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名实观反映的语言学思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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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荀子的语言学思想从“名实之争”看荀子的语言学思想——论语言的社会约定性【摘要】荀子的《正名篇》是一部极有价值的“语言论”,是我国古代语言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石。

荀子语言学思想的核心是约定俗成。

本文通过对《正名篇》的管窥及古希腊哲学家的语言论战来探讨荀子的语言学思想的一个方面,即“名"与“实”的关系问题。

【关键词】荀子《正名篇》名实关系约定俗成荀子在《正名篇》中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

这段话对“名"与“实”的关系,也就是名称和客观事物的关系,说的非常透彻,解决了古希腊哲学界几百年来争论未决的问题,也对我国先秦诸子的“名、实”之争,进行了总结.可以说,荀子在我国语言学史上,第一个揭示了语言的社会本质,并指出了“名”和“实”的关系。

荀子指出“名无固宜”,就是说名称和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在一开始时,是没有本质联系,必然关系的,否则世界上各种语言都应该一样。

事实上各种不同的语言,适用各种不同的词语形式来表达同一客观事物的。

可见,名称不过是人们为了表达客观事物而假定的各种符号,即“约之以命"。

但是,这个假定并不是以个人意志的武断的假定,而是人类社会的“约定俗成”。

事物的名称,一旦经人类社会“约定俗成”以后,任何人就不可以随便更改了,正如荀子所指出“异于约,则谓之不宜”。

因为语言是人类社会交际、交流思想的工具,个人是无法随便改变语言的.在这里,荀子深刻地揭示了“名”和“实"的辩证关系,“名"对于“实”既不是本质联系,也不是个人意志的武断符号。

客观事物一旦经人类社会“约定俗成”定下名称以后,就有了客观内容和社会内容,再也不是什么假定的符号了。

这就是语言的社会本质。

而是世界的另一端,就“词”与“物”,即“名”与“实”之间的关系,古希腊哲学家们曾经进行过几百年的争辩。

根据双方的所持的观点,可分为“本质论派"和“约定论派"。

《荀子》的内容及思想

《荀子》的内容及思想

《荀子》的内容及思‎想《荀子》一书是中国‎古代儒、法、道、墨等诸子学‎术思想的集‎大成之作。

它对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

“人定胜天”、“性恶论”、“隆礼敬士”、“尚贤使能”、“重法爱民”、“节用裕民”、“开源节流”是其主要思‎想。

《荀子》立论严谨,语言生动。

《劝学》是其烩炙人‎口的散文名‎篇。

《荀子》是我国战国‎末期的进步‎思想家、教育家和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荀‎况的著作。

是荀况晚年‎为总结百家‎争鸣和自己‎学术思想而‎写的。

《史记·孟荀列传》中曾写到:“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机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数万言‎而卒:”此书在汉代‎抄录流传有‎322篇,名《孙卿书》。

初经刘向整‎理校定,去其重复2‎90篇,定著32篇‎,名《孙卿新书》,《汉书·艺文志》著录名《孙卿子》即《荀子》。

此书大部分‎为荀子自著‎。

其中《儒效》《议兵》《强国》等篇,似出弟子记‎录;附于书末的‎《大略》《宥坐》《子道》《法行》《哀公》《尧问》等六篇疑为‎弟子所记荀‎子语及杂录‎传记。

《荀子》一书,仿《论语》体例,始于《劝学》,终于《尧问》.系统性、思想性较强‎。

其中集中阐‎述自然观的‎主要有《天论》;阐述认识论‎、逻辑思想和‎思想方法的‎有《解蔽》《正名》;阐述人生论‎的有《性恶》;阐述教育理‎论的有《劝学》《修身》;阐述军事理‎论的有《议兵》;阐述社会政‎治思想的有‎《礼论》《王制》《王霸》《富国》等篇。

《非十二子》以是否符合‎封建统一原‎则为标准,对先秦诸子‎进行了政治‎性批判。

《成相》以民间文学‎的形式表达‎了为君、治国之道。

《赋篇》系荀子的文‎学作品,是一种散文‎的赋体,在文学史上‎有一定的地‎位。

《荀子》的主要内容‎1.“重人轻天”思想。

《荀子》中的《天论》篇针对唯心‎主义的“天人合一”论,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的理论,论述了人和‎自然的关系‎。

【语言哲学】荀子的语言观

【语言哲学】荀子的语言观

荀子(约前325- 前236 )姓荀,名况,字卿。

中国战国末期的大思想家和教育家。

荀子的童年和青年时期,是在当时的赵国度过的。

他从小勤奋学习儒家经典,也学习其他各家学说。

他乐于求师,善于综合各家之长。

荀子50 岁时离开赵国,赴齐国稷下学宫讲学。

在那里,一边讲学,一边探讨各家学说,并进行系统的批评和总结,终于成为先秦各派学说的集大成者。

荀子的主要著作有《劝学》,《天论》,《解蔽》,《性恶》等20 余篇。

后来被西汉的刘向整理成《孙卿书》,即流传千古的《荀子》一书。

《荀子·正名》论述了正名的问题,提出了“制名以指实”的理论,强调正名的目的与作用。

荀子认为,人们确定的各类名称是有所依据和有所遵从的,刑法的名称仿照上周,爵位的名称依照周代,礼仪的名称依据《礼经》,一般事物的各种名称遵从已有的风俗习惯共同约定。

