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的一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其他社会组织的电子文件管理可参照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A/T18 档案著录规则

DA/T22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

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3.2归档电子文件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

指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3.1)

3.3背景信息context

指描述生成电子文件(3.1)的职能活动、电子文件的作用、办理过程、结果、上下文关系以及对其产生影响的历史环境等信息。

3.4元数据metadata

指描述电子文件(3.1)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

3.5逻辑归档logical filing

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将电子文件(3.

1)的管理权限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6物理归档physical filing

指把电子文件(3.1)集中下载到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7真实性authenticity

指对电子文件(3.1)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3.3)进行鉴定后,确认其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3.8完整性integrity

指电子文件(3.1)内容、结构、背景信息(3.3)和元数据(3.4)等无缺损。

3.9有效性utility

指电子文件(3.1)应具备的可理解性和可被利用性,包括信息的可识别性、存储系统的可靠性、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等。

3.10捕获capture

指对电子文件(3.1)进行实时收集和存储的方法与过程。

3.11迁移migration

指将源系统中的电子文件(3.1)向目的系统进行转移存储的方法与过程。

4、总则

4.1 电子文件自形成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4.2 应对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与监控,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4.3 应明确规定电子文件归档的时间、范围、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要求,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质量。

4.4 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时,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4.5 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或图形形式的电子文件,如没有纸质等拷贝件,必须制成纸质文件或缩微品等。归档时,应同时保存文件的电子版本、纸质版本或缩微品。

4.6 应保证电子文件的凭证作用,对只有电子签章的电子文件,归档时应附加有法律效力的非电子签章。

5、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保证

5.1 应建立规范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并结合相应的技术措施,从电子文件形成开始不间断地对有关处理操作进行管理登记,保证电子文件的产生、处理过程符合规范。

5.1.1 登记处理过程中的相互衔接的各类责任者(如起草者、修改者、审核者、签发者等)。

5.1.2 登记处理过程中的各类操作者(打字者、发文者、收文者、存储管理者等)。

5.1.3 登记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责任凭证信息(指示、签名、印章、代码等)。

5.1.4 登记电子文件传递、交接过程中的其他标识。

5.2 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

5.2.1 建立对电子文件的操作者可靠的身份识别与权限控制。

5.2.2 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操作日志,随时自动记录实施操作的人员、时间、设备、项目、内容等。

5.2.3 对电子文件采用防错漏和防调换的标记。

5.2.4 对电子印章、数字签署等采取防止非法使用的措施。

5.3 应建立电子文件完整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采集背景信息和元数据。

5.4 应建立电子文件有效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

5.5 电子文件的处理和保存应符合国家的安全保密规定,针对自然灾害、

非法访问、非法操作、病毒侵害等采取与系统安全和保密等级要求相符的防范对策,主要有:网络设备安全保证;数据安全保证;操作安全保证;身份识别方法等。

6、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

6.1 收集积累要求

6.1.1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和办理情况,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及其电子版本的定稿均应被保留。正式文件是纸质的,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进行向计算机全文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6.1.2 当公务或其他事务处理过程只产生电子文件时,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应随时对电子文件进行备份,存储于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

6.1.3 对在网络系统中处于流转状态,暂时无法确定其保管责任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捕获措施,集中存储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子文件暂存存储器中,以防散失。

6.1.4 对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文本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文字处理工具等,必要时同时保留文字处理工具软件。文字型电子文件以XML、RTF、TXT为通用格式。

6.1.5 对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采用非通用文件格式的图像电子文件,收集时应将其转换成通用格式,如无法转换,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扫描型电子文件以JPEG、TIFF为通用格式。

6.1.6 对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设备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其软硬件环境和相关数据。

6.1.7 对用视频或多媒体设备获得的文件以及超媒体链结技术制作的文件,应同时收集其非通用格式的压缩算法和相关软件。视频和多媒体电子文件以MPEG、AVI为通用格式。

6.1.8 对用音频设备获得的声音文件,应同时收集其属性标识、参数和非

通用格式的相关软件。音频电子文件以WAV、MP3为通用格式。

6.1.9 对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应同时收集其软件型号、名称、版本号和相关参数手册、说明资料等。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原则上应转换成通用型电子文件,如不能转换,收集时则应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6.1.10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过程中涉及的与电子文件处理有关的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6.1.11 对套用统一模板的电子文件,在保证能恢复原形态的情况下,其内容信息可脱离套用模板进行存储,被套用模板作为电子文件的元数据保存。

