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原则样本

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原则样本
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原则样本

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原则

一、工程量的含义:

工程量是指按照事先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所得的、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的建筑工程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数量。

工程量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有物理计量单位和自然计量单位, ①物理计量单位是指以度量表示的长度、面积、体积和重量等单位; ②自然计量单位是指以客观存在的自然实体表示的个、套、樘、块、组等单位。

计量单位还有基本计量单位和扩大计量单位, ①基本计量单位如m、m2、m3、kg、个等; ②扩大计量单位如10m、100m2、 1000m3、 10个等。

工程量清单一般采用基本计量单位, 预算定额常采用扩大计量单位, 应用时一定要注意单位换算

实物工程量: 应该注意的是, 工程量≠实物量。实物量是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 而工程量是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所得的工程数量。为了简化工程量的计算, 在工程量计算规则中, 往往对某些零星的实物量作出扣除或不扣除、增加或不增加的规定。工程量计算力求准确, 它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建筑工程直接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材料供应计划、进行统计工作和实现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

二、工程计量的内容:

工程计量是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 同时也是工程计价的基本数据和主要依据。计量正确与否, 直接影响到清单编制的质量和工程造价的

正确性。工程计量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计量清单项目的工程计量是依据《计价规则》中的计算规则, 对清单项目确定其工程数量和单位的过程。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2)预算定额项目的工程计量预算定额项目的工程计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础, 也是清单计价模式下综合单价组价的基础。( 主要是企业定额还没有形成, 暂且用预算定额充当)

(3)建筑面积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的依据和步骤

1、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资料) :

1) 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标准图集、图纸答疑、设计变更

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4) 《计价规则》、《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工程量计算的步骤:

1) 熟悉图纸: 工程量计算必须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内容计算, 既不能漏项, 也不能重复。

2) 划分项目( 列出须计算工程量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 工程量清单和消耗量定额项目划分有区别

3) 确定分项工程计算的顺序

4) 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列出计算式

5)汇总工程量

四、工程量计算的一般要求

1、必须按图纸计算

工程量计算时, 应严格按照图纸所标注的尺寸进行计算, 不得任意加大或缩小、任意增加或减少, 以免影响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图纸中的项目要认真重复清查, 不得漏项和重复计算。

2、必须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是计算和确定各项消耗指标的基本依据, 也是工程量计算的准绳。例如; 1.5砖墙的厚度, 无论图纸怎么标注或称呼, 都应以计算规则规定的365mm进行计算( 见《计价规则》 P67 说明2) 。

3、必须口径一致

施工图列出的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 必须与计量规则中规定的相应工程项目相一致。计算工程量除必须熟悉施工图纸外, 还必须熟悉计量规则中每个工程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

4、必须列出计算式

在列计算式时, 必须部位清楚, 详细列项标出计算式, 注明计算结构构件的所处部位和轴线, 保留计算书, 作为复查的依据。工程量的计算式应按一定的格式排列, 如面积=长×宽、体积=长×宽×高。

5、必须计算准确

工程量计算的精度将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确定的精度, 因此, 数量计算要准确。( 工程量的精确度应保留有效位数: 一般是按顿计量的保留三位、自然计量单位的保留整数、其余保留两位)

6、必须计量单位一致

工程量的计量单位, 必须与计量规则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有时由于使用的《计量规则》不同、所采用的制作方法和施工要求不同, 其工程量的计量单位是有区别的, 应予以注意。

7、必须注意计算顺序

为了计算时不遗漏项目, 又不产生重复计算, 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计算。( 见本节四)

8、力求分层分段计算

结合施工图纸尽量做到结构按楼层、内装修按楼层分房间、外装修按立面分施工层计算, 或按要求分段计算, 或按使用的材料不同分别计算。在计算工程量时既可避免漏项, 又可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数据。

9、必须注意统筹计算

10、各个分项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序、相互位置及构造尺寸之间存在内在联系, 要注意统筹计算顺序。例如; 墙基沟槽挖土与基础垫层、砖墙基础与墙基防潮层、门窗与砖墙与抹灰之间的相互关系。经过了解这种存在的相互关系, 寻找简化计算过程的途径, 以达到快速、高效的目的。

