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奶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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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牛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社是由从事养牛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养牛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设在县村。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 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 维护社员利益, 促进社员增产增收, 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 本社主要开展下列和服务活动:(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 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 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养牛农户,自愿联合、民主控制的独立市场主体的合作制经济组织。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 凡从事养牛的农户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本社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七条: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八条: 社员的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三)参与本社经营活动;(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九条: 社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管理机构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二)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三)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养殖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为本社提供养殖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十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一)不履行社员义务;(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本社实行社员大会制度,设立管理机构,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第十二条: 社员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

农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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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合作社的组织和运营,保护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为劳动农民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以共同经营农业生产为主要目的的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坚持以农业发展为根本,提高成员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注册地为[注册地],办公地址为[办公地址]。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合作社的,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查同意,均可成为本合作社成员。

第七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参与合作社重大决策的权利;3. 获得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4. 获得合作社盈余分配的权利;5. 对合作社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6. 退出合作社的权利。

第八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合作社决议;2. 积极参加合作社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3. 保守合作社商业秘密;4. 按时缴纳会费;5. 协助合作社维护合法权益。

第三章生产经营第九条本合作社的主要业务为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技术服务等。

第十条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 公平竞争,诚信经营;3.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产品竞争力;4.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十一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四章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财务公开。

第十三条合作社盈余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成员与本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2. 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3. 用于提取公积金、公益金;4. 用于对成员的股金分红。

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本合作社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会员大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理事长;5. 秘书处。

农民专业合社章程模板

农民专业合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合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合社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社名称:[合社名称]。

第三条本合社的住所:[合社所在地]。

第四条本合社的宗旨: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

第五条本合社的业务范围:(一)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农业技术、农业机械等服务;(二)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仓储等业务;(三)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农业科技推广;(四)开展农业合作与交流;(五)其他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

第二章成员第六条本合社成员资格:(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二)承认本合社章程;(三)自愿加入本合社。

第七条成员入社程序:(一)提交入社申请书;(二)缴纳入社费;(三)经合社理事会审核批准;(四)领取成员证。

第八条成员权利:(一)参加合社的民主管理,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享有合社提供的服务;(三)分享合社的盈余;(四)监督合社的工作;(五)退出合社。

第九条成员义务:(一)遵守合社章程;(二)履行合社决议;(三)按时缴纳会费;(四)积极参加合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五)维护合社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合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一)制定和修改合社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决定合社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合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本合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合社的财务状况和理事会的决策。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本合社的经费来源:(一)成员缴纳的会费;(二)合社经营收入;(三)国家扶持资金;(四)捐赠;(五)其他合法收入。

畜牧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畜牧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畜牧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畜牧合作社的管理,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畜牧合作社是按照合作社法成立的经济组织,是由自愿加入的农牧民组成,以合作经营方式从事畜牧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本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畜牧合作社的全体成员。

第四条畜牧合作社的目标是通过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和共同努力,提高畜牧生产效益,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第五条畜牧合作社的管理原则是民主、公平、透明、依法治理。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六条畜牧合作社可以采取理事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形式,也可以成立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畜牧合作社应当设立会员大会,并根据合作社法的规定召开会员大会,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第八条畜牧合作社必须设立监事会,并由监事会对理事会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畜牧合作社应当成立经济合作组织,并根据合作社法的规定开展经济活动。

第十条畜牧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十一条畜牧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养殖业务、畜牧产品加工业务、销售业务等。

第十二条畜牧合作社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畜牧业务发展方向,制定发展计划。

第十三条畜牧合作社可根据需要吸收社会资本,开展融资和合作项目,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担。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畜牧合作社应当建立科学的生产管理体系,保证畜牧业务的高效运作。

第十五条畜牧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员工工资待遇,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

第十六条畜牧合作社应当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合作社的财务运作规范、透明。

第十七条畜牧合作社应当建立市场营销管理制度,保证畜牧产品的销售畅通。

第五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十八条畜牧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九条畜牧合作社的成员有义务维护合作社的利益,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畜牧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分享合作社的利润和成果。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畜牧合作社的成员不得违反合作社的章程,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利益。

合作让奶农共享利益——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惠农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合作让奶农共享利益——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惠农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合作让奶农共享利益——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惠农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王颖【摘要】农户申请加入合作社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就是入社时拥有的奶牛数量至少为20头。

进入合作社后,农户无需其他任何花费,合作社将进行统一的饲料供应、统一的疫病防治、统一的品种改良、统一挤奶并且统一销售。

奶农除要分户饲养自家奶牛外,不需要承担任何其他的工作,这不仅提高了牛奶生产的效率,也减轻了奶农饲养奶牛的沉重负担。

【期刊名称】《中国合作经济》【年(卷),期】2011(000)012【总页数】6页(P45-50)【关键词】专业合作社;奶牛养殖;石家庄市;共享利益;奶农;正定县;河北省;调研【作者】王颖【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721.2背景资料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惠农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曲阳桥乡上曲阳村,该村大部分村民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就开始从事动物养殖业,但均为小规模分散养殖,收效甚微,此后村民开始集中从事奶牛养殖,并且在养牛大户康银忠的带领下于1996年成立正定县奶牛养殖协会,1999年养殖协会初步具备了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和规模,2007年8月正式在工商部门注册惠农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成立的主要目的是服务养殖户,谋求全体养殖户的共同利益,扩大养殖规模,推广标准化生产,进行精细管理,提高牛奶的安全质量水平,从而拓宽销售渠道,增加会员的收入。