6.1.12 定期制作电子文件的备份。

6.2 电子文件的登记

6.2.1 每份电子文件均应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6.2.2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同时保存。

6.2.3 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电子文件一同保存,永久保存的电子表格应附有纸质等拷贝件并与相应的电子文件拷贝一起保存。

6.2.4 电子文件笔记本代码:T-文本文件;I-图像文件;G-图形文件;V-影像文件;A-声音文件;O-超媒体链结文件;P-程序文件;D-数据文件。

7、电子文件的归档

7.1 归档要求

文件形成部门或信息管理部门应定期把经过鉴定符合归档条件的电子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并按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将其存储到符合保管期限要求的脱机载体上。

7.2 鉴定

7.2.1 电子文件的鉴定工作,应包括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的鉴定及确定密级、归档范围和划定保管期限。

7.2.2 归档前应由文件形成单位按照规定的项目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检验,并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检验和审核结果填入《归档电子文

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如果文件形成单位采用了某些技术方法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则应把其技术方法和相关软件一同移交给接收单位。

7.2.3 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参照国家关于纸质文件材料归档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包括相应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

7.2.4 电子文件保管期限和密级的划分工作,参照国家关于纸质文件材料密级和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电子文件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的保管期限应当与内容信息的保管期限一致。应在电子文件的机读目录上逐件标注保管期限的标识。

7.3 归档时间

逻辑归档可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按照纸质文件的规定定期完成。

7.4 检测

在进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时,应对归档电子文件的基本技术条件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硬件环境的有效性,软件环境的有效性及其信息记录格式、有无病毒感染等。

7.5 归档

电子文件的归档,按照鉴定标识进行。电子文件的归档可分两步进行,对实时进行的归档先做逻辑归档,然后定期完成物理归档。归档时,应充分考虑电子文件的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技术因素。

7.5.1 逻辑归档

将电子文件的管理权从网络上转移至档案部门,在归档工作中,存储格式和位置暂时保持不变。

7.5.2 物理归档

7.5.2.1 凡在网络中予以逻辑归档的电子文件,均应定期完成物理归档。

7.5.2.2 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一式3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一套异地保存。对以加密电子文件,

则应在解密后再制作拷贝。

7.5.2.3 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依次为: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磁带、可擦写光盘、硬磁盘等。不允许用软磁盘作为归档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7.5.2.4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装具上应帖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载体序号、全宗号、类别号、密级、保管期限、存入日期等,归档后的电子文件的载体应设置成禁止写操作的状态。

7.5.2.5 特殊格式的电子文件,应在存储载体中同时存有相应的查看软件。

7.5.2.6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文件登记表》。

7.5.2.7 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在每一个电子文件的载体中同时存有相应的机读目录。

7.5.2.8 归档完毕,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应将存有归档电子文件的载体保存至少1年。

8、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

8.1 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按DA/T22规定的要求进行。

8.2 归档电子文件以件为单位整理。

8.3 同一全宗内的电子文件按照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或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等分类方案进行分类。

8.4 按电子文件类别代码相对集中组织存储载体。

8.5 电子文件的著录应参加DA/T18进行著录,同时按照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要求补充电子文件特有的著录项目和其他标识(参照第5章中列举的责任者、操作者、背景信息、元数据等)。

8.6 将著录结果制成机读目录和纸质目录。

9、归档电子文件的移交、接收与保管

9.1 移交、接收与保管要求

对归档电子文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检验。在检验合格后将其如期移交至档案馆等档案保管部门,进行集中保管。在已联网的情况下,归档电子文件的移交和接收工作可在网络上进行,但仍需履行相应的手续。

9.2 移交、接收检验

9.2.1 文件形成单位在移交电子文件之前,档案保管部门在接收电子文件之前,均应对归档的每套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时方可进行交接。

9.2.2 检验项目如下:

-载体有无划痕,是否清洁;

-有无病毒;

-核实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检验及审核手续;

-核实登记表、软件、说明资料等是否齐全;

-对特殊格式的电子文件,应核实其相关的软件、版本、操作手册等是否完整。

检验结果分别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填入《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的相应栏目。

9.2.3 档案保管部门应按照要求及检验项目对归档电子文件逐一验收。对检验不合格者,应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并再次对其进行检验。

9.3 移交手续

档案保管部门验收合格,完成《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的填写、签字、盖章环节。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交电子文件形成单位,一份由档案保管部门自存。

