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级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1为加快我县教育发展,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的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教学育质量,切实规范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选择和确定1、教育科研课题来源于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实际需要,来源于教育教学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2、选择对学校教育教学具有促进作用的课题,或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重大参考价值的课题。
3、课题选择前要对课题完成的可能性进行论证。
4、选择课题时要考虑主观条件。
要从科研验人员的学识水平、操作水平、计划组织以及实验单位的人、财、物等诸方面进行考虑,选择适宜的课题。
二、课题的管理1、我县各级各类学校申报的他人已经批准的国家级、省级课题的子课题,必须经过县教育科学领导小组认可后向上申报,列入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统一管理范畴。
凡未经过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认可自行申报的不列入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管理范围,学校评估、教师评优、职称评定不予认可。
2、教育科研课题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我县实际,课题管理分为二级,即县级和校级。
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我县申报的已被批准省级课题(包括子课题)、市级、县级立项课题,学校负责管理校级立项课题和校本教研课题。
3、所有课题的管理,均实行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同县教育科研部门共同管理,课题管理列入对学校评估考核内容。
4、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对全县教育科研课题进行宏观指导,帮助学校对课题进行规范化管理。
5、各级学校和课题组承担各自的职责。
三、课题申报人、负责人承报单位1、课题申报人应是课题负责人,省级课题必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市级课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务(职称),如果申报人不具备上述职务,须由同专业的高、中级人员两人担保推荐。
2、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3、每一申报人同一时间内不能申报或为主承担两项以上研究课题(含上级单位委托的)。
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标题: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引言: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教育科研在培养创新能力、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2024年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科研课题申报、审批、项目执行和成果评价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推动教育科研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发展。
一、科研课题的申报与资助管理1. 科研课题申报的要求:(1)申报对象:各级高校、科研院所、教育管理部门等科研单位。
(2)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书、科研团队简介、预算报告等。
(3)申报流程:科研单位负责组织科研团队填写申报表,经过内部审核后提交给上级管理部门。
(4)申报周期:每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在前一年12月至次年1月进行。
2. 科研课题资助的管理:(1)资助标准:根据课题的重要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确定不同层次的资助额度。
(2)资金使用:科研课题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私自转移或挪用。
(3)项目合同:科研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需签订科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二、科研课题的审批与立项管理1. 课题审批机构:(1)高校科研办:负责对高校科研课题的审批和立项管理。
(2)教育部门:负责对跨地区或跨学科的科研课题进行审批和立项管理。
2. 课题审批的程序:(1)课题初审:由科研办进行初审,评价课题的科学性、实施可行性和预计成果。
(2)专家评审:科研办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课题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3)决策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报告,科研办作出决策,决定是否立项以及资助额度。
三、科研课题的执行与管理1. 课题执行单位:(1)科研人员:负责具体的科研工作,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课题负责人:负责对课题的整体组织和协调,确保课题的顺利实施。
(3)学校科研办:负责对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
福清市(校)级公开课管理办法

福清市(校)级公开课管理办法(试行)一、开设目的为了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发挥优秀教师的带动作用,通过公开课展示先进的教学理念,适宜的教学方法,恰当的教学艺术,缜密的教学设计,突出的教学技能,本着规范学术研究、交流、示范作用的原则,特制订公开课管理办法。
二、类别与开设程序公开课(含师范、研讨、观摩课)分为校级、福清市级类别。
(一)福清市级1.开设程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市教师进修学校审批或由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科研室通过示范观摩、专题研讨、课题展示、赛课等形式安排。
2.开设节数:小幼以中心校(园)为单位,中学以校为单位,申报节数一般不超过学校教师数的10%;审批通过的开设节数一般不超过学校教师数的5%。
3.面向对象:开课教师所在学校的教师,全市部分学科教师代表,责任督学及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
(二)校级1.开设程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市教师进修学校备案审核发布。
2.开设节数:小幼以中心校(园)为单位,中学以校为单位,一般为本校教师数的10%左右。
3.面向对象:开课教师所在学校的教师,部分教研片教师,责任督学及市教师进修学校学科教研员。
(三)其他类主要指市教师进修学校根据教科研训任务组织的其他类别公开课。
三、管理要求1.校级公开课由学校安排,组织和管理,由市教师进修学校备案发布.福清市级公开课由市教师进修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和管理。
2.学期开学3周内,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完成福清市级公开课申报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并将《福清市级公开课申报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学校。
3.每学期开学2周内,学校完成校级公开课的申报与评审工作,并填写《学校公开课汇总表》报市教师进修学校备案审核发布。
4.市教师进修学校在学期开学4周内完成公开课的统一安排,包括校级公开课的报备,并公告公开课开设计划,包括《校级公开课开设安排表》。
5.公开课的开课材料(申报表、开课公告、教案、说课表、教学评议表、评价登记表表),根据公开课类别,分别由不同单位存档。
课题管理规定

课题管理规定教育科研是学校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课题研究为学校教师提供了展示才华、开拓创新的平台。
学校鼓励并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通过立项、研究、结题、成果运用等提高教学改革水平。
