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系统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系统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系统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62号)、公司《自动化仪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术语及定义解释:

(一)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二)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

(三)机组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

(四)前期管理:是指联锁保护系统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联锁保护系统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

(五)A级联锁保护系统:是指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和重点机

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章,监督检查直属单位执行情况;

(二)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

(三)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

第四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和检查考核;

(二)组织由于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设备停机和装置停工的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条直属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是工艺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工艺联锁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的审批,参与事故调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生产车间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第七条直属单位仪表(电仪)车间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各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

(二)依据《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审批表》、《联锁保护系统工作票》进行增加、摘除、停用、变更作业。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八条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中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审查,依据《石油化工安全仪表设计规范》(SH3018-2003),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

第九条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应参与联锁保护系统的购置,并组织或参与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第十条联锁保护系统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和《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2007)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应组织或参与联锁保护系统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竣工资料要齐全。

第十二条联锁保护系统投用前,使用单位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实施管理

第十三条联锁保护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考核。

第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及变更(包括:联锁程序的变更、设定值的改变、时间整定值的改变等)管理:

(一)必须建立各专业会签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制度,联锁保护系统停用必须报经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论证,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由申请单位办理《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审批表》(见附表1);

(二)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由工艺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生产的厂领导批准,仪表(电仪)车间组织实施;

(三)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由设备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设备的厂领导批准,仪表(电仪)车间组织实施;

(四)生产车间、仪表(电仪)车间、相应管理部门分别保存《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审批表》。

第十五条联锁保护系统临时停用管理:

(一)因工艺或仪表原因联锁保护系统临时停用时,必须由申请单位办理《联锁保护系统工作票》(见附表2),联锁保护系统临时停用要制定安全措施;

(二)经生产车间和仪表(电仪)车间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夜

间或节假日可以由车间值班长代签),由仪表(电仪)车间组织实施;

(三)因以上两种原因临时停运的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在72小时内恢复;

(四)生产车间和仪表(电仪)车间双方作好备案。

第十六条联锁保护回路试验管理:

新建装置或装置大修后联锁保护系统的投用和长期停用的联锁保护系统的恢复,必须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机动、安全、生产车间、仪表(电仪)车间等相关单位逐回路进行检查确认,填写《联锁保护回路试验确认单》(见附表3)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联锁保护系统永久摘除管理:

由于设计原因、工艺生产技术方案变更,经专题会议讨论确认没有必要投用的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办理《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审批表》,并在表中停用理由栏填写“永久摘除”字样,将该联锁保护系统从台帐档案中删除,只做历史性记录。

第十八条在解除联锁保护系统前,必须由生产工艺人员制定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解除联锁作业必须2名以上仪表作业人员确认。故障处理完毕后,在投入联锁保护前,必须经2名以上仪表作业人员核实确认,有保持记忆功能的回路必须进行复位,

经技术人员确认后,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由工艺人员将该回路联锁保护投用。

第十九条联锁保护系统的辅助操作台上/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人员操作。盘后/柜内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第二十条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经直属单位主管部门向仪表(电仪)车间下达任务书和图纸、资料,由仪表(电仪)车间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检测仪表、执行器和附件等,必须有明显的联锁标记。仪表盘、辅助操作台上的紧急停车按钮、开关须设防护罩。

第二十二条联锁保护系统所用检测元件、逻辑单元、执行元件,必须随装置、机组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

第二十三条联锁保护系统的供电系统元器件、一次检测元件、逻辑单元、执行单元仪表等,应按规定的使用周期定期更新。

第五章日常维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的供电、供气按照《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七册(仪表)中第八篇系统维护(SHS 07009—2004)第三、四节的规定进行日常维护。

第二十五条联锁保护系统的故障检出器、执行器和PLC、

DCS、ESD等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七册(仪表)中第二篇检测仪表(SHS 07002—2004)、第四篇执行器(SHS 07005—2004)、第七篇过程控制系统(SHS 07008—2004)、第八篇系统维护(SHS 07009—2004)的规定进行日常维护。

第二十六条联锁保护系统的防爆故障检出器、防爆执行器,按照《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七册(仪表)中第八篇系统维护(SHS 07009—2004)第一节的规定进行日常维护。

第二十七条每天对控制室内联锁保护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点检;每天对现场仪表进行检查,确保检测器、执行器、接线盒、穿线管完好无缺,符合安装规范。

