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喵客:CEO曹亮为你解读P2P监管办法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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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政策与合规措施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政策与合规措施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政策与合规措施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消费金融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涌现出了许多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便利的金融服务。

然而,互联网消费金融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和挑战,因此,监管政策与合规措施变得至关重要。

一、监管政策1. 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为了有效监管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各国都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制定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法规。

监管机构应负责审批注册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监督市场运行,并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评估和排查。

2. 制定行业标准:政府及监管机构应与行业协会合作,共同制定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标准和规范,明确行业的经营范围、风险评估、资金运作等方面的要求,以降低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

3. 提供数据监管:监管机构应要求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向其提供必要的数据,进行监管和风险评估。

这样可以监控平台的运营情况、资金流动和借贷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强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常常涉及大额资金流动,为了防止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违法活动的发生,监管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对可疑交易进行调查,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二、合规措施1. 审慎的风控系统: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评估体系,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还款能力。

此外,平台还需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控制风险。

2. 完善的用户身份认证:为了保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应采用可靠的身份认证系统,确保用户身份真实可信。

同时,平台需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保护用户的隐私。

3. 提供充足的信息披露: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应向用户提供透明的借款信息和协议条款,包括利率、费用、还款方式等。

此外,平台也需要披露自身的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增加透明度。

4. 加强法律合规意识: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应时刻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确保自身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几点建议

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几点建议

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几点建议【摘要】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伴随着诸多风险和挑战。

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我们提出了几点建议。

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监管政策的有效执行。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加强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提高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法规的制定与实施,规范发展秩序。

加强跨部门合作,建立有效协同机制,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通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监管, 规范, 责任, 风险防控, 信息披露, 透明度, 法律法规, 跨部门合作, 自律, 市场健康发展, 金融市场秩序1. 引言1.1 背景介绍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机遇,但也伴随着一系列风险和挑战。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规模持续扩大,从传统金融的边缘逐渐走向主流,成为金融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不断壮大,监管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难题。

各种各样的网络金融乱象层出不穷,投资者权益受损、资金风险增大等问题屡见不鲜,亟需加强监管和规范发展。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主要存在着监管责任不清晰、风险防控不力、信息披露不充分、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亟需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监管和规范管理。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加强跨部门合作等措施,才能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2. 正文2.1 明确监管责任要求、格式要求等等。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明确监管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监管部门需要明确自己的监管范围和职责,确定监管目标和重点,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p2p风控管理制度

p2p风控管理制度

p2p风控管理制度一、前言P2P(Peer-to-Peer)网络借贷平台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其以互联网为媒介,通过平台将有借款需求的个人或中小微企业和有贷款意愿的个人或机构相连接,实现借贷双方的资金流动。

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速度迅猛,用户规模庞大,金融风险也可能在此过程中实现传递,可能会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为了规范P2P网络借贷行业,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P2P风控管理制度。

二、风控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理性原则:风险管理机构应当具备完善、规范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保证风险管理工作的合理性。

2.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工作应当科学、有效、及时,并且应当将风险控制的实质效果与所投入的资源成本进行有效的对比。

3.控制风险原则:风险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遏制各种风险。

4.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工作应当覆盖风险管理全过程,风险管理工作要有条不紊地展开。

5.科学性原则:风险管理工作应建立在科学理论和有效技术手段上。

三、风险管理机构的职责1.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配套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手册,确保能较好的按照风险管理政策开展工作。

2.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

3.建立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

4.履行内部监督职责,保障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

5.建立有效的业务辨别机制,确保P2P网络借贷业务的安全、稳健、顺利进行。

四、风险管理的目标1.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同时确保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2.预测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有效的应对可能的风险。

3.提高风险管理工作的科学水平,优化风险管理优化风险管理策略,减少可能发生的风险。

五、风险管理的内容1.信用风险管理:充分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以及相应的收入来源,确保借款人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

2.流动性风险管理:对于借贷资金的流动性,保证资金周转的顺畅性和高效性。

p2p网贷看管细则全文最全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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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监管细则全文最全解读p2p网贷监管细则最全解读p2p网贷监管细则全文解读有对美股的影响有各位业内大佬的观点需长时间深度阅读,建议收藏~银监会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两项数据比2014年末分别增长49.1%、499.7%。