9.4 保管要求

归档电子文件的保管除应符合纸质档案的要求外,还符合下列条件:

a)归档载体应作防写处理。避免擦、划、触摸记录涂层。

b)单片载体应装盒,竖立存放,且避免挤压。

c)存放时应远离强磁场、强热源,并与有害气体隔离。

d)环境温度选定范围:17度至20度;相对湿度选定范围:百分之三十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归档电子文件在形成单位的保管,也应参照上述条件。

9.5 有效性保证

9.5.1 归档电子文件在形成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每年均应对电子文件的读取、处理设备的更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登记。设备环境更新时应确认库存载体与新设备的兼容性;如不兼容,应进行归档电子文件的载体转换工作,原载体保留时间不少于3年。保留期满后可擦写载体清除后重复使用,不可清除内容的载体应按保密要求进行处置。

9.5.2 对磁性载体每满2年、光盘每满4年进行一次抽样机读检验,抽样率不低于百分之十,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9.5.3 对磁性载体上的归档电子文件,应每4年转存一次。原载体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9.5.4 档案保管部门应定期将检验结果填入《归档电子文件管理登记表》。

9.6 迁移

随着系统设备更新或系统扩充,应及时对归档电子文件进行迁移操作,并填写《归档电子文件迁移登记表》。

9.7 利用

9.7.1 归档电子文件的封存载体不应外借。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人员不允许擅自复制电子文件。

9.7.2 利用时应使用拷贝件。

9.7.3 利用时应遵守保密规定。对具有保密要求的归档电子文件采用联网的方式利用时,应遵守国家部门有关保密的规定,有稳妥的安全保密措施。

9.7.4 利用者对归档电子文件的使用应在权限规定范围之内。

9.8 归档电子文件的鉴定销毁

9.8.1 归档电子文件的鉴定销毁,参照国家关于档案鉴定销毁的有关规定执行,且应在办理审批手续后实施。

9.8.2 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如存储在不可擦除载体上,应连同存储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中彻底清除。不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可进行逻辑删除。

9.9 统计

档案保管部门应及时按年度对电子文件的接收、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情况进行统计。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完整版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 B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 B50164—92 目录 第二章混凝土的质量要求 第三章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 第四章混凝土质量的生产控制 第一章总则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66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混凝土 质量控制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

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9月29日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质量控制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在先后完成本标准的初稿、征求意见稿及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后,完成送审稿,经审查会审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混凝土的质量要求、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混凝土质量的生产控制等。 本标准为首次编制,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寄交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 1992年9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

(完整版)设计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设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设计文件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设计文件的技术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使用于设计文件的编制、校审、归档与发送等方面的管理。 2.设计文件种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酌情增减) 2.1设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将设计的原始资料、设计条件资料、设计中间资料、设计施工阶段资料、设计资料文本、全套完整图纸等交院档案室统一并存档。 2.2档案管理人员需对存档设计资料进行逐一登记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设计资料入库清单和设计资料存档表上签字确认。 2.3经院档案室存档的设计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院内借阅者,需填写设计资料借阅登记表。院外借出者,需经院长签字,总工办备案。 3.设计归档的资料包括: 设计原始资料:业主提供的设计依据性文件和资料,设计审批批文、规划的红线及河道蓝图、地质详勘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原始资料等; 设计条件资料: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等技术性文件、包括本专业接受和提出资料、会议纪要等; 设计中间资料:校审意见卡及图纸、各专业提出和接受的设计条件

及确认单、审图公司意见及回复单、审图通过的全套图纸和计算书;设计施工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单及变更附图,设计变更(修改)的批件或会议纪要。变更记录汇总表、施工验收、调试文件等; 4.设计文件的归档 4.1全部设计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归档,不得擅自保管。 4.2档案室必须认真履行签收和检查手续,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及时提出。 4.3所有设计文件应按项目进行归档,并依照本管理办法施行 5.设计资料的验收 5.1档案室需校对设计资料,并在完成验收后进行签收。同时填写设计项目设计资料图库的目录清单,对归档资料进行统一的归档管理和登记,以方便日后查询 5.2设计资料验收后,档案室应填写该项目设计资料入库的设计图纸图库清单和设计文件设计资料入库汇总表。 6.设计文件的发送 6.1设计文件归档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供发送设计文件的目录清单和发送地址。 6.2院总工办在完成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后,负责复制后对外发送。 6.3项目负责人需将发送回执单及时返回,以备查询。 6.4未加盖“设计资质”印章的图纸,对外发送均无效。

