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及其建设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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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饮用水安全保障标准体系现状问题及建议

我国饮用水安全保障标准体系现状问题及建议

饮用水安全保障现行标准体系有管理部门多、标准数量多、覆盖较全面、工程建设标准自成体系等特点,对保障工作的实施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现行体系存在标准标龄长、修订不及时,内容交叉、矛盾、不协调,与国际标准对接不足等问题,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支撑在“四新”应用、风险控制、服务管理和涉水产品的质量把控等方面存在不足。

体系优化和发展,应加强标准协调、减少标准缺失、加强标准的国际联通和标准国际化。

0 引言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

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

饮用水安全保障标准体系是一定范围内饮用水安全保障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是相关标准的集合体。

标准体系的合理构建,将在统筹规划标准项目设立,避免标准项目重复矛盾,实现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全面有效覆盖等方面发挥作用。

1 体系现状饮用水安全保障标准体系范围的确定遵循全面性原则:覆盖饮用水安全供应的全流程,从源头到龙头;覆盖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全方位,包括工程建设、设施运行、设备材料、量值标准、相关药剂、检测评估等。

考虑到2018年1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对各层级标准的定位,饮用水安全保障标准的梳理范围限制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现状饮用水安全保障标准共230项,其中国家标准84项,行业标准146项,现状标准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标准代码数量及主管部门情况见表1和表2。

图1 饮用水安全保障现状标准体系框架表1 饮用水安全保障现状标准代码表2 饮用水安全保障现状标准主管部门2 体系特点2.1 标准主管部门多标准主管部门多是现行标准管理的一个主要特点。

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本身涉及的行政管理部门较多,相应标准的主管部门也有12个,这受限于国家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国家标准管理体制。

从各主管部门对标准的组织管理来看,标准更贴合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实际需要;从标准体系的统筹协调来看,各主管部门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职责的相关性,必然会引起标准适用范围的交叉、标准内容的重复和不协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制订与实施要点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制订与实施要点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制订与实施要点一、背景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存和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因此,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对于国家和个人都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制订并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二、制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必要性1.饮用水源的污染程度不断加剧,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水源地受到的压力明显增加。

2.受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自然水源水质波动较大,需要建立统一的卫生标准。

3.研究表明,不合格的饮用水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标准来规范。

三、制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程序1.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征集各方意见,形成初步草案。

2.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3.在相关机构和部门内部进行多次讨论和修改,最终确定正式版本。

4.公布并推广《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1.饮用水源水和净水装置要求:明确了饮用水源水的来源和处理要求,以及净水装置的选择和维护。

2.饮用水水质参数标准:规定了重金属、微生物、有机物等重要水质参数的标准。

3.饮用水卫生监测和评估:提出了饮用水卫生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和频次。

4.紧急事件处理和危机管理:制定了饮用水质突发事件处理和应急预案。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实施要点1.政府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确保标准得以落实。

2.饮用水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3.公众要提高水资源保护意识,主动监督和参与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4.加强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总结《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制订和实施是保障公众健康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方合作,全面落实标准,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清洁、安全和可靠的生活饮用水,推动社会各界共同构建健康环境和美好生活。

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建议

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建议

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建议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饮用水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我国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水源污染、水处理不到位、水质检测不规范等。

为了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以下是我对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一些建议:首先,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制度。

政府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并对监督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监督水平。

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水源保护的投入,建立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涵养区和保护区进行生产活动,加强水源保护意识。

其次,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监督。

政府应加大对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并且加强对水处理设施的巡查和监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此外,政府还应规范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关键环节进行抽检和质量监控,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三,加强对生活饮用水供应企业的监督。

政府应加大对生活饮用水供应企业的监督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对劣质水源和处理设施进行关停整治,提高供水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质安全。

第四,加强对生活饮用水质量的监测和评估。

政府应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质量监测系统,密切关注水质的波动和变化,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提高公众对水质安全的知晓率。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水质检测机构的监管,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加强对农村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

农村地区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扶持力度,推动农村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

例如,政府可以开展水源治理和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强水质监测和水质评估工作,并对农村地区的饮水工程进行维护和管理。

最后,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的宣传。

政府应加强对公众的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学校和社区的水质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和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现状及完善建议

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现状及完善建议

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现状及完善建议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水源安不安全直接影响到了人民的健康。

假如用水水源产生问题,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从而导致公众的恐慌,进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国家与政府始终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特别重视。

我国《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的文件都发布很多次了,其目的是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起支持的作用。