由此看来,共同约定的名称浩如烟海,制定此类名称的艰巨任务是世世代代完成的。

关于一般事物的名称,荀子首先提到用在人自身的各种名称:生来就如此的叫做“性”或本性,它不是后天形成的;本性的好恶喜怒叫做“情”;对“情”的选择叫做“虑”;思虑长期积累,官能反复运用,而后形成一定的规范,就叫做“人为”;符合功利而办的事叫做“实业”;符合礼义的事叫做“德行”;人自身固有的认识能力叫做“知”;“知”与外界事物相接触所产生的能力叫做“智慧”;人身所固有的掌握才能的能力叫做“能”;本性受到损伤,叫做“病”;偶然的遭遇,叫做“命”。

荀子认为名称有重要的作用,他说,名称一经制定,各种事物的实质就可以分辨清楚,制定名称的基本原则一经实施,思想意志就能相互沟通,所以百姓就一致遵循这些名称,他们认识到扰乱正确的名称是一种犯罪行为。

遵循正确的名称就能够专一于根本的法度,谨慎的遵守法令,这样事业就会长久,事业长久了,功业就会成就,天下的治理就达到了完美的境界。

荀子论述了名称的同与异的问题。

他说,不同人的不同认识要相互交流,不同的事物与其实质是互相维系的。

荀子的语言观

荀子的语言观

荀子的语言观荀子是我国古代著名哲学家之一,他的理论思想涉及多个方面,其中语言观是其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

荀子的语言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语言的重要性荀子认为,语言是人类交流、思维的一种工具,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工具。

他说:“天下之政,莫重于道,莫近于言。

”(《荀子·劝学》)这句话表明了语言在政治与教育中的重要性。

在荀子看来,传递正确言论可以使人民心悦诚服,使政权得到社会的认同。

同时,语言也是人类思维的重要方式,它可以激发人类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推动人类文化的进步。

二、语言的作用荀子认为,语言除了在日常交流中起到沟通作用外,还可以通过言传身教、劝诱和规劝等方式对人进行教育、引导和规范,从而使人在思想上和道德上得到提升和完善。

他说:“以言则训,以训则化,以化则功,以功则成。

”(《荀子·劝学》)这句话表明了语言教育的作用,即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使人在思想上和道德上得到提升和完善。

同样的,通过权威性的规劝,可以使人在行为上遵守规律、按照道德标准行事,从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

荀子主张言语的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

他认为言语必须真实来源于肺腑之言,否则就是空话无益。

他说:“声而无实,言而无据,虚诞之言也。

”(《荀子·劝学》)这句话表明了荀子对于言语真实性的坚持和重视。

言行不一的人,即使口齿再好、措辞再妙,其言语也失去了说服力。

荀子认为只有真实的言语才是有说服力的。

四、言语的能力限制荀子认为,语言有其能力的限制,不能涵盖所有的事物,不能完全表现事物的本质,因此,“言语有限,意义无限。

”(《荀子·劝学》)这句话表明了荀子对于语言表达的能力的认识。

言语的表达能力是有限的,但是思维的能力是无限的,因此在没有语言表达的情况下,人们可以通过联想和想象体验到更广阔的世界。

荀子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观点,是基于他对于人类思维和理性的深刻理解和认识。

荀子认为,言语具有引导人们思想、观念和习惯的作用。

《荀子》文本中的语言学思想探究

《荀子》文本中的语言学思想探究

《荀子》文本中的语言学思想探究
《荀子》是荀况的代表作,它包含着丰富的文学和哲学思想。

语言学思想也占据重要地位。

“荀子”中语言学思想有三个主要方面:一是“荀子”重视文字,二是坚持实证研究原则,三是坚持自然主义教条。

首先,《荀子》重视文字。

文字反映文化,它既是文化的体现,也是语言的表达工具。

荀况关注文字,试图从文字本身找到语言的精确语义,从而探究文化的内涵。

他认为,文字的本质和包含的智慧是一致的。

而这种以文字为中心的语言学思想,正在积极为后世语言研究奠定基础。

其次,《荀子》坚持实证研究原则。

荀况认为,一个语言理论应该是实证的。

他提出,语言学的研究应该基于现实的事实,如古文献中的证据。

他相信客观的实证能够帮助他了解语言。

为实现这一目标,他采取大量的实践,如古代文献的收集和建模,其中也记录了他实验研究的许多细节。

综上所述,《荀子》对实证研究的坚持,对后世语言研究有重大贡献。

第三,《荀子》坚持自然主义教条。

荀况认为,所有的言语活动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有规律可循的。

他认为,语言是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自然的规律(秩序)来影响的,而不是人为的制度,所以语言的发展应该以自然的规律为基础。

