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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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各采购单位”)的大宗物品采购行为,强化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宗物品采购是指单批或者单件物品采购金额在三万元以上(含三万元),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大宗物品采购原则1、按需采购、勤俭节约;2、公平、公正、公开;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4、集中采购、分级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组成及其职能第四条公司设立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采购管理委员会作为一个非常设机构,由公司主管领导、总经办、综合事务部分别指定专人组成,如涉及到相关物品的采购时,必须有相关部室或者子公司、分公司人员参加。

第六条采购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大宗物品采购计划的实施,具体职能为:1、制定大宗物品采购方案;2、具体组织招标或者现场采购活动;3、建立外聘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资料库;4、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品的供应商范围;5、指导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大宗物品采购活动;6、负责公司大宗物品采购信息的发布及公示。

第七条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采购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采购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能为:1、组织召开采购管理委员会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等相关事宜;2、负责采购管理委员会各种资料的管理;3、具体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大宗物品的采购;4、完成采购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在采购活动中,如有必要,可邀请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三章采购的基本程序第九条公司职能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应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在符合年度采购计划且符合相关预算的前提下,呈报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实施定点工作。

采购管理委员会按资金的额度,决定招标、议标采购。

第十条制订采购方案。

根据采购计划,由采购管理委员会制订物品的采购方案。

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趋势,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成本,发挥物资集中采购优势,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相关制度、流程,牵头协调、推动集中采购工作。

第四条公司物资装备部是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由公司组织的大宗材料集中采购工作,对分公司的大宗材料集中采购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

第五条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是分公司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分公司的大宗材料集中采购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工程合同及施工进度计划,负责提供项目部物资需用总计划及月度物资需用计划。

第七条工程、技术和财务等部门是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的参与部门,负责大宗材料集中采购在工程、技术及资金方面的支持,纪监部门负责集中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集中采购范围第八条本管理办法所指大宗材料主要包括钢板或型钢(碳钢)、无缝管(碳钢)、阀门、法兰、管配件、电线电缆、电缆桥架、耐火及保温材料等。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原则上由公司负责集中采购:(一)钢板或型钢(碳钢)单批次200吨以上;(二)无缝管(碳钢)单批次200吨以上;(三)电线电缆单批次200万元以上;(四)电缆桥架单批次100万元以上;(五)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的。

第十条除第九条以外的大宗材料由分公司负责集中采购。

如因工程地域、供货时间等导致公司无法进行集中采购的,公司可以书面委托由分公司代为集中采购。

第十一条物资管理部门不得将大宗材料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也不得通过其他方式将应由公司集中采购规避为分公司集中采购。

第四章集中采购方式第十二条集中采购可以采用的方式:(一)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二)竞争性谈判采购;(三)单一来源采购;(四)询价采购。

第十三条招标采购,是指以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一般不少于三家。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是指对大宗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其目的是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采购组织形式:规定采购活动由哪个组织或机构负责,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采购流程:规定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确认、采购计划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投标评审、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程序。

3. 供应商准入标准:明确供应商准入条件和标准,以确保供应商的经济实力、信誉度、技术能力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

4. 招标规则:规定招标方式、底价规定、评标办法等,确保整个招标过程公平公正。

5. 合同管理: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进行管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6. 供应商绩效评价: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供货时间、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评估,以便于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

7. 监督和检查:建立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合规。

8. 法律责任:明确违反采购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的法律责任,以加强对采购活动的法制监管和约束。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的出台,有助于规范采购活动,避免腐败行为的发生,提高采购效率和品质,为国家和企业节约成本,保障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

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根据一般的规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采购范围和标准:明确了哪些物资属于大宗物资范畴,以及采购的标准和质量要求。

2. 采购程序:规定了采购的程序和流程,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投标评价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3. 采购方法:规定了采购的具体方法,可能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等。

4. 供应商资格要求:明确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注册资本、经验、信誉等。

5. 履约管理:规定了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义务和要求,以及履约考核和奖惩措施。

6. 监督检查:明确了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方法,包括中标后履约的监督和验收等。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如需详细了解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请您参阅具体的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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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干部员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市国资委《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三直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公司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零部件、设备、配件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保险、技术、智力、中介、物业服务、广告、安保、大型活动的组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企业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是指单批或者单件物品采购金额在叁万元以上(含叁万元),具体标准参照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扬州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司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原则。

按需采购,勤俭节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组成及其职能第五条公司根据市国资委办法要求与公司实际,成立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部门内。

第六条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作为一个非常设机构,由公司相关领导、总工室、综合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分别指定专人组成,如果涉及到相关物资的采购时,必须有相关部室或分公司人员参加。

