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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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19号

关于印发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8〕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流感的临床管理,减少重症流感发生,降低病死率,结合近期国内外研究成果及我国既往流感诊疗经验,对《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了《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做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

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在世界范围内暴发和流行。

流感起病急,虽然大多为自限性,但部分因出现肺炎等并发症可发展至重症流感,少数重症病例病情进展快,可因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和/或多脏器衰竭而死亡。重症流感主要发生在老年人、年幼儿童、孕产妇或有慢性基础疾病者等高危人群,亦可发生在一般人群。

全国既往流感监测结果显示,我国即将进入流感流行季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流感的临床管理,减少重症流感发生,降低病死率,在《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国内外研究成果及我国既往流感诊疗经验,制定本诊疗方案。

一、病原学

流感病毒属于正粘病毒科,为RNA病毒。根据核蛋白和基质蛋白分为甲、乙、丙、丁四型。

目前感染人的主要是甲型流感病毒中的H1N1、H3N2亚型及乙型流感病毒中的Victoria 和Yamagata系。

流感病毒对乙醇、碘伏、碘酊等常用消毒剂敏感;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条件下30分钟可灭活。

二、流行病学

(一)传染源。流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是流感的主要传染源。从潜伏期末到急性期都有传染性。病毒在人呼吸道分泌物中一般持续排毒3—6天,儿童、免疫功能受损患者排毒时间可超过1周。

(二)传播途径。流感主要通过打喷嚏和咳嗽等飞沫传播,经口腔、鼻腔、眼睛等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感染。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通过上述途径感染。

(三)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接种流感疫苗可有效预防相应亚型的流感病毒感染。

(四)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下列人群感染流感病毒,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给予高

度重视,尽早给予抗病毒药物治疗,进行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及其他必要检查。

1.年龄<5岁的儿童(年龄<2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2.年龄≥65岁的老年人;

3.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

4.肥胖者[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大于30,BMI=体重(kg)/身高(m)2];

5.妊娠及围产期妇女。

三、发病机制及病理

(一)发病机制。甲、乙型流感病毒通过HA结合呼吸道上皮细胞含有唾液酸受体的细胞表面启动感染。流感病毒通过细胞内吞作用进入细胞,病毒基因组在细胞核内进行转录和复制。复制出大量新的子代病毒颗粒,这些病毒颗粒通过呼吸道粘膜扩散并感染其他细胞。流感病毒感染人体后,可以诱发细胞因子风暴,导致全身炎症反应,出现ARDS、休克及多脏器功能衰竭,儿童可发生急性坏死性脑病。

(二)病理改变。病理变化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纤毛上皮细胞呈簇状脱落、上皮细胞化生、固有层粘膜细胞充血、水肿伴单核细胞浸润等病理变化。重症肺炎可发生弥漫性肺泡损害。合并脑病时出现脑组织弥漫性充血、水肿、坏死。儿童急性坏死性脑病表现为丘脑为主的对称性坏死性病变,局部无明显炎症反应。合并心脏损害时出现心肌细胞肿胀、间质出血,淋巴细胞浸润、坏死等炎症反应。

四、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

潜伏期一般为1—7天,多为2—4天。

(一)临床表现。主要以发热、头痛、肌痛和全身不适起病,体温可达39—40℃,可有畏寒、寒战,多伴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可有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颜面潮红,眼结膜充血。

部分以呕吐、腹痛、腹泻为特点,常见于感染乙型流感的儿童。

无并发症者病程呈自限性,多于发病3—4天后体温逐渐消退,全身症状好转,但咳嗽、体力恢复常需1—2周。

(二)并发症。肺炎是流感最常见的并发症,其他并发症有神经系统损伤、心脏损害、肌炎、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和脓毒性休克等。

1.肺炎

流感并发的肺炎可分为原发性流感病毒性肺炎、继发性细菌性肺炎或混合性肺炎。流感起病后2—4天病情进一步加重,或在流感恢复期后病情反而加重,出现高热、剧烈咳嗽、脓性痰、呼吸困难,肺部湿性罗音及肺实变体征。外周血白细胞总数和中性粒细胞显著增多,以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为主。

2.神经系统损伤

包括脑炎、脑膜炎、急性坏死性脑病、脊髓炎、吉兰-巴雷综合征(Guillain-Barre syndrome)等。

3.心脏损伤

心脏损伤不常见,主要有心肌炎、心包炎。可见肌酸激酶升高、心电图异常,重症病例可出现心力衰竭。此外,感染流感病毒后,心肌梗死、缺血性心脏病相关住院和死亡的风险明显增加。

4.肌炎和横纹肌溶解

主要症状有肌痛,肌无力,肾功能衰竭,血清肌酸激酶、肌红蛋白升高,急性肾损伤等。

5.脓毒性休克

表现为高热、休克及多脏器功能障碍等。

(三)实验室检查。

1.外周血常规: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或降低,重症病例淋巴细胞计数明显降低。

2.血生化:部分病例出现低钾血症,少数病例肌酸激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肌酐等升高。

3.病原学相关检查:

(1)病毒核酸检测:以RT-PCR(最好采用real-time RT-PCR)法检测呼吸道标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或气管抽取物、痰)中的流感病毒核酸。病毒核酸检测的特异性和敏感性最好,且能区分病毒类型和亚型。

(2)病毒抗原检测(快速诊断试剂检测):快速抗原检测方法可采用胶体金和免疫荧光法。由于快速抗原检测的敏感性低于核酸检测,因此对快速抗原检测结果的解释应结合患者流行病史和临床症状综合考虑。

