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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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迁坟范围:xx水库东岸,xx小区以西,水库进水闸以南,

长副坝以北(湖光北街西口以北)内的全部坟墓。

二、迁坟时间:自20xx年1月31日起至3月31日17:00点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

三、迁坟地点:其他自选墓地。

四、补偿手续:被迁移坟墓由xx区南水北调拆迁办负责签订补

偿协议并给予补偿。

补偿手续办理地点:xx区北大街57号,xx区水务局南水北调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96823xx

特此公告。

北京市xx引水管理处

北京市xx拆迁办

年1月15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3—62203xx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4日

因xx北路项目建设需要,将对规划红线内所有土地进行征用,

并对所有坟墓、地上物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征地及迁移范围:科院北路老港、岑兜段

2.放样时间:20xx年11月8日下午

3.耕地、地上物确认时间:20xx年11月8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确认地点:地块现场确认

5.迁坟登记时间:20xx年11月8日至15日

6.统一迁坟时间:20xx年11月15日-20日

7.迁往地点:

8.补偿标准:凶葬坟墓迁移补偿1000元/座;吉葬坟墓迁移850元/座;两个合葬迁移加100元(950元/座)

9.自公告之日起,请坟主亲属分别到老港村部、岑兜村部办理迁坟事宜,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老港村联系人:卓xx138507666xx

岑兜村联系人:洪xx13358586xx

xx镇人民政府

年11月8日

因xx新城重点项目范围内土地征拆需要,需迁移该项目用地贺家村范围内的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阿房一路以南,xx村以东,西沪铁路以北,西化铁路专用线以东范围内的全部坟墓。

三、迁坟期限:自即日起止20xx年5月22日止。

请上述范围内的坟墓的坟主在公告日期内到贺家村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xx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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