电子元器件仓库储存要求

电子元器件仓库储存要 求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电子元器件仓库储存要求 1环境要求: 电子元器件必须储存在清洁、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仓库应处于通道通畅状态,严禁吸烟,禁止违章用火、用电并做好防火工作,消防标识明确。 除另有规定外,仓库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a.温度:-5~30℃; b.相对湿度:20%~75%; c.仓库储存环境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有限储存期的长短,参见附录。 2特殊要求: 、对静电敏感器件 (如MOS场效应晶体管、砷化镓场效应晶体管、CMOS电路等),应存放在具有静电屏蔽作用的容器内。 、对磁场敏感但本身无磁屏蔽的电子元器件, 应存放在具有磁屏蔽作用的容器内。 、油封的机电原件 应保持油封的完整。 3电子元器件有限储存期的确定: 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按附录确定。 附录: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 A1有限储存期起始日期的确定 电子元器件有限储存期的起始日期按下列优先顺序确定: a.电子元器件上打印的日期(或星期代号),凡仅有年月而无日期的,均按该月15日计算,如无星期代号的则按星期四的日期计算;

b.包装盒或包装袋上的检验日期货包装日期提前一个月计算。 A2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 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与储存的环境条件有关,仓库储存的环境条件可分为以下三类, 【表格】储存环境条件分类表 【表格】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

4防护 电子仓防护要求 电子仓要求有防静电地板,人员必须按照防静电的要求,着装防静电服,佩戴防静电手环。 要求按物品的类别分区存放,易燃易爆品要求有适当的隔离措施,针对特殊要求的物品应有显着的警示标识或安全标识。 物料摆放整齐,存料卡出、入库内容规范,做到帐、物、卡相符。 物品不可直接落地存放,需有托盘或货架防护。 物料叠放要求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一个托盘只能放置同一种物料,堆放高度有特殊要求的依据特殊要求堆放,但最高不得超过160cm。 散料、盘料及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存放具体参考相关规范。 对有防静电要求的物品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法: 装入防静电袋和防静电周转箱存放等。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 truction 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图(as—build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GBT

国家标准GB/T 13017修订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的国家标准GB/T 13017《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修订任务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纳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修订项目计划,编号为:53032Z-1101,项目代号20030435-T-424。 2.背景 《指南》于1991年发布后,曾于1995年第1次修订为V.2版,现为第2 次修订的V.3版。从V.2到目前即将发布的V.3的逾十年间,科学技术和标准都已呈现出巨大的发展与进步,使《指南》V.2版内容对照当前高新技术已显出很大的差距。首先,企业在面对瞬息万变的环境而又不能制定可预测的长期规划时,自身必须具有一种自然和动态的演进和适应能力,而不是偶然强加于企业的被动举动,这需要企业制订相应措施来应对。其次,我国目前在国民经济产值上虽然蒸蒸日上,但生产中的能耗、资源消耗、安全事故、劳动生产率、管理水平及在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上都居世界相当落后的地位,这对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再次,我国日益认识到标准的重要作用,起动了国家标准战略的研究,而企业的标准化是标准化战略的基础和落脚点。 3.主要工作过程 承接本标准的修订任务后,我院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的标准修订课题组,并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做了调研工作,在鲍仲平同志的直接指

导和亲自带领下,收集了大量标准和文献,做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工作。经过课题组的努力,2006年初基本完成了本标准的草案稿,3月向本院的院领导及各研究所做了汇报,相继走访了多家企事业单位,深入听取了各方意见;并对草案做了多次修改,于2006年6月完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二、内容简介 1.本标准的定位 a)为编制先进、科学的企业标准体系提供指导 《指南》第三版采纳并融合了国际上最新管理理念和高技术水平的标准。 b)面向所有企业的中性标准 定位在实施系统集成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同时也适用于不实施这些集成 的传统企业。既适合于制造业企业,也适用于服务业等其他企业,也可 以为政府电子政务项目建立标准体系提供指导。 2.技术创新 a)以企业建模标准体系(企业工程和集成标准体系)为指导ISO发布了企业建模的系列标准,包括“通用企业参考体系结构与方法 论”GERAM,其范围包括企业工程/企业集成所需的所有知识。要求把 改变过程中利用的多种学科的方法统一起来,例如工业工程、管理科学、 通信和信息技术等方法。GERAM框架的目的是要把基于产品模型和基 于业务过程设计的两种不同的企业工程方法统一起来。 b)以企业管理体系为指导 ISO已发展和制定出“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等成套的标准体系,此外还有“风险管理”、