这种自然主义教条得到了全荀学派的普遍支持,也为后世语言研究奠定了重要的理论
基础。

综上,《荀子》中的语言学思想主要有三方面:重视文字、坚持实证研究原则和坚持自然主义教条。

荀况的语言学思想为后世语言研究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并在当代语言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荀子的社会语言学思想

荀子的社会语言学思想

摘要:荀子作为先秦诸子集大成者,汲取了诸子百家的精辟论说,提出的社会语言观与两千多年后西方语言学家的观点不谋而合。

他在《正名篇》中探讨的“名”与“实”的辩证关系,揭示了语言使用中“约之以命”的社会性,强调了社会语言学关注的语言从无到有遵循的任意性原则与言语群体的内在联系。

同时,荀子关注到语言有阶层变体,提出“明贵贱”、“辨同异”,并藉此来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突显其语言治政的目的。

而且,荀子还发现语言不仅有地域变异的“楚语”、“越语”,还有专属于社会集团变体的共同语——雅言,语言在“循旧名”、“作新名”中继承和发展,由此,形成了他的共时和历时的社会语言观。

关键词:正名;任意性;约定俗成;地域变体;社会变体中图分类号:B2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2)05—0114—04一、引言虽然社会语言学是在20世纪80年代传入中国的,但是,在我国,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

当时正处在西周奴隶制度走向崩溃,而新兴的封建制度酝酿兴起的历史转折时期。

正所谓“礼乐崩坏”,一些蕴涵着社会关系的称谓,以及表述伦理道德的名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这期间,孔子从恢复周礼的角度出发,提出为政之先“必也正名”,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①。

孔子将“正名”这一规范语言的行为,与维护社会政治伦理以及治国统民的政治举措紧密地联系起来,开创了通过规范语言而达到匡正社会秩序的语言政治观。

墨子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反对孔子的复古思想,认为周礼之“名”不能约束新兴之“实”,提出“名必符实”和“名实耦,合也”的观点。

《墨辩》中也提到了“君、臣、萌民,通约也”,意思是说社会成员中“君”、“臣”和“民”这些名称本身并不特指某一对象,但经过人们的普遍约定之后便有了固定的所拟之实。

②这说明已经认识到“君”,“臣”和“民”这些语言名词反映了社会的共同约定,只是对语言的社会约定思想还很朦胧。

荀子的社会语言学思想

荀子的社会语言学思想
收稿 日期 :0 2 4 l 2 1 — 一 6
苟 子在 《 正名 篇 》 中的“ 名无 固宜 , 之 以命 , 约 约 定 俗成 谓之 宜 ,异 于约则 谓之不 宜 ” ⑤关于 “ ” 名 和
作 者 简 介 : 庆 云 , , 京 师 范 大 学 外 文 学 院 副 教授 ( 京 杨 女 北 北
体 , 出“ 提 明贵贱”、辨 同异” 并藉此来 维护封建 等级秩序 , 显其语 言治政 的 目的。而且 , 子还 发现 语言不仅 “ , 突 荀
有 地 域 变 异 的“ 语 ”、越 语 ” 还 有 专 属 于 社 会 集 团变 体 的共 同语— — 雅 言 , 言在 “ 旧名 ” “ 新 名 ” 继 承 和 楚 “ , 语 循 、作 中 发展 , 由此 , 成 了他 的共 时和 历 时 的社 会 语 言 观 。 形 关 键 词 : 名 ; 意性 ; 定俗 成 ; 域 变 体 ; 会 变体 正 任 约 地 社 中图 分 类 号 : 22 6 B 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0 3- 7 1 2 1 )5 - 14 4 10 -0 5 ( 02 0 - 0 1 - -
21 0 2年 9月
中 州 学 刊
Ac d mi o r  ̄ o h n z o a e cJ u n f o gh u Z
第 5期 ( 第 11期 ) 总 9
S p., 01 e 2 2 No 5 .
【 学研 究 】 哲
荀 子 的社 会 语 言 学 思 想
杨 庆 云
11 4
10 7 ) 085 。
荀 子 的社 会 语 言 学 思 想
“ ” 系 的 论 述 , 示 了语 言 的社 会 属 性 , 实 关 揭 即草 创 之 时 的任意 性 , 使用 中的强制 性 与发展 中的 因循性 。