地方政府也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建立起了适合在各地推行的《饮用水水源管理条例》。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

标签: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完善建议引言:在地球的所有自然资源中,最关键的资源就是水,生命的发展与水紧密联系,人类与动植物的生存也与水密不可分。

我国水资源特别丰富,可是因为工业化进程的逐步发展,污水的大量排放,造成了水污染现象不断加重,对人們的生存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供水企业务必加强对水源保护的意识,进一步分析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的制度,以此来促进企业的发展,符合企业经济效益的需求,确保人们生活必要条件的需要。

1、当前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概述通过对有关资料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现阶段,我国水资源总量较多,但是因为我国人口数量众多,如此一来,造成了人均水资源较少。

所以,我国水资源还是比较紧张的,这只是我国饮用水水源的主要特点之一,另一个特点是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匀,南方的水资源比较丰富,而北方的水资源就比较缺失,特别是西北地区。

除此之外,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工业的快速发展,造成了工业废水排放量的逐步增多,导致了水污染加重。

最近几年以来,时常能够见到有关饮用水水源污染的事情出现,这类问题的产生,并没有获得及时的解决。

所以,怎样解决饮用水水源污染是目前政府与社会大众最重视的问题。

有资料表明,我国一大半的城市都存在缺水的现象,更严重的情况是,这些城市中部分城市严重缺水。

另外,我国城市水污染现象比较严重,人们所饮用的水都是被污染的水源,针对这种情况,供水企业应该充分了解水源保护的重要意义。

提高水质安全的建议

提高水质安全的建议

提高水质安全的建议随着人们对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水质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保障水源的质量和安全对于人们的生活和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些提高水质安全的建议,以确保人们饮用水的健康与安全。

1. 加强水源地的保护水源地的保护对于提高水质安全至关重要。

政府应该加强水源地的管理和监测,制定相关的保护政策和法规。

同时,宣传教育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源地保护行动,增强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

2. 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的水质监测体系是提高水质安全的关键。

政府应该加强监测设备的投入,提升监测技术的水平。

同时,建立全面的水质监测网络,实时监测水质指标,及时发现并解决水质问题。

公众也可以通过水质监测报告了解当地水质情况,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 加强水处理工艺水处理工艺是确保饮用水安全的重要环节。

政府和水处理企业应该加强对水处理工艺的研究和改进,不断提高水质处理技术的水平。

同时,严格执行水质处理标准,确保水处理过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4. 推广家庭自来水净化设备家庭自来水净化设备是提高家庭饮水安全的有效手段。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推广家庭自来水净化设备的使用。

此外,加强对市场上自来水净化设备的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强化饮用水卫生管理饮用水卫生管理是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环节。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体系,规范饮用水生产、供应和销售的过程。

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处理厂和供水管网的监管,严禁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

6. 提倡健康饮水习惯健康饮水习惯对于提高水质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众应提倡合理饮水,养成良好的饮水习惯。

尽量选择过滤水或瓶装水作为饮用水,少饮含糖饮料和碳酸饮料,减少对身体健康的不利影响。

总结: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加强水处理工艺、推广家庭自来水净化设备、强化饮用水卫生管理以及提倡健康饮水习惯是提高水质安全的重要方面。

保证饮水水质的有力措施

保证饮水水质的有力措施

保证饮水水质的有力措施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之一就是饮用水的质量。

为了保证饮用水的安全,政府和社会各界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第一步:加强水源保护水源保护是保障用水质量的首要环节。

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水库、河道等自然水源区域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

同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水资源的认识和保护意识,违规排放、乱倒垃圾等行为的发生率得以降低。

第二步:全面推进饮用水水质达标为了保障公众饮用水的质量,政府加强思想引导,宣传提高自来水水质。

在水处理方面,各地加强水厂设施建设和对治理污染企业的关闭等措施,加强水质监控,严把饮用水水质关。

此外,医疗机构和环保组织等机构也对饮用水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处理。

第三步:制定水质标准制定水质标准是为了保证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并且让公众及时了解到自来水水质情况。

国家卫生部门发布相关监控结果,并公布达标情况,方便公众查看水质指标是否达标。

此外,水厂也建立相关检测方法来检测自来水的水质情况,确保水质稳定和持续达标。

第四步:加强公众监督人民群众是自来水消费的主体,加强公众监督成为重要措施之一。

政府部门通过建立各项举报人制度、设立抽检热线等机制,方便公众及时地举报违规断水、断电以及水质不达标等情况。

同时,公众也积极参与,购买合格识别的水质检测水盒进行饮用水检测,建议政府组织专业机构定期对这些水质检测数据进行盲检。

综上所述,水源保护、全面推进水质达标、制定水质标准以及加强公众监督,这些措施有效地确保了公众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

