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选聘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 -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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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双聘教授聘任暂行规定

福州大学双聘教授聘任暂行规定

福州大学双聘教授聘任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改革教师管理模式,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实现教师资源共享,促进学科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设岗范围及聘任条件1、双聘教授未能全职到校工作原则上在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点学科和拟申报博士点学科中设置;2、双聘教授聘任对象为院士、博士生导师、教授等国内外知名专家,且满足我校在该学科设置的一级关键岗位上岗条件;3、所聘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所聘的岗位工作,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双聘院士年龄可适当放宽;二、工作职责1、双聘教授主要是参与学科博士点建设、申报博士点工作;2、参与我校共同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或重大科研攻关项目;3、指导或合作培养研究生,指导青年骨干教师任课以及教材、专着编写;4、开展学术交流和举办学术讲座,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5、每年在校内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应在三个月以上;三、待遇1、双聘教授在聘期内根据不同的任务享受每月5000—10000元的津贴按实际到校工作时间计算,由学校与用人单位按1:1比例承担;2、以我校名义发表的科研成果,按我校有关规定享受科研成果津贴;3、双聘教授到校差旅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但在报销时,应先到人事处备案,登记来校工作时间;未备案登记者,双聘教授津贴学校部分不予以发放;4、用人单位按照双聘教授实际到校工作时间,填报双聘教授津贴申报表,经人事处审核后发放;四、聘任程序1、各学院、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经推荐学院单位聘任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提出拟聘申请,填写福州大学双聘教授申报表,并附本人简历、主要成果材料、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等,报人事处审核;2、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讨论并提出初步意见,经人才引进审核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审批;3、审核批准后,由学校、用人单位及本人三方签定工作协议;五、管理与考核1、双聘教授均纳入学校流动编制;2、双聘教授一个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聘任期满,如工作需要,双方协商同意报学校批准后可以续聘;3、双聘教授管理以学院单位为主;各学院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双聘教授的管理工作,加强与所聘人员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实质性工作,充分发挥双聘教授的作用;4、聘任双方按照签定的聘任协议条款执行;双聘教授由用人单位在每年12月底前根据工作任务协议书及其他要求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的详细材料、考核意见报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并提出聘期评估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批;凡当年考核不合格者,则自动解聘,终止聘任协议; 10月份以后聘任的双聘教授不参加当年度考核;六、知识产权归属1、双聘教授在我校期间完成的工作和教学、科研均属职务成果,由我校和双聘教授共有,其发表的论文和专着、申报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署福州大学;2、双聘教授在我校招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属于福州大学,双聘教授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共同发表的学术论文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署名单位必须是福州大学;七、本暂行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校研 [2014] 2号)

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校研 [2014] 2号)

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校研 [2014] 2号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引导和促进他们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鼓励撰写和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导师的指导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和各项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1.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按《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 013年版)》(附件一)文件执行。

2.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各项规定中所涉及到的“顶级期刊”、“一类期刊”、“二类期刊”分别对应《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年版)》中的“顶级期刊”、“一类核心期刊”、“核心期刊”。

现列出主要“二类期刊”(“核心期刊”)目录,详见附件二,供参考。

3.本细则从2013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原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年版)》附件二: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要“二类期刊”(核心期刊)目录福州大学研究生院2014年1月18日附件一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年版)一、“顶级期刊”的认定(一)国际顶级期刊Science、Nature(含子刊)、美国科学院院刊(PNAS)等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以及下列51种期刊为“国际顶级期刊”:(二)国内顶级期刊以下20种期刊为人文社科学部“国内顶级期刊”:二、理工科核心学术期刊的认定(一)理工科“一类核心期刊”1. 被SCI/SCIE(科学引文索引/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EI(工程索引)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不含会议论文集、增刊论文),均为“一类核心期刊”论文(SCI/SCIE、EI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统计的数据为准)。

2. 除上述期刊外,以下110种期刊为理工科“一类核心期刊”:(二)理工科“核心期刊”1. 未列入“一类核心期刊”的EI以及CPCI-S(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原ISTP)、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的学术论文均为“核心期刊”论文。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聘任条件1.1 基本条件1.1.1 应聘者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1.2 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职称。

1.1.3 应聘者应符合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1.2 优先条件1.2.1 具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历者。