荀子关于名实的乱象的批判观从语言哲学的视角

荀子关于名实的乱象的批判观从语言哲学的视角

荀子关于名实乱象的批判观——从语言哲学的视角《云南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SocialSciencesinYunnanNo.2,2012苟子关于名实乱象的批判观从语言哲学的视角余多星(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传播系,山东济南250014)摘要:春秋战国时期,名实混乱的现象很严重.苟子从”正名以正政”的目的出发,把当时混乱的名实现象归纳为”用名以乱名”,”用实以乱名”和”用名以乱实”三惑.针对此三惑,苟子从名实关系的角度分别提出了”验之所为有名.而观其孰行”,”验之所缘以同异,而观其孰调”和”验之名约,以其所受,悖其所辞”破解三惑的方法.从语言哲学的视角来看苟子对当时名实乱象的批判,就可以看到苟子破三惑的理论在指称问题上具有极高的理论价值和很强的现实启发意义.关键词:荀子;名实相乱;三惑及其破解:语言哲学:批判观中图分类号:B2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691(2012)O2_-oO63—O5荀子在指称问题上持约定俗成论的观点,由此他建构了一套系统的名实理论.虽然构建这套理论的初衷是为“正名以正政”服务的,但在论述”正名以正政”的过程中, 苟子借助自己建构的名实理论对当时搅乱人的思想,不利于社会统治的一些诡辩进行了激烈的抨击,从而为批判“用名以乱名”,”用实以乱名”和”用名以乱实”的三惑提供了理论平台.苟子对名称的分类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的:一是从功用上来分,他把名分为用以”明贵贱”的价值的名和用以“别同异”的事实的名;二是他还从两个角度建构了一套系统由个体名称,共名到大共名和大别名,别名到无别的别名(专名)构成的名称分类体系.苟子对当时名称乱象的批判主要就是以对名的分类为基础并借助相关的名实理论, 诚如孙中原所说:”苟子在横扫战国诡辩风云的激战中,汲取战国名辩思潮的逻辑营养,把孔子’正名’的逻辑语义学传统发挥到新高峰,建构以’名’统’辩’的儒家’正名’逻辑体系.荀予以其正名逻辑中的’制名之枢要’……’所缘以同异’和’约定俗成’的三原则,横扫战国三类诡辩.”【I]㈣苟子主要对墨家,名家和道家的一些诡辩造成的名实混乱的现象给予了条理透彻的分析,批评了他们所犯的错误. 荀子把墨家,名家和道家在其理论中出现的名实相乱的问题归结为三类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破三惑”的解决之道. 一,对”用名以乱名”的批判及解决“名”在苟子的哲学体系中是用来指称事物的,也就是说苟子哲学体系中的”名”是名称或概念的意思.”用名以乱名”是荀子对名实混乱现象的第一类概括,从字面意思收稿日期:201l--03--21作者简介:余多星(1979~),男,哲学博士,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传播系讲师.63来理解就是”用名称来扰乱名称”.荀子认为:”‘见侮不辱’,’圣人不爱己’,’杀盗非杀人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荀子?正名》).其中,”见侮不辱”是宋钎的观点,从字面意义来说就是被别人侮辱不感到耻辱.宋钎的本意是想让天下太平,他的想法是如果—个人被别人侮辱了,他自己不感到这是种耻辱,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不会争斗,不争斗就可以和睦相处.不过,唐君毅认为侮是辱的一种,应从属种关系来理解这句话.唐君毅说:”盖侮虽可说是辱之一种,即苟子正论篇所谓’势辱’非’义辱’.宋子盖不以势辱为辱,则见侮而可不必为辱,不名之为辱……是见宋子于侮,乃只存侮之种名,而废辱之类名.”口购“圣人不爱己”和”杀盗非杀人”是墨家学派的观点,墨家学派为什么说”圣人不爱己”呢?至于墨家所持”杀盗非杀人”的观点的理由,唐君毅认为:”盗虽为人,然杀盗乃杀其为盗,而非杀其为人.此即谓于杀盗之时,吾人可只用杀盗之一名,以表此杀盗之实事,便废置’杀人’之一名不用.”总之,唐君毅是从属种关系的角度解释上述三句话的.与唐君毅持有类似观点的是魏义霞,魏义霞认为”‘惑于用名以乱名’,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瑚.在”圣人不爱己”的理解上,孙中原持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墨子提倡以古代圣人夏禹为榜样,自苦利人,’爱人’而’不爱己’.”【究竟应怎样理解荀子列举的三句话呢?首先就必须找出苟子缘何将这三句话放在一起.苟子把这三句话放在一起,说明这三句话有其共性所在.苟子是从”惑于用名以乱名”的角度来看这三句话的.其次,苟子对名称的分类并对“用名以乱名”提出了”验之所为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矣”(《苟子?正名》)的解惑之策是我们理解这三句话的关键.苟子从两个角度对名称或概念进行了分类:”首先从概念的概括角度讲苟子把名称分为没有共同性的个体或专名,共名,……大共名;其次从概念的限制角度来讲,苟子把概念分为大别名,别名……直到无别的别名(个体或专名).因而把荀子关于共名和别名的分类思想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具有由没有共同性的个体或专名,共名……大共名和大别名,别名……直到无别的别名(个体或专名) 所构成的—个系统的名称分类体系.”[41所以,就必须从属种关系上来理解苟子列举的”见侮不辱”,”圣人不爱己”和“杀盗非杀人”.64苟子还认为对”用名以乱名”的解除要通过”验之所为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矣”(《苟子?