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定义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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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类 (一)分类标准: 1、两个角度: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 2、实证法 (1)年龄 (2)医学 (二)种类 1、完全行为能力人: (1)18周岁以上且非精神病人。间接性精神病 人在精神正常时。
• (2)16至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 活来源的人(民法通则第11条),指能够以自己 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 平的情形。 • 2、限制行为能力人 • (1)10周岁到18周岁之间的人,但不包括上 述1(2)情形。 •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即: 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行 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 其行为后果的人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I: 定义和效力
第一节
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
• 一、法律行为的定义 • (一)指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 素,当事人欲借此引起权利创设、变更或 消灭的法律后果,法律根据该意思表示的 内容或“指向”承认发生该后果的行为。 • 1、当事人的意思决定法律后果 • (3)特定效果意思(效果意思) • 它指行为人的意思中所包含的、能够发生 特定具体之法律效果的意思。特定效果意 思往往决定了法律行为的具体内容,并通 过与后者联系起来加以理解。 • 例:甲打算以5000元购买乙的摩托车, 并想在10号拿到它。他便把这个意思告知 了乙。
• (4)意思与动机不同 (规范与事实之区别) • 在心理学上,动机一般被界定为促使某人 从事某种活动的源头、原因或“激励”因 素。 • 2、表示 • (1)“意思”与“表示”的关系 • A “意思”中包含着“表示”的具体内容 (主要是效果意思部分),而“表示”则 是意思的“外部表达”。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瑕疵情形与法 律调整
《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学习

《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学习导读:本文是关于《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学习,希望能帮助到您!《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学习文 | 唐正洪《民法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民法中的法律效力

民法中的法律效力一、引言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或关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权利义务。
在民法体系中,法律效力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一项重要原则。
本文将从合同、法律行为和法律文件等方面探讨民法中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是民法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形式。
依照民法的规定,当合同成立并符合法定条件时,即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权利义务的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首先体现在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产生。
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合同的强制执行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合同解除、要求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措施来追究责任,甚至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受损方的权益。
这体现了合同法律效力的保障和强制性。
3. 合同的不可撤销性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合同是不可撤销的。
例如,法律明确规定的债权、债务和婚姻关系等,一旦成立,即具有不可逆转的法律效力。
这种不可撤销性的规定,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三、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除了合同,法律行为也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效力的体现形式。
法律行为包括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行为,例如遗嘱、赠与等。
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和法律效力:1. 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一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合法有效的遗嘱能够确立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法律行为的无效和可撤销性尽管法律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无效或可撤销。
例如,受遗赠人在遗嘱被撤销或无效后,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文件的法律效力法律文件是一种由法律规定或法定机构制定的文件形式,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
例如,政府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是对公民、法人和组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其法律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文件的公示法律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公示,以使公众知晓和遵守。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定义有什么规定具有民事⾏为能⼒的⼈,可以独⽴实施民事⾏为。
限制民事⾏为能⼒的⼈实施民事⾏为时,要经监护⼈的追认,该民事⾏为才具有法律效⼒的,那么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定义有哪些规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定义有什么规定民事法律⾏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为。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三⼗三条【民事法律⾏为的定义】民事法律⾏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为。
第⼀百三⼗四条【民事法律⾏为的成⽴】民事法律⾏为可以基于双⽅或者多⽅的意思表⽰⼀致成⽴,也可以基于单⽅的意思表⽰成⽴。
法⼈、⾮法⼈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为成⽴。
第⼀百三⼗五条【民事法律⾏为的形式】民事法律⾏为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约定采⽤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特定形式。
⼆、民事⾏为和民事法律⾏为的区别两者虽然都是⾏为⼈基于主观上的⽬的,借助于⼀定的客观条件实施的产⽣⼀定法律后果的⾏为,但它们有以下两个区别:1、⼆者性质不同。
民事法律⾏为是⾏为⼈的合法⾏为,这种合法⾏为的⽬的在于设⽴、变更、终⽌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为包括有效的民事⾏为和⽆效的民事⾏为,合法的民事⾏为和⾮法的民事⾏为。
2、法律后果不⼀样。
⾏为⼈实施民事法律⾏为可以产⽣预期的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为是合法⾏为,受法律的保护。
民事⾏为有合法与⾮法、有效与⽆效之分。
对于⾮法的或⽆效的民事⾏为,从⾏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不受法律保护。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为。
实施民事法律⾏为的形式包括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与有效分析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与有效分析摘要:对于民法典来说,其制定及执行是中国法制建设过程当中的重点事项,社会所有人群都会比较重视。
也就是因民法律行为是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正基于此原因,本文重点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进行了介绍,并同时剖析了民法典中设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意义,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生效以及有效行了细致的分析。
关键词: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生效;有效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来说,各个专家学者对其定义也会产生了不同的理解。
在《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有一些专家学者会认为,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就是指自然人以及法人会基于意思表达,进而对民事权利以及民事义务进行设立、变更、终止的行为。
而在实施了《民法通则》之后,有不少专家学者也会指出,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就是指公民与法人双方之间就民事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关系而进行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合法活动。
二、《民法典》中设立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尽管说在对民法典总则进行制定的过程当中,有关专家与学者会对于法律行为制度的具体规范持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是多数人会比较认可。
但根据《民法通则》中对法律行为作出的规范来分析,经实践证明,法律行为规定的确立能够对法律的适用范围发挥必要的影响,所以它就必须进一步加以保留。
(一)完善《民法典》针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法律,主要是为了对以意思表达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作出较为统一的规范,以保证法律过程更加简洁,从而避免了法律过程复杂的问题。
在相关实务中,法律部门也会将关于法律行为的有关条款,作为判决依据。
也正因此,这一法律被大家所认可,建立了约定俗成的规范。
而这样对民事法律进行规定,也就能够使民法典简明扼要,存在着非常重要的使用意义。
(二)整合民法体系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生效的基础对法律事实而言,可以分成二个形式。
一个是行为,另一个是事故。
而在这里面,法律行为主体就是指以主体意思构成存在着法律效力的对外关系,从而构成了法律事实的法律行为,并且可以被划分为三类,依次是法律行为、侵权行为和狭义的法律行为。
法律基本知识民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