缺监管、缺规则、缺门槛,三缺的网贷行业终于迎来了首份行业监管细则。

8月24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毫无疑问,P2P网贷即将面临一轮大洗牌1 银行存管逼退九成平台根据《办法》,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银监会同时透露,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各方反应和行业动向,尽快发布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网贷机构备案以及网贷机构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完善网贷行业监管制度体系。

尽管业内对此已早有预期,但从这两年P2P与银行对接资金存管的进度来看,业内人士也颇为灰心。

一度寄希望于该要求有所放松,但目前来看这已将成为一道硬门槛。

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5日,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平台有130家,其中上线直接存管系统的平台有39家。

而与银行签订联合存管的平台有46家,其中上线联合存管系统的平台有24家。

而据银监会不完全统计,截至到2016年6月底,国内正常运营的P2P平台有2349家,以此来算,完成银行资金存管、符合监管要求的平台不足3%,97%的平台面临转型或出局。

从过去一段时间银行方面的态度和推进情况来看,未来也不容乐观。

今年以来,银行存管的准入门槛在不断提高,对接速度也在逐步放缓,甚至有些已经签订的合作协议随着银行的退出而最终搁浅。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30日,共计39家银行布局资金存管业务,其中签约平台数最多的三家银行为:华兴银行、恒丰银行、民生银行,紧随其后的还有中信、徽商、江西、浙商、招商等银行。

解析P2P监管暂行办法

 解析P2P监管暂行办法

解析P2P监管暂行办法历时近8个月,网络借贷监管细则终于尘埃落定,在"13条红线"和借款上限的要求下,现存2400多家P2P面临大洗牌,其中不少不得不"走转改":"走"——自知无法符合最新监管要求,清盘停业;"转"——转变主要业务成私募,积极拿牌照;"改"——在监管要求下整改业务和产品,努力合规。

下文是关于对最新P2P管理办法的解析,仅供参考!P2P监管暂行办法逐条解读1第一标题细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解读:开宗明义,其实这是去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的,在本次监管细则进一步强调,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会上表示,这样的安排体现在5个方面:第一方面进一步明确网贷机构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不允许网贷机构吸收存款,设立资金池进行非法集资。

第二明确网络借贷机构是小额分散的经营模式,主要为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不了,或者是满足不好的广大群众的资金需求提供服务,就是为我们所说长尾客户提供信息撮合服务。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小额分散这个客户定位和市场定位。

第三方面是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借贷机构的经营活动必须在线上经营的要求,禁止网络借贷机构在线下从事营销活动,进行虚假宣传。

第四方面是进一步明确了"网贷"机构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在资产端和投资端合理定价的要求。

第五是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借贷机构必须专注主业、专业化经营,主要从事个体与个体之间融资活动的撮合,而不能从事跨界销售产品进行混业经营。

P2P监管细则最新政策解读

P2P监管细则最新政策解读

P2P监管细则最新政策解读P2P监管细则最新政策解读业界期待已久的P2P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面世,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今年7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后P2P领域首个监管细则。

1、规定网贷机构名称应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全国P2P企业都要改名吗?2、不得在互联网、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也就是说不允许线下开店了,不允许第二个e租宝出现。

3、非常细致,列出十二种禁止行为:不可自融、不可担保、不可承诺保本保息、不可发放贷款,不可拆期限、不能卖基金、保险,不准做代销,不准做股权众筹、借款不能进股市等等4、单一融资项目设置募集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从时间上卡死,P2P以后就是做小额的。

5、从金额限定P2P以小额为主。

同一借款人单笔借款和借款余额均有上限,但何为“小额”,“上限”是多少,没有规定。

6、再提P2P不得增信,如何走出信任困局?以前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已经提了。

7、P2P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前提是做好信息披露。

8、今后P2P企业要自请会计师进行年度审计,并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9、新规出来后,不合规P2P企业有18个月整改机会10、明确一个P2P行业5个婆婆监管: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和地方金融办11、地方金融办负责备案登记和评估分类,如何避免出现寻租?12、自身资金与借贷资金要隔离,P2P不得设立资金池,客户资金必须找银行存管13、存管银行不负责借贷交易是否真实,监管部门可通过存管银行掌控整个P2P行业数据14、P2P不能吃利息,借款人本金和利息应当归出借人所有。

15、借贷合同不能随便销毁,到期后至少要保存5年。

【观点】P2P大洗牌来临,不要惊讶一些“强大”的公司倒下来财街总裁李昭君认为,“在这个时间节点上,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委共同发布网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方向上值得点赞。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与风险防范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与风险防范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逐渐成为人们投资理财的重要渠道。

