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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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类别划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类别划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类别划分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与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与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4年31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4年31日

一、费用项目组成1.建筑工程费:包括土地平整费、基础设施费、主体结构费、装饰装修费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费用。

2.安装工程费:包括电气安装费、通风与空调安装费、给排水安装费等与安装工程相关的费用。

3.设备购置费:包括生产设备费、办公设备费、通讯设备费等与设备购置相关的费用。

4.工程保险费:用于对工程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保险,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和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5.监理费:用于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6.管理费:用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并支付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和办公开支。

7.其他费用:包括开工仪式费、预算编制费、项目设计费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项目是建设工程费用的基本组成部分,具体需要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的不同进行具体的划分和计算。

二、计算规则1.全过程成本控制:全过程成本控制是指从项目的前期筹备阶段到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阶段,全面控制工程的费用,确保工程不超出预算。

2.差异分析法:差异分析法是指通过对实际费用和预算费用进行对比分析,找出产生费用差异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成本控制。

3.先行后算原则:先行后算原则是指在项目的前期阶段,先进行预算与概算计算,对工程的费用进行初步确定,然后在工程的后期阶段进行具体的计算和调整。

4.国家规范和标准:在费用计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规范和标准,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经济合理性原则:在费用计算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的经济合理性进行判断和评估,合理配置工程资金,降低建设成本。

6.合同约定原则:在费用计算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进行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以上就是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介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具体的费用项目和计算规则可能会有所调整和变化。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费用的预算和核算时,应遵循以上原则和规定,确保工程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 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 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一) 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 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 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一) 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一、总说明〔一〕依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运算程序并公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那么。

〔二〕本规那么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样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证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运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治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治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治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那么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那么中工程费用运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运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运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建筑工程费用运算程序〔一〕定额计价的运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运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进行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费用项目构成以及计算方法和规则。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建设工程费用项目主要分为直接费和间接费两部分。

1.直接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设备费:指各类施工设备的购置费、租赁费及其它费用;(2)原材料费:指各类建筑材料的购买费及运输费;(3)施工人工费: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人工费用,包括工人工资、社会保险费、住宿费等;(4)暂列金额:指施工中因尚不能具体确定的费用,以暂列费用方式列入工程造价估算书中,待确定后纳入施工成本;(5)劳务费:指施工过程中因需要外聘劳务人员而产生的费用;(6)专业施工费:指非施工企业自行施工的专业工程所产生的费用,如地基处理、钢结构搭设等。

2.间接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管理费用:指施工管理 team 配备工资、聘任费及办公、印刷、调查、材料管理等费用;(2)设计费用:指工程设计所消耗的费用,包括设计费、监理费等;(3)勘察费用:指工程勘察所消耗的费用,包括勘察费、勘察队配备费等;(4)税金及附加费:指各类税金及附加费用,如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二、建设工程费用的计算规则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规则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税费计算规则在山东省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税费计算根据相关税法、法规进行,按照建设工程规模和性质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和附加费用。

2.造价计算规则建设工程造价计算以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和招投标文件为依据,根据施工项目的指标进行清单计价、综合单价计算或定额计算等方案,并进行审核和验收。

3.成本控制规则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尽量节约费用,避免过度投入和浪费。

4.支付规则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要求进行支付操作,确保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总结: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是合理配置和管理建设工程经费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等必须遵守相关规则和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促进山东省建设工程事业的健康发展。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4版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4版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4版一、项目组成1.直接费用:指直接用于项目施工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等。

(1)人工费:包括工人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动争议解决基金、住房公积金等。

(2)材料费:包括建筑材料、设备材料、机械设备等。

(3)机械使用费:包括机械设备的使用费用。

(4)管理费: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等。

2.间接费用:指项目施工中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设计费、勘察费、工程监理费、质量检测费、安全监测费等。

(1)设计费:包括设计单位的设计费用。

(2)勘察费:包括勘察单位的勘察费用。

(3)工程监理费:包括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费用。

(4)质量检测费:包括质检单位的质量检测费用。

(5)安全监测费:包括安全监测单位的安全监测费用。

(1)税金: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金。

(2)保险费:包括施工保险、工程质量保险等。

(3)审计费:包括对项目进行审计所需的费用。

(5)土地使用费:包括项目使用土地所需支付的费用。

二、计算规则1.费用计算方法: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逐项成本估算法、作业量法或者单位工程成本法进行费用计算。

2.人工费计算:根据项目的人工工作量、工人工资及相关费用进行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劳动争议解决基金、住房公积金等。

3.材料费计算:根据项目需要的材料种类和数量,结合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4.机械使用费计算:根据项目需要的机械设备种类和使用时间,结合市场租赁价格进行计算。

5.管理费计算:根据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数量和工资福利标准进行计算,包括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等。

6.设计费计算: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量和设计标准,结合设计费单价进行计算。

7.勘察费计算:根据勘察单位的勘察工作量和勘察标准,结合勘察费单价进行计算。

8.工程监理费计算:根据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量和监理标准,结合监理费单价进行计算。

9.质量检测费计算:根据质检单位的质量检测工作量和检测标准,结合检测费单价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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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设厅2006年2月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1目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06年2月20日目录一、总说明 (1)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三、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0)四、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4)五、建筑、装饰工程费率表 (16)六、工程类别划分 (18)附件:山东省建设厅鲁建发(2005)2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22)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位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部分:.(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及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内容包括: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4、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5、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砼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8、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及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以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10、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保温、防护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工效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所增加的费用。

12、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指工程施工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和建筑物高度超过20米时,人工、机械降效等所增加的费用。

13、构件运输及安装费:指混凝土、金属构件、门窗等自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吊装点的运输费用;以及混凝土、金属构件的吊装费用。

14、总承包服务费: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二、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缴纳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障金:是指企业按省财政厅、省建设厅鲁财综【2003】25号文件的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障金。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国家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6、安全施工费:是指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必需的各项费用。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金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命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休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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