电子元器件仓库储存要求

电子元器件仓库储存要求 电子元器件仓库储存要求: (1) 1环境要求: (1) a.温度:-5~30 C; (1) b.相对湿度:20%~75% (1) c.仓库储存环境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有限储存期的长短,参见附录。 1 2特殊要求: (1) 2.1、对静电敏感器件 (2) 2.2、对磁场敏感但本身无磁屏蔽的电子元器件, 2 2.3、油封的机电原件 (2) 3电子元器件有限储存期的确定: (2) 附录: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 (2) A1有限储存期起始日期的确定 (2) A2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 (2) 【表格】储存环境条件分类表 (2) 【表格】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 (2) 4防护 (3) 4.1电子仓防护要求 (3) 4.1.1 (3) 4.1.2 (3) 4.1.3 (3) 4.1.4 (3) 4.1.5 (3) 4.1.6 (3) 4.1.7 (3) 4.2原材料防护要求 (3) 4.2.1 (3) 4.2.2 (4) 4.2.3 (4) 4.2.4 (4) 1环境要求: 电子元器件必须储存在清洁、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仓库应处于通道通畅状态,严禁吸烟, 禁止违章用火、用电并做好防火工作,消防标识明确。 除另有规定外,仓库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a.温度:-5~30 C; b.相对湿度:20%~75%

2特殊要求:

2.1、对静电敏感器件 (如M0场效应晶体管、砷化镓场效应晶体管、CMO电路等),应存放在具有静电屏蔽作用的容器内。 2.2、对磁场敏感但本身无磁屏蔽的电子元器件, 应存放在具有磁屏蔽作用的容器内。 2.3、油封的机电原件 应保持油封的完整。 3电子元器件有限储存期的确定: 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按附录确定。 附录: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 A1有限储存期起始日期的确定 电子元器件有限储存期的起始日期按下列优先顺序确定: 星期a.电子元器件上打印的日期(或星期代号),凡仅有年月而无日期的,均按该月15日计算,如无 代号的则按星期四的日期计算; b.包装盒或包装袋上的检验日期货包装日期提前一个月计算。 A2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 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与储存的环境条件有关,仓库储存的环境条件可分为以下三类, 【表格】储存环境条件分类表

文件归档管理方案计划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定,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 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在过去和现在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的日常工作活动中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所直 接形成的对企业有办存价值的各种证件、合同、协议、设计图纸、 报表、文字、图表、账册、凭证、照片、声像、胶卷等各类文件 材料、技术资料、电子文档、电脑盘片、荣誉实物等不同形式的 历史记录。 第三条公司及各部门、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监督,分级保管、责任到人、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科学化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各项档案在工程竣工、项目终结后统一移交综合办公室。档案移交手续要完备。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 第七条档案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指导、检查本公司各部门的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工作。 第八条凡需归档的案卷、文件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完整,装订整齐、牢固,书写字迹清楚、工整,图面清晰,图幅符合要求,签署手 续完备,建立电子版和物理版档案目录,注明序号、编号、归档 资料名称、归档资料相关单位名称、签发时间、备注。文稿及签 名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 第十条归档的照片、底片整理成册,并附有文字说明,注明序号、编号、项目名称、概况、施工单位、时间、地点、人物、事由、专 业技术活动。 第十一条各部门取得的各种批复或外单位往来文件原件必须及时归档。第十二条各类经济合同签订时至少需要一式四份,财务部、办公室各留一份原件。份数可按照各部门实际需要增加,但一式不得少于四 份。 第十三条我公司盖章外发的各类文件及各种申请或填报的表格等,在办公室保存一份原件或一份复印件。 第十四条综合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治理规范 GB/T 18894—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积存、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的一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与治理,其他社会组织的电子文件治理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A/T 18档案著录规则 DA/T 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 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靠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3.2 归档电子文件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s 指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3.1)。 3.3

背景信息 context 指描述生成电子文件(3.1)的职能活动、电子文件的作用、办理过程、结果、上下文关系以及对其产生阻碍的历史环境等信息。 3.4 元数据 metadata 指描述电子文件(3.1)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 3.5 逻辑归档logical filing 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将电子文件(3.1)的治理权限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6 物理归档 physical filing 指把电子文件(3.1)集中下载到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7 真实性authenticity 指对电子文件(3.1)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3.3)进行鉴定后,确认其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3.8 完整性integrity 指电子文件(3.1)的内容、结构、背景信息(3.3)和元数据(3.4)等无缺损。 3.9 有效性utility

