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焊接工艺认可的适用范围
焊接工艺评定规则

焊接工艺评定规则WI03-11 1、总则1.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钢制压力容器的气焊、焊条电弧焊、埋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钨极气体保护焊、电渣焊、耐蚀层堆焊等的焊接工艺评定。
1.2、编制依据本规则的编制依据为JB4708-99《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2、一般要求2.1、焊接工艺评定程序:拟定焊接工艺指导书→施焊试件→检验试件,制取试样→检验试样→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比较验证焊接工艺的正确性。
2.2、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的设备、仪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钢材、焊接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由厂焊接技能熟练的焊工焊接试件,焊接试件过程在厂进行。
2.3、评定对接焊缝或工艺时,采用对接焊缝试件;对接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亦适用于角焊缝;评定非受压角接焊缝工艺时,可仅采用角接焊缝试件。
(焊缝的分类方法见GB/T3375-94)。
2.4、焊接工艺因素分为重要因素、补加因素和次要因素。
各种焊接方法的重要因素、补加因素和次要因素参见JB4708-99,表1。
2.5、钢制压力容器上的以下焊缝的焊接工艺必须按本工艺评定规则评定合格。
2.5.1、受压元件之间的对接焊缝接头和要求全焊透的T形焊接接头;2.5.2、受压元件与承载的非受压元件全焊透的T形或角接焊接接头;2.5.3、受压元件的耐腐蚀堆焊层。
3、焊接工艺评定规则3.1、一般规则:3.1.1、改变焊接方法,需重新评定。
3.1.2、当变更任何一个重要因素时都需要重新评定焊接工艺。
当增加或变更任何一个补加因素时,则可按增加或变更的补加因素增焊冲击韧性试件进行试验。
当变更次要因素时不需要重新评定焊接工艺,但需重新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
3.1.3、当同一条焊缝使用两种焊接方法或两种以上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时,可按每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分别进行评定,亦可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焊接试件,进行组合评定。
组合评定合格后用于焊接试件时,可以采用其中一种或几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但是,要保证每一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所熔敷的焊缝金属厚度都在已评定的各自有效范围之内。
(经典文档)建筑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

5焊接工艺评定5.1一般规定5.1.1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1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包括钢材牌号与标准相符但微合金强化元素的类别不同和供货状态不同,或国外钢号国内生产);2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3设计规定的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预热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为施工企业首次采用。
5.1.2焊接工艺评定应由结构制作、安装企业根据所承担钢结构的设计节点形式、钢材类型、规格、采用的焊接方法、焊接位置等,制定焊接工艺评定方案,拟定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按本规程的规定施焊试件、切取试样并由具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证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
5.1.3焊接工艺评定的施焊参数,包括热输入、预热、后热制度等应根据被焊材料的焊接性制订。
5.1.4焊接工艺评定所用设备、仪表的性能应与实际工程施工焊接相一致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的钢材、焊钉、焊接材料必须与实际工程所用材料一致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具有生产厂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
5.1.5焊接工艺评定试件应由该工程施工企业中技能熟练的焊接人员施焊。
5.1.6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的焊接方法、钢材类别、试件接头形式、施焊位置分类代号应符合表5.1.6/1~表5.1.6/4及图5.1.6/1~图5.1.6/4规定。
5.1.7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完成后,应由评定单位根据检测结果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连同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评定记录、评定试样检验结果一起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部门和有关单位审查备案。
报告及表格可采用附录B的格式。
5.2焊接工艺评定规则5.2.1不同焊接方法的评定结果不得互相代替。