五、工程量计算的顺序

计算工程量应按照一定的顺序依次进行, 既可节约时间加快计算速度, 又可避免漏算或重复计算。

1、按施工顺序列项计算

是按照工程施工顺序的先后次序来计算工程量。如按照土方、基础、墙体、地面、楼面、屋面、门窗、外墙抹灰、内墙抹灰、涂料、油漆、玻璃等顺序进行。

2、按《计价规则》或《定额》顺序计算

按《规则》、《定额》顺序计算就是按照《计价规则》中规定的章、节、项目( 子目) 的编排顺序来计算工程量。

3、按照顺时针方向计算

从平面图的左上角开始, 自左至右, 然后在由上而下, 最后回到左上角为止。这样按顺时针方向依次计算工程量。如计算外墙、地面、天棚等都能够按照此顺序进行计算。

4、按”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计算

此法就是平面图上从左上角开始, 按照”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进行计算工程量。如条形基础土方、基础垫层、砖基础、砖墙、门窗过梁、墙面抹灰等

5、按构件的分类和编号顺序计算

按照图纸上所注结构构件的编号顺序进行计算工程量。如砼构件、门

窗、钢筋等

6、按”先独立后整体、先结构后建筑”计算

对具有单独构件( 柱、梁) 的设计图纸, 按下列顺序计算: 首先, 将独立的部分( 如基础、楼梯) 先计算完毕, 以减少图纸量; 其次, 再计算门窗和砼构件, 用表格的形式汇总其工程量, 以便计算砖墙、装饰时应用; 最后按先水平后垂直的顺序进行计算。

六、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

运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的基本要点是: 统筹程序、合理安排; 利用基数、连续计算;

一次算出、多次使用; 结合实际、灵活机动。

利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 即利用”三线一面”为基数计算工程量, 并尽量做到一数多用, 避免重复计算, 简化计算过程。

L外---外墙外边线长: 散水、勒脚、外装饰…

L中---外墙中心线长: 挖槽、垫层、基础、圈梁… ( L中=L外-墙厚×4) L内---内墙净长线长: 作用同L中

S底---底层建筑面积: 平整场地、地面、天棚…

土方工程工程量的计算

一、清单项目设置及说明

1、土石方工程共包括三部分10个项目, 其中土方工程6项( 常见项目2项, 平整场地和挖基础土方) , 土石方回填1项(土石方回填)。

2、一般情况下, 基底钎探( 钻探及回填孔) 、土方运输不单独列项, 应包括在主体项目( 挖土或填土) 中。

3、几个名词: 平整场地、竖向布置挖土、山坡切土、挖基槽、挖基坑、大开挖等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更能反映工程实际状况, 招标人应对项目特征进行必要和充分的描述, 如土壤类别、弃土取土运距、挖土厚( 深) 度、回填要求等。

5、因地质情况变化或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更。由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现场认证, 依据合同调整。

6、干湿土的划分《计价规则》P57 ( 8)

7、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计价规则》P57

8、注意: 编制清单时不考虑施工方法, 因此, 不再分人工土方工程和机械土方工程( 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二、主要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

1、平整场地: 指建筑物场地内厚度在±0.3m以内挖、填、运土及找平。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以m2计算。