1.2.2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具有相当于此级别待遇者。

1.2.3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者。

2. 聘任岗位2.1 教授岗位2.1.1 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2.1.2 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

2.1.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2 副教授岗位2.2.1 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

2.2.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2.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3 讲师岗位2.3.1 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

2.3.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3.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3. 聘任期限3.1 聘任期限分为短期和长期。

3.1.1 短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3.1.2 长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

3.2 聘任期间,教师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 聘任期满后,教师可以续聘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4. 工资待遇4.1 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

4.2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高校相关规定执行。

4.3 岗位工资根据教师岗位等级和职责确定。

4.4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确定。

4.5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具体标准按高校规定执行。

5. 福利待遇5.1 高校应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2 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5.3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教学条件。

5.4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6. 违约责任6.1 教师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高校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6.3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

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校研〔2013〕1号为适应全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新形势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保持合理研究生和导师的师生比结构,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硕士生导师”)招收研究生做如下规定:一、学术型硕士生导师。

1.每个经审核合格的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一般每届只能招收2名硕士研究生,有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级基金的可以适当放宽至3名,每位非博导的硕士生导师每届招生范围不得超过2个二级学科学位点,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范围不得超过三个二级学科学位点;“闽江学者”以上或者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以上的导师可招收4名。

候补和新增的硕士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1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增硕导在完成指导第一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未出现学位论文送审不合格、论文查重率超过30%现象者,才能突破每年招收1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限制,才能增列专业,最多在2个二级学科学位点招生。

2.外聘硕士生导师每年限招1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隔年招生。

外聘导师的校内协助指导教师每届最多协助指导2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校内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在招生时须满足如下科研项目和科研项目经费的要求:纵向科研项目中省级项目排名位于前二名,国家级项目排名位于前三名,国家级重大项目排名位于前五名,横向科研项目排名位于前两名,且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为福州大学。

科研项目经费按照《福州大学选聘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执行,对于新进的副教授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主持的校级科研启动经费才有效,且有效期不超过2年。

4.外聘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科研项目和科研项目经费与上述一致,一般应与福州大学有合作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可以不是福州大学。

5.处于在读研究生阶段的硕士生导师不得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1.每个经审核合格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一般每届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人。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l遴选和考核实施办法(2015年11月修订)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l遴选和考核实施办法(2015年11月修订)

福大研〔2015〕64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专业学位型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修订后的《福州大学专业学位型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福州大学2015年11月16日福州大学专业学位型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考核实施办法(2015年11月修订)为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要,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导师队伍,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考核和聘任工作,保证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基本原则1.在所从事专业学位点领域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实务工作经历,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高的解决本领域实际问题能力。

2.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研主持或主持过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实际应用课题,具有较丰富的相关行业实践经验。

3.熟悉专业学位教育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掌握相关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方法,了解本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正确选题以及开展学位论文课题研发和-2-论文写作。

4.遴选和聘任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要有利于优化导师队伍的结构,注意吸纳具有丰富本领域实践经验和较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业界高职称人员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鼓励各专业学位点聘请一定数量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高级专业人员担任我校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积极构建“双师型”的导师队伍,有利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选聘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胜任指导研究生工作。

福州大学学术型硕导--钟晓文教授简介

福州大学学术型硕导--钟晓文教授简介

学术型硕导--钟晓文教授简介钟晓文文学博士,语言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

现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话语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外国文学学会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分会理事,福建省外国语文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传记文学学会理事。

1992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2005年福州大学硕士毕业,2009年厦门大学博士毕业,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

2012-2013年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访学,访学期间受聘奥克兰大学荣誉研究员;2015年英国桑德兰大学短期进修。

主要学术兴趣:西方文论、修辞批评、跨文化话语、美国后现代小说。

担任研究生课程:西方现代文论认知语言学比较文学硕士论文指导: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MTI专业笔译方向电邮:zhongclark@主持在研项目1.2013–西方认知中的“中国形象”:《教务杂志》关键词之广义修辞学阐释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2.2015- 近代西方认知中的“中国形象”:《教务杂志》关键词“孝”之广义修辞学阐释2015年度福州大学科技发展基金资助项目3.2015- 大学英语的人文通识教育转向:课程建设与教学策略探索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社科A类项目主持完成项目1.2013 –2014 “中国形象”的西方建构:《教务杂志》广义修辞学阐释第5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2.2013 – 2017英语教学中的德育渗透:现行教材的语篇分析与教学策略探索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点课题3.2009 - 2011 罗兰·巴尔特文论研究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另外主持完成教育厅课题3项。