在今后的实践中,也需要不断优化政策法规,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监测控制能力等多方面实施,更好地保障公众生活质量。

关于生活饮用水质安全及检验的要求关于小区饮用水质安全建议

关于生活饮用水质安全及检验的要求关于小区饮用水质安全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住宅楼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小区饮用水的质量安全对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尤其需要关注小区饮用水质安全并制定相应的检验要求。

本文将对生活饮用水质安全的要求以及关于小区饮用水质安全的建议进行探讨。

生活饮用水质安全是指水源和供水管网的水质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水质标准,可以安全直接饮用。

为了保障水质安全,对小区饮用水的检验要求应当严格执行,并建立规范的检测体系。

以下是对生活饮用水质安全的一些基本要求:首先,小区饮用水的水源应当经过合理的选取和管理。

水源的选取要求水质达标、安全可靠,尽量选择优质地下水或者经过专业处理的水源。

同时,需要加强水源的保护,防止水源地受到污染。

其次,小区饮用水供应系统应当有专业、规范的设备和管理,以确保水质安全。

供水管网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对管网和配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此外,应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对水源和供水系统进行全面监测和检测。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对于小区饮用水的检验要求,应全面、细致地考虑水质指标。

常规指标包括PH值、浊度、余氯含量等,也包括一些对人体健康有潜在危害的指标,如重金属、有机物等。

对于每个指标,应明确其合理范围,一旦超出则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水质安全。

此外,应注重小区居民对于饮用水质的了解和参与。

小区管理方应加强宣传,向居民普及饮用水质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水质意识。

同时,可以建立居民投诉和反馈机制,每个居民都可以随时反映饮用水质量问题,供应方应及时处理和反馈。

关于小区饮用水质安全的建议如下:首先,小区管理方应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管。

与供水企业签订监管合同,明确其责任和义务。

定期检查供水企业的供水质量,对不合格的供水企业要及时处理,确保小区居民的饮用水质量。

其次,建立小区内部的水质监测机制。

每个小区都应有专人负责监测水质,并定期向居民公示监测结果。

关于加强县城居民饮用水品质的建议

关于改善县城居民饮用水质量的建议
生活饮用水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

现在群众普遍反映饮用的自来水质量差,外观浑浊,有时还有特殊的气味。

现在部分居民已自行安装了净水器,有的饮用桶装纯净水。

这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不仅增加了居民的经济负担,也给生活带来了不便。

建议有关部门对水的质量要严格管理,加大监管的力度,改善饮用水,让百姓喝上放心水,关心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加强对水源水质的检测。

严格控制污染源,禁止源头污染。

二、加强对自来水处理程序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饮用水标准,定期进行饮用水的检测。

三、一旦检测出饮用水不合格,要坚决予以处罚。

四、目前居民对桶装饮用水的需求量很大,而市场上桶装饮用水品种繁多,价格不等。

对此,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对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定期公布检测结果。

对不合格者,给予严厉查处和曝光。

中国饮用水安全保障标准体系现状、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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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现状及建议

第 23 卷 第 20 期 2007 年 10 月
中 国 给 水排 水
CH I NA W ATER & WA STEWAT ER
V o.l 23 No. 20 O ct . 2007
规范与标准
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现状及建议
侯 俊 ,
1 , 2