第二十八条联锁保护系统的主机机柜(箱)的滤尘、散热设施,每月至少清扫1次。

第六章检修与资料管理

第二十九条检测器、执行器及附件等按单台仪表检修规程进行检修。检修内容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七册(仪表)中的要求进行。

第三十条联锁保护系统回路校验时,应确认导线绝缘、回路连接线路电压降、负载阻抗、工作电压在允许范围内,确认回路间互不影响、屏蔽线单点接地和信号传递的抗干扰能力是否满

足要求,校准动作值的回差、重复性和输入信号的响应时间,灵敏度保证在规定限内。

第三十一条检查联锁保护系统执行器,必须检查动力中断时,执行器能否最终趋向或保持在确保安全的位置上。检查现场保压汽缸的容量是否满足执行器运行到位,保持器的保持能力、快开(或快关)阀的响应时间、动作速度是否满足要求。

第三十二条按照联锁因果图,检查联锁动作是否正确和第一事故原因识别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逻辑单元主副切换、自动/手动切换开关、联锁切除开关、复位按钮等动作是否正常,检查事故打印机功能。

第三十三条非仪表专业的执行器,除了检查其输出给执行器的信号状态是否正确外,还要协助有关单位对执行器进行联锁功能联校。

第三十四条全面检查联锁继电器的性能,不合格者或超过使用寿命的必须更新。

第三十五条联锁保护系统的检修、更换、调校、联动试验结果,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三十六条直属单位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仪表(电仪)车间、生产车间,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档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一)联锁保护系统原理图、程序图、接线图;

(二)联锁保护系统设定值一览表、时间整定值一览表;

(三)联锁保护系统的有关文字说明;

(四)联锁保护系统组态软件;

(五)联锁保护系统用各类仪表的检修、校验记录等;

(六)《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审批表》、《联锁保护系统工作票》、《联锁保护回路试验确认单》。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对各直属单位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检查考核,执行公司任务、责任、实践考核办法。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自动化仪表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齐鲁分〔2010〕212号)同时废止。

附表1:

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审批表编号:

注:1、编号原则:厂名+装置名+年+“-”+序号,如“烯烃厂裂解装置2009-01”。

2、此表为永久保存。

附表2:

联锁保护系统工作票

编号:

编号原则:厂名+装置名+日期+“-”+序号,如“烯烃厂裂解装置2009—01”

注:《联锁保护系统工作票》一式二份。实施期间一份由作业人员收执,实施完成后,作业人员在二份《联锁保护系统工作票》上签字,由仪表(电仪)车间、工艺车间各保存一份。此表保存期限为5年。

附表3:

联锁保护回路试验确认单

单位: 编号:

第 二 联:仪 表 执 第 一联:工 艺 执 第 三 联:电 气 执

安全联锁系统安装报告

福建省东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环己酮项目 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安装情况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早上好! 公司年产6万t/a环已酮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洋屿石化园区,厂区西南面隔工业区道路为福建方兴化工有限公司,西北面为鸿基沥青厂用地(目前为空地),东北面为水塘,东南面为空地,占地面积116300m2。主要生产装置三套:制氢、环己酮生产和废碱焚烧;配套设施主要有:空气压缩和制氮站、污水处理场、循环水系统、化工储罐区、LNG储罐区、装卸台、碳酸钠仓库、火炬系统等,环已酮生产能力为6万t/a,副产品有:碳酸钠600t/a、轻质油843t/a,x油(重油)3900t/a以及少量固体碱渣。该建项目投资为17822万元人民币。该公司根据需要设置有生产部、安环部、机电仪部、物流部、行政部和财务部等机构,其中生产部下设制氢工段、环已酮生产工段、废碱液焚工段和水处理工段。 公司于2009年9月11日经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泉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09〕025号)审批同意施工建设。2010年4月,项目的土建、设备、电气、公用工程等安装已全部完成,公司联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各工程项目质量进行了验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项目于2010年5月17日通过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专项验收合格。在此基础上,公司组织进行单机试运行、模拟物料联动试运转,对配置的安全装置调试合格,2010年6月经批准投入试生产。试生产过程中,装置设备、配置的安全设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要求。 公司选择我国现有其他环已酮生产厂通用的苯法制取环已酮;苯加氢反应制取环已烷工艺中所用的氢气采用天然气水蒸气转化制氢工艺;环己烷氧化制取环已酮工艺中采用五釜连续无催化空气氧化工艺;环己醇脱氢采用低温脱氢工艺技术;分解反应产生的废碱液送入废碱焚炉焚烧,既回收生产副产物固体碳酸钠(纯碱),又减少三废排放,是目前国内外环己酮主导生产工艺,而且国内已有多套成熟的同类生产装置,其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成熟。 二、设计、施工单位情况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1994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Interlocking system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位仪、可燃气体感应、消防设备、控制室等设备,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术语 3.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3.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 4.1施工方负责设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4.2油库每日巡查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检查,出现问题马上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5联锁管理 5.1二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部门职能人员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副经理批准后由