法律基本知识民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民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在法律领域中,民法是非常重要的一门法律学科。
它主要规定了公民和其他主体(如法人、非法人组织等)之间的民事关系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是民法中的核心概念,本文将探讨民事权利的定义、分类以及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等相关内容。
一、民事权利的定义及分类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条件下享有的主体权利。
在民法中,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人格权利三个方面。
1. 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个体享有自身完整和健康的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例如,人们有权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要求他人不侵犯自己的姓名和肖像权。
2. 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个体享有或处分财产的权利。
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
例如,个人有权享有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财产进行合法的支配和处分。
3. 人格权利:人格权利是指个体在社会生活中保护个人尊严、自由和自主的权利。
它主要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婚姻权、知情权等。
例如,人们有权保护自己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拘禁和侵犯。
二、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依法创设、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意思表示。
一个完整的法律行为应包括主体、客体、表意、意思表示形式和法律目的等要素。
1. 主体:法律行为中的主体是指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主体。
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例如,一个个人可以通过买卖合同的方式购买房屋,这个个人就是该法律行为中的主体。
2. 客体:法律行为中的客体是指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对象。
客体可以是财产或其它具体权益。
例如,合同中的交易商品、服务等就是法律行为中的客体。
3. 表意:表意是法律行为中主体表达一定的意思,即意思表示。
这需要主体的真实意思与其表达的一致。
例如,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应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条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过程。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后果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本文将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生效范围、生效时间以及生效后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1. 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 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 主体资格: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 对象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应当合法,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5. 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定形式,如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公证等形式。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范围1. 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合同权利义务、财产权益等。
2. 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履行合同、支付赔偿金等。
3. 诉讼时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期限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1. 意思表示完成时:对于意思表示行为,如口头承诺、书面签字等,自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
2. 法律规定的时间:对于法律规定的时间,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自该期限届满时生效。
3. 实际履行时:对于实际履行行为,如交付货物、支付货款等,自实际履行时生效。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后果1. 权利义务关系确立: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合同权利义务、财产权益等。
2. 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 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三、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双方法律行为”的进一步区分 有偿法律行为: 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法律行为。 无偿法律行为: 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无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法律行为。
四、双务法律行为、单务法律行为
“双方法律行为”的进一步区分 双务法律行为: 当事人双方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单务法律行为: 当事人一方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5、在法定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不得再行撤销
6、法定期间: 1年——自行为成立之日起(《民法通则》), 或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合同法》)。
(三)效力待定
1、因“权利”不足所致
2、行为成立时,其效力悬而未决
3、行为人之外的特定第三人决定“追认”或者“拒绝”
4、若其追认,行为自始有效
5、若其拒绝,行为自始无效
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比较:
可撤销民事行为 成为成立时的效力状况 撤销权/决定权人 行为的最终效力 有效 行为人 撤销:自始无效 不撤销:始终有效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效力悬而未决 行为人之外的特定第三 人 追认:自始有效 拒绝:自始无效
五、民事行为的最终效力状况
1、事实判断 民事行为 B、不成立 2、价值判断 A、成立 B、效力瑕疵 A、有效 B、不生效 3、效力约束 A、生效
a、确定无效
b、可撤销 拒绝:行为无效 追认:行为有效 c、效力待定 撤 销:行为无效 未撤销:行为有效
民事行为的最终效力状况的结论:
1、民事行为的有效:
A、有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权未行使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追认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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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2.意思表示不自由: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3.行为违法: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2)伪装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违反法律、公共利益
1.欺诈、胁迫、趁人之危(不损害国家利益)
2.重大误解:双方均为意识到的错误认识(过失)
受害人可行使撤销权、变更权(1年内)
1.权利人追认后溯及开始有效
2.相对人催告权利人在1个月内追认(无表示为拒绝)
3.善意相对人在权利人追认前明示撤销
3.显失公平:有偿行为,受害人急迫、轻率、无经验
1.无权处分
2.无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债务承担
4.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效力
自始、确定、当然无效
无须主张或诉讼
撤销前有效
以诉撤销(1年内)
溯及开始无效
效力不确定
效果
1.无须继续履行
2.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3.追缴国家财产
4.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
5.仲裁条款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
1.有意思表示
2.标的确定且+可能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
意定条件:附条件、附期限
法定条件:
1.有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法:标的内容合法+形式合法
无效民事行为
可撤销民事行为
效力示瑕疵
3.行为违法
意思表示瑕疵
外表健全
未经权利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