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劳动纪律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员工应遵守和执行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员工良好工作状态的重要保障。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企业制定和执行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管理员工的言行举止,规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下面是一份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职工、管理人员以及合同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发扬团队精神,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和利益而努力。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制度,解释和审查相关问题。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考勤第五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包括午休时间。
上班时间为早上9点,下班时间为下午6点。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为放假日。
第六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考勤。
考勤包括刷卡、签到等方式,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情况将会记录在档案中。
第七条员工如有因事请假的情况,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和私自行动。
第九条员工应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活动,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其他企业。
第十一条员工应保护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设备,做到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减少损失和浪费。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地的整洁和卫生,不得乱扔垃圾或占用公共区域。
第四章工作态度第十三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员工应尊重领导和同事,保持团队合作精神,不得互相诋毁或耗费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相关要求,不得拖延、冷淡或不履行工作职责。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劳动行为,包括全体员工、兼职人员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是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约定,双方必须遵守并履行,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第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并由企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五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第六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长进行工作,不得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个人事务或私人活动。
第七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随意改变工作内容。
第八条员工应当服从上级的工作指示和安排,不得擅自决定或更改工作内容。
第九条员工应当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企业的利益或声誉。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私自泄露或利用相关信息进行个人谋利。
第三章纪律处分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本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具体包括:1.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并改正违纪行为。
2.罚款:依法对违纪员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停职:对严重违纪员工给予停职一段时间的处理。
4.降职:对多次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纪的员工给予降职处理。
5.辞退:对严重违纪员工给予解雇处理。
第十二条纪律处分决定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并经企业领导层批准。
第十三条对于纪律处分决定,员工有权进行申诉,企业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及时做出决定。
第十四条纪律处分的内容和执行结果将记录在员工档案中,并在员工任职期间起到参考作用。
第四章补充规定第十五条企业将根据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并在员工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估中予以考虑。
第十六条企业将通过定期开展员工劳动纪律知识培训和交流,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的培养。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员工工作行为的规范,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企业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勤奋工作,尊老爱幼、团结同事,有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第四条企业要求各级领导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五条员工必须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第七条员工应保管好工作工具,材料和设备,并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
第八条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条员工应当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企业机密,不得从事有悖于职业操守和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员工应当协助领导完成交办的任务,积极参与企业活动,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打游戏、看视频、聊天等。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饮酒,抽烟,嚼槟榔。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禁止参与赌博活动,不得私设赌场。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接受他人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接受他人财物。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私自接受雇主之外的工种,不得进行私营经营,转让给他人所需的工种。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偷工减料,擅自损坏机器设备,造成生产损失。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将按照企业规定,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轻微违纪的员工,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可以降职、调离岗位、终止劳动合同等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涉嫌犯罪的员工,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劳动保护第二十一条企业对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负有责任,要加强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力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组织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组织的整体运营效果,特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员工入职和离职第五条新员工应在入职之日起两周内完成入职培训课程。
第六条入职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入职大会。
入职大会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并向员工介绍组织概况、工作要求和知识。
第七条离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职申请,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第八条离职员工应主动交接工作,保证组织在离职后能够正常运转。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九条正式员工每周工作时长为40小时,临时工和实习生每周工作时长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第十条员工应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不得无故早退、迟到或旷工。
第十一条除非经组织批准,员工不得私自加班。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签到、签退。
第十三条员工享有年假、病假和事假等休假权利,但须提前请假并获得上级领导审批。
第四章工作行为和效率第十四条员工应遵守本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应维护组织的形象,不得言行不当,尊重他人,不得歧视、谩骂或进行人身攻击。
第十六条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懒散、敷衍塞责或做出损害组织利益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私自接受他人送礼,不得在工作中从事个人营利活动。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组织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行政处分、记过、记大过和开除等,根据情节轻重决定。
第十九条组织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包括工资调整、荣誉称号、奖金和晋升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组织所有,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
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____日工资。
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____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
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
关于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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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新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新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不迟到、不早退。
上班时间不经批准不能离开幼儿园。
上班时间安心、专心、不聊天、不串班、不做私事。
二、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幼儿物品及公物。
不在幼儿园内存放私人无关用品。
三、尊重幼儿,坚持正面教育,要求幼儿做到的__自己要先做到。
严禁体罚或恐吓、讽刺、挖苦幼儿。