合作社在管理上采用“四统、一分、一集中”的管理模式,进行统一的饲料供应、统一防疫灭病、统一品种改良、统一销售产品,分户饲养,集中挤奶。

合作社与各相关主体的关系维护●与奶农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户申请加入合作社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就是入社时拥有的奶牛数量至少为20头。

进入合作社后,农户无需其他任何花费,合作社将进行统一的饲料供应、统一的疫病防治、统一的品种改良、统一挤奶并且统一销售。

奶农除要分户饲养自家奶牛外,不需要承担任何其他的工作,这不仅提高了牛奶生产的效率,也减轻了奶农饲养奶牛的沉重负担。

养殖合作社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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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合作社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养殖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养殖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养殖合作社名称为“XX养殖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依法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合作社的宗旨是:服务社员,促进养殖业的发展,提高社员的经济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繁荣。

第四条合作社的住所设在[具体地址]。

第五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养殖、销售、技术服务等。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凡从事养殖业,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社员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加入合作社。

第七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合作社的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设施;(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合作社盈余;(四)查阅合作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自由提出退社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合作社;(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合作社出资;(三)积极参加合作社的各项活动,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四)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五)接受合作社的指导和管理;(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合作社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条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四)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五)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六)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七)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格式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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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格式文档Document Writing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格式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格式1时间:年月日地点:X县X镇X村X组成员:(不少于五人)会议记录:XXX主要内容:1.会议由XXX主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提出关于成立“XXX专业合作社”的规划。

2.由XXX主持讨论《XXX专业合作社章程》,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通过《XXX专业合作社章程》。

3.本合作社不设理事会、监事会、经理职务。

只设理事长和执行监事一名,理事长为本社法定代表人。

同意选举XXX为本社理事长,同意选举XXX为本社执行监事。

4.会议一致认为成立“XXX专业合作社”条件成熟,同意委托XXX代表本社向有关部门提出注册登记申请。

全体成员签字: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格式2时间:xxxx年3月20日地点:xx市洪绪镇龙庄村南60米参加人员:大会设立人五人,全部到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作出如下决议:1、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本社章程。

2、选举杨位民、龙敦存、杨列森为本社理事会理事。

3、选举杨位民为本社理事长。

4、选举杨知广为本社执行监事。

设立人签名(盖章):xxxx年三月二十日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格式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由任国强等5名成员发起设立专业合作社。

本社于20xx年5月16日开设立大会,所作出决议全体发起人表决一致通过。

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设立土默特左旗富强新型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

肉牛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肉牛养殖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肉牛养殖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提高养殖效益,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遵循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公平合作、风险共担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成员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会员大会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会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决定重大事项等。

第六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管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等。

第七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八条合作社设经理一人,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成员权益与义务第九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参与合作社的民主管理;(二)按章程规定获得分红;(三)优先购买合作社的产品和接受合作社的服务;(四)优先获得合作社的技术培训和就业信息;(五)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条本合作社成员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时足额缴纳股金和各项费用;(三)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四)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五)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合作社的经营宗旨:以提高肉牛养殖效益,增加成员收入为目标,发展绿色、生态、高效的肉牛养殖业。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经营原则:(一)市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养殖结构;(二)科技兴社,加强科技创新,提高养殖技术水平;(三)合作共赢,充分发挥成员的积极性,实现共同发展;(四)诚信为本,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经营内容:(一)肉牛养殖;(二)肉牛品种改良;(三)肉牛产品加工与销售;(四)肉牛养殖技术培训与推广;(五)其他相关业务。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合作社的财务制度遵循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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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奶牛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加社员收入,实现共同致富,由刘晓州发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社定名为睢宁县红光奶牛饲养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社是以从事奶牛养殖生产的农民为主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

其宗旨是为社员提供生产、营销、技术等方面的服务,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的经济收入。

在本社内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非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盈余返还,社员享受平等权利。

本社全部财产归全体社员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四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农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在经济中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本社自2009年3月1日成立。

办公地址:睢城镇五楼村。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本社社员分为个人社员和团体社员。

凡从事与本社生产经营项目相同的农民或相关事业的个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可以申请作为本社个人社员;从事相关事业的组织可以申请作为本社团体社员。

由本人提出书面入社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从事相关事业的非农民身份社员不得超过社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七条社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下同),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和技术服务,利用社内设施的权利;(三)享有社内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的权利;(四)享有本社共同成果的受益和分配权;(五)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六)有权建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七)享有参加本社股金分红和按产品交易量返还利润的权利;(八)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负担;(九)有退社自由权。

