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条文说明)

一九九四年七月

北京

目录

第一篇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总则第二篇盲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学校选址与规划

第二章校园用地面积指标

第三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校舍建筑标准第三篇聋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学校选址与规划

第二章校园用地面积指标

第三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校舍建筑标准第四篇弱智学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学校选址与规划

第二章校园用地面积指标

第三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校舍建筑标准

第一篇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总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指出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为了加速特殊教育的发展步伐,必须科学地、合理地制定校舍建设标准,以便能够创造适合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

童和少年需要的、有利于补偿其生理缺陷,便他们受到全面的基础教育,并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的校园环境,同时也使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中有所遵循,这是制订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的经济发展也极不平衡,盲校、聋校、弱智学校的建设必须立足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乎,充分考虑残疾儿童和少年的特点,创造适宜的教学环境,配备必要的教学、行政办公和生活用房及场地设施。并在规划中预留必要的职业技术教育用房和勤工俭学用房的基地。各地在新、扩、改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时均应按本标准做好校舍建设规划。并可根据经济条件一次建成或分期分批建设。经济条件发达的地区,尚可根据需要,报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增加部分用房和用地。

第三条国家教委规定盲校、聋校、弱智学校的学制为九年。班级学额:盲校、聋校每班为12-14人,弱智学校为12人。本标准根据课程计划的要求,配置各种教学用房、设施和场地。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中的有关规范和法规制定学校选址与规划及建筑标准等有关条文。

第四条本标准是新建、扩建、建改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盲校,聋校和弱智学校的建设标准,不作为评估现有学校办学条件使用。目前办学条件过差的学校,可根据本标准、提出改、扩建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后,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第五条各地都很重视教工住宅的建设工作,但随着房改政策的陆续出台,各地的做法很不一致,且教工住宅一般不列入校园范围,各地应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另行办理申报手续。

城市和农村、大城市和小城市对民防工程有不同要求,民防工程也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另行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篇盲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学校选址与规划

第一条校址选择

一、盲校校址要注意选择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避免经常爬坡、适合视力残疾儿童和少年使用的地段和环境进行建设。还须注意公共设施的配套比较完善,能解决水电供应和排污设施。

二、盲校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噪音较大的单位毗邻,将妨碍学校教学。盲校也要避免与危险品仓库等危及学生安全的单位毗邻。要有一个有利于学生思想品德成长的校园外部环境。

第三条学校总平面规划

一、盲校建设首先必须根据圭管部门批准的办学期规模做好总体规划,再按规划实施建设。对于因投资不足,难以一次征地建成的学校,应留足规划用地,分期进行建设。单项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必须在总体规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二、盲校的总平面规划,要注意创造适宜于视力残疾学生学习、生括、活动,有利于他们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

三、盲校道路的设置要强调无障防碍设计和设置导向的触感标志。主要建筑之间有廊联系,可使视力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方便。

四、校门对内接近行政办公楼或教学楼,可方便外来人员联系工作或方便学生入学。校门外侧留有缓冲地带,可使人流集散时有缓冲余地,有利安全。

章二章校园用地面积指标

第四条建筑用地。我国人口众多,耕地少,要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合理布置建筑物,以节省用地,有条件的地区,要尽可能设计建造楼房。用地面积按教学办公楼为3-4层,食堂厨房等为平房进行测算。

第五条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可参考下表:

2单位:M 序号项目名称九班十八班

1 环形跑道 3570 5394

2 合计 3570 5394

第六条绿化用地指比较集申的专用绿地和植物种植园地等。

第七条职业技术教育及勤工俭学用地。为支持盲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解决盲校学生毕业后的生活出路,必须考虑职业教育及勘工俭学的用房和用地。具体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各校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要,逐步安排。

第八条盲校用地面积指标参考表:

