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鼓励并激发员工积极向上的进取心,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吸引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制定此办法。

2、适用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良田科技及下属分公司的员工流动、晋升管理。

3、员工部流动的需求

3.1、员工因自我发展所提出的提高能力和丰富职业经验的需求;

3.2、员工综合评估的结果;

3.3、部门组织机构调整的需求;

3.4、岗位空缺的需求。

4、员工部流动的原则

4.1、要有利于人员优势的整合和优化,有利于员工的发展,有利于业务发展的需要。

4.2、企业提升人员、选拔人才的规、规程、政策,要保证企业人员晋升工作有章可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必要的措施。

4.3、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下,考虑外部招聘。外部招聘的条件,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共同商定。

4.4、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4.5、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十二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事单位转呈总经理核定;

4.6、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至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4.7、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4.8、由本人提出调动须在原岗位工作三个月(含)以上,普通员工一年以上。组织调动不受此限制。

4.9、符合竞聘职位要求者,直接上级同意其流动者;4.10、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但仍需进行流动者,由该人员所属部门的直接上级与总厂人力资本部审批,意见仍不统一者,由分厂厂长、副总经理审批。

4.11、员工年度受处罚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

5、员工部流动的方式

5.1、正常调动

5.2、竞聘上岗

5.3、升职

5.4、降职

5.5、平级调动

5.6、竞聘上岗6.晋升较高职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依据):

6.1、较高职位所需技能;6.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6.3、在职工作表现良好;6.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课程训练;6.5、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和潜力。

7、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7.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 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7.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 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7.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 万元以上者;7.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7.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 万元以上者;7.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7.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7.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8、晋升类型:

8.1、定期:

每年7月,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8.2、不定期:

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在

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根据部门经理推荐随时予以提升。9、晋升考评标准根据员工日常工作中的德、能、勤、绩,选择晋升员工。具体通过《同事绩效表现考核表》与《资职位异动核定表》予以考评。

9.1、德,是指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是否以公司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9.2、能,是指员工的工作能力,考核员工在组织协调、完成工作方面的能力;9.3、勤,是指勤奋,考核员工是否努力工作;9.4、绩,是指工作成果,是否有成效。

10、员工流动围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

10.1、(1)部门之间

(2)部门部

(3)公司(包括集团公司、各分公司)之间

(4)公司(包括集团公司、各分公司)部10.2、部门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10.3、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员工调动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11、职务等级:

11.1、同事

11.2、副组长/ 助拉

11.3、组长/ 拉长

11.4、副领班

11.5、领班

11.6、副主管

11.7、主管

11.8、经理

11.9、事业部总经理

11.10、厂长

11.11、副总经理

11.12、总经理

11.13、董事

11.15、董事长

12、晋升操作程序。

12.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12.2、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

①、《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②、员工的人事考核表③、主管鉴定

④、具有说服力的事例⑤、其他相关材料

12.3、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事部审核;12.4、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

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12.5、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以人事通报形式公布,晋升者,则以书

面形式个别通知。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以人事通报形式发布, 晋升者则

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12. 7、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容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

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12. 8人力资源部门依据企业政策在每年规定的期间,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

升建议,呈请总经理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13、员工竞聘程序(见图2)

13. 1、由用人部门填写《招聘申请单》,经理(含)以上岗位交人力资本部。

13. 2、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依据《工资管理制度》共同确定招聘岗的薪资待遇。

13. 3、职位描述确认后两天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在通告栏上或部广播发布部招聘信息,确保

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得到部招聘信息。

13. 4、对主管以上岗位,由人力资本部依据“知识互补、能力互补、气质互补、性别互补”的

原则,招集并成立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独立主持评选人(对招聘岗位

有较深了解)等组成的评选小组,在招聘会上对招聘人员进行评估,并填写“部招聘评估

表”。

14、晋升核定权限

14. 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由董事长核定。

14. 2、各部门经理、主管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核定。

14.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分别由各一级单位主管提议,呈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核定

14. 4、工厂所属部门助拉、物料员、拉长、主管上由分管厂长核定,厂长复核,并通知财务

部门与人事部门。

14. 5、普通员工由各级单位主管核定,呈总经理以上人员复核,并通知财务部门与人事部

门。

14. 6、员工个人或组织提出调动需求时,均需报人力资本部,由其组织相关部门对此调动是

否可行进行讨论。讨论结果按以下分类分别上报审批:

14 . 7、审批权限表

(1)副主管及以上人员,按下表进行审批

(2)副主管以下人员,按下表进行审批

15、员工流动后工作交接的时间要求

15. 1、确保被调动人员离岗后,该岗位的工作正常进行,被调动员工按以下时间要求

办理工作交接:

15. 2、主管以上人员或特殊岗位(HR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人员)接到调令之日起7

日后方可调入要人部门报到。

15. 3、一般工作人员自接到调令之日起3日后方可调入要人部门报到。

15. 4、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须经被调动人员的直接上级与人力资本部共同协商,按协商结果执

行。

15. 5、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16、员工调动手续的办理

16. 1、分厂之间调动由人力资本部办理调动手续,安排工作交接。接受人员的人力资

本部必须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调动交接清单办理相关进岗手续。办完手续后归入员

工个人档案,由双方人事部负责档案交接。

16. 2、部门之间人员调动由用人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安排工作交接,由双方人事部负

责档案交接。

16. 3、调动同事须在进入新岗位前更换厂牌,厂服。

16. 4、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上交《同事岗位调动申请审批表》到人事部进行人事

资料变更及考勤处理。

16. 5、《人员调动审批表》在同事在入职前一周必须上交。

17、员工试用期

17. 1、试用原则

除特别人才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外,一般都有试用期。试用期间双方任何时候都有可以按规定解除聘关系,聘用关系解除后,员工可到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事部报到,等待新的工作安排或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试用期不满意应适

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17.2 试用规定

17.2.1、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算起。员工部流动试用期规定

A 高级管理人员为3 个月

B 部门经理、主管、工程师、技术人员为3 个月

C 其它人员试用期为1-2 个月17.2.2、由组织提出的调动不设试用期,同质岗位可以

不设试用期。

17.3、在试用期经证明不适合在用人部门工作者,可解除聘用关系。

17.4、试用人员原则上每月考评一次,由直接上级负责,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7.5、试用期一般不得请长假(一周以上),特殊情况如:结婚、直系亲属去逝、本人重病等情况请长假的将在规定试用期基础上延长相应的请假时间。

17.6、试用期员工一般不能晋升职位和工资。

18、薪酬管理18.1、员工调动离岗时由所在人力资源部出具员工工资证明单。18.2、员工新岗位人力资本部到原人力资本部领到员工工资证明单,正式开始工作后,其薪酬按该岗位薪酬标准发放。

18.3、员工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19、相关表格

19.1、《人员调动审批表》

19.2、《人员调动申请单》

19.3、《工作交接清单》

19.4、《物品交接清单》

19.5、《员工工资证明单》

20、实施日期: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正式生效,本办法由人力资本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核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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