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生产装置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SIS系统) 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 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装置中SIS系统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 安全仪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由生产科、总工办、安全科、设备科、电仪科进行初步审核(会签),生产副 总审核,总工审批。 2.2 总工办负责审核确认联锁的设定值,总工审批。 2.3 生产科负责安全仪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后的风 险评价、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管理审核工作。 2.4 安全科负责监督各岗位安全仪表装置的安全运行 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变更作业票证的监督管理;负 责联锁解除/恢复/变更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应急预 案管理执行情况。 2.5 电仪科为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监管部门,负 责完善安全连锁管理台账;负责审核联锁逻辑图的正确与

完整性;负责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 运的协调工作。 2.6 电仪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巡检维护,按 时对各岗位安全联锁装置询问检查,及时处理安全联锁锁 运行中的一切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联锁管理台账;负 责编制联锁逻辑图;负责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的协调工作。 2.7 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仪表联锁装置的运行(投运)使用;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仪表连锁管理台账以及安全连 锁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申请,并填写生产工艺中联锁报警 处置记录台账;负责编制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 施及应急预案。 3.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3.1 安全仪表锁保护系统的解除分为长期性解除和临 时性解除。 3.1.1 长期性解除:对于设计不合理、设计条件与实 际工艺条件不符、工艺或设备条件、参数改变等原因造成 连锁系统无法投用的,经过生产科、总工办、安全科、设 备科、电仪科讨论审定,待审批后可办理长期性解除连锁 手续,由电仪车间实施解除。 3.1.2 临时性解除为:

安全联锁装置管理规定

安全联锁装置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安全联锁装置管理制度1 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 使用范围 适用于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中间继电器、线路以及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 术语 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他开关动作的过程。 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 职责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专家组参与对大型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新增装置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方案的审批。 生产工艺经理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中的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变更的审定工作。参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 仪表主管负责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5 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 使用和维护 仪表维护班应建立健全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档案。资料包括设计图纸、修改文件、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等。 现场联锁开关应建立明显标志,挂联锁开关牌。 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综合技术部审核,并经生产技术部审批后由仪表维护班执行。变更后的设定值必须在相应资料上进行修改并保存。 原有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改造,由仪表维护班作出技术方案,上报生产技术部审批。 因工艺原因临时解除/恢复联锁开关,由生产经理提出申请,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仪表专业执行。对公司权批的或需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保护开关必须由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执行。 因仪表原因临时解除/恢复联锁开关必须严格办理审批手续,由仪表主管提出申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由仪表专业执行。

化工企业保护联锁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保护联锁管理规定 1目的 生产装置工艺、设备的保护联锁设施,简称“联锁”,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为保证其运行状况保障生产装置、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技术质量部负责联锁的前期管理。 2.2运营维护中心及所在部门负责联锁装置的日常管理。 2.3机动部负责监督执行。 3管理规定 3.1有联锁的生产装置及设备,根据联锁的不同条件和要求,开车时逐步投入,但开车正常后,必须全部投运。 3.2 联锁的前期管理 3.2.1相关部门在参加项目设计审查时,要同时对联锁的设计进行认真的分析审查。 3.2.2新、改、扩建项目中的联锁,必须与项目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确保达到设计要求。在项目施工中,技术质量部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有关联锁的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于联锁的安装、检查、检验、调试等原始记录、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 3.2.3不论技措或基建项目在验收、交工时,须认真对联锁内容进行检查和验收,严格做到三不交工。

