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
人民法庭执行工作方案

人民法庭执行工作方案1. 背景在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法律问题和争议难免会发生。
而人民法院是负责解决法律争议的重要机构。
人民法院不仅需要进行审判工作,也需要进行执行工作,保障司法的实效性。
然而,在执行工作中,因为涉及到执行对象的财产、信用等方面,执行难、执行效率不高等问题也时常存在。
为此,人民法院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执行工作方案,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2.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在确保司法实效的前提下,在合法、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保障案件的当事人合法权益。
3. 方案内容3.1. 执行工作标准人民法院应按照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执行工作标准,明确执行标准和请求执行人需提供的材料,确保执行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同时让当事人了解自己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3.2. 执行工作程序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执行工作程序,对执行案件及时进行腾退、查控、拍卖等程序。
同时应当加强与公安、物流公司、银行等单位的合作,加强调查取证、查控财产等工作。
3.3. 执行信息公开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情况进行公开,为当事人提供查询渠道和信息披露平台。
同时加强社会宣传,让人民群众知晓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进展和成果,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威信。
3.4. 执行质效评估人民法院应当建立科学合理、严格规范的执行质效评估机制,对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及时、客观、全面的评估和反馈,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执行工作的精准度、效率和效果。
4. 实施人民法院应当将本方案的内容纳入执行工作计划,着重加强执行管理、调度和监督,完善执行工作队伍建设。
同时,各级司法机关应对本方案进行培训和推广,从而促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
5. 结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和实效性,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人民法院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要求和规范进行执行管理。
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

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安宁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紧紧围绕改革大局,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新模式,按照“规定动作不能少,结合实际创新走”的工作思路,采取“深化执行改革、抓好队伍建设、软硬结合推进、强化执行监督”等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完善执行机制,深化执行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安宁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执行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分阶段确定工作目标,以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为原则,将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人并狠抓落实。
按照中央改革精神,积极探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裁执分权改革,按照1执行员+1书记员+1执行法警的模式组建若干执行团队,实行分组执行,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相分离,裁决权由审判团队行使,实施权由执行团队行使,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
狠抓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战斗力把“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亲自任组长,形成院长亲自抓、立审执多部门协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
进一步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素质教育、业务培训,优化执行队伍人员结构,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针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以及“老赖”五花八门的躲债方式,从加强执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执行司法能力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入手,积极组织各项执行业务培训,提高执行干警业务水平。
实行“软硬”结合,双管齐下促执行对“老赖”穷尽各种“硬”措施。
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作与联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多方式发布,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提升执行的震慑力。
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宣布被执行人为失信人158件164人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开平台等方式予以公布,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

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方案一、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一)总体目标到年9月底,实现以下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二) 具体目标1.严格贯彻落实中院执行局对执行工作提出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三统一”制度;实行执行团队工作模式,落实繁简分流、集约查控;完善执行工作分段集约、团队化、警务化工作运行机制。
2. 对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逐一排查已经终本的案件,理清有财产可供执行和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底数。
经过查控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恢复执行。
在年3月底之前要清理60%;到年6月底,清理90%以上。
到年9月底,清理完毕。
各类新收案件在法定期限内规范结案,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机制有效运转。
3. 排查应当转入破产程序的案件,及时将符合破产条件的涉及多家法院、多个查封的企业,拟执行转破产案件底数上报中院。
4. 年3月底前,依法完善有财产执行案件的运行和监管机制。
确保新收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实现执行收、结案良性循环。
5. 年7月底前,对照最高院出台的第三方评估验收标准,查缺补漏,严格落实各项改革要求。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得主要措施(一)健全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机制,凝聚全院执行合力,全力破解执行难题1.遵守“三管”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中院执行局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提出的统一管理、指挥、协调的目标。
2.以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为依托,健全执行案件统一管理的“管案”机制。
(1)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申请人认为可能存在不当干预、消极执行等事由的,可以在向我院申请执行的同时一并提出异地法院管辖的申请。