第八条社员应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二)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的共有财产,爱护本社的设施;(三)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四)接受本社技术指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从事生产,履行签订的合同中各项协议,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共同发展本社生产;(五)不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本社利益相对立的活动;(六)按规定交纳会费或股金。

第九条社员退社须在年终决算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退社。

退社时,其入股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

如本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分给其应得红利。

退社不退会费,不得分配本社共有财产。

第十条社员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6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后获得继承社员资格,继承股金。

法定继承人不愿意入社的,按照第九条的规定可以申请退社。

第十一条社员股金可以转让给本社社员,不得转让给非社员。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者,经理事会决议予以取消其社员资格。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不履行义务的;(二)给本社正当权益带来严重危害的;(三)从事与本社利益相违背活动的;(四)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的;(五)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取消社员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的理事出席,并有出席理事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

取消社员资格,须结清所有债务,退还其所占股份,不分给应得红利。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十三条本社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召开社员大会有困难时,可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职权。

社员代表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应少于成员人数的五分之一。

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社员(代表)大会职权如下:(一)通过和修改本社章程,决定有关本社的解散、合并、联合等重大问题;(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三)审查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计划和报告,以及财务计划和报告;(四)审查批准本社生产经营项目,业务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五)决定本社各业务部门的设立或撤销,以及重要合同的签订等问题;(六)讨论决定社员交纳的股金总额,每股金额,每个社员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

(七)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社员大会每年召开1-2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召开临时社同大会。

(一)理事会认为必要时;(二)监理会的建议;(三)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出。

第十六条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出席方可召开。

本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

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名社员。

各项决议采有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五天向社员通报会议内容,否则社员有权拒绝参加。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理事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理事5人组成,理事会选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2人。

理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如下:(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二)制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生产经营计划等,提交社员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本社的各项工作任务;(三)讨论决定社员入社、退社、奖励、处分、除名、继承等事项;(四)对外代表本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五)对社员进行培训,组织社员参加各种协作活动;(六)聘用或解雇本社工作人员;(七)管理本社的财务与财产;(八)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办理章程中所规定的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负责经营业务,保护本社一切财产,如有违法失职、徇私舞弊造成损失时,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情节严重者,须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对生产经营计划、人事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理事会开会可邀请监理、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监事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5人组成,监事会选举监事长一人,副监事长1人。

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的职权如下:(一)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情况;(三)监督理事和本社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四)向社员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五)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六)发现理事会有违法或徇私舞弊行为,可要求理事会召开临时社员大会,并报告农业主管部门指导解决;(七)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

理事会接到通知10日内作出响应,否则为理事会失职。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各项决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同意才能生效。

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应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与监事会的成员不得相互兼职。

理事的近亲属及本社职工不得担任监事。

第四章服务职能第二十八条本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社员的需要,以社员为主要对象,开展以下服务:(一)对社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经济、技术协作;(二)兴办社员生产经营所需的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三)采购和供应社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四)收购和推销社员生产的产品;(五)向社员提供有关科学技术、市场、经济信息;(六)提高本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开拓新的品牌;(七)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

第二十九条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可以与其他国有、集体、个体、外资等经济实体进行股份合作。

所获收益按本社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三十条接受与本社专业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销等业务。

第三十一条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与企业、科研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

第三十二条办理本社成员的文化、福利事业,培养互助合作精神。

第五章财务第三十三条本社自有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一)社员会费;(二)社员股金;(三)本社每年度从结余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等;(四)兴办经济实体的利润收入;(五)接受的捐赠款;(六)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七)其他自有资金。

第三十四条本社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一)本社日常办公费;(二)发展本社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三)科研、咨询、培训、推广和宣传教育等支出;(四)对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五)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六)本社福利事业支出;(七)社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八)其他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三十五条本社会费定为每个社员每年100元。

会费不足时,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可以补交一定数额的会费。

第三十六条本社初次筹集的股金总额为500万元,每股金额为10000元,每个社员最多只能认购100股。

社员可以以资金、技术、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

本社社员的股份采用记名方式登记,由本社出据股权证明,作为分红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本社接纳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帐,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

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本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平调、挪用本社的资产。

第三十八条本社按日历年度对技术与经济服务活动实行会计核算。

理事会须在每月(或每一季度)初将上月(或上一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员公布一次,并及时解答社员提出的问题。

理事会须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提供上年度经监事会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

同时,提出下年度的财务支出预算,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扣除当年服务成本后,年终结余按下列项目分配和使用。

(一)公积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列提取,用于扩大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二)公益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三)教育基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社员培训;(四)风险基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社员生产、营销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补贴;(五)股份合作社的股金分红;(六)社员股息,社员股息一般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七)利润返还,按社员对合作的贡献量,包括交易和利用本社设施量多少等向社员返还利润。

上列各项的具体项目和提取比例以及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四十条本社聘用职工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社员(代表)大会批准。

所付工资及对模范社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计入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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