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设计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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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三建技[2013]11号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办法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部、档案室:为使公司的工程竣工存档资料满足企业业绩申报、生产经营、后期质量维修以及有关质量投诉和法律官司的需要,规范公司的档案管理,根据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档案室库存能力现状以及合肥市城建档案馆现行工程资料归档办法,现对我公司档案室工程资料归档内容进行调整,工程管理部应督促和协助项目部按本文件要求及时提交归档竣工资料至技术质量部,经审核通过后,由技术质量部及时提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具体要求如下:一、1999年及以前竣工工程保存如下工程资料1、基槽(坑)、桩基验收表2、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表(或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如有即留存)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8、施工合同二、2000年—2010年(含2000年、2010年)竣工工程保存如下工程资料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包括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如有即留存)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5、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施工合同8、电子版施工图(如有即保存)三、2011年及以后无创建要求的竣工工程,保存如下工程资料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包括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如有即留存)(原件)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5、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原件)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施工合同(原件)8、电子版施工图四、2011年及以后有创建要求但尚未创建申报的竣工工程,留存整个工程完整的纸质版资料。

五、2012年后,在上述第三、第四条要求的基础上,均须留存全套电子版资料。

全套电子版资料即为提供当地城建档案馆的资料。

六、创建工程纸质版工程资料,应符合安徽三建《工程技术资料检查打分(暂行)办法(三建技[2003]5号)》中的资料内容要求,且应包括下列资料:(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结论性意见(二)招投标文件1、施工承包合同及协议书(原件)2、招标文件(三)开工审批文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工程开工报告(原件)(四)施工文件A 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1、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有要求时提供)地基处理验收记录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试桩记录桩基检测报告2、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3、施工记录包括涉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分项工程施工记录,如:工程定位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重锤夯实试夯记录、重锤夯实施工记录、强夯施工记录、试桩记录、振冲地基施工记录、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施工记录、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记录、锤击预制桩施工记录、静压预制桩施工记录、钻(挖)孔灌注桩成孔质量检查记录、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冲(钻)孔桩施工记录、静压沉管(扩底)灌注桩施工记录、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记录、混凝土工程(现场搅拌)施工记录、混凝土工程(预拌)施工记录、砂浆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预应力张拉记录、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施工记录、屋面(地下室、楼地面)试水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测量记录、建筑物标高测量记录、建筑物全高测量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4、分包工程资料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6、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原件)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已有,可不再提供).B 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1、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2、质量事故处理记录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4、分包工程资料C 室外工程1、室外建筑环境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原件)2、室外安装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原件)(五)分包合同(原件)(六)竣工图A 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图1、工程竣工蓝图2、专业竣工蓝图(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等)B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蓝图(七)竣工验收文件A 建筑安装工程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地区有要求,须有原件)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原件或复印件)5、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B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地区有要求,须有原件)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原件或复印件)5、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四、相关要求1、说明需要原件的资料必须为原件;未说明需要原件的资料,尽可能为原件,如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均须清楚。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最新)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最新)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的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筑设计应当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设计的监督管理。

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设计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第五条从事建筑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定期对设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法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设计文件编制与管理第九条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工程概算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第十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内容应当完整、准确、清晰。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应当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应当按规定进行审查。

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设计变更管理第十四条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不得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当由设计单位提出,并经建设单位同意。

重大设计变更应当按规定重新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文件应当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第十七条设计变更文件应当及时送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全)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全)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完整版)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

(完整版)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

(完整版)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档案管理1、主要内容1.1档案是公司在施⼯⽣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包括保密制度、⾏政、经营、⽣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事档案等,其构成以项⽬、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公司档案⼯作是企业管理基础⼯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貌的⼀项⼯作。

1.3公司档案管理⼯作要坚持集中统⼀的管理原则。

2、⽂件的收集与归档2.1 各部门形成的⽂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 12 ⽉ 31 ⽇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

2.2⼀项⼯作由⼏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作中形成的⽂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员收集,交⾏政部备案。