3.2.3.1联锁系统不齐全不交工。 3.2.3.2联锁系统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不交工。 3.2.3.3竣工资料不全不交工。 3.2.4基建或技改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向项目单位提交保护联锁装置设备清单、逻辑图、原理图、接线图、布置图等资料。 3.3联锁的使用管理 3.3.1生产装置工艺和设备在运行时,所有设计规定的联锁点必须全部投用,设备管理部门、技术与开发部门、生产运行部门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对联锁进行修改、增减、拆除或停用。 3.3.2联锁的投用和解除须严格按岗位操作法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控制参数指标。 3.3.3生产装置工艺和设备联锁系统的投用由联锁所在部门使用负责, 3.3.4运营维护中心应加强对设备联锁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设备联锁的技术条件及联锁参数由设备管理部门确定,报总工程师批准。 3.3.5技术与开发部门应加强对工艺联锁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艺联锁的技术条件及联锁参数由各企业技术部门确定,报各企业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经理批准。 3.3.6各企业技术部门要将保护联锁装置的使用和操作内容、要求编入岗位操作法。对从事操作、维修和管理的有关人员加以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技术业务水平。如原有岗位操作法对保护联锁装置规定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位仪、可燃气体感应、消防设备、控制室等设备,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术语 3.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3.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 4.1施工方负责设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4.2油库每日巡查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检查,出现问题马上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5联锁管理 5.1二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部门职能人员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副经理批准后由油库主任实施。 5.2一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部门人员提出申请,生产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3设备维护人员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档案,联锁的设定值每个检修周期组织校核一次,并将其校核结果报主管生产领导,对于实际联锁值偏离设定值的要校回到设定值。

DCS联锁管理制度

DCS联锁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 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PLC、中间继电器、线路以及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 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 维护。 3、术语 3.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3.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 4.1总工程师负责各专业组对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新増装置的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方案的审批。 4.2工艺工程师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中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变更的审定工作。参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 4.3DCS工程师负责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 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5、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 5.1使用和维护 5.1.1DCS维护人员应建立健全DCS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档案。资料包括设计图纸、修改文件、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等。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03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山西兰花科创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3条本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两类 1、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 1)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联锁回路; 2)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3)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2、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为B类仪表联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停运、审批管理制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停运、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3条总经理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4条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5条生产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6条生产科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电气、仪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安全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科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第7条安全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第8条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9条电气、仪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按时对各岗位安全联锁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安全联锁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严格执行安全联锁摘除/恢复作业票证。 第三章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与投运 第10条新增安全联锁系统由生产科负责联锁设置及设定值的确认,设备科负责组织新增安全联锁系统的安装、调试,并填写试验记录。 第11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联锁系统要设计合理,逻辑关系明确,联锁报警设定值正确,实行联锁的元件动作可靠,联锁系统能够正常投用,保证生产和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 2、联锁系统所涉及到的现场仪表、执行机构必须要有区别于其它仪表的明显警戒标志,各功能按钮及开关动作正确,标志明显,该工作由仪表车间负责; 3、并列运行的设备或备用设备,与运行设备或同类关键设备的仪表联锁系统不允许合用一个分电源保险; 4、室外安装的一次信号仪表、开关型仪表及电磁阀等要有防雨、防水、防溅、防冻措施,行程开关、位置接点等应有防锈措施,保证接触良好; 5、联锁系统所用的关键一次信号仪表、继电器、逻辑块、CPU、各种插卡及电磁阀等,每一种类与每一规格有一定的备用量。 第12条在开车投用前,联锁系统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联锁系统回路逻辑关系正确无误; 2、关联的执行机构如电磁阀、切断阀、放空阀、风门档板等动作正确、迅速、可靠; 3、所有指示灯、指示框、光字牌、DCS或PLC中CRT上的显示状态、动作正确,颜色符合规范要求。 第13条联锁系统投运时,由设备科组织,生产科、安全科及相关车间人员参与,仪表、电气维护人员对联锁系统回路再次检查并确认无误,填写联锁回路确认单后,告知生产车间生产主任,生产车间生产主任再告知工艺操作人员按操作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文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62号)、公司《自动化仪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术语及定义解释: (一)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能够手动)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二)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 (三)机组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特别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 (四)前期管理:是指联锁保护系统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联锁保护系统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 (五)A级联锁保护系统:是指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和重点机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级。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章,监督检查直属单位执行情况; (二)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 (三)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 第四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和检查考核; (二)组织由于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设备停机和装置停工的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条直属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是工艺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工艺联锁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的审批,参与事故调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生产车间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第七条直属单位仪表(电仪)车间职责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普光净化厂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是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运行的重要保护手段,特别是涉及到生产设备安全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对于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装置和人身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杜绝随意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联锁包括各生产装置所有的联锁参数的设置及联锁参数的检测及处理设备(适用于DCS、SIS、PLC系统)。 第三条管理原则:联锁的日常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联锁的分类 第四条根据仪表联锁保护的性质,将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第五条根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性、影响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净化厂的联锁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管理。 (一)Ⅰ级联锁:为净化厂全部联锁; (二)Ⅱ级联锁;为区域或联合装置级联锁; (三)Ⅲ级联锁:为装置单元级联锁; (四)Ⅳ联锁:为单元设备联锁。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六条仪表联锁管理包括联锁参数的修改、联锁仪表、联锁回路的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等的管理。 第七条仪表联锁系统由机动装备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 第八条机动装备办公室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建立健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周检计划。 (三)监督各单位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保养、检修。 (四)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 (五)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第九条技术质量办公室职责