第七条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大宗物资采购计划的督导,具体职能为:1、审核大宗物资采购方案;2、监督招标或者现场采购活动;3、指导采购管理办公室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4、负责审核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大宗物资的采购,而有效的采购管理办法对于控制成本、保证物资质量、提高采购效率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探讨,旨在为公司提供参考。

二、大宗物资采购的定义大宗物资采购是指企业为保障运营、发展需要,集中采购价值较高、采购周期长、对生产、项目等部门产生重要影响的物资项目。

通常包括机械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

三、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公平竞争,防止不正当行为,保证资源合理利用。

2. 透明度原则:确保采购的透明度,采购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布,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采购活动的公信力。

3. 高效节约原则:以高效、经济的方式完成采购活动,通过合理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四、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明确物资种类、规格、数量等基本要求,编制采购需求计划。

2.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计划,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供应商资质、过往业绩、服务能力等。

3. 采购合同签订:确定供应商后,进行采购合同的订立。

合同内容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

4. 物资验收与入库:采购物资到达后,实施验收,检查物资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进行入库管理。

5. 付款与结算: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付款,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6. 供应商绩效评价:对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纳入供应商绩效管理体系。

五、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的注意事项1. 采购风险管理:合理评估和控制采购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例如,建立备选供应商名录,避免因某一供应商的失效而导致采购计划受阻。

2. 信息化建设: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采购管理系统,实现采购过程的全程信息化管理。

3. 合同管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的履约。

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料(内容包括被选中供方的理由述明),连同采购合同(复印件或副本),于签订日后7天内返回采购中心备案。

6。

4。

3 属采购中心采购的材料由比质比价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材料采购实行招标采购。

6。

4。

3.1 一次性材料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比质比价采购,由材料管理部领导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员参加,进行采购。

6。

4.3.2 一次性材料金额在30万元之下比质比价采购,由采购中心主任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员参加,进行采购。

6.4。

4 比质比价采购的程序,采用综合评分定标。

6。

4。

4.1 宣读评定标的打分标准:《三项指标综合评分法则》(附表6)6。

4。

4。

2 宣读各参加投标供方的报价6.4.4。

3 会议竞价(比质比价、议价采购)6.4.4.4 小组评定打分,打分的主要因素有:质量、价格、交货期、付款条件等综合评分,根据各因素的重要程度给出一定的权数,如:质量因素给定权数10%,则质量都符合要求,综合评分在该因素的差别就不大,如:价格因素是指净价格(净价格=报价—折扣—运费),权数为70%,报价因素得分标准以[(净报价—最低价)/最低价]来衡量。

当偏差范围为0~3%得分为100,3~7%得分为80,7~10%得分为50,10~15%得分为30;如最低价为木材1000元/m3,某供方报价为1050元/m3,则报价得分为80分;报价权数得分为80*70%=56分,最后汇总每个参加评定人员、每个因素的权数得分总和后,得出综合评定分值,确定中标供方.其过程中各评委填写《比质比价评委评审表》(附表七),最后汇总为《比质比价汇总评审表》(附表八)6。

4。

5 采购中心整理比质比价采购结果并述明被选中供方的理由,报材料管理部领导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对于急用材料,填写《急需材料特需审批表》(附表九),由材料管理部领导特批后,可采取先供货,后补签合同的方式进行。

6。

4。

6 材料采购合同中除正常的合同条款外,必须包含如下内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验收条件和标准、质量保证、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安全保险,化学品、危险品控制要求,售后服务、质保期及违约责任等,见《购销合同》(附表十)。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宗物资集中采购行为,保护采购方和供应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为满足核心业务需要,有计划地集中采购大宗物资的行为。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进行,注重绩效评价和风险控制,推动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煤炭、石油化工原料、钢材等大宗物资的采购。

第五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规划和组织,充分考虑市场供需情况和价格波动等因素。

第六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注重供应链管理,提高供应链的协同能力,加强与供应方的合作,共同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

第七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采购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第八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加强售后服务管理,保障采购方的正常使用需求。

第九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做好相关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十条采购方应按照实际业务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资种类、数量和时间安排等。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公开透明,及时发布,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采购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核,确保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采购计划应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物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调整,确保采购计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采购计划应充分考虑市场竞争情况,鼓励多元化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采购方应建立和完善采购计划的监控和评估机制,及时进行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反馈。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六条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信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供应商应具备稳定的生产能力和供货能力,能够按时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物资。

