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第十一章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
一、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关系
(一)开发和保护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1.保护是开发和发展的前提,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
2.开发是保护的必要体现,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
3.开发本身意味着保护。
(二)开发和保护又是相互矛盾的
1.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某种破坏。 2.从人为角度看,旅游资源的开发也会产生极大的破坏 作用。 3.由于旅游资源(尤其是人文旅游资源)所具有的文化性, 因开发而带来的外来文化的冲击,也可能是对旅游资源 的毁灭性打击。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 委员会确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和自 然景观,包括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 产及文化景观遗产。这些遗产超越了国境和民族。 为保护和抢救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防止重蹈先破 坏后保护的覆辙,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制定了《雅典宪 章》、《威尼斯宪章》和《华盛顿宪章》;1972年,联 合国又颁布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这 “三大宪章一个公约”被尊为当今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 保护利用的“世界规则”。 在“三大宪章”尤其是“公约”的指导下,全球范 围内已形成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际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 运动。
二、旅游资源破坏原因及保护方法
(一)旅游资源遭受破坏的原因
1.旅游者造成的破坏 2.旅游业的破坏 3.其他因素的破坏。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 水灾、飓风等。
火毁前的圆明园
火毁后的圆明园
(二)旅游资源的保护措施 1.杜绝人为破坏的措施 第一,行政和法律措施。第二,技术措施。第 三,可持续发展战略。 2.减缓自然损毁的措施
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和原则 (一)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容
旅游资源开发及保护的关系

旅游资源开发及保护的关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人们休闲娱乐和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
旅游资源开发充分利用了地域的自然和人文特色,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和文化问题。
本文将探讨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在开发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首先,旅游资源开发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旅游业作为一种快速增长的产业,可以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改善社会生活质量。
旅游资源开发还能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如酒店、餐饮、交通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同时,旅游业的兴起也带动了当地消费和投资的增长,为地方财政的增收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然而,旅游资源开发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随着大规模旅游活动的进行,环境污染成为了突出的问题。
过度使用水资源、能源浪费、大量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垃圾等,使景区的生态破坏日益严重。
一些景区由于游客的大规模涌入,导致了生态系统的失衡,破坏了当地的自然环境。
此外,过度开发和商业化对建筑风貌和传统文化的破坏,也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和担忧。
为了解决旅游资源开发中的环境问题,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变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严格控制游客流量,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规划,保护景区的自然生态和环境。
采取限流措施,合理分配资源,降低景区的开放频率,让景区得到更好的恢复和保护。
同时,加强对游客的教育,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养,减少对景区环境的破坏。
其次,要推动旅游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指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基础上,不破坏自然环境和资源的情况下,保证子孙后代继续享受资源和环境的福利。
在旅游资源开发中,应该注重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推广节能环保的旅游方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开展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在建设过程中采用生态设计理念,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
此外,还要加强政府的管理和监督。
政府应当加大对景区的规划和建设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旅游企业的执法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看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

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看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复杂的辩证关系。
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也处于这种复杂的关系之中。
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情况下,旅游资源保护就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出发,探讨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首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自然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旅游业也不例外。