为了保障教育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课题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基本内容(1)课题分为校级、市级(院级)、省级、国家级;(2)校级各类立项课题均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根据相应级别教育科研机构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3)课题管理的内容包括课题申报、论证及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成果鉴定和推广等环节。
2. 课题的申报和立项(1)校级课题选题倡导“草根化”,其他级别课题除参照通知课题指南外,应结合学校实际,选择对学校教育教学、课程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促进作用的课题;(2)校级课题申报每年一次,由学校教科室统一安排;申报的其他级别课题由教科室统一汇总,并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再根据课题级别组织召开论证会,论证通过后按要求上报;3.过程管理(1)所报课题一经立项,要认真组织实施,教科室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立项课题组织中期评估;(2)研究过程中,因故对研究计划及课题人员做出重大调整,因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教科室审批;(3)课题组不得擅自改变在研课题内容及停止执行在研课题。
4.结题鉴定在有关课题完成后,学校一般要组织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
(1)省级、国家级课题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出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市级课题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协助提请相关教育部门进行评审;(2)校级课题,由负责人提出申请、所在教研组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予以鉴定,保证课题质量。
5.课题档案课题档案是教育科研档案的主体部分。
课题组要系统地收集和保存反映课题研究全过程的文件材料,并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课题研究档案报教科室存档。
(课题资料一般包括基础性资料、过程性资料和成果性资料。
基础性资料主要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实施方案、调查报告、各种量化表等;过程性资料主要包括:课题研究开题会材料、实施阶段计划、实施阶段总结、结题阶段计划、结题阶段总结及其它过程性资料;成果性资料主要包括:课题进展情况汇报、结题报告、专著、论文、教材、音像制品、软件等。
福清三山中学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福清三山中学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与成果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促进我校教科研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更好地发挥教科研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是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研人员及其他个人在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理论等方面进行学术研究的课题。
第三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视实践性,注重成果性。
强调研究课题必须与教育教学第一线紧密结合,从实践中总结提炼,在实践中检查验证,以教育教学实际成效大小作为衡量课题研究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第二章确定研究课题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对我校及上级教科研主管部门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第五条:具有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科学,步骤可行,有一定的创新与特色。
第六条:符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向。
针对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推广价值。
第七条: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并在该课题领域已进行过前期研究,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主客观条件。
第三章课题的组织管理第八条:校长室统一负责课题的规划、评审、立项、督导、鉴定和评奖等工作,具体管理工作由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
学校教研室负责其日常工作。
第九条:立项课题由上级教科研主管部门和学校共同负责管理,日常研究工作在学校进行管理。
第十条:课题组负责人负责对本课题的实施进行管理,课题研究工作承担者负责日常研究工作。
第四章研究课题的分类第十一条:依据研究课题的重要性,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性课题;依据研究课题的研究时限,分为规划课题和年度课题;依据研究课题的领域,分为课程改革研究、学科教学研究、教学评价研究、教研工作研究、教学理论研究和教育教学管理研究。
第十二条:重点课题主要是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对全市乃至全省、全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将产生较大影响的课题;一般性课题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对局部的教育改革能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的课题。
2024县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2024县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县级教育科研工作,提升教育科研成果转化效益,培养教育科研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县教育科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各级学校、科研机构、教育局等单位的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验收、经费管理、成果评价等工作。
第三条所有教育科研课题申报、验收、经费管理、成果评价等工作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教育科研课题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应用研究课题、教材教法研究课题等。
第二章课题申报第五条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背景和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经验。
第六条课题申报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应提交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预期目标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课题申报需填写课题名称、课题来源、课题背景和意义、研究内容及方法、预期目标、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等内容。
第八条课题申报应经过教育科研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评审结果应予以公布。
第九条课题申报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章课题验收第十条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研究方案和预期目标开展研究工作,完成研究任务。