5.2.2不同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同类别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互相代替;2Ⅰ、Ⅱ类同类别钢材中当强度和冲击韧性级别发生变化时,高级别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可代替低级别钢材;Ⅲ、Ⅳ类同类别钢材中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相互代替;不同类别的钢材组合焊接时应重新评定,不得用单类钢材的评定结果代替。
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

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
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提要:焊接工艺认可试验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可进行正式认可试验。
并应在监理等在场监督情况下进行试件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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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
1焊接工作正式开始前,对工程中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接接头形式、焊后热处理等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对于原有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报告与新做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报告,其试验标准、内容及其结果均应在得到工程监理认可后才可进行正式焊接工作。
2提交认可的焊接工艺规程应包括:
焊接工艺方法
钢材级别、钢厚及其应用范围
坡口设计和加工要求
焊道布置和焊接顺序
焊接位置
焊接材料的牌号,认可级别和规格
焊接设备型号
焊接参数(焊接电流、电弧电压和焊接速度等)
预热、层间温度和焊后热处理及消除应力措施
检验项目及试样尺寸和数量
3焊接工艺认可试验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可进行正式认可试验。
并应在监理等在场监督情况下进行试件装配、焊接和力学性能测试。
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应在试验报告上签字。
4力学性能测试合格后,编制试验报告,该报告除了在认可试验计划中已叙述的内容外,尚须作如下补充:焊接试验及力学性能试验的日期和地点。
由监理工程师签过字的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焊接接头的宏观或显微硬度测定。
试件全长的焊缝外形照片及X射线探伤照片或超声波探伤报告。
母材及焊接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力学性能测试后的试样外观照片。
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的结果应作为焊接工艺编制的依据。
焊接工艺评定应按国家规定的《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和《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焊接工艺评定的适用范围

焊接工艺评定的适用范围:1、适用于锅炉、管道、压力容器和承重钢结构等钢制设备的制作、安装、检修的焊接工作以及焊工培训和焊工技术考核,在这些工作实施前都要进行的焊接工艺评定,来确定所拟定的焊接工艺的正确性。
2、适用于焊条电弧焊、药芯焊丝电弧焊、气焊、埋弧焊等焊接方法。
3、从事制造、安装或检修工作的企业。
4、具有针对性,各种产品的技术条件要求是不同的,焊接工艺评定工作就是以满足产品的技术条件作为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合格标准的首要要求。
焊接工艺评定的特点1、焊接工艺评定是解决任一钢材在具体条件下的焊接工艺问题,而不是选择最佳工艺参数,具有一定的范围,供大多数人接受。
2、焊接工艺评定是解决在具体工艺条件下的使用性能问题,而不是解决消除应力,减少变形,防止焊接缺陷产生等涉及到的整体质量问题。
3、焊接工艺评定要以原材料的焊接性能为基础,通过焊接工艺评定可靠的技术条件试验,去指导生产,避免了把实际产品当试验件的弊病。
4、评定试验过程中应该排除人为因素,不能把焊接工艺评定与焊工技能评定混为一谈。
主持焊接工艺评定工作的人员应有能力分辨出产生缺陷的原因是焊接工艺问题还是焊工技能问题,如果是技能问题应通过焊工培训来解决。
5、现有的焊接工艺评定规范所规定需要进行的试验,主要是焊接接头的常温力学试验。
即通过了外观检验、无损检测和常温力学试验,一般认为就通过了焊接工艺试验。
6、影响焊接接头力学性能的焊接条件和影响焊接能量的工艺规范参数均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工艺评定解决的问题1、验证施焊单位是否具有焊接工艺评定的能力以及所拟定的焊接工艺方案是否正确,能否达到产品技术条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是焊接工艺实行的可靠依据。
2、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制定焊接作业指导书指导实际焊接工作。
焊接工艺评定规定1、焊接工艺评定应以规程或技术标准的规定为依据进行。
2、焊接工艺评定的钢材和所选定的焊接材料应有可靠的质量证明资料和焊接性评价资料。
3、焊接工艺评定应在焊接性评价资料的基础上,制定评定工艺方案之后,于正式施焊产品之前所进行的工作。
焊接工艺评定-Q235,Q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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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JB/T3223-1996)
《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方法》(GB/T2649~2655-1989)
《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及说明》(GB/T6417-1986)