(3)血清学检测:动态检测的IgG抗体水平恢复期比急性期有4倍或4倍以上升高有回顾性诊断意义。

(4)病毒分离培养:从呼吸道标本中分离出流感病毒。在流感流行季节,流感样病例快速抗原诊断和免疫荧光法检测阴性的患者建议也作病毒分离。

(四)影像学表现。并发肺炎者影像学检查可见肺内斑片状、磨玻璃影、多叶段渗出性病灶;进展迅速者,可发展为双肺弥漫的渗出性病变或实变,个别病例可见胸腔积液。

儿童并发肺炎者肺内片状影出现较早,多发及散在分布多见,易出现过度充气,影像学表现变化快,病情进展时病灶扩大融合,可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征象。

五、诊断

诊断主要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病原学检查。

(一)临床诊断病例。出现上述流感临床表现,有流行病学证据或流感快速抗原检测阳性,且排除其他引起流感样症状的疾病。

(二)确定诊断病例。有上述流感临床表现,具有以下一种或以上病原学检测结果阳性:

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2.流感病毒分离培养阳性。

3.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的流感病毒特异性IgG抗体水平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

六、重症与危重病例

(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症病例。

1.持续高热>3天,伴有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

2.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

3.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4.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5.合并肺炎;

6.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危重病例。

1.呼吸衰竭;

2.急性坏死性脑病;

3.脓毒性休克;

4.多脏器功能不全;

5.出现其他需进行监护治疗的严重临床情况。

七、鉴别诊断

(一)普通感冒。流感的全身症状比普通感冒重;追踪流行病学史有助于鉴别;普通感

冒的流感病原学检测阴性,或可找到相应的感染病原证据。

(二)其他类型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咽炎、扁桃体炎、鼻炎和鼻窦炎。感染与症状主要限于相应部位。局部分泌物流感病原学检查阴性。

(三)其他下呼吸道感染。流感有咳嗽症状或合并气管-支气管炎时需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相鉴别;合并肺炎时需要与其他肺炎,包括细菌性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肺炎、病毒性肺炎、真菌性肺炎、肺结核等相鉴别。根据临床特征可作出初步判断,病原学检查可资确诊。

八、治疗

(一)基本原则。

1.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尽早隔离治疗。

2.住院治疗标准(满足下列标准1条或1条以上):

(1)妊娠中晚期及围产期妇女。

(2)基础疾病明显加重,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心功能不全、慢性肾功能不全、肝硬化等。

(3)符合重症或危重流感诊断标准。

(4)伴有器官功能障碍。

3.非住院患者居家隔离,保持房间通风。充分休息,多饮水,饮食应当易于消化和富有营养。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尤其是儿童和老年患者。

4.流感病毒感染高危人群容易引发重症流感,尽早抗病毒治疗可减轻症状,减少并发症,缩短病程,降低病死率。

5.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仅在有细菌感染指征时使用抗菌药物。

6.儿童忌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药物以及其他水杨酸制剂。

(二)对症治疗。高热者可进行物理降温,或应用解热药物。咳嗽咳痰严重者给予止咳祛痰药物。根据缺氧程度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氧疗。

(三)抗病毒治疗。

1.抗流感病毒治疗时机

重症或有重症流感高危因素的患者,应尽早给予抗流感病毒治疗,不必等待病毒检测结果。发病48 h 内进行抗病毒治疗可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缩短住院时间;发病时间超过48 h 的重症患者依然可从抗病毒治疗中获益。

非重症且无重症流感高危因素的患者,在发病48 h 内,在评价风险和收益后,也可考虑抗病毒治疗。

2.抗流感病毒药物

神经氨酸酶抑制剂(NAI)对甲型、乙型流感均有效。

(1)奥司他韦(胶囊/颗粒):成人剂量每次75mg,每日2次。1岁及以上年龄的儿童应根据体重给药:体重不足15Kg者,予30mg每日2次;体重15~23Kg者,予45mg每日2次;体重23~40Kg者,予60mg每日2次;体重大于40Kg者,予75mg每日2次。疗程5天,重症患者疗程可适当延长。肾功能不全者要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

(2)扎那米韦:适用于于成人及7岁以上青少年,用法:每日2次,间隔12小时;每次10mg(分两次吸入)。但吸入剂不建议用于重症或有并发症的患者。

(3)帕拉米韦:成人用量为300~600mg,小于30d新生儿6mg/kg,31—90d婴儿8mg/kg,91d—17岁儿童10mg/kg,静脉滴注,每日1次,1~5天,重症病例疗程可适当延长。目前临床应用数据有限,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

离子通道M2阻滞剂金刚烷胺和金刚乙胺仅对甲型流感病毒有效,但目前监测资料显示甲型流感病毒对其耐药,不建议使用。

(四)重症病例的治疗。

治疗原则:积极治疗原发病,防治并发症,并进行有效的器官功能支持。

1.如出现低氧血症或呼吸衰竭,应及时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包括氧疗或机械通气等。

2.合并休克时给予相应抗休克治疗。

3.出现其他脏器功能损害时,给予相应支持治疗。

4.出现继发感染时,给予相应抗感染治疗。

(五)中医治疗

1.轻症辨证治疗方案。

(1)风热犯卫。

主症:发病初期,发热或未发热,咽红不适,轻咳少痰,无汗。

舌脉:舌质红,苔薄或薄腻,脉浮数。

治法:疏风解表,清热解毒。

基本方药:银翘散合桑菊饮加减。

银花15g 连翘15g 桑叶10g 菊花10g

桔梗10g 牛蒡子15g 竹叶6g 芦根30g

薄荷(后下)3g 生甘草3g

煎服法:水煎服,每剂水煎400毫升,每次口服200毫升,1日2次;必要时可日服2剂,每6小时口服1次,每次200毫升。

加减:苔厚腻加藿香10g、佩兰10g;