2单位:M 序号项目名称九班十八班

1 建筑用地 608

2 9992

2 体育活动场地 3570 5394

3 绿化用地 252 504

4 职教及勤工俭学用地 504 1008

5 合计 10408 16898

26 生均指标(m/生) 83 67

27 班均指标(m/班) 1160 940

第三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九条教职工住宅、民防工程不包括在本指标内,因各地、各校的具体情况不同。职业技术教育及勤工俭学用房也末包括在本指标内,但建房所需用地已在用地指标内考虑。各地如需建造以上用房,可根据实际情况报主管部门另行审定。

第十条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直接或间接为教学服务的各种用房。

一、普通教室。普通教室的面积决定于额定席位,课桌椅尺寸及合理的布置方式。盲校一律采用单人课桌椅,课桌的平面尺寸不宜小于500×800mm。由于盲文书籍较大,高年级学生盲文书籍又很多,沿普通教室的后墙,必须预留一排书橱的地位,使每一位学生均有存放书籍的空间。

二、语言教室。供上语言课及学生课外训练语言、语音使用,按二人一小组,一排二组排列。

语言资料室供存放语言、语音资料和教师办公室使用。另外,为保证电教仪嚣洁净,须设置换鞋辅助用房。

三、地理教室。为使视力残疾儿童和少年对地理知识有感性的认识,必须有专用的地

。埋教室,展示上课时使用立体的并标有盲文的地球仪以及各种有立体感的地图(板、块)

四、微机教室。带音响的计算机及软件已逐步开发,有利于盲校开展计算机教学。为适应需要,目前每校配置微机教室1间。

五、直观教室。这是盲校特有的专用教室,是为了增加学生对外界的感性认识。上课时,教师将事先准备好的小型教具置于课桌上,边让盲生触摸,边进行讲解。

直观教具室主要存放各种人物、人体、重要性建筑的模型以及动物(包括鸟、兽、鱼、虫等)、植物 (花卉、蔬菜、水果、树木等)、车、船、飞机等各种标本模型,供上,真观课使用。其中大型的不易搬动的教具就在直观教具室上裸。

六、音乐教室。音乐教室数量的配置要适应盲校教学计划的需要,以及视力残疾学生乐感较强的特点。上一般音乐课使用小教室即可,但考虑上乐器演奏课、合唱课或合奏课的需要,必须配置大音乐教室。另外,每校配1小间乐器室用以存放各种乐器。

七、实验室。盲校实验室主要用于小学阶段自然常识课及中学阶段理、化、生学科的实验。为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采取中小学课程统一排课,实验室共同使用。实验室均应配置水盘和电源,有条件的还宜接装煤气。生物实验室实验桌上宜

装置台灯。物理实验室的实验桌上,应有一般电源和低压电源。化学实验室的学生实验桌旁应有水盘。

仪器准备室主要存放各种实验用的仪嚣设备。室内也宜备存有水盘和电源,供教师准备实验使用。

八、手工教室。为补偿视力残疾儿童和少年的视觉缺陷,培养他们的立体感和一定的生活劳动技能,手工课是盲校的一门重要课程。手工课门类很多,有泥工、纸工、编织(勾针、绒线、塑料带)、缝制、金竹木工等等。手工教室分别按规模不同设置2-3间,其中1间主要用于学习金竹木工,培养学生学会一些简单工具的操作技能。手工教室均附设手工器材室,除存放工具、原材料及学生的作品外,其中一间为泥工实习作准备的器材室,还宜考虑配有三相电源,以便安装泥土搅拌机。

九、生活与劳动教室。低年级视力残疾学生入学时,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对他们从洗刷、穿衣、整理床铺开始到缝补、烹饪等家政均需有计划地进行教育,在生活劳动教室内,应按需要设置桌椅、水池及若千炉灶(城市中宜使用煤气灶)。便于对学生开展烹饪等生活自

理能力的教育。

十、劳技教室。推拿现在成了盲人就业的一个重要方面。推拿教室既可以上理论课,还设置一定数量的床位,供学习和临床实习使用。各地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开设不同的劳技课。

