防腐、防火、防爆、防污染和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各项措施.三、各车间、部门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保卫部汇总审查,经公司审定后纳入生产、技术、财产计划,并落实措施、人员、实施期限,保卫部负责监督检查.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资金由企业保证,所需物资、材料、设备由供销部按批准计划负责采购,保证供应.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本着节约办事的原则,虽解决实际问题,又节约开支.第十五条安全动火制度一、凡是易燃、易爆的车间、岗位、设备、仓库等区域,属禁火区,严禁烟火.二、凡是禁火区和其他盛装过易燃、易爆的设备、管道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三、在办理动火手续后,由安全保卫部门派人监督动火.动火作业区内严禁吸烟.四、重大项目的动火,由总经理召集生产、安全、技术部门拟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并指定动火地点、时间.五、在禁火区内,无动火手续,擅自扩大动火范围,不采取规定的安全措施,一经查出,除令其停止动火外,视其情节追究责任,由此造成事故的要加倍处理.六、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设备上动火,必须截断气源、电源,清除干净体内易燃易爆物.第十六条安全防火制度一、员工都应学习防火知识,并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用具.二、各部门配备的消防抢险器材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并由单位的负责人负责维护、检查、保养,经常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做到每个员工都应知道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非因事故不许动用.三、生产区存放电石、油漆、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的仓库、油罐一律不准动火.四、禁火区域和仓库严禁吸烟.五、易燃易爆物品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并定期进行检查,严禁乱堆乱放,更不能无人管理.六、公司道路要畅通,消防栓,灭火器材附近和周围不准堆放其他物资,必须保持使用方便.七、在公司内动用明火的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工作结束后,要熄灭火种,方可离开用火现场.八、消防用具只能用于灭火,不得擅自作为他用,更不准乱堆乱放.九、禁止在高温管道、设备上以及棉花分级室内洪烤衣物、鞋子、帽子等一切易燃物品.十、厂内不准擅自使用明火炉,如因批准使用火炉、电炉,均应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十一、各生产班组为基本的普通义务消防小组,班组长为义务消防组长,在各义务消防小组基础上,由公司成立消防抢险应急队,队长由保卫部部长担任.十二、及时检查、总结、评比、表彰防火、灭火先进.第十七条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一、要害岗位的划分:1、生产指挥岗位的调度室、化验室、实验室.2、掌管重要机密岗位的电话室、档案室、技术资料室.3、对生产有重大影响有关键岗位的配电室.4、重要动力、设备岗位的供水、供汽、供电岗位.5、重要物资岗位的原棉、棉纱、棉布、化纤、油料等仓库,以及车库.二、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1、要害岗位的人员要保证爱岗可靠、技术过硬,凡需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必须由总经理认定.2、新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必须遵纪守法,通过技术和安全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三、要害岗位人员出入规定:1、要害岗位操作人员、检修人员、保卫人员、有关领导可以进入本岗位,其余人员一律禁止入内.2、当班人员对进入本岗位的外来人员,有权进行盘问、查阅证件,凡不符合规定者,应拒绝其进入本岗位.如发现有可疑人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保卫部,并记入交接班登记簿.3、要害工作岗位要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4、要害岗位接受参观学习时,由总经理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但参观人员不得乱串岗及乱动设备.第十八条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制度一、凡未经过电、气焊割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人员,不准进行电、气焊工作.二、焊工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三、焊工进入车间作业时,必须事先和所在车间领导联系,待到场搞好安全措施后,才能开展工作.四、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及附近需要焊接的必须事先办理动火手续.五、禁止在带压、带电、承受重物的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确实需焊接必须取得安全部门许可,方可焊接.六、进入有毒、易燃、易爆容器内焊接时,事先对容器清理干净后,经有关部门审定,安全措施齐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需用照明时,只能用24伏以下的电灯照明,容器外面必须有一人进行监护.七、电气、焊工配合起重作业时,严禁电焊机的零线、火线与起重的盖绳、走绳、错点绳接触.焊接的火花与绳掌距离应保持在300毫米以上,否则造成的后果就由焊接工负责.八、电焊工特殊要求1、工作前要求检查焊接机、工具及电线等是否有潮湿、漏电、混线、接头松动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方可使用.2、电焊机及附属设备,必须安放在适当地点,防雨浸湿.3、电焊机的一切电源线应尽量短,要求一般不超过三米,电源开关要结实完好,以防漏电、触电.4、严禁光背、赤脚、不用防护罩操作,以免弧光危害身体健康.5、电焊机使用时间过长,应经常检查电焊机温度,一般不超过70度.6、电焊场所不得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离乙炔发生器、氧气瓶距离应在10公尺以上.7、焊接中途要离开时,夹钳应放在绝缘物品上,离开时间较长,应切断电源.九、气焊特殊要求:1、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离电缘明火距离10米以外,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相距10米以上.如小于以上距离,应采取隔绝措施.2、气焊割在拉运氧气瓶时,严禁在地上滑行,氧气瓶的胶圈应保持完好,氧气瓶使用后必须戴上安全帽.3、禁止用油手和油污物品和带油板手与氧气瓶接触,夏季应避免阳光爆晒,也不能靠近高温的地方,以防爆炸,放置时气咀应高于底部.4、在起火时,首先应检查焊割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乙炔是否产生,点火应先开乙炔气门,后开氧气门.5、发现乙炔发生器压力不足时,不准用重压在筒上,在冬季如减压器、胶管、氧气瓶结冻时,只能用蒸气和热水溶化,不准用火烤.6、盛装电石桶必须有盖,应安放在阴凉近风干燥处,不能与其他物品混杂.开盖时,不准用铁器打击,以免发生火花,引起爆炸.第十九条治安保卫制度一、公司员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和维护厂区安全,确保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二、专职保卫人员必须模范执行护厂制度,安心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三、公司员工和一切外来人员进厂门时,应接受专业门卫人员和护厂人员的查询,不得无故刁难.