※”首层面积”指建筑物首层所占面积, 不一定等于底层建筑面积

※”首层面积”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

关于模板工程量如何按与混凝土实际接触面积计算的探讨

关于模板工程量如何按与混凝土实际接触面积计算的探讨 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了木板工程量按其与混凝土的实际接触面积计算。但在 实际计价工作中,具体如何计算却一直存在争议。本文以框架结构为例,详细介 绍了柱、梁、板模板的计算方法,对广大工程计价人员来说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字: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自贯彻施行以来,全国各地绝大多数地方已按国标要求实行了清单计价的招投标活动。其中,钢筋混凝土分部将钢筋、混凝土和模板相分离,模板项目列入措施项目清单。关于模板工程量的具体计算方法,清单计价规范中仅规定了按其与混凝土的实际接触面积计算。计算规则虽然简单,但具体计算的时候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例如图1中的框架结构图纸,柱子的表面积中和梁交接,如何扣除?梁的两侧板厚度不同,如何处理?次梁和主梁相交模板如何扣除? 对于该问题,尽管目前关于清单计价的辅导资料和参考书多不胜数,但真正能以实例的形式具体加以说明的,却是难觅踪影。如何快速、准确计算模板的实际工程量,对于广大初学者和不使用算量软件的计价从业人员来说存在一定的困难。笔者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经验摸索出了一套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计算方法,在这里且作为抛砖引玉,供广大读者探讨。受篇幅限制,本文仅就最常见的框架结构中柱、梁、板的模板工程量计算做一说明。 例:图1为某框架结构建筑物三层楼板结构图,其中1~3轴线B1板厚120mm,未注明板厚为100mm。试计算该层柱、梁、板的模板工程量。(其中柱模板工程量计算+2.950m~5.950m区域部分) 图 1

计算本题前,首先需搞清楚各类构件间的模板扣减关系: 柱模板工程量=∑(柱表面积-梁和柱相交面积) 梁模板工程量=∑((梁高×2+梁宽)×梁净长)-板和梁相交面积 其中:板和梁相交面积=∑(板厚×板周长) 板模板工程量=∑板的面积 在搞清楚这些扣减关系之后,我们就可以通过列表的形式来计算各类构件模板的工程量了。 解:(一)柱的模板工程量,如表1所示(未扣除梁和柱相交面积): 表-1 (二)梁的模板工程量,如表2所示(未扣除板和梁相交面积): 表-2 表中:梁模板面积S=n×(h×2+b)×l 柱模板扣除面积S1=n×n1×h×b 主梁模板扣除面积S2=n×n2×h×b 其中,主梁模板扣除面积指次梁和主梁相交时,应扣除的主梁模板面积。 (三)板的模板工程量,如表3所示:由于A~B轴和B~C轴为对称形式,故可仅计算A~B轴间工程量最后乘以2即可。根据从左到右的顺序,我们对各块板进行编号,如图2所示: 图2

工程量计算表样本样本

附件1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量计算表共页第 1 页 顺 序号单位估价号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图号及部位计算式 单 位数量 建筑面积 一层建施3 S1=( 12.82+0.09×2) ( 5.00+4.82+0.09×2) =13.00×10.00=130.000 m2 130.000 二层建施3 S2=( 12.82+0.09×2) ( 12.12+0.09×2) -[( 1.50-0.09+0.09) ( 5.12-0.09×2) +(0.80+0.50-0.09+0.09)(3.02-0.09×2)]×1/2=154.349 m2154.349 三至五层S3-5=154.35( 同二层) ×3层=463.047 m2 463.047 屋顶楼梯间S6=( 2.40+0.09×2) ( 5.00+0.80+0.09×2) =15.428 m2 15.428 小计S=S1+S2+S3-5+S6=130.000+154.349+463.047+15.428=762.82 m2 762.82 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A1 土石方工程 1 A1-1 平整场地建施 3 S=建筑物首层外墙外边线面积=130.000( 见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m2130.000 2 A1-128 人工挖孔桩挖土V=∑( V桩身+V扩大头) ×数量=∑(V桩身+V圆台+V圆柱+V球冠)×数量 ( 桩外径150cm内, 孔深15m内) 其中: V桩身=π( D+0.3m) 2×L/4; V圆柱=π( D+2d) 2×h2 /4 V圆台=π[( D+0.3m) 2+(D+2d)2+( D+0.3m) (D+2d)]×h1/12; V球冠=π ( R-h/3) ×h2 ①单根桩身体积计算 V桩身=π( 1.00+0.3) 2( 10.00+0.60+0.30+0.10+0.50-0.30) /4=14.858 m314.858 ②扩大头体积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模板

工程量计算规则 平整场地 :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 30cm 以内的挖、 填、 运、 找平. 1、 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 1) 清单规则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 2) 定额规则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 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 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 层建 筑面积 (2) 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 层建 筑面积 3、 注意事项 ( 1) 、 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 : 按外墙外皮线外放 2 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 2 米的图形分块计算 , 然后与 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X 2二外放2米 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 划分块比较麻烦 , 弧线部分不好处理 , 容易出现误差。 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 , 不好计算。 外放 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 , 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 点 : ①、 ②、 ③、

