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2《集团微信群管理规定(暂行)》

20170512《集团微信群管理规定(暂行)》
20170512《集团微信群管理规定(暂行)》

公司微信群管理规定(暂行)

一、目的

公司微信群的设立,为员工提供了一个交流工作、分享经验的即时发布平台,有效强化了企业内部的沟通交流,并在对外宣传与信息交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集团微信群,保证信息传递及时、畅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订本规定(暂行)。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控股企业官方微信群及工作群

三、建立准则

(一)可根据公司或部门工作需要建立相关微信群组,凡以各部门或各企业名义建立的对外微信群,应由需求部门、项目组书面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建立。

(二)需长期使用的微信群,应在微信群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填写《微信群信息登记表》(附件1)、《微信群成员信息管理表》(附件2),报集团总裁办备案。一般情况下,加入集团微信群的人员应为公司员工,如需添加外部人员,应请示所在部门分管领导、报集团总裁办备案后方可加入。

(三)明确划分各微信群组使用功能界限,及时清理过期群组,避免造成混乱。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集团官方微信群由集团总裁办负责建立及维护,并负责引导、监督各部门、控股企业官方微信群。

(二)各部门或各企业自觉遵守微信群管理规定,对自行建立的微信群进行监督管理。

五、群管理员职责

(一)各微信群管理员由建群部门或公司指定,执行微信群管理办法,负责聊天监督、违规处理等。

(二)群管理员负责审核入群、邀请加群等操作,有权将违反微信群管理规定的员工清出微信群组。

(三)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内容有权制止,有权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言语,以及在群内点对点式的频繁对话。

六、命名规则

(一)为规范微信群名称、便于管理,微信群名称及群成员应按规则进行命名。

(二)微信群命名规则:部门/公司简称+微信群名,如“天高集团官方微信平台”。

(三)群成员命名规则:群成员一律实名制,群昵称统一修改为“实名+公司+部门”,如:“张三+集团+总裁办”。

七、基本要求

(一)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严禁转发关于公司业务通报、工作内容等敏感信息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则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但凡涉及个体工作请示、汇报、指示、命令及涉密类等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司流程制度执行,强化工作流程意识,避免因过度依赖微信群进行工作流程推进,造成信息误解、丢失、泄密、贻误工作。

(三)避免在群内进行点对点式个人讨论,应私聊解决。

(四)如群内成员不听从群管理、或自行退群,由部门负责人劝告谈话无果者,清退或退群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禁止在群内发布不良倾向、色情、赌博、病毒链接、无关商业广告及其他有害信息。倡导分享积极向上的内容,欢迎正能量话题讨论,避免散播负面信息。

(六)对于公司对外发布的宣传推广信息,每人均有义务分享到朋友圈,以增加活动效果和公司影响力。

(七)保持网络畅通,对于在群内反映到的问题,相关部门责任人争取及时予以回复确认。

八、本规定自发文之日开始施行,由集团总裁办进行修订、解释。

附件:1.微信群信息登记表

2.微信群成员信息管理表

广州市XX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1日

附件1:

_________微信群信息登记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2:

_________微信群成员信息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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