凡出厂物资,护厂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检查,对私自拿走集体物资者,有权阻止出厂.四、对重要文件资料,严格登记保管和传阅手续,遵守保密制度,防丢失、防被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离开办公室关锁好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五、对重要设备、动力系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非本厂职工和闲散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车间和接近设备,以确保安全.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停产和检修时间,由车间、班组指派人员守护.如因失职造成后果,必须追究责任.六、物资仓库要专人负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对易燃物资加强防火管理,消防器械不得乱搁乱放.仓库物资严格入库使用制度.七、自行车进厂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听从指挥,不得任意停车影响厂容.八、需要在厂住宿的外来人员,必须办理住宿手续,经许可后方能留宿.如窝藏坏人,查清后从严从重处理.九、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和治安组织,对公司内有权进行治安检查,凡住厂员工、家属和外来留宿人员,应接受询问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十、凡在公司内打架斗殴或结伙闹事者,必须按照违反治安规定论处,造成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十一、节假日临时增添的护厂人员、业务上由保卫部统一指挥,保卫部有权对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一、车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规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二、车间必须做到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程,反对违章作业,正确使用、爱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三、车间在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四、上下班前车间要对所属的物品进行清点,并作好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保护现场,同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清理好火源.五、车间内严禁吸烟、打闹、睡觉、带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车间,不得撤离职守.对所配备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和灭火器材不得随意乱动和损坏.六、不准穿拖鞋、系围巾、高跟鞋、裙子,及赤脚进入车间,车间的一切安全设施及装置不准任意搬动,保证安全生产,操作顺利进行.第二十一条原料仓库安全防火制度一、原料保管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范围的安全防火知识,不准将火种、易燃物带入仓库及其他物品带入仓库存放.二、严禁非仓库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开会、点火吸烟.三、仓库动力照明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位置使用,不准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使用40伏以下的灯泡照明,并做到人走必须关掉仓库电源,并做好安全检查.四、必须严格制订检查制度,按照仓库物资规定堆码的距离,严格遵守仓库防火的有关规定.五、上下班前要检查仓库内原料,把门关好,发现可疑情况和治安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六、建立健全原料进出仓库制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七、必须熟悉所属范围的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在仓库附近的消防器材严禁移动和作其他使用.一、材料、零配件、必须分类堆放整齐、稳固、高度堆码适当,遵守仓库物资堆码距离规定,各种精密仪器、仪表、工具等要妥善放置.二、搬运锋利器具或零配件、腐蚀药品,必须戴好手套,货物不得超过货架.三、工具、零配件,不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源线上.四、仓库内严禁自拉乱接电源线,照明灯泡不准超过60w.五、保管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六、各种材料、零配件要经常检查,下班时应关好门窗、电源.七、必须熟悉所属范围内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仓库附近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动或作其他使用.第二十三条配电房安全防火制度一、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二、配电房要保持良好的清洁环境,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三、定期对变压器,开关等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好当班运行记录.五、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使用汽油和煤油.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违章作业.按规定配置好消防器材.第二十四条油库安全、防火制度一、油库房内除本库保管员或公司领导许可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二、凡进入油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物及易燃物,严禁吸烟.三、开闭油桶时,禁止用金属或砖头等工具.四、禁止用渗漏或注油不严的桶、罐存装油料.。
丝绸纺织安全生产总则
丝绸纺织安全生产总则近年来,丝绸行业的发展迅速,但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丝绸纺织行业的安全,确保生产正常顺利进行,必须制定丝绸纺织安全生产总则,加强安全监管和管理。
一、丝绸纺织危险源的判定为了确保丝绸纺织安全生产,首先要对丝绸纺织工厂中的各种危险源进行判定。
危险源主要包括人、机、物三类因素,具体表现为:生产设备的安全性、劳动环境的安全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管理体系的完善性等。
二、丝绸纺织生产过程的安全保证丝绸纺织生产是高危行业,存在很多潜在的安全隐患。
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保证生产的安全性。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证设备的安全性。
及时检查设备是否达到国家安全标准,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对有安全问题的设备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新。
2. 安全操作规范。