第十一条课题验收应由教育科研评审委员会进行,验收结果应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课题验收后,经验收合格的课题,应支付相应的经费。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课题经费应按照国家财政和本县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课题经费应用于支持研究活动和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不得挪用或滥用。
第十五条课题经费使用应按照项目预算和经费管理规定进行,需提供相应的经费使用报告和明细。
第十六条对于存在经费问题的课题,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成果评价第十七条课题研究完成后,应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课题成果评价应采取多种形式,如学术评议、专家评审、成果展示等。
第十九条课题成果评价结果应公示,对评价合格的课题成果,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六章审批程序第二十条本县教育科研课题申报、验收、经费管理、成果评价等工作,由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2024年课题研究管理规则方案
2024年课题研究管理规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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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当前科研领域的背景下,为了规范和优化课题研究管理工作,制定了本规则方案。
表明本规则方案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课题研究管理工作,规范研究活动,实现科研成果的高效转化和应用。
在制定本规则方案的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关于科研管理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结合我国国情和科研发展实际,制定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规则。
本规则主要包括课题管理对象、管理指导原则、管理机构设置、管理流程、管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管理对象主要包括国家级重点课题、部委级重点课题、省部级重点课题等。
管理指导原则主要包括科学性、实用性、公正性、透明性等。
管理机构设置主要包括管理委员会、管理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等。
管理流程主要包括课题立项、课题执行、课题评审等。
管理措施主要包括经费管理、人员管理、资料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
总之,本规则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推动科研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化,提高课题研究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促进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和应用,为我国科研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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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一、课题申报原则1. 教职工应基于自身岗位职责,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量力而行,选择研究课题。
鼓励围绕学校科研重点,从教研室推荐的课题中选取,同时也欢迎教职工自选研究课题。
2. 我校所有教职工均享有申报课题的权利,课题申报可以个人名义进行,也可联合多人共同申报,或以处室、教研组及其联合的名义进行。
每项课题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且同一时间内,个人一般只能负责一项课题。
3. 课题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所有拟立项的课题均需严格按照教研室制定的《课题立项申请协议书》要求填写,详细论证研究背景、研究态势、课题价值、完成条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内容。
4. 校级课题应遵循选题小、切入口小、见效快、周期短的研究原则,研究时间以一年为宜,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二、课题评审流程5. 学校课题评审组(校本领导小组)负责对所有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聘请相关专家作为评审组顾问。
6. 评审组将遵循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的原则,依据课题的价值、研究难易程度、研究周期等因素对所有申请立项的课题进行初审,并报学校行政审批。
对于前期研究充分、成果突出的课题,将给予优先考虑。
7. 经学校行政复审、批准后,将向课题申请者下发《立项批准通知书》。
三、立项课题管理8. 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课题研究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具体可行的课题研究方案,并报校教研室存档。
同时,应召开开题会,以确认研究开始。
9. 课题组需严格按照课题研究方案制定学期研究计划,并按计划做好课题研究过程记录,包括学习、培训、研讨、难点攻关等活动及结果。
课题管理实行月报制度。
10. 课题研究的阶段结束后,应提交书面阶段总结报告至教研室,并举办专题研讨会或协作攻关会,以展示研究成果。
11. 课题组每年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年度研究工作总结和下年度研究工作计划,并附上年度成果(如论文、典型个案或研究报告)至教研室存档。
12. 校教研室将定期对课题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通报全校。
福建省地方志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地方志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升我省地方志工作者科研能力和理论素养,推动地方志理论创新和学科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地方志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题管理必须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地方志工作者深入思考、努力钻研、积极探索,修志问道,促进地方志课题研究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服务,发挥地方志地情智库作用。
第三条课题实行“面向社会,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符合本办法各项规定,有条件进行地方志课题研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
第四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进行管理,采取进程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省方志委设立全省地方志课题管理领导小组,由委领导任正、副组长,并指定1名委领导作为分管领导,成员由各处负责人、各设区市方志委(办)负责人组成。
课题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指导、审定课题研究的专项规划、重点任务。
(二)审定课题立项及其经费预算,批复课题立项申报书,建立课题管理平台。
(三)审定年度的课题选题研究方向,指导课题的学术创新、提纲设计、重点要点设置。
(四)审定课题的验收结题意见。
(五)评定和奖励课题优秀成果。
(六)指导课题成果应用、宣传和推广。
(七)指导组织相关课题的学术交流研讨。
(八)审定课题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六条课题管理领导小组选设若干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术顾问,形成课题专家组,每年可根据需要作人员调整。
其主要职责:(一)参与审核年度课题选题研究方向,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参与申报课题选题的立项评审,提出经费资助建议。
(三)参与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与验收结题评审,提出鉴定意见和验收结题意见。
(四)参与课题研究成果的评定工作,提出评定意见。
(五)参加相关课题研究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校级课题管理制度