咳嗽重加杏仁10g、炙枇杷叶10g;

腹泻加黄连6g、木香3g;

咽痛重加锦灯笼9g、玄参15g。

若呕吐可先用黄连6g,苏叶10g水煎频服。

常用中成药: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类,如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清开灵颗粒(胶囊、软胶囊、片)、疏风解毒胶囊、银翘解毒类、桑菊感冒类等。

儿童可选儿童抗感颗粒、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等。

(2)热毒袭肺。

主症:高热,咳嗽,痰粘咯痰不爽,口渴喜饮,咽痛,目赤。

舌脉:舌质红,苔黄或腻,脉滑数。

治法:清热解毒,宣肺止咳。

基本方药:麻杏石甘汤加减。

炙麻黄5g 杏仁10g 生石膏(先煎)30g

知母10g 浙贝母10g 桔梗10g 黄芩15g

柴胡15g 生甘草10g

煎服法:水煎服,每剂水煎400毫升,每次口服200毫升,1日2次;必要时可日服2剂,每6小时口服1次,每次200毫升。

加减:便秘加生大黄(后下)6g;

苔厚腻加苍术10g、厚朴10g;

持续高热加青蒿15g、丹皮10g。

常用中成药:清热解毒、宣肺止咳类,如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银黄类制剂、莲花清热类制剂等。

儿童可选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口服液)、小儿咳喘灵颗粒(口服液)、羚羊角粉冲服。

2.重症辨证治疗方案。

(1)毒热壅肺。

主症:高热不退,咳嗽重,少痰或无痰,喘促短气,头身痛;或伴心悸,躁扰不安。

舌脉:舌质红,苔薄黄或腻,脉弦数。

治法:解毒清热,泻肺活络。

基本方药:宣白承气汤加减。

炙麻黄6g 生石膏(先煎)40g 杏仁9g 知母10g

鱼腥草15g 葶苈子10g 黄芩10g 浙贝母10g

生大黄(后下)6g 青蒿15g 赤芍10g 生甘草3g

煎服法:水煎服,每剂水煎400毫升,每次口服200毫升,1日2次;必要时可日服2剂,每6小时口服1次,每次200毫升。也可鼻饲或结肠滴注。

加减:持续高热加羚羊角粉0.6g(分冲)、安宫牛黄丸1丸;

腹胀便秘加枳实9g、元明粉6g(分冲);

喘促加重伴有汗出乏力者加西洋参10g、五味子6g。

(2)毒热内陷,内闭外脱。

主症:神识昏蒙、淡漠,口唇爪甲紫暗,呼吸浅促,咯粉红色血水,胸腹灼热,四肢厥冷,汗出,尿少。

舌脉:舌红绛或暗淡,脉沉细数。

治法:益气固脱,清热解毒。

基本方药:参附汤加减

生晒参15g 炮附子(先煎)10g 黄连6g

金银花20g 生大黄6g 青蒿15g

山萸肉15g 枳实10g

煎服法:水煎服,每剂水煎400毫升,每次口服200毫升,1日2次;必要时可日服2剂,每6小时口服1次,每次200毫升。也可鼻饲或结肠滴注。

3.恢复期辨证治疗方案。

气阴两虚,正气未复。

主症:神倦乏力,气短,咳嗽,痰少,纳差。

舌脉:舌暗或淡红,苔薄腻,脉弦细。

治法:益气养阴。

基本方药:沙参麦门冬汤加减。

沙参15g 麦冬15g 五味子10g 浙贝母10g

杏仁10g 青蒿10g 炙枇杷叶10g

焦三仙各10g

煎服法:水煎服,每剂水煎400毫升,每次口服200毫升,1日2次;必要时可日服2剂,每6小时口服1次,每次200毫升。也可鼻饲或结肠滴注。

注:

1.妊娠期妇女发病,治疗参考成人方案,避免使用妊娠禁忌药,治病与安胎并举,以防流产,并应注意剂量,中病即止。

2.儿童用药可参考成人治疗方案,根据儿科规定调整剂量,无儿童适应症的中成药不宜使用。

九、预防

(一)疫苗接种。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手段,可以显著降低接种者罹患流感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推荐60岁及以上老年人、6月龄至5岁儿童、孕妇、6月龄以下儿童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慢性病患者和医务人员等人群,每年接种流感疫苗。

(二)药物预防。药物预防不能代替疫苗接种,只能作为没有接种疫苗或接种疫苗后尚

未获得免疫能力的重症流感高危人群的紧急临时预防措施。可使用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

(三)一般预防措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手段,主要措施包括: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勤洗手;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上臂或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尽量避免触摸眼睛、鼻或口;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居家休息,及早就医。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8版)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8 年 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处置和管理,提高各级机构对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减少续发病例,降低暴发规模,保障公 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及 发生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单位开展暴发疫情处置工作。 二、暴发疫情相关定义 (一)流感样病例:发热(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 一者。出现发热的时间应在本次急性发热病程内,体温认定包括 患者自测体温和医疗机构检测体温。 (二)流感样病例暴发:指同一地区或单位内在较短时间出 现异常增多的流感样病例。 三、暴发疫情的发现与报告 (一)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 10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及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所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疫情核实。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通