旅游业是一种以景区资源为基础的经济活动,它需要越来越多的旅游资源来支撑它的发展。
这些旅游资源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等。
为了满足旅游业的需求,政府和企业加大了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推动了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其次,旅游资源的开发也同时对自然资源的破坏产生了负面影响。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容易造成污染、物种丧失、生态破坏等问题。
一些景区的过度开发,可能会导致本地资源的枯竭和生态系统的崩溃,从而影响到人类整体的生存环境。
因此,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旅游资源保护成为了差不多所有旅游企业的责任。
最后,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之间需要找到一种平衡。
旅游业的繁荣需要旅游资源的充分利用,同时也需要保护自然资源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利用。
为此,政府和企业应该采取一些措施,如推动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融合发展,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等,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的同时,确保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总之,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之间是一种复杂的辩证关系。
人类需要利用自然资源来支撑旅游业的发展,但同时也需要保护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此,政府和企业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找到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之间的平衡点,实现可持续发展。
旅游资源开发与自然资源保护的关系

(三)自然资源保护也可以留存更多可供开发的旅游资源 目前,人类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已经非常严重,可以说是已经 触到了红线,产生了各种危机,比如,濒危物种的逐步灭绝、土 地荒漠化、大气水体污染等。所以,人们必须要做好自然资源保 护工作,为了子孙后代着想,将得天独厚的优美自然资源真正保
护起来,留存更多可供开发的旅游资源,使后代可以享受更加美 好的大自然风光。
建设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针对古村落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 题,政府应着力完善古村落基础设施建设。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依附于完善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也关系着游客的游玩心情 和景区的开发进度,民间一直流传着“要想富,先修路”这句古 话,交通的畅通能够增加景区的可进入性。孟格庄的村间道路修 建不完善,入村道路较为狭窄,可进入性不强;因此,完善交通 势在必行。
二、旅游资源开发的现状分析
近几十年来,我国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物质生活追 求,而是更加关注精神生活上的享受,于是旅游就成为了人们度 假休闲的一种主要选择,“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等已经 成为我国旅游业最为繁荣的一段时期。但是可以发现,我国很多
著名旅游景点人满为患,游客们摩肩接踵,而且还有很多人已经 倾向于选择自然观光旅游。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休闲所需,旅游 开发者需要重视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在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公 司的努力下,当前我国旅游资源较为丰富,各地因地制宜地发挥 自身优势,开发出了各具特色的旅游景点,实现了自然资源与人 文艺术的结合,可以说已经基本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旅游 需求。
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看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

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看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人与自然是辩证关系中的一对矛盾体,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
在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这样的矛盾关系。
旅游资源的开发需要基于对自然的认知和利用,而在利用自然资源时也必须考虑对自然的保护。
因此,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需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
旅游资源开发是指对自然、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资源进行科学的利用,以满足人们消费需求和提高人类文明水平。
旅游产业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民生福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在旅游资源开发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滥开发、过度开发等,给自然环境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保护自然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责任。
在利用自然资源时,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保护,以确保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旅游资源开发也能促进自然环境的保护,在旅游资源保护的推动下,保护自然环境的能力和知识也将得到提升。
因此,我们必须在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之间寻求一种较好的平衡。
这需要我们通过科学规划、综合管理等手段加以控制,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保护自然资源优良环境,以促进旅游服务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在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方面,还需要加强公众意识的宣传和教育,让人们了解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重要性。