算。 ( 2) 、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 1) 、清单规则: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 2) 、定额规则: 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 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 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 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 1) 、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 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X外放长度”计算。)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 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 2) 、定额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9)浙江省补充规定共12页文档

附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9)浙江省补充规定 一、通用部分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9(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9 (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19)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

工程量计算基本原则

工程量计算基本原则 工程量是指按照事先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所得的、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的建筑工程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数量。工程量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有物理计量单位和自然计量单位,①物理计量单位是指以度量表示的长度、面积、体积和重量等单位;②自然计量单位是指以客观存在的自然实体表示的个、套、樘、块、组等单位。计量单位还有基本计量单位和扩大计量单位,①基本计量单位如m、m2、m3、kg、个等;②扩大计量单位如10m、100m2、1000m3、10个等。工程量清单一般采用基本计量单位,预算定额常采用扩大计量单位,应用时一定要注意单位换算 实物工程量:应该注意的是,工程量实物量。实物量是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而工程量是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所得的工程数量。为了简化工程量的计算,在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往往对某些零星的实物量作出扣除或不扣除、增加或不增加的规定。 工程量计算力求准确,它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建筑工程直接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材料供应计划、进行统计工作和实现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 二、工程计量的内容: 工程计量是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工程计价的基本数据和主要依据。计量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清单编制的质量和

工程造价的正确性。工程计量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计量 清单项目的工程计量是依据《计价规则》中的计算规则,对清单项目确定其工程数量和单位的过程。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2)预算定额项目的工程计量 预算定额项目的工程计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也是清单计价模式下综合单价组价的基础。(主要是企业定额还没有形成,暂且用预算定额充当) (3)建筑面积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的依据和步骤 1、工程量计算的依据(资料): 1)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标准图集、图纸答疑、设计变更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4)《计价规则》、《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工程量计算的步骤: 1)熟悉图纸:工程量计算必须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内容计算,既不能漏项,也不能重复。 2)划分项目(列出须计算工程量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工程量清单和消耗量定额项目划分有区别 3)确定分项工程计算的顺序

模板计算规则

定额 06 版·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9.1现浇建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9.1.1现浇混凝土建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 触面积以面积计算。 9.1.2 梁与梁、梁与墙、梁与柱交接时,按净空长度计算,不扣减接合处的模板 面积。 2 9.1.3墙板上单孔面积在1m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 2 面积在 1 m以外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子目计算。 9.1.4附墙柱及混凝土中的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的模板并入墙模板计算。 9.1.5 梁、板、墙模板均不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梁、板、墙后浇带模板工程 量按后浇带面积乘以系数 1.5 以面积计算。 9.1.6构造柱如与砌体相连的按混凝土柱宽度每边加20cm 乘以柱高计算;如 不与砌体相连的,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模板面积。 9.1.7计算板的模板工程量时,应扣除混凝土柱、梁、墙所占的面积。 9.1.8 悬挑板、挑板(挑檐、雨篷、阳台)模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9.1.9楼梯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整体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楼梯) 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 为界。不扣除小于500mm 宽度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板、平台梁等的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9.1.10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9.1.11压顶、扶手模板按其长度以米计算。 9.1.12 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9.1.13柱、梁、墙所出的弧线或二级以上的直角线,以及体积在0.05 m3以内的构件,其模板按小型构件模板计算。 9.2 预制混凝土的模板(除漏花、刀花外)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3 预制混凝土漏花、刀花的模板制作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9.4 现浇构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9.4.1现浇构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9.1 有关规定计算。 9.4.2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筒仓、倒锥壳水塔均按混凝土体积计算。 9.4.3倒锥壳水塔的水箱提升按不同容量和不同提升高度以座计算。 9.4.4贮水(油)池的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模板工程量计算目录 模板工程的概念 模板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编辑本段模板工程的概念 模板工程(formwork )指新浇混凝土成型的模板以及支承模板的一整套构造 体系,其中,接触混凝土并控制预定尺寸,形状、位置的构造部分称为模板,支