过“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报告疫情事件的相关信息(附件1)。 (二)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30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疾病住院的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2 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经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实确认后,应当在2 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对于报告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的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经核实为流感暴发疫情后,所有实验室确诊和临床诊断病例均要进行个案网络直报,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个案病例的关联。在“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中,承担检测工作的流感网络实验室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录入疫情样本 的实验室检测结果。负责暴发疫情调查处置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采样及检测结果统计表”(附件2),并根据实验室检测开展情况,对填报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同时,按照要求做好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四、暴发疫情的调查 (一)流行病学调查。 接到疫情报告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根据流感样病例定义进行诊断,核实是否为流感样病例暴发,已核实的暴发疫情应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1.疫情发生单位基本信息与相关因素调查。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集体单位名称、地址、报告人、联系方式、疫情波及人数;单位部

2018年人民医院流感防控工作总结

XX市人民医院 2018年流感防控工作汇报 目前,我市已进入流感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控制流感疫情流行 及蔓延,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流感诊疗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积极做好医务人员培训、抗病毒药品采购供应、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诊治,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我院高度重视本次流感发病,切实加强了对流感防控工作的领导,明确了职责、成立了防治组织、制定了《XX市人民医院2018 年流感防控方案》,积极部署流感防控工作。充分认识当前流感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切实加强医院流感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流感报告的责任心和意识,加强疫情监控,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加强医务人员流感知识培训 我院积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学习培训《(2018年版)流行性感冒 诊疗方案》相关流感防治知识,并将诊治方案发至各科主任邮箱进行学习,同时通过院内微信群发送诊疗方案,力求人人掌握,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病知识 为了有效的预防流感的发生与流行,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群众的防病抗病能力,我院充分利用送卫生下乡和精准扶

贫等活动下社区,进家庭,广泛宣传有关冬春季节咼发流感的防治知识。 四、严格预检分诊,防范疾病蔓延 我院加大了流感样病例的筛查、诊治工作,在院内设立发热、腹泻患者就诊指引标识,门诊楼东侧设立了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发热病人或腹泻病人直接到发热门诊或肠道门诊就诊,有效的防范疾病蔓延和交叉感染;在内一科、儿科病房西侧专门设立流感病房,对较重流感患者收住院治疗,并及时成立流感救治专家小组,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五、积极采购药品,保障抗病毒药品供应 我院药剂科积极配合临床,加强药品采购力度,利用多种渠道保障抗病毒药品的采购供应。除奥司他韦颗粒供应时有短缺外,其他抗病毒药如连花清瘟胶囊、清热解毒颗粒、疏风解毒胶囊、利巴韦林颗粒、热炎宁合剂、板蓝根颗粒、蓝芩口服液、连蒲双清片、小儿柴桂退热颗粒、清开灵注射液、利巴韦林注射液、炎琥宁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供应可满足临床需求。目前我院正在积极联系采购奥司他韦,尽量满足临床需求。 六、合理调配人员,积极救治患者 2018年以来,流感病人数量逐渐增加,尤其是儿科患者明显增多,每天门诊量约,较平时增加约一倍,儿科门诊远远不能满足患者需求,为此医务科积极调配人员,将调入体检科的原儿科医师临时调配到儿科门诊坐诊,以满足儿科患者就诊需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范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222.54.177.* 1楼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蒋健: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诸位能够参加今天由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共同举办的有关医政工作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的议题主要系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师资格准入管理方面、中医诊疗设备调查工作。主要是围绕这三个议题来进行发布。 蒋健:为此,今天我们请来了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我们请他们两位给大家介绍和通报有关情况,并且回答各位记者的问题。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蒋健。 现在,发布会正式开始。首先,我们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介绍今天三个议题的有关内容。 许志仁: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情况。 许志仁:为了充分发挥中医坐堂医的作用,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漳平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 许志仁:通知明确了试点内容:一是试点地区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审批。在试点工作期间,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医疗机构类别第六部分进行注册。二是对审批合格后设置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许志仁:试点工作重点解决下面三个重要问题:一是通过试点对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条件进行探索。申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数量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必须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饮片数量不得少于400种;必须设有独立隔开的诊室,诊室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每个诊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聘请中医从业人员必须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 许志仁:二是中医坐堂医诊所所提供的中医药服务的范围和执业手段,只能开中药饮片,不许开成药、西药、保健品。三是如何加强对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行为的监管。由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医坐堂医诊所实施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发现有出于经济利益驱动的“大处方”和误导、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等现象的,一经查实,将情节向社会公示,并按照规定给予罚款。情节恶劣或经警告仍未改正的,吊销其中医坐堂医诊所许可证。

关于做好2018年度分级诊疗试点等工作总结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59号)+-+附件

附件1 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信息报送表 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统计项2017年度 数据 2018年数据 阶段数据年度数据 省政府或多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南顺府办发【2018】6号关于印发《顺庆区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是否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否□是,调整了项,平均上调% 是否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是□否 家庭医师签约服务费是否落实□否□是,元/人/年 分担比例:医保%,公共卫生经费%, 个人%。 开展分级诊疗试点的范围全省推开√是□否 试点的地级市 (填写数量和名称)28个(所有公立基层医疗机 构) 试点的县(市)(填写数量和名称)4个(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总额的比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32.0% 30.1% 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情况医学影像诊断中 心 总数(个)0 0 0 本年新增(个)0 0 0 医学检验实验室 总数(个)0 0 0 本年新增(个)0 0 0 病理诊断中心 总数(个)0 0 0 本年新增(个)0 0 0

