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联锁装置管理规定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更好地保障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管理规定,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工作,并且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操作。
三、管理责任1. 系统管理员: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包括系统配置、故障排除、数据备份等。
2. 使用部门:负责日常使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及时报告系统故障和异常情况。
3. 安全部门: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系统漏洞的修复、用户权限管理等。
4. 监管部门: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管理措施1. 系统安全设置:管理员需要对系统进行安全设置,包括密码复杂度设置、访问权限设置等,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2. 系统备份:管理员需要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确保在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3. 定期维护:管理员需要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包括系统升级、补丁安装、防病毒软件更新等,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 系统监控:管理员需要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系统的异常情况,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5. 系统操作记录:管理员需要对系统的操作进行记录,包括操作时间、操作内容等,以备查证和追责。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甚至解雇等。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进行通知和培训。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二)一、制度概述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是指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进行管理和运行的一套规范和流程,旨在确保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管理责任1. 总经理负责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工作,制定和审核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分工和执行情况。
2. 系统管理员负责日常监控和维护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定期检查系统的性能和安全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系统存在的问题。
生产装置联锁管理制度

生产装置联锁管理制度为了保障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减少事故发生频率,制定本联锁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装置的运行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的运行管理。
一、联锁管理的定义和作用1. 联锁管理是指通过对生产装置的各个部分进行互相关联、互相控制,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部分之间的操作顺序、延时保护、逻辑控制,避免因误操作、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害的管理制度。
2. 联锁管理的作用:(1)安全性:通过联锁控制,能够减少设备操作误差、排除设备故障等造成的危险,提高设备的安全性;(2)高效性:通过精细的联锁设计,能够达到设备操作的快速、精准,提高生产效率;(3)规范性:通过联锁管理,确保设备的操作流程符合规范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二、联锁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 联锁设计:(1)设备之间必须通过互相关联,确保设备之间的操作顺序符合规范;(2)设备之间必须通过互相控制,确保设备之间的延时保护和逻辑控制;(3)联锁设计必须满足设备安全性、高效性和规范性的要求。
2. 联锁调试:(1)联锁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联锁调试,验证联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联锁调试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联锁功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3)联锁调试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包括设计要求、调试过程和调试结果等信息。
3. 联锁管理人员:(1)负责生产装置的联锁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2)负责生产装置的联锁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生产装置的操作流程和联锁设计;(3)负责生产装置的联锁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定,严格执行联锁管理制度。
4. 联锁操作:(1)生产人员在操作生产装置时,必须按照联锁系统的操作流程进行,禁止擅自更改;(2)生产人员在操作生产装置时,必须按照联锁系统的安全规定执行,禁止违规操作;(3)生产人员在操作生产装置时,发现联锁系统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员处理。
5. 联锁维护:(1)生产装置的联锁系统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2)生产装置的联锁系统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3)生产装置的联锁系统升级或改造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联锁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管理办法

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管理办法为了确保生产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等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办法,其中包括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管理办法。
一、定义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停是指通过自动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对生产设备进行控制和保护,防止在设备运行时发生危险事故而对设备进行的紧急停止(包括自动停机和手动停机)。
二、应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运行控制和保护。
三、要求与原则1.生产设备必须安装安全自动装置(联锁),并按要求进行检查、校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2.在日常生产中,严禁越权操作设备、临时改变设备运行参数、未经安全自动装置保护下进行修理和清洁等行为。
3.设备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停机或启动。
如必须紧急停机,必须按要求进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停。
4.设备的安全自动装置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和更换。
5.新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停试运行、校验,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四、管理程序1.设备投运前,必须检查安全自动装置是否正常。
2.设备运行过程中,如需停机,必须按照安全自动装置保护投停程序进行操作。
3.设备因故障停机后,必须按照设备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检查安全自动装置是否正常。
4.设备技术改造和设备移机前,必须对安全自动装置进行重新调试和校验。
5.定期对安全自动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和维护,保持其正常工作。
五、责任和处罚1.生产班组要对生产设备安全自动装置保护投停程序进行学习,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2.对于违反本办法要求的行为,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和纪律处理。
3.对于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
六、总结安全自动装置(联锁)投停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管理措施,我们必须认真执行要求,严格遵守原则,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公司的生产经营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18联锁装置安全管理规定