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

44 石油规划设计 第17卷第1期 信息与自动化 * 朱小本,男,1963年生,高级工程师。1984年毕业于华东石油学院油田生产自动化专业,现在新疆时代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化仪表设计所任总工程师。通信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新疆时代石油工程有限公司,834000 近几年,石油天然气工业生产装置向规模化、工艺装置集中化、流程控制高度自动化发展。为确保石油、炼油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减少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的概率,对开工停工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重大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工艺装置和机组,应设置相应独立的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简称ESD 系统)。根据生产需要和建设工程投资规模以及生产装置在石油天然气管道或石油化工行业中的地位,工程设计中对原油长输管道及泵机组、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压缩机机组、100×104 m 3 /d 及以上规模的天然气处理装置、气举压缩机机组、加氢处理装置及机组、连续重整装置及催化剂再生控制系统及机组、制氢装置、催化装置及机组、芳烃或烷基苯装置,应考虑设置独立的ESD 系统。对一般项目应该结合流程控制系统如DCS 系统设置紧急停车和安全联锁保护功能。 ESD 系统设计原则 1 独立原则 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原则上应与过程控制系统(如:集散控制系统DCS、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IPC 等)分离而独立设置。特别是工艺过程复杂的装置和重要的机组,ESD 系统应不依赖于DCS 系统而独立完成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功能。简单的 ESD 可以包含在DCS 系统中,DCS 和ESD 之间设置独立的分组硬手操和独立的I/O 卡件。 大型联合装置的ESD 系统宜分 解成若干个子系统,为减少工程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过程中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各子系统应相对独立并分别设置硬手操。 ESD 的检测元件、变送器、 执行机构等应独立设置。关键 部位的温度、压力、流量、液 位等检测仪表不宜采用机械式 仪表。变送器宜采用模拟信号, 当采用智能变送器时,在操作 站上应设置对修改现场仪表有关参数的加密技术。ESD 系统 检测仪表及执行机构设置要根据安全联锁系统可靠性、可用性和可维护性的总体要求配置,关键设备检测开关按3取2配置,如:大型压缩机机组润滑油压力低低、大型离心机机组转速超高、压缩机机前分液罐液位高高、加氢装置高压分离器液位低低等。重要部位或需要经常维护的检测仪表按2取2配置,如:蒸汽锅炉水位变送器、锅炉给水低流量变送器、加热炉进料低流量变送器、催化装置主风低流量变送器和富氧含量变送器、加氢和重整装置 循环氢低流量变送器等。执行机构应单独设置,特别部位电磁阀按2取1或3取2配置。 ESD 系统的输入信号应为独立信号源,即ESD 系统的检测元件应独立设置并由ESD 系统的冗余电源供电。单过程参数既要进行过程检测控制又要联锁时,可以采用双变送器二取二方式,当ESD 系统输入信号为公共信号源时,应采用一入两出信号隔 离器件并保证由ESD 系统供电,使ESD 系统信号输入不受DCS 系统信号回路的开路、短路、失电影响。ESD 系统输出原则上应有独立的执行机构,当非关键场所工艺条件允许联锁和过程控制共用同一台执行机构时,可以采用由ESD 系统控制执行机构或由ESD 系统按照联锁条件切换控制方式,执行ESD 系统事故处理命令。ESD 系统的开关量输出应根据负载阻抗性质和负载大小确定其输出形式,大功率感 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 朱小本* 孟祥生 新疆时代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朱小本等. 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 石油规划设计,2006,17 (1):44~46 摘 要 为确保石油、炼油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在装置建设 和改造中,应合理配置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介绍了紧急停车 及安全联锁系统(ESD)系统的设计原则、选型原则、设计内容、 以及ESD 系统技术规格书编制要求。结合工程实例说明ESD 系统 对硬件配置、联锁保护功能的确定,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石油 炼油 装置 紧急停车 安全联锁 PLC 系统选型 配置 设计