制定生产操作规范,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证正常安全的操作。
3. 清洁安全环境。
保持工作现场的清洁整洁,消除垃圾等生活垃圾,防止堆积、滋生细菌等。
4. 督促执行安全措施。
加强对工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以及安全意识。
同时对于擅自违反生产安全规定的人员,应严厉处罚,以此达到监管效果。
三、应急处理措施无论是哪一个领域的安全生产,都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应急处理措施。
在丝绸纺织中,也不例外。
应急处理措施能第一时间的发现并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能够控制事故的扩散,减小安全事故的影响。
四、丝绸纺织安全监管管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可以保证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最大程度上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因此,需要加强安全监管和管理,形成安全稽核机制和责任体系。
建立安全制度和标准,进行安全排查和安全评估,强化安全科技,培训安全人员和技术人员,及时纠正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丝绸纺织行业安全生产的总则,主要是要规范丝绸纺织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通过判定危险源,保证设备的安全性、清洁安全环境、督促执行安全措施、完善应急处理措施以及加强安全监管和管理,能够有效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纺织企业内所有员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是指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设定的具体目标,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考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第五条安全生产目标应该具备可量化、可衡量的特性,以便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第一条安全生产目标应该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和生产环境进行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目标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确保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安全性,防止事故发生。
2.职工健康和安全: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防止因工作原因引发职业病和相关事故。
3.工作环境的安全保障:保证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和储存仓库的安全,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4.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第一条安全生产目标由纺织企业的领导班子确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二条安全生产目标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目标的实现性。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应具备以下要求:1.增加安全投入:企业应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加强培训和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第四章安全生产目标的监督和检查第一条安全生产目标的监督和检查由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
第二条安全生产目标的监督和检查应该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的监督和检查结果应向企业的领导班子和员工公布。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等,以及其他与我公司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部职责:1. 负责编制、修订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3.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4. 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5. 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等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公司实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转岗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3. 安全生产常识、事故案例分析;4. 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九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第十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4. 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对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8205 丝绸纺织安全生产总则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丝绸纺织安全生产总则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入厂职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电气、焊接与切割、起重、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
披肩发、长辫必须罩入工作帽内。
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10、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
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
线路。
15、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
16、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18、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
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
1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20、凡进入厂油库、锅炉房、配电间、爆炸物品仓库等要害场所,必须经技安等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21、工房内外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妨碍取用。
22、发生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