W/G-AH-18-2006联锁装置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本制度对各种联锁装置的解除、恢复及日常维护作出具体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个部门。
2 具体规定2.1 联锁装置是为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等事故,避免设施设备受到损失或生产受到影响而设置的一种安全保护装置。
按其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划分为以下二个级别:2.1.1 A级(公司级)联锁:是指会直接造成系统停车、重要设备的损坏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联锁。
(注:消防设施联锁装置都为A级)2.1.2 B级(车间级)联锁:是指会影响小部分设备或只影响单台设备的正常使用,但对生产、安全影响不大的联锁。
(除A级以外的联锁)2.2 责任的划定:2.2.1 安环部管理公司消防设施和喷淋设施的联锁装置。
2.2.2 生产部管理全公司生产、工艺的联锁装置。
2.2.3设备部管理公司电气保护、电机保护与断路器保护装置。
2.2.4电仪车间负责公司所有联锁装置的维护和调试工作,并根据车间停车检修计划做好相应的维护、调试记录台帐,以确保消防、生产、工艺、电气报警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
2.2.5生产部、设备部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到安环部备案。
职能部室对自己管理的联锁装置执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档案备查。
2.3 联锁装置摘除、解除、修改、恢复的日常管理2.3.1车间对A、B级联锁装置的摘除必须办理《报警联锁调整操作单》经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并将批准的手续至责任管理部门备案,责任管理部门在台帐备注栏中注明“摘除”、摘除日期和批准人。
2.3.2 A、B级联锁装置的临时解除和整定值修改必须办理《报警联锁调整操作单》。
A级联锁装置经车间工艺、设备、安全负责人确认后,报生产部、设备部、安环部、科技部审核,经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B级联锁装置车间工艺、设备负责人确认,经车间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至相关责任部门备案。
2.3.3紧急情况下(中、夜班、双休或节假日期间),需修改或临时解除生产、工艺A级报警联锁,车间必须向生产调度说明情况,调度在征得生产部、安环部、科技部负责人同意,向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汇报后,有权下令操作执行,任何人员不得推诿,事后由车间补办相关手续,永久拆除A级报警联锁原则上按正常情况处理;需修改或临时解除B级报警联锁,车间必须征得工艺、设备负责人同意,并向生产调度汇报,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石化行业安全联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化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联锁管理,防止因设备故障、工艺参数异常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石化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石化行业所有生产装置、设备、工艺流程及相关设施的安全联锁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要求各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联锁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联锁系统有效运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安全联锁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企业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安全联锁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联锁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七条企业操作人员负责按照规定操作安全联锁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联锁系统管理第八条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系统具有可靠性、灵敏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安全联锁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测、校验和调试,确保系统功能完好。
第十条安全联锁系统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止因误操作、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安全联锁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排查、维修,确保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联锁操作管理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熟悉安全联锁系统的操作规程,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发现安全联锁系统异常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联锁系统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联锁系统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企业应将安全联锁系统的操作规程纳入操作人员培训内容,确保操作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七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联锁系统进行检查,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联锁系统考核制度,对安全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安全联锁管理制度

安全联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安全联锁措施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本制度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岗位以及相关外部单位,涉及到需要进行联锁措施的设备设施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三、定义1. 安全联锁:指通过使用锁具、电气元件等手段,将设备或系统处于一种安全状态,确保操作人员和周边环境免受伤害和损失的措施。
2. 负责人:指被授权对安全联锁措施实施和管理负责的人员。
四、1. 安全联锁操作程序1.1 操作人员在进行设备操作或维护前,必须了解设备的安全联锁要求和程序,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1.2 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之前,需要确认设备是否已经进行了正确的安全联锁,并做好相关记录。
1.3 操作人员在接替他人进行操作时,必须确认设备已经解除联锁,并明确责任范围后方可开始作业。
2. 安全联锁措施的设施和管理2.1 公司将根据设备和工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联锁措施,并实施到相关设备和系统上。
2.2 设备负责人负责设备的安全联锁管理工作,并确保安全联锁设施的正常运行。
2.3 设备负责人要及时更新和维护设备的运行手册和联锁图,确保相关人员了解最新的联锁要求。
2.4 定期对设备的联锁设施进行巡检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员工培训和宣传3.1 公司要定期开展安全联锁操作培训,确保员工了解联锁操作的要求和流程。
3.2 定期组织安全联锁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联锁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
3.3 对于新入职员工,要进行安全联锁制度的培训,并确保其在岗位上独立进行相关操作。
4. 监督和评估4.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联锁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反馈问题和改进意见。
4.2 定期开展安全联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3 对于安全联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联锁管理规定