血液透析中心总数(个)0 0 0 本年新增(个)0 0 0 安宁疗护中心总数(个)0 0 0 本年新增(个)0 0 0 消毒供应中心总数(个)0 0 0 本年新增(个)0 0 0 30万以上人口的县至少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 院的比例(%) 30万以上人口的县至少拥有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 院的比例(%) 上转患者总例次数(例次) 下转患者总例次数(例次) 县域内就诊率(%) 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全科医生数量(名) 2 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全科医生数量(名) 1 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 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 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80%远程医疗覆盖试点地区县(市、区)的比例(%)覆盖 分级诊疗信息系统覆盖二、三级医院的比例(%)≥80% 分级诊疗信息系统覆盖乡镇卫生院的比例(%) 分级诊疗信息系统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比例 (%) 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 构转诊的人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 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的比例(%) ≥80% 城市高血压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80%

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版

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 (2018年版) 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在世界围引起暴发和流行。 流感起病急,虽然大多为自限性,但部分因出现肺炎等并发症可发展至重症流感,少数重症病例病情进展快,可因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和/或多脏器衰竭而死亡。重症流感主要发生在老年人、年幼儿童、孕产妇或有慢性基础疾病者等高危人群,亦可发生在一般人群。 2017年入冬以来,我国南北方省份流感活动水平上升较快,当前处于冬季流感流行高峰水平。全国流感监测结果显示,流感样病例就诊百分比和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均显著高于过去三年同期水平,流感活动水平仍呈现上升态势,本次冬季流感活动强度要强于往年。 为进一步规和加强流感的临床管理,减少重症流感发生、降低病死率,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和《流行性感冒诊断与治疗指南(2011年版)》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国外研究成果及我国既往流感诊疗经验,制定本诊疗方案。 一、病原学 流感病毒属于正粘病毒科,为RNA病毒。根据核蛋白和基质蛋白分为甲、乙、丙、丁四型。 目前感染人的主要是甲型流感病毒中的H1N1、H3N2亚型及乙型流感病毒中的Victoria和Yamagata系。 流感病毒对乙醇、碘伏、碘酊等常用消毒剂敏感;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条件下30分钟可灭活。 二、流行病学 (一)传染源 流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是流感的主要传染源。从潜伏期末到急性期都有传染性。受感染动物也可成为传染源,人感染来源动物的流感病例在近距离密切接触可发生有限传播。 病毒在人呼吸道分泌物中一般持续排毒3-6天,婴幼儿、免疫功能受损患者排毒时间可超过1周,人感染H5N1/H7N9禽流感病例排毒可达1~3周。 (二)传播途径 流感主要通过打喷嚏和咳嗽等飞沫传播,也可经口腔、鼻腔、眼睛等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引起感染。人感染禽流感主要是通过直接接触受感染的动物或受污染的环境而获得。 (三)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接种流感疫苗可有效预防相应亚型的流感病毒感染。 (四)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 下列人群感染流感病毒,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给予高度重视,尽早(发

卫办医政发〔2009〕31号《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提高病理诊断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设置病理科的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病理科是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室,负责对取自人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细胞、体液及分泌物等标本,通过大体和显微镜观察,运用免疫组织化学、分子生物学、特殊染色以及电子显微镜等技术进行分析,结合病人的临床资料,做出疾病的病理诊断。具备条件的病理科还应开展尸体病理检查。 第四条因诊断需要取自人体的组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 第五条医疗机构内的病理科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病理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病理诊断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七条病理科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八条二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至少应当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和病理档案室;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还应当设置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等。其他医疗机构病理科应当具有与其病理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等条件。 第九条病理科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应满足完整病理诊断流程及支持保障的需要。其中医师按照每百张病床1-2人配备,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医疗机构应适当增加。病理科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按照与医师1:1的比例配备。 第十条病理科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出具病理诊断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并具备初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病理诊断专业知识培训或专科进修学习1-3年。快速病理诊断医师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有5年以上病理阅片诊断经历。 病理技师只能负责病理技术工作,不得出具病理诊断报告。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师资格考试合格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卫办医政发[2010]1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1.01 【实施日期】2010.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管理 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1号二0一0年一月一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完成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以下简称医师资格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联网工作,实现了对医师资格信息的实时和网络化管理。为保证医师资格信息的完整准确,规范医师资格信息的修改工作,加强医师资格信息的维护和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医师资格信息中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和证书编码可以修改,其他信息不得修改。

二、修改医师资格信息,由申请人填写《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核表》,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701325373.html,/rmle/content/download/shenhebiao.doc)并提交有关材料,向考试报名所在考点的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考试报名所在考点的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进行汇总,填写《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下载网址: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701325373.html,/rmle/content/download/huizongbiao.doc)。因错误录(导)入需要修改资格信息的,由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出具《审核表》。 需修改医师资格信息的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审核表》和《汇总表》一并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三、申请修改医师资格信息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修改医师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的,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修改其他信息的,由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四、修改后的医师资格信息中的身份信息应当与身份证上的身份信息一致。 五、医师资格信息联网前曾经由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自行完成修改的医师资格信息,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医师本人按照本文规定重新办理医师资格信息修改手续;对于通知医师本人提交申请有困难的,由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出具《审核表》。《审核表》和《汇总表》按照西医和中医分类,分别报卫生部医政司或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同时一并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六、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收到《审核表》和《汇总表》后应当及时完成相应信息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医师资格信息移交医师执业注册管理部门。

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 2015〕252号)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 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心,制定了相关专业的质控指标,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中使用。 附件: 1.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 2.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 3.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 4.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 5.病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 6.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 附件1 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2015年版) 一、麻醉科医患比 定义:麻醉科固定在岗(本院)医师总数占同期麻醉科完成麻醉总例次数(万例次)的比例。 计算公式: 麻醉科医患比=[同期固定在岗本院医师总数/同期麻醉科完成麻醉总例次数(万例次)]×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麻醉医疗质量的重要结构性指标之一。二、各ASA 分级麻醉患者比例 定义:根据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分级标准,对于接受麻醉患者的病情危