建筑模板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建筑模板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1 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应区分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1 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外杯口大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 1.2 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式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的,其底板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1.3 桩承台按独立式桩承台编制,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定额执行。 1.4 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地下室顶板有关规定计算。 1.5 柱模板: 1.5.1 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上层楼板底面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1.5.2 暗柱、暗梁及墙凸出部分的模板并入墙模板工程量内计算。附墙柱凸出墙面部分小于墙厚1.5倍时,并入墙计算;超过墙厚1.5倍时,按柱计算。 1.5.3 计算柱模板时,不扣除梁与柱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1.5.4 构造柱按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 1.6 梁模板: 1.6.1 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1.6.2 计算梁模板时,不扣除梁与梁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1.7 墙、板模板: 1.7.1 墙高应自墙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上层楼板底面计算。 1.7.2 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模板也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以上应扣除,洞侧模板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计算。 1.7.3 计算墙模板时,不扣除梁与墙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1.7.4 计算板模板时,不扣除柱、墙所占的面积。 1.8 梁、板、墙模板均不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 1.9 现浇悬挑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1.10 薄壳板由平层和拱层两部分组成,按平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 1.11 板式转换层楼板模板按楼板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侧面面积不增加,不扣除柱、墙接触面所占面积;楼层顶撑按转换层楼板模板乘以实际支撑层数计算。 1.12 屋顶水池,分别按柱、梁、墙、板项目计算。 1.13 楼梯包括休息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1.14 混凝土压顶、扶手按延长米计算。 1.15 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1.16 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17 现浇混凝土散水按散水坡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现浇混凝土明沟按延长米计算。 1.18 小立柱、装饰线条及二次浇灌模板套用小型构件定额子目,按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19 梁、墙、板后浇带模板工程量按后浇部分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 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

附件 5: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目次 总说明 (3) 附录 A土石方工程 (5) A.1土方工程 (5) A.2石方工程 (6) A.3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7) A.4相关问题及说明 (7) 附录 B道路工程 (8) B.1路基处理 (8) B.5交通管理设施 (8) B.6相关问题及说明 (9) 附录 C桥涵工程 (10) C.1桩基 (10) C.7钢结构 (11) C.10相关问题及说明 (11) 附录 D隧道工程 (12) D.8相关问题及说明 (12) 附录 E管网工程 (13) E.4管网附属构筑物 (13) 附录 H路灯工程 (15) H.8相关问题及说明 (15) 附录 L措施项目 (16) L.2支架 (16) L.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6) L.7施工排水、降水 (17) L.9总价措施项目 (17) L.10二次搬运 (18) L.11施工现场围挡 (18) L.12钢板桩支撑 (19) L.13相关问题及说明 (19) 附录 M其他项目 (20) M. 1其他项目 (20)

总说明 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省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市政计量规范》)和《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FJYD-401-2017~FJYD-409-2017),制定《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市政实 施细则》)。 二、《市政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增加、删除、修改了《市政计量规范》附录部分内容,《市政实施细则》仅列出变动内容,其他未作规定的,均按《市政计量规范》执行;《市政 实施细则》与《市政计量规范》不一致之处,按《实施细则》执行。 四、《市政实施细则》附录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为新增 编码,与《市政计量规范》不重复。 五、《市政计量规范》附录中,模板项目列入相应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分项清单 考虑,模板工程不再单独列项。大型预制构件(如桥梁的板梁、箱梁、T梁,预制箱涵等)需要的预制场地处理及底模,列入分部分项工程。 六、市政取水工程按照《市政计量规范》及《市政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七、市政管网工程的附属构筑物(包括检查井、雨水井、阀门井、水表井、手孔井、电缆井等各类井)均按附录计量单位的“座”计量,工作内容包括完成除土石方之外的 所有内容。其他附录的类似构筑物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七、在招标阶段,难以准确定价的措施项目,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并 约定该措施项目在竣工结算时依据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现场签证重新核算。 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应按照《市政实施细则》