同时,政府应该在这方面定制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稳步开展相关政策和措施,以确保开发和保护两者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
总之,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需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避免滥开发、过度开发,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通过科学规划和综合管理等手段,使旅游服务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世界遗产视角下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辩证关系

世界遗产视角下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辩证关系
世界遗产作为地球上珍贵有型的文化与自然资源,一直是自然保护和观光旅游
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关于世界遗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辩证关系一直都尤为头疼。
在旅游开发的角度来看,世界遗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它凸显出来的文化特色、现代化的观光设施,有助于增强全民的幸福感,并能提高整个地区的经济收入。
另一方面,如果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过度的旅游开发会破坏世界遗产的文化和自然环境,因此旅游开发过程中必须尊重当地文化以及倡导文明旅游行为。
从
保护的角度来看,世界遗产是地球上珍贵稀有的资源,要对其进行有效保护。
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来说,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例如,应充分考虑当地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使旅游发展的模式能够适应当地文化地理等环境,在保护原有的自然资源的同时发展企业。
同时,也应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开发和保护,维护世界遗产的质量,保护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使其成为开发和保护共同发展的发动机。
在开发和保护之间,必
须采取因地制宜的应对之策,既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有效的保护质量,又要发挥开发的积极作用,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有效的开发与保护之间,应主态把握整体平衡,在开发上不失坚持,在保护上不缺少加强,使世界遗产的开发与保护可以相互联系,共先发展。
有关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有关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二者缺一不可,一个潜在的旅游资源,只有经过人为开发,才能让旅游者感兴趣,发挥出旅游资源的吸引力;但是如果没有对旅游资源的保护,那么就会遭到破坏,丧失了旅游业生存的基础。
因此只要开发了一个旅游资源,就要对其进行适时地保护。
1.开发与保护的相互依存关系。
旅游资源一经开发,就不能离开保护。
让一处旅游资源任其自己发展,并定会产生自然、人为的破坏。
比如,泰姬陵由于长期的工业废气污染,墙体表面变色;中国古建筑被人为地刻上字迹等。
所以,旅游资源需要开发,更离不开保护。
2.开发与保护的平衡关系。
旅游资源既不能过度开发,也不能过度保护。
过度开发会造成旅游资源的浪费、损伤,过度保护则会得不到旅游业的发展,也是对资源的浪费。
所以,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时,要衡量好开发与保护的力度,在进行实施。
3.开发与保护的矛盾。
开发旅游资源必定会对其造成一定的伤害,但是又不能过于防范而停止开发,这样会阻遏旅游业的发展。
取而代之的是,用开发后的保护来弥补之前的伤害。
总而言之,开发与保护不能分家,同时也要掌握好其中的力度,以开发为基础,保护为原则的思想最大化的发展旅游业。
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关系

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关系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1、保护是开发和发展的前提,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
旅游资源是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一旦破坏殆尽,旅游业将失去依存的条件,也就无开发可言了。
因此,保护是开发的前提,是当前的迫切任务。
`2、开发是保护的必要体现,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资源保护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的发展。
因此,旅游资源必须经过开发利用,才能招徕游客,发挥其功能和效益,也才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只有通过开发才能得以体现。
3、开发本身意味着保护。
一般地,合理的科学的旅游资源开发,或对资源加以整修而非令其“自生自灭”,以延长其生命周期,对资源环境进行改善、美化增加其可进入性,或对历史遗迹进行发掘修复、保护,或对人文旅游资源如民俗进行资料搜集和整理,重现其光芒。
同时,资源开发促进旅游发展带来的旅游收益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返回资源地,用于资源环境的改造、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二、相互矛盾1、从某种程度上看,开发也是一种破坏。
首先,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某种破坏。
旅游资源开发需要对资源地进行的适度建设是以局部范围的破坏为前提的。
可以说,没有破坏也就没有开发,破坏和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是共生的。
由于旅游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目前普遍存在粗放型开发模式,使得积极的开发也会带来破坏。
西安秦始皇兵马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因技术条件限制,兵马俑一号坑的彩陶已逐渐褪色,失去了往日的光泽。
当然,盲目的、掠夺式的开发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更是对资源的严重破坏。
其次,从人为角度看,旅游资源的开发也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
因管理不善,资源地游客涌入量往往超过其承载力,从而给资源本身造成致命的损坏:如北京故宫很多地砖已被踏破磨平,地面下陷,增加了保护、修复工作的难度。
目前国内旅游景点并不对游客量进行限制,而是来者不拒。