校级课题管理制度向市级教育科研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课题方案。
经过市级教育科研部门的审批,批准后即为市级课题。
六、课题研究过程管理1、课题组长负责课题研究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
2、课题组成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3、课题组成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研究成果,课题组长应及时对研究成果进行审核和整理,并及时向学校教科室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七、课题研究成果评价1、课题组成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课题研究成果。
2、学校教科室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课题研究成果的重要依据。
3、课题研究成果应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同行公开发表,以便推广应用和改进教育教学实践。
八、课题研究经费管理1、学校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经费。
2、课题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编制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及时向学校教科室报送。
3、课题经费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违规使用。
经费使用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教科室和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九、附则1、本管理办法由学校教科室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组建完课题组后,需要进行档案申报,等待市立项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始课题管理。
1、校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教导处协助教科室进行管理。
其余课题由教导处负责管理。
2、教科室需要加强对课题的指导、监督和资料管理。
研究者需要注意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3、教师需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
学期或学年结束后需要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作为结题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
4、针对学科教学或班队工作方面的研究课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汇报课,反映研究的情况。
5、学校会对教师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入业务档案。
6、凡承担该课题实验研究的老师,需要在期初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开展实验工作,收集和整理相关研究资料。
1、由课题组组长(或指定主研者之一)负责课题实施,按照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开展各种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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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校)级课题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保证课题研究过程的科学、规范和有效实施,增强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课题研究工作的有序推进,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市(校)级课题是指教师以自身教育教学中迫切解决的问题或者自我经验提升作为切入点,吸收各种有利于解决问题的经验、技术和理论,在中短期的时间内加以研究,探寻问题解决和经验提升的课题研究形式。
2.市(校)级课题研究旨在引导教师树立较强的问题意识,掌握基本规范的教育研究方法,完善教师的知能结构,提升教师的自我更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市(校)级课题是我市基础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周期短、切口小、自主灵活的特点。
4.市(校)级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
校级课题由各校选定,每校不超过1个,经市教师进修学校备案审核发布后,参照本办法由各校组织实施,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科研室负责指导检查。
二、组织实施
(一)选题申请
1. 市(校)级课题的选题,由各校根据学科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将解决问题作为研究目标,自拟课题名称。
2.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均可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市(校)级课题,鼓励以片区为单位联合研究。
3.课题申请者应如实填写《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研究申报表》,市级课题经申请者单位、所在片区(小学、幼儿园)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4. 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课题研究者每年只能申请一项福清市(校)级课题,不能再参与其他课题研究。
(二)评审立项
1. 市级课题立项申请的评审工作由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主要审核研究内容是否属于教育教学领域,研究人员数量是否合乎规定,申请材料形式是否符合规范等。
校级课题由各校参照本条评审。
2. 立项申请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
小学幼儿园以中心校(园)为单位,中学以校为单位,批准立项市级课题。
3. 课题立项以立项通知上的名称为准,实施研究,如不愿调整,立项申请人可书面向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或本学校提出放弃立项。
(三)过程管理
1. 研究实践。
已立项的福清市(校)级教育科研课题必须按课题申请书中的计划步骤切实开展课题研究实践。
在研究实践中,要注意科学方法的规范性和过程的真实性,及时保存研究过程的数据、音像、文献等资料。
2.阶段检查。
课题研究过程中一般要有阶段检查,可以是自查或请上级科研管理部门参与检查。
旨在监测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掌握课题研究动态,使课题研究工作能在不断调控中及时完善,以顺利达到预期的研究目标。
3. 中期检查。
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科研室定期组织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根据课题完成周期,适时对立项课题实行中期检查评估。
中期检查评估是保证课题研究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
主要检查:课题研究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课题研究的思路与措施是否得当;研究过程中是否重视学习与培训;是否积累形成课题资料;课题研究的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取得预期成果等。
并对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必要时,可以终止一些无价值、不可行的研究课题。
4. 事项报批。
课题进行过程中,凡重要活动和重要阶段成果、对研究计划调整、课题组成员变更、研究期限变动或其他重大事情作出研究计划以外的决定时,须提出专门报告经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科研室或本校审批同意后继续实施。
5. 专业指导。
采用专家引领,基地带动,分类协作的方法进行课题研究的专业指导。