十一、图书阅览室。图书室已考虑设置盲文、非盲文、音响等各类图书。盲文阅览室以阅览盲文书籍为主。由于盲校班额较少,每一阅览室的面积又不宜过小。不论规模大小均配置使用面积47M2一间。

视听及低视力阅览室内设录像机、录音机及低视力阅读机。九班规模可合并设一间,十八班规模可分设视听阅览室(大间)及低视力阅览室(小间)。

教师阅览室放置一些常用的工具书、参考书以及教案、教学资料等,并设有若千阅览桌椅。

十二、多功能活动室。可作文娱活动、雨天体育活动、观摩教学及全校性集会等使用。用以代替礼堂、雨天体育活动室、观摩教室、学生文娱活动室等用房,以充分提高校舍利用率。

十三、体育康复训练室,设置一些适合视力残疾儿童和少年使用的较大型的运动器械和健身器具设备。使学生通过康复训练,补偿某些生理缺陷,提高健康水平。

十四、体育器材室。主要存放一些小件的体育器材。在具体工程项目建设时,可将体育器材室与体育康复训练室、多功能活动室等组合起来设计。

十五、电教器材室。主要存放电教音响器材,一般与多功能活动室毗邻,便于多功能活动室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行政办公用房

一、行政办公室。宜紧凑安排,尽可能兼用、合用,但也要考虑办公自动化的需要。

二、教师办公室。包括对学生个别辅导和谈心用房和教研用房。

三、会议接待室。九班规模合并设置一间,十八班规模可以分成一大间和1小间,便于组织不同的集会和接待宾客。会议室宜兼作教师休息窒。接待室宜兼作陈列室,陈列奖状、奖品、锦旗、礼品、得奖作品和校史等。

四、广播及社团办公室。可根据学校规模合用或分设。

五、卫生保健室。盲校学生全部寄宿,且学生行动不便,一旦发生危急病或传染病,在末送医院前,先在校内隔离观察,必须设置简易隔离室(或病床)。诊疗室的长宽尺寸应满足能安置常用诊疗设备和检查身体的要求。

六、总务贮藏室。主要存放办公用品、劳防用品、常用工具等杂物。

七、电木工修理间,供学校维修家具及水、暖、电气设备等度用。应设置简单的金、木、电工机械设备。

八、传达值宿室。宜分设二间,外间作传达室,内间作值班室。

第十二条生活用房

一、学生宿舍。全体学生均住单层铺,卧室内除床位外,还应有放置面盆架和衣柜等的空间。学生宿舍已包括管理人员用房。

二、单身教工宿舍。每人平均居住面积取大学助教的指标。

三、食堂厨房。由于教职工就餐时间交叉分开,教工餐厅按60%设座,而学生宜按固定座位同时就餐。学生用餐面积虽比教师用餐面积小但由于视残学生行动不便,每生餐座面积取教师相同的指标。

厨房间的设置要符合生熟分开、烹饪间和烧火间分开(煤气灶可不分开)、生副食品、调味品贮藏分开、流水操作方便、清洁卫生等要求。

四、浴室。按每班设一浴位,每个浴位1500mm×1200mm冲洗面积,并有

1500mm×800mm的更衣面积计算。

五、生活锅炉房。由于十八班规模的学校也仅300多名师生员工,均按最小型锅炉房需要的面积配置。

六、杂物贮藏室。主要供贮藏少量课桌、修理用的原材料等杂物。

七、汽车库。供存放接送盲生用的小客车或大客车,运送生活必需品的小型货车及接送专家用的轿车或面包车等使用。

八、教学楼厕所。教学楼厕所包括教工厕所和学生厕所。教工厕所宜与学生厕所分开设置。学生厕所面积的配备已考虑到在教学楼中分层设置男女厕所的需要,(但不包括宿舍楼所要设置的厕所,宿舍楼的盥洗、厕所面积已在确定宿舍建筑面积的K值中考虑)。如集中设置室外厕所,则面积可适当减小。