执行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执行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执行难是指在执行法律、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决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执行无法顺利进行的现象。
这一问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并对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产生了负面影响。
以下将介绍造成执行难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一、复杂繁琐的执行程序当前我国执行程序相对复杂,包括立案、审查、财产保全、拍卖等多个环节,而且规定繁多,程序繁琐。
这给债权人申请执行增加了难度,使得诉讼周期变长,并最终导致大量无法追回债权的情况发生。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当推进改革,简化执行程序,并整合相关环节。
通过减少手续和文件的数量,加强事前调查,优化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等措施来提高效率和透明度。
二、阻碍司法裁决实施的力量干扰当前社会上存在大量恶意债务人或反对方通过暴力威胁、口头挑衅等手段干扰司法裁决的执行过程。
这一现象直接导致执行难问题的严重加剧,并对司法公正产生负面影响。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维护司法权威和执行力度。
例如,可以增加对干扰执行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同时提升法院和相关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和技术手段,确保执行活动得到顺利进行。
三、监督和制衡机制不完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监督和制衡机制存在不足之处。
目前的监督主要依赖于被执行人自觉配合以及债权人发起申诉等方式,但这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
这包括设立独立第三方监察机构,并引入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其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此外,在注重司法规范化的同时,债权人也应具备相应的自我约束意识。
四、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不畅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存在沟通协作不畅、信息共享不足的问题,导致执行工作效率降低。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将相关部门的信息进行整合和交流。
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形成高效协同的联动机制。
这将有利于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五、执法力量不足在面对一些涉及到大额资金或复杂案情的执行难问题时,执法力量明显不足。
宁波法院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

宁波法院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宁波法院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执行难问题成为制约司法公正和执行效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加强宁波法院的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宁波法院的所有执行案件,并重点针对执行难问题展开专项行动。
三、主要内容1.加强案件审查:对执行案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案件符合执行条件,减少执行难。
2.健全执行预案:建立健全执行预案制度,明确执行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3.积极寻找资产线索:加强信息采集工作,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为执行提供有力支持。
4.拓宽执行渠道:探索多元化的执行方式,拓宽执行渠道,提高执行成功率。
5.加强协作配合: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
6.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7.传导执行压力: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让执行成本高于不守信用的代价,有效传导执行压力。
四、工作措施1.建立执行案件专班:组建专门的执行案件处理班子,明确职责分工,集中力量推进执行工作。
2.加大执行力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催告和查封扣押力度,切实推进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引导:以立案宣传、宣讲会等形式,普及执行知识,引导公众树立守信守法意识。
4.加强培训学习:开展执行专题培训班,提高执行干部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5.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五、实施效果评估定期对专项行动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修正,持续改进执行工作。
六、附则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工作按照方案有关规定全面推进。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即为宁波法院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的内容。
(完整版)执行难问题现状成因及解决办法

执行难问题的现状、成因及解决对策一、法院执行难的背景执行难是指由于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所造成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执行难问题,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出现的,不少纠纷难以在基层得到解决而逐渐进入司法领域,需要法院进行裁判和执行。
受体制、制度等各种因素交错作用的影响,执行难的问题开始出现并日益突出,逐步演变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成为法院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
执行难问题,不仅困扰了法院自身的工作,也使社会各界对司法权威产生了疑虑。
二、法院执行难的现状(一)公民法制观念淡漠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观滑坡,没有在全社会普遍形成靠诚实信用经营的价值观念。
相应的法制方面的发展没有跟上,守法经营的观念很差,大量的债务人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淡薄,逃债、废债、赖债的思想严重。
认为赖债不会坐牢,有的债务人甚至目无法纪,视法律和法院判决书为儿戏,公开肆意对抗法院执行。
有些个人经法院多次传票传唤才到局,最后使法院不得不加大执行力度,强制其履行义务。
这是“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有一些是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案件这类案件被执行人差不多都是判处有期徒刑入狱进行劳动改造或本人基本没有履行能力,其家庭经济条件有限,赔偿能力低下,而赔偿的数额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几十万。
这一类案件也加重了执行的负担。
(三)被执行人难找一些被执行人欠债后,为躲避执行而外出躲藏或与执行法院搞游击,这些被执行人大都有能力履行,却不愿意履行,采取各种手段与法院软磨硬顶,你发传票他不到,发限期履行通知书他不理,经常使案件并没有实际解决,而且还加剧了法院执行工作未来的压力。
(四)被执行财产难查为逃避执行,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转移、隐匿、消耗其所有的财产,达到不履行或少履行其应履行的债务的目的。
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水平,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本次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旨在通过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提升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提升执行质效: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执行流程,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结案率,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加强执行规范: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防止和纠正执行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强化执行力度:加大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执行威慑力,形成全社会尊重和执行法院判决的良好氛围。