正名》).即检验它为什么要有名称,并看这个名称能否行得通,就能禁止这种疑惑了.由此,还可以从名称在现实中的使用角度来理解”用名以乱名”的”见侮不辱”,”圣人不爱己”和”杀盗非杀人”.众所周知,在使用名称时,种名和类名的混乱是司空见惯的事.唐君毅就认为:”人之用名而以种名掩类名,或以类名掩种名之事,并非毫无理由.依于名之可用可不用, 人固可于一事,只名之为杀盗,而不名之为杀人;只名之为见侮,而不名之为见辱也.然吾人于一名,虽可不用,然不可谓其可废而不可用.”口唁君毅在这里认为种名和类名在使用的时候有互相遮盖的现象,但遮盖不等于在使用种名时就只能使用种名而不能使用类名,同样不等于在使用类名时就只能使用类名而不能使用种名.苟子制定名称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为了”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别同异”(《荀子?正名》),以防止”志有不喻之患,事有困废之祸”(《苟子?正名》).人类之所以把名分为类名和种名,除了遵循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外,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分事物,即”别同异”.类名是对诸多事物的共有属性的概括,是为了强调事物共同性的一面.种名是对一类事物中的不同种类或个体的称呼,强调的是事物不同的一面.由此,”一类事物之各种既相异,遂连带有价值上之高下贵贱可说矣.夫然,故吾人于一实事实物,必须兼有种类之名以表之,乃能别同异而明贵贱.故以’杀盗’名之事,亦可兼以’杀人’名之”.为什么这样说呢?得从名称(概念)之间的属种关系及属种的区别来理解:当使用“杀盗”的名称时是为了强调”杀盗”和其他杀人之事是不同的,强调其两者的差异性;若称”杀盗”是杀人,那就是为了强调”杀盗”和其他杀人之事的共同性.至于”见侮不辱”和”圣人不爱己”我们也可以从这两方面理解.所以,通过上述分析,就唐君毅,魏义霞和孙中原三人的观点而言,笔者认为唐君毅和魏义霞的观点比较接近荀子的原意.二,对”用实以乱名”的批判和解决苟子对”用名以乱名”的现象给予批判并提出了解决之道后,接着对当时”用实以乱名”的现象给予了揭露,他说:”‘山渊平’,隋欲寡’,’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此惑于用实以乱名者也.”(《荀子?正名》)“山渊平”是战国时期名家代表人物惠施的观点.庄子把惠施观察分析事理的观点归结为”历物十事”即”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异.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也.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庄子?天下》). 这十种观点放在一起,按照庄子的理解,他认为惠施表达了一种”泛爱万物,天地一体”(《庄子?天下》)的思想.从字面上来理解”山渊平”,就是”山和泽一样高”,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解读?学者从不同的方面给予了解释.周云之认为:”这很可能是从世界’至大无外’的无限性来观察,认为天之高与地之低的的差别是相对的,山与泽的高低是相对的.”唐君毅认为:”惠施之所重者,则似又在自万物之变化,及其同在于大一中,同属于天地一体,见其毕同处;以谓一般诸别同异之名皆无异,而趋于混一诸同异之名……而庄子所言十事中之’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则正与荀子所谓以实乱名之说中,所举之’山渊平’相类.此则人之观’天地”山泽’之同在大一中,而自属于天地之一体处看者,固可不见此’天地”山泽’之高下之分别;而人自变化之流,以观’洼者盈’(老子),’丘夷而渊实’(庄子),以见高者之可低,低者之可高,及地之升于天,天之降于地者;或白天地山渊之相连处,观’高”下’之名之于此可不用,而‘平”与……卑’之名可用者;亦同可说此’天与地卑”山与泽平’.然要之,皆是谓一切同异之名,一用于观天地之一体及变化之流之实际.或依不同观点所观之同一之实际自身,则其名之分别者,皆可视同无别,而名之分别者,亦可废而不存之说也.”L’2Xe~)翟锦程和唐君毅的观点类似,他认为:”从这十个论题之中,我们可以发现,惠施理论的出发点和根据主要是建立在对万物的同异认识基础之上的.惠施将同异分为’小同异’和’大同异’两类.小同异是’大同而与小同异’……说明的是万物在一定范围内,在相对静止的情况下,彼此之间都具有与他物相区别的特质,这些特质在名称上则表现为一系列相对立的名——大,小;外,内;天,地;山,泽; 中,睨;生,死;同,异;无穷,有穷;今,昔;南,北等.大同异是’万物毕同毕异’……惠施从’天地一体’的角度说明,万物俱存于天地之问,这是它们’毕同’的一面,但这种’同’是基于万物又各自有其’毕异’的特殊形态.’大同异’所说明的是天地万物之间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这一思想表明惠施已经意识到了万物既有统一性,又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实际存在.”I蛔就周云之,翟锦程和唐君毅的观点而言,笔者比较赞成唐君毅和翟锦程的观点.庄子所列举惠施的”历物十事”是从”泛爱万物,天地一体”整体角度来讲的.因为庄子在列举了惠施的”历物十事”后,他用”泛爱万物,天地一体”这句话作为总结,从而概括了”历物十事”的共性.“情欲寡”和”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分别是宋钎和墨家学派的观点.