会议⽂件由⾏政部收集。

2.3 ⾏政部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录。

2.4⾏政部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 定期进⾏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修补或复制。

2.6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3.1 归档的⽂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归档的⽂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件材料的归档范围4.1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作计划、总结等。

4.2⾏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件;组织变⾰、变迁、⼤事记、年报等⽂件材料;发展规划、⼯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件。

工程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稿)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基本规定 (4)第三章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6)第四章归档文件的范围与目录编制 (9)第五章案卷的编目与装订 (17)第六章归档文件的管理、验收、移交 (20)第七章附则 (23)第八章汇表与附件 (24)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B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工程归档文件的管理工作,明确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本项目建设单位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特制定《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建部以及南京市档案局、南京地铁等有关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工程文件的编制、管理、验收和归档。

四、工程文件的编制要及时、有效,要与施工建设同步;工程文件的管理要一丝不苟,能真实而全面地反映工程建设状况;文件的验收要系统、规范,服务于工程的验收;文件的归档要有序、完整,要便于运营管理、维修养护、改扩建和城市建设阶段的查阅。

五、名词解释:1. “南京地铁”指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及其依法指定的委托管理单位。

2.“建设单位”指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监理单位”指南京地铁委托的参加本项目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4. “总承包商”指由合同确定的与建设单位签订总承包协议并承担本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的当事人。

5. “承包商”指为完成本项目工程的除总承包商以外的其它承包商。

第二章基本规定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归档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完整版)技术文件及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完整版)技术文件及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HB-JS/ZD-02技术文件及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公司技术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依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1.2技术档案是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计、新工艺、新材料等技术研究、技术开发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并按归档要求整理归档的(包括文字、图纸、图表、数据、计算机盘片、声像等)产品研制档案、专题技术档案等。

1.3技术档案是技术研究和生产活动的真实记录,公司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使之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地开发利用。

1.4技术档案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科研活动的重要环节,公司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与工作紧密结合,实行生产与建档工作同步管理。

2技术档案归案制度2.1归档要求2.1.1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按要求的归档范围进行归档。

2.1.2各相关材料在立卷前应按照收发文簿或有关记录逐一核对,必须齐全、完整、准确、层次分明,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符合其形成规律。

2.1.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经过系统整理,保证质量,做到分类科学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字迹清楚、装订整齐美观结实,不允许有金属物和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等书写(包括领导签字)。

2.1.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交接时双方应清点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各存一份。

2.2归档时间2.2.1本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管单位文书或各专业处室统一整理、立卷,于次年6月末前归档。

2.2.2临时机构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临时机构在任务结束后归档。

2.2.3重大技术改革方面的科技文件,在取得成果经项目负责人审定后30天内归档。

2.2.4外购或内购设备的随机文件,在设备开箱当场验收后归档。

声像档案中,录像带归档要在形成年代的次年3月末前归档。

3技术档案收集工作制度3.1收集范围凡是本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图纸照片、底片、带等各类载体的原始资料都应进行收集。

公司工程资料归档方案(3篇)

公司工程资料归档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资料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工程资料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信息。

良好的工程资料管理能够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后期维护和管理工作。

为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方案。

二、归档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所有工程资料齐全,不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2. 真实性原则:工程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得篡改、伪造。

3. 及时性原则:工程资料应及时归档,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4. 分类原则:按照工程资料的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管理。

5.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

三、归档范围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

2. 施工图纸及说明:包括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3. 施工记录及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日志、材料进场记录、验收报告等。

4.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措施等。

5. 质量检测报告:包括材料、构件、设备等质量检测报告。

6. 安全生产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7. 保修资料:包括保修期限、保修范围、保修承诺等。