四、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不传闲话,不恶意对人。
五、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
六、穿着要整洁大方,不浓妆艳抹,举止端庄、谈吐文雅。
带班时间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
七、进入幼儿园严禁吸烟、随地吐痰。
爱护园内花草树木,不随便私自采摘。
最新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篇2一、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准打牌、下棋,晚上娱乐也不得超过去10点种,禁止赌博,甚至耽误工作,违者学校作严肃批评教育,教育不改,造成社会后果,责任自负。
二、实行弹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为坐班时间,该时间内教师无特殊原因必须到办公室坐班,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教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准钓鱼,星期天、节假日钓鱼只能属娱乐性质,不能以获利为目的,更不能加重学生家长的负担。
四、醉酒有损教师形象,在上班期间教职工一律不得喝酒。
如果酒醉不能上课,一律按旷工处理;酒后闹事或酒后失职,先罚款20元,待酒醒后再根据情节轻重作进一步纪律处理。
五、教师不得任意将学生喊出教室或默退学生,剥脱学生的学习权利,故意违犯义务教育法,违者学校点明批评,造成学生流失作每期一人罚款10元处理,并依法将其流失的学生请回来,执意不请,学校将其上报主管部门,执行上级处理意见。
单位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的劳动行为。
第三条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四条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基本权利。
第五条单位对违反本规章的员工,应当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第七条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1个小时。
员工应当按时到岗,不得提前离岗。
第八条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本单位请假,经单位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员工应当提前告知单位,并说明原因。
第十条迟到早退的员工,单位将会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迟到超过3次将被扣除工资。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按照单位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不得偷懒、拖延,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完成。
第十三条员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员工如需加班,应当经单位批准后方可加班,不得私自加班。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保证员工的工作负荷适宜。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事活动。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尊重领导和同事,不得对领导和同事进行侮辱和攻击。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安全规定,不得随意改动设备和工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的员工,单位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处分等。
第二十二条严重违反本规章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确保执行到位。
第三条企业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第四条员工应当服从上级管理,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纪律,勤奋工作,增强团队合作意识。
第五条员工应当保守企业机密,不得泄露任何公司机密信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中午休息一个小时。
第七条员工需要加班的情况下,必须经过部门主管的批准,且不得超过每天两个小时,必须是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第八条员工需要请假时,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缺勤,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也需事后向上级主管说明理由。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员工不得擅离岗位,如果有事需离岗,必须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喧哗、打闹、吸烟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不得打游戏、看电影、聊天等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在工作中发表危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不得进行恶意攻击同事。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时刻注意安全,遵守企业安全制度,严禁乱拿乱扔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员工在操作设备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如安全带、安全帽、手套等。
第十五条员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报告,不能私自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不得因忽视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条例通用(通用7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条例通用(通用7篇)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全体员工务必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夏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30—6:00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状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一)考勤要求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务必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状况后方能外出。
确有特殊状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透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状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
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
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状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大全(优秀范文20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大全(优秀范文20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大全篇1一、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认真办公,因事或因病需请假的,必须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并由教务处调代好课务。
教职工请假一律向分管行政请假;请假一天以上的分管行政必须向校长请示。
请假人同时必须报教务员,由教务员按规定调代好课务,并做好请假记载。
因未报教务员处而未登记到的,均按旷课旷职论处。
有关人员平均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
二、迟到、早退及中途外出由门卫负责记载(迟到是指比规定的上班时间晚30分钟以内,早退同样是指比规定时间早30分钟以内,超出这个时间规定且没有请假的按旷工论处,中途外出以一小时以内为一次不足半小时的按半次记)。
三、任何人不得私自调课调职,一经查实,双方均按旷课旷职论处。
四、后勤职工享受规定假期的一半,公办职工享受规定假期的3/4,有些教师担任一定后勤工作的按比例扣除部分假期。
五、为鼓励教职工严守上述规定,特制定如下处罚规定:1、在不影响工作量的前提下,事假每天扣奖金100元,病假每天扣奖金50元;因私事缺席各种会议、学习、教研活动等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当月因病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含长病假人员),岗位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工作年限(不含学龄,下同)不满10年的发放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80%;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发90%。
当月因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岗位津贴减半发放;连续事假达到一个月的人员,停发当月的岗位津贴。
2、全学期迟到、早退在五次以上的,每超过一次扣奖金20元,重大活动迟到每次扣100-200元;全学期中途外出在10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每次扣奖金20元。
3、旷课、旷职的,每旷课一节(半天),扣除奖金100元;旷工一天,扣除奖金200元。
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上班时做到文明办公,不乱串办公室、不做私事、不在规定的时间外活动。
每发现一次扣30元。
5、办公室严禁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等,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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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工的管理,提高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更好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管理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利益和生产任务的完成,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抓好这项工作。
第三条搞好职工管理工作,要靠政治思想工作与行政手段相结合,以“按劳分配”原则为基础,对职工在生产中的表现、工作难度、组织纪律等情况合理地分配,使工作业绩与劳动报酬挂勾。
第四条职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
2、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3、对职工的奖励与处罚。
4、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和条例。
第五条管理人员的配备
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由劳人科统一管理,其它各类人员归口由各项目处、各主管科室管理,各部门要设立一名兼职考勤员管理。
第六条考勤员职责
1、准确记录职工的考勤情况。
2、准确记录职工的加班情况。
3、按时交送考勤报表。
4、按时交送对职工的奖励和处理资料。
5、每月二日前将考勤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项目部行办。
第二章职工管理
第七条职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工作安排。
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可以向项目部领导反映,不得无故不上班。
第八条职工在正常上班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及总公司规定的各类津贴和效益工资。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节假日休息.