建筑面积指标第十三条

一、平面系数K值。条文中的K值,系按已建造校舍测算而得。在新建扩建建校舍时,宜精心设计,既要考虑视力残疾学生的需要并符合标准的要求,也要力求经济,尽量扩大使用面积。宿舍楼的楼道宽度可比教学楼略小,但考虑设置盥洗用房等的需要,宿舍楼的K值比教学楼略低。

二、建筑面积指标表说明:寒冷和严寒地区,冬天大多数均采取集中供暖。若学校必须自行供暖,则取暖锅炉房的面积宜按实际需要增加。

第四章校舍建筑标淮

第十四条盲校的建筑标准,必须避免片面节约或华而不实的倾向。其建筑物型式或校园规划,应反映盲校的特征。对盲校校舍的楼地面用料、门窗用料、墙面粉刷用料本标准均不作硬性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由项目审批单位决定。

第十五条建筑层数。盲校学生的年龄跨度在6岁到18岁左右。根据节约土地的原则,以及学生的生理特征和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可能建造楼房。

第十六条建筑结构。一定要考虑建筑物的安全性,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层高。建筑物的层高应根据其功能要求确定,要避免因层高过低影响正常使用或层高偏高造成浪费的现象。本标准仅规定了各种用房层高的低限,某些地区为了改善通风、散热,可以适当提高屋高;面积较大的多功能活动室或食堂厨房等也可适当提高层高。

第十八条屋面。屋面防水、隔热和保温问题必须精心设计,妥善处理。

第十九条楼地面。实验室、各种专用教室、食堂等洁净度要求较高,低视力教室、语言教室地面下管线较多,常要抢修;厨旁、厕所既要求易于清洁,又要求防滑,宜分别按以上的功能要求,采用相应楼地面。

第二十条门厅、走廊。

一、严寒和风沙大的地区宜设置门斗,并根据实际需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增加建筑间积。

二、视力残疾学生行动不便,走廊净宽不应小于条文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走廊适当放宽,以利于学生课间休息和活动。

三、进入大楼宜采用无障碍设计,以便伴有肢残的学生使用轮椅车出入。

第二十二条楼梯踏步来用螺旋形、扇形或楼梯坡度大于30?时,在紧急疏散的条件下,视力残疾学生使用很不安全,应禁止采用。楼梯井宽度过大,学生使用也很不安全。如果由于设计条什限制,楼梯井宽度大于200mm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门窗。教室靠走廊一侧的窗,可做成小型中轴旋转窗扇等,既有利通风又不影响走廊交通。

第五十四条墙面粉刷

一、内墙的阳角相方柱均须做成小圆角,以保障视力残疾学生不小心碰撞时的安全。

二、外墙粉刷用料,应根据适用、经济、耐久、美观的原则,结合地区的经济条件、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城镇规划时要求、当地建筑材料的供应情况、附近建筑群的用料情况等因

素综合考虑,慎重决定。

第二十五条厕所。为方便视力残疾学生使用厕所,宜尽可能采用室内水冲式厕所,并宜每层设置。教学楼中分层设置的学生厕所,其坑位数不宜少于2个。

第二十六条

一、采光。为了适应低视力学生的学习,各种教室、实验室的采光条件要好。

二、通风换气。为保证春冬季节的室内换气,各种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用房均应设置开启灵活的气窗。

第二十七条

一、照明设施的配置要特别注意适合低视力学生使用。

二、视力残疾学生主要靠听觉掌握作息时间。因此,广播线路应通向走廊、门厅、场地及每个主要用房。

第二十八条主要用房固定设施配置。

在普通教室中为适应视力残疾学生的使用特点,后墙面设置一块张贴通告和作品的陈列板是十分必要的,陈列板宜用木制,以便于张贴盲文通知。沿后墙面还应预留一定位置,便于安放书橱,使视力残疾学生每人有一格用以存放盲支书籍或大字本书籍及衣物等空间。