【免费下载】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 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 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singie projeo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 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 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construction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 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management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 竣工图(as—build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over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 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电子元器件存放通用规范

电子元器件存放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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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元器件存放通用规范 (第一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1、文件修订变更记录表 文件标题电子元器件存放通用规范文件编号 文件类别 修订变更情况记录 修订变更内容拟定部门拟定人修订日期 工艺文件第一版研发部白浪2013-07 2、文件审核 2013-07发布 2013-07执行批准:审核:会签:拟制:白浪

一、目的 规范电子器件的存储,保证电子器件的质量,降低由电子器件引起的产品故障率。 二、使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元器件的存储和管理。 三、使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仓库的管理人员。 四、具体规范内容 4.1贮存 ●贮存要求 立体式货架仓库,通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仓库保持通风、通光、通气、 通道通畅状态,严禁吸烟,禁止违章用火、用电并做好防火工作,消防标识明 确。 ●贮存条件和期限 (1)无特殊要求的物品(合格原材料、半成品) ?存储条件:遮阳、常温、保持通风,干燥。 (2)储存期限 ?电子元器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塑胶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五金件的有效储存期6个月; ?包装材料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成品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特殊要求的物品 针对特殊要求的物料根据存储要求存放(如下表)。 物料类别存储相对温度存储相对湿度存储高度及容器贮存期限 锡膏、胶水类2-10℃无特殊要求冰箱、冰柜根据保质期规定 电子元器件20±5℃40%~70% 电子仓,标准包装 12个月 4.2 防护 ●电子仓防护要求 ?电子仓要求有防静电地板,人员必须按照防静电的要求,着装防静电服,佩戴防静电手环。 ?要求按物品的类别分区存放,易燃易爆品要求有适当的隔离措施,针对特殊要求的物品应有 显著的警示标识或安全标识。 ?物料摆放整齐,存料卡出、入库内容规范,做到帐、物、卡相符。 ?物品不可直接落地存放,需有托盘或货架防护。 ?物料叠放要求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一个托盘只能放置同一种物料,堆放高度有特殊要求的依据特殊要求堆放,但最高不得超过160cm。 ?对有防静电要求的物品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装入防静电袋和防静电周转箱存放。 ●原材料防护要求 ?主要针对产品元器件、PCB板、五金件、塑胶件、包材等的防护。 ?电子元器件应充分考虑防尘和防潮等方面的要求。 原材料具体防护见下表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生产部职责: 3.2.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4.1确定文件种类 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如OSHA 统计分析数据); b.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 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 HSE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 异常工况处置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i.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j.作业许可证等; k.其他资料。 4.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编写人 4.3.1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文件归档及保存管理规定

文件资料归档及保存管理规定 一、基本规定 1 、项目结束后,项目监理部按《公司工程监理归档资料规定》将工程监理文件资料归类整理完毕,移交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2、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监理部监理文件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3、技术监察部应对项目监理部监理文件的移交、整编、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监理文件的归档范围 对与工程建设监理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监理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和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成册后归档。(详见公司工程监理归档资料规定) 三、监理文件立卷成册编制规定 1、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册内目录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规定附录A的要求; (2)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如无,就不需要填写(3)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4)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5)页数:填写组成案卷文件的总页数; (6)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2、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册内备考表也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规定附录B的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是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4)卷内备考表在审核人签字完成后,必须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 3、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案卷封面为内封面。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录C的要求; (2)案卷封面的内容包括:档号、工程编号、案卷题名、编制项目监理部、编制日期、密级、保存期限、共几册、第几卷; (3)档号:由项目号(名称)、案卷号组成,由档案管理员填写; (4)工程编号:应为公司或工程监理部对工程的编号,由监理办公室填写;(5)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建设单位全称、工程名称、案卷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6)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各文件最早和最迟形成的日期; (7)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执行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同时结合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永久是指工程建设档案需永久保存; 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暂定5年) 同一案卷内不能放置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 (8)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4、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必须采用幅面为A4幅面的白色书写纸。 5、案卷装订 (1)案卷必须成册装订。 (2)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3)案卷必须进行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2000-12-06批准2001-01-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归档文件 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2.2 归档文件整理 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2.3 件 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 3 整理原则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 质量要求