超 ,1 ,2吉源自梁2(1 . 河海大学 浅水湖泊综合治理与资源开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江苏 南京 210098 ; 2. 河海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8) 摘 要: 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是评价和保护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 , 指出了我国饮用
表 1 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相关标准 Corre lative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 ater sources in Ch ina 标准类别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发布部门 强制性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 2002 年 4 月 28 日 2002 年 6 月 1 日 国家标准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推荐性 1993 年 12 月 3 日 1994 年 10 月 1 日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1993 年 8 月 2 日 1994 年 1 月 1 日 地质矿产部和 国家技术监督局 建设部 国家标准委和 卫生部 建设部 水源水质指标数量 基本项目为 29 项 , 特定项目为 80 项 39 项 34 项 同 G B 3838 C J 3020 同 G B 3838 C J 3020
[ 2]
1 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现状 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是 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 3838 2002) 和 地下水质量 标准 ( GB /T 14848 93 )。 生 活 饮用 水 卫生 标 准 ( GB 5749 2006) 和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 C J/ T 206 2005) 也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应符合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和 地下水质量标准 的要 求。建设部曾于 1993年发布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 标准 ( CJ 3020 93), 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作了 专门规定 , 是迄今为止我国唯一一部专门针对水源 的专业水质标准, 但由于久未修订无法满足新的饮 用水水质标准 , 因此实际上已经不再被采用。我国 历年制定的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相关标准情况如表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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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及其建设的几点建议崔玉川1刘振江2刘婷3(1.太原理工大学,太原030024;2.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太原030001;太原市自来水公司,太原030009)摘要:本文回顾了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历史,列举了我国四次“国标”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内容变化,分析了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差距,对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水质国家标准建议Some Proposals about National Standard of Drinking Water QualityY uchuan CUI1, Zhenjiang LIU2, Ting LIU3(1. Tai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Taiyuan 030024; 2. Shanxi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Design Institute, Taiyuan 030024; 3. Water Supply Company of Taiyuan City)Abstract: This paper reviews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Standard of Drinking Water Quality and enumerates the four revisions of the Standard respectively, analyses its status in quo, deficiency and differences from some related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ccordingly, it proposes several proposals about the Standard and its revisions.Key Words: water quality, National Standard, proposals饮用水水质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确保饮用水水质的安全和卫生是预防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所必须。

饮用水水质已经成为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人们的饮水问题,国家主席胡锦涛曾专门批示指出:“饮用水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必须高度重视”。

饮用水水质标准是规范饮用水卫生和安全的技术法规,它在保证集中式可靠供水方面尤显重要。

1.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回顾我国的城市自来水事业,自1857年洋商格罗姆等人在上海开设供水公司,在杨树浦建成小型自来水厂,和1879年满清政府在旅顺口修建了龙眼泉地下水源供水设施,至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

但真正得到巨大发展的,还是1949年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至今的这段时期。

我国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演进的(见表1)。

在20世纪初期,饮用水水质标准主要包括水的外观和预防水致传染病方面的项目;此后开始重视重金属离子的危害;80年代开始侧重于有机污染物的防止;90年代以来更加重视工业废水排放及农药使用的有机物污染,以及消毒副产物和某些致病微生物等方面的危害。

我国不同时期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和规定表1万m3/d)分为四类,并提出了不同的质对2000年的水质目标进行了规划,把自来水公司按供水规模(Qmax量要求:一类水司,Q max>100,同时是直辖市,对外开放城市,重点旅游城市或国家一级企业的水司,水质指标数为89项。

二类水司,50<Q max<100的其他城市,省会城市和国家二级企业的水司,水质指标数为51项。

三、四类水司仍按国标35项。

我国现行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属于国家级标准的即GB5749-85。

该标准是在1985年由卫生部等部门对(TJ20-7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试行)修订后而成的新标准,其水质指标项目共有35项,并一直沿用至今。

以我国这个国标与国际先进饮水水质标准相比,我国的标准存在着指标项目少,限值标准低的差距,尤其对水中溶解性有机物的检测项目更少。

另外,从国家级饮水标准制订颁布的周期上看,我国是十年左右,甚至20年,而发达国家是3~5年就要修订一次。

例如,据统计美国大约每三年水质指标中约增加25个左右的参数。

2.四次颁发“国标”的内容变化《自来水水质暂行标准》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管理生活饮用水的技术法规,其监控的水质指标共15项:透明度、色度、臭和味、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剩余氯、总硬度、氟化物、铅、砷、铜、锌、酚、总铁、pH值。

先由卫生部发布,于1955年5月首先在京、津、沪等12个城市试行。

而后经国家建设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审查批准,此“饮用水水质标准”于1956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1959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由建筑工程部和卫生部批准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

其中水质的监测指标由原来的15项增加到17项。

即去掉了透明度,增加了浑浊度、大肠菌值、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的水生生物及令人嫌恶的物质的规定。

1976年12月1日起试行由国家建设委员会和卫生部批准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TJ20-76)(试行)。

其水质检验指标又由原17项增至23项,即去掉1项(大肠菌值),新增的7项指标为: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氰化物、硒、汞、镉和铬(六价)。

遗憾的是此“试行”标准,竟一直试行了九年,终未见有正本标准出台。

1985年由卫生部批准并发布,自198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使水质检验指标由原来的23项增至35项。

所增加的12项指标为: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银、硝酸盐、氯仿、四氯化碳、苯并(a)芘、滴滴涕、六六六、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