重程度进行分级。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比例是指该ASA分级麻醉患者数占同期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比例= (该ASA分级患者数/同期各ASA分级麻醉患者总数)×100% 意义:体现医疗机构接诊不同病情危重程度患者所占比重,是反映医疗机构麻醉医疗质量的重要结构性指标之一。 三、急诊非择期麻醉比例 定义:急诊非择期手术所实施的麻醉数占同期麻醉总数的比例。计算公式: 急诊非择期麻醉比例=(急诊非择期手术所实施的麻醉数/同期麻醉总数)×100% 一)椎管内麻醉:包括硬膜外麻醉,腰麻,腰硬联合麻醉,骶麻,鞍麻;(二)插管全麻:包括支气管插管全麻,气管插管全麻,喉罩全麻,喉罩+气管插管全麻; (三)非插管全麻; (四)复合麻醉:包括插管全麻+椎管内麻醉,非插管全麻+椎管内麻醉;插管全麻+神经阻滞,非插管全麻+神经阻滞,椎管内麻醉+神经阻滞; (五)其他麻醉方式:包括神经阻滞,局麻强化MAC,其他。五、麻醉开始后手术取消率 定义:麻醉开始是指麻醉医师开始给予患者麻醉药物。麻醉开始后手术取消率是指麻醉开始后手术开始前手术取消的数占同期麻醉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麻醉开始后手术取消率=(麻醉开始后手术开始前手术取消的数/同期麻醉总数)×1000‰ 意义:体现麻醉计划性和管理水平,是反映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重要过程指标之一。 六、麻醉后监测治疗室(PACU)转出延迟率 定义:入PACU超过3小时的患者数占同期入PACU患者总数的比例。

卫办医政发号文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医疗机构可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增加“特殊使用”类别抗菌药物品种。 (一)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

2018年流感诊疗方案培训试题

2018年流感诊疗方案培训试题 一、选择题 1 .引起世界性流感大流行的病原体是(B) A、流感杆菌 B、甲型流感病毒 C、乙型流感病毒 D、丙型流感病毒 2 .对流感病毒抗原转变的错误叙述是(D) A、HA和(或)NA变异幅度大 B、产生流感病毒新亚型 C、由不同型别的流感病毒基因重组造成 D、由病毒基因点突变造成 3 ?抗原漂移指的是甲型流感病毒的(D) A、型特异性抗原小变异 B、型特异性抗原大变异 C、亚型抗原的大变异 D、亚型抗原的小变异 4 ?对流感病毒血凝素的错误叙述是(C) A、可以凝集人和动物的红细胞 B、具有中和甲型流感病毒的作用 C、具有酶活性C、可与宿主细胞膜表 面受体结合 5 ?流感病毒分型的根据是(A) A、核蛋白和膜蛋白的抗原性 B、所致疾病的临床特征 C、血凝素(HA) D、流行病学特 6 ?甲型流感病毒分亚型的依据(B) A、核蛋白 B、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 C、M蛋白 D、多聚RNA酶 7 .从咽漱液中分离流感病毒常接种于(B) A、Hela细胞 B、豚鼠B、鸡胚和狗肾传代细胞D、鸡胚和Hela细胞 8 .流感的确诊的主要依据是(C) A、发病季节 B、呼吸道症状轻微而全身中毒症状重 C、病毒分离 D、流行规模 9 .流感的临床表现,不符合的是(D) A、全身症状重 B、上呼吸道卡他症状较轻或不明显 C、年老患者或免疫力低下的患者感染流感,病情可 持续发展D、肺外并发症多见 10 .流感的预防措施中,下列哪项是错误的(C) A、对流感患者进行隔离及治疗 B、流感流行前接种流感疫苗 C、流感流行前,给所有易感人群使用金刚 烷胺进行药物预防D、减少公众集会活动 二、判断题 1 .流感病毒分为甲、乙、丙三型,其中甲型流感病毒易发生变异,可引起世界性流感大流行。( 2 ?抗神经氨酸酶抗体和抗血凝素抗体都具有中和病毒的作用(X) 3 .流感病毒基因组为单股负链分节段RNA,不同型病毒颗粒相应的基因节段间易发生重配,产生新型的 流感病毒。(X | 4 .核糖核蛋白又称核衣壳,由核蛋白、多聚酶蛋白和核糖核酸组成。(“ 5.流感病毒通过血凝素与红细胞表面的糖蛋白受体相结合而引起红细胞凝集,与宿主细胞结合而使细胞受染。(“ 6 .流感潜伏期一般I?2d,症状与普通感冒相似,呼吸道症状重、全身症状轻微或不明显。(X 7 .在发生流感流行的地区,所有人群应立即接种疫苗。(X) 8 .甲型流感病毒既可感染人,也可感染多种动物。(“ 9 .接种流感疫苗的时间应在每年的流感流行前期进行。(“ 10 .青壮年人群不属于流感疫苗接种推荐的重点人群。(X 三、填空题 1. 目前感染人的主要是甲型流感病毒中的H1N1、H3N2亚型及乙型流感病毒中的Victoria和Yamagata系。 2. 流感病毒属于正粘病毒科。 3. 流感的小”变异与大'变异,小变异包括抗原漂移(Drift )、表面基因发生点突变、人群存在不同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现予印发,请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附件: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举例 中成药处方举例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六)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七)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

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33-48)