4.1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4.2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5 整理方法 5.1 装订 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5.2 分类 归档文件可以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或保管期限的方法进行分类。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 5.2.1按年度分类 将文件按其形成年度分类。 5.2.2按保管期限分类 将文件按划定的保管期限分类。 5.2.3按机构(问题)分类 将文件按其形成或承办机构(问题)分类(本项可以视情况予以取舍)。 5.3 排列 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会议文件、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5.4 编号

电子元件储存条件

电子元件储存条件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电子元器件的储存方法及保管条件? 匿名|浏览 8749 次| 我有更好的答案 推荐于2018-03-01 13:54:09 最佳答案 场所:立体式货架仓库:通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仓库保持通风、通光、通气、通道通畅状态,,禁止违章用火、用电并做好防火工作,消防标识明确。 贮存条件和期限 (1)无特殊要求的物品(合格原材料、半成品) 存储条件:遮阳、常温、保持通风,干燥。 (2)储存期限 ①电子元器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②塑胶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③五金件的有效储存期6个月; ④包装材料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⑤成品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特殊要求的物品 针对特殊要求的物料根据存储要求存放。 物料类别存贮相对温度贮存相对 湿度存贮高度、 容器贮存期限 锡膏、胶水类2-10℃无特殊要求冰箱、冰柜根据保质期规定 电子元器件20±5℃40%~70% 电子仓,标准包装 12个月 防护 电子仓防护要求 ,人员必须按照防静电的要求,着装,佩戴防静电手环。 要求有适当的隔离措施,针对特殊要求的物品应有显着的警示标识或。

和存放等。 原材料防护要求 、五金件、塑胶件、包材等的防护。 和引脚直接暴露在空气中,以防止产品氧化。 防护作业过程防护设施或设备防护要点责任部门 元器件库房、工位架、、防静电箱静电防护物流部库房、工位架、、防静电箱静电防护物流部 五金件库房、工位架、纸箱、胶筐磕碰、划伤物流部 塑胶件库房、工位架、纸箱、胶筐挤压、磕碰、划伤物流部包材库房、栈板防雨防潮物流部 附件及配件 磁铁库房、工位架、栈板、纸箱 纸箱、胶筐 防雨防潮 与其他五金件隔离物流部 物流部 成品仓防护要求

设计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八设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设计文件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设计文件的技术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使用于设计文件的编制、校审、归档与发送等方面的管理。 2.设计文件种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酌情增减) 2.1设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将设计的原始资料、设计条件资料、设计中间资料、设计施工阶段资料、设计资料文本、全套完整图纸等叫院档案室统一并存档。 2.2档案管理人员需对存档设计资料进行逐一登记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设计资料入库清单和设计资料存档表上签字确认。 2.3经院档案室存档的设计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院内借阅者,需填写设计资料借阅登记表。院外借出者,需经院长签字,总工办备案。 3.设计归档的资料包括: 设计原始资料:业主提供的设计依据性文件和资料,设计审批批文,规划的红线及河道蓝图、地质详勘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原始资料等; 设计条件资料: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等技术性文件、包括本专业接受和提出资料、会议纪要等; 设计中间资料:校审意见卡及图纸、各专业提出和接受的设计条件

及确认单、审图公司意见及回复单、审图通过的全套图纸和计算书;设计施工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单及变更附图,设计变更(修改)的批件或会议纪要。变更记录汇总表、施工验收、调试文件等; 4.设计文件的归档 4.1全部设计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归档,不得擅自保管。 4.2档案室必须认真履行签收和检查手续,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及时提出。 4.3所有设计文件应按项目进行归档,并依照本管理办法施行 5.设计资料的验收 5.1档案室需校对设计资料,并在完成验收后进行签收。同时填写设计项目设计资料图库的目录清单,对归档资料进行统一的归档管理和登记,以方便日后查询 5.2设计资料验收后,档案室应填写该项目设计自来入库的设计图纸图库清单和设计文件设计资料入库汇总表。 6.设计文件的发送 6.1设计文件归档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供发送设计文件的目录清单和发送地址。 6.2院总工办在完成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后,负责复制后对外发送。 6.3项目负责人需将发送回执单及时返回,以备查询。 6.4未加盖“设计资质”印章的图纸,对外发送均无效。

