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如何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产品质量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与方法

产品质量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与方法导言:在现代社会,消费品的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当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纠纷时,了解法律途径和解决方法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分析产品质量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与方法,在此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和指导。
一、法律途径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法规。
根据该法,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消费者可以通过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相关法律机构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帮助。
2. 合同法合同法是处理合同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
当消费者与商家签订购销合同时,双方有义务在合同条款中确立产品质量的标准和责任。
如果产品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法要求商家履行合同,退还货款或赔偿损失。
3. 产品质量法规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外,还有一些关于产品质量以及产品标准的法律法规。
例如,食品安全法、质量技术监督法等,都规定了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监督措施。
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可以依法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解决方法1. 协商解决在出现质量纠纷时,最好的解决方法是通过协商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可以与商家进行积极沟通,阐明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要求。
商家有责任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以尽量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2. 申请仲裁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纠纷,消费者可以申请仲裁。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可以更快速、低成本地解决问题。
消费者可以向当地仲裁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仲裁机构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判决商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提起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可以考虑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委托律师,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据和材料。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判决合理的赔偿金额或其他救济措施。
三、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产品质量纠纷解决的案例分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途径和解决方法:某消费者购买了一款智能手机,但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屏幕出现问题,无法正常触摸。
产品质量法中的法律救济途径

产品质量法中的法律救济途径在产品质量法中,消费者在购买产品遇到质量问题时具有一定的法律救济途径。
这些法律救济途径能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追求公正和合理的赔偿。
本文将对产品质量法中的法律救济途径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申请退货退款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退货退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在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商家退回货款。
这一法律救济途径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获得及时的补偿。
二、要求修理和更换当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在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并且可以通过修理或更换解决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修理和更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如果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向商家要求质量问题的修理或更换。
如果商家没有及时提供修理和更换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
三、索赔消费损失在购买产品后,如果消费者因为商品质量问题而遭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在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后,可以向商家索赔消费损失。
消费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来证明损失的发生和损失的金额,以便获得合理的赔偿。
四、要求公开道歉如果商家因为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和伤害,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公开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商家应当在媒体上或者其他适当方式上进行道歉,向消费者公开承认错误,并表达诚意和歉意。
公开道歉不仅可以恢复消费者受损的声誉,也可以提醒其他消费者注意类似问题的发生。
五、法律诉讼作为一种最后的法律救济途径,如果商家拒绝或者无法提供合理的补偿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可以通过起诉商家的方式来追求公正和合理的赔偿。
法律诉讼通常需要消费者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以便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和判决。
产品质量法中的法律救济途径为消费者提供了保障合法权益的方式,能够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救济途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救济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而产品质量问题则是消费者非常关心的一方面。
当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他们有权利寻求法律救济。
本文将探讨消费者在面对产品质量问题时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首先,消费者可以依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法律救济。
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索赔途径。
该法规定了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
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相关部门会展开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消费者组织和维权机构除了法律途径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加入消费者组织或者寻求维权机构的帮助来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消费者组织通常会提供咨询、投诉和调解等服务,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维权机构则是专门从事消费维权的机构,他们会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投诉代理、调解等服务。
