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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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纳税调增项目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必须实际发生)保险费。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5%准予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借款费用。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5:1;2:1)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5‰,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

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

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一、旧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界定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

可见在原税法下,无论是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均为不减除以前年度亏损的金额。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新税法下应纳税所得额是已经减除了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二、新旧税法对查增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处理差异由于纳税所得额界定的差异,对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税务处理也存在差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对纳税人查增的所得额,应先予以补缴税款,再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给以处罚。

其查增的所得额部分不得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也规定,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额,但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

另外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查增的应纳税所得,也未有税法规定,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新税法实施后,对主管税务机关查增的应纳所得额是否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实务中存在不同的税务处理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对纳税人查增的所得额,应先予以补缴税款,再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给以处罚。

其查增的所得额部分不得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3、例1: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 00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 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人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会计利润总额=4 000+80-2 600-770-480-60-40-50= 80(万元)(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650-4 000×15%=650-600=50(万元)(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25-25×60%=25-15=10(万元)4 000×5‰= 20万元>25×60%=15(万元)(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80×12%=20.4(万元)(5)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200×2%=1(万元)(6)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31-200×14%=3(万元)(7)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所得额=7-200×2.5%=2(万元)(8)应纳税所得额=80+50+10+20.4+6+1+3+2=172.4(万元)(9) 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172.4×25%=43.1(万元)例2: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 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 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94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38万元)。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主要知识点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和特征①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②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2.法律关系❤☀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内容(权利和义务):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客体:物(自然物eg土地森林;人造物eg机器建造)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人身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为转移):①自然事件(绝对事件):水灾、地震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4.法的形式①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④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⑤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⑥特别行政区的法⑦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⑧国际条约☀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5.法的分类①按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②按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③按法的内容分:实体法(实际内容eg: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程序方面eg:刑事诉讼)④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人的效力分:一般法(普遍适用)和特别法(特别群体时间)⑤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国际法和国内法6.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①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②划分标准: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③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部门;民法、商法部门;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7.法律责任❤二.经济仲裁1.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①平等主体(横向关系纠纷)☀仲裁和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解决☀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当事人放弃或协议无效时法院才可行使管辖权☀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②不平等主体☀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特殊情况下,eg甲公司对税务机关行为不服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2.仲裁适用范围①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②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③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3.仲裁的基本原则①双方自愿②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③独立仲裁原则④一裁终局制度4.仲裁委员会①独立性②组成=1主任+2-4副主任+7-11委员(其中法律、经贸专家不得少于2/3)5.仲裁协议①书面形式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②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③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设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④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选项AC,基金会、事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法人;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

2、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伪造会计资料,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旨在以假充真;变造会计资料,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

选项AD属于变造会计资料。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BC,均应保存30年。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5 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 000元。

6、甲公司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于汇票到期日2022年5月10日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7、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网上银行子系统业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B2B网上支付是企业网上银行子系统的功能。

8、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销售新型冰箱50台,每台含税价格5 650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同型号冰箱20台,收回的旧冰箱每台作价226元,实际每台收取款项5 424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计算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同时含税价格要做不含税的换算。

9、2021年9月甲酒厂将自产的1吨药酒用于抵偿债务,该批药酒生产成本35 000元/吨,甲酒厂同类药酒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62 000元/吨,不含增值税平均销售价格60 000元/吨,不含增值税最低销售价格59 000元/吨,已知消费税税率10%,计算甲酒厂当月该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五十七)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五十七)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五十七)特殊规定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案例】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3月份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为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的80%对外销售,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31.04万元。

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

在本案中,应纳消费税﹦131.04÷(1+17%)×10%﹦11.2(万元)。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换投抵”)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例题1•不定项选择题(节选)】(2015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将20辆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10万元/辆,甲企业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6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为14万元/辆……已知,小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解析】(1)“换投抵”业务,消费税找“最高价”,增值税找“平均价”;(2)应纳消费税=20×16×5%=16(万元);(3)增值税销项税额=20×15×17%=51(万元)。

【例题2•单选题】甲汽车厂将1辆生产成本5万元的自产小汽车用于抵偿债务,同型号小汽车不含增值税的平均售价10万元/辆,不含增值税最高售价12万元/辆。

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

甲汽车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5×5%=0.25(万元)B.1×10×5%=0.5(万元)C.1×12×5%=0.6(万元)D.1×5×(1+5%)×5%=0.2625(万元)【答案】C【解析】(1)本题属于“换投抵”业务中的“抵”,消费税应找最高价(12万元/辆)。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什么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什么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什么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简称税所得额,是指个人在一定纳税周期内的全年应纳税收入扣除各项扣除项后的剩余金额。

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算法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税务部门的规定而有所差异,下面将介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来介绍综合方式下的具体计算方法。

下面以月度计算为例。

步骤一:确定纳税人的收入类别。

个人所得税分为11个不同的收入类别,例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不同类别的收入适用不同的计税办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确定。

步骤二:计算每个收入类别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额减去相应的扣除项和费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每月纳税人可以享受的基本减除费用是5000元。

步骤三: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适用税率表。

中国个人所得税根据递进税率的原则进行计算,税率分为7个不同档次,从3%到45%不等。

税率表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纳税人需要根据最新的税率表进行计算。

步骤四:计算每个收入类别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是为了简化计算而设立的,根据各档次税率表上的规定而定。

每个档次的速算扣除数不同,速算扣除数越大,实际纳税额越低。

步骤五:汇总各个收入类别的应纳税额。

将每个收入类别的应纳税额进行相加,得到综合纳税额。

步骤六:核对综合纳税额和个人已缴纳的税款。

如果个人已缴纳的税款大于综合纳税额,则可以申请退税;如果个人已缴纳的税款小于综合纳税额,则需要缴纳差额税款。

上述是综合方式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但在实际中,中国个人所得税还具有分类计算的特点。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通常使用分类计算的方式。

分类计算可以根据收入明细表进行计算,但也要注意各类收入的计算规则和具体扣除项的要求。

总结起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涉及多个因素,包括纳税人的收入类别、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等。

为了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详细了解相关税法法规和政策,以及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

应纳所得税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应纳所得税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应纳所得税额是怎么算出来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方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计算预缴及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1)计算征收办法: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

(2)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 25%或=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25%(3)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多退少补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所得税额企业所得税税款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若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汇率折合人民币缴纳。

境外所得税额扣除纳税人****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有关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1)确定境外所得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a。

可抵免的外国税收范围,必须是纳税人就****于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了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减免税以及纳税后又得到补偿或由他人代替承担的税款。

(2)计算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总额。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规定,从境外取得的税后投资收益,应先将其还原后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总额一并计算应纳税总额。

在计算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总额时,必须注意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但企业境内、境外之间的盈亏不得相互弥补。

(3)计算税收抵免限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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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
1.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提示1】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提示2】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2.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2.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提示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烟叶税
1. 烟叶税的纳税人
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2. 烟叶税的征税范围
烟叶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

3. 烟叶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价款×(1+10%)×20%
【提示1】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

【提示2】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提示3】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收购价款×(1+10%)×(1+20%)×13%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烟叶税
第三单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烟叶税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 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是指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 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依据
“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

(2)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提示1】(1)纳税人在被查补“两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2)纳税人因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3)“两税”要免征或减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同时减免。

【提示2】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纳税地点
2. 纳税地点
表4-20
【答案】A
【解析】(1)选项B: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的,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选项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3)选项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本文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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