苟子将”山渊平”,”情欲寡”和”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放在一起,说明它们有共同的一面.从对“山渊平”的分析可以看出,宋钳说”情欲寡”是想泯灭情欲的多寡之分;墨家学派的”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是意在对甘与不甘,乐与不乐不加区分,加以混淆.荀子对这种混乱名实的做法是如何破解的呢?荀子用“验之所缘以同异,而观其孰调,则能禁之矣”(《荀子?正名》).对苟子名称理论的考察后可看出,苟子在名称方面具有约定俗成论的思想.根据约定俗成论,一般情况下人对事物命名后,名称是固定的.若”山渊平”,”情欲寡”和“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的观点成立,就违反了约定俗成原则.另外,根据感觉经验,山与渊在一般的认识层面上是有高低之分的.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如在高山上的渊和个别较低的山相比可能是一样高的,但不能用特殊的例子来否认一般的山与渊的分别.所以,苟子倡导通过观察一般的事实来解除”用实以乱名”的疑惑.三,对”用名以乱实”的批判和解决苟子对当时名实相乱的另外一种情况概况为”用名以乱实”.苟子认为:”‘非而谒楹有牛马非马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实者也.”(《荀子?正名》)各代学者对”非而谒楹”和”有牛马非马也”的断旬和理解争议较大.其中杨惊,王绍兰和王先谦等人采取”非而谒,楹有牛,马非马也”的断旬方法.他们尽管采取同样的断句方法,但对”非而谒,楹有牛,马非马也”观点的归属在认识上却不一致.杨惊认为:”‘非而谒,楹有牛’,未详所出.’马非马’,公孙龙白马之说也.白马论日:’言白,所以命色也;马,所以命形也.色非形,形非色,故日白马非马也.’是惑于形色65之名,而乱白马之实也.”王绍兰认为:”此三者皆墨子说.惟’谒’当作’易’,‘易’误为’曷’又加’言’耳.墨子兼爱中篇云:’凡天下祸篡怨限,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既以非之,何以易之?子墨子言日: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此谓不相爱为非而易以兼相爱也.是’非而易’之说也.经说上篇云:’止,无久之不止.当牛非马,若夫过楹.’是’楹有牛’之说也.又云:’有久之不止,当马非马,若人过梁.’是’马非马’之说也.马非马,与’白马非马’异.自马非马,辩在’白’也;马非马,辩在’马’也.今正文云’马非马’,不言’白’,则是墨子说.”另外一种断旬方法是孙诒让,梁启雄和唐君毅等人采用的.他们把上述句子断为”非而谒楹,有牛马非马也”.孙诒让日:”此当以’有牛马非马也’为句.谓兼举牛马与单举马异也.”m在这种断句的基础上,唐君毅把这些观点都归属于公孙龙派.唐君毅认为:”梁启雄苟子柬释引墨经说上:’坚异处,不相盈相非,是相外也.’遂为’谒’为’谓’之误,’楹’为‘盈’之误,应作’非而谓盈’云.按墨辩实主坚白相盈不相离,不相外,与世俗常见同.其’相非是相外也’,乃斥责之语气.若梁说果是,吾意’非而谓盈’,亦应指主坚白相‘非’,以’论谓’世俗常见之主坚白相’盈’之说,而欲易之者.此当是指公孙龙派之说.故墨辩以相非必归于相外,以斥责之o”t2xp叻唐君毅认为”非而谓盈”是公孙龙子的观点是合理的.公孙龙子持有”离坚白”观点.公孙龙子在叙述其”离坚白”的观点时说:”坚,白,石,三,可乎?日:’不可.’日:’二,可乎?’日:’可.’日:’何哉?’日:’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自得坚,其举也二.’日:’得其所白,不可谓无白;得其所坚,不可谓无坚.而之石也之于然也,非三也?’日:’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 无白也.’日:’天下无白,不可以视石;天下无坚,不可以循石.坚白石不相外,藏三可乎?’日:’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日:’其白也,其坚也,而石必得以相盈.其自藏奈何?’日:’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不见离,一.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日:’石之白,石之坚,见与不见,二与三,若广修而相盈也.其非举乎?’日:’物白焉不定其所自; 物坚焉不定其所坚.不定者兼,恶乎其石也?’日:’循石,非彼无石.非石,无所取乎白.石不相离者,固乎然其无已.’日:’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于石.故有知焉,有不知焉; 66有见焉,有不见焉.故知与不知相与离,见与不见相与藏. 藏故,孰谓之不离?’日:’目不能坚,手不能白.不可谓无坚,不可谓无白.其异任也,其无以代也.坚白域于石,恶乎离?’日:’坚未与石为坚,而物兼未与为坚.而坚必坚,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白固不能自白,恶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物而白焉,黄黑与之然.石其无有,恶取坚白石乎?故离也.离也者,因是.”(《公孙龙子?坚白论》)由此,可以看出唐君毅将”非而谓盈”的观点赋予公孙龙子确实合理.公孙龙子强调”坚”与”白”要分离的思想与“非而谓盈”的思想是一致的.关于”有牛马非马”的观点,唐君毅认为:”至有牛之牛字,或谓即白字,若然则此正为公孙龙子白马非马之说. ……或谓’有牛马非马也’原文不误,其解当如墨辩经说下,所言’牛不二马不二,而牛马二,则牛不非牛,马不非马,而牛马非牛非马’.