消费者可以通过向维权机构提交申诉材料,寻求相应的帮助。
有时,维权机构还会协助消费者与企业进行调解,以达到和解的目的。
三、诉讼途径如果消费者依法采取了上述途径,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或者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存在争议无法调解,消费者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应当搜集相关证据,比如购物凭证、质量检测报告等,以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消费者也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提供法律意见和代理诉讼。
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并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四、其他法律保护措施除了上述主要法律救济途径外,消费者还可以寻求其他法律保护措施来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比如,一些产品可能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
经济法产品质量的名词解释

经济法产品质量的名词解释在当今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中,产品质量是企业竞争的重要因素之一。
产品质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声誉和市场地位,也与消费者的利益密切相关。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经济法逐渐成为调整和规范产品质量的基本法律框架。
本文将对经济法及其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概念进行解释。
一、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行为的一系列法规和法律原则的总称。
经济法的任务是保护市场的公平、自由和有序,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在产品质量方面,经济法主要通过规范生产、流通和消费行为,确保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消费者的期望。
二、产品质量的定义与特征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特定使用条件下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程度。
产品质量的特征包括可靠性、耐久性、安全性、性能稳定性等。
良好的产品质量不仅能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还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声誉。
三、产品质量不符问题的法律责任当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根据经济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并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消费者还可以寻求法律救济,并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四、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制度为了保障产品质量,经济法规定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和机构。
比如,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和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和检验程序,负责监督和管理产品质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消费者协会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提起公益诉讼等。
五、产品质量与合同法的关系产品质量与合同法密切相关。
在购买产品时,消费者与商家之间会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中包含了产品质量的约定。
如果产品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合同解除或者损失赔偿。
六、产品质量的标准与认证为了规范产品质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标准和认证程序。
产品质量标准是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用途制定的技术规范,旨在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性能稳定性。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争议解决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争议解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意识的提高,产品质量争议的解决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程序。
本文将对产品质量争议解决进行详细探讨。
一、产品质量争议解决的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在第十六章明确规定了产品质量争议解决的相关内容。
该法共有三十七条,包括了消费者的权利、责任和维权途径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了产品质量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
二、协商解决产品质量争议协商解决是解决产品质量争议的首选方式。
当消费者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首先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以寻求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的优点是快速、便捷,可以避免纠纷扩大化。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商家进行沟通。
三、调解解决产品质量争议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消费者可以申请调解。
调解机构是独立的公正机构,可以帮助消费者和企业进行沟通和协商,并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调解解决争议的优点是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达成的解决方案有法律约束力。
消费者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四、仲裁解决产品质量争议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消费者可以申请仲裁。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方式,由独立、公正的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调查和判决。
仲裁的优点是效率高、成本低,适合解决一般的产品质量争议。
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诉讼解决产品质量争议如果仲裁无法解决争议,消费者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诉讼是一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的方式,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争议进行审理和判决。
诉讼解决争议的优点是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法院判决有强制执行力。
消费者需要通过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六、总结与建议产品质量争议解决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消费者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解决争议时,首先可以尝试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渠道

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渠道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符合各项标准和规定的程度以及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是否能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厂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寻求救济。