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人民法院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等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工作。
三、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范围包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涉及的各个环节和方面,重点突出执行立案、财产查控、拍卖变卖、执行款物管理、执行监督等环节。
四、整治内容执行立案环节:规范立案程序,严格立案标准,加强立案审查,确保立案及时、准确、合法。
财产查控环节:强化财产查控措施,加大查控力度,提高查控效率,确保被执行人财产得到全面、准确、及时的查控。
拍卖变卖环节:规范拍卖变卖程序,完善拍卖变卖机制,确保拍卖变卖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恶意串通、低价处置等行为。
执行款物管理环节: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规范款物管理流程,确保执行款物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

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执行难是指被判决的民事、行政案件在实际执行中遭遇阻碍或难以顺利进行的问题。
这种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也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
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实施方案。
首先,完善执行程序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前,我国的执行程序存在一些不足,如执行程序的透明度不够、相关法规的法律效力不够等。
因此,有必要改进执行程序,使之更加公正、透明、规范化。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其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案件的执行结果。
因此,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执行案件的能力和素质。
同时,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其遵守法律和程序,公正执行。
其二,建立和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执行信息公开是执行难问题的一个关键环节。
当前,执行信息的公开程度不高,导致当事人难以了解案件执行的实际进展情况。
应建立起完善的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包括执行进度、执行结果等信息的公开,让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取到相关信息,增加对执行的信任度。
其三,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
执行难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存在,他们不履行执行义务,从而影响了案件的执行进展。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予以惩罚,以恢复执行的公信力。
其次,加强执行力量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
当前,我国的执行力量和人力资源存在一定的不足,对于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需要加强对执行力量的建设和培养:其一,增加执行力量的数量。
可以通过提高执行人员的待遇,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从事执行工作,同时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其二,建立健全执行力量的分工协作机制。
执行工作涉及到多个环节和部门,需要各方的协作配合才能顺利进行。
因此,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执行力量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篇一:执行活动方案宜良县人民法院关于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方案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根据周强院长批示和沈德咏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地方法从现在起在到20l4年6月开展为期半年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专项集中清理活动。
为贯彻落周强院长的批示和沈德咏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宜良县人民法院就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与目的本次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专项集中清理活动,是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
是最高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部署。
以党的十八人、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清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清理活动的重要意义。
要求人民法院把集中执行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课堂,切实改进执行工作作风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万向,竖持党的事(: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地位,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实行社会联动。
努力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民生生计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执行积案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通过清理一批重点积案,使人民群众能够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得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更加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更加牢固。
二、组织领导成立宜良县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清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宜良县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组长:冯忠伟党组书记、宜良县人民法院院长副组长:杨品洁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耿东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李树荣执行局副局长马利军、王忠良、董国丽、熊建华、周辉祥、谭立柱、龙靖宇、段江林、薛建林(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主任:杨品洁成员:何天翔、贺传书、张敬冲三、活动步骤本次专项活动时间从20XX年12月24日至20XX年6月30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用10天左右的时间排查摸清专项活动案件底数。
第二阶段:用五个月的时间完成专项案件的执行工作。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经验和不足,探索建立适应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快速执行机制、优先执行机制、主动执行机制等长效机制。
四、清理十类重点案件的范围及方法本次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主要针对近三年〔20XX年至20XX年11月30日)来重点为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十大类的案件,其主旨是人民法院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关切的集中实践,推进公正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行动,推动化解执行难题、完善执行机制的集中探索。