盲生学习均靠手指触摸,保持室内有适宜的温度是十分重要的,故规定年最低温度在4?以下的地区,宜设取暖设备、散热片暗装,以及保护安全的暖气罩。

附录一

盲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参考表

2单位:m

9班(126人) 18班(252人) 每间使用房名称备注用面积间数使用面积间数使用面积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 1594 2399 普通教室 44 9 396 18 792 语言教室 47 1

47 1 47 语言资料室辅房 21 1 21 1 21 地理教室 47 1 47 1 47 地理教具室 21 1 21 1 21 微机教室 44 1 44 1 44 直观教室 44 1 44 1 44 直观教具室 44 2 88 3 132 音乐教室(大间) 44 1 44 2 88 音乐教室(小间) 33 1 33 1 33 乐器室 21 1 21 1 21 实验室 47 2 94 3 141 仪器及准备室 21 2 42 3 63 手工教室 44 2 88 3 132 手工器材室 21 1 21 2 42 生活与劳动教室 2 65 2 88 劳技教室 14 2 94 2 94 图书室 47 2 94 盲文阅览室 47 47 低视视听阅览室 1 47 80 教师阅览

室 25 1 50 多功能活动室 120 1 180 体育康复训练室 56 1 56 1 56 体育器材室

21 1 21 21 电教室 21 1 21 21

二、行政办公用房 425 672 行政办公室 84 112 教师办公室 144 288 会议、接待室 47 80 广播及社团办公室 28 42 卫生保健室 28 42 总务储藏室 28 42 电木工修理间 44 44 传达值班室 22 22

三、生活用房 1093 2013 学生宿舍 54 1008 教工单身宿舍 81 162

盲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参考表

2单位:m

9班(126人) 18班(252人) 每间使用房名称备注用面积间数使用面积间数使用面积食堂厨房 251 441 浴室 27 54 生活锅炉房 20 20 杂物贮藏室 44 44 汽车库 58 76 教学楼厕所 108 208

使用面积合计 3112 5084

盲校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

2单位:m

9班(126人) 18班(252人) 平面用房名称备注系数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教学楼 0.58 2061.00 3553.45 3213.00 5539.66 宿舍楼 585.0 0.56 1044.64 1170.00 2089.29 0

电木工修理、杂贮等 0.85 146.00 171.76 164.00 192.94 食堂厨房等 0.80 298.00 372.50 515.00 643.75 传达值班室 0.80 22.00 27.50 22.00 27.5 总建筑面积 3122.00 5169.86 5084.00 8493.13 每生建筑面积 41.03 33.70 每班建筑面积 574.43 471.84

第三篇聋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学校选址与规划

第一条校址选择

一、聋校校址要注意选择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避免经常爬坡、适合听力残疾儿童使用的地段和环境。还须注意公共设施的配套比较完善,能解决水电供应和排污设施。

二、聋校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噪音较大的单位毗邻,将妨碍学校教学。聋校也要避免与危险品仓库等危及学生安全的单位毗邻。要有一个有利于学生思想品德成长的校园外部环境。

第三条学校总平面规划

一、聋校建设首先必须根据圭管部门批准的办学期规模做好总体规划,再按规划实施建设。对于因投资不足,难以一次征地建成的学校,应留足规划用地,分期进行建设。单项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必须在总体规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二、聋校的总平面规划,要注意创造适宜于听力语言残疾学生生活、活动,有利于他们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

三、主要建筑之间有廊联系,可使听力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方便。

四、校门对内接近行政办公楼或教学楼,可方便外来人员联系工作或方便学生入学。校门外侧留有缓冲地带,可使人流集散时有缓冲余地,有利安全。

章二章校园用地面积指标

第四条建筑用地。我国人口众多,耕地少,要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合理布置建筑物,以节省用地,有条件的地区,要尽可能设计建造楼房。用地面积按教学办公楼为3-4层,食堂厨房等为平房进行测算。