再次,由于旅游资源(尤其是人文旅游资源)所具有的文化性,开发从而带来外来文化的冲击也可能是对旅游资源的毁灭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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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自然环境是人类的栖息之地,也是人类生活的物质之源,又是人们的游览观赏对象。
近几年来,改革开放的大潮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我国旅游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与此同时,旅游资源的破坏、旅游区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因此,保护好优美的旅游资源是发展旅游业的先决条件,如何正确处理好旅游环境资源的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是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在旅游业的集中体现。
开发与保护关系贯穿于旅游业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并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而日益显出其重要性。
我是一名旅游工作着,试图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从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和可持续旅游发展的角度,对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提出一些观点,供商榷。
、开发和保护的辩证关系旅游资源的开发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开发既是一种保护又是一种破坏。
一方面旅游资源开发将改善、美化资源环境,因开发而带来的旅游收益也为资源保护创造了经济条件。
另一方面伴随旅游开发而带来的环境污染、游人的不文明活动行为以及外来文化的冲击等都会对旅游资源造成破坏。
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两者是辩证的矛盾统一体,并在辩证联系中共同改善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关系,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开发和保护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1、保护是开发和发展的前提,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
旅游资源是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一旦破坏殆尽,旅游业将失去依存的条件,也就无开发可言了。
因此,保护是开发的前提,是开发与保护这对矛盾中的主要矛盾。
红原大草原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其中不少是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特别是湿地草原、安多游牧文化独一无二。
这些自然的、人文的旅游资源,就目前的客观条件,要很好地全部进行开发可能还存在一定难度。
因此,先进行保护是上策。
而有些旅游资源,还存在如何开发的争议,并涉及到开发后带来的的环境、社会、经济及可持续发展问题,可以先予以保护而后开发。
2、开发是保护的必要体现,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资源保护归根到底是为了旅游业更好的发展。
因此,旅游资源必须经过开发利用,才能招徕游客,发挥其功能和效益,也才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旅游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只有通过开发才能得以体现。
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是旅游业发展的先导,是旅游资源价值的充分体现。
例如,麦洼寺是川西北现存历史最悠久、建筑规模最大的藏传宁玛派大寺,是外界了解藏传佛教文化的窗口。
只有通过合理开发,使之走向世界,并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佛教圣地,才能充分体现其保护的价值。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人们对的提高,人们对旅游需求也随之多样化和复杂化,开发能反映民族特色的旅游资源和以环保、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生态旅游产品,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方向。
目前,红原大草原就有这方面的旅游产品供游客挑选。
3、开发本身意味着保护。
一般情况下,合理的科学的旅游资源开发,是对旅游资源加以整修,而非令其“自生自灭”,以延长其生命周期。
对还有就是旅游资源、环境进行改善、美化,以增加其可进入性;或对人文旅游资源搜集和整理,重现其光芒。
同时,旅游资源开发促进旅游业发展带来的旅游收益的一部分,也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返回资源地,用于资源地的环境改造、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在这个意义上,开发意味着保护。
红原县申报了红原大草原AAA 景区,制定了《红原县旅游经营管理办法》、《红原县牧家乐管理办法》,这些措施,就是对红原大草原人文、自然旅游资源的第一道保护网。
二)、保护和开发又是相互矛盾的1、从某种程度上看,开发也是一种破坏。
包括由旅游开发而造成的破坏和非旅游开发而造成的破坏。
虽然旅游资源的破坏并不仅仅是开发所造成的,还有其他社会的、文化的等方面的深层原因,但开发所造成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这与资源保护是背道而驰的。
首先,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某种破坏。
旅游资源开发需要对资源地进行的适度建设是以局部范围的破坏为前提的。
可以说,没有破坏也就没有开发,破坏和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是共生的。
由于旅游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目前普遍存在粗放型开发模式,使得积极的开发也会带来破坏。
红原大草原的标志性景点月亮湾就是一个例子。
因为资金投入和技术限制,月亮湾观景台的植被、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破坏。
那种盲目的、掠夺式的开发造成旅游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更是对旅游资源的严重破坏。
其次,从人为角度看,旅游资源的开发也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
因管理不善,资源地游客涌入量往往超过其承载力,从而给资源本身造成致命的损坏。
大量游客形成的喧哗,破坏了寺院庄严肃穆的氛围;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诸如“XXX到此一游”的乱刻乱画更是对旅游资源的极大破坏。
再次,由于旅游资源(尤其是人文旅游资源)所具有的文化性,因开发而带来的外来文化的冲击,也可能是对旅游资源的毁灭性打击。
尽管旅游者与资源所在地的交流和影响以及两种文化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双向的,但事实上,外来文化、外来旅游者对资源所在地(旅游地)的冲击和影响远大于他们所接受到的资源地的影响。