然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与风险防范也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两个方面来探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与风险防范。

一、监管机制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机制是确保平台运营安全、合规经营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1.政府监管:政府部门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监管,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平台的合规要求和运营规范。

政府监管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2.行业自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等组织对行业内的平台进行自律管理,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内部的监管和合作,提高行业整体的风险防范能力。

3.监管部门合作:监管部门与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合作,共同监管平台的运营情况。

监管部门可以通过与平台合作,获取平台的运营数据和风险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风险防范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风险防范是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平台稳定运营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防范措施:1.信息披露:互联网金融平台应当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平台的运营情况、风险提示等信息,让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平台的风险和收益。

2.风险评估:平台应当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程度,为投资者提供参考依据。

3.资金监管: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平台应当将投资者的资金与自身的资金进行隔离,确保资金不被挪用。

4.风险教育:平台应当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平台可以通过举办投资者教育活动、发布风险提示等方式来进行风险教育。

5.风险准备金:平台应当建立风险准备金,用于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

风险准备金可以作为平台的安全垫,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营。

总结: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与风险防范是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平台稳定运营的重要措施。

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监管部门合作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的主要方式。

P2P风险整治的逻辑思路以及制度安排

P2P风险整治的逻辑思路以及制度安排
P2P风险整治的逻辑思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防控: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控,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在最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2. 征信体系建设:加强个人及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可信度。

通过征信体系,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降低逾期风险。

3. 监管政策: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管政策和法规,加强对P2P平台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加大惩罚力度,对不遵守规定的平台进行处罚。

4. 退出机制: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允许不符合条件或经营不善的平台有序退出,防止风险传导到整个金融体系。

5. 投资者保护: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提供投诉渠道和平台。

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解决投资者的纠纷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而针对制度安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建立登记注册制度:要求P2P平台必须进行登记注册,并进行相应的备案和核准程序,以确保平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制定准入标准:设定合适的准入标准,确保平台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稳定的经营能力,避免平台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风险。

3. 资金存管要求:要求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将投资者的资金进行专门存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4. 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平台提供透明的信息披露,包括平台经营情况、借款人信息、投资者收益等,提高信息公开度。

5. 设立投资者保障基金:建立资金池或投资者保障基金,用于处理逾期债务或平台运营风险,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障。

众筹行业专家解读指导意见监管之路任重道远

众筹行业专家解读指导意见监管之路任重道远Create self, pursue no self. This is a classic motto, so remember it well.众筹行业专家解读指导意见:监管之路任重道远互联网金融自诞生起便以日新月异的速度迅猛发展,历经近三年酝酿,终于在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监管的号角吹响,互联网金融发展迎来了新的时代.指导意见中提出,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对于这样一份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基本法”,业内热议纷纭.作为刚刚在7月14号举办了上市发布会的众筹平台——无忧筹来说,其风控专家曹刚先生表示,指导意见对于行业来说是一个长远利好的信号,无忧筹很期待相关监管办法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曹刚指出,互联网金融与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息息相关,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国家对于监管必要性的重视,以监管促发展,以发展再来落实监管,这可以帮助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形成一种相对平等、公正的竞争环境,也十分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监管力度加强所带来的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让业内的实力企业突显优势.以立志成为“中国第一个国际精品项目众筹平台”的无忧筹为例,公司团队由来自内地、亚太、美国硅谷的海内外专家组成,50%拥有银行金融背景,70%拥有支付行业背景,80%拥有互联网业背景,行业经验雄厚,资源丰富.这样的优势企业,在指导意见的指导规范下,有信心、有实力在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合规的框架范围内大力创新,实现高速发展.易天行金服创始人兼CEO陈弘说,虽然众筹发源于美国,但必将在中国市场上大放光明,资本市场的运作以及配合中国越来越灵活的金融环境,众筹将出现井喷式发展.然而面对众望所归的指导意见,风控专家曹刚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认为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之路任重道远.首先是在切实可行的具体监管办法落地之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内还会存在一段时间的空窗期.在这段空窗期内,倘若个别公司趁机做一些可能未来被监管而不能做的事,就会带来一定的高风险.其次是指导意见中监管范围的划定在未来还需要进一步更详细的补充.以众筹为例,我们常说的众筹分为股权式、债权式、捐赠式、回报式等,如果简单地把众筹行业纳入证监会监管,则其实被监管的主要只覆盖了股权众筹类的业务.且债权式众筹不同于债权业务,其监管责任目前尚不清晰.这会导致对业务监管的厚此薄彼,一些公司或平台可能会把被监管的业务包装成非监管的业务,造成风险隐患.最后从监管的角度来说,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也尚未明朗.例如广东省政府“敢为天下先”地发了一个对股权众筹类业务的指导办法,但这次的指导意见实际上把股权众筹类的平台和业务的监管权力落在了证监会,所以第一个重叠式监管文件已经隐形地出现了,二者的监管办法是否会有冲突目前还不能确认.除此之外,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势必还需要多方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拭目以待.。