8. 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

四、归档流程1. 工程设计阶段:(1)收集设计文件,确保完整性。

(2)对设计文件进行编号、分类,编制目录。

(3)将设计文件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4)将审核、批准后的设计文件归档。

2. 施工阶段:(1)收集施工图纸及说明,确保完整性。

(2)对施工图纸及说明进行编号、分类,编制目录。

(3)收集施工记录及验收资料,确保完整性。

(4)对施工记录及验收资料进行编号、分类,编制目录。

(5)将施工图纸、施工记录及验收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6)将审核、批准后的施工图纸、施工记录及验收资料归档。

GJB9001C图样及技术文件的归档及管理程序(含完整表单)

GJB9001C图样及技术文件的归档及管理程序(含完整表单)

GJB9001C图样及技术文件的归档及管理程序(含完整表单)文件编号:Q/YC–P004–2013/A 0 归口管理:行政部图样及技术文件的归档及管理程序一、目的为规范图样和技术文件归档后的管理,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承制单位型号项目、预研课题、基础课题等在研制(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电子文件、声像材料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成套技术文件资料。

三、职责(1)档案部门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标识、编目、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鉴定、销毁、密级调整和现代化管理等工作,对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应符合有关编制规定和标准要求,应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签字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应利于长期保存。

声像材料应图像清晰,音质纯正,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3)科研管理部门应在下达工作计划任务的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在检查计划任务进度的同时检查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情况。

(4)凡文件材料未归档或归档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必须限期改正,经档案部门审查验收合格后,由档案部门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有关部门方可进行组织定型、鉴定。

(5)项目(课题)组在研制(究)过程中所形成的蓝图必须事先送到档案部门登记,待归档时将形成的所有蓝图及技术资料一并送档案部门登记处理。

(6)向外单位发送技术资料、图纸时,必须事先到档案部门办理“技术资料外发审批单”,并填写“技术资料发送单”,经批准后,由档案部门统一发送。

承办外发技术资料、图纸的科技人员,应将接收单位签字盖章后的“技术资料发送单”回执及时送档案部门归档。

四、工作程序1.档案材料的接收、验收(1)档案资料的接收,应履行交接手续。

档案形成与积累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科技文件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经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后,各自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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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设计文件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设计文件的技术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使用于设计文件的编制、校审、归档与发送等方面的管理。

2.设计文件种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酌情增减)
2.1设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将设计的原始资料、设计条件资料、设计中间资料、设计施工阶段资料、设计资料文本、全套完整图纸等交院档案室统一并存档。

2.2档案管理人员需对存档设计资料进行逐一登记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设计资料入库清单和设计资料存档表上签字确认。

2.3经院档案室存档的设计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

院内借阅者,需填写设计资料借阅登记表。

院外借出者,需经院长签字,总工办备案。

3.设计归档的资料包括:
设计原始资料:业主提供的设计依据性文件和资料,设计审批批文、规划的红线及河道蓝图、地质详勘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原始资料等;
设计条件资料: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等技术性文件、包括本专业接受和提出资料、会议纪要等;
设计中间资料:校审意见卡及图纸、各专业提出和接受的设计条件
及确认单、审图公司意见及回复单、审图通过的全套图纸和计算书;设计施工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单及变更附图,设计变更(修改)的批件或会议纪要。

变更记录汇总表、施工验收、调试文件等;
4.设计文件的归档
4.1全部设计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归档,不得擅自保管。

4.2档案室必须认真履行签收和检查手续,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及时提出。

4.3所有设计文件应按项目进行归档,并依照本管理办法施行
5.设计资料的验收
5.1档案室需校对设计资料,并在完成验收后进行签收。

同时填写设计项目设计资料图库的目录清单,对归档资料进行统一的归档管理和登记,以方便日后查询
5.2设计资料验收后,档案室应填写该项目设计资料入库的设计图纸图库清单和设计文件设计资料入库汇总表。

6.设计文件的发送
6.1设计文件归档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供发送设计文件的目录清单和发送地址。

6.2院总工办在完成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后,负责复制后对外发送。

6.3项目负责人需将发送回执单及时返回,以备查询。

6.4未加盖“设计资质”印章的图纸,对外发送均无效。

6.5设计文件的发送份额按合同归档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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