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9.1 现浇建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9.1.1 现浇混凝土建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面积计算9.1.2 现浇混凝土框架模板分别按柱、梁、板、墙模板的有关规定计算。 9.1.3 梁与梁、梁与墙、梁与柱交接时,按净空长度计算,不扣减接合处的模板面积。 9.1.4 墙板上单孔面积在l ㎡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1 ㎡以外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另行计算。 9.1.5 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的模板并入墙模板计算。 9.1.6 梁、板、墙模板均不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 9.1.7 构造柱按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 9.1.8 计算板的模板时,应扣除混凝土柱、梁、墙所占的面积。 9.1.9 悬挑板、挑板(挑檐、雨蓬、阳台)模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 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9.1.10楼梯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宽度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板、平台梁等的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9.1.11 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9.1.12 压顶、扶手模板按其长度以米计算。 9.1.13 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9.1.14 柱、梁、墙所出的弧线或二级以上的直角线,以及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其模板按小型构件模板计算。 9,2 预制混凝土的模板(除漏花÷刀花外)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3 预制混凝土漏花、刀花的模板制作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9,4 现浇构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明确

附件1: 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明确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1、“A.1 土方工程注9”: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A.1—3~表A.1—5规定计算。 2、“A.1 土方工程表A.1—2 注3”:设计密实度超过规定的,填方体积按工程设计要求执行;无设计密实度要求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结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现场签证确认土方状态,再按表 A.1—2系数执行。 3、“A.2 石方工程新增”:挖沟槽、基坑、一般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石方工程量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其所需增加的工程数量可为暂估值,且在清单项目中予以注明;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4、“S.3 垂直运输和S.4 超高施工增加”:如采用现行《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垂直运输工程)体系进行组价的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仅编制“011703001 垂直

运输”一项清单,不另编制“011704001 超高施工增加”清单项目,“011704001 超高施工增加”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合并入“011703001 垂直运输”清单项目中,且在清单项目特征中予以注明。 二、《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 “K.3 垂直运输(021003001~021003005)和K.4 超高施工增加”:如采用现行《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垂直运输工程)体系进行组价的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仅编制“021003001~021003005 垂直运输”一项清单,不另编制“021004001 超高施工增加”清单项目,“021004001 超高施工增加”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合并入“021003001~021003005 垂直运输”清单项目中,且在清单项目特征中予以注明。 三、《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1、“A.1 土方工程注6”: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A.1— 2、表A.1—3规定计算;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2、“A.1 土方工程新增”:市政工程“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参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A.1 土方工程表A.1—2”执行。 3、“A.2 石方工程注4”:挖沟槽、基坑、一般石方因工

现浇混凝土模板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 1. 现浇混凝土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区分模板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墙、板单孔面积在 1.0m 2 以内的孔洞面积,洞侧壁模板也不增加;扣除单孔面积在 1.0m 2 以外的孔洞面积,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模板项目计算;不扣除柱与梁、梁与梁、梁与墙连接重叠部分面积,但应扣除梁与板、柱与墙、墙与墙连接重叠部分面积。 2. 基础、墙、板、其他构件模板均扣除后浇带模板所占面积。 3. 基础: (1) 带形基础、桩承台外墙按基础中心线计算,内墙按基础上口净长度计算;带形基础、桩承台内外墙交接部分面积不扣除,基础端头的模板不另计算;带形基础与独立基础连接时,带形基础的长度按其两端独立基础上口的净长度计算。 (2) 独立基础、桩承台与带形基础、桩承台连接部分的面积不扣除。 (3) 满堂基础、桩承台按底板与梁模板接触面积之和计算;外墙基础梁长度按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梁长度按净长度计算;基础梁交接部分面积不扣除,基础梁端头的模板不另计算。 (4) 基础梁的长度按基础或柱之间的净长度计算;梁与梁交接部分的面积不扣除;梁端头的模板不另计算。 (5) 设备基础螺栓套按不同长度以个计算。 4. 柱: (1) 柱高: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 或楼板上表面) 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 或楼板上表面) 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的高度计算;构造柱的柱高应自柱底至柱顶( 梁底) 的高度计算; (2) 依附柱上牛腿的模板面积并入柱工程量中; (3) 先砌墙的构造柱模板的工程量按图示外露部分的最大宽度乘以柱高计算。 5. 墙: (1) 高度:由墙基上表面( 或楼板上表面) 算至上一层楼板( 或梁) 下表面。板厚不同时,按板面积最大的板厚扣除;