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系统(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的管 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确保生产平稳运行,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 2)、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3)、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本制度规定了安全联锁系统投运与摘除的具体要求. 5)、本制度规定了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检修和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 6)、本制度规定了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和仪表部门日常维护的相关要求。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1)、仪表设备由制造部仪表负责归口管理。 2)、在线分析仪表由质量技术部负责归口管理。 3)、制造部仪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公司有关的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落实本部门执行仪表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重大更新和技术改造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查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核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七)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交流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八)组织公司重大仪表设备事故调查与分析。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版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山西兰花科创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3条本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两类 1、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 1)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联锁回路; 2)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3)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2、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4条总工程师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5条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6条生产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7条生产科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电气、仪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安全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科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第8条安全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第9条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10条电气、仪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按时对各岗位安全联锁巡回检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 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位仪、可燃气体感应、消防设备、控制室等 设备,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 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 管理和维护。 3 术语 3.1 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 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 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

实现安全保护。 3.2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3 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 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 职责 4.1 施工方负责设备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热工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热工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热工保护联锁试验工作管理,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 774- 2004)、《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6-2007)、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Q/CDT 106 0001-2008)、国电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集团公司实施导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热工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一、试验前应满足的条件: 1.对于运行机组,机组运行稳定,负荷在60%以上,各 报警系统无报警信号,保护联锁系统所涉及的单体设 备运行正常。 2.对于检修机组,检修后的单体设备检修、校验回装、 调试完毕,均在投运状态。 3.涉及保护联锁的控制逻辑检查修改工作完成。 4.各报警系统、SOE系统调试完毕在投入状态。 5.热工人员应准备好相应的试验操作卡。 6.试验涉及的相关专业、班组人员到位。 二、试验要求

1.试验方法应尽量采用物理试验方法,即在测量设备输 入端实际加入被测物理量的方法。如:汽轮机润滑油压采用泄油的方法,汽包水位采用锅炉上水、放水的方法。 2.当现场采用物理试验方法有困难时,在测量设备校验 准确的前提下,可在现场测量设备处模拟试验条件进行。 3.机组运行期间的热工保护联锁定期试验,应在确保安 全可靠的原则下进行确保护联锁在线试验。属于发电部负责进行的试验,热工人员应积极配合。 4.锅炉汽包水位、炉膛负压、全炉膛灭火、汽轮机电超 速等保护联锁动态试验按有关规程进行。 5.试验的每一步骤,均应检查仪表或显示画面的显示、 光字牌信号和打印记录,与实际状况相符。 6.试验期间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中止试验并恢复系 统原状,同时必须进行分析,彻底解决后重新进行试验。 7.试验过程中,试验方案或控制逻辑如有变动必须履行 有关手续,并重新进行试验。 8.试验过程中模拟的试验条件,应有详细的记录,试验

装置SIS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SIS)管理制度 1范围 1.1为了加强SIS的管理,保护好生产装置及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制度,本 制度规定了丁辛醇所维护生产装置(系统)联锁保护系统的功能、管理和操 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2CD50A17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2.3HG 20511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2.4SHB-206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联锁设计导则 2.5SHS07001~07008-2004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2.6SHJ18 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 3职责 3.1分公司主管领导职责 3.1.1 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管理制度; 3.1.2 督促和指导办公室管理人员制定和修订本管理制度,并对本制度进行审核 审批; 3.1.3 适时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考核。 3.1.4 负责就装置(系统)提出的联锁变更签署可行性意见。 3.1.5 负责审核正常或非正常联锁的原因分析报告,并递交公司和分公司相关部 门主管领导 3.2分公司特护主管技术员职责 3.2.1 根据分公司领导的要求制定和修订本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 3.2.2 负责所维护生产装置(系统)联锁保护系统的归口管理; 3.2.3 负责监督、指导班组对所维护装置的仪表联锁系统的维护、检修工作。 3.2.4 负责督促、指导班组对所维护装置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资料的编制。 3.2.5 负责监督、指导班组协助生产装置(系统)编制联锁值、报警值及联锁保护