旅游开发带来了诸多消极的影响,如卖淫、犯罪、赌博现象的产生发展以及资源所在地居民观念意识的变化,旅游地经济状况、经济意识、审美倾向、社会关系等的改变,民俗风情的同化、庸俗化等,给旅游资源及其环境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破坏。
2、保守式的保护,妨碍了开发。
因害怕开发造成破坏,为“防患于未然”,易导致片面强调保护,从而忽视了对资源的开发。
因片面地保护而没有对资源进行开发,就不能体现出资源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旅游业也就得不到发展。
红原大草原也面临这样的考验,周边县旅游资源的相似性、共同性,迫使红原县在旅游开发上必须采取果断措施。
总之,依笔者之见,在处理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过程中,不能一味地固步自封,为了保护而不进行开发,或为开发而忽略保护。
应“该出手时就出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适时、适地、适量地进行资源开发。
应坚持旅游开发尽量保护自然旅游资源的原有风貌,防止建设性破坏,新建项目必须符合《红原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
、旅游资源保护措施第一,提高对旅游城市和景区生态保护的认识。
要对全民进行教育和宣传,更新陈旧观念,提高生态保护的自觉性。
例如,要改变长期以来,认为旅游业是“无烟工业”,忽视旅游污染的思想观念。
一般地说,旅游者所消耗的能量和物质,产生的废物污染,比当地居民要多。
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骤增的人流,且集中在旅游城市和景区,产生了对生态环境的一些要素,如大气、水、地表等污染。
这种污染,不亚于工业的“有烟”污染。
我国许多旅游城市存在的脏、乱、差就是一个佐证。
就是对旅游资源来说,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景观退化、甚至产生物理化学变化。
例如,我国许多旅游开发的溶洞,由于游客太多,排放出来的二氧化碳超过了景区或景点的自净能力,溶洞内原来洁白的钟乳石都变黑了。
这些对旅游资源的污染损坏情况,比起治理工业“三废”代价更高。
另外,认为旅游资源是可再生资源的观念,也是有碍于保护生态的错误观念。
旅游资源除人造景点、景观外, 般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只不过它的耗损一时不易为人们所察觉而已。
自然风光破坏后,不复存在,人文资源破坏后,不可复得。
虽说某些古建筑和文物可以复建或复制,但其文物价值已经丧失。
例如,江西的滕王阁虽已复建,但已不是千年的古楼,没有文物价值了, 不要让我们的蓬莱阁在重蹈覆辙。
因此,我们要以爱国主义精神,对后代的高度责任感, 千方百计地保护城市美丽的生态环境和人文旅游资源,使之代代相传,永续利用,为人民造福。
第二、防重于治,开发旅游项目时,要认真进行环境效应评估。
保护旅游城市和景区生态环境,关键在于把住旅游项目开发关,禁止对生态破坏严重的旅游项目的开发。
这比造成污染后再来治理环境更为重要。
“防”的主要措施,是认真开展旅游项目的环境效应评估。
所谓环境效应评估,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对开发项目给自然环境带来的生物和物理方面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开发项目对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各个方面造成的正负效应及其程度,并据以形成科学的评估结论,作为有关部门决策时的重要依据。
通过环境效应评估,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轻微的项目,要及早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严重的项目,要禁止开发或实施。
这样,从源头把住保护生态环境关,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以保证开发利用风景名胜的合理性,使旅游资源的开发,既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又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例如,我们在旅游城市,就应多开发一些绿色工程和污染少的工业,要禁止兴办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的工业项目。
在景区中心不要兴办工业。
对不同性质的景区的旅游项目,要选择不同的开发方向和规模,控制不同的人流总量,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
即将开发的渤海大油田,从经济上来讲是不可非议的,但是在开发时将给我们城市的环境带来诸多不利的因素却是不可不注意的。
第三,采取综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一是要加强对旅游城市和景区生态环境的监测,及时治理污染源。
要建立和健全旅游城市和景区的生态管理和监测机构,制定科学的生态保护指标体系,培养和提高生态保护的专业技术队伍,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和治理。
二是建立保护生态环境基金。
除由国家从旅游收入中适当拨款外,主要由游客和旅游经营单位缴纳,以弥补生态环境资源的耗费。
生态环境基金也要建立有偿使用机制,使之不断增值。
三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目前国务院已颁布《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环境保护法》、《森林保护法》、《海洋保护法》等10 个有关保护生态的法规,并酝酿制定《旅游法》。
三、注重开发与保护并举,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首先,要依照法律来保护环境。
建设旅游风景区、开发旅游资源时,要充分利用现行的许多条件,以确保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免受污染的破坏。
如利用《森林法》、《草原法》,既可制止对森林的乱砍滥伐,防止水土流失,防止草原过牧、沙化,又可直接保护自然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旅游资源;又可利用“水污染防治法” ,保护江、河、湖水体免受污染的危害,对维护旅游用水环境等,都有重大意义。
因此,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加强管理;以保护旅游资源,为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其次,要树立防重于治的新观念。
保护旅游风景区环境的目的,是为了促使风景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转化,为人类的修养生息,创造越来越好的条件。
因此,必须贯彻树立防重于治的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
以避免重走资本主义世界“先污染,后治理” 的老路。
无论是草原、山林、水体、风景名胜,只要是已辟为旅游区,或计划要开发为新的旅游区,都应事先就其环境保护方面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按其重要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保护。
特别是要认真贯彻《红原县旅游发展规划》,不能等到问题成了堆,再来补救、治理,而处于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