本文将介绍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渠道,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并维护自身权益。
一、法律责任在我国,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两个方面:厂商责任和消费者责任。
1. 厂商责任(1)合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厂商应当确保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厂商应当承担退货、换货、修理、赔偿等相应的责任。
(2)无过错责任:如果产品存在设计、规划、生产或者营销等环节上的缺陷,即使厂商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仍然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厂商承担赔偿责任。
2. 消费者责任作为消费者,我们在购买产品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责任。
如果消费者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不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造成产品损坏或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需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救济渠道当消费者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以下救济渠道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1. 退货、换货、修理消费者可以通过与销售商或厂商协商,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
在产品质量问题属于合格货物的情况下,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7日内可以选择退货;如果质量问题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可要求换货;如果问题可以修复,消费者可以选择修理。
2. 消费者协会投诉若退货、换货或修理无效或不符合消费者预期,消费者可向属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协会将会根据具体情况介入调查,并协助消费者维权。
3.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可以依法要求厂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总结:对于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应保护自身权益,及时寻求法律责任和救济。
产品质量索赔的法律途径和索赔要点
产品质量索赔的法律途径和索赔要点在购买产品时,我们通常期望能得到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
然而,有时候我们可能发现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享有一定的权利来寻求赔偿。
本文将介绍产品质量索赔的法律途径和相关的索赔要点。
一、法律途径在中国,消费者保护法是产品质量索赔的主要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律,消费者享有以下几种途径来要求赔偿:1. 退货、换货和修理:如果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
一般情况下,质量问题应该在购买后的一定时间内出现,并且不是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引起的。
2. 退款:如果产品无法修理,或修理后仍然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
退款的金额通常包括购买价格、运费和相关费用等。
3. 赔偿:如果购买的产品导致消费者受伤或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确定,并包括医疗费用、修理费用、停工损失等。
二、索赔要点在进行产品质量索赔时,以下几个要点需要特别注意:1. 保留证据:在索赔之前,消费者应尽量保存相关证据,如购买发票、产品照片、质量问题的描述等。
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索赔过程中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2. 注意索赔时效: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索赔时效一般为三包期限(即消费者投诉之日起计算的七天至一年),但具体时效可能因产品类型和消费者权益受影响而有所不同。
消费者应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确定适用的时效。
3.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消费者在与商家的协商中未能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他们将根据具体情况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并协助消费者进行索赔。
4. 维护权益的方式:除了通过法律途径来索赔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参与集体诉讼等。
总结:产品质量索赔的法律途径和索赔要点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工具。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掌握正确的索赔要点,将有助于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更加有信心。
经济法之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之产品质量法一、概述产品质量法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法律,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
该法律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管的相关要求和措施,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产品质量法是以以下基本原则为指导的:1.保护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符合标准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依法监管:产品质量法强调依法监管的原则,要求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完善市场机制:产品质量法鼓励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促进产品质量竞争力的提升。
4.公开透明:产品质量法倡导公开透明的原则,要求企业应向消费者公示产品质量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三、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主要涵盖以下方面的内容:1. 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包括产品的安全性、功能性、可靠性和符合标准等方面。
企业在生产、销售产品时必须保证产品符合这些基本要求。
2. 产品质量监管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管的主体和职责。
相关监督部门需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依法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责任。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问题的维权途径和程序。
3. 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相关标准应当科学合理,能够反映产品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
同时,该法律还鼓励企业自主制定更高的产品质量标准,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
4. 缺陷产品责任产品质量法对缺陷产品的责任进行了规定。
当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损失时,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召回产品等。
5. 产品质量宣传和投诉处理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企业在产品质量宣传中的要求,要求企业向消费者公示真实、准确的产品质量信息,禁止虚假宣传。
