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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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注:

1、出租房屋具备合法房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的,给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2、出租房屋不具备合法房产权或经营管理权,只具备土地租赁合同及居(村)委会证明的,给予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3、有以下情形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①房屋已做抵押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②属共有产权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③转租房屋应提交原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4、出租屋无论由屋主本人管理还是委托他人管理,直接管理人都必须具备履行综合管理责任的能力。

5、用作出租的房屋必须具备有水、有电、有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的生活设施,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并且出租面积必须达到单独1 人居住不少于5 平方米、2 人以上居住人均不少于3 平方米。

6、复印资料统一使用A4 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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