卫生行政执法解释汇编 第一部分关于医疗卫生的 33、卫生部关于对穴位按摩治疗近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80号) 2004年11月16日‥‥‥‥‥‥‥‥‥‥‥‥‥‥‥‥‥‥‥‥‥‥(23) 34、卫生部关于对使用医疗器械开展理疗活动有关定性问题的批 复(卫医发〔2004〕373号) 2004年11月11日‥‥‥‥‥‥‥‥‥‥‥‥‥‥‥‥‥‥‥‥‥‥(23) 35、卫生部关于对农村非法行医依法监督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4〕312号) 2004年09月17日‥‥‥‥‥‥‥‥‥‥‥‥‥‥‥‥‥‥‥‥‥‥(24)36、卫生部关于对李佺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3号) 2004年07月07日‥‥‥‥‥‥‥‥‥‥‥‥‥‥‥‥‥‥‥‥‥‥(25) 37、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 2004年07月06日‥‥‥‥‥‥‥‥‥‥‥‥‥‥‥‥‥‥‥‥‥‥(25) 38、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查处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14号) 2004年06月29日‥‥‥‥‥‥‥‥‥‥‥‥‥‥‥‥‥‥‥‥‥‥(27)39、卫生部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发〔2004〕201号) 2004年06月25日‥‥‥‥‥‥‥‥‥‥‥‥‥‥‥‥‥‥‥‥‥‥(28) 40、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8号) 2004年06月03日‥‥‥‥‥‥‥‥‥‥‥‥‥‥‥‥‥‥‥‥‥‥(29) 41、卫生部关于乳腺外科手术项目相关执业登记事宜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0号)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一、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省(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业务部门设置应当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省级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科室设置齐全,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业务科室。 3.部门设置应当符合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职能任务。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孕产群体保健科; (2)婚前保健科; (3)孕前保健科; (4)孕期保健科; (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 (6)产科; (7)产后保健科; (8)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产前诊断等科室。 2.儿童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儿童群体保健科; (2)新生儿疾病筛查科; (3)儿童生长发育科; (4)儿童营养与喂养科; (5)儿童心理卫生科; (6)儿童眼保健科; (7)儿童口腔保健科;

办医政发18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18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包装 中药饮片规格和色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提高中药饮片调剂质量,我局于2008年8月印发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8〕34号),在全国推广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统一的规格和色标,各使用单位分别设定本院标准,这不利于小包装中药饮片的规范化管理,也增加了生产企业的成本。为此,我局在总结小包装中药饮片使用单位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中医医院和生产企业等各方面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小包装中药饮片规格和色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使用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参照执行。

我局将通过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医医院评审等工作对各使用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医政司。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小包装中药饮片规格和色标 一、规格 1g,3g,5g,6g,9g,10g,12g,15g,30g。 小包装中药饮片的产品规格不得超出以上9种规格。 二、色标 根据同一规格不同品种使用同一种颜色和避免使用含有特殊意义颜色的原则,采用国际通用的潘通色卡(PANTONE solid coated),拟定红桦色(8062C)、青色(312C)、薄绿色(355C)、淡钢蓝色(8201C)、利休鼠色(8321C)、蓝色(299C)、晒黑色(8021C)、薄花色(7474C)、银鼠色(8100C)9种颜色作为小包装中药饮片色标。

关于印发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19号

关于印发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8〕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流感的临床管理,减少重症流感发生,降低病死率,结合近期国内外研究成果及我国既往流感诊疗经验,对《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了《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做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 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在世界范围内暴发和流行。 流感起病急,虽然大多为自限性,但部分因出现肺炎等并发症可发展至重症流感,少数重症病例病情进展快,可因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和/或多脏器衰竭而死亡。重症流感主要发生在老年人、年幼儿童、孕产妇或有慢性基础疾病者等高危人群,亦可发生在一般人群。 全国既往流感监测结果显示,我国即将进入流感流行季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流感的临床管理,减少重症流感发生,降低病死率,在《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国内外研究成果及我国既往流感诊疗经验,制定本诊疗方案。 一、病原学 流感病毒属于正粘病毒科,为RNA病毒。根据核蛋白和基质蛋白分为甲、乙、丙、丁四型。 目前感染人的主要是甲型流感病毒中的H1N1、H3N2亚型及乙型流感病毒中的Victoria 和Yamagata系。 流感病毒对乙醇、碘伏、碘酊等常用消毒剂敏感;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条件下30分钟可灭活。 二、流行病学 (一)传染源。流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是流感的主要传染源。从潜伏期末到急性期都有传染性。病毒在人呼吸道分泌物中一般持续排毒3—6天,儿童、免疫功能受损患者排毒时间可超过1周。 (二)传播途径。流感主要通过打喷嚏和咳嗽等飞沫传播,经口腔、鼻腔、眼睛等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感染。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通过上述途径感染。 (三)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接种流感疫苗可有效预防相应亚型的流感病毒感染。 (四)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下列人群感染流感病毒,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给予高

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流感2018)