《焊缝符号表示方法》(GB/T324-1988)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T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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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81-2002焊缝外观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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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81-2002焊缝外观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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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81-2002焊缝外观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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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结构工艺评定报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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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结构工艺评定报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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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003、E5001、E5015、E5016
气体保护焊
ER49-1(H08Mn2SiA)+CO2/80%Ar+20%CO2 药芯焊丝:E500T-1、 E500T-5等
埋弧焊
H08A/ H08MnA/H10Mn2/H10MnSi+HJ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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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Q235、Q345钢现行国家标准
组合焊缝全焊透时,可采用接头坡口形式和尺寸类同 的对接焊缝试件评定,也可采用组合焊缝试件加对接焊缝 试件评定。
组合焊缝不要求全焊透时,若坡口深度大于焊接中较 薄母材厚度的1/2时,按对接焊缝对待。若坡口深度小于 或等于焊件中较薄母材厚度的1/2时,按角焊缝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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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艺评定规则
JIS Z3040标准:适用于各类焊接结构产品。
焊接工艺规范及操作规程

焊接工艺规范及操作规程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本规范对本公司特殊过程――焊接过程进行控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1.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铁塔结构、桁架结构、多层和高层xx框架结构等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工程中,钢材厚度≥的碳素结构钢和低和金高强度结构钢的焊接。
适用的焊接方法包括: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埋弧焊及相应焊接方法的组合。
2.本规范引用如下标准: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3.焊接通用规范3. 1 焊接设备3.1.1 焊接设备的性能应满足选定工艺的要求。
3.1.2 焊接设备的选用:手工电弧焊选用ZX3-400型、BX1-500型焊机CO2气体保护焊选用KRⅡ-500型、HKR-630型焊机埋弧自动焊选用ZD5(L)-1000型焊机3.2 焊接材料3.2.1 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份、力学性能和其它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3.2.2 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
3.2.3 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及《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的规定。
3.2.4 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GB /T12470)的规定。
3.2.5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CO2气体应符合国家的现行标准《焊接用二氧化碳》(HG/T2537)的规定,大型、重型及特殊钢结构工程中主要构件的重要焊接节点采用的CO2气体质量应符合该标准中优等品的要求,即其CO2含量(V/V)不得低于99.9%,水蒸气与乙醇总含量(m/m)不得高于0.005%,并不准检出液态水。
钢结构钢构件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钢结构钢构件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1、适用范围2、施工准备2.1材料和主要机具2.1.1所需施焊的钢材、钢铸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