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对课题研究进行全程指导,组织相关课题的研讨活动;课题研究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课题研究开题会、同题或相近课题的研讨活动,相互交流,相互借鉴,“通资源、通活动、通智慧”,促进校际合作交流。
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将组织专人不定期视导各校的课题研究。
6. 网络保障。
每项课题须挂靠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按立项课题制定实施计划,定期上传资料,接受指导和检查;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定期在网站发布课题研究的相关信息。
课题研究单位随时登录网站,按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的相关要求完成阶段上传任务。
7. 质量监控。
课题研究强化动态管理、全程管理。
对未达到阶段要求的课题中止研究,由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或各校撤销立项,被撤销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下一年度不得再申请福清市(校)级课题立项。
(四)结题评审
凡被批准立项的福清市(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时,应对成果进行鉴定,并对整个研究工作过程进行验收。
1.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完成研究任务后,应提前一个月向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科研室或本校提交“福清市(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书”,经批准后填写“福清市(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
逾期不能结题的课题,需提出延期结题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以便备案查阅,如到期未能提出结题申请,或延期到期
仍未按时结题,将按自动撤题处理;按申报立项结题时间提前要求结题的课题,需在申请时附加情况说明。
2.课题成果鉴定主要采取现场鉴定、会议鉴定、材料鉴定三种方式。
市级课题成果鉴定由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科研室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共同组织。
校级课题成果鉴定由各校教研室与课题负责人所在教研组或上级教研部门共同组织。
3.课题评审专家组3—5人。
4. 市(校)级课题研究通过课题专家结题评审、经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或本校研究确认,发给审批结题通知及结题证书。
(五)激励机制
1.主持或参加过福清市级及以上已结题课题的经历者,拥有申报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的资格。
2.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将定期评选福清市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并组织宣传推广活动。
3.各校可参照1.2条建立本校激励机制。
三、附则
1. 课题研究不得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取消研究资格,之后两年不得再申请课题立项。
2. 课题研究必须坚持基础教育科研的公益性,不得利用课题名义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和修订权归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附件
一、《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二、《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三、《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自评鉴定表》
四、《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
五、《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六、《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情况申报汇总表》
七、《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鉴定表》
八、《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统计表》
九、《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送审材料总汇表》
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2014年6月5日
附件1
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申请书
课题名称:
课题主持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年月
填表说明
1.封面左上角“编号”栏,所有申报者均无须填写,2.待课题评审结束后由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填写。
2.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主持人系指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和负责课题组织、指导的研究者。
不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所在单位系指主持人所在的单位。
课题组主要成员必须真正参加本课题研究工作,不含课题负责人。
预期成果系指预期取得的最终研究成果,至少填报3项,其中必须包含研究报告和研究论文。
3.填表字体统一规定宋体5号,各栏除特别规定外,均可以自行加行、加页。
4.《申请书》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中缝装订。
《申请书》一式三份。
凡递交的申请书和汇总表一律不退还,请申报者自行复印留底。
一、基本信息
二、课题研究设计与论证
三、课题单位及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附件2
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汇总单位(签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报人: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3
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自评鉴定表
附件4
注:报送一份该申请表到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附件5
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注:1.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课题总研究时间不超过三年。
2.本报告一式两份。
经审核同意后,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课题负责人各存一份。
附件6
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拟结题课题汇总表
汇总单位(签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报人:联系电话:
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拟延期课题汇总表
汇总单位(签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报人:联系电话:
福清市教育科学研究撤题课题汇总表
汇总单位(签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件7
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结题验收
鉴定表
课题编号:学科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单位:
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年月
附件8
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统计表
附件9
福清市(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送审材料总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