第五条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可参考下表:

2单位:M 序号项目名称九班十八班

1 环形跑道 5394 5394

2 640 篮排球场

3 合计 539

4 6034

第六条绿化用地指比较集申的专用绿地和植物种植园地等。

第七条职业技术教育及勤工俭学用地。职业技术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教育内容。进行这一教育的用房及勤工俭学用地,应根据需要和经济条件逐步建设,总体规划中必须预留其用地。

第八条聋校用地面积指标参考表:

2单位:M 序号项目名称九班十八班

1 建筑用地 471

2 7605

2 体育活动场地 5394 6034

3 绿化用地 50

4 1008

4 职教及勤工俭学用地 504 1008

5 合计 11114 15655

26 生均指标(m/生) 88 62

27 班均指标(m/班) 1235 870

第三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九条教职工住宅和民防工程不包括在本指标内,因各地各校的具体情况不同,职教及勤工俭学用房也末包括在本指标内。但建房所需用地已在用地指标内考虑。各地如需建造

可根据实际情况报主管部门另行审定。以上用房,

第十条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直接或间接为教学服务的各种用房。

一、普通教室。普通教室的面积决定于额定席位、课桌椅尺寸及合理的布置方式。聋校教学中要求全班学生都能看到教师讲课并被提问同学回答时的口形和手势,因此,教室内课桌椅的排列最好围成弧形,还要使每位同学均能方便地走上讲台。课桌的平面尺寸宜为400mm,上宽550mm,下宽600mm。教室的轴线尺寸宜为

宽6600mm、长6600mm或每边轴线尺寸为4000mm的正六边形,使用面积不宜小于40m2。

二、语训教室。供上语训课对学生进行听力语言训练使用。

三、语训小教室。供教师对学生单独进行听力语言训练使用。

四、律动教室。律动课的教学内容包括音乐感受、舞蹈、体操、游戏等,以培养学生对韵律的感受能力、欣赏能力和表现能力。房间的空间一定要适合以上使用的需要,使用面积应不80m2。律动教室的辅房用于更衣等使用。

五、美术教室。设置专用的美术教室可加强对学生的美育教育,培养审美能力。房间的大小须能布置模型台及学生画架等。

六、视听电化教室。教室内设视听设备,可供二班同时上视听课使用。

七、微机教室。计算机教学对开发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智力作用很大。目前适合听力、语言残疾学生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正逐步开发,每校必须配置微机教室1间。

八、实验室。聋校实验室主要用于小学阶段自然常识课及初中阶段理、化、生学科的实验。为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采取中小学课程统一排课,实验室共同使用。实验室均应配置水盘和电源,有条件的还宜接装煤气。化学实验室的学生实验桌旁应有水盘。

仪器准备室主要存放各种实验用的仪嚣设备。室内也宜备存有水盘和电源,供教师准备实验使用。

九、生活与劳动教室。低年级听力语言残疾学生入学时,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从穿衣、洗刷、整理床铺开始到缝补、烹饪等家政,均需有计划地进行教育。其中一间生活劳动教室,应设置水池及若千炉灶(城市中宜使用煤气灶),便于学校对学生开展烹饪等生活自理能力的教育和培养。

十、劳技教室。可根据各学校的特点开设适合残疾学生劳技课,为聋哑人就业创造条件。每校配置劳技教室2-3间,供各校自选安排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使用。

十一、科技活动室。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使用,每校配置2-3小间,科技活动内容可由各校自行安排。