联锁管理规定联锁是用来自动监测并实现自动操作的重要措施,是用于提高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的安全操作,降低装置恶性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计划外停车,避免重大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的安全保障系统。
为了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切实发挥联锁的安全保护作用,特制定联锁管理规定。
1.根据各联锁系统对装置安全生产的重要程度,将联锁分为公司级联锁和车间级联锁。
⑴公司级联锁是指直接引发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跳车,从而情致紧急停工、停车的关键联锁。
⑵车间级联锁是指除公司级联锁之外,其余的一般联锁。
2.联锁分级详细情况⑴空分车间:一、二期空压机组跳车联锁,1#发电汽轮机组跳车联锁,一期合成气压缩机组跳车联锁,一、二期氧泵跳车联锁,二期膨胀机组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其余为车间级联锁。
⑵气化车间:一、二期仪表空气压力、氧气流量、煤浆流量、激冷室合成气出口温度、氧气放空阀阀位、煤浆切断阀阀位、煤浆循环阀阀位、氧煤比、烧嘴冷却水系统故障、停车按钮、氧气流量超时、氧气上游切断阀阀位、氧气下游切断阀阀位、煤浆泵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激冷室液位、气化炉压差高高、激冷水流量(仅二期有)为车间级联锁。
⑶合成车间:一期净化汽提塔、再生塔、脱硫塔、脱碳塔液位联锁,二期净化氨压机组跳车联锁、V20204甲醇收集槽液位低联锁、P20204甲醇贫液泵跳车联锁、V202021#循环气闪蒸槽液位高联锁,一、二期合成塔汽包液位联锁、二期合成气压缩机组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其余为车间“ “ “ “级联锁。
⑷ 电气车间:一、二期所有联锁为车间级联锁。
⑸ 动力车间:2#发电汽轮机组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一、二期锅炉其它联锁为车间级联锁。
3.联锁变更、解除的审批程序仪控、电气、工艺车间维修人员在处理系统时,凡与联锁系统有关的工艺或设备(现场一次元件、变送器、调节阀、电磁阀等)故障,必须变更、解除联锁时,由生产车间或仪控车间提出申请,仪控车间联锁检修人员办 理相关票证。
石油化工装置安全联锁管理规定

石油化工装置安全联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装置安全联锁的管理,依据《炼化企业自动化联锁保护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管理的对象是公司生产装置由仪表自控系统实现的安全联锁系统。
在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生产切换操作过程中,所需的联锁解除、投运以及工艺操作台或操作盘上的联锁开关的操作,不属于本规定管理范畴,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所有生产装置安全联锁的管理。
其他单位可参照实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联锁是指保护生产装置、工艺设备和人员安全,由仪表自控系统实现的安全保护系统。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安全联锁由公司机动设备处归口管理。
1.机动设备处仪表自控专业负责安全联锁制度建立、修改及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构成安全联锁的仪表自控系统的运行、维修管理。
2.机动设备处动设备专业负责保护机组设备本体的安全联锁(指机器的振动、位移、转速、胀差、轴瓦温度及润滑油、干气密封的压力、流量和密封油的油气压差等保护机器自身安全的联锁)的设置、联锁设定值、方案和设备联锁的运行管理。
3.机动设备处热工专业负责锅炉工艺安全联锁的设置和联锁设定值、方案的管理及锅炉工艺安全联锁(指除设备联锁之外的工艺过程介质的压力、流量、液位、温度等联锁)的运行管理。
4.生产运行处负责工艺(除锅炉之外)安全联锁的设置、联锁设定值、方案和工艺(除锅炉之外)安全联锁的运行管理。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对应公司相关处室归口管理。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七条安全联锁按A、B、C进行分级。
1.A级:在列入公司级非计划停工考核管理的生产装置中,直接引发多个主要生产单元同时联锁紧急停车,导致该生产装置非计划停工的关键联锁。
2.B级:除A级管理的联锁之外,直接引发一个生产装置里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联锁紧急停车的重要联锁。
3.C级:除A和B级管理的联锁之外,其余所有的一般联锁。
第八条安全联锁采用分级管理:A级联锁由公司、二级单位、仪表车间三级管理;B级联锁由二级单位、仪表车间两级管理;C级联锁由仪表车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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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联锁装置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安全联锁装置管理制度1 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2 使用范围
适用于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中间继电器、线路以及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 术语
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他开关动作的过程。
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 职责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专家组参与对大型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新增装置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方案的审批。
生产工艺经理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中的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变更的审定工作。
参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
仪表主管负责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5 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
使用和维护
仪表维护班应建立健全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档案。
资料包括设计图纸、修改文件、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等。
现场联锁开关应建立明显标志,挂联锁开关牌。
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综合技术部审核,并经生产技术部审批后由仪表维护班执行。
变更后的设定值必须在相应资料上进行修改并保存。
原有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改造,由仪表维护班作出技术方案,上报生产技术部审批。
因工艺原因临时解除/恢复联锁开关,由生产经理提出申请,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仪表专业执行。
对公司权批的或需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保护开关必须由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执行。
因仪表原因临时解除/恢复联锁开关必须严格办理审批手续,由仪表主管提出申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由仪表专业执行。
临时解除联锁时间最长为8小时,超过8小时需办理续批手续,由仪表主管提出申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由仪表专业人员执行。
对已解除联锁开关的恢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因工艺原因解除的由工艺提出申请:因仪表原因解除的由仪表提出申请。
仪表维修人员在处理有关联锁保护体统的问题时,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在确定不影响安全生产、不影响当前联锁保护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检修管理
仪表控制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联锁保护系统的检修计划,纳入中心月度检修计划送公司综合技术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检修必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设备检修规程》和联锁系统的有关操作说明书上的要求执行。
检修后的仪表联锁开关必须作好检修和校验记录。
采购、更新和报废
自控、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属于仪表自动化设备,其采购、更新和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6 相关作业票
自控、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变更作业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