系统操作程序或完成相应的联锁组态。 3.2.6接到上级和主管部门及生产装置会签的联锁变更单后,按要求执行联锁变更。 3.2.7负责监督、指导班组对检修后的生产装置(系统)、新装置、新增回路的联锁 确认等。 3.2.8负责本单位《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3.2.9发生正常或非正常联锁,尽快写出原因分析报告并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 3.3班组职责 3.3.1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组织班员圆满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确保安全生产; 3.3.2负责所维护装置的仪表联锁系统的维护、检修工作。 3.3.3负责所维护装置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资料的编制。 3.3.4协助生产装置(系统)编制联锁值、报警值及联锁保护系统操作程序或完成 相应的联锁组态。 3.3.5接到分公司下发的联锁变更单后,应按分公司要求执行联锁变更。 3.3.6负责检修后的生产装置(系统)、新装置、新增回路的联锁确认等。 3.3.7发生正常或非正常联锁,应于24小时之内写出原因分析报告递交分公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联锁分类,联锁分为设备联锁及工艺联锁。 4.2 联锁变更形式,联锁变更包括修改联锁值、修改联锁逻辑、增加联锁、摘除或 临时停运联锁、投入联锁等。 4.3 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联锁值的管理 4.3.1 新装置的联锁逻辑图及说明由维护单位根据设计资料、软件组态资料编制, 由维护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生产装置(系统)会签后,报机动处、生产处审 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资料由机动处负责出版。 4.3.2 新装置的联锁值由生产装置(系统)根据技术规程、设计资料等负责整理成 册,经生产装置(系统)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机动处、生产处审核,经公司 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资料由机动处负责出版。 4.3.3 联锁值原则上每一个生产周期审核一次。 4.3.4 装置停工检修开工正常一个月内,维护单位应将联锁保护系统修改部分的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 〕62 号)、公司《自动化仪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术语及定义解释: (一)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二)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 (三)机组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 (四)前期管理:是指联锁保护系统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联锁保护系统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 (五)A 级联锁保护系统:是指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和重点机

组用联锁保护系统,A 级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为B 级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章,监督检查直属单位执行情况; (二)负责A 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 (三)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 第四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和检查考核; (二)组织由于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设备停机和装置停工的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条直属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是工艺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工艺联锁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的审批,参与事故调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生产车间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焦化装置安全自保联锁系统及作用与常见事故及处理(通用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焦化装置安全自保联锁系统及作 用与常见事故及处理(通用版)

焦化装置安全自保联锁系统及作用与常见事 故及处理(通用版) 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装置安全自保联锁系统及其作用 装置安全自保系统是为了确保装置生产安全运行、减轻事故程度、避免设备损坏的有效措施。它能在生产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自动投人备用系统或实现紧急停车、安全停车等紧急操作。 焦化装置的安全自保联锁系统是根据实际而设计的,主要集中在大型机组和加热炉系统,老焦化装置的焦炭塔系统还比较缺少,应该进一步的加以完善。以某一焦化装置为例, 主要的安全自保原则如下: ①不允许辐射泵的润滑油中断或油压过低,损坏轴瓦;②不允许热载体泵的压力过低;③不允许辐射泵的封油中断或油压过低,防止渣油倒窜和辐射泵端面吡开漏油着火;④不允许气压机的润滑油压力低;⑤不允许气压机轴振动、轴位移大,防止损坏机组;⑥焦炭塔新塔进料阀没开时,不允许切换四通阀;⑦除焦水控制阀不处于旁通状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修订)

SIS系统管理条例 仪表车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安全水平,确保各种安全联锁保护功能可靠有效,避免因保护功能失效而导致的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司ESD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程序,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管理,使ESD系统及联锁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加强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的管理,确保大型机组(主风机、气压机、空压机等)、联锁装置在受控状态下安全运行,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各装置的ESD/SIS、PLC紧急停车系统和设备联锁保护装置管理。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本制度依据中石油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 18-9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计技术中心站标准《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06-1999 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CD50A17-84) 第四条联锁级别分类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回路分成A、B两类。 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 (一)一级: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回路;(SIS系统、ESD系统) (二)二级: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一级联锁的联锁回路;(PLC系统) (三)三级: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二级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除A类以外的、只用于报警的联锁、手操器等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我公司的联锁级别为A类(三级)和B类联锁 第二章: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 第五条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第六条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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