十二、图书阅览室。图书室按每学生占有图书50-70册、藏书400册/m2配置。学生阅览室的面积按5-9名学生设一阅览座位,每座1.5m2配置。

教师阅览室放置一些常用的工具书、参考书以及教案、教学资料等,并设有若干阅览桌椅。按1/3教师人数设座,每座2.1m2配置。

十三、多功能活动室。可作文娱活动、雨天体育活动、观摩教学及全校性集会等使用。

十四、体育康复训练室。设置一些适合听力语言残疾的学生使用的较大型的运动器械和健身器具设备。

十五、体育器材室。主要存放一些小件的体育器材。在具体工程项目建设时,可将体育器材室与体育康复训练室、多功能活动室等组合起来设计。

十六、电教器材室。主要存放电教音响器材,一般与多功能活动室毗邻,便于多功能活动室开展声像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行政办公用房

一、行政办公室。宜紧凑安排,尽可能兼用、合用,但也要考虑办公自动化的需要。

二、教师办公室。包括对学生个别辅导和教研用房。

三、会议接待室。九班规模合并设置一间,十八班规模可以分成一大间和一小间,便于组织不同的集会和接待宾客。会议室宜兼作教师休息窒。接待室宜兼作陈列室,陈列奖状、奖品、锦旗、礼品、得奖作品和校史等。

四、广播及社团办公室。可根据学校规模合用或分设。

五、听力测试室。主要用于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听力语言残疾学生进行听力测试。

六、卫生保健室。聋校学生全部寄宿,且学生行动不便,一旦发生危急病或传染病,在末送医院前,先在校内隔离观察,必须设置简易隔离室(或病床)。诊疗室的长宽尺寸应满足能安置常用诊疗设备和检查身体的要求。

七、总务贮藏室。主要存放办公用品、劳防用品、常用工具等杂物。

、电木工修理间,供学校维修家具及水、暖、电气设备等度用。应设置简单的金、木、八

电工机械设备。

九、传达值宿室。宜分设二间,外间作传达室,内间作值班室。

第十二条生活用房

一、学生宿舍。低年级学生均住单层铺,高年级学生住双层铺。卧室内除床位外,还应有放置面盆架、衣柜等的空间。学生宿舍已包括管理人员用房。

二、单身教工宿舍。每人平均居住面积取大学助教的指标。

三、食堂厨房。由于教职工就餐时间交叉分开,教工餐厅按60%设座,而听力语言残疾学生全部住校,宜按固定座位同时就餐。又考虑到学生有年龄差距,经测算,平均按0.68m2/人配置。

厨房间的设置要符合生熟分开、烹饪间和烧火间分开(煤气灶可不分开)、生副食品和调味品贮藏分开、流水操作方便、清洁卫生等要求。

四、浴室。按每班设一浴位,每个浴位1500mm×1200mm冲洗面积,并有

1500mm×800mm的更衣面积计算。

五、生活锅炉房。由于十八班规模的学校也仅300多名师生员工,均按最小型锅炉房需要的面积配置。

六、杂物贮藏室。主要供贮藏少量课桌、修理用的原材料等杂物。

七、汽车库。供存放接送听力语言残疾学生用的小客车或大客车,运送生活必需品的小型货车及接送专家用的轿车或面包车等使用。

八、教学楼厕所。教学楼厕所包括教工厕所和学生厕所。教工厕所宜与学生厕所分开设置。学生厕所面积的配备已考虑到在教学楼中分层设置男女厕所的需要,(但不包括宿舍楼所要设置的厕所,宿舍楼的盥洗、厕所面积已在确定宿舍建筑面积的K值中考虑)。如集中设置室外厕所,则面积可适当减小。

第十三条建筑面积指标

一、平面系数K值。条文中的K值,系按已建造校舍测算而得。在新建扩建建校舍时,宜精心设计,既要考虑听力语言残疾学生的需要,符合标准的要求,也要力求经济,尽量争取较多的使用面积。宿舍楼的K值已考虑到设置盥洗用房等的需要。