)近年成果一、专著/译作/编写专著:《符号·结构·文本–罗兰·巴尔特文论思想解读》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5译作:《分辨率:当代录像实践》(合译,第一),湖南美术出版社,2016.12.《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合译,第二),海峡文艺出版社 2008.6主编:《清新福建》(厦门金砖会议文化礼品书)(主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7《你好,福建》系列丛书(厦门金砖会议文化礼品书)(总主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7二、论文1.广义修辞学视域下的近代西方跨文化传播《东南学术》2016(6)2.乔治·桑《魔沼》叙事空间的符号学阐释《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报》2016(5)3.广义修辞学视域下的跨文化大众传播《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16(4)4.“儒教”的跨文化认知与传播:语义变异与幻象建构《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14(3)5.《教务杂志》研究:文类选择与修辞建构《福州大学学报》2014(1)6.主题与结构:寻找“深在的作者” 《福州大学学报》2011(2)获奖情况1.2016年“西方人文通识课程模块建设”获福州大学2016本科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2013年获福建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3.2003-2004学年获福州大学教学优秀二等奖近年指导学术型硕士论文1.《黑水灯塔船》:空间符号与身份认同的“回归”之殇2.空间理论视域下的《纯真年代》3.菲利普•罗斯《凡人》的互文性解读4.中国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的英美媒体报道之批评话语分析5.空间理论视域下的《美国牧歌》6.历史语篇视角下的2012美国《别国人权报告书之中国》分析7.英语教学中的德育渗透:《全新版大学英语综合教程I-II》的功能语篇分析8.菲利普·罗斯《鬼作家》的后现代文本特征研究9.《斩首之邀》:“囚笼”里的存在与异化10.《呼啸山庄》的生态女性主义解读。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一志愿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一志愿

114
103 350
49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03869210706894 钟宝珍 63 55
110
121 349
50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03869210707146 章洋洋 65 59
123
102 349
51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03869210707306 刘艳阳 71 69
102
134 367
4 1201Z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03869210707450 孙怿晖 70 69
86
139 364
5 1201Z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03869210707422 简梓炜 70 65
99
128 362
6 1201Z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03869210707457 张晨 70 60
103869210707382 林诗甜 71 67
129
86
353
37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03869210706875 谢子奇 70 69
107
106 352
38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03869210706897 秦航宇 67 59
120
106 352
39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03
125
103869210705719 刘嘉兴 69 69
96
111
103869210705724 韩文杰 59 58
107
121
103869210705785 苏妙慧 72 70
107
108
103869210705783 余雪凤 71 63

关于遴选聘任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

关于遴选聘任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

关于遴选聘任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尊敬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学生发展工作的需要,为提高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校内外教学资源的共享,以及加强校际合作,我校计划遴选聘任一批校外兼职导师,为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指导和帮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兼职导师资格条件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备教育硕士专业相应学科背景,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

2.在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果或有着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经历。

3.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教学、指导和协调能力。

二、兼职导师的职责和权益1.校外兼职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实践,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兼职导师享有与校内导师相同的权益,如参与研究生培养管理、学术研讨会、学术考试、评审会等活动。

3.兼职导师所担任的工作应与其本职工作无冲突,并能保证按时完成学生指导工作。

三、遴选和聘任程序1.兼职导师的遴选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拟聘任兼职导师的单位须将候选人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等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将对申报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

3.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将进入面试环节,学校将组织面试并作出最终决策。

4.根据聘任结果,学校将签订聘任合同,并向兼职导师发放相应证书。

四、工作要求兼职导师需履行指导学生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校相关规定,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确保学生按时完成相关过程。