第九条职工工资根据总公司规定的项目,依据考勤按月编制、发放。
第十条职工有事请假,应先写假条,由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批假权限:四天以内,由所辖科室负责人审批;四天以上,先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经理审批。
请批假必须逐级报批。
需要续假时,必须在未到假之前办理续假手续。
病、事假一个月及以上的(病假要有医院诊断证明)由总公司人力部签批。
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项目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项目部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职务和责任制订效益工资的基本分。
第十三条根据职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态度和表现,每月评定效益工资分数(绩效考核分数),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掌握决定加分、扣分。
第十四条请假扣款规定
1、事假:扣除请假期间的施工津贴、工资<(本月工资÷30)×请假天数>。
请假满一个月以上的停发职务津贴和职称津贴。
2、病假:扣请假天数的施工津贴及工资(病假工资按工龄计算,5年以内60%,5~10年70%,10~15年90%,20年以上100%),病假满一个月即以上的停发职务津贴和职称津贴;病假半年以上按总公司有关长病假的工资比例计发工资并退回
总公司人才库。
3、探亲假:扣请假天数的施工津贴。
4、产假:扣请假天数的施工津贴。
5、工伤:因工伤在医院救治期间全额发放工资、津贴;回家休养期间,按休养天数扣施工津贴。
6、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达3天的按一天事假计算。
7、婚、丧假:扣除请假期间的施工津贴。
8、非因公负伤:扣除误工期间的施工津贴,休养满一个月即以上的停发职务津贴和职称津贴;半年以上按长病假的工资比例计发工资并退回人才库。
9、以上情况,均按未参工时间扣效益工资,当月未参工时间达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效益工资。
第十五条停工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1、因工地完成或工程收尾,职工暂时无工作安排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停发施工津贴和效益工资。
2、因无工作安排的职工,本人可申请办理待岗,由项目部签字后上报总公司人力部审批,被批准待岗的人员按总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3、由于职工的原因,造成工作无法安排,或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停发工资和所有津贴、补贴,交回总公司人才库。
第十六条职工调动必须办请手续
1、因工作需要,总公司直接下调令的人员,由项目部通知本人及所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发移交清单后,持清单到项目部劳人科办理调出手续。
2、职工本人要求调出的,原则上同意调出,但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部
门负责人签字、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办清移交后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发移交清单,交项目部劳人科后,方可离开本职工作岗位,劳人科在其离岗后停发工资。
待总公司调令下达时项目部劳人科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3、对于移交时无法结请手续的,限期结请,超期将停发工资;凡不结清手续、也不办理正常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将其情况上报总公司给予处罚。
第三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七条旷工处理
1、旷工一天,扣旷工工资、当月效益工资(含年终奖),批评教育。
2、当月旷工两天以上五天以下者(含五天),除扣旷工期间工资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除当月效益工资(按旷工几天扣几个月年终奖)。
3、当月累积旷工5天以上,扣除旷工工资外,扣当月效益工资和当年全部年终奖,并报请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视其情节轻重、影响和态度给予一般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一般处罚扣当月效益工资分数5分至全部。
1、不服从组织安排,或不听指挥。
2、不遵守项目部劳动纪律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
3、违章作业。
4、因穿着、语言、卫生等不良行为影响项目部形象的。
5、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无理取闹的。
6、职工在外行为影响公司声誉的。
二、受行政处分的经济处罚
1、行政警告:取消三个月效益工资。
2、行政记过:取消半年效益工资。
3、记大过:取消1年效益工资。
4、降级:取消1年效益工资。
5、留用查看:只发生活费,停发其它款项。
6、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可以执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处。
第十九条奖励
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1、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有显著成绩者;
2、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3、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舍己为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有成绩者;
4、保护国家财产,避免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受损失者;
5、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成绩者。
二、奖励办法。
1、表扬:在会议上进行口头表扬,当月增加效益工资分数。
2、表彰:年终评选先进工作者。
3、颁发奖金:根据表现,由项目经理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4、表彰与颁发奖金可以同时进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或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属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