二、建筑面积指标表说明:寒冷和严寒地区,冬天大多数均采取集中供暖。若学校必须自行供暖,则取暖锅炉房的面积宜按实际需要增加。

第四章校舍建筑标淮

第十四条聋校的建筑标准,必须避免片面节约或华而不实的倾向。对聋校校舍的楼地面用料、门窗用料、墙面粉刷用料,本标准均不作硬性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由工程项目审批单位决定。

第十五条建筑层数。聋校学生的年龄跨度在6岁到18岁左右。根据节约土地的原则,以及学生的生理特征和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可能建造楼房。

第十六条建筑结构。一定要考虑建筑物的安全性,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层高。建筑物的层高应根据其功能要求确定,要避免因层高过低影响正常使用或层高偏高造成浪费的现象。本标准仅规定了各种用房层高的低限,某

些地区为了改善通风、散热,可以适当提高屋高;面积较大的多功能活动室或食堂厨房等也可适当提高层高。

第十九条屋面。屋面防水、隔热和保温问题必须精心设计,妥善处理。

第二十条楼地面。实验室、劳技教室、食堂等洁净度要求较高;律动教室要求地面有弹性;语训教室地面下管线较多,常要抢修;厨旁、厕所既要求清洁净度较高,又要求防滑,宜分别按以上的功能要求,采用相应楼地面。

第二十一条门厅、走廊。

一、严寒和风沙大的地区宜设置门斗,并根据实际需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相应增加建筑间积。

二、聋校的走廊净宽不应小于条文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走廊适当放宽,以利于学生课间休息和活动。

第二十二条楼梯踏步来用螺旋形、扇形或楼梯坡度大于30?时,在紧急疏散的条件下,学生使用很不安全,应禁止采用。楼梯井宽度过大,学生使用也很不安全,如果由于设计条什限制,楼梯井宽度大于200mm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门窗。教室靠走廊一侧的窗,可做成小型中轴旋转窗扇等,既有利通风又不影响走廊交通。

第五十四条墙面粉刷

一、内墙的阳角相方柱均须做成小圆角,以保障听力语言残疾学生不小心碰撞时的安全。

二、外墙粉刷用料,应根据适用、经济、耐久、美观的原则,结合地区的经济条件、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城镇规划时要求、当地建筑材料的供应情况、附近建筑群的用料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慎重决定。

第二十五条厕所。为方便听力语言残疾学生使用厕所,宜尽可能采用室内水冲式厕所,并宜每层设置。大便器槽或小便槽的配置标准应高于普通中小学。教学楼中分层设置的学生厕所,其坑位数不宜少于2个。

第二十六条

一、采光。为了适应听力语言残疾学生的学习,各种教室、实验室的采光条件要好。

二、通风换气。为保证春冬季节的室内换气,各种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用房均应设置开启灵活的气窗。

第二十七条照明设施的配置要特别注意适合听力语言残疾学生使用的需要。由于他们听力残疾,学生学习、活动、生活的用房均应安装作息指示灯。

第二十八、二十九条校内各种固定设备和附属设施应视为办学的基本物质条件,在标准中只作一般性规定。

附录二

聋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参考表

2单位:m

9班(126人) 18班(252人) 每间使用房名称备注用面积间数使用面积间数使用面积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 1302 1925 普通教室 40 9 360 18 720 语训教室 47 1

47 2 94 语训小教室 6 3 18 5 30 律动教室 80 1 80 1 80 律动教室辅房 18 1 18 1 18 美术教室 47 1 47 1 47 美术教具室 21 1 21 1 21 听力电化教室 47 1 47 1 47 微机室 44 1 44 1 44 实验室 47 2 94 2 94 仪器及准备室 21 2 42 3 63 生活与劳动教室 2 65 2 88 劳技教室 47 2 94 3 141 科技活动室 14 2 28 3 42 图书室 24 36 学生阅览室 36 44 教师阅览室 1 19 1 38 多功能活动室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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