房屋建筑与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 1 总则 1.0.1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0.1 工程量计算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3工程计量 3. 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二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者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0.6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仿古建筑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5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的相应项目执行;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的相应项目执行。

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 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 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外露面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9.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 10(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1(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行计算。 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m3计算。2(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m3计算。 3(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三、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构筑物工程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一和二的有关规定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项目。 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塔身、贮仓等,均按砼体积以m3计算。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模板按砼体积以m3计算。 4.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四、混凝土模板项目工程量计算举例 1、如图所示,求100块预应力钢筋砼空心板模板工程量。 解:工程量=3.28×〔(0.57+0.59)×0.12?2-π/4×0.0762×6〕×100=0.139×100=13.9m3

word版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

1.0.1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0.1 工程量计算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3工程计量 3. 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二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者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0.6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仿古建筑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5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的相应项目执行;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的相应项目执行。

模板工程量计算公式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 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 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外露面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9.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 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 10.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1.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行计算。 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m3计算。2.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m3计算。 3.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三、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构筑物工程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一和二的有关规定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项目。 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塔身、贮仓等,均按砼体积以m3计算。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模板按砼体积以m3计算。 4.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四、混凝土模板项目工程量计算举例 1、如图所示,求100块预应力钢筋砼空心板模板工程量。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的土石方挖、运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夯填方按夯实后体积计算,松填方按松填后的体积计算。如需体积折算,应按下表系数计算。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1.00 1.300.87 1.08 0.77 1.000.670.83 1.15 1.49 1.00 1.24 0.93 1.200.81 1.00 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实际平整面积,以“m2”计算。 三、土方工程量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时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人工、机械凿石按施工方案图示尺寸计算,石方爆破可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允许超挖量可参考: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四、管道沟槽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沟槽长度:主管按管道的设计轴线长度计算,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算。 (二)管道沟槽的深度:管道沟槽的深度按基础的形式和埋深分别计算。带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道基础底面高程计算,设计有垫层的,还应加上垫层的厚度;枕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底高程加管壁厚度计算。 (三)管道沟槽的底宽:沟槽的底宽按施工方案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排水管

道底宽按其管道基础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给水燃气管道沟槽底宽按其管道外径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支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定计算外,每边另加0.1m。每侧工作面增加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径(mm)非金属管道(m)金属管道(m)构筑物(m) 100-5000.200.15无防潮层有防潮层 600-10000.250.2 0.250.40 1100-15000.300.25 1600-26000.400.35 (四)管道沟槽的放坡:管道沟槽的放坡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的坡度计算,如施工方案无规定且挖土深度超过或等于1.5m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人工开挖机械开挖在沟槽坑底在沟槽坑边 1:0.301:0.251:0.67 五、沟槽放坡挖土边坡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土方不扣除,但井位加宽、枕基基坑、集水坑挖土等不再计算。排水管道沟槽为直槽时的井位加宽按直槽挖方总量的1.5%计算,给水、燃气管道的井位加宽、接头坑、支墩、支座等土方,按该部分土方总量的2.5%计算。 六、在充分发挥机械作用的情况下,对机械不能施工,需人工辅助开挖的部分(如死角、沟底预留厚度、修整边坡等)可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0: 土方工程量(m3)≤1万≤5万≤10万≤50万≤100万>100万

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分享分享是一种美德关闭 梁凤月17:22分享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 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 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外露面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9.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

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10.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1.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行计算。 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m3计算。 2.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m3计算。 3.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三、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构筑物工程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一和二的有关规定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项目。 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塔身、贮仓等,均按砼体积以m3计算。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模板按砼体积以m3计算。 4.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四、混凝土模板项目工程量计算举例 1、如图所示,求100块预应力钢筋砼空心板模板工程量。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2)

附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一、通用部分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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