第十八条供应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诚信义务,保证所供物资的质量、数量和售后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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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哈油大厦集字〔2010〕10号
关于印发吐哈石油大厦企业集团大宗物资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吐哈石油大厦企业集团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九日
吐哈石油大厦企业集团大宗物资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有效的控制采购成本,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内部物资调剂余缺,减少无序采购造成不必要的库存积压和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厦集团所有大宗物资采购,采取各单位按类别向集团上报采购计划,由集团统一综合调配、集中采购,各酒店采购部门参与采购选商及价格确定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物资集中采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厦企业集团所有科室及单位。

第二章物资采购及管理部门职责
第五条采购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集团物资信息中心负责各单位采购计划的最终审核汇总及审批工作。

每月由各酒店上报采购计划,集团物资信息中心汇总后报集团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负责人负责审查各单位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成本列支渠道;
2、乌鲁木齐吐哈石油大厦采购部配合物资信息中心收集供
货商信息、市场询价、物资调配及物资采购的全过程;
3、企业管理法规科负责组织物资采购招标、议标谈判,价格审核,经济合同签订等事宜;
4、大厦企业集团纪委负责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采购质量监督、采购业务的投诉处理等。

第六条物资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油田公司有关法规和制度,制定物资采购管理细则;
2、负责指导和监督集团各单位物资采购部门制度建设、采购流程和供货商选择等工作;
3、负责汇总上报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物资采购审批程序,与相关部门共同选择供应商和确定价格,并签订经济合同;
4、负责对已签订供货合同的物资催供、催交、运输、仓储和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与管理,并对货物使用质量负责。

第三章物资集中采购方式、范围和审批流程第七条采购方式
1、酒店物料用品:对市场供应充足且有多家供应商供应的,应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采购;对紧俏的,应在掌握市场动态的前提下采用议标采购;
2、维修设施设备及备品备件:对通用备件的应公开或邀请
招标;对专用备件的采用议标采购;
3、对不适宜进行集中采购的物资,要对价格进行控制,随时监督检查;
4、对干鲜、冰鲜、茶叶、瓷器、高档酒水等原产地物资,原则上必须从原产地或厂家进货,减少中间供货商。

第八条大宗物资采购的范围
各酒店除油田公司规定的哈密石油大厦和鄯善油田公寓需要从油田公司物资供应处统一采购的部分物资外,各酒店的下列类型物资均需上报计划:用量较大的高档酒水、新疆本地酒水;酒店各种餐具、瓷器、后堂用品;酒店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客房用品、布草、工服;用量较大的各种调味品、干鲜、冰鲜、高档食料(如:鲍鱼、鱼翅、辽参、刺参等);高档茶叶以及适合由乌鲁木齐统一采购的其他物资,康泰公司大宗物资采购随时上报计划。

第九条大宗物资审批及采购流程
各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上报次月采购计划,填制物资采购申请表,注明单价、数量、总金额、供货单位等。

由使用单位采购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总经理审签后,报大厦企业集团物资信息中心汇总,并在当地询价后上报计划财务科、企业管理法规科审核,由计划财务科在各酒店库存中调剂,
不能调剂的,上报集团主管领导,总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由主管领导审查,5万元以上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核。

物资采购计划审核结束后,由物资信息中心挑选合适供货商,企业管理法规科组织招标谈判,物资信息中心签订合同,报企业管理法规科审核、用印。

物资信息中心负责物资发货、验收、入库等环节的监督。

第十条对于生产经营急需的大宗物资采购,可由使用单位将物资采购计划申请单通过电话传真上报集团计划财务科、集团总经理审核后,物资信息中心和使用单位采购部门共同采购,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哈密石油大厦、鄯善油田公寓工程维修材料等属于由油田公司物资供应处采购供应的,应事先向物资供应处上报物资采购计划,按油田公司采购程序办理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二条生产物资采购前要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关,杜绝不必要的物资采购,造成物资的积压和损失,坚持“谁报计划,谁负责;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三条采购价格的确定要坚持货物质量比“三家”、价格比“三家”,坚持优质优价的原则。

1、公开或邀请招标采购的按中标价;
2、议标采购的不高于市场价。

第十四条大厦企业集团纪委监察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接受上级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审计和效能检察。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采购活动是否符合物资采购管理规定;采购计划编制是否符合实际,有无盲目采购;采购方式是否符合规定;采购价格是否符合定价原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集中物资采购的经济活动一律要依法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本办法,按时上报采购计划,物资集中采购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

对不按时上报计划、隐瞒不报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自行采购或不签订采购合同等行为,严重的将在集团通报批评,对不配合集中采购工作的科室、单位和部门,将上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做出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大厦企业集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大厦企业集团大
宗物资统一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主题词:印发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吐哈石油大厦企业集团领导。

吐哈石油大厦企业集团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3月10日印发
校对:李军份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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