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突出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
要将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将主动执行与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相结合,将强制执行与执行救助相结合。
要强化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舆论引导,统筹兼顾抓好工作落实。
五、要求(一)领导高度重视,干警全员参与,强调工作协同,统筹兼顾。
本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是继涉党政机关专项清理活动后的又一民生专项活动。
执行全体干警是在涉党政机关专项清理活动进入收尾阶段,又逢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接踵而至的又一重大任务。
执行工作全体干警还来不急喘上一口气,马不停蹄,又要投入到紧张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
但是,越是在这种时候,我们更是要急群众这所急,思群众之所盼,想群众之饥饱,“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做些实事,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要站在这一的高度来认识问题,勤奋工作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集中执行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课堂,热情服务、文明办案、廉洁执行,切实改进执行工作作风,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确保本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实现“牢牢抓住、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的目标。
(二)优先和充分利用信息化机制查询手段,积极启动执行联动单位运行机制,将执行工作最新成果用于实战。
本次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开展,就是要借势发力,以专项活动带动整体执行工作。
优先和充分利用信息化机制查询手段,积极启动执行联动单位运行机制,以期“以高效求转化,以成果论英雄”。
(三)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典论宣传工作。
一是执行活动开展的前十天内,摸清案件底数,通过排查摸底工作,切实准确上报我院涉民生案件准确数据。
二是突出阶段性成果,务必在腊月二十五日前,办结一批涉民生执行案件。
三是对重特大案件、影响面广、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做好与中院新闻办的对接,加强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和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媒形式予以报道。
还可通过新闻发布会、现场报道、跟踪报道,反映活动的全貌;通过新闻媒体,让悬赏方式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等,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动员全社会都关注、关心本次专项活动,使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四)工作细心标准高,力戒粗枝大叶。
按照涉民生执行案件表格规范要求,按照各阶段任务要求,把工作做实、做准、做到位。
坚决反对工作拖拉、工作无果和工作差错。
以求达到“不返工、无差错、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要求。
我院将建立、落实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领导责任制,建立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以及对重点案件采取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包案到领导和个人的“五定一包”制度,对列入“五定一包”的重点案件制表备查、跟踪落实。
要在摸清底数、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对人员进行优化分工,做到案件分配到组到人,责任明确到组到人,责任追究落实到人。
要建立台帐备查制度,专人负责,完善台帐手续。
(五)落实目标责任,完善激励机制。
本次活要加强考评。
尤其是对专项执行活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或作出突出成绩的、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将按照人民法院相关表彰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奖励。
反之,对工作懈怠、讲价钱、弄虚作假的,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问责甚至处分,绝不姑息迁就。
(六)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
篇二:“执行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成果,深入推进我院创先争优、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推进我院各项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根据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开展管理年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坚持“三个至上”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立足执行工作职能,强化执行规范意识、效能意识、责任意识,树立“公正、廉洁、为民、高效”执行工作核心价值观,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执行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执行干警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廉洁公正的执行意识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为我市开展的“平安和谐细胞”工程创建活动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强化管理,全面规范。
通过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执行工作实行全方位规范化管理,做到向规范要质量,向规范要秩序,向规范要效率,向规范要形象。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紧密联系我院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当前执行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具体要求和制度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搞好综合协调,把执行规范化管理各项要求贯穿于执行工作每一个环节,贯穿于案件执行始终。
(三)以人为本,统筹开展。
充分发挥广大执行干警参与规范化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既加强对干警的严格要求和管理,又在管理中不断提高干警素质,实现执行工作与执行干警个体的共同进步与发展。
(四)联系实际,促进工作。
紧密联系中央和省委对解决执行难问题重点工作部署,确保重点工作得以有效落实;紧密联系贯彻执行最高法院、省法院有关执行工作改革的各项举措,紧密联系我院分段集约执行、规范执行行为,在改革中规范执行管理,在规范中推进执行改革;紧密联系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三、工作目标构建符合嘉峪关本地实际,以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权运行、全院执行工作统管协调、执行快速反应、执行力量优化配置为核心内容的执行工作新机制。
全面深化执行案件管理、执行事务管理、执行队伍管理,强化执行公开公正,更直接更全面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0XX 年度,按省法院要求,我院工作要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年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比去年上升3个百分点,分别达到80%和75%;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撤销纠正率比去年下降20%;执行信访总量比去年下降20%,化解率比去年提高20%以上,实现在全省法院涉执行信访通报中增位减量。
四、主要内容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从以下十一个方面进行:(一)规范执行案件管理1、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和《案。