同时,该法律还设立了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鼓励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产品质量法,以下是两个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案例一:汽车制造企业质量问题某汽车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部分汽车存在安全隐患。
经济法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产品质量法概述经济法产品质量法是指针对产品质量问题而制定的法律规定。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涉及产品的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
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主要内容经济法产品质量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的质量标准。
生产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生产产品,并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质量标准通常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实施。
这些标准覆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产品要求,确保了产品在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2. 生产者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有责任。
生产者必须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
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修理、更换或退货。
同时,生产者还要为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经济法产品质量法重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退货、换货或赔偿损失。
在购买产品时,消费者还有权要求了解产品的质量特点、使用方法、维修保养等信息。
如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召回或下架。
4.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了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制度。
相关部门可以对生产企业进行质量抽检,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同时,对于生产者和销售者存在的违法行为,还可以采取行政和刑事处罚措施。
重要意义经济法产品质量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1. 保障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保护措施,有效防止了生产者生产低质量产品和销售欺诈行为。
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增强了对市场的信心,促进了消费者的积极参与。
2. 促进产业升级产品质量法要求生产者按照质量标准生产产品,这促进了产业内部的技术升级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优质的产品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从而推动了整个产业的发展。
消费者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维权手段
消费者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维权手段一、引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消费者产品质量问题,例如购买到次品、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消费者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维权手段。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所制定的专门法律,消费者可以依据该法律进行维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保修、退货、换货或者索赔等。
当消费者购买到次品或者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向产品销售者或生产者提出维权要求来解决问题。
三、合同法的适用若消费者与销售者之间存在购销合同关系,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合同法,当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存在缺陷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相应责任,包括退货、换货或赔偿等。
四、产品质量法规的适用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参考相关的产品质量法规进行维权。
我国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都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和监督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按照这些法规进行处理。
例如,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引用《食品安全法》;对于药品质量问题,可以参考《药品管理法》等。
五、消费者协会与仲裁机构若消费者自行维权困难或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和仲裁机构的帮助。
消费者协会可以通过法律援助、调解或者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来维护消费者权益。
仲裁机构则提供独立、公正的仲裁服务,通过仲裁解决消费者与销售者之间的争议。
六、法院起诉在一些严重的消费者产品质量问题中,消费者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
消费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等方式,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赔偿损失或追究责任。
七、维护自身权益的注意事项1. 保留相关证据:当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后,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产品照片、物品残留等,以便维权时提供证据支持。
2. 维权时注意时效性:不同的维权手段有不同的时效性规定,消费者需要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并在规定时限内行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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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如何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如何解决产品质量问题10物流20魏彩蝶在如此现实,更是金钱主义社会,人们似乎都变得淡然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生态度成了大多数人信仰的至理名言。
以至于发生了下面的种种事件!第一个就是我们熟知的三鹿奶粉事件:石家庄三鹿集团是集奶牛饲养、乳品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是中国食品工业百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也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重点支持的企业集团,连续6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
企业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轻工业十佳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中国优秀诚信企业等省以上荣誉称号二百余项。
2007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00.16亿元,同比增长15.3%。
如此庞大,如此具有市场潜力,如此凝聚了无数人心血,如此令人相信的五百强企业,竟然发生了如此让人痛心的“三聚氰胺”事件。
三聚氰胺到底是什么东西呢?三聚氰胺,拉丁名为cyanuramide,分子式是C3H6N6。
又称蜜胺、2,4,6-三氨基-1,3,5-三嗪。
白色单斜棱晶。
三聚氰胺性状为纯白色单斜棱晶体,无味。
熔点345℃(分解),密度1.573克/厘米3(16℃),沸点升华。
略溶于水及乙醇,不溶于醚、苯和四氯化碳。
与盐酸、硫酸、硝酸、乙酸、草酸等都能形成盐。