2.1.2根据设计要求选用适宜的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2.1.3施工机具:交流电焊机、直流弧焊机、半自动CO2弧焊机、埋弧焊焊机、熔化嘴电渣焊机、焊条烘箱、焊条保温筒、焊接检验尺等。
2.2作业条件2.2.1施工前焊工应复查组装质量和焊接区域的清理情况,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修整合格后方可施焊。
2.2.2气温、天气及其它要求:(1)气温低于0℃时,原则上应停止焊接工作。
(2)强风天,应在焊接区周围设置挡风屏,雨天或湿度大的场合应保证母材的焊接区不残留水分。
(3)当采用气体保护焊时,若环境风速大于2m/s,原则上应停止焊接。
2.3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焊工均应经过质量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有关环境保护的交底。
3、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焊前准备→引弧→沿焊缝纵向直线运动,并作横向摆动→向焊件送焊条→熄弧3.2焊前准备:根据钢种、板厚、接头的约束度和焊缝金属中含氢量等因素来决定预热温度和方法。
预热区域范围为焊接坡口两侧各80~100mm,预热时应尽可能均匀。
3.3引弧3.3.1严禁在焊缝区以外的母材上打火引弧,在坡口内引弧的局部面积应熔焊一次,不得留下弧坑。
3.3.2对接和T形接头的焊缝,引弧应在焊件的引入板开始。
3.3.3引弧处不应产生熔合不良和夹渣,熄弧处和焊缝终端为了防止裂缝应充分填满坑口。
3.4焊接姿势3.4.1平焊姿势:该姿势为焊接施工最理想姿势,因此尽可能创造条件采用平焊。
3.4.2船形焊接姿势:该姿势不易产生咬边、下垂等缺陷,一般对角焊缝要求成凹形时常采用。
3.4.3横向焊接姿势:该姿势熔化金属由于重力作用容易下淌,而使上侧产生咬边,下侧产生焊瘤以及未焊透等缺陷。
钢结构焊接标准
钢结构焊接标准钢结构是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其焊接质量对于建筑安全和稳定至关重要。
因此,钢结构焊接标准是钢结构建筑领域中的一项关键标准。
该标准规范了钢结构焊接的要求、方法、程序和质量保证措施。
本文将介绍钢结构焊接标准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为您了解和应用该标准提供帮助。
一、焊接标准的适用范围钢结构焊接标准适用于各种用途的结构钢材、板材、管材等的焊接,包括建筑领域、工业领域、船舶领域等。
该标准具有重要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是保证钢结构焊接质量和焊接工程安全的关键之一。
二、焊接标准的基本要求1. 焊接质量要求高。
焊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焊接接头必须牢固,焊接性与钢材的强度之间的匹配要合适。
2. 焊接工艺要求高。
焊接工艺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包括工艺要求、程序要求、操作要求等。
3. 焊接人员要求高。
焊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能,且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和认证。
4. 焊接设备要求高。
焊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且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维护。
5. 焊接现场管理要求高。
焊接现场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等。
三、焊接标准的具体要求1. 焊接材料和设备的要求。
焊接材料包括焊丝、焊剂、保护气体等,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并具有质量保证书。
焊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经过合格检测和验收。
2. 焊接工艺和程序的要求。
焊接工艺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包括预热和热处理的温度、时间等。
钢结构焊接需要选择适合的程序,包括因焊接厚度、焊接位置等不同而选择不同的程序。
3. 焊缝的准备和加工要求。
焊接前必须对焊接接头进行准备和加工,包括清洁、除去氧化物和锈蚀物、对缺陷进行修理等。
焊缝的准备和加工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4. 质量控制要求。
焊接过程中必须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焊接人员的质量控制、监控焊接过程的记录等。
焊接完成后必须进行合格检验。
5. 相关标准的要求。
焊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包括ISO、ASME、AWS等国际标准和钢结构焊接国家规范。
焊接工艺规范及操作规程
焊接工艺规范及操作规程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本规范对本公司特殊过程――焊接过程进行控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1.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铁塔结构、桁架结构、多层和高层梁柱框架结构等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工程中,钢材厚度≥4mm的碳素结构钢和低和金高强度结构钢的焊接。
适用的焊接方法包括: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埋弧焊及相应焊接方法的组合。
2.本规范引用如下标准: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3.焊接通用规范3.1 焊接设备3.1.1 焊接设备的性能应满足选定工艺的要求。