2.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指导计划,并定期与学生进行学术指导和讨论。

3.帮助学生解决在论文(设计)写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学术指导和参考资料。

4.组织或参与学校组织的学术讨论会、学术报告会等研究生教育活动。

五、遴选流程1.申报截止日期:××年×月×日。

2.初审:××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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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福州大学选聘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
(2012年3月修订)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考核、聘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硕士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研究生导师应是副教授(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高级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2.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选聘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年龄不超过其退休年龄减去该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年限,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新增硕士生导师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申报当年9月1日为限),个别因学科发展需要延聘的,经学校审批同意延聘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科研项目经费要求:
近三年内所研究的方向是稳定、持续的,有一定的科研经费,年平均可支配的纵向经费科研经费:理工科至少2万元(注:数学、物理学科除外),数学、物理以及其余学科至少0.5万元;或年平均可支配的横向科研经费:理工科至少3万元(注:数学、物理学科除外),数学、物理以及其余学科至少0.8万元;上述经费为校级以上项目的实际到校经费。

4.科研成果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4篇文章,其中在一类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2)近五年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当量数,其中在一类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当量数;每篇论文当量数:顶
级刊物上为6×1/作者数,一类刊物为2×1/作者数,二类刊物为1/作者数;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级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的教师,可直接选聘为硕士生导师。

(4)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注:国家二等奖前五名,省部级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1项;且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5)近五年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3篇以上,其中在一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6)近五年出版学术专著(注:独著或第一作者),且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以上,其中在一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上述所指发表论文必须署名“福州大学”,且以申请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所指导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申请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方可计入篇数。

所指专著、专利、获奖和项目一般应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近两年新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在到校之前的没有署名福州大学的科研成果也可计入。

学术论文的刊物级别根据《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2 011年3月11日)进行认定。

5.能按二级学科课程设置要求讲授一门及以上研究生必修学位课或反映当前国内外重要学术成果的研究生指定选修课;
6.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7.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胜任指导研究生工作。

8.外聘的硕士生导师必须是我校的兼职教授(或副教授),同时所在学院必须指定一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本校教师(须取得本人同意)协助指导研究生。

各学部、学院可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更高的选聘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要求。

二、申报程序与遴选办法
1.凡第一次申请为招收硕士生指导教师者,需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同时打印《福州大学新增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纸质申请材料,并附上相关材料,经相应学位点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上述导师应具备的条件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者上报学校审批,获准者将聘为我校硕士生指导教师。

2.凡已招收硕士生的指导教师,需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审核,审核通过者可以继续招收硕士生;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当年招生资格,次年可申请再次审核,连续两次审核未通过者,暂停其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三年后重新申请硕导。

三、其他规定
1.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年龄,超过其学校规定退休年龄减去该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年限的,不能聘为硕导;个别确因学科发展需要延聘的,经学校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延聘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 凡已招收硕士生的指导教师,除按以上遴选条件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外,有以下情况者,暂停、取消或终止其指导硕士生资格:
⑴受党纪或政纪处分,无法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者;
⑵拒绝承担学院(系、部)或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并给研究生培养工作带来较严重不良影响者;
⑶不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严重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者;
⑷对指导的研究生不负责任,不能教书育人,不能为人师表者;
⑸两届不按时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者;
⑹不能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一年内出现二次以上教学事故者;
⑺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教师,三年内不能聘用为硕导;
⑻连续两届因选题不当或课题不稳定中途改变题目,以致研究生不能按时毕业者;
⑼长期离校、出国半年以上者;
⑽正在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不能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⑾上级部门或校研究生院组织评估,确认由于导师本人的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硕士生导师者;
⑿所指导的各类研究生(包括各类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中,五年累计3次毕业与学位论文学校查重超过30%(含30%),暂停下两年度招生;
⒀近五年所指导的各类研究生(包括各类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论文,被国务院学位办抽查不合格1次的,暂停下一年度各类研究生招生;累计抽查2次不合格的,暂停各类研究生招生3年;
⒁所指导的各类研究生(包括各类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中,学校论文抽查送审,三年累积送审成绩3份以上(含3份)不合格者,暂停招收研究生1年,三年累积送审成绩5份以上(含5份)不合格者,暂停招收研究生3年。

四、指导老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
被正式聘任为硕士生导师并被列入当年招生的指导教师,采取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的办法,竞争上岗,并由各院系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如下: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举行双向选择前一周公布参加双向选择的导师名单;
2.指导教师向硕士生介绍自己的科研工作情况;
3.硕士生填报志愿选择导师(可填报三个志愿);
4.导师了解硕士生情况,并选择硕士生。

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和双向初选的结果,确定导师—硕士生对应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6.导师与所指导的研究生见面,共同讨论,在一个月内制定出硕士生的个人培养计划。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福州大学选聘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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