……今按墨辩此言与公孙龙子通变论附及之’羊不二,牛不二,而牛羊二’之言近似.依公孙龙亦可言牛羊之非牛非羊,如墨辩之言牛马之非牛非马也. ……若单提出而观之,则可纳入公孙龙派之说中.”t”2XPI哟通过以上叙述,可以看出两种断句方法都有其合理性.究竟采用何种断旬为宜?若从语言哲学视角和苟子将这些句子放在一起的初衷来看,笔者认为第二种断句方法较为合理.首先,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来看,强调名实相符,不能混乱是语言哲学一贯坚持的原则.就”非而谓盈”来说,”非”所强调的是”坚”和”白”不能统一,只能分离;而”盈”强调“坚”与”白”的统一和融合.公孙龙子是想用”坚”与”白”的相互分离来否认现实中”坚”与”白”的统一和融合.公孙龙子”牛马非马”的观点也是同样的思路.而这在强调约定俗成的苟子看来,公孙龙子的这些观点混淆了名与实,是要给予批判的.其次,从苟子将这些句子放在一起的初衷来看,是因为苟子认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错误即”以名乱实”.从对第二种断句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若采取”非而谒楹”和”有牛马非马也”的断句方法,”非而谒楹”和”有牛马非马也”确实都犯了苟子所概括的”以名乱实”的错误.对”用名以乱实”的错误,荀子提出了破除这种错误的方法,即”验之名约,以其所受,悖其所辞,则能禁之矣”(《荀子?正名》).各家对这几句话的认识不一.王天海对各种观点进行了总结,他说:”杨惊注:名约,即名之枢要也.以,用也.悖,违也.所受,心之所是.所辞,心之所非.验其名之大要,本以稽实定数.今’马非马’之说则不然.若用其心之所受者, 违其所辞者,则能禁之也.物变松日:名约者,谓名之所记号者也.其所受者,谓其所受名之实也.其所辞者,即下所谓’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上三节谓能禁之者, 皆言明知其非也.世之不能禁之者,皆不明知其非之故也. 冢田虎日:所受,谓马受马之名,牛受牛之名类也.所辞,谓如’马非马’之辞说也.久保爱日:其所辞者,谓其人之所言也.刘师培日:名约,亦指名之界说言.罗嫒日:辞,读为‘肄’.说文:’肄,不受也.’天海案:名约,前文多言之,即名之约定之原则,杨注未切.悖,逆反也,此指反驳.所辞,所不受也.此’辞’非’言辞’之’辞’,且与下文无涉,杨注,罗说是也”~gsoO.从苟子在正名中强调名称的约定俗成原则来看,笔者赞成王天海的观点.唐君毅持有类似观点.他说:”人之为白马非马,牛马非马等,以名乱实之说者,其所以为妄之根源,在其所受与所辞之相悖,亦在其有见于名之多,遂忽略其所指之实之一.人之有此忽略之根源,则正在其分别用多名,以直往指实时,即透过此名之多以观实,乃直往意其所指之实,亦应相别而为多,而未尝反溯此多名之’所以次第制立,而约定俗成’之基本原则.”㈣用约定俗成的原则看荀子对公孙龙子”非而谓盈”和“牛马非马”观点的批判.按照世俗的约定,”坚”,”白”和“石”三者是统一放在一起表示固定的对象,即”白色而坚硬的石头”.但按照公孙龙子的观点,”坚”与”白”是不能放在一起的,只能说”白石”或”坚石”.这样公孙龙子的”离坚白”就违反了世俗上所约定的原则.“牛马非马”的观点也违反了约定俗成的原则.在”牛马”中,已经接受了牛的名称和马的名称,而在”非马”或“非牛”中又不接受前面已经认同的牛的名称和马的名称, 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这种”所受”与”所辞”之间的矛盾, 显然是不能接受的.所以,”牛马非马”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加以消除.总之,苟子”破三惑”的目的是多方面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秉承孔子”正名以正政”的思想.但只是从语言哲学的角度分析了苟子的”破三惑”观点.由此看到,苟子在对当时名实相乱的现象进行总结和批判时,他所建构的约定俗成原则和”破三惑”的系统批判方法,不只能为荀子批判当时混乱的名实现象提供工具,在指称问题上也具有极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参考文献:[1】孙中原.逻辑哲学讲演录[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2】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3】魏义霞.七子视界先秦哲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4】余多星.荀子的名称分类思想评析【J].云南社会科学,2011.(1).【5】周云之_中国逻辑史[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 【6】翟锦程.先秦名学研究[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 [7】王天海.荀子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责任编辑:谢雨佟]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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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名实观反映的语言学思想
摘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百家争鸣,正是社会制度大转型、学术思想大解放的时代,在一个社会制度发生大变革的时候,语言也随之发生了大变革。