P2P未来的发展与监管路在何方

P2P未来的发展与监管路在何方
盖静
【期刊名称】《征信》
【年(卷),期】2016(034)010
【摘要】我国P2P平台发展受限的根本原因是诚信体系缺失,未来P2P平台革不了银行的命,但即将面临行业洗牌,未来发展的重点在于找准市场定位.分析国内P2P 监管的困境,认为我国监管当局并非无监管手段可用,而主要是在处理P2P发展与有效监管的矛盾上存在两难.未来应当重点强化资金监管,关注平台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并通过设定监管的基础性框架、阶段性监管逐步推进、功能性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有效隔离P2P风险向传统银行业扩散等手段强化对P2P的监管.
【总页数】6页(P9-14)
【作者】盖静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10004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39
【相关文献】
1.市场监管路在何方——以市场监管的职、权、责为中心的探讨 [J], 张庆华
2.英美P2P监管体系比较与我国P2P监管思路研究 [J], 黄震;邓建鹏;熊明;任一奇;乔宇涵
3.关于P2P平台风险评估与监管策略研究——基于P2P平台双重属性视角的分析[J], 陆岷峰;杨亮
4.P2P网络借贷风险与监管对策研究\r——对近期P2P平台集中爆发风险事件的思考 [J], 叶文辉
5.P2P行业爆雷背后的问题以及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J], 张少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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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客:CEO曹亮为你解读新版P2P监管办法
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发布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P2P行业的监管政策在经过多年的传闻后始见真身。

监管政策的出台意味着什么?喵喵客CEO曹亮认为,《办法》的出台保护了投资人权益,加速了P2P企业正规化进程,同时促使行业进入一轮的洗牌期。

曹亮表示,虽然喵喵客不是P2P平台,但是由于从事互联网金融行业,也时刻关注着监管层的态度。

“喵喵客并不是P2P,我们只提供优选资产服务。


目前,理财超市喵喵客平台上提供包括P2P债权、小贷债权以及基金等多种优质资产,全部由喵喵客合作伙伴提供。

在P2P债权的筛选上,喵喵客基于穆迪等知名金融评级机构,研发了五维评估模型,对P2P平台的运营能力、盈利能力、资金流动性、融资能力、资产质量做全面评估,进而降低风险。

“事实上,《办法》的出台对投资人和喵喵客来说是双赢。

”曹亮说,随着监管政策的落地,也将促使P2P平台进一步的优
胜劣汰,引导行业走向正轨,喵喵客未来也将与更多优质的P2P 平台合作,进而为投资人提供更安全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谈到监管细则,曹亮认为此次公布的监管细则主要有三大亮点:
1,“负面清单”监管思路,保持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为业务创新留下空间。

《办法》采取的是负面清单监管思路,保持监管底线,同时也保持了灵活度,为行业创新留下空间。

2,明确监管部门,划定业务边界,使得行业“有法可依”。

《办法》明确了银监会作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网贷业务活动进行制度监管,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则,督促指导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工作等。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辖内网贷机构的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等。

同时,行业协会也将在未来的监管中起到重要作用。

行业“有法可依”,只要再进行适度的引导,就能促使行业向着正规化的方向发展。

3,重视信息披露与信息安全问题,保障投资人权益。

《办法》提出,除了对于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提示等披露内容要求外,也对平台自身的运营数据披露进行了要求。

喵喵客也将与P2P 平台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加强合作,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

此外,曹亮还表示,《办法》也明确提出18个月的过渡期,因此最终效果有待长期考量。

喵喵客作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会积极配合银监会、地方金融办以及相关协会的监管要求,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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