首次列入了与人体健康有关的有机化合物标准限值和放射性指标的参考水平。

同时,为了标准的规范实施,还颁发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85)。

目前,《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仍是我国的现行标准,作为饮用水水质的国标,它已持续延用了20多年。

显然,这个国标已远远不能适应当今的水环境状况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

虽然在2001年和2005年,卫生部和建设部已分别发布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但从规格上说,它们均属于行业标准。

从去年9月至今年7月,报刊媒体不断披露:我国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于近日公布执行。

但不知何故,现在仍未见有颁布。

人们正以急切的心情在期盼着新的国标《饮用水水质标准》的颁布实施。

3.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差距和问题新中国建立至今已57年时间,期间我国共制定颁布过4个国家级‘饮用水水质标准’。

前以述及,我国的这种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指标项目(尤其有机物检测项目)和限值标准上都有不小差距,特别是在标准制定颁布的周期上,我国的差距就更大。

例如,我国第一个饮用水标准(1956年12月)和第二个(1959年11月)的时间间隔为三年;而第二个与第三个(1976年12月)的间隔为17年;第三个与第四个(1986年1月)的间隔为9年,这第四个标准一直使用至今已有20年时间了,显然它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

以上情况说明,我国在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制定、修订和颁布上,还没有步入法制化轨道。

这项工作可能还没有落实到部门,还没有明确的要求,还没有建立起常设机构和组织起来的专门人员来具体开展这项关系到全民健康的工作。

因此,使人们感到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有关工作,开展得不够全面、系统、及时和规范,致使我国在21世纪的今天还在延用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老标准。

另外,现行标准除pH值外,其它指标仅规定上限值,而没有规定下限,这显然不够科学。

例如,氟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饮用水中的含量过高或过低都对人体健康不利,标准中不规定其下限值不利于预防龋齿。

又如,饮用水的硬度不是越低越好,硬度过低的水会加大人们患心血管病的机率,因此应在饮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硬度的下限值。

中国地域十分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差别很大,某些水质指标全国采用一个标准值很难适应各地的实际情况。

例如,人体氟的摄入有食物、饮水、空气等多种途径,食物和空气中的氟含量较高时饮用水氟含量应低一些,相反则饮用水氟含量应高一些。

全国执行一个饮用水氟含量标准,在某些地区就可能会出现矛盾的现象:一方面花很多资金进行饮用水除氟处理,另一方面再多花钱使用加氟的牙膏。

4.‘饮用水水质标准’建设的几点建议4.1 工作应法制化规范化饮用水水质标准是安全饮用水的法规,是原水加工成自来水的目标,不仅关系到人们的生活、生命和健康,也影响着有关工程技术的经济投入,它是一项长期和永久性重要工作。

所以应将其制定、修订、颁布、实施和监督等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首先应落实到部门、单位、机构和人员,并明确任务,提出要求,有序进行。

鉴于水源污染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以及饮用水水质标准的重要性和科学性,建议设立专门研究机构,对饮用水水质标准进行长期系统地、动态地、及时地、科学地全面研究,为及时修订饮用水水质标准提供基础性依据。

4.2 标准层次可多元化我国是一个疆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各地的经济状况、文化基础、生活饮食习惯以及水源条件等各不相同。

为适应不同情况,可实行以国家标准为基础的多层次饮用水水质标准,即可以有行业标准(例如《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等),不同城市和地区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饮用水水质地方标准,企业还可以有自己的企业标准,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首先应符合“国标”的基本要求,项目可适当增加,限值可更加严格。

4.3 修订周期的限定性与灵活性对饮用水水质标准的修订颁布周期,可采用在阶段性定期修订颁布的基础上(例如5年应大修订一次),根据需要和可能及时提出单项或局部修改补充的要求,以确保其及时性、实用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4.4 项目应增加限值要科学适时地增加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质项目,并提高其限值的要求。

例如,可用悬浮物指标替代肉眼可见物指标,使其限值具有科学的量化概念;病源微生物参数应能复盖通过饮水传染疾病的各种微生物因子,建议增加寄生虫检测项目;替代化学成分的水质项目,应能反映所替代成分间的拮抗作用和协同作用。

另外,对于嗅味的检验方法应科学,限值应量化。

4.5 逐步迈向更高标准21世纪的今天,世界已进入网络信息时代,我国也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因此,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性质应从安全性开始向健康性逐步过度和转移,对其中重要的水质参数,应尽量按水中成分直接对人类健康的影响来制定其浓度阈值。

例如,硬度可定出一个数值范围,而不是只有上限没有下限,等等。

4.6 其它我国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一直沿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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