2019归档文件整理规范

归档文件整理规范(DB36/T 380—201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其他门类档案可以参照执行。企业单位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DA/T 1-2000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 13-1994 档号编制规则 DA/T 22-2015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A/T 25-2000 档案修裱技术规范 DA/T 38-2008 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归档文件 archival document(s) 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 3.2 件 item 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3.3 整理 arrangement

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等(纸质归档文件还包括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电子文件还包括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3.4 档号 archival code 在归档文件整理过程中赋予其的一组字符代码,以体现归档文件的类别和排列顺序。 4 整理原则 4.1 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4.2 归档文件整理应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3 归档文件整理应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便于计算机管理或计算机辅助管理。 4.4 归档文件整理应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 5 一般要求 5.1 组件(件的组织) 5.1.1 件的构成 归档文件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正文、附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包括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正本与翻译本为一件;中文本与外文本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作为文件附件时除外);简报、周报等材料一期为一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一般一次会议一件,会议记录一年一本的,一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等)分开独立成件。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与相关文件为一件。 5.1.2 件内文件排序 归档文件排序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汉文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在前,收文在后;正本在前,发文稿纸和定稿在后。 5.2 分类 5.2.1 立档单位应按归档文件的某些特征对归档文件进行科学分类,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5.2.2 归档文件一般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分类法进行三级分类。立档单位内设机构比较健全,职责分工比较明确的,采用年度—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法;内设机构比较简单或职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讲座gb 50300-2013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宣贯及高层建筑施工技术与质量监管要点培训班”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李惠强

主要内容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条文解读 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02强制性条文解读 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2011版)强制性条文解读 四、《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修改条文解读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宣贯培训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李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9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1日 (原强制性条文共6条,本次修订压缩为2条)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修订历史 1966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2-66。 1974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TJ301-74。 1988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 2001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013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电子元器件老化标准

一、外观质量检查 拿到一个电子元器件之后,应看其外观有无明显损坏。比如变压器,要看其所有引线有否折断,外表有无锈蚀,线包、骨架有无破损等。又如三极管,要看其外表有无破损,引脚有无折断或锈蚀,还要检查一下器件上的型号是否清晰可辨。对于电位器、可变电容器之类的可调元件,还要检查在调节范围内,其活动是否平滑、灵活,松紧是否合适,无机械噪声,手感好,并保证各触点接触良好。 各种不同的电子元器件都有自身的特点和要求,爱好者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关各元件的性能和参数、特点,积累经验。 二、电气性能的筛选 要保证试制的电子装置能够长期稳定地通电工作,并且经得起应用环境和其他可能因素的考验,这是对电子元器件的筛选必不可少的一道工序。所谓筛选,就是对电子元器件施加一种应力或多种应力试验,暴露元器件的固有缺陷而不破坏它的完整性。筛选的理论是:如果试验及应力等级选择适当,劣质品会失效,而优良品则会通过。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发现新制造出来的电子元器件,在刚投入使用的时候,一般失效率较高,叫做早期失效,经过早期失效后,电子元器件便进入了正常的使用期阶段,一般来说,在这一阶段中,电子元器件的失效率会大大降低。过了正常使用阶段,电子元器件便进入了耗损老化期阶段,那将意味着寿终正寝。这个规律,恰似一条浴盆曲线,人们称它为电子元器件的效能曲线。 电子元器件失效,是由于在设计和生产时所选用的原材料或工艺措施不当而引起的。元器件的早期失效十分有害,但又不可避免。因此,人们只能人为地创造早期工作条件,从而在制成产品前就将劣质品剔除,让用于产品制作的元器件一开始就进入正常使用阶段,减少失效,增加其可靠性。 在正规的电子工厂里,采用的老化筛选项目一般有:高温存储老化;高低温循环老化;高低温冲击老化和高温功率老化等。其中高温功率老化是给试验的电子元器件通电,模拟实际工作条件,再加上+80℃~+180℃的高温经历几个小时,它是一种对元器件多种潜在故障都有检验作用的有效措施,也是目前采用得最多的一种方法。对于业余爱好者来说,在单件电子制作过程中,是不太可能采取这些方法进行老化检测的,在大多数情况下,采用了自然老化的方式。例如使用前将元器件存放一段时间,让电子元器件自然地经历夏季高温和冬季低温的考验,然后再来检测它们的电性能,看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优存劣汰。对于一些急用的电子元器件,也可采用简易电老化方式,用一台输出电压可调的脉动直流电源,使加在电子元器件两端的电压略高于元件额定值的工作电压,调整流过元器件的电流强度,使其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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