本文来源:国家卫计委2018 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 (2018年版) 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在世界范围内引起暴发和流行。 流感起病急,虽然大多为自限性,但部分因出现肺炎等并发症可发展至重症流感,少数重症病例病情进展快,可因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和/或多脏器衰竭而死亡。重症流感主要发生在老年人、年幼儿童、孕产妇或有慢性基础疾病者等高危人群,亦可发生在一般人群。 2017年入冬以来,我国南北方省份流感活动水平上升较快,当前处于冬季流感流行高峰水平。全国流感监测结果显示,流感样病例就诊百分比高于过去三年同期水平,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已达往年高峰水平,流感确诊住院和死亡病例数也有所上升,暴发疫情报告数远高于去年同期,流感活动水平仍呈现上升态势,以上结果均提示本次冬季流感活动强度要强于往年。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流感的临床管理,减少重症流感发生、降低病死率,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和《流行性感冒诊断与治疗指南(2011年版)》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国内外研究成果及我国既往流感诊疗经验,制定本诊疗方案。 一、病原学 流感病毒属于正粘病毒科,为RNA病毒。根据核蛋白和基质蛋白分为甲、乙、丙、丁四型。甲型流感病毒除感染人外,在动物中广泛存在,如禽类、猪、马、海豹以及鲸鱼和水貂等。乙型流感病毒在人体内循环并引起季节性流行,最近数据显示海豹也可被感染。丙型流感病毒可感染人类和猪,但感染后症状轻微。丁型流感病毒主要影响牛,是否导致人发病并不清楚。 由于流感病毒的基因组是分节段的,故易产生同型不同株间基因重配,同时流感病毒RNA在复制过程中不具有校正功能,其发生突变的频率要高于其它病毒。 根据其表面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蛋白结构及其基因特性的不同将甲型流感病毒分成许多亚型。到目前为止,甲型流感病毒已发现18个亚型血凝素(H1-18),11个亚型神经氨酸酶(N1-11)。 目前感染人的主要是甲型流感病毒中的H1N1、H3N2亚型及乙型流感病毒中的Victoria和Yamagata系。 流感病毒对乙醇、碘伏、碘酊等常用消毒剂敏感;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条件下30分钟可灭活。流感病毒在pH值<5或>9,病毒感染性很快被破坏。 二、流行病学 (一)传染源 流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是流感的主要传染源。从潜伏期末到急性期都有传染性。受感染动物也可成为传染源,人感染来源动物的流感病例在近距离密切接触可发生有限传播。 病毒在人呼吸道分泌物中一般持续排毒3-6天,婴幼儿、免疫功能受损患者排毒时间可超过1周,人感染 H5N1/H7N9禽流感病例排毒可达1~3周。 (二)传播途径 流感主要通过打喷嚏和咳嗽等飞沫传播,也可经口腔、鼻腔、眼睛等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引起感染。人感染禽流感主要是通过直接接触受感染的动物或受污染的环境而获得。 (三)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接种流感疫苗可有效预防相应亚型的流感病毒感染。 (四)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

2018年6月国卫办医函--近视防治指南

近视防治指南 近年来,我国近视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近视已成为影响我国国民尤其是青少年眼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病理性近视视网膜病变已成为我国不可逆性致盲眼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做好近视的防治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近视的定义、分类、临床表现和诊断要点 (一)定义 人眼在调节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球屈光系统后聚焦在视网膜之前,称为近视。 (二)分类 1.根据屈光成分分类: (1)屈光性近视:主要由于角膜或晶状体曲率过大或各屈光成分之间组合异常,屈光力超出正常范围,而眼轴长度基本在正常范围。 (2)轴性近视:由于眼轴延长,眼轴长度超出正常范围,角膜和晶状体等眼其他屈光成分基本在正常范围。 2.根据病程进展和病理变化分类: (1)单纯性近视:大部分患者的眼底无病理变化,进展缓慢,用适当的镜片即可将视力矫正至正常,其他视功能指标多

属正常。 (2)病理性近视:视功能明显受损,远视力矫正多不理想,近视力亦可异常,可发生程度不等的眼底病变,如近视弧形斑、豹纹状眼底、黄斑部出血或形成新生血管膜,可发生形状不规则的白色萎缩斑,或有色素沉着呈圆形黑色斑(Fuchs斑);视网膜周边部格子样变性、囊样变性;在年龄较轻时出现玻璃体液化、混浊和玻璃体后脱离等。与正常人相比,发生视网膜脱离、撕裂、裂孔、黄斑出血、新生血管和开角型青光眼的危险性要大得多。常由于眼球前后径变长,眼球较突出,眼球后极部扩张,形成后巩膜葡萄肿。伴有上述临床表现者为病理性近视。 3.根据近视度数分类:低度近视:-0.50D~3.00D;中度近视:-3.25D~6.00D;高度近视:>-6.00D。 (三)临床表现与诊断要点 需要综合考虑视觉症状、屈光度和屈光成分等,还要考虑到双眼视功能、近视性质、近视进展速度以及近视并发症等,具体如下: 1.远距离视物模糊,近距离视力好,初期常有远距离视力波动,注视远处物体时眯眼。 2.通过客观验光和主觉验光确定近视,并确定度数。 3.近视度数较高者,除远视力差外,常伴有夜间视力差、飞蚊症、漂浮物、闪光感等症状,并可发生程度不等的眼底改

卫办医政发〔2010〕62号

卫办医政发…201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临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提高静脉用药质量,促进静脉用药合理使用,保障静脉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指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根据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经药师进行适宜性审核,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无菌操作要求,在洁净环境下对静脉用药物进行加药混合调配,使其成为可供临床直接静脉输注使用的成品输液操作过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药品调剂的一部分。 本规范是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和其他静脉用药调剂的全过程。医疗机

构其他部门开展集中或者分散临床静脉用药调配,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采用集中调配和供应静脉用药的,应当设臵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 vice,PIVAS)。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与供应。 二、医疗机构集中调配静脉用药应当严格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见附件)执行。 三、人员基本要求 (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 (二)负责静脉用药医嘱或处方适宜性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用药或调剂工作经验、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负责摆药、加药混合调配、成品输液核对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从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接受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定期接受药学专业继续教育。 (五)与静脉用药调配工作相关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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