在中性或微碱性情况下,与甲醛缩合而成各种羟甲基三聚氰胺,但在微酸性中(PH值5.5-6.5)与羟甲基的衍生物进行缩聚反应而生成树脂产物。
遇强酸或强碱水溶液水解,胺基逐步被羟基取代,先生成三聚氰酸二酰胺,进一步水解生成三聚氰酸一酰胺,最后生成三聚氰酸。
三聚氰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中间产品,主要用来制作三聚氰胺树脂,具有优良的耐水性、耐热性、耐电弧性、优良阻燃性。
用途:可用于装饰板的制作,用于氨基塑料、粘合剂、涂料、币纸增强剂、纺织助剂等。
目前三聚氰胺被认为毒性轻微,大鼠口服的半数致死量大于3克/公斤体重。
据1945年的一个实验报道:将大剂量的三聚氰胺饲喂给大鼠、兔和狗后没有观察到明显的中毒现象。
动物长期摄入三聚氰胺会造成生殖、泌尿系统的损害,膀胱、肾部结石,并可进一步诱发膀胱癌。
大量摄入三聚氰胺,会损害人体和动物的生殖、泌尿系统,产生肾、膀胱结石,因此,这种不法行为具有非常大的危害性。
还有关于一滴香的案例:“我们全家就不在街边小摊吃米线。
我劝你也别吃。
那些小贩们说是卖的鸡汤味,你仔细看看那里面有鸡肉吗。
你没感觉那些鸡汤后味有些怪?鸡肉香味也太浓了!”一位自称小波的年轻人给记者爆料道,现在西安的饮食行业,也开始流行用一种叫“一滴香”的食品添加剂作为调味品,其主要成分为乙基麦芽酚、丙二醇、食用香料等,其“不可直接食用”。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但是主要用于工业饮料增香,根据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肯定不能添加到新鲜菜肴中;丙二醇是一种工业上的香精原料,按规定同样不应当添加到菜肴中。
至于食用香料的具体成分是什么,没有说明,无法判断其是否安全。
一般的食品添加剂按照使用量和规定来使用,对人体来说是安全的,但是过量就很危险了。
这种产品只需要一滴,就能让一锅清水变成鲜味十足的鸡肉香味的高汤,并可以根据客人的需要随时调节。
经营过多年小饭馆的小波告诉记者,现在已经有不少路边店在使用这种“明显能提升味道的调料”,其中以米线砂锅店、火锅店及街头面馆使用最为普遍,那种所谓的三鲜、麻辣、香辣味都是靠“一滴香”才产生出诱人香味效果的,以此诱导顾客回头。
“现在一些米线店已经不熬鸡汤,明显靠这种方法勾兑。
如果要像传统的做法那样制作高汤,不但费时、费力,也没有多少利润空间。
”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小波肯定地说,味道跟原汤差不多,比较省原料,通常都是混在香油里使用。
为了能让食客有食欲,首先用食客的嗅觉使其不请自来。
小波承认自己以前在外地夜市卖砂锅,就是用的“一滴香”招揽顾客。
“一滴香所产生的香味是外香。
用一滴兑出的汤水加工米线,在店外就能闻到香味儿!” 小波还透露,自己还在这种加有一滴香的清水里掺入罂粟籽油脂粉末。
许多顾客食用一段时间后就成了赶不走的回头客。
明白自己的错误之后,小波痛下决心关掉了自己的小饭馆。
并将这个多年深埋心底的秘密披露出来。
用小波的话说,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是求得自己良知上的安慰,更是为了普通百姓的身体安全。
《中国质量报》曾报道称,食品专家基本可以断定“一滴香”是通过合成反应及化学品直接调和的方法做出来的,营养作用十分有限,而服用过量化工合成物质对人体危害很大,这些化学合成的添加剂进入体内后,由肝脏进行分解,长期食用更会损伤肝脏,因此,长期过量食用“一滴香”有损健康。
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查询机构也已经表示,“一滴香”属化学工业制品,食用后对人体损害非常大,会损伤肝脏,还能致癌。
《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是国家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可是卫生部并不能全面的监督,就要靠经营者的自觉,但黑心的商人能有几个能做到哪怕一点点的自觉呢?我还听说关于上海的染色馒头事件:染色馒头是通过回收馒头再加上着色剂而做出来的。
2011年4月初,《消费主张》节目指出,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和联华超市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
这些染色馒头的生产日期随便更改,食用过多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有这样一个实例:染色馒头厂家将过期馒头重新回收再利用,所说的再利用,就是把这些回收回来的馒头重新和面加工成新馒头。
在加工车间记者亲眼目睹,这些回收回来的3月22日的馒头被工人从包装袋里取出来,直接倒进了和面机里。
在一台和面机里记者数了一下,一共放进去了20多个回收回来的馒头。
随后,工人把两桶水倒进了和面机,将馒头充分浸泡。
五分钟后,工人又把两袋面粉倒进了和面机,与泡软的馒头一起搅拌了起来。
工人:(一缸能出多少馒头?)一百五十个馒头。
和面机的对面是一台馒头机,把面填进去,在出口就能直接滚出面团了,然后面团被放在一个个铁盘子里,准备进入蒸箱。
在蒸馒头的车间里,地上满是污渍。
十几分钟之后,一个个热气腾腾的馒头就新鲜出炉了。
在馒头的包装车间记者还看到,几个工人正在把刚刚蒸熟的馒头装进塑料袋,每个塑料袋装四个馒头。
在包装馒奴的过程中,工人滬都没有带手套,也没有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圅装完成后,每袋릒头被贴上不同种类的标签,随后,一箱一箱的馒头被发往市场。
《中华人洑共和国ᣟ呁安全法》第二卡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翏营应�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枽,有相应的消毒】曼衣、盥洗、采光、照明、通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蘫、洗涤以及处理废Ⲵ、存垂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他们就没有做到,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而且对于染色剂的用量也是有一定限量的,并不是想用多少就可以用多少的。
不仅仅是这些案例,中国社会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已是数不胜数,比比皆是了。
比如:2010年底的河北“昌黎葡萄酒造假事件”中,当地的假葡萄酒业存在多年,形成了“造假一条龙”,甚至带火了当地的酒精、食品添加剂及制作假冒名牌葡萄酒标签厂家,而当地的监管部门竟“浑然不觉”。
直到被曝光,才开始“迅即”介入……最近炒得很火的“双汇”火腿肠的瘦肉精事件也是,还有被大家称作是“慢性毒药”的植物奶油,等等。
从现实来看,目前我国共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0多万个,人手相对较少,快速和常规检测能力不够完善。
“监管难度大,但这并不能成为监管缺位的‘挡箭牌’!”山东大学社会问题研究专家马广海教授认为,作为百姓食品安全“把关人”,少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得过且过,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这样食品安全事件焉能不发生?大家可以想一想,这些诶新的商家在食品方面就敢如此大胆的造假,那我们就应该可以想象的出,其他产业方面又是怎样的幕后局面,从食品安全这一方面,还可以折射出我们的整个社会隐藏的现象本质。
这样的事件如此频繁地发生,究竟是哪些原因呢?我从这几个方面分析:1.国家的法律不健全,让从事食品加工方面的经营者及人员有缝隙可钻。
2.国家惩处的力度不够,过于轻的处罚对于经营者来说是无关痛痒的,钱对于他们来说本来就是小事,他们有的是钱!3.国家机关腐败现象极其严重,机关人员在前的面前就是奴隶,只要给他们点好处,什么事都好办。
4.大多数经营者素质不高,或者是道德观念不强,在如此现实的社会,他们认为钱就是一切!只要能赚到钱,做什么他们都肯,都无所谓,根本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
根本不把人民的利益、生命安全考虑进来。
5.普通民众缺乏法律观念,不知道应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自己的权利不能好好地利用,甚至自己都不了解。
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食品安全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仍需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针对以上原因,我有以下建议:1.实现全程无缝监管。
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锫说,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2.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
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黄锫建议将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和问责的重点。
这也就监管的“不作为”或者说“无作为”。
3.强化信息收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
专家建议,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4.提高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观念,进行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甚至是提高他们的全面素质。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