3.1.2 焊接设备的选用:手工电弧焊选用ZX3-400型、BX1-500型焊机CO2气体保护焊选用KRⅡ-500型、HKR-630型焊机埋弧自动焊选用ZD5(L)-1000型焊机3.2 焊接材料3.2.1 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份、力学性能和其它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3.2.2 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
3.2.3 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及《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的规定。
3.2.4 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GB/T12470)的规定。
3.2.5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CO2气体应符合国家的现行标准《焊接用二氧化碳》(HG/T2537)的规定,大型、重型及特殊钢结构工程中主要构件的重要焊接节点采用的CO2气体质量应符合该标准中优等品的要求,即其CO2含量(V/V)不得低于99.9%,水蒸气与乙醇总含量(m/m)不得高于0.005%,并不准检出液态水。
钢及钢合金的焊接工艺方法
钢及钢合金的焊接工艺方法
概述:
焊接是加工制造中常用的方法之一,钢及钢合金也不例外。
为
了实现尽可能高的接头质量,保证焊接接头的强度和可靠性,在选
择和采用焊接工艺时需充分考虑钢材的化学成分、气体状态、熔化、冷却等特点。
本文将介绍常用的焊接工艺及其适用范围。
工艺方法:
1.手工电弧焊:手工电弧焊是一种常用的焊接工艺,适用于车辆、建筑物、船舶等钢质结构连接及修补。
操作简单,成本低,但
对操作工人技术水平要求较高。
2.埋弧焊:埋弧焊是一种自动焊接技术,适用于钢结构件的制造,如大型焊接钢构、油罐等。
相比手工焊,埋弧焊的接头质量较高。
3.气体保护焊:气体保护焊是将所需焊接区域周围涂上一层保护气体,防止空气接触而产生氧化而引起接头质量劣化的一种焊接方式。
适用于高强度、特殊合金钢的焊接。
4.等离子焊:等离子焊是在强电场作用下,使气体放电形成高温等离子区,在等离子区内实现钢件的熔化和焊接的一种方法。
适用于特种材料大厚度板缝,飞机引擎叶片补焊。
总结:
每种焊接工艺都具有其独特的优点和限制条件。
选择时需根据钢材类型、厚度、所需接头质量、焊接场地环境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
建议在使用时先做好相关的实验和测试工作,确保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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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焊接工艺认可的适用范围
1、焊接方法的认可范围通常仅限于认可试验所用的方法。
认可的单道焊工艺能应用于多道焊,认可的多道焊工艺不能应用于单道。
对于组合焊的工艺规程仅适用于相同顺序的组合焊工艺。
2、钢材的适用范围规定如下:
(1) 对每一强度级别的钢材,适用于与试验母材韧性等级相同或较低的钢材。
(2) 对每一韧性等级的钢材,规定屈服强度小于或等于390N/mm 的钢,适用于与试验母材强度级别相同或低两个级别的钢材;对高强度淬火回火钢,适用于与试验母材强度级别相同或低一个级别的钢材。
(3) 除船用结构钢、铸钢件和锻钢件外,钢的分组见下表,母材的覆盖范围原则如下:
①低碳钢和低合金钢,相同类别中,韧性等级相同时强度高的覆盖强度低的材料,或强度级别相同时韧性高的覆盖韧性低的材料;
②对铬钼钢、镍钢和双相不锈钢,相同类别中覆盖同组别或合金含量较低组别的材料;
③对铁素体、马氏体和奥氏体不锈钢,仅覆盖相同组别的材料;
④不同类别间不能相互覆盖。
(4) 当采用热输入大于50kJ/cm的焊接方法时,焊接工艺仅可覆盖与试验母材韧性等级相同,强度低一个级别的钢材。
(5) 对锻钢与铸钢(碳钢和碳锰钢),适用的强度等级范围为等于或低于试验母材的强度。
(6) 对交货态与认可试验母材不同的钢材,CCS将根据情况提出试验要求。
但对于淬火加回火状态和以形变-温度控制轧制(TMCP)状态的钢材互相不能覆盖。
3、焊接工艺对厚度的适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厚度的适用范围规定见下表
注:①对组合焊工艺,记录的每种方法所涉及厚度可作为确定各独立焊接方法厚度认可范围的基础。
②对填角焊缝,认可范围适用于两个母材金属的厚度。
③对热输入超过50kJ/cm的焊接方法,认可的厚度上限是1.0×t。
(2) 除(1)外,填角焊缝的焊喉厚度适用范围应符合如下规定:
钢材:单道焊时,为试验焊缝焊喉厚度的0.75倍~1.5倍;多道焊时,为试验焊缝焊喉厚度的0.5倍~2倍。
(3) 对于下行立焊,试板的厚度即为认可厚度的上限。
(4) 对于不等厚板材对接焊,适用厚度范围按较薄板计算。
(5) 若在认可试验中测得的热影响区内硬度值中有三个值在最大允许值以下25HV 内时,该工艺适用的最大厚度仅限于试验板厚。
(6)焊接工艺对管材外径的适用范围规定
4、焊接材料和辅助材料的适用范围如下:
(1) 钢材:除热输入超过50 kJ/cm的工艺外,焊接材料的适用范围为与试验所用焊接材料相同等级(包括后缀)者。
(2) 保护气体成分或混合气体的混合比变化不超过规定要求。
5、焊接位置的适用范围一般仅限于认可试验的焊接位置。
但当考核最高热输入焊接位置和最低热输入焊接位置合格后,允许该工艺适用于其他焊接位置。
管子外径不小于168mm的管对接适用于相应焊接位置的板对接。
6、热输入量的适用范围为焊接工艺认可试验时使用的值的±25%,但上限最高不超过55kJ/cm。
对热输入超过50 kJ/cm的焊接方法,其使用上限为不超过焊接工艺认可试验时使用值的10%。
7、若电流种类(直流、交流、脉冲)和极性(正极性、反极性)变化通常应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认可。
8、生产焊接时,预热温度应不低于认可试验时所使用的预热温度;道间温度应不高于认可试验所使用的道间温度。
9、如认可试验时需要进行焊后热处理或时效处理,则生产中也应进行相应的焊后热处理或时效处理。
10、焊接接头型式的适用范围
11、接头形式的覆盖范围为:
(1) 通常对接焊合格的焊接工艺也适用于相应厚度的角接焊。
(2) 对接焊覆盖相应焊接条件下的焊透角接焊;
(3) 当钢材屈服强度小于355N/mm2 的时,对接焊覆盖不焊透的角接焊(包括填角焊和深熔焊);
(4) 填角焊可覆盖相应焊接条件下的深熔焊。
12、合格的带车间底漆的焊接工艺可以用于不带底漆的焊接,但反之则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