先秦诸子在社会形态转变过程中,为顺应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围绕名实关系的问题,各抒己见。

荀子适应时代的要求,对前人的名实思想进行了总结批判,创造性的提出“制名之枢要”,真正从理论上对“名”的限制和概括做出了比较科学的论述。

关键词:《荀子》;名实观;语言学思想
孔子认为正名是实现社会安定和谐的基本要求,《论语·子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正名”就是要明确事物的概念,匡正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统治。

孔子站在旧制度的立场上,维护一些表示名分的词的涵义,在《论语·颜渊》中他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就是要维护“君、臣、父、子”这些词的旧有涵义,要用旧的伦理标准,来匡正这些词的内涵和外延。

荀子是儒家“正名”思想的集大成者,战国末期,封建生产关系已经基本确立,经过长期的兼并战争,结束诸侯割据的局面,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成为了时代要求。

荀子适应时代的要求,对孔子的名实思想进行了总结批判,科学地认识到名称与事物之间“约定俗成”的关系,“名无固宜,约之以命”,揭示了语言的社会属性;初步分析了词语的单位,明确词和词组,“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将单音词与复音词作了区分,与现代语言学思想有颇多相似之处。

一、语言的社会性
社会制度发生变革时,语言特别是一些表示称谓和社会伦
理道德的名词也会随之发生大变革。

在研究事物的名称和客观事物本身之间的关系时,必然要涉及语言问题。

《墨子·经说上》:“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

”“所以谓”是用来作称呼的意思,就是“名”;“所谓”是指所称呼的事物,就是“实”。

“名”是属于语言范围的问题,“实”是属于社会存在的问题。

关于“名”是怎样产生的问题,荀子在前人的研究上唯物的解釋了这个问题。

《荀子·正名》:“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他认为“名无固宜”、“名无固实”,用名称对应的实物,并不是一开始就固定了的,人们相约以某一名称命名这一实物,一旦被社会所承认,这一命名就被认为是此实物的名称了。

可见,“名”与“实”的对应关系完全是任意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名”以“实”为依据,经过约定俗成,形成实名,从而使“名”具有了确定性。

一个相同的概念在不同的语言中其语音形式差异很大,相近的发音意义却完全不同,只要达到人类的共同认可,一定的语音形式就可以与一定的意义联系以来。

“名”“实”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语言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是音响形象与概念的关系,即能指与所指的关系。

荀子的“约定俗成”论第一次阐明了语言的社会本质,正确地说明了词的意义和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

二、语言的逻辑性
在先秦诸子中,荀子比较系统又科学地阐明了语言和逻辑思维的关系。

《荀子·正名》:“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

”“期累实”是用概念反映客观事物的意思,“名”就是用词所表示的概念。

概念反映事物是靠词语来实现的,荀子把反映事物名称的词分为三个层次:“徧举为共名”、“偏举为别名”、“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

依此推求给事物制定共用的名称、给事物制
定区别性的名称,最后逐渐指向更小的范围,直到其外延不能再小为止。

荀子对客观存在的这种划分由一般到个别,由共性到个性,揭示了共名和别名的属种关系是以客观存在为基础的。

由此可见,荀子尊重客观现实,制名以指实,认为作为主观反映的“名”依赖于客观存在的“实”。

对于“辞”和“意”的关系,荀子认为“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即兼用不同的单词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

从语言形式分析,这里的“辞”是“句子、言辞”的意思,荀子已经认识到语言中的单词和句子是不同的,句子要由几个相关而又相异的单词组成,如“仁者爱人”这个句子是由“仁者”、“爱”、“人”三个“异实之名以论一意”。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正确巧妙地运用语言是发展学术流派、战胜论敌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荀子强调“君子必辩”,“辩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

”从思维形式而言,“说”是推理,从语言形式而言,“说”是论说、辩说。

辩说的原则是“不异实名”,“辩”推进了逻辑学的发展,促使了语言理论的产生。

三、语言的规范化
事物的名称,词的意义,一经社会约定俗成,就要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荀子认为保持语言的稳定性就要“谨于守名约”,因为把名称搞乱了,各人妄加解释,就会导致严重的政治后果,“使民疑惑,人多辨讼”。

“谨于守名约”不仅是个语言问题,还关系到统治阶级的利益问题。

荀子还认识到了语言要不断地发展,从语言规范化角度来说明语言的传承性。

“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荀子认为制新名的首要原则就是“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只有“名”与“实”一一对应,人们才具备思想交流的基础。

荀子是第一个明确词和词组的人,他说在确定名称的时候,“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能用单音词表明的就用单音词,不能用单音词表明的就用词组,“兼”就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词组。

而词和概念二者不是等同的,在方言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同一概念在不同的方言中可以用不同的词来表示,春秋战国时期方言相当复杂,”齐之与吴也,习俗不同,言语不同”(《吕氏春秋·知化》),在这样的情况下,荀子提出万物的名称要以诸夏的雅言为标准,“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

”已经有了现在推广普通话的思想。

总体来说,先秦时期的语言研究还处在萌芽阶段,诸子从理论上对语言的社会本质、语言与思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探讨,这与古希腊的情形颇有相似之处,先秦时代所进行的“名”与“实”之争对推动我国语言研究有积极作用。

语言理论的探索,虽说成绩可观,但哲学家并非语言学家,看待语言问题缺乏一定的科学性,所以这个时期只能说是语言研究的萌芽时期。

[1]荀子.荀子·正名[M].方勇、李波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1.
[2]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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