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制度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化市场巡查管理制度
一、根据文化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村委
会应当建立文化市场巡查制度,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时间,认真做好文化市场巡查。
二、文化市场巡查内容
1、无合法手续及其不具备文化市场经营许可条列的各类文化经营场所;
2、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4、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破坏民族团结的;
6、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
罪的;
8、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0、文化市场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应会同文化部门,辖区民警对辖区内文化市场,每
月不少于一次的文化市场巡查。
四、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各种隐患,无法当场整
改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文化部门;
五、文化站应当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到各单位进行督查巡查落实情况。
六、文化市场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及单位文管人员
应把巡查记录表签名归档。
小金口文化站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